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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空气稀薄地带 于 2010-5-2 16:02 编辑
一种观点:
@老沉:(新浪总编陈彤)鄙人认为:如此的乱世环境中,媒体显然不应该“有闻必报”,特别是近日屡发的砍杀儿童事件。大肆渲染报道的效果之一是大家都不愿意看的:越来越多丧心病狂之徒挺而走险。
@郑渊洁:南平医生恶魔被处决当天,雷州小学生接力赛般又遭杀戮。网络和媒体高度关注南平案,在大家愤怒和提高警惕的同时,也启发了某些潜在报复社会者,他们知道用这种方式“见效”最快。我们不能容忍前赴后继连一天都不给我们喘息的校园屠城多米诺骨牌。我们需要这样的事例:到学校行凶者未得逞,被当场击毙!
@阿忆:没错儿,渊洁兄说得对,媒介热报此类事件会焕发潜在报复者,这是世界报业和社会心理学家们证实了的。合理的做法是,禁报凶杀细节,只把报道指向社会成因,同时不忘心理疏导,并吸取教训,为未成年人聚集区域加强警力。
@张颐武:大众传媒对于暴力行为的报道的限度,是媒体伦理的重要研究课题。伯顿著《媒体与社会》教科书中引文可参考:“无怪乎最为持久的担忧就是:大众传媒当中的暴力引发了社会当中的暴力。…安德森的调查结果显示,约77%的研究证明了媒体暴力确实引发了现实生活中的暴力,时至今日,这一结论仍然是成立的。”
@飞象网项立刚:我们社会为什么这样,心中无上帝,行动无底线,为了影响力,媒体哪会有共同约束?
@不沉默的大多数:江苏泰兴幼儿园发生砍杀幼儿事件,导致数名幼儿死亡 泰兴市公安局确认砍人者已经被抓获。泰兴宣传部朱部长表示现场有31人受伤,其中5人重伤正在抢救。另据警方称,目前已有4名小孩身亡。南平事件以后,我已经预言过,舆论对类似事件的评议实际上是在鼓励反社会。
@郭晓松:连续发案,媒体是否无辜,在于媒体自己的心态。如果在追求细节的同时,你以揭秘的思维而非理性关怀去报道,那就不要在今天跳出来喊冤。说无辜之前先自问,也不迟,我们都没权利说委屈,孩子的生命面前,微博上的媒体大佬和装逼的大佬还是别矫情了,看着恶心。
@郭晓松:希望已经在泰兴的记者,文字里少一点细节多一份关怀,少渲染多呼吁。模仿效应下,媒体可能真的很无辜,可昨晚谁不是在等通联各路详细稿。泰兴不是雷州,空一个版面祝福离开的和活下的孩子吧,人生在今天转弯。为人父母更能体会这个撕心的痛楚。
@中青报曹林:面对犯罪传染,寄望媒体不报道就不传染,这是掩耳盗铃思维,媒体不报道,公众不知情,小道消息下公众可能更恐慌。另,媒体不报并不意味着犯罪群体就不知道了。媒体在切断传染上所做的不是封闭,而要有明确的是非判断。要有节制地报道,而不是渲染。要以保护孩子为最高利益,而不能追逐点击率去描绘细节。
@中青报曹林:舆论在切断犯罪传染上也应有所作为。郑民生至死都不承认自己做错了什么,坚信自己受到迫害,报复是正当的——可怕的是,郑这种“反抗即正义,弱者即道德” 的病态逻辑竟赢得支持。毫不客气地说,这种舆论是该对犯罪传染负一部分责任。面对某作家这种混帐逻辑,我曾痛斥“砍的不是你,你可以在这里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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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观点:
@西门不暗:官员出逃,要限制报道,因为会被模仿;抢劫杀人,要限制报道,因为会被模仿;人为爆炸,要限制报道,因为会被模仿;拐卖人口,要限制报道,因为会被模仿。欢迎添加。
@baozuitun 我宁可校园血案再多十倍,也要新闻报道自由。据说电影中的暴力血腥镜头会导致犯罪事件的增多。一些犯罪分子甚至从电影中学习了作案手段。是否应该为了出版自由的理由而不限制这类镜头呢?
@安替:一些同行搞混新闻伦理本意了吧,西方媒体对涉及儿童事件、对暴力事件,为保护受害人,媒体会隐去其受害者相貌或身份、暴力过程不做渲染,但没有对事件不报道或者克制报道的,这些当是百分百突发头条,因为这样才能警惕社会加以防范、正义才能声张。
长平:重要的是把事情说出来,想方设法防患于未然。我猜想那些不主张媒体报道的人,也不会同意社会对此置之不理。他们会说,可以通过内部渠道,让领导知道就行。领导自然会重视,并想办法预防。但是,这种思维早已被证明不是幻想就是欺骗,现代政治认为权力并非性本善,只有在民意的监督和制约之下,它才可能为民所用。舆论就是民意的重要表达渠道。可以肯定的是,最不希望媒体报道此类事件者,一定是某些地方官员。官员往往会使用各种手段来阻止媒体报道,受害家属则会千方百计向媒体通报消息。想想其间的道理,就不会只看到媒体报道的负面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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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观点:各打五十大板--媒体少一些煽动,政府少一些管制
一方面,宣传部门为了上海世博而控制泰兴血案的报道,当地政府禁止家长探望孩子,这种作法非常令人费解,实在不敢恭维。
另一方面,前些日子南平血案发生后,广州《新周刊》记者陈永恒在围脖上写道:
@记者陈永恒:新词:“南平刀客”——他继承了中国社会捅人的光荣传统,一刀下去,保准毕命,绝不复刀。此刻,他不仅是杨佳附体,更是马加爵重生,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它代表了千千万万上行无门的屁民,那些最原始的“野性呼唤”:总有一天,在这个扯淡的社会,你们会关心我,曾经也拥有梦想。
从上海杨佳杀人案开始,类似的记者思维并不少见,许多媒体报道不是以狂躁的发泄博取眼球,就是以泛滥的同情心为暴戾寻求正当性,为凶手开脱。在这一点上,一些媒体的报道基调和凶手的心理状态颇为相似,如果一个社会的整体文化遭到仇恨情绪的毒化,如果记者和编辑完全被怨恨和愤怒所主宰,就无法成为理性的、善意的批评者。一些民粹主义的媒体越是煽动,社会上就越是有人不要命,因为这些杀人的凶手,在潜意识里有一种被媒体注入的英雄感, 这种英雄感就象是一种毒品或春药,一些遭遇到个人挫折的人,一旦被注入这种毒品式的英雄感,什么事都能够干得出来,因为他们就像吸了毒一样,自以为是在替天行道,是在向罪恶抗争,是在以身殉道。顺着这种逻辑推理下去,反社会的杀戮者就会渐渐被描绘为反抗体制、反抗不公的英雄,那些潜在的犯罪群体会在这种舆论不辩是非的同情中获得一种非常恶劣的暗示。这种将问题指向体制的逻辑看似深刻,貌似充满辩证和站在道德高地上,却隐藏着一种让人不寒而栗的逻辑:问题都在体制,弱者从救人到杀人是被逼无奈的反抗,反抗即正义,弱者的报复是有道义借口的。
政府当然非常担心这种舆论,向来就有管制癖好的政府会如何对待媒体,还用多说吗?媒体不能发声,也会更加反感政府的管制,结果就是政府与媒体互不信任,严重对立,这种恶性博弈对包括公众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好处。
anti-cnn专栏作者寒竹在《少一些战斗檄文,多一些舆论自由》一文中,对时下媒体与政府的博弈进行了深刻的分析:
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政府和民间的舆论都处于一种利益的博弈状态,这是双方的立场和利益差异所决定的。但是,世界所有国家的政府对舆论都有一个基本底线,这就是不允许舆论成为体制外推翻政府的一种政治力量。通常,当一个社会的舆论演变为一种体制外的反政府力量时,这就意味着社会革命或无政府时代已经来临。。。。。
从西方社会的发展程度来看中国,中国社会还落后很多年。近百年来,中国社会由于革命文化的反复洗礼和造反精神的发扬光大,政府和媒体之间始终没有进入一种真正的良性互动模式。这是中国今天无法完全实现舆论自由的根本原因。。。。
道理非常浅显,当一个社会正处在转型期,文明社会的公共意识和法律意识尚在建立过程中,政府面临的社会舆论如果以匕首和投枪的方式冲击过来,如果舆论将导致现行制度的崩溃,那么政府采取行政压制的手段则不可避免,这是任何一个政府都有的本能反应。。。。。
由于种种的原因,中国今天相当多的文人、包括知识界和媒体界的一些精英,一直秉承着文化斗士和士大夫的传统。上个世纪的文化大革命更是在许多中国文化人身上注入了深刻的阶级斗争毒素。时至今日,中国政界中人的已经从当年的革命党斗士转化为执政党的政府官员,但是,中国文人当年那种文化斗士和士大夫情结却没有改变,革命造反派的心态没有改变,阶级斗争的狂热也没有消退。。。。。
无需多言,(李鸿忠抢笔事件后)这封“敬请共襄义旗”的公开信已经超出了一般新闻媒体的语言而更像一篇战斗檄文,文字间充满了愤懑和仇恨,很鼓动人,但读来却有一种似曾相似的感觉,仿佛是骆宾王《讨武瞾檄》的现代版。这封信也就不出预料地被中国政府消了声。对于中国政府来说,媒体的这封公开信跟政治动员令已无差异,而不是仅仅在谈舆论自由的问题。中国政府相信,现在若不予压制,则会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而导致整个社会动荡。这封公开信最终成为中国政府控制舆论的一个理由。
从中国的现实出发,舆论自由的实现必须要创造条件,这个条件就是政府和媒体的良性互动。中国媒体最好少一点鲁迅式的仇恨和愤懑,而政府则多容忍一些不同的声音。中国的舆论自由只有在这种理性的博弈中逐步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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