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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租合同到5月底到期,这几天正在张罗搬家,可是突然收到房东的一张bill要求我交下个月的房租和nebenkosten。
事情是这样的。我现在住的是一个三层楼的hause,老房东住在二层,老房东把三层租给二房东老太太,二房东老太太跟三房东签了合同,我跟三房东签了合同和他一起住在三层。相安无事一年过去了,现在三房东想要搬到一层去住,就和二房东提前三个月kun了合同,跟我说不管我跟不跟他搬下去住都行,no problem。于是我就开始着手找房子,5月中旬我找到了6月开始的房子,跟三房东说了,他当时说没问题。可是今天,突然回家就看到桌子上有张小条,有三房东和老房东的签字要求我交下个月的房租和nebenkosten,理由是没有提前3个月kun合同。
主要问题是,三房东和二房东的合同已经kun掉了,房子已经不在了,我和三房东签的无限期的合同还有效吗,有必要跟着三房东搬新房子签新合同来履行原来的合同吗?新的合同我也没有签。
拿到小纸条我就很生气,和三房东吵了一架,结果他气头上居然还说,我差他六个月的房租,威胁要去市里告。他之所以敢这么说是因为我之前的房租都是现金支付,而且没有要收据。有阵子也提过要转账给他,结果他说他拿市里救济金,如果银行有入账就会减少他的救济金,然后就心软还是交的现金。三房东还勒令我明天就搬出去,说要把我东西都清出去,不知道他这样做是否合法,还请大家指点。
想想真的是都问心无愧,但是遇到这样的人真的很窝火,翻脸就跟翻书一样,我刚到德国,也缺少些经验,希望各位大侠指点迷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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