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说说那些开支税务局没给你认的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8-12 22: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去年回国给父母了点钱。可是是从这边银行取出来带回去的,没有汇款的证明。
财政局能认做父母赡养费吗?
去年回国给父母了点钱。可是是从这边银行取出来带回去的,没有汇款的证明。
财政局能认做父母赡养费吗?
ronanwings 发表于 2009-8-13 16: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行,得汇款证明,或者银行或者邮局 请问如果几年前退税有忘掉的项目, 后来换了城市, 应该联系现在所在城市的FA还是以前的FA? 请问如果几年前退税有忘掉的项目, 后来换了城市, 应该联系现在所在城市的FA还是以前的FA?
bluewasser 发表于 2009-8-13 23: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自己忘掉的项目超过一个月就不能改了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