没完没了bla 发表于 2009-8-4 18:23

欧盟长居是否可到欧盟其他成员国工作,答案在此

首先,拿到欧盟长居,也不能直接去大不列颠国(英国),爱尔兰和丹麦,需要另行签证。

另外关于是否可到欧盟其他成员国工作:

答案是不一定,见
§ 38a
Aufenthaltserlaubnis für in anderen Mitgliedstaaten der Europäischen Union langfristig Aufenthaltsberechtigte

http://dejure.org/gesetze/AufenthG/38a.html

但如果你是欧盟乐于引进的人才,selbständig, 研究人员便可以,其他的情况要视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协定而定。

ronanwings 发表于 2009-8-23 13:02

去丹麦要另行签证?
德国学生签证也可以进入申根国丹麦啊。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8-23 13:44

去英国3个月以下的也要签证吗?

黯然浪子 发表于 2009-8-24 09:21

{:5_370:}

ronanwings 发表于 2009-8-24 15:47

刚刚拿到EG,问了外管局。
1。拿着EG长居不能随随便便就到其他欧盟国家工作,必须要申请工作许可。只是有了EG长居,其他国家的办事人员会把你当做欧盟居民看待,发放工作许可会松一些。因为首先会考虑本国人员,然后是欧盟居民,再然后就是其他国家的了。
2。长居没有德国护照的效用,去欧盟之外的地方旅游,中国护照还是得申请英国,爱尔兰,美国等等国家旅游签证。
3。长居离开欧盟一年失效,期间回来待个一周也行得通(如果不是遇上特别钻牛角尖的海关人员的话)。比方说要回中国一年半,期间不回来,可以去外管局解释一下,让开个条,这样万一海关问起来,也有个应对。只是各地外管局不同,工作人员也不同,开不开条,就看rp了。
赫赫。

josi 发表于 2009-8-24 19:48

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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