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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tusiji

其实色狼很多都是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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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6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办法啊,女人就喜欢那种”被骗“的感觉,虽然你是优秀的色狼,可是就因为你没有时间和精力骗女人,所以你得到的机会远没有青蛙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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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7 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别用用心,一派胡言!

楼主的话,乍一看似乎很有道理,可仔细一推敲,简直就是一派胡言!设

置种种圈套,用心何其歹毒!



1)偷梁换柱,把自己设为好男人的模板。把自己伪化成公司外企的高层

白领,高级写字楼里的精英人士,过着整天脚不用沾地的气派辉煌的生活

;把对金钱名利的追逐说成是责任心,把利益驱动的理性中残存的一丝人

性说成是心软。
可是,好男人的标准是这样的吗?女人用心去爱一个男人,图的又是他的

什么?优秀?钱?职位?气派?对楼主美化的男人,可千万要小心了。正

因为他整天忙着的都是“大事”、“正经事”,所以你——如果不小心成为他

的女人的话——将永远处于第二第三甚至更末的位置;正因为他的“高度

责任感”,所以他可以名正言顺的在你生病的时候将你弃之医院,让你忧

愁的时候独自烦恼,在你思念的时候让你独守空房。而你不满意或者不妥

协也不要紧,他不是很优秀吗?所以不怕没有其他的有模有样的人选;他

不是生活忙碌而充实吗?所以即便伤心也不过是一两天的事情;他不是还

“心软”吗?所以过不了两天,又会去垂怜其他的红颜了。那么你呢,何去

何从?

2)巧妙的设置参照物
看得出楼主技巧高超,他巧妙的把网吧里的小混混设置成参照物(当然他

不会拿比自己高尚优秀的人来做对比),用以烘托自己,让人不由自主的

认同了其伪装的伟岸高尚的形象(殊不知其实两者都怀着同样的丑恶目的

上网泡妞,其丑陋嘴脸又怎么会有分别?);最显出其粗鄙无知的,就是

,竟然把文学丑化成了雄性动物勾引女人上床的帮凶!
本姑娘律师出身,深知社会科学仅能惩治人性,而人文科学——文学就为

其中之一——才能拯救人性。文学是一条让人得以亲近内心世界的神圣的

道路;即便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然而古人云:腹有诗书气自华,文

学修炼的是一个人的谈吐和处世风度,岂是在网页上随便拷贝几首然后贴

在QQ上就能装出来的?!楼主之所以会这样说,是因为你不懂;你不懂

就不要装懂,可能在你脑子里,女人都是些喜欢靠诗歌发梦,一接触文字

——不管是写的还是贴的——就失去了判别能力的白痴;楼主把女人对文

字的感性完全的当做了一种低级认知,连最起码的理解和尊重都没有,却

还要口口声声的标榜自己是可以给女人带来幸福的好男人,真是阴险至极

!愚蠢至极!!

3)注意:这是他自己设置的游戏规则!
看完楼主的帖子,感觉,楼主所祈祷上帝帮他实现的雄物求欢的游戏规则

应该是这样:上网——逮着一女性立马说要上床要过夜——女人答应——

一夜激情——如果觉得好再继续交往(不好则肯定拉倒)——交往后如果

再好就考虑一下结婚(当然因为实在他自己的年龄也大了应付不了太多女

人了)

设想一下,如果按照这样的游戏规则,女人应该如何才算玩得成功:上网

守侯——听到说要过夜就要立刻答应(可来不得半点犹豫,因为迟了他就

找别人提这个要求了)——在一夜激情中要风情万种(让他意犹未尽他才

可能继续找你)——在继续交往中要努力表现自己是个完美女人(他在网

上找的其他女人是做不到的才行哦)——合适的时机终于被恩赐(由于年

纪和精力的原因他终于疲于寻花问柳,可以暂时认定你是主角了)

呸!你以为你是谁啊?你把女人当什么了?你,不就是在宇宙里一个小小

的星球上的一个小小的国家的一个小小的城市的一座小小写字楼里的一个

小小的公司里的一个小小的职位上做了一些小小的事情,至于把自己当成

伟大的创世主吗?你有这个资格吗?除了存折里的几位数字,你还有什么

?你若真有钱大方,干吗在难抑冲动的时候不去夜总会,是不是认为规矩

的女人愚蠢无知,更加可以让你作践,于是你可以理直气壮的连小姐费和

宾馆开房的费用都省了!



写完上述的话后,最后需要声明的是,本姑娘并非对楼主有私恨,也并非

出于个人情感。本人既没有上过当,身边也不缺乏善良优秀的男人。本人

只是鄙弃,注意不是鄙视而是鄙弃,那些批着男皮的狼,为自己的丑陋行

径以冠冕堂皇的理由掩饰、鼓吹、混淆视听、惟恐天下不乱。同胞姐妹们

,对于好男人其实大家心里都有自己的标准,根本不用理会其他人——尤

其是象楼主这样的男人的意见。与一个男人,幸福才是最重要的,当然如

果还有金钱和地位或者其他附属物,自然就更加锦上添花。

最后祝天下真正的有情人——不管男人女人——都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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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7 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好猛。。。。不过。。。。lz是女的。。。这文章是转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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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7 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egalof2005 于 2005-10-17 04:23 发表
楼主的话,乍一看似乎很有道理,可仔细一推敲,简直就是一派胡言!设

置种种圈套,用心何其歹毒!



1)偷梁换柱,把自己设为好男人的模板。把自己伪化成公司外企的高层

白领,高级写字楼里的精英人士 ...

有点问题想问问。。
你的理论是怎么建立的?又是怎么分析的?因为我发现学法律的在这方面一直很强。是不是科目里有一科是专门分析这些东西的呢?有的话。叫什么科目。参考什么样的东西?

另外。我觉得你把整体仍然看的太绝对。人是复杂的生物。今天和昨天。即使干同一个事情。没准都是两样的。也就是说。人是有很多面的。左脑优秀不代表其他也优秀。另外。如果把追求暗恋对象也当成好色的话[毕竟跟真色狼泡妞也没什么技术区别],那么所有的人都可以算色狼。所以。觉得你有点太严肃了。因为本来也是个胡闹的帖子。。

另外。你的评论让我想起来一个故事。巴黎圣母院。其实说到底,那个敲钟人跟那个反面人物有多大区别呢?还不是都为了得到那个姑娘么?只是双方付出的底线不同罢了。如果这么理解的话。这本书其实已经不用读了。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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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7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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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7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ennis.RR 于 2005-10-17 18:19 发表
楼主这么夸我我都不好意思了:mad::mad::mad:

$加油$$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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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5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kykittey 于 2004-10-10 21:08 发表
这样的人,不能叫色狼,叫真实的男人

同意。支持一下!: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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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8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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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8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服了.好的色狼也太闷骚了吧?既然自己这么好,干吗一定要通过网络啊?
真不知道是因为要保持自己的形象,还是习惯性的要这样做呢?
不过,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行为习惯方式,别人也干预不了,只要自己不觉得什么,也不必太在意别人的意见.寻求共鸣固然是一种释放不满的方式.不过我觉得,既然自己觉得自己这么做没什么不对,那干吗还要管别人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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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3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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