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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新闻] 浙江虐童幼师无罪释放 孩子家长准备起诉幼儿园(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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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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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虐童幼师无罪释放 孩子家长准备起诉幼儿园

新华网  19.11.2012

核心提示:11月16日,浙江温岭警方释放虐童女幼师颜艳红。受害者家属对此表示气愤,称本以为她坐个三五年牢的。同时,受害者家属已着手起诉幼儿园。知情人士称,颜艳红事件似乎已成“烫手山芋”:当地教育局希望“冷处理”,而检察院不予以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样引发争议。


颜艳红被刑拘时,受到了很多媒体的关注。

10月24日,颜艳红虐童照片事件在微博上曝光后,10月25日,温岭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了颜艳红,又以涉嫌寻衅滋事行政拘留了帮助颜艳红拍拎小男孩耳朵照片、颜艳红的同事、还在实习期间的童某。

11月5日,当地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该案需要补充侦查。温岭市公安局于11月5日依法向检察机关撤回案件,继续侦查。

就在大家都等待当地警方下一步行动时,11月16日,@温岭公安 官方微博称:“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女教师虐童事件经警方深入侦查,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认为涉案当事人颜艳红不构成犯罪,现依法撤销刑事案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羁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

11月16日,温岭警方依法释放颜艳红。

前后不到一个月,温岭警方为什么会作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决定呢?在这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在这起事件中处于受害地位的被虐孩子家长对此又怎么看的呢?

在释放颜艳红前还在找新证据

记者昨天向温岭警方了解此事时,知情人士说,这起事件中,他们很被动,“其他的我也不好多说”。

事实上,当地警方都不太愿意谈论此事,因为这件事让警方有点尴尬,当时要刑拘的是警方,现在要放人的也是警方。

“哪里有警方主动撤回案件的?”私下谈论时,警方中有人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温岭警方成了“替罪羊”。

事实上,当地警方在5日被检察机关要求补充侦查后,一直努力寻找更多的、新的证据,即便是在16日作出释放颜艳红决定前几天,还有办案民警找到知情人再进行调查,比如10月24日第一时间在微博上转发颜艳红虐童照片的网友陈宇航先生。

陈宇航,在温岭坊间,小有名气,参加过当地的微博达人秀,被称作是“温岭的作业本”。他的粉丝中也有警察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当日,因为他的转发引来了更多人关注,随即微博被转发20多万条。

“大概是周一或周二的时候,城西派出所的陈所长还找我,问我手上还有没有其他的照片,有没有原版的照片”,陈宇航说。

“因为公布的700多张照片中,有的孩子看不到脸,能比对上的也就10多个孩子”,而这些照片中涉及到的孩子,警方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和了解,除了找不到的,其余的七八个孩子都在家长陪同下,做了笔录。这些孩子中,包括嘴巴被贴胶带的,让男女孩亲嘴的,簸箕套在头上的和被颜艳红扔到垃圾桶的等。

但陈宇航手上并没有新的照片可以提供。陈先生的这一说法得到了调查组民警的证实。

没有办法的办法

释放颜艳红的决定公布前两天,警方内部还不“明确”,14日晚,微博上传出“颜艳红可能要逃避法律制裁”的言论时,记者向调查组人士了解,他们说释放暂时不可能的,但取保候审或许有可能。


11月2日,颜艳红的代理律师、山东翼齐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维玉(记者注:他是看到颜艳红事件新闻后,主动“请缨”前来温岭的)代表颜艳红的父亲向当地警方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一直没得到批准。

“定颜艳红涉嫌寻衅滋事的法律依据不足是关键”,在新的证据没有、原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警方无法继续此案。

尽管如此,有一个疑问却是:10月24日颜艳红虐童照片事件曝光后,次日,警方介入。

10月25日,警方将颜艳红以涉嫌寻衅滋事刑拘后,当地检察院对媒体称,检方已提前介入24日发现的温岭蓝孔雀幼儿园教师颜艳红虐童事件。

当地检察院称,侦查监督科将密切关注该案的侦查,与侦查机关共同商讨该案嫌疑人是否构罪、构成何罪、如何取证等问题。在侦查机关查清全案事实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将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有知情人士说,当时事情出来后,一时间舆论压力很大,市政府也很重视,由市政府多个部门联合成立了调查组。

“公检法一起都商讨过这个案子”,这个知情人士说。

也就是说,当地检察机关可能在警方对颜艳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前,就知道。

10月29日温岭警方向温岭市检察院递交提请逮捕颜艳红的申请。按照规定,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并送交警方执行。

到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11月5日,当地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该案需要补充侦查,“实在是无法定下来”。

检察院就像约定合同的双方,临时“变卦毁约”了?一种说法是,当地检察机关向上级以及省检察机关汇报了此案,经过“会诊”后,认为不能批捕。

知情人士说,颜艳红事件,似乎已成了“烫手山芋”。据知情人士说,当地教育局希望“冷处理”,“如果全部揽下这件事,教育局意味着要负起所有责任,但这件事发生在幼儿园,他们最多是监管责任。”而幼儿园原园长陈茜也是“反正我园长已经被撤职了”的态度。

“如果检察院接下了,势必会把所有的矛盾都引到自己头上”。

事实上,警方作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颜艳红时,也引来很多网友议论,这一舆论压力并不比颜艳红虐童照片被曝光后,网友质疑公安机关不作为的压力小。

而当检察院不予以批准逮捕,在网络上引发的议论多数是正面的,“网友越来越理性地看待这件事了”,他们认为检察院这么做是对的,“颜艳红的行为确实称不上寻衅滋事犯罪的构件”。

是个烫手山芋了

“我说句良心话,公安机关在这件事处理上,态度是积极的”,陈宇航说。

事实上,温岭警方发现微博事件后,第一时间介入了这件事。10月24日下午,在“躺着中枪”的当地城西街道中心幼儿园(记者注:颜艳红在发微信给网友虐童照片时,称自己是“城西”的,实际上她是“蓝孔雀”幼儿园的)报案时,他们已关注到这条微博并开始调查了解。

随后警方找到被曝光照片中涉及孩子家长,包括被拎耳朵小男孩的家长也是警方通知她来派出所,看了照片,才知道自己孩子受了委屈。

“也许警方本意是为消除社会影响”,但警方的这种主动和积极态度,并没有让舆论得到扭转,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颜艳红更让警方处于风口浪尖。

等事情过了一段时间,大家关注的热点转移了,这件事也得到了缓解,大家再冷静坐下来看待,“从目前中国现有法律上来讲,颜艳红的行为确实无法构成犯罪,作出这个释放决定也是没有办法的。”

温岭警界也有人认为,当时认定涉嫌寻衅滋事刑拘颜时,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刑法上没有虐童罪”。

另外,对受害孩子的虐待,目前没有相关鉴定的办法,“心理阴影心理障碍,这个鉴定,谁也无法来做”,因为这不是一个可以根据具体的伤势来判断的,“这种影响可能要在很长时间后才能产生”。

即使警方释放了颜艳红,也有舆论指出警方“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羁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这一做法存在问题,因为从颜艳红刑拘到11月16日被释放,已经超过了7天,“其实,在刑拘后,颜艳红的家人提出给她做司法鉴定”,调查组的民警说,鉴定需要时间,“鉴定结果是颜艳红没有精神问题”。

家人不敢相信

对颜艳红被释放,事件中受害家属也不敢相信,被拎耳朵男孩的妈妈林女士说自己也是17日上午,朋友打电话告诉她说颜艳红放出来了,她上网一看才知道,“我看了很气愤,我以为她肯定要坐个三五年牢的”。

“难道以后谁家的孩子被老师打一下,拎一下,都没罪了?”昨天,电话里说到这件事时,林女士仍然情绪有点激动,她说当时听到这个消息时,她跟老公说,要找到颜艳红家,好好教训她一下,被她老公劝住了。

有件事还是令林女士有点疑虑,当时事情出来后,当地教育部门和街道找过她,她问什么时候可以给他们受害孩子的家长一个说法,他们对她说,现在媒体来得太多,等媒体走了后,再给他们解决,“我说媒体走了,你们不会管我们了,他们说不会”,事实上,据林女士说,这段时间,没有人再给他们打电话,过问这件事了,“什么情况我们都不知道”。不过说到自己儿子,林女士又语气轻缓下来,她说出事后,她花了几千元,已经给儿子找了市区一家幼儿园做“插班生”,离原来的“蓝孔雀”远,“为了避免孩子受到影响”。


“我们儿子现在不肯去学校,他说自己在学校里要被老师打的,每天早上我都要哄他去”。不过,儿子在新学校表现挺好的。

以前,在蓝孔雀时,每天放学都是爷爷接,现在,林女士说都是自己接送,“我还不会开车,下雨天,早上是老公送他,我骑电动车去接他回来”。

据林女士说,学校还建立了一个QQ群,方便家长老师联系,“老师会主动找我跟我说孩子的情况”。

“我儿子说妈妈现在对他更好了”,林女士在电话里笑着说,“我们和儿子的交流更多了,关系比以前更亲密了”,她希望自己孩子能在这个幼儿园读下去。

另据了解,受害孩子的家长已经开始准备起诉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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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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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搞法制. 这样的事情也不会少了. 不太喜欢沒法就不能判. 好比德国斗狗咬死孩子的事情. 本来之前通过就可以避免. 非要出了人命才来管. 不过恐怕中国以后也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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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行少年儿童保护法里的的虐待罪确实制定得很片面,但是现在幼儿园老师(学校老师)虐待儿童的例子不少了,如果以针对这种虐待的惩罚无法可依为理由不予惩罚,那修正补充法律条款要等到什么时候? 下一届人大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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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虐待是可以入罪的,不过也要看行为情节啦,向这个幼师这样的还真是没办法找罪名,最多开除,敲点银子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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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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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1-19 19:34
还指望什么啊?直接找黑社会呗,所有家长集资,便宜得很!!!

这就是知识分子的悲哀之出 妥协 软弱性 直接找人打一顿 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比什么都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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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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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9 13:31
青少年保护法里没这些罪名吗

有虐待儿童这个罪名,但是只限于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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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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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1-20 00:41
哪个脑残制定的!亲生父母虐待自己孩子和外人虐待非亲生孩子,哪个可能性更高些?估计那脑残是从小被自己 ...

也不能说是脑残吧,只能说制定法律的那帮人当初思路狭窄,光想着家庭保护,没有想到幼儿园老师也会虐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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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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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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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1-20 01:00
都没听说有戴表提议这个事情啊。又没经济利益的。

刚过去这个是党代会,代表提了也没用啊,立法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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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11-19 18:05
现行少年儿童保护法里的的虐待罪确实制定得很片面,但是现在幼儿园老师(学校老师)虐待儿童的例子不少了, ...

这种估计人大常委就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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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20 09:57
这种估计人大常委就能改

应该是,毕竟10月26日通过的修改案,也不是在人大全体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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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1 06: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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