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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yuhe32

[住房相关] 房子有毒,该怎么办,快疯了,拜托大家给我们出出主意,谢谢!谢谢!19,22,23页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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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6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段时间到处都在放假,约个Termin是很难的。律师险,并不是全免费的,第一次谈话150欧,如果不满意,再换一个,又是150欧,而且必须先跟保险公司联系,如果他们不同意的话,你再找律师的话,他们可能不付全部的账单。
如果我们的律师看了报告还是不行的话,我们就打算用Mieterverein的律师,但是我们礼拜四已经去过了,直接去的办公室,他们说要把我们的材料送去中心,要等8到10天才有回复。
我们也想快点,最好马上解决问题,但是德国大家都知道啊,Termin很难约,我们这次碰上的又是圣诞和新年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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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6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k474747 于 2013-1-6 13:33 编辑

先联系一下警察, 使用有毒油漆,对你们造成了人身伤害,要求赔偿。 对这个用有毒油漆(油漆商或油漆工之类的)的也决对不能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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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6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10的1010 发表于 2013-1-6 13:15
你既然都知道,怎么一直拿这个没能力维护你们的律师说的话来回复帖子,都是律师怎么说怎么说,把自己陷 ...

+1000.
是的。 觉得 lz 好奇怪。一直相信那个 sb 律师。等她的后续报道吧。

还有 lz 的老公是中国人还是德国人?
他也信那个 sb 律师吗?
为什么还要会去弄什么 sv?
你都不住那里了。为什么还交房租还要证明什么有毒无毒?
觉得 lz 的思维逻辑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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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6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10的1010 于 2013-1-6 13:51 编辑
yuhe32 发表于 2013-1-6 13:30
这段时间到处都在放假,约个Termin是很难的。律师险,并不是全免费的,第一次谈话150欧,如果不满意,再换一 ...


LZ你怎么纠结不到重点上呢?这边1100的房租你照付,那边150换律师你却纠结。
很简单的几句话,咨询一下,难道也150欧么?比如,拿着SV证明,5分钟就能把事情重点讲清楚。其实连5分钟都不用,就说你们9月底搬进去的房子,有毒。你要立刻终止合同,不交房租。问可行吗?要想省钱这个问题也能打电话问。
谁告诉你还交房租,你就换人。
律师费别总指望你的保险,打赢官司,房管他们也负担呢。

Mieterverein的人,要你们等8到10天,你说你们情况紧急啊,你说你们全家都不舒服,生病,无处安家了都,然后天天催啊。
德国Termin是难约,但紧急情况有紧急情况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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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6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怎么说呢,我们没有信那个律师,所以才在三楼说了,如果他看了报告还这么说,我们就准备换律师。从他那里出来后,我们就去了Mieterverein,但是哪里都要等。
至于我们要证明有毒,是必须要做的。至于律师说的,我们已经证明了房子有毒,房东涂一层漆后,不需要出证明,证明房子没毒了,这一点我不太信,
所以我想问大家,是不是真的是如律师说那种?还是那个律师根本不懂。

点评

直接搬出不再付房租.千万别只是口头说.  发表于 2013-1-6 20:41
律师未必是不懂,但是律师会把事情做到最稳妥,他自己可以片叶不沾身的赚钱,有些对你们有利但是算游走法律边缘的话人家跟你非亲非故是不会说出来的,这种时候更重要的是自己的判断和决策。  发表于 2013-1-6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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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6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yuhe32 发表于 2013-1-6 13:52
要怎么说呢,我们没有信那个律师,所以才在三楼说了,如果他看了报告还这么说,我们就准备换律师。从他那里 ...

别纠结律师了,律师也有败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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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6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yuhe32 发表于 2013-1-6 13:52
要怎么说呢,我们没有信那个律师,所以才在三楼说了,如果他看了报告还这么说,我们就准备换律师。从他那里 ...


后面有毒没毒和你没关系啊,后面哪怕整修的和宫殿一样,都和你没关系。

现在的问题前面网友和你说很多遍了,住进去的时候,房子有毒,造成人身伤害,你不要住了,终止合同,退钱,索赔。
就这么简单一件事啊!!!你纠结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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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6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泉水叮咚响 发表于 2013-1-6 13:58
别纠结律师了,律师也有败诉的。

所以我们等他礼拜一的说法,再说不行,就换人。
按我的想法是,马上可以判定,房东负全责,房子有毒,答案就出来了,还有什么可以争论的。
但事实上,进入法律程序以后,是很繁琐的,需要不断的举证。也许大家都说,明摆着的事情了,都不用说什么了,但打官司不是这样的啊。

点评

顶LS的LS,理解得忒透了。  发表于 2013-1-6 16:01
顶这句“虽然德国是法治社会,但是人的态度能决定很多东西,到哪里都一样。”  发表于 2013-1-6 14:24
大家的意思是你很有理由的,叫你不要怕。因为感觉上你就是怕事,被动,想花钱买省心的。往往就最容易事与愿违,被别人宰。虽然德国是法治社会,但是人的态度能决定很多东西,到哪里都一样。  发表于 2013-1-6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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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6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yuhe32 发表于 2013-1-6 14:04
所以我们等他礼拜一的说法,再说不行,就换人。
按我的想法是,马上可以判定,房东负全责,房子有毒,答 ...

打官司耗费时间,精力和金钱,最好与房东好好协商一下,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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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6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yuhe32 发表于 2013-1-5 21:05
因为没有做过被告,虽然被告不等于就是坏人,但是心里上还是很难接受自己是被告。
另一个原因就是我前面 ...

不要误导楼主。看楼主老公的工作(如果我没理解错,楼主家只有楼主老公工作。),如果楼主不付房租,房东完全可以找到楼主老公的Arbeitsgeber, 影响其工作。
不要说我危言耸听。因为我们想往外租房,也担心会碰到不交租金的房客,我们的Steuerberater教我们的如何筛选租客。德国的Steuerberater都能进入一个系统,查到某人的工作,雇主等等信息。

点评

德国和中国不一样。你的工作跟你私人有什么法律问题是没有关系的。再说楼主家的情况,是个Arbeitgeber都明白理在哪边。  发表于 2013-1-6 14:32
如果这个Arbeitsgeber是脑缺,那还不如换工作。  发表于 2013-1-6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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