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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harolin 于 2011-5-12 08:30 编辑
事情是这样的:我儿子于今年2月1号从ESSEN WEST乘车回家,路上遇到查票,结果发现忘带车票了。当场就被一个男的开了张40欧的交款单。儿子回家后把单子给我看了,第二天我就和他一起,带着他的月票和学生证去ESSEN Hbf 交了2.50欧,这件事看似结束了,但后面的麻烦又来了----
我们于3月8号又收到一封来自DB Vertrieb GmbH的信,上面说只说了2月1号儿子被查无票,需交40欧再加7欧的其他成本,共47欧。 当时我先生立刻打电话到发信的公司,一个女的接的,我们说已经付过了。她说是自己弄错了,她得到付款信息时,这封催款的信已经发出来了。 哦,虚惊一场,过去了。
但是,4月6日,又一封来自Infoscore Forderungsmanagement GmbH信,(当时我们不在家,16日才回来),让我们于4月15日前交92,09欧元。信上没写查票的详细时间和地点,只写了日期和Kundennummer和金额明细。我们又电话到这个公司,再次解释已经交过了。他们让我们把交款的凭据传真过去。我们估计这次用会OK吧。。。
5月10日,从Rechtanwaltsgesellschaft GmbH来了封信,让我们在5月19日之前交110.52 欧元。
这次问清楚了,说是同一天被查了2次。两次时间相差18分钟。
今天又问了儿子当时详细情况,原来2月1号这天还有小插曲:
当天12:48分被检查,50分到站该下车了,儿子想下车,DB的人(当时一男一女,男的查的)让等等,不让下。因为他正在开票。 所以坐过头2站,就Bottrop终点站。他在终点下车,等了一会,同站台又上车(所以儿子一直以为是同一趟车)。刚开车,刚才查票的两人又开始查,其中女的又查了我儿子。他向那女的出示了刚才开的罚单,这时那个男的走过来,向那个女的说了什么之后,那女的就停下来,没有给我儿子账单,儿子就下车了(2站路大概2到3分钟的样子)。所以,之前问儿子,他一直说被查一次。 就这个细节我们之前不知道,所以和DB以及追账的公司及律师之间闹了误会。
再加当天儿子放学比平时早,实际到家时间和平时差不多。所以我跟先生说,是DB的人弄错了,他就乘同一趟车回家的。我先生两次给要账的那个公司发传真和信件,说他们弄错了,儿子就乘一趟车,他们说的查票时间,儿子已经在家。(实际上是又被查了,但没给罚单。)
现在该怎么办?
我个人认为:不应该付这110多欧。
原因:1. 儿子到站要下车时,查票的人不让下,致使他坐过头。(通常,查票人应该跟着下车,不应该坐过头)
2. 第二次查票时,没有给开票,我们拿什么凭证去交钱?因为根本不知道这次也要交。
3. 我儿子是忘带了月票,第二天就去交了2.5欧,把这个罚单给处理了。
如果第二次给罚单,我们一定会一起交掉的。
另外,每次催款的信来后,我们立即回应,只是当时有误解,不存在故意拖延。 他们应该理解(同一天查的,第二天就向DB出示了车票)。
造成误解的原因,也不能完全怪我们,因为信上的Kundennummer 和账单上的很相似,开头5位和结尾2位相同,当时没细看,所以一直误会DB弄错了。 信里都未显示具体查的时间,车次,方向。只有罚单上有,但我们只有一张罚单,对于第二次的信息,一无所知。
现在的麻烦是:
1. 从一开始的误会,包括第一第DB回答,他们弄错了。再到后来我们一次次保证:儿子就被查一次(当时有误解),还发书面文件向人家保证过,说对方弄错了。在这方面,我觉得自己比较理亏。
2. 说人家第二次查票时没给开单子,我又拿不出证据。除非每张罚单上有流水号,可我没看见什么记号(也许人家有,我不知道而已)。
我自己极不情愿付这个款。但我先生说,律师来信的话,应该付给他们。自己有道理的话,可以再打官司要回来。我觉得这样不妥,钱出去容易,再回来就难了!
我有1周时间想办法,人家给的期限是19号之前付清。
请各位达人给点主意好吗?先谢谢了!
我自己也有个主意,就是去找DB ESSEN Hbf 的办公室,把问题说清楚,然后看是否有希望澄清,免交这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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