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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3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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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有时间,详细说明此事。
2010年6月 我在沃达丰办了两个月合同期的网,和店员说只是上网,不签电话,当时店员只是答应,签过合同并给了我一个上网棒用,于是,我回家等techniker来安装,但是一直没来,等到9月份搬家后,我再去沃达丰店,准备解约,但是店员说这是固定期限的合同,两年后才能解约,于是,我在他那修改到我的新住址,说让我直接将上网棒放在路由器上就能用,我回家试了试,网速不行,于是我停止了使用网络,过了半年,沃达丰那边没有任何消息,在我的银行账户里,除了他们扣除过我用上网棒的钱,之后也不再扣钱了,我当时以为合同已经自动解除了。
忽然,2011年6月份,我收到一封沃达丰的催款信,说我要交电话费,并写有我的电话使用时间和费用,一共五百多欧,光4月份就有三百多欧的话费,我当时在忙于学习,没在意,认为我没用电话,光用上网棒上网,也不至于这么多钱吧,可能是瞎胡闹的,之后也不停的收到来信催款,直到今年的1月份,有一个德国人来我家,给了我一份律师催款信,此款高达一千多欧,还有一份Vermögensverzeichnis 的表格,让我二月下旬交给Obergerichtsvollzieher。
一月份正是学期末,于是,我有时间开始着手办理此事,去过沃达丰店,要他们给我电话的详单,但是沃达丰却不能给出,并说我的合同已经自动解除,没有任何信息。我去找过学校的律师顾问,他说我已经收到了两份Vollstreckungsbescheide,要求我必须交钱,这里钱包括Hauptforderung,Mahnkosten Auftraggeber,Zinsen,Inkassokosten 等等很多种,一共有两家律师事务所,共需缴纳两千欧的罚款。
以上是我详细的原因和结果,不知道我是否能上诉,找个律师帮我争取到个人的利益,弥补我的损失。
希望大家也能给我更多,更好的意见。 在此谢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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