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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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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若梦》--作者:花间梦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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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9 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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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篇


烈日当空,通往郊外的官道尘土飞扬,急促的马蹄声和喧哗的喊杀声响彻云霄。我军刚刚攻陷一座自古兵家必争的重镇,一些散兵游勇簇拥着一辆用篷布遮掩得严严密密的马车逃跑,我率领一队精良的骑兵追杀。

败退的马车毕竟跑不过骁勇善战的精良骑兵,我越跟越近,马车突然停下,那些散兵游勇不约而同围在它的四周,誓死保护马车的主人。

混战!

刀光剑影中,我一马当先冲到马车前面,用宝剑砍掉篷布。车内端坐的竟是一名戴着面纱的白衣女子。我用滴血的宝剑挑开她的面纱,一张美丽的容颜呈现在我的面前。

好美的女子呵!她似梦一般晶莹剔透,如下凡人间的仙子,若幻似真,在刺眼的阳光下也令人目眩神迷。

面对杀气腾腾的我,白衣飘飘的女子没有丝毫畏缩,反而挺直腰身对着我的剑尖。我握着宝剑,再也无法刺下去。

面对如斯少女,我忽然对她产生一股莫名的亲切感,有一种强烈呵护她的冲动和本能。追随她的士兵被我军杀光,我无从得知她的身份。我留住她的性命,将她带回营中。

是夜,月儿圆圆。

我喝了点酒,微醉,浑身冒着酒气出现在营房门口。我的战利品像一只受惊的小鸟从床上站起来,一条白色的丝带掉在她的脚边,那是她的面纱。自从这块面纱被我挑下后,她一直拿在手里。我弯下腰,替她把白丝带捡起来。

这个美丽非凡的女子,竟是一个不能说话的哑巴。她像梦一般轻盈,又似梦一般迷幻,我叫她若梦。

若梦看着我的目光忧郁、茫然、不安……令人爱怜不已。我捏着她的下巴将她的脸抬起来,低头吻她湿润的而有弹性的唇。她没有抗拒我,被动地接受我霸道的亲吻。我吻得如痴如醉,双手离开她的背部,慢慢地往下移,伸进她的衣服里,轻抚她的光滑,弹性十足的肌肤。

“知道吗?我爱你。不要拒绝我,让我好好爱你!”我贴近她的耳边轻轻说。我不住地抚摸她的身躯,摸索着解开她的衣带……她成了我的女人。

从此,若梦跟着我东征西战,只要有我的地方就有她的身影。她不会说话,心灵手巧温柔似水,每次出战为我穿衣佩剑,倚在门边目送我远去,我胜利凯旋,她又在门边静侯我的归来。她穿着洁白的衣裙倚在门边守候我的身影,成了一道挥之不去的美丽风景,令我梦萦魂牵……

我把若梦带回京师拜见我的父母。一袭白衣并来历不明的她,没能赢得出身名门望族双亲的爱怜,被视为不祥之物拒之门外。我很爱她,舍不得将她遣送回乡,私自将她安置别苑住下。

若梦终日与花草为伍,在屋前屋后种满鲜花,换得一园清香,令我返璞归真,超脱凡世之外。每天相拥在花间漫步,成了我们这段人生的主要课题。这时的她温顺如猫,靠在我的怀里,抱着我的脖子,将吻唇贴近我的耳朵边,让她的气息薰透我的鼻子,让她的秀发瘙痒我的耳际……她望向我的目光越来越温柔,充满关爱和痴迷。

我终日陶醉温柔乡。

一直以来,我只在乎我的感受,喜欢她的绝色容颜,喜欢她的似水柔情,不曾了解她的内心,在想些什么,需要些什么。

边疆烽烟再起,我奉旨出征。父母承诺,我班师回朝之日便是我迎娶若梦之时。

今生今世,我一定娶你为妻。临行前那个月色朦胧的夜晚,我吻着若梦梨花带泪的脸庞对天发誓,给了她一个美丽的承诺。

若梦把她的白丝带送我,我跨上战马飞奔而去,留下副将守护她。副将是我的心腹,他对我忠诚耿耿,和我出过生入过死,行军打仗,我的身边少不了他。如今,我把若梦交给他,可见若梦对我的重要。

以后无数个日子,我在边关浴血奋战,不管是阵前杀敌还是营房休憩,时时刻刻感到有一双灼热的目光追随身后。我摸着怀中珍藏的白丝带,见物如见人。在遥远的京师,有一个纤弱的女子等待我回去娶她为妻。

我军大捷,得胜回朝。

皇上龙颜大悦,一道圣旨将我招为驸马。于是金碧辉煌的宫殿深处,一个与我毫不相干的女子即将成为我的结发妻子,给我带来了无比的荣华富贵。

皇恩浩荡,家族的声誉,个人的名利,我忘记了对若梦的承诺,忽视了她对我的期盼。我像一只没有感觉的木偶,听从家人的摆布,在府中张灯结彩,为我和公主的大婚做准备。

三天后,王府迎来皇宫浩浩荡荡的送亲队伍。我身着大红喜服,行尸走肉与公主拜堂成亲。若梦是我生命中第一个女人,我很爱很爱的人,连一个名份都不能给她。

洞房里,我坐在桌边闷声不响,不知心恨谁?

雍容华贵的公主,我明媒正娶的新娘覆盖着红盖头,羞羞答答地低头坐在床沿,等候已久。在喜娘的授意下,我用玉如意挑开公主的红盖头。

当年我用宝剑挑开若梦白色面纱,曾承诺今生今世娶她为妻,如今我用玉如意挑开的是另一个女子的红色盖头。我辜负了若梦!

红盖头掀起的那一刻,我看到了若梦。我怀疑是错觉!然而这不是错觉,我的新娘与若梦长得一模一样!

“啪!”的一声,玉如意从我的手中滑落地上,碎成几段。

我疯一般夺门而出……

我独自一人骑着马在郊外游荡。若梦的脸和公主的脸一次又一次在我眼前晃动,上苍造化弄人,她们竟然长得一模一样。

路过一座寺庙,我翻身下马,把马缚在旗杆上,虔诚朝庙里供养的佛像跪磕了三个响头。磕拜完毕出门欲去,碰到四处找寻我的亲兵,他们告知我,副将让我快速去别苑。

我快马加鞭赶往别苑,副将在别苑门前不安地徘徊,久候我的到来。我离开洞房时,无意把怀里的白丝带遗落地上,公主从下人口中得知若梦的存在,向母亲追问事情的原由。慈爱的母亲为了我的前程,为了了断我与公主、若梦之间的恩怨纠缠,天亮后带着白丝带和毒酒亲临别苑,向若梦出示白丝带,残酷地告诉她,赐毒酒是我的意思。

一切太晚了!若梦已喝下毒酒。她倒在我的怀里,手里紧紧抓着那条白色的丝带,用一种极端幽怨的眼神看我。如果不是看到这条白丝带,她又怎会相信我的绝情,喝下毒酒?

缘起缘灭,皆因白丝带。我的心在滴血!!!我忘不了若梦在我怀里逝去时眼中的遗恨,她怨恨我在最后关头背弃了她。

“不管怎样,我陪你到永远。”我单腿跪地,摘下一支小绉菊插在她的鬓发边,希望这支小花随她西去,籍慰她的单单孤魂。

窗外,起风了。树枝随风摇曳,花辨漫天飞舞,抖落一地红尘,凄美绝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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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一阵轻微的音乐飘进我的耳膜,像来自遥远的天际,怀里的若梦和窗外的飞花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突然从梦里惊醒,整个人昏沉沉的,迷糊了半天才明白自己身在前往樱城的火车上,刚才的一切是梦。

很有趣的梦!我是个女人,在梦里成了个男人,居然还是王公贵族,一位英勇善战的将军?我哑然失笑,近期穿越时空、生命轮回的游戏玩多了,游戏里面的王侯将相、佳人尤物通通跑进我的梦里来。

音乐还在继续,是熟悉的《蝶恋》。我特喜欢游戏《仙剑奇侠传》的这段音乐,当年为了一听再听这段音乐,前前后后把《仙剑奇侠传》玩了三遍。《蝶恋》至今仍是我的最爱,我买了手机之后,毫不犹豫把它下载到手机里。

哦!我的电话。这时候能有谁找我?应该是大哥打来的吧。

电话果然是大哥打来的,他问我到站没有。我说没有。他告诉我他临时有急事没空接我的站,另外派人开车来接我。

我放下手机,看着车窗外飞驰而过的景物,看着那席卷而来的暮色,心想樱城该是不远了。

大哥不是我的亲生大哥,在网上认识的。有的人天生就具备一种让人眷恋的特性,让你不由自主喜欢对方依靠对方,大哥就属于这种人。刚认识他我就对他产生一种很熟悉很亲切的感觉,像我的大哥。我没有大哥只有一个小弟,希望有一个对我呵护备至的大哥是我今世的夙愿。我对他说,我可以叫你大哥吗?他比我大几岁,很欣然接受了。

也不知道他心里是否真的愿意把我当小妹,总之我完成梦寐以求的心愿。世事难懂,人的情缘更难懂,与一个素昧平生的人在网络上出现瞬间的交叉点,就能延续一段情缘。

大哥的昵称叫想,为什么叫想,我一直没问他,单这个“想”字就足够让人有无穷的想象空间,我喜欢。

大哥亲切、健谈、善解人意,我和他无话不谈,甚至把自己的心事告诉他。和他线上相处的一年时间里,他认认真真扮演着大哥的角色,给我照顾、给我开心、给我安慰,我觉得很快乐。

这一年的交往,我们彼此很熟络,也相互很信任对方。但是我们除了彼此交换照片之外,一直没见面,也没有想见面的念头。

有时候我会想,网络的东西远离真实,不一定要带到现实生活中,这样我们的情谊才能维系得更久,不会因为网络与现实太遥远而失去。

也许我们的想法不谋而合,大哥也从没有提见面的要求。但是我们还是要见面的,这就是常人所说的机缘成熟。

见面的起因源自我的工作问题。我这个大哥也真够义气,他听说我大学毕业想到樱城发展,立刻就说“到我这里来,我正缺一个你像这样的秘书”。

大哥以前说过他在樱城开公司,我也没具体问是什么公司,他说我能胜任他公司的秘书工作,我想我就能胜任。我100%相信他的每一句话,丝毫没有考虑他会不会是骗我。

于是,当与我同年毕业的众多莘莘学子还在为联系工作奔忙,我已经轻轻松松踏上南下的火车,前往樱城的一家注册资金为两千万美金的公司任职。

两千万美金是多少?对我来说,一个天文数字。

黄昏来临之际,我到达美丽的海滨城市樱城。下了火车后,我避开汹涌的人流,提着简单的行李来到车站旁边的一个国际大酒店的总台大厅。大哥说他派来接我的人在这里等我。

“请问,你是雨然小姐吗?”我刚走进总台大厅的旋转门,一名长得眉清目秀,穿着深色西装的青年迎上来,很有礼貌地问我。

“我是。你是……”我讶异。对方就算是看了我的照片,也不至于在碰面的一刹那认出我是谁。

“我叫程枫,总经理让我来接你回公司。”青年说。

我故作镇静打量对方,那是一个清清爽爽的男孩子,给人稳重踏实的感觉,不像传说中的骗子。我的心境豁然开朗,初到异乡的那种忐忑不安抛到九霄云外。

大哥的公司位于城市郊外的工业开发区,三面环山,一面临海。进入大门,迎面矗立一尊硕大的雄鹰雕塑。雄鹰用坚硬的大理石精雕细琢而成,展翅冲天,栩栩如生。大自然总把最美赋予勇者,鹰是天空中最矫健最勇猛的飞鸟,因而它的体形健美、气质刚强。

大哥的公司十分辽阔,绿化高尚,新颖别致美观大方的建筑物和地面构造物拔地而起,很容易使人误以为这是一个环境优雅景色怡人的大园林。

黑色高级小轿车绕着大操场的车道驶到一幢气势雄伟的圆形玻璃建筑物台阶前停下。大哥站在平台上,等候我多时。

大哥真人,比照片还亲善。他的脸圆圆的,我记得第一次看到他的照片,曾经取笑他的脸圆得像天上的月亮。当然他的脸没有月亮那么明亮,充其量只能算得上像一块大烧饼——这句话是我故意写在后面的附注。他没生气,就喜欢我古灵精怪,讨人喜欢。

我与大哥的见面,没有想象中的激情。面对我的到来,大哥脸上带着和善的微笑,自自然然向我走来,伸出双手和我握在一起,“欢迎你加入我们的行列!”

我也伸出双手回握他。这个曾经在网络上的第一次认识便使我感到亲切与熟悉的人,我想象我们的见面一定会充满激情和浪漫,结果一切都是那么的平淡,内心深处没有泛起涟漪。我想我像小鸟一样飞进他怀里,抱着他大喊哥哥的情景没能发生。网络就是网络,现实就是现实,网络赋予人的某些激情,在现实生活当中只能被揉磨掉。

大哥是个有心人,在贵宾餐厅备下上等法国红葡萄酒盛情款待我。席间,葡萄酒四处飘香。

此刻夕阳如血,硬把公司的景物层层尽染,蒙上一层神圣的色彩。

“夕阳好美!”我惊叹夕阳的魅力。

“小妹如此厚爱夕阳,就让我们尽情为夕阳干杯!”大哥向我举杯。

“为夕阳干杯!”

初次见面,大哥的豪爽豁达给我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我有一种特殊的感觉,他不但是生活上的好兄长,而且必将成为事业上的好上司。

散席后,大哥将我安置在公司高级雇员公寓的一套房间里。我白天坐车太累,大哥停留的时间不是很久。他离开前,突然吻了我的额头,并祝我今晚做个好梦,明天早上醒来少了不开心。大哥接触我肌肤的那一刻,我的心平静如水。

我的身体很是疲倦,本该很快进入梦乡,可不知为什么,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我第一次离家这么远,心里极端兴奋,又带点怅然若失,心灵的孤独和寂寞无法避免。我想我的家人,想我的朋友,想我与大哥以前交往的点点滴滴……还是不能入睡。最后,我披衣而起,到楼下散步。

附近有一片规模不小的树林。这片依山傍水的树林位于公司高级雇员公寓南端的偏僻角落,古色古香的原生林木在现代化建筑群中别具一格。

林中小径幽深,阴森冷清,有一片空地适合歇脚。我倚着一株树干,无聊打开手机,播放《蝶恋》,一遍又一遍。《蝶恋》倾吐的是一种淡淡的忧伤,诉说的是一个伤情的故事,我听得如痴如醉……

“蝶恋?你也喜欢?”一个十分好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带着令人无法抗拒的魅力。

我身边多了一位听众,浑然不觉。这是一位极端帅气的年轻男孩子,一米七八的标准身材飘逸非凡,有生俱来的冷若冰霜被升华成一种高雅的孤傲。

他的年纪与我相仿,有着南方人的深脸廊和北方人的清秀白皙,秀气黑眉下,鬼斧神工刻画而成的五官线条优美,说不出舒畅柔和,如同夜空中皎洁的明月脱俗于平凡——漂亮到了绝处,动人到了深处。

我的心突然有了某种牵动,直至灵魂深处!不是因为我们共同爱《蝶恋》,而是因为他本人。我对他说:“可以认识吗?我叫雨然。”

“我知道。”男孩子说。

“你知道?”我吃惊地说。他认识我,我没见过他。

“我知道。”他很认真地点点头,“你今天来公司报到,刚刚吃过晚饭到这里来。”

天,他知道!

我睁大眼睛瞪着这个陌生的男孩子,回想在什么地方见过他。我将进入公司以来见到的每一张脸孔,甚至连酒席上为我们上菜的服务员回忆一遍,仍无法找到他的影子。我好奇地问:“你到底是谁?为什么对我的行踪了如指掌?”

“我想知道的东西没有什么不知道的。至于我是谁,你以后会明白。”

好自大的口气!

“为什么是以后?这不公平,你对我完全了解,我对你一无所知。”我大叫。

“世界上不存在不公平的事,只有心态的不平衡。”

男孩子话中带有禅理。

“至少告诉我你的名字。”

“你想知道?自己想办法。”男孩子神情有点冷漠。“我要走了。”

“可是……”我不死心:“我怎么找你?”

“公司不大,再碰面不难,像今天这样偶尔走到一起我觉得挺好。”男孩子说。

“我觉得不应该把下次见面放在毫无保障的机缘上,告诉我联系的方法。”我不赞同男孩子的观点。

“你要见我就放刚才那首曲子,我会来。”男孩子说。

“你能听见?”

“只要你用心去做这见事情,我就能听见。”

男孩子的话令我感动。彼此用心交流,还有什么隔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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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公司总部大厦高二十五层,主色为墨绿色。一楼是宽阔的大厅,总经理办公室在九楼,有独立的会议室和接见室。我办公的地方在总经理办公室的内间,与大哥的办公室相连,室内宽敞明亮环境优雅,阳台上种着各式各样的名花异草,微风过处芳香袭人,沁人心脾。办公桌上的内线电话旁摆了一盆小小的仙人球,嫩绿色毛茸茸的小刺,形态可掬,我很喜欢。

“雨然小姐,希望你能喜欢。”程枫站在我的身边说,这个从车站把我接回公司的男孩子看到我眼中的爱意。他是总经理办公室的秘书,我从介绍中得知他是山东人,毕业于国内一所名牌院校,是大哥首批从院校招至纛下的应届毕业生,深得大哥器重。

我说:“它很可爱,我非常喜欢。你放在这里的?怎么知道我会喜欢?”

“女孩子都喜欢这个。”程枫说。他在告诉我,摆放仙人球是他刻意做的事情。他看向我的眼光总是有点异样,同时带着关切。

他不是对我有意思吧?从中学到大学,一直很多人喜欢我,但是我对他们一点感觉也没有。我是一个崇拜浪漫爱情的人,相信第一眼情缘。宝玉见到林黛玉时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我也希望有一天,我与男朋友邂逅,他也能给我似曾相识的感觉。我要的这种感觉,程枫不能给我。

我说:“谢谢你。”

程枫说:“不客气,举手之劳。”

他的语气很轻松,不想因为他刻意为我做某件事情而使我感到丝毫的不安。说完,他到外间忙自己的工作。

大哥一天没在办公室露脸,也没派给我什么工作。我在办公室闷坐一整天,甚至连电话都很少打进来。我没事可干,幸好透过玻璃窗可以看到外面办公室举动,有足够的时间看他们人来来往往,忙这忙那。

临近下班,程枫进来。他邀请我与他一起吃晚饭,并说明这是大哥的安排。我初来乍到,这里也不认识谁,有他陪我吃饭,是件不错的事情。程枫告诉我,大哥这几天因为处理柳海华的事情,忙得团团转,所以才会无暇顾及我的存在。

“柳海华是谁?”我好奇地问程枫。他提到柳海华这个名字,脸上有不自然的表情,我嗅出不寻常的气息。

程枫答道:“他原来是这的秘书。”

我问道:“现在呢?”

程枫说:“死了。”

我吃惊不小,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死了???”

程枫点点头说:“是的。”

常人皆有的好奇心驱使我继续问下去:“怎么死的?”

“前些天晚上自杀死的,在我们宿舍旁边那片树林的空地上。他用刀片割开自己的颈动脉……”程枫的眼皮和嘴唇轻微地颤抖着,显然对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和见到的血腥场面心有余悸。

“什么原因?”我无法掩饰自己听到这个消息的震惊。柳海华为什么在事业如日中天的公司自杀?是出类拔萃的人太多,无法承受激烈竞争带来的压力吗?我想起自己昨天晚上在柳海华自杀的那片空地逗留——寒!。

“这个……我不清楚。”程枫没说。

柳海华自杀事件的始末,我后来才知道个大概。柳海华、程枫是大哥去年从院校直接招聘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他们来自全国有名的重点院校,玉树临风气质非凡,专业技术过硬,文笔口才一流。大哥将他们留在总经办试用三个月,打算从他们中间挑选优秀者出任他的助理。

柳海华和程枫是同乡,均等的年龄、均等的学历、均等的机遇使他们走到一起,关系很好交情很深,激烈的竞争丝毫没有影响他们的友谊。他们相信,不管谁是最后的赢家都会为对方感到高兴。

竞争到了尾声,就在胜利的天平即将倾向柳海华时,赫宇突然出现,被总公司直接任为总经理助理。柳海华一直认为总经理助理的位置非他莫属,只有他能做得做好,结局出乎意料,残酷得让人无法接受。不论是方联正也好,柳海华也好,他们的努力付之东流。

对于既定的事实,人们又能怎么样呢?柳海华承受不了这种惨痛打击,几个月来一直郁郁寡欢。他的失意,不仅仅是竞争的失败,更大的打击恐怕是来自大哥对赫宇的赏识和重用。

赫宇到来的方式和手段令人颇有微词,据说他的背景相当复杂,在总公司有极硬的后台。赫宇刚来公司时,很多人误以为他是不学无术的“公子哥”,结果让公司的每一位成员大大吃惊,不得不承认他确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赫宇的本事,勿容置疑。他的管理水平一流,公文撰写非常出色,精通英、法、德、俄、意、日、韩等七门外语,不仅如此,他非常熟悉电脑装置,再先进的电脑都能操纵自如。随着赫宇能力的表现与大哥的融合,完全锁定他在大哥身边的位置。

有谁能接受对手的得意?直到前几天晚上,柳海华这位曾经以过人才华在人们面前昙花一现的高才生,没有为公司做出任何贡献,就轻率地用一把锋利的小刀把他的生命、他的才华、他的忿忿不平以及人们无法谅解和鄙视的话题一起葬送掉,从这个空间永远消失……

我和程枫还没离开办公室去职员餐厅,一名职员有事来找程枫,告诉他柳海华的家属刚刚到,总经理要他负责接待。程枫歉意地对我说:“雨然小姐,我有事情要忙,不能陪你吃晚饭。”

“我也去吧,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得上的。”我说。虽然大哥没有让我介入此事,我还有点同情心,别人发生不幸的遭遇,觉得有义务出一份微薄之力帮助他们。

“你?……这样也好。”程枫迟疑一下,还是答应了。

我们一起乘电梯下楼。电梯门打开后,里面站着一个穿笔挺西服的人,是昨晚我在林间遇见的男孩子。他那么出色,不管在哪里出现都如此瞩目。我的心再次被牵动,目光不由自主地追随他走出电梯,消失在楼道的拐弯处。而他,没有正面看我们一眼。

程枫看着那男孩的背影,眼中的敌意一闪即逝。他很有礼貌地把我迎进电梯,在电梯门快要关上的一刻,他说:“总经理助理,赫宇。”

赫宇,他的名字叫赫宇,这两个字深深的烙进我的心里。

柳海华的父母没有来,来的是一名只有十几岁的小女孩,她是柳海华的妹妹,叫柳蒽蕙。

柳海华的家乡在山东农村,家境贫困,年长的父母只有他这么一个儿子,妹妹尚未成年,什么开支有赖他在校所得的奖学金和假期打工所得的微薄津贴,他的双亲好不容易盼到他毕业出来有了薪水,以为可以改变以往的困境,没想到盼来的竟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噩耗,他们痛失儿子,心中的悲凉无法言传,实在难以面对。

柳蒽蕙穿着一身朴素的学生服,怀里抱着一个小布包,孤零零一人坐在一楼大厅的沙发上。大厅宽阔的空间令她胆怯,一双眼睛不安的在大厅里游走,看到我们朝她走来,怯生生地从沙发上站起来。

我们安排柳蒽蕙先吃晚饭,她执意要去树林拜祭她的哥哥,并一再向我们说明,她来的目的是尽快把哥哥火化,把骨灰带回家乡安葬。

树林的空地上,柳蒽蕙以一炷清香对她哥哥寄怀哀悼,她做得那么认真,那么尽责,若无旁人。整个过程,我和程枫无声地站在暮色中陪伴她。

柳蒽蕙拜祭完她的哥哥,缓缓向我和程枫鞠躬。她的眼圈红红的,眼眸中浸满泪水。

“叫我程枫哥吧,以后我就是你的哥哥。”程枫如是说。他的话令人感到亲切,也拉近他和柳蒽蕙的距离。作为死者生前的挚友,他有义务陪伴、照顾他的家人。他从柳海华死亡的那天起,已经把柳海华的一切当成是自己的一切。

柳蒽蕙这个纤弱的小女孩,她自进入公司以来,表现出一种克制的坚强,没掉过一滴眼泪,现在被一句“程枫哥”感化,她悲痛地叫一了声“程枫哥”,将脸靠进程枫怀里哭得稀里哗啦。

感人心者,莫先乎于情。程枫与柳海华相识一场,总算没有白白认识,一切皆为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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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柳蒽蕙用最短的时间为柳海华办完后事,立即向公司辞别回山东。她这次来公司,公司领导比较重视,哥哥生前好友比较热心,这只是他们对她履行一种人道主义和安慰。她离去的决心非常坚决,不想再在这个令她伤心的地方停留多一秒钟。

程枫担心悲伤过度的她孤身一人上路不安全,决定陪她回山东一趟,好让她路上有个照应,还可以看望柳海华的双亲。

大哥同意他的决定,允许他陪柳蒽蕙回山东。那天大哥把我找去,把一张支票递给我。“柳海华家里只剩下一对孤苦伶仃的老人和不懂事的妹妹。他们的家境贫困,老人晚年的处境凄凉。我这里有一张支票,你替我把它交给柳蒽蕙。说是补偿也好,帮助也好。”

公司里发生不愉快的事情,大哥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他非常清楚这种金钱的布施与接受当事人双方都很难堪,所以才把事情交给我办。

支票的数额是二十万人民币。这些钱对大哥来说只是冰山一角,而对柳海华的家人来说却是一笔沉甸甸的财富,它不仅缓解他们生活的拮据并且终生受用。

我赶去火车站,程枫扶着柳蒽蕙正要上车。柳蒽蕙神情黯然,双手捧着一个包裹,那是柳海华的骨灰。我把那张对柳家有非凡意义的支票送到柳蒽蕙手中。“这是总经理给你的,希望你能接受。”

柳蒽蕙几乎没有任何反应。

“这算什么?”程枫的脸瞬间涨得通红,劈手把支票的夺过,他的声音在颤抖。“有钱就了不起,有钱就可以堵住我们的嘴?蒽蕙这钱我们不能要,你放心,就是再穷再累,我也会养活你的家人,供你念书上大学。”

程枫气愤地将支票撕得粉碎,扔在地上。柳蒽蕙木然地点点头,算是同意程枫的做法。我鄂然!大哥的一片好心,换来的竟然是这种结局。

“对不起,我不是针对你,很多事情你不会明白的。”程枫冷静下来,看到我的局促,连忙向我道歉。他说:“我们不能接受总经理的钱,那是因为柳海华的死与赫宇有直接的关联。他当时在林子里,柳大哥死的时候他就在他身边!”

是的,我不能明白,因为我什么都不知道。程枫和柳海华情同手足,在火车上碰巧买了相邻的位子,交谈起来才知道是邻村老乡,同去大哥的公司报到。还有什么比这样的相遇更能产生深厚的感情?柳海华前往公司时何等意气风发,谁也不曾想到前路莫测,他踏上的竟是一条不归路。他的死,对程枫的刺激很大。

若干日后,程枫从山东回来,向我描述整个事件的经过。程枫告诉我,那天晚上他们赶到现场,柳海华倒在血泊中,赫宇站在他身旁不远的地方,冷酷得不愿意碰他一下。柳海华死后,现场的检查和事因的调查是公安局刑侦队做的,他们的结论是柳海华死于自杀。所有的人以为柳海华死于自暴自弃,可程枫不这样认为!因为,没人能解释赫宇当时为什么会在柳海华的身边。

“撒谎!他们在撒谎!‘自暴自弃’自杀……这是最好的谎言!”程枫说这些话时非常气愤,他紧紧地握着拳头。

“你认为他们替赫宇隐瞒什么?”我暗暗吃惊。

“这可说不准。这年头只要有钱,白的可以说成黑的,黑的也可以说成白的。”程枫说。

我心中又是一惊,程枫的另一个矛头,应该是指向大哥吧。也许我存有私心,我怎么也不愿意相信对我呵护万分的大哥,会是颠倒是非黑白的人,还有那个外表看起来冷冷冰冰的男孩子,怎么可能是可怕的杀人凶手?我认为赫宇凑巧出现在现场不是不可能,这只是一个巧合。我说:“他在场,柳海华未必就不是自杀。”

“不管怎么说,我希望能把事情弄个明白,这样对他对柳大哥都公平一点。”程枫说。

他认定什么?柳海华的死因赫宇在场错综复杂,理论上他没有杀柳海华的动机——他名正言顺地当上助理,怎么还会在几个月后谋杀一个对自己构不成任何威胁的人?

这是一个巧合!

面对柳海华喋血的空地,我再一次这样告诉自己,我对赫宇出现在柳海华的自杀现场始终有这样的直觉。与以往相比这里多了一份深沉和狰狞,柳海华在此含恨而死,想必是不肯轻易瞑目。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会到树林里悠转,树林弥漫着不祥和难解之谜,诱惑我前来的不仅仅是问题的答案。

我独自在树林里,西下的太阳把我伫立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我眯起眼睛,迎着美丽如画的夕阳余辉,感受它凄美悲壮的光芒。美丽的东西总是那么短暂,夕阳最后一线光辉沉没在远山之中,夜幕也随即降临大地。

“想什么?看你很专注的样子。”

声音从背后传来,既熟悉又陌生。我蓦然回首,是大哥。公众场合的大哥给人的感觉沉稳且冷静,在我面前的大哥随和亲切。

“你相信轮回吗?太阳可以日复一日东升西落,假如生命没落了,可以一生复一生轮回吗?”我说,这个问题一直困惑我。

“我的答案可能令你失望,我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即使生命如你所说可以轮回,那么你我的前生后世是什么?这是既不能回忆又不能想象的问题,何必浪费时间?”大哥答道,他几乎不做任何思考。

“你比较现实。”在大哥面前,我还算不拘谨,我们曾在网上谈笑风生。

“也许吧。把握今生才是最重要的,因为人的生命,你有感知的仅在今生。”大哥的语气淡淡的,对这个问题不是很在意。他说:“到我家坐坐怎么样?”

“好!”我爽快地说。林子的另一端,是我不曾去过的地方。

林子尽头有一所两层的别致小楼。小楼依山而建,四周围绕着整齐的九里香,清幽淡雅。楼内设计简单,底层的大厅几乎占据整个空间,精美的旋转楼梯布置在大厅西角。二楼有一个面积不小的露台,空气清新,灯光充沛,夏夜绝对是个纳凉聊天的好处所,即使是寒意未褪的晚春,也同样是个呼吸清幽空气的好地方。

大哥将我带至露台栏杆边的白色单人藤椅坐下,赫宇把茶水端上。这位漂亮冷俊的助理,刚从温暖的室内出来,没有穿外衣,白衬衫外面是一件手工精巧,大方合体的针织毛衣。他端上的茶嫩绿带翠,茶汤碧绿,清澈见底,香气清馨幽雅。

“谢谢你。”我看着赫宇,向他致谢。赫宇像是没听到我的话,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

“这是雨然小妹,我跟你说过的。”大哥将我介绍给赫宇。

赫宇极不情愿同我握手,淡淡地说:“我们见过面。”我毫不示弱,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握着赫宇的手。他的手很冰,透着奇特的寒气,我忍不住打了个寒战。赫宇给我上完茶,离开露台。

大哥微笑着对我说:“赫宇一向这个样子,你不必往心里去。”

“我没什么,主要是他不介意。”我嘴里这么说,心里没这么想。赫宇的孤傲,确实令人感到不舒服。

“那就好,说不定你们以后会合得来。”

但愿如此。

“其实,我想知道柳海华为什么会死掉的,事情是不是与赫宇有关?大哥,你能告诉我吗?”我口直心快,有些话闷在心里憋得慌。我和大哥在线上无话不谈,与其苦苦做无谓的猜测,不如直接向大哥寻求答案,或者大哥的回答比较中肯。

“你觉得我在袒护赫宇,所以才会给他们钱?”大哥问道。

我汗颜!不能否认这点。我害怕站在大哥面前,他完全可以读懂你的思维。

“你很坦率。”大哥笑了笑,有点无奈。“我们交往了这么久,你觉得大哥的为人如何?是不是对你还有所保留?”

我听得出大哥对我有点失望。我的话充满对大哥的不信任,令他失望。按常理,我该支持他的。我带着歉意说:“我只是对事情的真相比较好奇。”

“有些事情的所谓‘真相’,不知道要比知道的好。我给他们钱,不是因为我做错什么,而是真心想帮助他们,他们不接受我没有办法。这件事情我不想多做解释,记住大哥送你一句话:即使你的周围都是丑陋的事务,你也千万不要被它们所蒙蔽双眼,要相信丑陋的尽头一定是美好。”

那天晚上,是赫宇送我回公寓的。他一副不爱说话的样子,一路上没听他主动过吭声。

我们经过林中那片空地的时候,我曾偷偷地看他一眼,这里有人因为他自杀,他居然能脸不改色,一点惧怕的心理也没有。

我从这漂亮的容颜后面不难捕捉他隐藏于内心深处的冷酷无情,也只有这样的人,才会在一个人的生命结束时,连看都不屑多看一眼。柳海华死前的绝望和忧伤他感觉到吗?他轻松出入林间时,就不惧怕柳海华匿藏在另一个空间的眼睛注视着他?

虚怀若谷的大哥,高深莫测的赫宇,义薄云天的程枫围绕着柳海华扑朔迷离的死因纠缠不休……

真相?什么才是事情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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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随着我在公司的时间增长,我对大哥以及他的公司渐渐有了了解。大哥出身于显赫的商人世家,是商业院校的高才生。他毕业后,没有留在北京总公司帮父亲经营,独自在樱城创建自己公司。他奋斗了几年,公司越做越大,注册资金由原来的十几万人民币,变成现在的两千万美金。他的事业可谓登峰造极,然而我从他身上找不出半点骄傲的痕迹。

大哥的生活作风出奇的严谨。我一直以为像大哥这样的钻石王老五,身边一定美女如云,到他公司后才知道,公司的职员多为男性,像我这样年轻的女职员,在公司就我一个,也许因为我是他小妹的关系,他才会把我招聘进公司来。我来公司有一段时间,发现他常常在公司留宿,很少到外边去,在他身边出现的女人更是少之又少。

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记得在线上交往的时候,我曾缠着要他告诉我,谁是我未来的大嫂。他说他崇尚一个人的生活,没想过要恋爱也一直没有恋爱过,是一杯白开水。他一个快三十的人,没结婚没女朋友,甚至没有恋爱过,我不能相信,现在看来他说的全是真话。他说过,他对自己要求很高,爱一个人就要给对方幸福。我想,他可能是还没有遇到想给她幸福的人吧。

在公司的这段日子里,大哥对我还是蛮不错的,没有正式派给我实际工作,让我先跟在程枫身边熟悉熟悉情况,他几乎每个星期定期打电话向程枫询问我的工作情况,了解并满足我的生活需求。大哥在我眼里个性随和而且心胸坦荡得无与伦比,他只要有时间就会备下一些可口的家常小菜,把我和程枫等一些年轻人找来,喝喝啤酒,吃个晚饭什么的,使我们能够感受到在家的温暖,籍此缓解身在异乡的寂寞。不单单是我,连程枫他们对大哥也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很容易将他视为兄长。

大哥对我的关爱一如线上,我越来越喜欢他,也越来越把他当大哥。有时候我会想,我和他该是怎样的一种缘分?亲生的大哥未必做到的事情,他做到了。然而喜欢不是爱,他历来是我心目中景仰和尊重的大哥,大哥的位置我只为他留,这个世上除他之外,我不会再叫别的人做大哥。

在我接触的年轻人中,喜欢我的人络络不绝,程枫对我的追求最明显,他从不否认对我的爱,大大方方送我玫瑰,约我吃饭逛街。但是我对他所做的一切没有感动,因为我的心系在一个人的身上,那个人就是赫宇——一个冷冷冰冰沉默寡言的男孩子,每一次与他相见,都能引发我内心的牵动。也许是我的脑子有毛病,置着众多热情的沙漠不顾,竟然幻想拥抱一座沉默的冰山。

赫宇是一个非常特别的男孩子,他年轻漂亮,缄默寡言,身上没有一般俊俏男孩子的轻浮,同时也缺少一般年轻男孩子的活力,给人的感觉很冷很沉。或许上苍对待每一件事物都十分公正,没有绝对的完美。它赐予赫宇绝美的外表,独独拿走他的情感。他整天没有什么表情,既不懂欢笑,也不晓得哭泣,既没有极度的兴奋,也没有严重的失落,好像一尊惟妙惟肖的雕塑,冷冷冰冰没有生气。但这一切不能否认他的魅力无穷,和他有过接触都会产生一种难言的眷恋,女孩子难免为他意乱情迷,我也不能例外。

我与赫宇的来往几乎建立在公事上,我是大哥的私人秘书,他是大哥的助理,很多时候我会与他跟随大哥的左右,双双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那一天,大哥分派我们去市里联系一项接待任务,我和他有了一次单独外出的机会。忙完公事后,已经很晚,赫宇很有绅士风度请我吃晚饭,他带我去了一家高级日本餐厅。

日本餐厅的日本菜很有名,由日本人打理,从菜色和服务都带着浓烈的日本气息。走进雅致的小厢房盘腿而坐,穿着日本和服的侍女立即为我们沏茶。

“想吃什么?”赫宇把菜谱递给我。

我摆摆手说:“我从来没有吃过日本菜,而且不懂日文,你做主。”

赫宇也不推辞,用流利的日语和侍女一阵交谈,侍女离去。他把手机放在桌面的一角,将外衣脱下。我打量着厢房的摆设和布置。“这里装潢雅致,服务一流,东西一定很贵吧?”

“价格不是问题。”赫宇不是很在意这个问题,他在翻看侍女留下来的消费指南。

“你第一次请我吃饭就到这样的地方来,我觉得很不自在。”我让赫宇破费,有点不好意思。

“这里和街边的大排档没什么两样,都是让人填饱肚子的地方。”赫宇淡然。他的心思又回到那本消费指南。我不想与他太冷场,无话找话:“这里的味道还是好吧?”

“应该好吃吧。我从没在家里煮过一顿饭,一日三餐在外面随便打发,什么东西都吃腻了,没有所谓的好吃不好吃,只要能吃饱就行。”赫宇好像有点不耐烦,但他还是很认真回答我的话。

“你对什么都很淡。”

“长时间孤身在外,所有的人都是匆匆过客,即使有生命从我眼前消失,也不会有感觉。”赫宇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或许,我在别人的眼里也不会有感觉。”

“不会吧?一路走来,身边总有关爱你的人,怎么会没有?”

“关爱我?没有。”赫宇摇摇头。

“那么家和亲人呢?不可能没有牵挂。”我说:“不论我们离家多远,心里有没有想到他们,他们一样会想着我们。”

“你说的,我不懂。”赫宇在听。

我继续说:“我念书的地方离家很远,放假回家基本在凌晨到家。到家的前一天晚上,爸妈不眠到天亮,等着为我开门。每一次离家,他们总是为我准备一叠厚厚的信封和电话卡,让我常给家里写信打电话。他们说,想常常看我的信听我的声音。”

“你说的这些,我从不知道。”赫宇摇头,“我从未想过牵挂谁,想必谁也不会牵挂我。”

“做人不可以这么冷淡的,你有点厌世。”我说。

“或许吧。”赫宇漫不经心地说,拿起茶壶给我添茶。

“难道你活在这个世上,就没有活着的目标吗?”

“你们有,我没有。”

“那你为什么还活着?”

“为了什么?为了不能死而活着。”赫宇把茶壶放回桌面上,淡漠地说。

我愕然。这也是活着的理由?

“你不会懂的。”赫宇说,“这个世上有那么一种人,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更不会有任何感情。”

“你想说你就是这种人?”

“没错。”赫宇不紧不慢地说,“柳海华会死,也是因为遇到我。”

“我不明白你想说什么?”

“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柳海华的死因吗?现在,我可以告诉你。”

“为什么肯告诉我?”我感到意外。这件事情很久没人提起,再过一段时间它就会被人们淡忘掉,他为什么无端端向我提起?我连忙说:“赫助理,我不是很在意这个问题,你没必要告诉我。”

“难道你真的就不想知道柳海华的死因?”赫宇目光中隐藏着很深的心思,令人捉摸不透。他说:“整件事情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你们辛辛苦苦寻求的答案很令你们失望,柳海华的确死于自杀死。那天晚上,我经过树林的时候,他正在自杀。”

“我早就知道那是一个巧合。”我如释重负,我的第六感没有出错。

“我看到他时,他还没死。我没救他,而是在一旁看着他死去。他的朋友对我的指责不算过份,虽然我在法律上不用负责任,可从道德上讲,算是一种谋杀。”赫宇说得轻描淡写,好像这件事与他毫不相干。

“你为什么不阻止他?”我脸色突变。碰到这种人命悠关的情况,不要说是公司的同事,就算是陌生人也应该出手相救,赫宇怎么狠得下心,眼睁睁看着柳海华死去?

“他的懦弱不值怜悯,对于一个觉得自己活在这世上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的人来说,死也许是一种很好的解脱。”赫宇冷冷地说。

这就是他不肯救人的理由?死者仍可悲,生者亦可恨!

这就是事实的真相?——我宁愿不是!难怪大哥曾经说过,有些事情的所谓‘真相’,不知道要比知道好。事情的整个过程大哥清楚,他面对冷酷无情的赫宇是多么的无可奈何。

菜上来后,赫宇吃得很少,每样菜只是蜻蜓点水,随意应付一下。赫宇过份冷淡,或许他对外界冷漠的态度不是轻易能改变。他在大哥面前是一副什么样子?他的冷漠有生俱来,他用对待自己和别人的态度对待过大哥吗?

我面对满桌精致的食物也没有食欲。赫宇走近窗边,拉开窗帘看外面的景色,他看向夜色的眼眸露出少许轻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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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命运是一种捉弄人的东西,当你极想得到一种东西,偏偏得不到,当你不想得到一种东西,偏偏就来了。近段时间事务不是太忙,我没事老在线上混。晚饭过后,我用笔记本上网,打算把今晚的时间全部交给网络。

先上Q,大哥的头像没有亮,我很久没在线上看到他,可我还是像往常一样期盼他的出现。他在不在线我不知道,他不喜欢被人打扰,总是隐身上线,他想和你聊的时候会自动现身,给你意外惊喜。因而我每次上线都有一种期盼,期盼他的突然出现……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习惯。他的出现使我欣喜若狂,他的沉默使我倍感失落。

等了很久,大哥没有出现。失望之余,我也明白了一件事情,他以后不会再出现。我们从网络走进现实,网络的一切将成为过去。我怀念与他对话的每一个细节,他在网络上带给我无拘无束和开心,在现实当中是不能给予的,尽管他还是那么关爱我。

我在中国游戏中心玩牌玩得正起劲,电话响了,是程枫打来的。程枫经常打电话过来,他不是每次约我出去玩,很多时候是向我表示问候,“汇报”他的一些事情和想法,我和他聊得不是很投机。我一边继续玩牌一边应付着和他讲电话,心不在焉。

“你有空吗?我们一起到外面吃宵夜。”程枫说。这次,他是想约我出去吃东西。

“我没空,在办公室加班。”我敷衍他说。

“你房间的灯亮着,怎么会是加班。你下来吧,我就在楼下。”程枫揭穿我的谎言,他已经在楼下等候,势必要和我出去。说真的,我不是很喜欢和他出去,如果被他烦到了才出去。真烦!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才能使他不再找我。

我非常不愿意地和网络说再见,换衣服下楼。

楼下,程枫站在一辆小车边。那是公司销售部的车子,不知道他怎么弄来的,原来他迫不及待想和我到外面吃东西是为了这个。程枫很有风度地为我打开前座车门:“上车吧。”

我上了车,给自己系好安全带。

“刚才,你为什么不想我和出去?”程枫问。他这人就这样,什么事情都要追问到底。告诉他实话,他可能接受不了,不说实话,又不是我的本意。我说:“我在玩游戏,不想走开。”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上网,你很无聊吗?”

“不是无聊才上网,不上网也不表示有聊。”我故意这么说。上网无聊?不了解网络的人才会这么说。

“什么无聊有聊?”程枫的脑袋发涨,听不懂我的话。

“有聊就是相对无聊说。”我说。

程枫表示还是不能理解,就像他永远无法理解上网的乐趣有多大。我不打算和他继续谈论这个话题,关于网络的一切,我和他说不到一块去,不想和他分析。

程枫驱车到海边的一个海鲜大排档。他找个位置把车停好,这才征求我的意见:“我们的宵夜在这里吃,你会介意吗?”

“不会。”我说。我知道程枫绕了大老远的路是为了要到这么一个地方吃饭,一定有他的用意,而且不来已经来了,还能介意?

这里虽然是大排档,环境相当不错,地方整洁干净,没有一点邋遢,一排排简单的木制小圆桌和独头小凳,形成与众不同的风格。程枫带我在尽头一张偏僻的桌子坐下,立刻就有伙计上来招呼我们。

“两位想吃什么?”

“这里的主食是海鲜,你喜欢吃什么?”程枫把菜单递给我,让我找喜欢吃的。

“我很随意,你做主就行了。”我一副很随意的样子。

“那是。”程枫也不客气,对伙计说:“给我们来一个紫菜蛋花汤,一碟白灼螃蟹和一对龙虾……暂时就这么多,份量不要太大,够我们两个人吃就可以了。”

“你对这个地方满熟络,以前来过?”我问道。

“我和朋友有机会就来。这里环境不如高级餐馆,但是风味独特,平常在餐厅里吃不到。”

“你们常来?”

“是。这里的海鲜不但新鲜种类多而且味道好,价格也不贵,很多的食客和游人慕名而来,生意一直很好,只是不知道你吃得惯不惯。”

“我无所谓。”我对程枫不注重,对他介绍的食物提不起一点兴趣。我有点后悔和他出来,面对一点情趣都没有的他是失策,要不然我在网上不知玩得多开心。

我们要的东西很快就送上来,海鲜和各式各样的佐料摆了一桌子,有酸的,有甜的,有辣的,有不辣的,色香味俱全。经过品尝,我才知道大排档的味道真的是好吃得不得了,而非程枫恭维。

“这里味道真不错!”我大加赞赏。我生于内陆,长于内陆,吃海鲜的次数不多,吃得这么过瘾的还是头一次。

“我以为你不喜欢来这里。”程枫看着我的一举一动。

“啊?”我忙着吃东西,没听清楚程枫说什么。我的吃相一定很粗鲁吧?不过没关系,我在别人面前,特别在程枫面前从来不需要掩饰什么,或者假装矜持。我就是我,我喜欢把我真实的一面呈现于人。

“我觉得有点委屈你。”程枫说。

“为什么这么想?”我停下手中的筷子。

“你能和我出来吃晚饭我很高兴,可我总是带你来这种地方吃饭,不是路边摊就是大排档,也许你会觉得低档,但这是我的生活水平。”

程枫的话使我有点不高兴。我长得漂亮追求时尚,喜欢过有钱人的生活,但这并不等于我为钱可以不顾一切。人们总是把我看成是那种爱慕虚荣的女孩子,连程枫也这样。这也是我不喜欢他的主要原因之一,我不能接受一个不了解我的人。

我想我对程枫越来越不满意,所有的不满意通通写在我的脸上,程枫再愚蠢也应该看出来,可他还是一如既往追求我,也许他幻想有朝一日能用他的真诚打动我。说真心的话,程枫是一个很实在很有责任感的人,他会是一个很好的丈夫,谁(包括我在内)嫁给他都是一种福气,可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大哥曾说我是一个很情绪化的人,高兴的时候可以把男友捧上天堂,不高兴的时候可以把他打下地狱。我不知道我是否因为没遇到一个真正喜欢的人,所以对身边的追求者都这么刻薄。

从大排档出来,程枫开车送我回去。他把车停在公寓旁边的操场上让我下车,他要把车子还给销售部。程枫离去后,我在极不显眼的地方看到了赫宇。

赫宇穿着深色的T恤,脖子上用黑皮细绳系了一支银色的小短笛,外面套了一件宽宽松松的浅色棉麻外衣,身后背了一个黑色背包,这副休闲的打扮使他更加飘逸。夜色中,他斜靠在平时驾驶的一辆黑色保时捷上看着我,脸上有一种世人无法溶解的孤寂。

“嗨!什么时候来的?”我向赫宇走去。“你不会是碰巧在这里吧?”

“不,我专程来看你。”赫宇出人意表地回答。他专程来看我?我觉得意外。

“找我有事?”我疑惑地问他。

“没有了。我想我该走了。”赫宇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我觉得我不应该就这么让他走,应该和他谈谈。那天晚上,我乍听柳海华的死因觉得赫宇无情,与他不欢而散。不久前,我在高级雇员餐厅遇到同桌吃饭的一名行政部干事,有意向他打听柳海华的死因。行政干事清楚地告诉我,柳海华确实死于自杀,赫宇在不在场都无法改变这个事实。他说得非常绝对,当我提及有人对此产生怀疑时,那位行政干事用轻蔑的口吻说,这有什么可怀疑的?嫉妒呗,赫助理的优秀有目共睹。我意识到自己的举止深深地伤害了赫宇。他能够把事实告诉我,可见心胸坦荡。也许他并非像他所说的那样冷酷,在那千钧一发的时刻,稍稍的犹豫便成大错。世上有什么过错不能宽容?有什么不过错能原谅?赫宇那么年轻,性格那么孤僻,有些事情的处理孰能无错?我一直想找个机会跟他沟通,说一声道歉。这是一个机会。

“那天晚上我不是存心伤害你,只是……”我对他说。

“你还想说什么?”赫宇看着我,目光倔强突然有了一种拒人千里的冷漠。“为什么对他们说柳海华死于自杀?你以为这样我会感激你?”

“是,我有这么说。”我承认,为了平息程枫等人心中的疑问,我确实向他们肯定过柳海华自杀的结论。我说:“难道这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柳海华可以得到安息,你也可以置身是非之外。他不希望他的朋友做错事,他并不记恨你。”

“你真的很没趣!” 赫宇明亮的眸子折射出冷冷的光芒。我自以为圆满的结果,深深地伤了他的自尊。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喜欢他们冤枉你?”

“我喜欢,与你何干?”

赫宇冷漠得让人心痛。

“你这是什么话?好,算我多事!”赫宇的冷傲激起我的气愤,我怒道:“如果你问心无愧,又何必在意别人怎么说。除非你心虚!”

“你胡说!”赫宇看向我的目光有点严厉。

我激动地说:“难道我有说错?像你这种冷酷无情的人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柳海华因你而死,你不觉得残忍?柳蒽蕙的悲伤你感觉得到吗?如果你有恻隐之心的话,就不会让这样孤苦零丁的女孩子经受如此沉重的丧兄之痛!”

“你——”

赫宇脸色煞白。他一跺脚,居然丢下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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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市里组织本市一些知名企业进行一次女子篮球比赛。一家大型企业很想拿这次比赛的冠军,四处搜罗篮球好手加盟女子篮球队。那家企业的老总姓陈,四十多岁,与大哥业务来往很多,私交亦很重。大哥听说他需要一名经验丰富、组织能力强、控球技术好的后卫,立刻向他推荐我。陈总听说我是校篮球队的主力,马上提出要我帮他的公司打球。我在从中学到大学很喜欢篮球这项运动,特别上了大学后,每天至少打一场篮球才觉得舒服,到樱城这么久还没摸过篮球,手早痒痒的,当陈总向我提出要求,我不加思索答应了他。

事情就这样说定了,我暂时告别大哥,随陈总的女子篮球队到训练基地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赛前训练,迎接即将到来的赛事。

陈总为了赢得这次赛事的冠军着实费了一番功夫,不仅请我加盟公司球队,还请邻市业余体校一些主力加盟。业余体校的那几个主力年纪都好小,最大的不超过十七岁,整天叽叽喳喳快乐得像小鸟,我和她们在一起,心情很舒畅,似乎回到那纯真的中学时代。

我在训练基地训练的那段日子,大哥也很忙,没时间来看我,只在晚上打电话问候。程枫每个休息日必定买一大堆东西和零食来看我。其实他到来,我很多时候在训练,也说不上几句话。从公司到训练基地相隔了整一个城市,也真难为他为我跑来跑去。队里的小姐妹误会他是我的男友,每次看到他来便笑话他。

“我就说嘛,我们的程大哥双休日总有事无事往我们这跑,心疼雨然姐了。”

“说真心话,雨然姐和程大哥是郎才女貌,天生的一对。像雨然姐这么美丽动人的女孩子就应该找一个像程大哥这样沉稳的人当依靠。”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雨然姐人漂亮,球又打得好,别说凡夫俗子为她抨然心动,就连天上的神仙也会萌生爱意,程大哥当然也不能例外。”

“程大哥好福气,我们当然要祝福他。”

“……”

这群小姐妹的嘴巴甜得像蜜糖,七嘴八舌净挑好的话说。程枫笑不拢口,心里自然喜滋滋的。我不知道怎样向小姐妹们解释程枫不是我的男友,有些关系只会越描越黑。程枫的确是一个很称职的男友,他对我的爱是看得见的,可我对他始终一点感觉也没有。好长一段时间,我注意保持与他之间的距离,对他不冷也不热,把他当同事或者朋友对待,希望他陷得不是太深,然而事与人违,这次训练反而缩短我们之间的距离,他对我的爱也越来越深。

那天,我在训练场上训练。我带球突破,一连晃过对方两名队员,三步上篮,篮球空心入网。

“好球!”场边有人带头为我这一粒漂亮的进球鼓掌高声喝彩,“打得不错!”

是大哥,他身边还跟了个赫宇。

休息时间,我立即跑到大哥身边,高兴地嚷嚷:“大哥,见到你太高兴了。”

“那你在过去的这些日子里有没有想到我?”大哥笑问。

“我有。可是你不来看我。”我的语气带着一种陌名的兴奋。我之所以兴奋,多半是因为可以看到赫宇,我离开公司的日子惟一没有联系的是他。没有看到他的日子,心里非常挂念他。

“我这不是来看你了?”大哥看到我眉飞色舞的样子,继而大笑说。“我们来了很久,你在练球,没看到我们。”

“在球场上跑真的很过瘾,你眼中只有篮球,当你把篮球投进篮筐换来满场观众的喝彩和掌声时,整个人就飘起来了。”我说。

“你和队友打得那么轻松潇洒,会拿冠军吗?”大哥问道。

“我们打得不错,对手也很强,主要还是看我们的临场发挥,应该有机会拿的。你会不会来看我比赛?”

“你能拿冠军的时候我就来。”大哥说。

“真的?不许骗我。”我顿时来了兴致。

“不骗你,赫宇可以作证。”大哥冲赫宇笑笑。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我与大哥击掌为盟。赫宇神情淡然,站在一旁看我与大哥说笑。他会来看我比赛吗?这是我所期盼的。

晚上,大哥带我到附近的茶庄喝茶。本来约好陈总,陈总临时有事没来,只有我和与大哥、赫宇三人围着茶几品茶。我们没用茶艺小姐,赫宇为我们泡茶。我早听大哥说过赫宇茶艺工夫一流,今天终于有机会见识到。他手法娴熟流畅,动作有如行云流水,清雅自然。看他的工夫已是一种欣赏,品他的茶更是一种享受。

赫宇完成洗杯、烫盅、冲茶、倒茶等工序后,把品茗杯倒扣在闻香杯上翻转过来,将杯举至齐眉递给大哥:“总经理,请。”

“谢谢!”大哥左手托住品茗杯,右手转动闻香杯,提起闻一下杯底的余香,用拇指和食指扶住杯环,中指托杯底,将茶送至唇边细品。

赫宇把茶递给我。我第一次喝茶什么都不懂,让大哥教我怎么品茶。大哥笑道:“茶要分三口品尝。第一口让你的舌尖感觉这茶苦不苦,第二口让你舌头的两侧感觉这茶烫不烫,第三口让你的喉咙感觉这茶润不润喉。”

经赫宇精心泡制的铁观音香气袭人,茶汤入口滋味浓而不涩纯而不淡,饮后余香在口喉底回甘。茶不醉人,人醉了。

赫宇趁水未开的工夫,用夹子收集桌上的茶杯,水煲开后,注水入茶壶,用烫水淋壶加温,烫茶杯。烫完茶杯,用夹子夹起茶杯的左沿倒掉烫杯的水,把茶杯底印在茶巾上把杯底的水吸干,放到大哥和我面前。做完这些工序,沏茶的时间刚好,赫宇提起茶壶依次倒给大哥和我。

我立刻迷上了工夫茶,缠着大哥和赫宇教我。那天晚上的不愉快赫宇只字不提,手把手教我茶道,大哥在一边为我做详细的解说。我们有了难得的融洽。

大哥的口若悬河与赫宇的缄默寡言有鲜明的对比却能持之以恒,我不能否认和大哥、赫宇在一起有一种说不出的种坦然和随意。

赫宇并非不喜欢与人相处,只不过相处的方法独特。他没有朋友观念,正如当初所说,不会刻意安排重逢,偶尔走到一起便是机缘所在。他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表面的冷漠却是内心的平静,给人感觉像茶,不会品茶的人觉得茶涩口,可懂茶的人会知道,茶要慢慢细品才越醇越甘甜。

有人说喝了工夫茶后会失眠,可那天晚上我睡得很沉很沉……

这次女子篮球赛最后以我们顺利拿到冠军而告终。冠亚军争夺赛那天晚上下了很大的雨,我在那场比赛发挥异常出色,三分球越投越顺手,19投17中,技压群芳。球赛一结束,我背着袋子随其他球员出球场。

刚出体育馆门口,程枫迎了上来,拥着我又叫又跳,兴奋得接近失态。他在外边等我很久了,我拿了冠军并在场上表现出色,他比谁都高兴。我头一次和他这么接近,还是在众人面前,心里多多少少感到别扭。程枫激情过后,我轻轻地推开他。

“全场17个三分球,简直轰动整个体育馆。行啊!”大哥也来了,他身后站着公司的一班同事。不用说,刚才与程枫亲热地拥抱,大哥他们全看到。

“你们怎么全来了?”我随即脸一红,不知说什么才好。我下意识地看看四周,没有发现赫宇的影子。我一直以为有大哥在的地方,他一定在附近。我的内心忽然一阵失落,大哥是来了,他没来。

“你在找谁?”程枫觉察我的异样,也随我的目光四处搜索。

“没什么,随便看看。”我小声说,极力掩饰自己的失落。

“是啊,我说过你进入决赛一定看你比赛。知道你今晚争夺冠军,特来给你加油。”大哥说,“表现不错嘛,你以前总说你打球如何了得,百闻不如一见。不错!不错!”

“走!我们庆贺去,陈总已在酒店为你们准备了庆功宴。”大哥说。

一群人簇拥着我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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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打完球赛,大哥给了我一个星期的时间休息。我什么不想干不想动,甚至关闭手机不听任何人的电话,平常在宿舍里看看书,写写东西,听听音乐又是一天,日子过得倒也自由自在。人就这样,一生一世那么长,偶尔也会出出风头什么的,一旦身边的光环散尽,亦回复了平淡。

也许前段时间精神和体力消耗很大,即使在休闲放轻松的日子,我睡得也不是很好,晚上经常做梦,老做那个很奇怪的梦。好悠长的梦,尽管支离破碎,但是一切都那么真切实在,像是我亲身经历,以致梦中醒来,不知道人在梦里还是梦外。

做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经常做一个相同的梦!梦境像一条无形的锁链缚束着我,我甚至可以在夜深人静独处时感觉到一种不同寻常的气息和来自内心深处的压力。我不知道这个梦与我的现实生活有什么关联,以为这一切是过于疲惫而产生潜意识的精神困惑。

我想起有一段时间没有上Q,该上去看看谁在线,问候问候他们,要不网友们会以为我从人间蒸发掉。我刚上Q,大哥的头像突然亮了起来,向我打招呼。

“你好!爱做梦的女孩。”大哥说。因为我爱做梦,所以我的昵称叫花间梦里人,也就是爱做梦的女孩这意思。他除了叫我小妹以外,也常这样称呼我。

“晕!”我又惊又喜,还能见到大哥真不容易。

“怎么?”大哥说。

“被你吓到了。”我说。

“为什么,我有这么恐怖吗?”大哥说。

“一个消失很久的人突然出现,你想……”我说。

“我最近很忙,没时间上网。很久没上来聊天了,今天就这么巧刚上来一会你就来了。”大哥说。

“我知道,我上来的时候,从来不见你。”我说。

“我就一直没上,你怎么能看见我?傻丫头。”大哥说。

“幸好我没把你的头像给删掉。”我说。

“我很幸运。不过删了也没关系,我能看见你就行,然后我会叫:小妹,大哥来了,赶紧说话。”大哥说。

“你该叫开门开门,我是大烧饼。”我说。

“等一下还芝麻开门呢。”大哥说。

“不是,不是。是芝麻大烧饼来了,快点开门。”我随意消遣他,自己也笑了。

“哈哈哈……”

一连三个大笑的表情,大哥在显示器前一定笑得很开心。以前和大哥在网上交往,隐隐约约觉得大哥是一个很优秀的人物,他有超乎寻常的一面,他是上天的宠儿,所有的一切远远超越人类的境界。正因如此他已经不可能回到平常人中间,不能将他的忧愁、悲伤、快乐交与他人分享,所以他才会上网结交不同的朋友,在这虚拟的世界中寻找某种安慰。后来我才知道自己的想法错,他是一个自己快乐也能带给别人快乐的人,他把他的快乐无遗地交给网上的朋友,而不是寻找我所想的安慰。如果他需要安慰的话,那么能带给别人快乐,就是他最大的安慰。

“和你说笑的,我和你相识是一种难得的缘分,我怎么舍得将你删除?即使你不再出现,我也会一直等下去,直到你出现为止。”我说。“我挺相信缘分。”

“缘分可信不可信。你那么相信缘分,找到自己喜欢的人了吗?”大哥说。

“好像没有。”我说。“男孩的心事好难猜,谁真正喜欢我,我感觉不出来。”

“你的心事估计才不好猜,我能想象你周围的男孩快被你的心事搞晕了。”大哥说。

“才没呢?我身边哪有什么男孩?同事加朋友而已。”我说。

“程枫很喜欢你吧?公司上下的人都知道他在追求你。”大哥说。

“他呀?不知道怎么说。他对我的喜欢是没得说,问题在于我不是很喜欢他。”我说,心情有点郁闷。我和程枫的关系在公司本来就是很敏感的话题,而且决赛当天晚上在体育馆门口还有不俗的表现,难怪连大哥也误会我们。

“那是喜欢了,不是很喜欢不是不喜欢。还不承认?”大哥取笑我。

“真的不是,我不喜欢他。”我解释说,在大哥面前不想和程枫之间的感觉。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至少你不反感他。要不,你怎么会和他出去玩?”大哥说。

“我之所以和他出去,也是起源于我不反感他,不然不会和他交往。就这样。”我说。

“说说看,你对他真正的感觉是什么?”大哥问道。

“觉得他是一个很好的人,属于可以托付终身的那种。”我说。

“哦,还说不喜欢他?都到了要托付终身了。这已经不是喜欢不喜欢的问题,而是一种信任,一种更高层次。相互之间的信任,这比喜欢和爱还来得不容易。”大哥说。

“我只是觉得他是可以托付终身的人,但没说要把终身托付给他。”我更正大哥的话。

“那你有想过要和他一起吗?”大哥问道。

“没有。”我老老实实回答。和程枫认识这么久,我的确没有想过要和他在一起。我说:“我虽然喜欢他,觉得他属于可以托付终身的那种,但是我不是很喜欢他,何况喜欢不是爱,我们即使见面也没有什么感觉,见不到人也不会想他,牵挂他。”

“既然你不喜欢他,也没想过要跟他在一起,为什么不对他说清楚?”大哥说。

“莽然说出来同样伤害他,我想把这件事情交给时间,最好是他自己能明白过来,我对他只是朋友那么简单。”我说。

“拖得越久对他的伤害越大。”大哥说。

“是吗?那我找机会和他谈谈。”我说。

“这就对了。说清楚比较好,当断不断,自受其乱。”大哥说。

“如果有一天我喜欢一个男孩子,你猜我会怎么对待他?”我说。

“估计要吞到肚子里,就像螳螂一样。”大哥说。

“错!我会选择跟他做一辈子的朋友,这样才恒久。”我说。

“很新鲜哟。那看来你的另一半真的很悲哀。”大哥说。

“被你说对了。所以聪明的不要做我男朋友,做我朋友就可以了。做人家女朋友不见得做得好,但做朋友一定是最好的。”我说。

“我不这么认为,另一半也可以是一生的好朋友。”大哥说。

“我不知道我能否做到。”我说。

“你说自己不能做到,不代表没人做到,我想我可以做到,你也可以做到。以后你的想法会改变的,况且每个女孩一定有一个目标,那就是能找到一个爱你的你也爱他的那个他。”大哥说。

“如果我爱一个人,我反而不敢主动。我害怕被拒绝,也害怕没面子。”我说。

“这么说你有了不敢主动的对象了?”大哥说。

“没有吧。”我说。

“有一件事,不知道你怎么想。”大哥许久才说。

“什么事?”我连忙问道。

“有一个傻孩子,喜欢上一个女孩,偷偷在人家身后转,看到女孩和朋友出去,在风中一等就是几个钟头,好不容易等到人,却被无缘无故大骂一顿。还为看什么篮球比赛,被雨淋成重感冒。”大哥说。

“你说的是赫宇!?”我差点叫了出来。赫宇那天晚上是专程在楼下等我的!?还有,我不知道他居然为了看我的球赛,忘了带雨具,冒着大雨赶到体育馆,全身都湿透了。我与程枫相互拥抱祝贺的时候,他正躲在昏暗的车内擦拭身上的雨水。他为什么没向我说清楚状况?他这份心思为什么不要让我懂?因为他以为我的身边有了程枫?

“你那么聪明,自然明白。这几天他身体不舒服,有时间去看看他。”大哥说。

“他患感冒了?严不严重?”我说。

“有一点。不过现在没关系。看样子,你还挺关心他的。”大哥说。

“我有吗?”我的口气有点硬。大哥肯定知道我偷偷喜欢赫宇,才会把赫宇的心思告诉我。我喜欢赫宇是完全可以肯定的,但是无法不能肯定赫宇对自己的感觉。

“又不承认?能关心他挺好。与赫宇相处,会使你有与众不同的感觉。要打开他的心扉不是随意的猜测和指责,而是用你真诚的心。”大哥说。

“收到。为什么告诉我这些?”我说。

“我是旁观者清,见不得你们被情所困,兜圈子。我们因为事业远离家乡和亲人,不能在家中与亲人共享天伦已是一种遗憾,不能善待身边的人更是一种错误。如果爱一个人,更要好好爱他,不用让他从身边溜走。人的一生,能遇到彼此相爱韵律相同的人不容易。”大哥说。

大哥的话说得很贴心,我应该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善待别人等于善待自己。我曾担心和大哥进入现实,不管我们曾经相处得多么融洽,网络的交往极有可能成为永恒。现在我发现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大哥网上网下都一个样,如同他的做生意和做的人原则:诚信为主,力求做得最好。我想我会很珍惜我和大哥的这样份情缘,不会轻易让它从指间溜走。

“大哥,我很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我说。

“噢,那是因为我是你大哥,妹妹喜欢大哥很正常。”大哥说。

“如果这辈子你都能做我大哥就好了,你是我心中唯一的大哥,大哥的位置只为你留,除你之外我不会叫别人做大哥。”我对大哥说。我说的是真心话,向他肯定他在我心中的位置。

“你也可以算是一个红颜知己,小妹加红颜知己。”大哥很久才回话,不知道他在那边干什么。

“不好!我才不做你的做红颜知己,这样我要分担你的忧愁,还是让我做你小妹,永远分担你的快乐好了。”我说。

只分担他的快乐,不分担他的忧愁——我这样说,不知道大哥心里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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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

虽然答应大哥和程枫仔细谈谈,可是我每次拿起电话又放下,实在没有勇气拨通那个熟悉的号码。该怎么和他说?直截了当告诉他,我一直把他当朋友,我们之间不可能——这话又怎么说得出口?我不想伤害程枫,但是我这种拖泥带水的做法,只会带给程枫更大的伤害。当断不断,自受其乱,那时我并未真正了解这句话的份量。

黄昏,我吃过晚饭,到公司附近的海边散步。一天的时光,我独爱黄昏,爱极太阳西下努力挣扎出来的光线,因为短暂才会如此绚丽多彩,夺目耀眼。是不是将逝的东西都值得留恋而又难忘?只要生命不从身上游走,我不会轻易放弃对夕阳的观礼。

我迎着夕阳,一个人沿长长的海堤朝前走。海堤尽头是一片宽阔的沙滩,临海处耸立着几块奇峰突出的礁石。

一个人面对大海坐在礁石上,吹着挂在脖子间的短笛。细小的笛声和风而送,平和而幽深,令人禁不住泛起心中的伤感,思绪万千。

赫宇!

我被他的笛声深深吸引住,不知不觉爬上礁石,站在他身边细听,直至曲终。

“你来了?”

赫宇沉浸乐曲,警觉仍很高,不用回头已知我到来。他闭上眼睛昂起脸,全身心感受舒适的海风。他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白色的衣服在夜色衬得他的肤色煞是好看,给人一种清爽俊朗的感觉。白色衬衣最上面的两个扣子不知道是忘记扣好还是故意不扣,海风把一边领子吹起,黑皮做成的细绳在他的项间若隐若现。

“刚才吹的是什么曲子?”我问他。我非常佩服赫宇的音乐细胞发达,从他唇间吹奏出来的乐曲有一定感染力,牵人心弦。

“你认为那是什么曲子?”赫宇反问。

“曲子平和中带忧伤,平淡中见真情……不是挂念某个人,就是纪念某件逝去的往事。”我说。我觉得他总是偏爱这类略带忧伤、牵人心魂的曲子。音乐有时也代表一个人的情绪,不知道他为什么事情感怀?

“那是海豚的安魂曲。”赫宇用手指慢慢梳着被海风吹起的额发。

不是纪念人而是物,我可算一个知音?

“海豚的安魂曲?”我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海豚也有安魂曲?”

“海豚就不能有安魂曲?”赫宇看了我一眼。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总的来说,它旋律优美扣人心弦,是一首很好的曲子。作者是谁?”我说。

“没有作者,我随意吹的。”他说。

我脸上的表情有点夸张:“随意?你的言词好轻松,这么随意就吹出惊天地泣鬼神的曲子,如果用心一点那还了得?”

赫宇平和地说:“我不想做什么好曲子,只想给海豚安魂。我经历过一次海难,听说是海豚把我救起来。海豚为了救我,再也没能回到大海去。”

“海豚是人类的朋友,救人的事时有发生。”我说。海豚救人的事件在传媒中常有报道,一点不奇怪。

“我也许不值得它救。”赫宇说。

“救人的海豚常有,为死难海豚作安魂曲的人不常有。”我说。

赫宇沉默无语。

我们登上礁石的最高点,久久眺望着一望无际的大海。

“我对海有着很特殊的感情,每一次面对它都有一种极其微妙的感觉,总觉得我是属于它的,终将回到它的怀抱中。也许这个世上,只有它能够包容我,成为我最后的归宿。”赫宇感触地说。

我说:“你跟我们不同,你是不一般的人。在我的感觉中,你和大哥一样,是属于那种踏着红地毯走路的人。”

“我清晨从贫民区垃圾堆里爬起来的时候你没看见过。”赫宇的目光转向我,有点冷。

“你挺幽默的嘛。”我不相信赫宇的话。

赫宇说:“我说的是实话,我感受过那种流浪的生活。在巴黎广场或者街道,随时可以遇到一些以卖艺维生的流浪艺术家,他们当中不乏技艺超群者,因为生活际遇不周,不得不背井离乡到处流浪。他们注重的不是金钱的施舍,而是人格的尊重和对他们艺术的肯定。我给他们钱,让他们为我演奏喜欢听的曲子。久了,跟他们熟了,他们也教我摆弄各式各样的乐器,弹奏各种不同风格的曲子。那时候的我无所寄托,也许受他们音乐的渲染,才觉得人生并非乏味,从而挽留一份宁静。”

“广场的流浪人换了一茬又一茬,他们当中大多数为寻求新的环境而离开,也有少数被贫困折磨而撒手人寰。站在清晨广场的一角,看着他们逐渐远去的背影,看着曾经熟悉的某人被尸布裹身匆匆运进白车的一幕,我才明白世间有一种痛叫生离死别。”

赫宇告诉我一些他从没说过的经历和心情。谁说他冷酷无情?他有一份非比寻常的同情心。

“这个世上懂你心思的人没有几个。”我感叹。我发觉赫宇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不再是冰冷沉默的寡言人,他的心中藏匿着不为人知的情感。我问道:“你去过巴黎?”

“我在法国长大的,去过的地方很多……我很少跟别人聊天,你是第一个,有很多事情我想说,但不知道怎么说。”赫宇看着我。

“你不太说话,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明白你在想什么。和朋友一起出去的时候,不要只坐在一边听他们说话,应该把你高兴的事情告诉他们,让他们和你一同分享快乐,你烦恼的时候也可以向他们诉说,让他们分担你的忧愁。”我说。

“我这个人没有什么朋友,不会有人想跟我说话,我也不想跟别人说什么。”他说。

“为什么?”我很惊奇。

“在我心中没有什么值得高兴也没有什么值得悲哀的事情。从小到大,我独自在陌生和严肃的环境中长大,所有的欢乐与悲伤自己承受,久而久之,那些所谓的欢乐与悲伤习惯放在心中。”赫宇说。

“你的亲人呢?他们……”我小心翼翼地说,害怕这句话会伤害他。我从没听人提起过他的家庭和他的亲人,难道……

“我没有任何的亲人。”赫宇漠然地说,好像在说与己无关的话。

“对不起……”我没想到眼前这漂亮绝伦、意气风发的男孩子的身世这么悲苦,我不应该刺激他。“我很抱歉。”

“这没什么,这些我早就习惯了。”赫宇的声音平淡如白开水。他脸上没有悲伤只有平静,好像我提及的事情与他毫不相干,已经不再给他带来伤心和震撼。

他很少向别人提及他的身世。难怪他平时冷冰冰,谁能想象他的悲哀过人?他情感的空白,多半由此而起。一个心中没有爱的孩子,他脸上能摆出多少笑容?

风浪越来越大,海风把站在赫宇身边的我长长的秀发高高吹起,疯狂地舞动着。海浪推动潮水有力拍击礁石,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激起的水雾随着猛烈的海风飘洒到我们的身上,点点滴滴,冰冷无比。

“我们回去吧。”赫宇说。

礁面被浪花打湿,坚滑无比,一不小心很容易掉进海里。我胆小不敢行走,赫宇将我挽下礁石。

我的脚踏上软绵绵的沙滩仍惊魂未定,紧紧抱住赫宇的手臂不放,将额头靠在他的肩上。赫宇迟疑了一下,终于将我拥进怀里。也许他一直想这么做,我等待他这么做好久……眼前的男孩子身上总有难言的眷恋和缠绵,我无法逃脱他非一般的魅力。

他抱我的感觉很微妙,生生世世无法忘怀。

我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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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

世上最难料的是缘分,最难解的是感情,爱上一个人没有任何时间、没有任何地域、没有任何界线可以阻挠,只是瞬间的事。大哥说得没错,我和赫宇不但相互爱着对方,而且韵律相同充满默契。

我其实很喜欢赫宇,喜欢和他相处。他平时话语不多,有时候说的话做的事情却能令你感动于无形。记得有一次我们去市中心观看烟花表演,烟花燃放发生点意外,一束本该飞向天空的烟花突然改变轨道冲向我,他及时护在我的面前,为我挡住呼啸而来的烟花。

以前,我很奇怪是什么东西令赫宇魅力无穷,现在我找到了答案,那是因为他有一份淡漠世态的心,对情感的态度专注而新奇。与赫宇在一起,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与快乐。我们相处得很好,不管是牵手走在人潮汹涌的街头还是漫步于山花灿烂的山野,即使不说话也不会觉得闷,即使是两双眼睛相视也能令彼此感动。不知不觉,赫宇成了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令我梦萦魂牵。

我们就这样相爱着,爱得如火如荼,如痴如醉。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最漂亮,和赫宇在一起的日子我常常容光焕发,脸上流露出发自内心深处的幸福微笑。

那段时间大哥和程枫去北京办事,我们很少在公司饭堂开饭,经常到外面下馆子。赫宇很随意,吃东西不怎么挑地方,高级餐厅一顿,路边小摊又是一顿。我曾经笑他开着高级小轿车来路边小摊吃东西会不会觉得是一种讽刺,他的神情倒是很安宁。有时候环境和平时出入的不同,习惯了身边的一切,也会想着找一些普通人的生活方式和环境尝试一下,那种感觉很刺激也很微妙。人何尝不想过平淡的生活?

那天,我们从公司出来,打算吃晚饭。赫宇问我:“这附近有什么餐馆吗?我肚子有点饿,最好是马上可以吃到东西。”

“我知道有一家快餐店……”我想到一个去处,“是大众化口味的快餐店,人蛮多的,想不想去试试?”

“就去那里。”赫宇说。

快餐店的生意很好,宽大的餐厅人来人往,热闹非凡。这里时值午餐的高峰期,基本是座无虚席。来这里吃饭的人不会顾及他人的存在,管你是什么身份,都是只求三餐一宿的蚁民。他们有结伴一起来的,也有独来独往的,吃完一份快餐一碗面汤走人,撂下的残羹剩汤由服务生瞬间收拾干净,新的一批食客很快又填补空缺。这就是生活。

我们好不容易找了位置坐下。

“人很多。”我打量一下四周的环境。

赫宇很认真地说:“吃饭人越多,食欲就越强,这样你才会受到感染。我要一份鲜排骨,外加一个五成熟的煎鸡蛋,青菜之类的……要青瓜加空心菜。”

“我吃那个。”我悄悄地指着邻桌刚端上来的面条。

“什么?” 赫宇扭头看到一盘面刚好端上邻桌的桌面,白白的面条上面飘着红红的辣椒油和切成细条的胡萝卜、香菇、菜椒等素菜,五颜六色煞是好看。

“我想吃面,又烫又辣的那种。”我说。

“吃面这么简单?那就吃面吧,我也吃面。”赫宇说。

面条送上来后,赫宇看到桌面上摆有辣椒酱胡椒粉之类的瓶瓶罐罐,不住地往碗里加辣椒酱。

“你以前不喜欢吃辣的,口味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奇怪?”我看着赫宇的举止,目光带着一丝疑惑。

“你喜欢吃辣,我现在要不迁就点你,将来你迁就我吗?”赫宇小声说。

感动!

“吃玩晚饭后,你赶着回公司吗?”我问他。

赫宇摇头说:“不赶时间。我们要去哪里?”

“带你去玩好玩的。”我拖起赫宇就走。不可否认,我的生活方式五彩缤纷,像我无法拒绝赫宇一样,赫宇同样无法拒绝我。

我拉着赫宇进了服装城旁边的网吧。

“来这里玩吗?电脑公司里有。”

“这里能联网玩比较刺激的游戏,你加入游戏网络,可以选择与别人联手合作,也可以独自闯关,最大的好处是可以跟网友交换想要的东西。不过你要小心,有些人很高明也很阴险,不但骗走你值钱的东西还会看你不顺眼把你给做掉。当然你看谁不顺眼也可以把谁给做掉。等一下我教你怎么玩。”我比划着说。

“好。”赫宇点头说好。

有人离座。

“那边有位置,我们过去。”

我打开先前的游戏存档,一边玩一边教赫宇。赫宇对电脑很熟悉,玩游戏很外行,在我的细心教导下,渐渐上手。

“他那把宝剑很值钱,试试把它骗过来。”我说。

“怎么骗?”赫宇问我。

“他不是喜欢收集古玩吗?拿这个跟他交换看看。”我说。

“这个不值钱啊。”赫宇说。

“就是要骗他。跟他对话,说要跟他交换东西,如果他上钩,让他先把东西交过来,然后塞给他这个,马上溜之大吉,等他鉴定知道是赝品也完了。”我说。

赫宇按照我教的方法,真的将对方的宝剑骗来。

“这么容易就骗到了,想不到有这么笨的人。”他忍俊不禁。

“你得意的时候小声一点,说不定那个人就在附近,搞不好被他认出来卸成八块,怎么死都不知道。”我连忙把手指放到唇边做“嘘”状。

“你很坏。”赫宇再笑。他秀气的鼻子高而直,笑起来煞是好看。他的笑意俊朗迷人宛如吹暖江南两岸的和风,把昔日寒冰一扫而光。

“这就对了,你笑起来的模样真的很好看,以后多笑一些,不要老板着脸。”我鼓励他。

这段日子我和赫宇接触的时间较多,赫宇的至情至性尽收眼底。我想赫宇和我相处的这段日子一定很快乐,因为快乐是可以传染的,我将我的快乐毫无保留地传染给了赫宇。

游戏很容易消磨时间,赫宇的热度并不持久,总是忙中出错心不在焉。终于他是键盘一推鼠标一放,厌倦地说:“我总玩不好,不玩了。”

“不玩也好,时间不早,我们该回去了。”我提醒他。

“我们去兜风吧。”赫宇不想回家。与所有的人不同,他没有归家的迫切感,像一个无主游魂,喜欢终日飘荡外面。

“回去啦,我很累了,明天还要上班。”我催促他说。

“那好,回去就回去。”赫宇无奈地说。我们在一起,他很尊重我的意见。

我们刚刚回到公司,赫宇的手机响了,是大哥打来的。大哥这次去北京的时间较长,已经快两个星期。他本来想带赫宇去的,中途不知道为什么换了程枫。我一直猜想他是为了给我和赫宇制造在一起的机会才这么做。

“我明天回来。”大哥在赫宇接听电话后说。

“那挺好。”赫宇说。

“赫宇,这次去北京没带你去,你有为这个不开心吗?”大哥问道。

“我没有。”赫宇否认。

“说来也奇怪,我什么地方都带你去过,唯独北京不是因为你不舒服就是有别的什么事情耽搁没能去成。”大哥说。

“或许,它与我缘浅。”赫宇淡淡的。

“或许……你根本不想去,所以总没去成。”大哥的话怪怪的。

“为什么这么说?”

“我的感觉,你给我的感觉就这样。”大哥说。

“我……”

“用不着否认,也用不着承认,我只是随便说说,没别的意思。机缘这东西就这样,该你去的那一天,不想去也能去成。”大哥说,“储物箱里我放了钱,那些钱你可以拿去用。”

“我不缺钱用,你前些时候给我的钱都没用。”赫宇的语气仍是很淡。

“想用的时候就用,不想用就留着,这是我给你的。”大哥说:“现在想想我们还是够幸福的,没有尝试过贫穷的滋味,我们有些员工很穷,当他们在为一日三餐的伙食费苦苦奔忙的时候,我们的钱却在抽屉里发霉,不晓得怎么用完它。”

“……”

大哥和赫宇在说什么,我没注意听,因为我的手机铃声响起。是程枫打来的。他说:“雨然……”

“是。”我听到他的声音,心率跳动异常,一颗心快要跳出来。是什么原因,自己也说不上来。

“刚才总经理说我们明天回来。”电话那头的程枫没有平日的沉稳,更无即将见面的喜悦。

“……”我竟然有点害怕听到程枫回来的消息。如果他知道此刻在我身边坐了另一个男孩子,我猜不出他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你有在听吗?”程枫察觉我的异样。

“我……在听。”我说不出话,有些话不知怎么说。

“不知道为什么,我特想你。”程枫说。他似乎嗅到了一种不寻常的气息,我整个地变了,变得很奇怪,也变得很遥远。“你等我,我很快就回来。”

“……”

“有一句话,我想对你说很久了。”

“我……”我依旧说不出话来,程枫很爱我吧?但是……我不爱他。

“你不要说话,只要听就好。”程枫闭了闭气:“我很爱你!”

“我有事!”我连忙挂断电话,害怕听到这话,害怕被这来自程枫内心深处对爱的剖白感动。

程枫像是邻家男孩,亲切可靠。他对我很好,有数之不尽的鲜花和道之不完的礼物送给我,只要我喜欢一样东西,他立刻就能送到我的手中。我不否认,如果没有遇上赫宇,我会选择他嫁给他做他的妻子。

但是,没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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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章

赫宇和客商洽谈的一笔生意进展相当顺利,合同很快拟好,只需明天早上大哥在上面签字盖章就可以ok!我吃过晚饭后陪他加班加点,帮忙把合同打印出来。

“快十一点,总经理早该回来了。”赫宇看了看时间,很快把印好的合同拿在手里,“再等等,我很快回来。我把这个放到总经理桌上,他可能会看。”

赫宇去了大哥的办公室,我留在他那里关闭电脑,收拾桌面上摆放凌乱文件。忙完了这些,我趁着赫宇还没回来的当儿站在窗边,尽情舒展一下手臂暂时驱除疲惫。今天蛮累的,忙完自己的工作,还要帮赫宇忙这忙那。

昨夜我失眠了,今天一整天精神都不好。因为听了程枫的电话,昨夜成了一个不眠夜。天快亮时,外面突然下起了雨,风吹动树枝的声音和雨打落窗户的声音交织着,使不眠的我更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睡。我不只一次地对自己说,睡吧,快睡吧,明天有很多事情要做……我还是睁着眼睛渡过了一个又一个的时辰。这是一种何等反常的现象。我不是不爱程枫吗?对于他的存在为什么不能做出置身度外的样子?

“很累吗?今天晚上辛苦你了,我送你回去休息。”赫宇不知何时站在我身后,他已从大哥的办公室回来。

我点点头,我的确需要休息。

赫宇开车送我回公寓,我挽着赫宇的手,要他送我到房间门口。

我们还没走进公寓,一个穿着深色西服的男孩子从楼道中出来,朝我和赫宇走来,迎向我的是一双愤怒的明眸——程枫!

“是你!?”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为什么会是他?

我挽着赫宇的手没有松开,反而下意识地挽得更紧,我觉得没有必要在程枫面前掩饰我和赫宇的关系。程枫的脸色怪异看着我们,我们看着他,几秒种的沉默宛如几个世纪的相对。

“你这狗娘养的东西!”程枫怒不可赦,像一头发怒的雄师,聚集了全身的力量紧握拳头对准赫宇的脸狠命一拳!

在北京,他对我和赫宇频繁接触略有所闻,莫名其妙心慌意乱,早已嗅到了一种不寻常的气息。他刚从北京回来,结果碰见这令他难堪的一幕。这些日子的心神不宁,这些日子的无端彷徨,终于有了答案。他怎能不愤怒?

赫宇毫无防备地挨了重重一拳,一缕鲜血从他的嘴角淌出。他用手拭去唇边的血迹,用冷得令人发寒的目光紧盯程枫。

赫宇的受伤和委屈使我慌乱,甚至无法顾及真正“受伤”的程枫。看到程枫还想扑上来将赫宇撕碎的样子,我害怕他和赫宇动粗。我不顾一切地挡在赫宇面前,声嘶力竭地朝程枫叫道:“你干嘛打人?你马上从我面前消失!”

程枫一股怨气无处可泄,转身大步而去。赫宇则一声不吭返回车中,他的手抖得有点厉害,车子几次没发动起来。

“赫宇,你不要丢下我!”我泪流满面,追上前去使劲拍打车窗的玻璃。

赫宇咬了咬牙齿,终于打开车门把我拉上去。我刚在座位上坐稳,车子箭一般飞出去!

车到海边停下,我们没下车。赫宇一句话也没有,看着窗外的月色。我听着他急促的呼吸逐渐趋于平静,觉得很对不起他,这件事情他很无辜。

我说:“对不起,是我没把事情处理好。”

“跟我不用说这个。”赫宇笑笑。

他居然还笑得出来?对于这次挨打,他没有太多的感慨和激动,有的只是淡然和平静,这突如其来的屈辱,对他来说已是逝去的云烟。使我感动的是,即使他遭受了耻辱也没有丢弃我。

赫宇受伤的嘴角血迹模糊,伤口还向外渗着血。程枫这一拳聚集了全身的力量,他伤得该是不轻。我用手指给他拭去残留唇边的血迹。伤口可能太痛,我的手只轻轻碰到边上,他本能地倒吸了一口冷气。

“疼得厉害?”我心痛地问。

赫宇闭着眼睛不想说话。

“唾沫也可以消毒伤口的,对吗?”我仰起头,竟用舌头舔赫宇嘴角流血的伤口。

“雨然……”赫宇的声音在发抖。

“别动!”我皱着眉头说。“人血的味道真的一点都不好,很腥。”

“你的脸上沾了我的血迹,我给你擦擦。”赫宇那双明亮得如同天上星星一样的眸子停留在我的脸上,它的魅力直接摄人魂魄!他极少这样看我,我被他看得怪怪的,觉得他有点反常。

“你得给我搽干净才行,要不人家会误以为我是吸血鬼!”我打趣道。

赫宇没笑,突然低头吻我。他的唇他的气息柔和,撩人心醉……

“我爱你。”

赫宇的男性气息令人迷幻,我有点迷糊,风情万种躺在他怀里抚着他的脸腮,用我最温柔的唇印在他的唇边和鼻尖上。赫宇被我的热情感染,不由自主地握着我的腰肢低头继续吻我……

女孩子的第一次都想奉献给自己最爱的人,这一天来得早或迟根本不重要,我会毫不保留地把自己给了赫宇。当我们激情荡漾,赫宇突然推开我,打开车门下去。

他没有关车门,冰凉的海风涌进车内让人清醒。我也下了车,看见他背对着我,抱着膝盖坐在不远的沙滩上。我蹲下去,从背后抱着他,轻声说:“赫宇,以后不要再这样,我的心会很痛。”

赫宇默默地回身抱着我,神情黯然。我极少看到他惆怅的神情,问他:“在想什么?”

“我在想,我们……不知道是什么缘。”赫宇的眼眸中带着很深的困惑。

“你在想这个?”我想起赫宇给我的感觉非同一般,第一次见面就能引发我内心的牵动。这种奇异的感觉,赫宇有还是没有,我一直不晓得。

“其实从我见到你的第一天开始,我已经在想这个问题,总想不清楚。”赫宇说。或许他有着与我相同的心理历程,有着不可言喻的相互感应,那是命运与际遇最深处的牵动。

“想不清楚,就不要想。”我说。我何尝不想知道其中的缘故,但有些东西不是我们这些常人能够完全明了。

“和你在一起,我感觉很好。”赫宇说。

“我也一样。”

“你为什么不问我以前做过什么?难道你不想知道我过去的一切?”赫宇欲言又止。

“你想说,自然会告诉我,你不想说,我也不想知道,我只认识现在的你。每一个人心里都有秘密,有的是要永远留在自己心中。你一样,我也一样。”我说。

“你对我不要太乐观,我有不为人知的黑暗一面,不是你能想象。”赫宇的目光特别清澈。

赫宇的话我不是很在意,我的头脑已经被对他的爱完全占据,没有任何力量能够轻易改变。他能这样对我,说明我在他心中有一定的份量,他才会在乎我对他整个人的看法,包括他的过去,既然用心爱一个人,就应该全心全意爱他,不管有什么样的过去与未来。

沙滩有点冷,赫宇生堆了火。

“你今晚打算在这里过夜?”我问他。

“是。”赫宇枕着树枝在沙滩上躺下。

“我陪你。”我在他身边坐下,不住往火堆里添柴。

“给你讲个故事,想不想听?”赫宇看着天空,没有丝毫睡意。

“想。”

“讲不好,你别笑。”

“不会。”

“有一个寒冷的冬天,一只受伤的小鹿为了躲避凶恶的野兽无意闯进猎户的家中。碰巧猎户外出打猎,家里只剩下年幼的孩子。猎户的孩子怜悯小鹿的遭遇,把它抱近壁炉,让它烤火,给它包扎流血的伤口。风雪交加的森林危机四伏,温暖的炉火和孩子的关爱使小鹿留恋居间,一无所获的猎户已在归途。去或留?小鹿茫然……”

“小鹿一定是留下来。”我说,“即使猎户没有捕捉到猎物也不一定会杀它。”

赫宇抿嘴浅笑:“我的故事没有结局,你喜欢它留下来,它就留下来。”

“真能以我的意愿来决定吗?”

“不是,是你懂它的心。”赫宇说。

“如果在寒冷的日子,把壁炉里的柴添满让火烧得旺旺的,那种感觉会很好。”赫宇看着火光无限向往地说,“因为有火,才会想到家的温馨。”

“身边有人陪,有问寒问暖的人,真好……”赫宇闭上眼睛睡着了。那一刻,他脸上映着火光。

那一夜我伏在他怀中睡去。朦朦胧胧中,我看见天地交接处,一位白衣飘飘的美丽女子迈着轻盈莲步向我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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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章

黎明,我和赫宇回到公司。离上班还有些时间,我先回公寓梳洗,不能就这么直接去办公室。我刚打开房门,程枫从旁边出来,两眼布满血丝。他在昏暗的楼道等我回来,一夜未眠。我这才意识到还有一个人需要我的安慰。谁才是最重要的?

我让他进屋。

我坐在起居室的单人沙发上,程枫木然坐在另一张沙发上,都没有什么反应。昨夜我抛下他追随赫宇而去彻夜不归,已经很说明我的选择。他似乎很平静,平静得让我吃惊。这是一种何等反常的现象?

终于,程枫粗重地吐了一口气开口说话:“我们谈一谈。”

“对不起。”我神色黯然。面对程枫,除了说对不起,我能说什么?

“对不起?”程枫哂之,“你认为说这个有用吗?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用一句轻描淡写的对不起就能够解决?说真的,我们在一起那么久,却从来不知道你内心在想些什么?”

“我并不爱你。”泪水在我的眼眶里打转,我没让它流出来。“你要我怎么做?”

“这句话能不能是我问你?”程枫的声音沙哑,他尽量在克制自己。我知道他不会哭的,这不值得!他说:“我喜欢一个女孩子,可我竟然不知道,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心里爱着的是另一个人。换了你,你怎么做?”

“对不起!”我难受得心都快要碎了。

“不是对不对得起的问题,真的不是。”程枫不肯说原谅。他咬了咬牙关,朝门外走去。他走了几步,在门边站住,回过头来对我说:“你对我对别人根本不了解,你不爱我,那是你从来没有给过自己爱我的机会。”

“你认为我想得不够清楚?”我问程枫。就我的立场而言,我根本不需要考虑,一直以来我喜欢的都是赫宇不是他,是他一厢情愿把我当女友。当然造成今天这种局面的,我也有错,错就错在我没跟他说明白我心中对他的感觉。

“你爱不爱我不要紧,但是你不能爱赫宇。”程枫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说出这样一句话。

“你想说什么?”我脸色骤变。女人是天性敏感动物,总能预知未来的不详。

“赫宇是很不一般的人,和他在一起只会伤害你。”程枫终于说,“你知道吗?总经理与女人无染,那是因为他根本不喜欢女人而是喜欢男孩子。赫宇是总经理的情人,公司很多人都知道,只有你不知道。”

“你是个卑鄙的小人,你以前中伤赫宇伤害柳海华,如今还要欺骗我说我大哥和赫宇有不正常的关系?你知不知道他们俩一个是我最尊敬的大哥,一个是我最爱的人?你太残忍了!”

我突然用力给了程枫一巴掌。我的力量很大,掌声过后,他的脸上留了五个红红的指印。我胸口终于抽搐起来,伤痛欲绝。是对程枫彻底失望还是我能感应到他完全绝望的心?

一整天,程枫再也没有找过我,也没在公司上班。每次经过他空荡无人的位置,我心里都有一种说不出的难过。程枫什么时候在我的心中留下这样重的份量,此刻才能真正体会出来?也许伤了人的人,心里比被伤了的人还要难过。

下午快下班的时候大哥把我叫进他的办公室,他说:“雨然,你如果没有别的事,我们一起吃个晚饭,我们有一段时间没在一起吃饭。”

我和大哥到了林间别墅,赫宇正在摆放碗筷上菜。平时大哥也曾多次叫我一起吃饭,但是在林间别墅和赫宇一起吃饭还是第一次,他知道赫宇的个性孤僻不喜欢热闹,所以只叫我一个人来。可我觉得,年轻人经常聚在一起挺好。

大哥做了几个很清淡的菜式招呼我。一小盆灯盏菜汤,一碟菜椒炒嫩笋,一碟白灼螃蟹,一碟韭黄炒肉片,外加一碟油菜。

“知道程枫为什么突然辞去公司的工作吗?”大哥问我。他对程枫突然辞去公司的工作百思不得其解,加上赫宇无缘无故受伤,隐隐感觉到这件事情与我有关。

“不晓得。”我没做考虑就回答,心里同时惊讶万分。程枫什么辞去公司工作的,我一点都不知道,也没人告诉我。

“连你都不晓得谁会晓得?”大哥说,他不知道我和程枫、赫宇发生了什么事情,如果他知道,事情想必会好些。

“我们这段时间没有接触,不知道他近期的想法,可能是他有更好的发展吧。”我说。我骗得了大哥,骗不了我自己。本来大哥带程枫去北京,是想缓解他们处于低迷的关系,重新起用他也说不定。还有什么地方能令他在大哥身边的发展更有起色?程枫因我而去,这是铁一般的事实!

大哥和我谈话的时候,赫宇连头都不抬一下,专心吃他的饭。他好像特别爱喝清淡的灯盏菜汤,爱吃青椒炒嫩笋。

我来到程枫的房间,他的门虚掩着,整个房间空空如也,人早已离开。可以想象他做出这样的抉择是多么的痛苦,满地支离破碎的不仅仅是酒瓶、纸屑……碎片,还有程枫受伤的心。程枫走得很迅速也很彻底,像是瞬间消失了踪迹。离开前,他破天荒地喝了很多酒,若非借酒,他心中的痛苦难以寄托。

我和程枫从此失去了联系。后来,我断断续续从公司的同事口中听到关于他的消息。我听说他离开公司去了一家中型企业,做得不开心。我听说他经常去一个酒吧喝酒解闷,去多了,在酒吧里认识了一个女孩,他们很快相恋。那个女孩子是个有点背景的人,她的父亲是当地的房地产商人,与黑道的人物有牵涉,得知女儿与贫寒的程枫相恋,勃然大怒,不但阻止女儿与程枫见面,还暴力将程枫打伤。程枫多次恳求女孩的父亲,希望他能成全这对有情人的美事,女孩的父亲逐出难题,要程枫拿出100万才肯把女孩下嫁给他,同时还要和他断绝一切关系,并扬言如果再看见他们见一次打一次。程枫哪有那么多钱给女的父亲?不久女孩被强行送到国外留学,程枫也随即失去影踪……我再也听不到他任何消息。

爱一个人无罪!我不但辜负了他,葬送了他的前程,甚至连他的幸福也葬送掉。我希望听他过得好的消息,希望听到他得到幸福快乐的爱情,这样我的负罪感会轻一点,毕竟是我愧对程枫。没了他的消息我的日子也不好过,上天用这种方式来惩罚我,令我一生一世为他牵挂为他担心。

不知是程枫的不辞而别使我深受良心的谴责,还是那天晚上在沙滩过夜受了凉,我终于病倒了。我病得很厉害,高烧不退,时而发冷时而发热。

我一直在做梦,梦境非常混乱。我一会梦见两个相貌相似的漂亮女子,一个白衣如雪一个华丽宫装,她们轻轻低笑,两张脸渐渐交织在一起……一会梦见我赤脚走在一条很滑很滑的路上,我担心得要命,害怕会突然摔倒……一会梦见大哥,他冲着我温和的笑,用一种我看不懂的眼神看赫宇……一会梦见我走在一个漆黑的大洞中,突然看见赫宇紧闭双目躺在地上,已经气绝多时,我抱着他大叫,他也不回答……我一急,结果掉进了无底深渊……

我吓出一身冷汗惊醒过来,发现一切皆是梦,赫宇毫发未损在我身边。我生病的这些天,赫宇白天上班晚上过来陪我,如果有工作要忙,他就把他的笔记本带来,一边守护我一边查看资料,困了就睡在沙发上。

此刻,赫宇坐在靠近床边的一张单人沙发上,斜对角的电视正播放新闻。他拿着电视遥控器的手放搁唇边,用牙齿轻轻咬着食指,看得聚精会神。

他突然觉得搁在床边的手背痒痒的,回眸一看,是我用指尖轻刮着他的手背。我的唇边带着刻意捉弄的笑,有点孩子气的顽皮。

“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调皮?”赫宇刮了一下我的鼻尖。

“……”我刚刚醒来,仍是很困的样子。

“睡够了?”

“……刚才做了好长的梦。”我想起刚才的梦,不寒而栗。

“有梦见我吗?”赫宇故意问。

“有……”我顿了一下,有点不好意思:“我梦见你死掉了,在一个漆黑的大洞里,我抱着你叫,你都不回答。”

“啊,你就这么咒我?”赫宇似乎有点失望。

“不是的。书上说,梦见一个人死掉不是什么不吉利的事,是太想那个人,害怕那个人会离开……”我解释说。

“吓我一跳,还书上说呢。哎!你就这么想我?”赫宇被我一惊一诈的,显得很无奈。

“我……又不是故意这样梦的。”我撇了撇嘴说。

“算你。”赫宇笑了笑,摸摸我的头。

“不过,我真的很担心你会突然离开我。”我死死地抱着赫宇,生怕他也会像程枫一样突然离我而去。

“你放心,除非是你先离我而去,否则我绝不离开你。”赫宇将他的手放进着我的手心里,给了我极大的安慰。

我将头靠在赫宇宽厚的肩膀上。赫宇的怀抱给了我温暖和安宁,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一辈子拥着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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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3:4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章

逝者如斯,我来大哥的公司已经一年多。这段不短的时间足以让人忘记经历过的人生片段,随着我失去程枫的一切消息,他渐渐淡出我的记忆。我的生命中只有赫宇——那个我爱他,他也爱我的男孩。赫宇令我虚荣令我迷幻,旁人羡慕的目光告诉我,我来这个世上就是为了嫁给他,从来没有想过将来有一天会离开他,离开他之后会怎么样。

赫宇从来没说过爱我多深,也没有那些所谓的山盟海誓。他不是一个很懂女孩子很会体贴人的人,但是一个非常重情重义的人,他要么就不爱,爱了就全心全意刻骨铭心。别看他在国外长大,思想却相当保守,他一直与我相敬如宾,即使我们打kiss最浓情蜜意的时候,他也不会池越半步,或者他想把我的清白留到新婚之夜。

大哥仍是形单影只,专心营造自己的事业。看到我和赫宇出双入对,他竟没有丝毫妒忌和羡慕。他说他喜欢天马行空,根本没有感情可言,更不希望有感情的缚束和烦恼。我总觉得大哥的想法令人费解,但整天沉醉在与赫宇的爱恋当中,一时无从考究,只觉得缘分这东西好玄乎,不是说有就有,说没有就没有,或许他还是没能遇到可以给对方幸福的人。

大哥想给谁幸福我不知道,赫宇足以给我幸福。他在樱城买了一幢豪华的住宅,逐向我求婚。我暗暗吃惊,赫宇显赫的身家难以估测,毫无疑问的是,嫁给他我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一个人。我没有理由可以拒绝。

大哥在市内有名的大酒店二楼为我们举行了一出很隆重的订婚晚会,邀请公司所有员工以及商界很有名气的人物参加,气氛非常热烈。

为了让我美得如同下凡的仙子,大哥特地让当地极有名气的设计师为我定做了一袭雪白的礼裙。赫宇挽着娇美如花的我兴奋得两眼发亮,看得出他对我非常满意。

订婚双方交换戒指是整个晚会的核心和高潮。当赫宇小心翼翼把名贵的钻戒戴在我的指肚时,我很激动。从今以后,无论安乐患难康健疾病,一切与他相共,终身不渝。

“看到你们幸福的样子,我终于妒忌了。”大哥走到我们面前祝福我们,“祝你们幸福美满,白头偕老。”

这时,大厅入口一片喧哗,到会的人员不约而同向那里涌去。一位年过半百,依旧神采奕奕,气宇轩昂的人进来——总公司的董事长。董事长也就是大哥的父亲,我第一次见到他。他的脸也是圆圆的,带着和善的微笑,一如大哥。董事长的目光朝我们看来,他注视着赫宇的眼神多么的亲切慈爱,就像一位父亲!赫宇看到董事长的那一刹,血色迅速褪去,整个脸孔异样苍白。

董事长突然降临公司,为晚会增辉不少。他带来的贺礼是一只名贵的玻璃花瓶,我突然有一种不吉祥的预兆,玻璃花瓶固然好看,但容易破碎。

订婚仪式后,是自由活动时间,那些来自五湖四海的商界精英聚在董事长周围谈笑风生。大哥也陪在董事长身边与众人亲切交谈。

“我们也过去吧。”我用手碰了碰赫宇。

“我……不去。”赫宇的牙齿在轻微打架,言语困难。

“你不舒服?”我明显感觉到他在发抖。

是因为空调温度太低感到寒冷吗?不,那是因为他看到董事长!董事长在生活中是一位仁慈的长辈,他注视与自己孩子同龄的人时常会露出慈爱的神色,不管是谁在这样的目光下倍感其中的温暖,赫宇却失魂落魄,如遭重击。

“我……”赫宇的身体像冬夜里最后的一片树叶摇摇欲坠。

“你还好吗?”我很担心他。他的模样像极一个年幼受惊的孩子,茫然、无助,使人不由自主想上前拥抱他,给他某种依靠。

“我没事,真的没事。”赫宇说完,悄悄地离开。

赫宇在喝酒,一杯接着一杯,对追随他而来坐在桌子对面的我视若陌生人。喝到最后,他捂着隐隐作痛的胃再没力气站起来。

“我扶你。”我看着他苍白无比的脸,很后悔没有及时阻止他。

赫宇推开我。他刚脱离我的掌握,整个人软绵绵全身乏力,不由自主地跌进我怀里。

“你醉了。”我吃力的扶着他。

身高一米七八的赫宇,虽说身型偏瘦但体重绝对标准,我扶他的姿势一点不潇洒。后来我在酒店服务员的帮助下,在附近找家宾馆开了房间,把烂醉如泥的赫宇抱到床上,他早已不省人事。他的酒德蛮好,喝了这么多酒还能这么安静。

“滴……”

赫宇衣袋里的手机响了。躺在床上的赫宇没有动静,轻柔的电话音乐没能使他清醒,直至很久停下。隔了一会,手机再次响起,仍是很久很久,大有不接机就不罢休的趋势。

我迟疑着,把赫宇的手机取出,翻开机盖,放到耳边:“……”

“你什么时候回来?”大哥的声音传来,先进的通讯设备质量很高,语音非常清晰。

“……大哥,是我。”我说。

“为什么是你在听手机?”大哥的声音有点停顿,他对我接听赫宇的手机感到诧异。随即他生气地说:“赫宇呢?让他听。”

“他……喝了很多酒,醉得很厉害,不能听电话。”我结巴地说。

“你们现在在哪里?”大哥的声音既严厉又急促。

“在市区的一家宾馆里。大哥……”我想解释一下赫宇醉酒的原因,大哥不等我说下去,已经挂断信号。

大哥很生气吗?大哥生气我来公司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我觉得自己不应该帮赫宇接听手机,大哥已知道赫宇醉酒,会怎样处罚他?

我将手机放回赫宇的枕边,和衣倒在旁边的床上。我折腾了一个晚上,也够累的。也不知什么时候,睡得迷迷糊糊的我被一阵急促的拍门响声惊醒。从猫眼中看到站在门外的是大哥,我连忙把门打开。大哥闷声不响地进来,脸色很难看。

“他为什么会喝这么多的酒?你为什么让他喝这么多的酒?”我还是来不及解释赫宇为什么喝醉,大哥已经开始大声责备我,好像做错事的是我。

大哥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完全失去往日的温和与冷静。我无端受责骂,觉得很委屈。

“你为什么不看好他?你知不知道这样会害死他的?”大哥丝毫没有理会我的感受,突然把外衣一脱,用力甩在地上。我从没见过他这般暴躁,站着没动,气氛一时僵硬起来。

“我好冷,我要回家……”

床榻上的赫宇在梦中似乎承受着肉体和心灵的极大痛苦。豆大的汗水从他的额上冒出,搁在床上的手使劲地抓着床单,把它揪成一团。他在出汗,却一直喊冷。醉酒对冷气特别敏感的他蜷缩着身子,把手脚抱在一起,想换取一点点的温暖。

“赫宇!”大哥把他温暖的大手放在赫宇的脖子和脸腮之间,不时抚着赫宇的秀发和脸庞。他寸步不离守在赫宇身边,用一种焦虑不安、充满关切的目光久久凝视着他。

“不要离开我,不要……”大哥的手才离开赫宇,昏睡中的赫宇立刻把他的手抓住,往自己脸上贴……

“赫宇!”大哥抱住赫宇软弱的身躯。他突然落泪了,泪水大颗大颗滴到赫宇的脸上。我讶异地看着满脸泪水的大哥,不知所措。

“我好累,想睡……”赫宇靠在大哥的怀里再也睁不开眼睛。

“以后不要喝这么多的酒,知道吗?我不希望你满身酒气和伤痕累累回来见我。” 大哥哽咽地说,泪水又一次从他的脸颊滑落。

大哥竟一而再,再而三地为赫宇落泪,我不由默默地叹息:大哥的泪水只为赫宇流。

大哥将赫宇抱在怀里,无声地将自己的脸和额头贴到赫宇的脸腮上。我突然有一种特殊的感觉——他们之间随便哪一个离开对方,生命便不复存在。

大哥与赫宇的关系非比寻常,男孩子与男孩子之间的感情本来就很微妙,谁能轻易说清楚?大哥是否对赫宇过度关心?

一股寒意动我的脚底升起——难道程枫所说的是真的?我突然有逃离这里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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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3:4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三章

我是连夜离开樱城的。至于去哪里?我的头脑十分茫然,所要做的就是尽快离开这里。我胡乱买了一张车票,登上一趟离开樱城的列车,列车开出很远很远,心情还是无法平静下来。时至今天,我仍无法用确切的言辞形容当时的心情,只记得自己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骤变,紧张得无所适从,像一只突然失去听力的蝙蝠,歇斯底里地乱碰乱撞。

赫宇不为人知的黑暗一面,竟然是这样的一面。难怪他对自己的过去欲言又止,目光常常流露出无言的忧郁——真的是无法向我启齿啊!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们亲密的接触,打死我也不会相信程枫的话。我一直以为赫宇深爱着自己,我在他心目中的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至此才明白,我只是赫宇孤寂旅途中的一个驿站,占据赫宇生命的是大哥!

我坐在列车靠窗边的位置上,两眼无神地看着窗外。大哥和赫宇的身影不时从我脑海中重复出现,思维一片混乱。同性之间对待情谊是不是也可以做到亲密无间、至死不渝?我不能明白大哥与赫宇之间那层微妙的关系,但是他们深厚的情感让我感到自卑。相比之下,我的爱是那么的肤浅,只在乎拥有,只在乎朝朝暮暮天长地久。我不禁潸然泪下,我最爱的人和最尊敬的大哥,他们是一个互不分割的整体,不属于我。

又是一个夕阳如血的黄昏,列车到达它的终点站。这是我一个从未到过的中型城市,身心疲惫的我已经无暇欣赏夕阳的绚丽,拖着沉重的步子朝停泊在站前广场的一辆Taxi走去。

Taxi司机正在车里低头看报,没有发现我到来。我敲了敲车窗,他蓦然抬头,我看到了一双熟悉的眼睛,深邃有神——程枫!

我惊恐万分,呆立当场。

我的模样一定极其狼狈,程枫二话没说,把我带到一家咖啡店歇息。我们相对无语。我拘束地坐着,不住用勺子搅拌杯中的咖啡,不敢抬头正视程枫的眼睛。

在陌生的城市遇到熟悉的故人,对心境混乱的我是一种何等的安慰?可我遇到的竟然是一直没有联系的程枫,一个曾经被我伤得很重很重的男孩子。我失去他的消息许久,本来以为今生今世无法再相见,做梦也想不到会在这个远离樱城的城市邂逅,万语千言不知从何说起。

程枫除了略带清瘦,什么都没变,命运的坎坷、生活的磨难没能压弯他的脊梁。他的目光停留在我的手上。我下意识的摸摸我的手指,触到一个冰冷而坚硬的东西,匆忙之中我忘了褪下手上的订婚戒指。

“恭喜你。”程枫说。

我勉强笑了笑,心中的痛楚却一阵阵袭来,我在刚刚得到幸福的同时也将失去了。上天不知道是怜悯我还是讽刺我,竟在这个时候让我再见程枫。

程枫没问给我带上戒指的人是谁,我也没说,他大概能猜着。

“我……路过这里到另一个地方去,想不到会在这里见到你。”我撒了个谎,不想让程枫知道我正在遭遇变故。

“我也想不到。命运这东西太奇怪了,我来这是为了避开一切熟悉我的人,结果还能见到你。”程枫说。

我曾经那样对他,他该恨我的是吧?至少我欠他一巴掌。我曾经想知道关于他的一切消息,唯独不能面对他,可是偏偏要面对。

我们又是很长时间的闷坐,正如我不知道他心中的想法一样,他同样无法知道我心中的想法。

《蝶恋》响起,我习惯地打开手提包拿手机接听电话。可我翻遍手提包,也没能找到手机,可能出来的时候太匆忙,连手机都没带。

程枫不好意思地笑笑,拿出他的手机,原来《蝶恋》来自他的手机。当初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也没见他用《蝶恋》做铃声,我们分开了这么久,他却用这个铃声,可见他从来没把我忘掉,相反是我忘了他。想到这里,我的心很痛很痛,如同刀绞。

电话不知道是谁打给他的,听得出那个人对他很重要。他很认真地听对方的讲话,连说话也是轻声细语:“是我。今天怎么样了?——那就好。你吃过晚饭没有?——你想喝汤?好的,我等一下给你买——好——好——好——就这样,再见!”

程枫在听电话,我百般无聊地喝着杯中的咖啡,觉得味道很苦很涩,很难下咽。此刻的心情如此吧。我从心里叹了一口气,百感交集。

程枫放下手机对我说:“我结婚了。”

“哦。”听到这句话,我的心又是一阵绞痛,嘴里漠然地应了一声。刚才的电话一定是他的妻子打来的,程枫讲电话的时候口气好轻,好温柔。他一定很爱他的妻子吧?“她是……”

“一个我在酒吧认识的女孩。”程枫说。

“不是说她去国外留学了吗?”我的脸色突地一变,外面的传闻与事实不同。

“你知道?”程枫也有点惊讶。

“我听说过。”我说。

“她没有去留学,她怀了我的孩子,我们私奔了。”程枫很快地回答了我刚才的问话,“她的父亲一直不能接受我,我们东躲西藏来到这个地方,就是想避开她父亲的查寻。”

程枫的遭遇和传闻中的大径相同。对于往事,程枫没有做过多的追述,即使对我他也没有太多的抱怨,总之他现在和那女孩在一起。对于未来,他没做悲观或者乐观的想象,只求踏踏实实地好过眼前的日子。

程枫坐得有点心不在焉,不安地看着咖啡店的时钟。他一定是约了妻子在哪里见面,我刚想说离开,程枫同时开口,他问道:“你吃过晚饭吗?”

“吃过了,在车上,我不知道会遇到你。”我又一次撒谎。我不想再耽误他的时间,同时也没什么胃口吃东西。

“我送你去宾馆吧。”程枫站了起来。他有点担心地看着我,因为我的模样实在不像是碰巧路过此地,而是刚与家人闹别扭离家出走。程枫懂我的,只是我不曾懂他。

我们走出咖啡店,程枫把Taxi开过来,我问他:“你买的车子?”

程枫回答说:“不是,帮别人打工。我白天在一家私企上班,工余时间开Taxi补贴家用。”

“这么辛苦?”

“这里待遇比樱城低很多,家里快多一张嘴吃饭,两份工资加起来,可以凑合着过。”程枫仍是笑笑,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他不但要养活他的家人,也要养活柳海华的家人。肩负这样沉重的担子他还能一笑了之,我很佩服他的坦然。

程枫在送我去宾馆的途中,拿保温饭盒买了汤,拐进了一条住宅区的街道。

一个孕妇正腼着一个大肚子站在路边像在等人,她的体形相当臃肿,快临盆的样子。程枫看到她,立刻减慢车速,把Taxi停在她身边。程枫把保温饭盒从车窗递出去:“趁热喝。”

“好的,我一会就喝。”孕妇脸上露出了笑意,把保温饭盒接下。

程枫平静地向我介绍:“这是我的妻子。”

房地产商人的女儿 ,我见到了这个传闻中的女孩。我第一次和她正面接触,她比我想象的还要美丽。这是一个极有个性的女孩,个子比较高。因为怀孕,她的脸型和身型有点浮肿,但是不能掩饰相貌的端庄和身材的匀称。她沉浸在快要当母亲的喜悦之中,难怪程枫会说家里快多一张嘴吃饭。

我冲着她点头笑了笑。

“她是我以前公司的同事,出差经过这里,顺道来看看我们。”程枫这样向他的妻子介绍我。

他的妻子很热情地向我打招呼,丝毫没有怀疑我的身份,不是因为她相信我,而是因为她信任程枫。可以看出来,她很喜欢程枫,所以不顾一切的想要和他在一起,她终究还是得到了他。

程枫对她说:“你先回去,我今晚早点回去陪你。”

程枫看着妻子的表情专注,眼光柔和,让人看着羡慕。我看着她慢慢地消失在街角,对程枫说:“你很爱她吧?”

程枫听了我的话,没有正面回答我的话,他说:“她是很好的人,能娶她为妻是我的福气。”

这个女孩在程枫最失意的时候陪伴在他的身边,在最关键的时刻能放弃富贵的家庭,随程枫过这种居无定所的贫寒生活,换了我未必做得到,能不说得到她是一种福气?程枫拥有如此娇妻,夫复何求?相信他们一定守得云开见月明,最终获得她父亲的认同。

我说:“她的父亲那么的不在乎你,她也能不顾一切的跟了你,将她的后半生托付于你。这一生是你在欠她,还是她在欠你?”

“无债不成父子,无怨不成夫妻。谁欠谁的有什么重要?她爱我,这就足够了。能够和一个爱我的人相处是我一生的期盼,上天用这种方式使我的愿望实现,虽然不尽完美,但我满足。”程枫说,“凡事有得必有失,何必刻意强求?我们的因缘如此吧。我现在别无所求,只想好好的爱她,只想等我们的孩子生下来,把他养大。”

“……”

我许久没说话。世上除了爱还有一种东西叫责任。或许能和一个爱自己的人白头到老,即使自己不爱他,也未尝不是一个好结果。

程枫把我送至房门前,没再往前多跨一步。他昔日爱我的心已经尘封在心底深处,只有在手机铃声响起的时候才能忆记起,他曾经深爱过一个用《蝶恋》做铃声的女孩。

程枫离去后,我将自己关进宾馆的房间,终于无法再支持,靠着门慢慢蹲坐在地上,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滚滚而下,蔓延整个心房的是真实的、切肤之痛——我失去的是一种怎样可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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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四章

凡事有得必有失,何必刻意强求。也许程枫说得没错,大哥和赫宇属于上层社会的人,而我只不过是一个普通工薪家庭的女儿,根本无法挤身到他们的行列中。灰姑娘的故事只存在童话里,我既没有神奇的魔术棒,也没有漂亮的南瓜马车。

我暂时不想回大哥的公司,也不能再在这个城市逗留,告别程枫一个人去旅游。我一个人在风景如画的山野之中游玩。这种一个人旅游的生活悠远而宁静,可以暂时避开尘世的喧嚣和远离生活的烦恼。

一路上只顾欣赏美丽的风光,忘了来时的方向——我迷了路。

我沿着山间石阶,拾级而上。这里古树参天,一边是翠绿的群山,一边是云雾遮掩的深谷,环境幽雅,心静神宁,别说在这里长时间居住就是身临其境也受益非浅。转过一个山峰,前方居然是一座古寺。此情此景,似曾相识,好像我什么时候来过这里一样。

古寺的大殿供养着三圣佛像,四周打扫得干干净净,连蒲团上都不粘一粒尘埃。我虔诚地朝佛像跪磕了三个响头。在跪拜的时候,我心突如明镜。

——我看见那场迎娶公主的隆重大婚,看见若梦的凄怨的眼神,看见窗外的飞花……

——我甚至看见忠诚的副将,看见他无比关注我的目光,看见与他在战场上生死与共,看见他在戴着斗笠披着蓑衣站在滂沱大雨中为我守护,看见他在别苑门前不安地徘徊……

一直困扰我的怪梦是我尘世轮回中的某些片段,梦里的“我”是生活在另一个空间世界的我。我的前世,一个无法了解而又虚无飘渺的世界,它在时空另一端残酷地存在着。

一个黑漆漆的夜晚,一支黑甲骑兵在夜色的遮掩下摸黑行进。我带着心腹副将行进在队列的前腰,神情凝重。此役的对手是一个非常精明和危险的人物,随时发生激烈的短兵相接。时下的战况千变万化,战役部署和谋略非常重要,一个小小的念头和决策就能迅速扭转乾坤,我丝毫不敢怠慢。

我奉皇命攻打南山关已经将近一个月。南山关是一个极具战略意义的要塞,连绵不绝的群山,奇特的山地形状以及变化万千的气候,攻守兼备,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南山关守军非常顽强,我军围城未果。日前,我接到密报,敌人的援军会在近日开到南山关。形势变得非常严峻,如果对手的援军先一步进入南山关,我军获胜的机率变得更小。我决定亲自带一支精锐的骑兵绕至南山关的背后,突袭前来支援守军的队伍,扰乱他们的阵脚。

天公不作美,突然下起倾盆大雨。夏季的雨就是来势凶猛,不但雨点粗大,而且还带来密集的闪电。我暗暗叫苦,虽然官兵们在我的调教下早就适应在行军和战斗中遭遇气候突变,但是恶劣的天气给行军作战带来更大的难度。

我有点心灰意冷,久攻不下必有一失,也许这次突袭成为我的败笔。正当我心神不宁精神恍惚,我感到一双明亮的眼睛在一旁凝视我。我的副将,他看我的眼神总是很特别,亲切、灼热、关注……能给人安定和力量。我沉重而有力地用手摁了一下他的肩膀,那份浓浓的情意尽在其中。

副将浑身上下被雨水湿透,但是他的腰背英挺很有风骨。一种把杀气升华成坚定的不屈风骨!我很欣赏他这股临危不乱、坚忍不拔的劲。他追随我多年,可谓肝胆相照,坦诚以待。我与他渊源源自我十二岁的那一年。

十二岁那年,贵为朝廷大将军的父亲去林中狩猎,我一时贪玩,带着两名贴身亲兵追随其后。我自小喜欢习武,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深得父亲的宠爱。我戴着束发紫金冠,身着锦衣战袍,系着黑色的披风,骑着高大的白马背上,身上的气质何等尊贵?

我在一个松树林歇息,发现了一只可爱的小松鼠。那只小松鼠是在地上觅食被我发现,当时它的前爪正抓着一只松果放在嘴里啃,模样活灵活现的十分逗人喜爱。我看着小松鼠灵敏可爱的样子,未泯的童心骤起,踮着脚尖上前想把那只小松鼠抓住。我细微的脚步声惊动了小松鼠,它发现有人向它靠近,丢掉松果爬上旁边一棵高大的松树。

追!我不假思索爬了上去,敏捷的身法令人眼花缭乱,可以与小松鼠媲美。小松鼠跑跑停停,像是和我捉迷藏。它窜到树顶无处可逃,跳到对面的树上。我不甘示弱,扯着一根树枝荡过去。我一个漂亮的凌空飞越,落在树冠上。那棵树的枝条比较细小,无法承受我的重量,“啪!啪!……”几声断裂,我连人带树枝从高高的树上掉下。

“少爷——”

距离最近的一名亲兵朝我掠来,想把我接住,可距离还是太远了。眼看我就要摔倒在地上,突然一个身影扑了出来,用他的身体接住急促下坠的我。

我和他一同摔在地上。我及时被挡了一挡,身上不觉得怎么痛,很快从地上爬起来。看到我平安无事,大家悬起的一颗心总算掉了下来。

救我的人为了救我,头部重重地磕在地上,皮肉顿时迸裂,大量的鲜血涌出。他脸如土色,流了这么多的血,只是紧咬着下唇,强忍着钻心的剧痛,竟然一声不吭。这个极端坚强的男孩子,即使是在最痛苦最难受的时刻,也不会让自己发出那种可怕的呻吟声。

这个及时救我于危难中的男孩子是个孤儿,父亲看他身世可怜,与我年纪相若可以与我做伴,便收养了他。后来他非主非仆,一直追随我的身边,无数个日子伴我一起走过,与我一同出生入死和我一起建功立业,结下深厚的情谊。

天亮后,大雨仍是下个不停,山里的风夹杂着雨点不时抽打在脸上,很痛很痛。这时,密探来报。守军数万人马的援军利用这场大雨做掩护,突然在他的眼皮底下消失了踪迹。

目标无端消失,这意味着整件事都是个圈套。为了避免腹背受敌,成为别人的囊中之物,我被迫取消突袭行动,带领官兵迅速转移。

这个地域的天气真的古怪,昨夜还是倾盆大雨,现在已是烈日当空。太阳火辣辣的照射着,可以烤脱人的一层皮,赶了半天路的官兵们又热又渴。途经一片密林,骑马走在最前方的副将突然做了个停止前进的手势,手按马鞍踌躇不前。

“你在害怕?”我发现副将异常的举止,上前与他并排而立。

“我有一种不好的感觉,将军一定要小心。”副将说。他天生有野兽一般的敏感,历尽风浪大难不死,靠的就是这种本能。他越是情况危急越冷静,很小的事情都能观察入微,和他在一起有极大的安全感。

林中原始古木密布,绝对是一个隐身突袭的好地方。密林深处,不知道有多少陷阱等着我军去踩。

“回撤!”我高叫。

我们刚刚掉转马头,号角突起,身后原来平静的山谷现身无数敌兵,从四面八方云集,团团将我军围住。敌军对这次行动精心策划,出动精悍的人马在此布下天罗地网,我插翅难飞。

“传令下去,一定要稳住阵脚,不要被打散。”我笑笑,洞悉我军处境不乐观仍微微地笑着。这次出行为了险中求胜,我所带人马不多,只有两万精兵。兵贵在精,这两万精兵足已!

“杀……”

呐喊声四起,大批的敌军蜂拥而上,与边邻的骑兵展开搏杀。顿时,刀枪交接的声音、受伤战马的嘶叫和垂死士兵的惨叫交织在一起……

敌军不断从几个方向进行攻击,企图将我的队伍分割成无数个小块,再逐个吞食。

“稳住!一定要稳住!”副将的利剑已经出鞘,提在手里。他身下的战马驮着他,来回在战场奔跑,向四周的官兵传达我的作战命令。

几个轮回过后,虽然包围圈越缩越小,但是我军的防守密如铁桶,敌军不轻易杀进来,他们的阵脚开始混乱,西北方出现了一个薄弱点。突围时机到了!

“杀!杀开一条血路冲出去!”副将得到我的指示后大喊,挥剑率先杀入敌阵中。

面对像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的敌军,副将在前面开路 我负责殿后,利用战马移动速度快的特点边打边突围。我军在付出伤亡惨重的代价后,形成带状冲出包围圈,敌军兵马再多也只能望尘莫及。

击退一队追得最近的敌军骑兵,我累得快虚脱,脸上和身上粘满了鲜血,也不知道是自己还是别人的。副将见势不妙,从前面折回,骑着马匹飞奔而来,守护在我身边。副将经过一场酣战,同样汗湿重衣,一条手臂满是鲜血,染红雪白的战袍。他的目光虽然很有神,但是眉宇之间那股浓烈的疲倦无法掩饰。

粗粗清点了一下残余的兵马,此役伤亡的人数近半。有道是‘一将功成万骨枯’,我这败军之将,更使无数父母的儿子、无数妻子的丈夫、无数孩子的父亲死得毫无价值。一种剧痛从脆弱的心尖迅速蔓延至全身,令人窒息。

敌军在乘胜追击,我不敢多做停留,带着疲惫不堪的队伍继续朝西北方向逃去。我此番出战原想大获全胜,结果一着不慎满盘皆输,换得如此狼狈。

在山谷的入口处,前方突然冲出了一大队人马!我看着这半路杀出的队伍,一颗心猛地沉了下去。此刻的我已是精疲力竭,无力再战。

“将军,快看!是我们的人,是公主!”副将像孩子般兴奋地大叫。

一辆华丽的宫车出现在附近的山丘上,在刺眼的阳光下毅然而立。副将看向宫车的眼神变成景仰。

我两眼发黑,从战马上一头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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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五章

“杀!杀!杀——”

喊杀声络络不绝,我挥动着宝剑浴血奋战,将一个个敌兵劈杀于马下。但是被我杀死了的人又很快地站起来,我再杀……杀得我手臂酸软,全身乏力。

无数次经历生死,我对死亡早已麻木,没有过深的忌讳,深知总有一天也会追随夕阳而去,只是我不甘心失败。我一定要杀出重围,一定要!我终于累得倒在地上,连动一下手指的力气也没有。

“杀……杀……”我翕动着干燥的口唇虚弱地叫喊着,像是走进一个没有人烟的荒凉沙漠,饥饿和干渴噬虐着我。

一双轻巧的小手托起我的头部,把水灌入我嘴里。我像饥饿的婴孩一样拼命地吮吸着母亲的乳汁。

是谁?是谁给我甘甜清爽的生命之露?我使劲地睁开眼睛,一个熟悉人影在眼前晃动,容颜美丽非凡。

她是谁?

“若梦!”我大叫一声,紧紧抓住她的手,生怕她一眨眼就消失掉。这一切不是做梦,照顾我的会是她么?

“将军……”

一个轻柔的声音将我带回残酷的现实世界。我惊醒,看清楚一张漂亮的脸,熟悉的轮廓容貌,若梦从来不开口说话……那是公主,我错把她当做若梦。

这里没有若梦,我已经脱离了困境,回到大本营的帐篷之中。我失望地松开公主的手,竟把她推了个踉跄,差一点摔倒。

“将军,这是公主。”副将刚好回到营房中,扶住公主。他手臂的伤口已经包扎完毕,有些地方被黄色的药水和红色的血水渗透。

酷似若梦的公主,与温柔似水的若梦相比,多了一种说不出的尊贵和气势,咄咄逼人,拒人千里之外。

“送她回房。”我冷酷地说。时至今时今日,我仍无法面对公主的容颜,尽管她不顾安危跑到那么远的地方把我给救回来。一看到她,让人自然而然想起了若梦,我害怕面对这张脸。

公主离开后,我闭上眼睛,隐隐约约听得她在帐外对副将说:“我回去之后辛苦你了,将军没人照顾不行,我不是很放心……”

我满身酒气,醉卧云榻。

我不停地喝酒,让自己在酒精中疯狂。副将曾经进来劝阻,他说:“将军,不要再喝了,像你这种喝法不好。”

“没什么好不好,人生最苦的莫过于千杯不醉。”我惨然一笑,有大江东去的凄凉。若梦死了,我也了无生趣。

一想到这里,我的心就像被刀割一样疼痛起来。疼痛?我不是已经麻木了吗?怎么还会有痛觉?

“你还为她伤情吗?”副将叹息着,摇摇头走了。他阻止不了我。

知我心者莫若副将!我一双深邃的秀目深沉地看着他消失的身影。若梦死后,我喜欢上了酒,只有在醉酒中迷失自我,才能暂时忘却心中的伤痛。

此刻的痛,不仅仅来自忆念若梦,更多的来自公主吧。她解救我危难之中,却留下痛苦于我。若梦死后,我一直冷落公主,就连她居住的大屋,我也拒绝走近一步。若梦既去,我无法又拥新欢,觉得有愧于她在云端上凝视自己的眼睛。也不知是什么力量驱使她千里迢迢从京师赶到边关,在今日救了我一命。我该感恩她,可我恨她!她受恩于我,使我的男性尊严受损;她的出现,使我对若梦的思念日益加重。

我对若梦的爱,无与伦比。若梦死后,我很长一段时间留在别宛里,我忘不了她眼中的幽怨和她的恨。听老一辈的人说,如果人死后还有未了的心愿,会在生死地徘徊不忍离去。可我在与若梦同床共枕的房间里等了整整两年,也没能再见她,就连梦境也一片清明。

三生谁更问前因,一念缠绵泣鬼神。缘尽尤寻泉下路,魂归宛见梦中人。

——魂魄为何不曾入梦?奈何桥过后,想必是喝了孟婆汤。

风过时,门自动开了,从外面走进一个穿着白色拽地的长裙、长发及腰的女子,她妩媚浅笑,不施粉戴的俏脸清雅自如,在月色中像极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又如一朵出水白莲,不沾世间风尘。

若梦!我的若梦!她来了——

我看着她,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她迈着轻盈莲步朝我走来,轻轻地把手放在我的脸腮上。我清晰地看到,两行清泪滑下她的脸庞……

我拥着若梦的娇躯,忍不住失声痛哭,满腔的离愁苦化作一场相思泪。天若有情天亦老,人若有情……太苦,太累,太痛!

次日清晨,我从梦中醒来,枕边仍残留着若梦的气息,已不见了芳踪……

……

“你悟了吗?”

一双明亮的眼睛注视着我,它亲切慈悲,带着无穷的穿透力,能洞悉你的心灵世界。一位年过花甲,善心慈目相貌圆满的老和尚站在我的身后。

我悟不了,也不能悟。

迷惘中,我走出大殿,打量着寺庙里的一草一木。手扶破旧不堪的旗杆,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涌上我心头,千百年前我曾经在此拴过马匹,那时是我王公贵族!?就是这个所谓的“我”为了与公主结婚,害死了一个一生中最爱的女子,那个女子的名字叫若梦?

我觉得昏眩。

“阿弥陀佛!”老和尚朝我走来,向我合掌施礼:“老衲法号了无,在此等候施主多时了。”

“阿弥陀佛!”我向他合掌回礼。心中更是疑惑,我迷路到此,他竟能预先知道我的到来。与了无大师交谈之后,我得知他原来在有名的寺院修行,得道后避开尘世隐居在庙里。我向他说起我的梦,求解:“人真的有前世吗?为什么我的梦会是前世的经历?”

“前世若梦,梦若前世。因为前世残留的信息太重,你才会不断在梦中回忆过去的人或事。”了无大师说,“前生的人或事对今生有一定的关联。我们今天能在这里相见不是偶然,一切因为施主。你前世是一名将军,经过寺庙时下马礼拜,便与佛结了善缘。今日机缘要老衲与施主相见,帮你解开心中的疑惑。”

我仍是不懂。千百年前,我无意路过一座寺庙,虔诚朝庙里供养的佛像跪磕了三个响头,就能注定今天与大师相见?

“在过去生中,你很少和你的下人沟通,不是很懂他们的心。延续至今生你也同样只在乎自己的感受,不是很明了别人的想法。”了无大师说。

我不懂别人的心?了无大师说的似乎很对,我一向在乎自己的感觉,从来不去理会别人的感受。我问道:“大师,为什么我老是梦见那位穿白衣服的女子?”

“梦中的女子在前世与你有一段很深的情缘,所以她的信息才会在你脑中不停徘徊。她前世带着遗憾而去,与你尘缘未了,今世很有可能与你再续前缘。”了无大师说。

“大师,你的意思是说,我对她有很大的影响力?”我问道。

“可以这样说,不过这种影响极有可能是相互的影响。佛语有云: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缘,也没有无缘无故的份。所谓的缘份并不单一,它在某个时间与某个人物形成某种因缘。你影响她,她也影响你。”

“如果她转世而来,那我怎么知道是她不是她?”我再问。

“机缘到了自然会明白,除非她对你已了无牵挂。”了无大师说。

“我们能不能在一起?”我似懂非懂。

“能不能在一起,要看彼此的造化。前世你欠她的今世你还她,今世她欠你的来世她还你,欠来欠去,还来还去,谁还欠了谁?只怕最终天各一方两茫茫。”了无大师语重心长地合掌吟道:“阿弥陀佛!”

最终天各一方两茫茫?

——这是我们的最终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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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章

从寺庙回来,我回想与大师的谈话,越想心越乱。大师的话匪夷所思,我无法接受。老做同样的梦是奇怪,怎么就与前世有牵连?人真的有前生后世吗?如果有,那么前生“我”是谁,后世“我”是谁?那位白衣飘飘的美貌女子,今生会是谁?她能历劫重生,与我再续前缘吗?

回到宾馆大厅,我意外看到大哥等在那里——不知他用什么办法找到这里,他总有能力找到他想要找的人。他的神情焦虑不安,看到我之后,才稍稍放下心来。也罢,事情总要摊牌的,要面对就面对吧。

我与他一同到我的房间里。大哥跟在我后面进来顺手掩上房门,依着门边说:“我一直在找你。”

我一言不发站在窗边,背对着大哥。

“我知道我那天冲你发脾气很不好,”大哥说,想必他的心里承受的压力不会比我好多少。“你一声不响就离开,音讯全完,你想过我的感受吗?”

我还是不说话,不是不想说而是说不出来。真要摊牌了,不知道怎么开口。

“回去吧。”大哥扶着我的手臂。

我出乎意料地避开他:“不!”

“我知道我很不好,我是因为太担心赫宇才会无端发脾气,我不想这样的。”大哥放软声音对我说,他已经很迁就我了。

“我不是因为这个离开你们。”我很快地说,真正的原因我说不出口。那天晚上的情景再一次浮现在我的眼前,我心疼痛。

“那是为什么?你得给我理由?再说我大老远的把你从家乡聘来,一定要对你负责,不能就这样让你走。”大哥表示还是不明白。

“公司在传赫宇是你的情人,这是不是真的?”到底还是我沉不住气。

大哥的脸上先是惊讶,然后是苦笑,最后他叹了一口气:“原来你是为了这个……我若说不是,你会不会相信?”

“那就是了?”我很生硬地问。大哥的话令我心中的最后一线希望破灭,他没有解释我的误会,无形中承认是他与赫宇的传闻属实,这是我不愿意接受的事实,我宁愿自己一直在冤枉他们。

“我和赫宇的关系有点复杂,但不是你说的那样。”大哥看着我说,“我对他的关爱超出寻常,但不等于我们有不正常的关系。”

我问道:“幽雅的别墅与世隔绝,很适合他。你早知道他要来,所以为他准备了一切?”

大哥似乎不太想回答我的问题,他沉吟片刻说:“你只说对了一半,这别墅确是为他准备的,但我不知道他要来。怎么说呢?他要来,不是任何力量可以阻止的,就像我无法阻止柳海华事件发生一样。”

这是宿命还是因缘?

大哥又说:“我知道你不明白,连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他的来历我知道的并不比你多,只知道他从小在外国长大,学的是电子计算机专业。”

难怪赫宇电脑技术出色,原来是经过特别深造。我恍然大悟,突然有被愚弄和欺骗的感觉:“我明白了,他之所以轻而易举进入公司完全是你的功能。”

大哥沉默等于承认,赫宇出任他的助理确是他运用了影响力。当初被愚弄和欺骗的还有柳海华和程枫,难怪他们会忿忿不平,导致柳海华走上绝路的是大哥的私心。赫宇来了以后,大哥将他安置在林间别墅住下。

“我不该让他来的。”大哥仍是注视着我,目光竟带着雾意。“赫宇有时候很孩子气很令人担心,连我也没法预料他会发生什么事,会在什么时候受伤。我一直以为,这一生除了爸爸不会再牵挂谁。可不知为什么,每当我看到他这个样子,心里总会很痛很痛。”

“你很在乎他,对吗?”我说了一句极端敏感的话。

“你不会明白的。”大哥说。

“为什么我不能明白?”大哥对赫宇所做的一切,我也无法理解。

大哥的目光有一种奇特的光芒。他说:“因为这一切,连我都不是很明白。”

他竟也如我一般迷茫?

“我跟他……是缘分吧!”大哥那双清澈的星目突然多了一种我看不懂的东西,我始终捉摸不透他对赫宇的这份心态。

“缘分?”我感到意外,他曾说过缘分可信亦不可信。“你从来不相信这个。”

“那是认识他以前,认识他以后我相信了,我和他注定有在一起的缘分。”大哥笑笑,叹了一口气,终于说:“这件事情很奇怪,不是我不想告诉你,只是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我和他应该是一种有生俱来的缘分。”

巴黎的黄昏,天气极寒,大哥忙完公司的联系事务,想尽快回到温暖的室内。因为急着赶路,大哥从附近的小道回到住处。他途经一处偏僻的街道,看到一个人站在路边的灯柱下,全神贯注地拉着一把小提琴。他拉了半天,身边一个听众也没有,但是他拉得很认真,毫不理会是否有人停下欣赏他的小提琴。

这是一个很奇特的卖艺者,他一定是贫穷潦倒到了极点,才会在这么恶劣的天气出来卖艺。在巴黎,街头卖艺者屡见不鲜,但是这样一个寒冷的天气,又是晚饭时间,外出的行人都忙着赶路,没有时间顾及他的存在。

大哥不由得停住脚步,站在一旁听他拉小提琴。老实说,吸引大哥的不是对方的琴声,而是他长着一副东方人的脸孔,异国他乡遇到一个老乡还真不容易。他不到二十岁吧,很年轻的一个男孩子。

卖艺的男孩子拉的是著名的小提琴独奏曲。一曲拉完,天已经很黑,也越来越寒冷。卖艺的男孩子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去。

大哥回过神来,卖艺的男孩子大概是因为他在这里听才把坚持曲子拉完,他应该给他钱。他摸摸口袋,才知道身上没放钞票。他很尴尬地说:“对不起,我忘了带钱。我有信用卡,我请你吃顿饭好吗?”

“不用。我的钱,够吃晚饭。”卖艺的男孩子很小心地把钱罐里少得可怜的散钞放进口袋。他的穿着很普通也很单薄,这样寒冷的天气,他居然没穿大衣。很快地,他消失在街道的拐弯处。

第二天,大哥又路过那里,卖艺的男孩子也在。还是那根灯柱下,那个姿势。他身边仍是没有什么听众,只有他自己对着自己拉。这里比较偏僻,根本没有什么听众。大哥弄不懂他为什么要来这里拉小提琴,如果去庞比度中心或者露天广场、地铁月台随便找个地方演奏,收入要比这里多得多。因为约了人,大哥来不及停留,匆匆而过。

第三天,大哥抽个空,专程去那个地方,也许因为同是中国人的原故,那个萍水相逢的卖艺男孩子不知不觉牵动着他的心。卖艺的男孩子果然在那里。只是大哥去晚了,他已经在收拾东西。大哥无意中看到,他的钱罐是空空,今天竟然一点收入也没有。他的心突然像被什么东西揪住似的,酸痛无比。

“我来帮你。”大哥有种莫名的冲动,上前把卖艺男孩子的小提琴抢过来,帮他装进盒子里。那男孩子没有制止他的做法,一边呵暖快要冻僵的双手,一边用一种很复杂的目光看着大哥为自己忙乎。

“下一步,你该请我吃饭了吧?”男孩子看着大哥。说这话时,他的唇边掠过一丝嘲弄的笑意,瞬间即逝。

“我有这个打算,你愿意吗?”大哥含笑道。

“我有骨气不受嗟来之食,但是肚子不争气。”男孩子说。

“那就是答应了?也不算嗟来之食吧,第一天听你的曲子没给钱,这顿当补偿。跟我来!”大哥拉起男孩子的手就跑。刚才还陌生的两人,因为手牵手的关系,开始变得熟络。只是,男孩子的手很冷很冷,拉在手里,像抓住一块冰块。

他们进了附近一家餐厅,各自要了一客牛排。在等候上牛排的时间,大哥除了知道男孩子的中文名字叫“赫宇”外一无所知。他俩也没什么话说,赫宇休闲地透过玻璃窗看街道往来的行人,大哥有足够的时间打量眼前的男孩子,他的五官和脸型都非常漂亮,只是脸孔略带苍白,也许是他衣服穿得太少的原故。

“天气很冷,我觉得你衣服穿太少了。”大哥说。

“冷?我不觉得。”赫宇转过脸看他。

“你的小提琴拉得很不错,为什么不找人多的地方,那种偏僻的地方……很埋没你的才华。”大哥本想说人多的地方钱才好赚,又怕说钱伤及赫宇的自尊。

“我不缺钱。”赫宇看着大哥很认真地说。

“那你缺什么?”大哥奇道。

“你不会明白的。”赫宇再次看窗外,他接受大哥的晚餐,但没有陪他说话的义务。牛排送上来后,赫宇更加不想说话,慢慢地喝汤吃牛排,一副悠闲自在的样子。

“你吃这些东西还习惯?”大哥再次打破他们之间的沉默。赫宇抬眼看大哥,目光有点奇特,好象大哥在问他一个很奇怪的问题。好一会儿,他才轻声说:“还好。”

从餐厅出来,赫宇既没说谢谢,更没说再见,沿着街道离开。

“我要再忙三天,然后在巴黎停留一个星期,有足够的时间玩。我们还能见面吗?”大哥看着赫宇的背影,他身上有吸引人的地方。前面三天是他计划中的行程时间,后面一个星期是他特意为赫宇留。

赫宇站在原地很久没动,他终于说:“我找你吧。”

说完这话,他走了。这是一个很古怪的男孩子,让人猜不透他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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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七章

赫宇的行踪有点诡秘,总是不经意的出现在大哥的面前,让人无法捕捉。他自小在巴黎长大,法语说得很地道,与当地人无异,大哥在法国的行程因为有了他而多姿多彩。他们结伴参观巴黎圣母院,登上艾菲尔铁塔观看落日余晖和巴黎夜景色,去庞比度中心看街头表演者的表演,去维纳河左岸的拉丁区品尝希腊风味的烧烤,去小丘广场看画买画。

在那个被称为艺术家的摇篮的小丘广场,赫宇看上了一幅画,画的是中世纪某个王公古堡的房间,古色古香的四柱床,大橱和刻着精美雕塑的壁炉。就是这么一幅简单的画儿,他居然爱不释手。

大哥笑道:“真搞不懂。这画既不好看,又没艺术收藏价值,喜欢成这个样子?”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画吗?我喜欢里面的壁炉。我特别怕冷,特向往火的温暖,很想拥有一个有着壁炉的大房子。如果在寒冷的日子,把壁炉里的柴添满让火烧得旺旺的,那种感觉会很好。”赫宇说。

大哥要买这幅画送给赫宇,赫宇执意不要,恋恋不舍地把画放回原处。那时大哥想,如果有可能,一定送一幢有壁炉的房子给他。

快乐的时光总是一晃而过,大哥要回中国去了。

“以后我还会到欧洲来,把你的电话和地址留下来。”大哥说。

“不要,我居无定所,还是把你的电话和地址给我。”赫宇说。

大哥把自己在中国的电话和住址写给赫宇后,两人就分手了。大哥回到中国继续创建自己的事业,他一直忙,一直忙,无法抽身到法国再会赫宇。事实上,赫宇一次也没有和大哥联系,一直不知所踪,他如梦幻一般出现又如云雾一般消失。世界之大,人海茫茫,大哥的视线中,再无他的身影。

有一天,一个陌生的国际长途电话找上了他。原来北欧一个临海国家的救护中心在附近的沙滩上救起一个法国籍的华裔青年男子。警方在他贴身的口袋发现了字迹模糊的条子,上面写着大哥的电话和住址,马上联系大哥。大哥赶去医院看到伤者,莫名激动起来,因为他就是赫宇。

赫宇在海上冲浪时不幸遇难,海神庇护这个苦难的孩子,派出虔诚的使者海豚将他送至海岸。救护他的海豚为了将他安全送上海滩,不昔游上浅海区,一起随他被海浪冲上沙滩,再也没能回到海里去……

大哥把赫宇转送到当地一家著名医院救治。赫宇伤病重重,一直昏迷不醒,几乎没有生存下去的希望。大哥在赫宇的病床前陪伴他,帮助他渡过人生最艰难的关口。每当他看到浑身插满医疗仪器,躺在隔离箱中的赫宇时,会从内心深处产生一股莫名的亲切感,有一种强烈呵护他的冲动和本能。巴黎情缘像一条无形的纽带将他们紧紧联系在一起,使赫宇凭着一股坚强不息的意志和与大哥的冥冥前缘支撑不灭。

淤血和浮肿从赫宇的脸上消失,展现给人们的是一张漂亮的容颜,没有丝毫血色,却紧紧揪动人的心。大哥来的时候多数是在夜晚,月色下静卧的赫宇魅力无法言传,他似醒非醒……大哥知道他想要活过来,并且一直那么做。

一天,大哥正在病床前陪伴赫宇,赫宇终于睁开紧闭三个多月的眼睛。

“你醒了……”

大哥大喜过望。赫宇终是从鬼门关里打了个折扣回来,他为赫宇所做的一切努力没有白费。一直处在昏迷之中的赫宇焉能不知?他无论如何都要醒过来。

后来,赫宇问大哥:“都这么久了,为什么你没有放弃我?”

大哥回答说:“你想的我知道。我知道你想活过来,并且一直在这么做。可我只能在一旁看着,对你喊:回来,回来……什么忙也帮不上。”

“我被海浪冲走后失去知觉,什么都不知道。后来我发现自己坐在一条小船上,在海里漫无目的地漂流,不知道要漂到哪里去。再后来我看到你,你站在云彩上,不停地向我招手说:回来……回来……要我活着,回到你身边来。于是我就拼命地划着小船,让小船靠岸,结果就醒过来了。”赫宇的脸上浮现出一种很轻松的微笑。对于他这样坚毅和缄默的人,除了微笑,还有什么更能确切地表达他刚从死神的中挣脱的心情?

这是心灵感应吗?大哥在赫宇身边守护的日日夜夜,不断地呼唤他回来,昏迷中的赫宇竟然能清楚地知道,把它化成一股强大的力量,克服重重困难,回来大哥身边来。

大哥也笑了,赫宇在感染他。他说:“如果你不回来,我不会原谅你的。”

赫宇则说:“如果我不回来,就太对不起你。”

他们之间如此心灵相通,如此重视对方,他们的真诚感动了上苍,所以他们又能在一起了。

赫宇经历这次大难,身体欠佳已是不争的事实,他需要休养需要大哥的照顾。然而公司的大小事务正在等待大哥回去处理,大哥放心不下赫宇,待赫宇的病情有起色后,想带他一起回国,可是赫宇说什么也不愿意跟随大哥回国。

大哥走的那天,赫宇没有送行。送君千里终有一别,相见时难别亦难。大哥走进机场大厅,无意中看到赫宇站在身后不远的地方。原来他一直跟着大哥,只要大哥转过身去,就能握住他的手。

“为什么跟着我?你来送我的?”大哥问道。

赫宇无语。

“不是说好不来送我的吗?你的身体还没完全康复就跑出来,突然昏倒在路上怎么办?”大哥脱下外衣裹在他身上。这个伤病初愈的男孩子身体太羸弱,让人无法不怜惜。“其实,我应该把你照顾得更好……”

“为什么这样对我?”赫宇问道。

“难道你还不明白?我们的命运联系一线。”大哥答道,流露出对赫宇多少真诚关爱。“也许你不明白你在我心中的份量是多重,我们是冥冥中联系在一起的两个人,我们之间无论失去哪一个都不可以……”

“我想来依靠你,因为你给我的感觉像哥……”赫宇用极端复杂的眼光看着大哥,足足有一分钟之久,突然不顾一切扑进大哥的怀里。大哥对他所做的一切,他不是真的毫无感觉,过去的日子因为有大哥才倍感温暖。

大哥看向赫宇的目光里折射出温柔的光芒,他轻抚着赫宇的头发,说:“别这样……”

就这样,赫宇随大哥回到樱城。大哥在公司附近租了一所房子让他休养。这一切,除了他之外,再无他人知道,就连董事长也是被蒙在鼓里。

赫宇在大哥面前似乎很柔弱,什么事情都依赖大哥。男孩子的心灵也很脆弱,特别是在生病需要人照顾的时候,大哥此刻在赫宇的心目中也许是最亲的人,所以才会无法克制,有这种感情真挚的流露。而大哥对赫宇也越来越迁就,他其实是很喜欢赫宇的,喜欢对他呵护备至,一丁点都不想他受到任何委屈和伤害。

很多时候,大哥能明显感到赫宇淡淡的忧郁和不解的落寂。要知道像他这种年纪的小男孩应该还在父母身边撒娇,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可是从未听他提过他的家人半个字。他千里迢迢追随他而来,是因为他给他的感觉像哥哥。

大哥常常这样想,或许赫宇是因为他的关系才留恋人间,赫宇和自己真的有什么未了缘。只要他有时间,就着魔似的往赫宇住的地方跑,那里有一个孤独的男孩子需要他陪伴,他给他带来的不仅仅是最深最浓的情义,还有生存的动力!

后来,大哥对赫宇那超乎寻常的关爱在众人面前丝毫不掩饰,真让旁观者嫉妒和羡慕。公司曾一度流传他和赫宇有着不正常关系的诽言,他对此不置可否。

“如果说这是爱,我想是了。”大哥对我说,“我为他所做的一切,从不后悔。”

大哥的至情至性尽收眼底,我能理解于他不同寻常的心态。异性之间能有这样的深度,为什么同性之间就不能有?大哥为友情的观念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概念,我总算明白了他与赫宇之间那份执着和生死相随。

“我来,是希望你回去。你走后,赫宇一直很伤心很自责,他认为一定是他那天晚上喝醉酒,对你做错了什么事,你才会离开。”大哥说,“回去之后,好好爱他吧。多给他一点爱,多给他一些关怀,要知道他是一个没有任何感情寄托,没有任何依靠的孩子。”

当天晚上,我和大哥乘坐飞机回到樱城。下了飞机后,大哥先行离开。他说:“你打电话让他来接你,但不要告诉我来过。”

“为什么?”

“不为什么,你照着做就是了。”大哥说。

大哥没说理由,我也不再问。但我知道,大哥并未真的走远,因为我无时不感到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在一旁凝视我,亲切、灼热、关注……能给人安定和力量。

我突然明白他是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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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八章

雨雾凄迷。一辆黑色保时捷轿车停在路边,一个年轻漂亮的男孩端坐车中等我。

看到我出来,赫宇迅速从车上下来。他凝视着我,眸子像天空中飘洒的细雨,冷冷的,晦暗不明。他没带雨具,冰凉的雨水飘洒在脸上一点感觉也没有。雨点越来越密,很快把他的头发和肩头打湿……

赫宇的气色不如从前,苍白而消瘦。我对赫宇的误解,伤害自己的同时也伤害了他,使他遭受痛苦的煎熬,以致独憔悴。

“雨然……” 赫宇的气息有点粗重,我甚至看见一滴泪水迅速隐进他的眼角里。“我无法控制自己不想你,也无法控制自己不来找你。”

“赫宇……”我的泪水淌了下来。

“我爱你!”赫宇有力地把我抱在怀里,久久不放。

整个晚上我们相拥坐在豪宅里。

“给我时间,我会证明我爱你。”赫宇双手捧起我的脸,低头吻我的吻唇。他的唇霸道而温柔,我不由瞪大了眼睛。

赫宇趁机将我放躺在床上,俯下身去抚摸我的头发,轻吻我的耳朵和脖子。我一动不动地搂着他压向我的身躯,任凭他将我和他的衣服一件一件褪下。

我的身体被某种强大的力量撑开,迅速贯穿直至灵魂深处!我们的灵肉合二为一,再没有什么力量可以把我们分开。我死死抓着赫宇的手不放,指甲深深陷进他的肌肉里……

那一刻,我仿佛回到千百年前那个月圆的夜晚。“我”与若梦……我顿时泪流满脸。

风雨过后,天地终于寂静了。我们相对而坐,像刚从水里出来一样,彼此的发稍都在滴水。赫宇再次吻向我的唇,他的吻很温柔,很温柔……

我醒来时,天已大亮。赫宇还未醒来,他就睡在我的身边,睡姿优雅,呼吸均匀,熟睡得像个孩子。好几次我想用手抚摸他的脸庞和秀发,但一直没那么做,我实在不忍心唤醒他。眼前熟睡的男孩子该和自己是一种什么样的缘分?

他是若梦吧?我太爱他了,不管他曾经做过什么,这一生一世,他占据我整个身心,使我无法忘怀。今生今世,我一定要牢牢抓住他,千百年前的遗憾,我不会让它再发生。我又落泪了。赫宇碰巧醒来,看到我满脸泪痕,一句话也没有,只是表现出对我不尽的眷恋。

“知道吗?我再也离不开你了……”我哽咽着说。我再也不能没有他,再也不让他离开。

赫宇没等我说完,已经用力搂着我的腰背与我拥抱在一起。他像要将我嵌进他的身体里,不让我再从他的身边逃掉。

经历了一场生离的痛后,我们越来越珍惜对方。能够和赫宇相守终生,我很满足,就连做梦也难免笑出声来。这一笑不打紧,结果把赫宇吓坏了。他把我从梦中推醒,不安地看着我:“嫁给我很委屈你吗?做梦都哭得那么伤心?”

“我的笑声有这么难听?我是在笑啦。”我白了他一眼,这人真是的,哭和笑都分不出来。

“你整个晚上都背对着我,肩膀一动一动的,我以为你在哭啊。”赫宇辩解。

“我怎么会哭?我在梦里捡到金子,能不笑吗?”我一本正经地说。

“梦里也能捡到金子,有这么好的事?”

“是啊,我捡到一块像你那么大的金子。”我比划着,双手抱着赫宇的脖子,整个人扑在他身上。

赫宇抱着我啼笑皆非。

大哥会来看我们,我们就坐在露天品茶聊天看月色。我们在一起仍是那么坦然随意,让人无法不想象前生的我们也曾坐在别苑的瓜棚底下喝酒聊天。

大哥看我的眼神还是那么关注,我们心照不宣。大哥勇于向我承认他对赫宇的爱,当他知道赫宇暗中喜欢我又极力成全我们,让人无法不敬佩他坦荡的心胸。原来,爱一个人就是要给对方幸福。

已经无法考究大哥和赫宇有着什么样的渊源,才会有那么深厚的情谊。我前世的副将,也许我忽视他心中的想法,他对我忠诚耿耿,严密的关注我守护我的同时也一样关注守护着若梦,甚至独生情愫。又或者在生命无始的轮回当中有过一段比天高比海深的爱情……

不管怎么说,现在仍是我拥有赫宇,清晨和他一起上班,傍晚一起下班,相伴买菜做饭洗衣服。像英勇威武的将军无法逃脱女人的怀抱一样,今生身为女儿身的我亦将回归宁静的生活。生活就是如此简单。

我一直以为,事情发展到这里,可以算一个圆满的结局吧。童话中的公主和王子终于战胜一切,在城堡里过幸福快乐的生活。这是我们童年的梦,也是长大以后的梦。如果不是遇到一件怪事,我还会不断地编织未来的美梦。

怪事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那是一个星期天,我去商场买衣服,赫宇开车送我到门口后离开,他还有事情要去公司,不能陪我。

我一个人在商店转了大半天,给赫宇和自己买了几套衣服。结果去付钱的时候,被收银员告知已经有人帮我刷了卡。当时我也没多想,心里喜滋滋的,认为赫宇为了哄我开心才这么做。

回到家后,我把这件事情告诉赫宇,想看他的反应。他没说什么,只是把我带回来的东西通通扔进垃圾桶里:“下次不要把这些来历不明的东西带回家里来。”

下次?我不认为还会有下次。既然东西不是赫宇买的,我连忙跑回商场,询问是不是谁付错了款,并留下电话让商场找到那个马虎的人后第一时间和我联系。

商场的事情还没解决,奇怪的事情接二连三来了,不管我买什么东西,总会有人提前替我付钱。我向四周张望,没有发现熟悉和可疑的人。更为严重的是,一些高档的家具公司不断向家里送来高档的家私和用品。查问之下,这些东西全部付了款,定单上的付款人清清楚楚签了我的名字和家里的详细地址。

到底是谁给我们开这么大的玩笑?我不辞疲倦解释退货,这倒没什么关系,赫宇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这些事情针对我还是赫宇目前还不清楚,不过我坚信,这些事情不管是谁做的,一定有他的目的,总有露脸的一天。

不久后的一天,我去附近的超级市场买盐。买盐这么细小的事情,终于没人代付钱了。我自嘲一笑。最近也不知道交了什么运,好不容易和赫宇冰释前嫌过上好日子,又碰上这么一大堆麻烦事,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解决掉。

离开超级市场的时候,下起蒙蒙细雨。出门时没带伞,我看看雨有点大,跑回超级市场一楼的花店转转,一来避避雨,二来也可以顺便买些花回去插。

我挑好几枝新鲜的玫瑰,正打算去挑几支香水百合,突然听到身后有一个女子的声音说:“给我一束雏菊。”

那声音有点熟悉,记不起在哪里听过,我不由得转过身去细看。

和花店服务员说话的,是一个身材高瘦的少女。这少女我认识,是当初来公司接柳海华的骨灰回山东的柳蒽蕙。她什么时候来的樱城,还是她一直都在樱城?这么久不见她高了很多,但还是那么瘦,有点发育不良的迹象。

这时候我碰到谁都不该觉得奇怪,可是偏偏碰到她。我隐隐约约觉得最近发生这么多的事情和她有一定的关联。我琢磨着要不要上前和她说话。她没有看到我的样子,和服务员做完交易出门了。我连花也顾不上卖,连忙跟上她。

那女孩子好像一点心计也没有,拿着雏菊走了几条街道,身后跟着一个大活人,她竟然没有察觉。穿过几条大街,她拐进一条比较杂乱的小街道。这里街道小房子相对破旧,租金比较低,因此这里住的人很多都是外地来的打工者。

柳蒽蕙终于走进街道中段的一所小平房里。门不知道是故意还是特意不关,轻掩着。

我在门外站了半天,吸引了好几个过路人异样的眼光。向他们询问房子里住了谁,他们都摇头说不知道。

既然来了,不弄清楚柳蒽蕙为什么会在这里,最近发生的事情是否与她有关,我又怎肯无功而返?我硬着头皮推门而入。

屋里简单得类似简陋。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人几乎是屋子的全景。柳蒽蕙站在屋角一张半旧的桌子边,正在烧香拜祭放在桌面上的相架。我这个不速之客,把她吓了一大跳。

在进屋之前,我做有不好的预测。然而,我遭遇什么不好的事情,却着实吓坏了柳蒽蕙。我很尴尬,为我的莽撞向柳蒽蕙道歉。

我毕竟和柳蒽蕙有过几面之缘,她看清楚我的容貌后,才让她那颗受惊的心平静下来,继续向照片敬香。我在一旁静立,眼光却不住打量着屋子,其实也什么可以打量的。这是一个小小的单间,带浴厕和小阳台。屋子里收拾得还干净,但不像有人常住的样子。柳蒽蕙从花店里带回来的那束绉菊就摆放在桌子的边上。

“今天是哥哥的生日,我来看看他。”柳蒽蕙脸无表情,看到我的目光落在绉菊上补充说:“他生前很喜欢绉菊。”

桌子上的相框不用说是柳海华的遗像。我恭恭敬敬朝柳海华的遗像鞠了三个躬,因为满腹心事,我没有细看那幅遗像。

拜祭完柳海华,我和柳蒽蕙坐下来闲聊,没说几句就不知不觉聊到程枫身上。程枫是我们唯一彼此相识的人,也是我们唯一的话题。我问她可否知道程枫的下落,她茫然地摇摇头说:“我不知道。我一直没有见过他,他没有固定的处所,生活费全是他从不同的地方存入折子。”

程枫目前或者还在远离樱城的小城里。他不是没有固定的处所,是要避开房地产商人的追查,故意制造在不同的地方流转的假象。既然他不想让柳蒽蕙知道他身在何处,我也不好多说。

从柳蒽蕙口中得知,这间平房是程枫以前住的房子,他离开后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没有停止租用。也许是因为有柳海华的遗像吧,他终究不能忘掉失去柳海华的痛。他不在的时候,由已经转学到樱城的柳蒽蕙居住。柳蒽蕙住在学校,除放假以外,平时很少到这里来,今天是很久以来的一次。

看柳蒽蕙的样子不像说谎,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能有什么心机?以她目前的经济状况和不深的城府,根本不可能是制造那些麻烦事的人,也没人会利用她去制造这些麻烦事。我没有必要再在这里逗留。

在离开这间屋子前,我无意地瞥了柳海华的遗像一眼。就这一眼的瞬间,我被某种东西吸引着,忍不住朝供奉柳海华遗像的桌子走去。遗像是柳海华的近照,柳海华的事我听过不少,并一度介入其中,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的相片。那是一张陌生男孩的脸,英挺无比,但是我分明看到一种久违了的东西。

我把手在柳海华的遗像上,久久抚弄着他的脸,苍白的手指颤抖着。夭折的男孩用他那双灵性的明眸,从照片中偷偷窥视着这个他生前不留恋的世界,神情凄离。

那是一种何等幽怨的眼神?带着无尽的怨,带着千年的恨。

一股寒意,从我的脊梁迅速传遍全身……

那个白衣飘飘的女子,只不过是我前世残留的信息。若梦在时空无止境的转换和生命无休止的轮回当中,没能与我再续前缘,也许她早忘了我们的前世情缘,甚至因机缘不成熟连擦身而过的缘分也没有,我来大哥公司前,他已经离开了人间,陪伴他短暂一生的仍然是小绉菊。最终天各一方两茫茫?了无大师昔日谶语成真,只是当初不曾想到,竟会是生死两茫……

从平房里出来,我恍如梦游。刚才的一切是梦吧?要不,怎么可能迷离得如此厉害?

了无大师说过,若梦在今世很有可能与我再续前缘。昔日种种猜测和苦苦追寻全是一纸空文,原来以为前世情缘深厚的人,今生会是最亲密的人,结果我前世朝思暮想的人,连与我相识的机会也没有,就与世隔绝。上天造化弄人,越执着的东西,偏偏越得不到。

若梦已死,赫宇不是若梦,那么他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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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九章

我一个人在绿树如荫的街道上行走。雨还在下,雨点越来越大,再这样走下去的话全身都会湿透。后面有车辆驶来,在我身边停下。一个人从后座的车窗探出头来说:“你去哪里?我载你一程。”

董事长!?我还以为是一个随便搭讪的人。

“不麻烦你了。”我谢绝他的好意。

“没关系的,上来吧。”董事长对晚辈一点都不严厉,相当友善。

我上了他的车子,规规矩矩坐在他的身边。

“把身上的雨水擦一擦。”董事长递给我一方毛巾。

我接过毛巾,在身上胡乱擦了几下。董事长对我的关爱让我感觉很不自在,他毕竟是长者,是公司最高层的人物。

董事长把我送到院门前,我向他告别。董事长说:“不请我上去坐坐?”

他显然是备而来,没有离去的意思。我有点怀疑,我们的偶遇真的会是巧合?我只好把他请进房里做客。

赫宇已经回来了。他可能淋了雨,一回来就进浴室洗澡。董事长进来时,他光着上身,用干浴巾拭着湿漉漉的头发出来。董事长的到来使他感到非常意外,他看着他,董事长也在看着他。

屋子里静得一根针掉地上的声音也能听见。

董事长用一种柔和、慈爱到极点的目光深深地注视着赫宇,这种目光通常在父亲看着儿子的时候才会有。这种目光令赫宇生畏。

赫宇嘴巴动了动,声音小得只有他自己才能听得见:“我不要。” 他突然推开董事长,手臂笔直地朝门外一指,厉声说:“我早就知道这一切都是你搞的鬼。这十多年来,你阴魂不散的在我身边徘徊,为的就是给我这些?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你不觉得这样做已经太迟了吗?你走,我不想见到你。”

“对于一个做错事的人,无论如何都不能原谅,甚至不问为什么做错吗?”董事长的表情十分痛苦。

“对某些人某些事情可以,对某些人或某些事不可以。”赫他的态度非常坚硬,他说:“请你不要在我面前出现!如果你不想我居无定所,就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

“我走,我走。”董事长非常失望地朝门外走去。他嘴巴动了动,好几次想回头说什么,但始终没有。我看着他无助的背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赫宇的眼眶湿润。他倔强的将脸偏到一边,极力不让泪水落下。我上前握着他的手,轻声说:“不管发生什么事,别忘了有我。”

他的泪水终于淌下来。

接下来的日子平静索然,也没有什么送错东西的事情发生。那些事情是董事长做的吧?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赫宇不再提及此事,越来越沉默。他太内向了,虽然我们互托终身,他仍是不肯轻易向我吐露他的心事。而我,并不是真的懂他的心。

有一段时间,我无意中发董事长好几次悄悄出现在我们身边,又默默离去。他为何不敢上前,怕被赫宇看到?终于有一天,我不再看到他。终于有一天,我听到他去世的噩耗。

赫宇得知董事长已逝,会是什么样的一种心态?那天对赫宇来说,是一个黑色的日子。我刚进家门就嗅到一股浓烈的酒精味。赫宇半倚半靠着沙发坐在地上,苍白、消瘦却又出奇的漂亮。

“你又喝酒了?”我用手抓住赫宇的肩膀,我的手触到的是一具与尸体没两样的僵冷身躯,冻得指尖隐隐作痛。

“不,我没有。”赫宇虚弱地说,他居然否认。他畏缩地抱住手脚,他冷。“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来这里?我跟别人不一样,除了来这里,再也没有可去的地方。我来了,他走了。”

他的话很奇怪。我叫他:“赫宇……”

赫宇爬起,摇摇晃晃跑进洗盥室,跪在瓷盆边大吐特吐,连胆汁都快吐出来了。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个世界上,也唯独这副臭皮囊是自己的,其余的都是身外物。”我递给他纸手帕,“你何苦这般虐待自己?”

“那个给了我生命的男人,他死了。”赫宇缓缓地把头埋进自己的臂弯中,“我不想哭,可心里很难受很苦。”

董事长是赫宇的父亲?我难以置信瞪大眼睛。赫宇不是一个孤儿吗?这位年轻漂亮极度神秘的男孩子在揭开他谜一般的身世竟如此出乎人的意料。我从认识赫宇开始,就接受他无亲无故,甚至连一个要好的朋友也没有的事实。如今董事长出现了,对赫宇充满慈爱。赫宇不是没有归宿,只是一直没有透露。赫宇看到董事长的反应特别,我早该想到这层关系上。一个人如果没有爱的基础,怎可能有刻骨铭心的爱意?

赫宇突然转身抱着我,把额头搁在我的肩膀上:“我不想这样,可我的心里很难过。”

“那你就哭出来吧,这样会舒服一点。”我抱着赫宇,抚着他的头发。

“不哭,我不哭!我那么恨他,怎么会为他哭?”赫宇咬着牙齿说。

“不管怎么样,他始终爱你。你表面上恨他,内心却很爱他。”我一言道破他的内心世界,“何必自己骗自己。”

“我没有,真的没有……”赫宇说,“我一直巴不得他早点死掉,结果真的死了……”

“赫宇……”

“我没你想的那么好,我其实是一个很不好的人……”赫宇再也说不下去,伏在我的怀里,泪水狂涌而出。

好与不好,一切都已过去。不管董事长与赫宇之间有什么样的爱和恨,现在人已西去,所有的恩恩怨怨也将随董事长入土为安一笔购销,但是有些东西也成了永远的遗憾。

我听着他依稀的缀泣声,想叫他不要流泪,但我做不到。让他痛痛快快哭一场,或许会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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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章

大哥很平静接受董事长去世的事实,处理完董事长的身后事,回到公司以来也很少说话,不停地忙他的工作。可我知道,他的心情很沉重也很压抑。一个生命的了结,肝肠寸断的往往是未亡人。

“雨然,你让赫宇陪我去一趟海浪公司。”大哥推开玻璃门脱口而出。

我用一种难以读懂的目光看他。大哥分神分得太厉害,他叫的本该是潘林,鬼使神差换成了赫宇。赫宇好长一段时间没回公司,大哥把办公室的另一名秘书潘林要到身边,让他临时充当赫宇的角色。潘林熟识人情世故,处世处事小心翼翼,跟在大哥身边,对大哥尽职尽忠。然而他缺乏赫宇身上独有的灵性,缺乏大哥与赫宇之间那种心照不宣的默契。赫宇的位置无可替代。好几次,大哥下意识在叫赫宇的名字。他越来越怀念和赫宇一起相处的日子,现在,他竟然失口叫他陪自己外出……

“呃……不用你去,你不用去。”大哥以一种疲惫掩饰他的失态,转身合上玻璃门,将他与我隔离。

大哥身心皆倦,脆弱得无所适从,实在不适宜再在公司上班。我陪他回林间别墅。这里曾经是他和赫宇一起居住的地方。

大哥走近我,目光阴郁。他说:“陪我喝一杯,怎么样?”

地层大厅的酒吧豪华堂皇,陈设着世界各国的名酒,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给。大哥从酒柜随意拿了瓶酒,在我身边坐下。他给我倒酒时说:“我酒量不好,却喜欢收集不同种类的酒。”

“大哥是个懂酒的人。”我接过酒杯。

“人生寂寞如雪,随着你意气风发,身边能陪你喝酒的人不多了。”大哥给自己倒酒时如是说,他一连喝了三杯。

高处不胜寒!大哥拿着高脚酒杯又喝了两杯。

“你今天已经喝了很多。”我担心大哥会醉,伸手压着他的酒杯。“酒喝多了只会乱性。”

“乱一乱也无防,做人太正规……很累。”大哥苦笑。他推开我的手,将杯里的酒喝光。“你放心,我不会喝醉,我不喜欢看到自己喝醉酒的样子。”

“董事长刚刚去世,你不要太伤心,节哀顺便。”我劝道。

“他患了绝症,很久以来就病魔缠身,一直把这件事瞒着我。他偷偷来了樱城,我一点都不知道,他回去不久就过世,我连在他床前尽孝的机会都没有。”大哥黯然说。“爸爸死不瞑目,他要等的人,终究没有来。”

“是赫宇。”大哥很困难地说出这个名字,“他临终前叫人的是赫宇。”

听说董事长在弥留之际,一直等候赫宇的到来,不断地叫唤着赫宇的名字,终于失望而去。董事长咽气后,眼睛幽幽半开死不瞑目。为何不瞑目?他所期盼的终究没来,又怎肯瞑目?

“我和赫宇的问题很复杂,他一直知道世上有我,我却不知道人间有他。他是我的亲弟弟,在此之前我一点都不知道。”大哥说。

大哥今天才知道,由于自己的相貌长得太像董事长,赫宇自始至终知道自己是谁,所有的事情,是赫宇牵着他的鼻子走。一切的一切,都经赫宇用心的策划,才会有了巴黎的巧遇。他之所以才会有那么奇特的表露,真不知道他当日的用心何在。

“哦……”我头一次发觉我的嘴巴很笨,面对大哥的遭遇,拿不出适当的言辞去安慰他。

大哥沉痛地说:“他恨父亲,他恨父亲害死了母亲。父亲在临终前说这一生中,他唯一做错的一件事情就是害死母亲,赫宇一直不肯原谅他。”

董事长在商界奋斗几十年,由一个普通的商人直到今天的品牌大公司,都是踏踏实实的一步一个脚印。董事长很爱他的妻子素姚,曾经做过一件对不起素姚的事情,也正是这个不慎的错误,酿成了弥天大错。懂事长新请了一名年轻貌美的女秘书,在公事上的频频接触,董事长和他的女秘书日久生情,终于偷食禁果,将她“包养”。

纸包不住火,董事长在外金屋藏娇终于被素姚知道。董事长立刻用钱将女秘书打发走,逐向素姚认错。素姚的心情冷到极点,没有能力承受那种被丈夫背叛的痛苦,一气之下独自去了法国。可以想象她走的时候对董事长多么绝望和愤怒,就连一旁“哇哇”大哭还不懂世事的大哥也不肯回头多看一眼。素姚到了法国后,才发现自己怀了赫宇。

素姚在极度悲伤和痛苦中生下了赫宇,赫宇出世后一直随母亲在国外生活。赫宇十岁那年,素姚因病去世,董事长看他小小年纪孤身在外举目无亲,想把他接回中国来,给他一种补偿,弥补十年来对他的冷淡,他认为对他的亏欠实在太多。令人感到痛心的是,赫宇拒绝了。

赫宇对母亲执着。自小没有父爱,在陌生环境长大的他更渴望得到母亲的爱护,结果素姚在他年幼时就抛下他散手人寰,他伤心欲绝。也不知道素姚在离去前给他灌注了什么思想,小小年纪的他不再记得他在中国还有一个家,爸爸这个名词对他来说没有任何亲情可言,他只把它当作一个仇恨的代名词。他痛恨董事长使母亲在忧郁中客死他乡。他拒绝董事长对他的金钱和物质资助,靠母亲的积蓄和自己的能力念完硕士研究生。

董事长和素姚的恩怨情仇,大哥不是很清楚,在他的记忆中,母亲和父亲大吵一架后哭着走了,他的哭声也唤不回母亲的匆忙离去脚步。现在知道是父亲做了对不起母亲的事情使得一个家庭破碎,他同样无法恨他的父亲。他说:“不管他做错了什么事情,我都一样爱他。”

我迷惑,抿着嘴巴不问原由,我知道大哥会告诉我。

“因为他是我的爸爸,这个世上唯一的爸爸。”

“就因为这样,无论他怎么做,都无所谓,都不恨?”

“是。”这一点,大哥绝对肯定。“我们说不定只有这一世父子相称,人生在世短短几十年,爱都不够,哪有时间去恨?”

大哥是董事长与爱妻的结晶,素姚远去法国后,留下他们两父子相依为命。一个男人带大一个孩子不容易,董事长从小到大非常宠爱大哥,他希望自己能够弥补他缺乏的母爱,使他心理平衡。因此,大哥对父亲爱超越一切。他不管远在千里都会想着回到家中,为的是见上父亲一面,哪怕是嗅一嗅他身上的气息,也是一种满足。

董事长犯过一次错,不想大哥步他的后尘,所以对他的私生活管制得很严厉,甚至要他承诺身边不能出现女秘书。大哥一直不懂间中的原因,但不会轻易违抗父亲的意思。这也是大哥公司很少年轻女职员和女秘书的关系,我是唯一例外的。

“父亲去世后,赫宇一直躲着见我,我也不知道怎么面对他。”大哥一向能准确把握别人的心态,唯独赫宇的想法无法知晓。因为董事长的缘故,赫宇只能在家门外徘徊。当大哥还在父亲的怀里撒娇,在优越的环境下成长时,赫宇却在痛苦的仇恨中渡过。这所有的一切,做为长子的大哥,一点也不知道,甚至从法国与赫宇结下深厚的情缘,将他带回中国。

大哥给赫宇打了电话,响了很久也没接听,在大哥快要挂断,手机通了。

“我喝了点酒,所以才会打电话给你。”大哥的呼吸粗重,他微醉。“爸爸说你是我的亲弟弟,你知道的,是吧?”

“……”

“你说话呀?你为什么不说话?我有说错吗?”大哥对着手机嚷。

“……”

“你懂什么?你懂我的心吗?我们之间发生了很多事情,但我从不后悔把你从大海中带回来……”大哥突然把手机重重摔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

大哥的内心充满矛盾和痛苦。他也一直把赫宇当成弟弟好好爱他,可一旦成为事实,却无法接受。

“慢慢来,把这件事情交给时间,我想过一段时间,会有一个明朗的结局。”我突然握住大哥搁在扶手上的手。他的手颤抖着,我握着它,久久不放。

“谢谢!”

大哥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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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一章

赫宇不但刻意躲避大哥,也有意地躲避我。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一定要找到他问个究竟。

终于我在码头上找到他。他穿着橘黄色的救生衣,正想驾驶快艇出海。这时候,连我都觉得他冷酷过人。他大概真的没有什么情感,不然看到董事长的关爱还能视而不见,居然可以对董事长的故去无动于衷。

“赫宇!”我叫住他。

赫宇像是没听见,准备离开。

“你等一等!”我抢在赫宇离开码头之前,跳下快艇。

我们站得很近,赫宇无路可逃。他看着我的眼神十分复杂,忧郁、茫然、不安……

赫宇将快艇开到一处宁静的海湾,我们在那里一坐就是大半天。没有往日的温馨,我们各怀心事。

赫宇双手放在唇边,在摆弄他的短笛。一种细小的声音随风轻送,如歌如泣,带着一股淡淡的忧伤和一种深沉的情怀,令人无穷感触。晚秋是真伤感的季节,他在缅怀海豚还是董事长?

一声凄厉,曲音嘎止。他再也吹不下去。

“有传闻说你要到欧洲去,真的吗?”我问道。

“是真的。”赫宇肯定地回答。

“要到哪里去?”我愣了一下,没想到赫宇真的会走,以为听到的是捕风捉影的事情。

“暂时去欧洲,具体会去哪,目前还不清楚。”赫宇没说终点。他要做的是离开大哥,至于去哪还不是一样?

“那么……什么时候走?”

“明天。”赫宇简短地说。

“这么快?允许我送你吗?”

“不,我想一个人走。”赫宇谢绝我的好意。他习惯一个人孤身走远方,不在乎这一次有没有人送。

“真的舍得大哥?”我问道。他与大哥之间曾经的义薄云天,曾经的恩怨情仇到了尽头?

赫宇点点头。他说:“这段时间我想通了一些事情。当初,或许大哥从大海中救回来的根本就是海豚,所以它应该回到大海中去。”

好怪异的念头,让人听着不舒服,觉着不祥。

我问道:“有没有想过你和大哥是一种什么样的际遇?”

“没想过也不再想知道。”赫宇不再冷漠,取而代之的是永无休止的痛苦和无奈。前世今生的似海深情,若有若无的兄长情……剪不掉,理还乱。

我说:“一直以来,他你所牵挂的种种不愿意知道?他为你所受的煎熬为你所做的一切,也都不愿意再想了吗?”

赫宇的手指在颤抖,那是他的心在颤抖。他说:“我本该恨他的,可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大哥对你的情义本该你比我更清楚,他对你的情义已经远远超过他的一切甚至他的生命。既然你漂洋过海来到他的身边,就注定有在一起的因缘。生生死死都无所谓,还有什么放不下?走与不走,留与不留?是情缘已尽,还是不能原谅?”我说,“选择离开是一种遗憾。我觉得人生有太多遗憾,而这些遗憾往往只在人的一念之差,要是能够弥补,为什么要错过弥补的机会?走,不是最明智的选择,留下来吧,让你让大哥少一份遗憾。”

我的话使人为之动容,只有历经无数风波的人才会有如此深刻的感慨,才会懂得目前拥有的一切失去难再追。

“我不该来的。”赫宇的遗憾却是当初的回归。

“为什么?”

“还记得小鹿的故事吗?是小鹿错了,它伤好就该走了,不该留恋眼前的虚华,它是属于森林的,即使无法逃脱野兽的利爪,那也是宿命。”赫宇惨然一笑,他与大哥那错综复杂的关系和微妙的情感不是谁能轻易读懂。

“你这么走了,那么我呢?你不爱我吗?你就打算这样丢下我不管了吗?”我突然落泪了。现在极有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相处。明天赫宇将登上飞机,漂洋过海至地球的另一端。有心要做回避的他,我们是否重逢永远是个谜。我总觉得我与赫宇的感情不如大哥和赫宇的感情厚重。他为了大哥可以说走就走,说留就留。那么我呢?

“我知道在这个时候离开你很不应该,可我真的很不好,没有资格拥有你……”赫宇的眼睛红红的。

“你很残忍!既然你不能爱我,为什么你要来?在给了我希望之后又残酷地拿走它?”赫宇的话语像闷雷重重打在我的胸口上。仅仅一刹那的功夫,我脸上的铅华褪尽,只觉得眼前昏天地暗,心底的绞痛使我窒息。

“你不要这样,我不值得你这样,真的……”赫宇十分慌乱。

“为爱执着,我不觉得有错。即使你不爱,我也不后悔。”我哭道,“我可以为我的所爱去争取,去接受失败。那么你呢?在你的内心深处就没有一个爱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一个人值得你去爱?”

赫宇看着我,表情奇特。他说:“一切都是故意的,我故意这么做的。我回来就是要报复。妈妈死后,我只能承受必须承受的一切,包括痛苦和寂寞。你不会想象得到身边没有一个相识的人,所有过往的人都与你毫不相干的那种感觉。久而久之,一切都漠然了,很容易觉得自己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

“这时候我在巴黎机场碰到大哥,他和那个人长得那么像,我一看就知道他是谁。他的出现,就像打水漂的小石子,在本来平静的湖面留下涟漪。我嫉妒他,嫉妒他拥有那么优越的成长环境和条件。所以我想到报复,报复那个我憎恨的人,他让死神抢走我亲爱的妈妈,我也要让他失去他最爱的人。”他的泪水一涌而出,哽咽着说:“可惜,他那么快就走了,我……我……”

“我不懂你说什么!?”我站在快艇上嚎啕大哭:“不是这样的,你没这么坏!”

我一定是很伤心很失望,才会哭得那么大声。赫宇束手无策看着我,我的哭声令他心乱。面对我的绝望和悲哀,他无能为力。

“雨然,你别这样……”他也哭了:“我不想这样的,我沉迷过,也挣扎过……要我当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我做不到。”

“不,赫宇。我爱你,我不要你走!”我扑进赫宇的怀里,紧紧揪着他的衣服不肯放手,低声哭道:“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人是你,我不要你离开我……”

“雨然!”赫宇想将我从他怀中推开。可是他刚推开我,我便又像蛇一样缠住他:“我不要……我不要……”

赫宇放弃了,心情复杂地环抱着我。

他爱我的!是吧!?他爱我的!!虽然他从来不说,但是我一直知道。

他本无情人,早该魂属大海,上天给了他留连人间的机会,是为了要让他见证人类的情感,由无情为有情?也许当初他是带着强烈的报复心理在巴黎制造认识大哥的机会,但是后来发生的一切,大哥对他的爱以及他对我的爱,完完全全改变他的心态。他不但爱我和大哥,而且爱得深爱得苦。他的的确确想要忘掉仇恨和我在一起,不然他不会有那么复杂的举动和心境。

在回去的时候,我们发生了意外。当时我依偎在赫宇的怀里,一点不好的迹象和预感都没有,快艇在瞬间失去控制,朝前面的礁石撞去。快艇的速度太快,我们来不及做什么。眼看就要随快艇撞上礁石,艇毁人亡。

“危险!”

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赫宇用极快的速度推着我跳进大海。在我们跳出快艇的一刹那,快艇撞上礁石。激烈的碰撞使快艇的燃料箱燃起火花,瞬间把燃料箱点燃。

快艇在身后爆炸!我来不及清醒感受近在咫尺的爆炸,连同赫宇一起跌进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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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3:5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二章

“报——”

一个传令兵跑进帐篷,将靠在椅背上假寐的我惊醒,从椅子上站起来。

昨天经历一场恶战,我年轻体力好,经过充沛的休息,恢复得不错。虽然昨天我军损失惨重,我还是决定今夜立刻攻打南山关,杀守军一个措手不及。

传令兵在我脚边单腿跪下:“全军集合完毕。请将军!”

全身披甲的我在副将的陪同下,一起走向点将台。上至将领下至士兵整齐地站列在空地上,一双双男子汉的眼光齐刷刷地看向我。

接到我立刻攻打南山关的命令,全军一片沸腾。

“拿酒来!”我高声叫。

立刻有一名侍卫端着满满一碗酒跪在我的面前。我用锋利的匕首划破自己的手指,让殷红的鲜血滴进酒里。

“喝完这碗酒,我们誓死一战,拿下南山关,为所有死难的兄弟报仇!”我举起酒碗,向天宣誓。我要拿下南山关为战死沙场的兄弟们送行,用守城主将的头颅祭奠他们的英魂。

“誓死一战,誓必报仇!”全军将士情绪非常激动,面无惧色,纷纷挥动手中的长矛异口同声高呼。

哀兵必胜!

“干!”我昂首将碗中的血酒一口气喝个精光,用力把碗往身后一扔。

“出发!”

跨上马背之际,我的心情极不顺畅,似乎有什么事情要发生。我嗅到了一股不祥的气息,从没有过的慌乱和不安占据我的心头。这种感觉怪怪的,到底是什么我又说不上,这要比我在此役战败、受伤、甚至阵亡的念头要来得强烈。然而,不管前兆如何,我已经没有退路,只能往前。

我率领大军将南山关围得水泄不通。此刻,战旗猎猎招展,全军将士严阵以待,等待攻城最佳时机的到来。

南山关守军大概做梦也想不到,我军在昨天南山关外折损惨重还这么快来攻城,龟缩在城里不敢出城迎战。

“嗖——”

一支利箭破空而至,射向队列最前沿的我。我察觉时,它已悄然飞近我的身前,就要没入我的胸膛。

忽然,我眼前一花。旁边一匹白马迅速窜出,挡在我的面前。一声马失前蹄的嘶叫,白马高高跃起抛下马背上的人后跑得无影无踪。

一切发生得太快,我甚至弄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一个身穿侍卫盔甲的人已经静静伏在我的马前草地上,那支利箭深深插入他的后心。这个英勇的侍卫为我挡住致命一箭,使我幸免于难。

大战在即,黎明的天空中出现了罕见的流星群,群星齐坠,争先恐后化成一道道璀璨的光芒燃亮夜空,何等的悲壮和永恒!传说中一旦有流星坠落就意味着与之相关的人死亡,如此空前绝后的流星群,已经预示着今天会有一场伤亡惨重的恶战。

大战还没开始,我方已先殉将士。我的脸色阴沉得可怕。

我的身边又有人堕马。是副将,他居然是掉下马去的。

副将连跪带爬至那名侍卫的面前,似乎想要把他抱起来,手还没伸到那名侍卫身上又停住,两条手臂抖得极其厉害。他今天怎么回事,是什么东西扰乱他的心志?我从来没见过他这般失态。

“将军……”他抬脸无助地看着我,脸上满是泪水:“是……是公主……”

公主不是回京师去了吗?为何她还在军中,竟然连我也不知道。我意识到事态严重,下马半跪在地上,把倒地的侍卫抱起来。虽然她身穿侍卫的衣服,我触手处,竟是一个柔软的身躯,仅为女子所有。

我把她抱在怀里,让她的脸孔对着我。她的脸孔是那么清雅秀丽,雍容华贵。真的是公主!我既紧张又心痛。

公主并未回京师,而是与副将达成共识,让副将安排她女扮男装留在军中,随我血战沙场。我终于明白过来,昨夜与我入梦的白衣女子,是眼前这漂亮得别俱灵气直至灵魂的人不是若梦的魂,不然那会梦得这般真切实在?

公主已经失去知觉,可恶的利箭完全穿透她的后心。

“夫人!夫人!”我拍打公主的脸,想把她从昏迷中唤醒。我叫着,叫着,眼圈红了。我的那声“夫人”是否来得太迟了?

公主双目紧闭,气若游丝,脸色惨白得不像活人所有,生命正迅速从她的身躯隐去。无边的空虚和凄凉从我的心底油然而生。我使劲地吻公主的额头,吻她秀气的眉毛,吻她高而直的鼻尖,吻她冰冷的脸颊。

昔日的隔阂化做丝丝柳絮,随风飘逝……

随队军医背着药箱过来。他先揪开公主的眼皮观察瞳孔,然后按住她的脉门。她的脉搏几乎摸不到,呼吸微弱,呼气多于吸气。

随队军医将银针刺进公主的人中穴,公主缓缓睁开紧闭的双眼。

“夫人……”我给她安慰:“没事了,什么事都没有了。”

“将军,对不起……”公主十分虚弱,说话的声音很微弱。“剩下来的路要你自己走了……”

“不!”我叫道,“不要离开我,我要你和我在一起!”

“我……”公主热泪满眶,我的话令她感动和满足。她终于赢得我的爱,这是她长久以来一直期待的事情。她软软地靠在我的怀里,意识开始飘忽。

“不要离开我,请你不要离开我!你听见我的话了吗?我不会让你离开我,不会——”我抱着她大叫。

“只恨我们今生无缘,等来世吧,来世我们再在一起!”公主吃力地说。

“好……”我拼命地点着头。我的泪水滴在公主脸上,竟是红色的。

公主唇边浮现一缕浅笑。她离去时很平静,脸上没有一丝遗憾。血泪模糊了我的视线,我的眼前一片血红,觉得自己的灵魂也随之走进那苍凉的世界中去……

南山关之役历经四天四夜,打得极其惨烈,尸积如山血流成河,连天上的太阳也被染成血红色。

城门被我军攻破之后,守军仍是非常顽强地进行抵抗,大有战死最后一人方休的趋势。他们看到大势已去,守城无望,开始燃烧城里的主要建筑物。我们进得城来,所到之处满眼都是火和烟,被呛得不由自主地流泪。

我像疯子一般挥动手中的宝剑逢人就砍,我要让城里所有的人为公主殉葬。

一次又一次杀尽视线内的敌兵,我不断寻找我的猎物——守军主将。我一定要找到他,雪洗南山关的突袭之耻,还要报公主的一箭之仇。

一队守军轻骑,在苍茫的烟雾中如同鬼魅一般无声无息出现在我的前面。为首一名白袍小将,身后俨然打着主将将旗。我一直以为和我纠缠了近一个月,几乎令我败走麦城的精明对手是一位久经沙场的老将,没想到竟然是一个比我还年轻的白袍小将。他大约二十一、二岁的年纪,身材清瘦,长相并不十分漂亮,精致的五官显得过分细腻。他一副文弱单薄的样子,让人不敢相信他就是死守南山关,在南山关外设计伏击我,射杀公主于城门外的人。

仇人见面,两眼分外红。白袍小将似是与我有着宿世的怨仇,轻抿嘴唇,用一双顽强而愤怒的眼睛看着我。

“我要和你单挑!”他盯着我,一字一句地说。

“来吧!”我冷笑地看着他。他身边所剩的人马不多,处于弱势还想做最后的赌注吗?

白袍小将读懂了我轻蔑的眼光,怒道:“你掳走了我的姐姐,我要为她报仇。南山关外困不死你,城门前射不死你,我亲手杀死你!”

“你射死我的夫人,我杀了你——”我的杀机突起,怒喝道。

我的话声刚落,白袍小将毫不示弱,率先拍马抢攻过来。我伸手接过副将递来的金枪,迎将上去。

单挑没有悬念,足智多谋的白袍小将是如此的不堪一击,只一个照面就被我一枪挑下马。这也是我始料不及的。

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我一点也不想给对方赢我的机会,尽管他是若梦的弟弟。正因为这样,我下手特别重,倾尽了我全身的力量和全部的愤怒。那一枪正中他的胸腹要害,他倒在我的马蹄边口吐鲜血,全身不住抽搐,眼看是活不成。

“滚吧!”

我枪杆一动,整个挑起白袍小将的身躯,砸入敌军的队列中。

在我军胜利的欢呼声中,残余的敌军将士拖着他们死去主将的尸体,终作鸟兽散。

城中的战事早已结束,手下的将士默默清理战场,搬运死者的遗体,救治负伤的士兵,扑救燃烧的楼宇,收拾一地的狼籍。

在追思死者的痛哭声,在伤者沉重的呻吟声,在呛鼻的黑烟中,将士们神色凝重,丝毫没有战胜的喜悦。战争延续着仇恨和杀戮。赢又如何?输又如何?失去的永远无法弥补。

没有了敌人,没有了对手,我的脸色发白,倒提金枪在烟火弥漫的城中茫然而立,不知何去何从。公主间接害死若梦,最终死在若梦弟弟的手中,这一切都是天意?那么始作俑者的我呢?为什么还活着?

“你肩上受了伤……”副将上前搀扶我,他发现我肩头裂开的衣服满是血迹。

“没事。”身上的这点小伤,我根本无心理会。

推开他的手臂,我摇摇晃晃地离开。

“我给你上点药。”副将追上前来。

“我都说没事了!”我暴躁地说。

副将犯难,他很担心我,不知该不该再上前劝阻我。

一队被俘的守军士兵被押解过来。我一声长嘶,想也不想,两腿一夹马肚,冲到那些手无寸铁的守军士兵队列里乱刺乱砍。

副将把我从马上掀翻到地上。他劈手夺去我的宝剑,死死抱着我,不让我再伤及无辜的人。

“放开我!放开我!我要杀光他们,我一定要杀光他们!”我杀红了眼,挣扎着摆脱副将的控制。

副将哭着说:“将军,没有用的,没有用的……”

是的,不管我再做什么,就算我杀光了他们,能让公主复活,能让死去的一切生灵重生吗?

我双手捂脸跌坐在地上,沙哑着声音说:“告诉我这是梦,我不想醒来……”

久居深宫的公主,从书本上得知地球上有一个神秘的水世界浩瀚无边,可以连接天与地。她一生中最大的夙愿就是能看一看这神秘的处所。生前我不能陪她去,死后就让她拥抱它吧。

公主的葬礼很简单。船至海中央停下,两名将士脸无表情把一床被单覆在她身上,把她孤单钉进白得耀眼的棺材,然后把棺木沉入海中。死亡接触太多因而麻木,他们把人世间最揪人心痛的死别看得特别淡。不管死者生前如何年轻、如何漂亮、如何聪明,棺材里面只是一具没有生命的躯体。

我比他们还要麻木,像一具活化石,好像这一切都与我无关。我没有效仿凡尘俗子哭泣,脸色越发冷静,看着公主的行棺渐渐沉没在那片冰凉的海水中。

茫茫的大雾,将这一切遮掩得严严密密。无声无息地从世间消失,也许是一种很好的结局。

公主漂亮非凡、清雅大方的脸容不会再在我面前出现,她的音容笑貌永远消失,淡如烟,了无痕。

我们相约来生。奈何桥上,她会等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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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3: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三章(完)

夕照下,海谜一般诡秘宁静,使人不由自主想扑进它的怀抱。只是,海水为何这般冰冷,冷得让人无法呼吸?我惶恐且无助。

那一刹,我看到了若梦。不!是公主。她骑着海豚乘风破浪而来,微风荡起她的长发和白色的裙裾。夕阳最后一道光线照着她如梦如幻的身影,在她四周形成一层金色的光芒,像海的精灵。

公主依旧妩媚浅笑,向我缓缓伸出她的纤手。她的手触手可及,我们可以在一起了,不是吗?

公主笑而不语,紧紧将我拥进怀里。

夜幕终于降临了,周围一片漆黑,寂静得可怕。一道很亮很亮的光划破夜空,朝我们飞过来。

“流星,那是流星……谁的流星……”我依偎在公主的怀里,半梦半醒地说。我的声音很细很细,细得连自己都听不见。我仍是觉得冷,全身被寒冷占据着,连灵魂也麻木了。

公主没有说话。

流星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带着猛烈的风和旋翼飞转的声音。

“好亮的流星……”我说。

公主还是没回答,死一般的沉寂……

“流星……”

——我对海有着很特殊的感情,每一次面对它都有一种极其微妙的感觉,总觉得我是属于它的,终将会回到它的怀抱中。也许这个世上,只有它能够容纳我,成为我最后的归宿……

“赫宇……”

我蓦然从床上坐了起来。床边站满了人,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护士,还有大哥……这里不再是冰冷的大海,而是温暖如春的病房。

我昏迷了多久,为什么没看见赫宇?

“赫宇呢?他在哪里?”我抓住距离床边最近的大哥的手。

“他……”大哥用求助的眼神看着医生,他没有勇气回答我。

“他在哪里?”我从大哥身上得不到答案,将他的手用力摔到一边,叫道:“他在哪里!?”

“小妹,你冷静一点。”大哥回握我的双手,他的手竟然在发抖。

“我想知道他在哪里……”我的嘴唇不听控制地颤抖着,泪水掉了下来。“大哥你能不能告诉我,他在哪里?”

“他的情况……很不好,可能……过不了今晚。”大哥难过地背过身去。

“真的?”我把目光转到医生身上,医生的话这时最客观也最权威。

医生缓缓地点点头。

我心如刀割。这个结局早在我的意料之中,只是人往往不太愿意相信自己的直觉,即使正确也需要旁人来证实。

“你想见他最后一面,还来得及。”医生说。

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此刻成了这个世上最残忍的人,他粉碎我心中最后一点希冀。前些日子我和赫宇还有相处,一起开开心心过日子,短短时日竟然阴阳相隔。对于我和他的结局,我已经做最坏的预测,唯独这一种,是我永远不能想象和接受的。

了无大师的话,前世你欠她的今世你还她,今世她欠你的来世她还你,欠来欠去,还来还去,谁还欠了谁?只怕最终天各一方两茫茫。总以为梦中的白衣女子是若梦,结果来的是公主。世事莫测,不管若梦也好公主也好,终将天各一方两茫茫,均已无缘吗?

“不,我不要!”

我从床上起来,冲进隔壁病房。前世我欠若梦的太多,欠公主的更多。我一定要留住他,不让他独自走上那条不归路!

赫宇仰卧于软榻上,脸色苍白如雪。他大脑的功能越来越弱,心率越来越低,一旦至极点,生命也就到了尽头。

当拯救人员赶到出事地点,我和赫宇在冰凉的海水中泡浸了一个多小时。我仍有微弱意识,赫宇一息尚存。他用身体掩护我跳进大海,快艇爆炸飞来的碎片给了他致命的一击。他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以顽强的意志支撑不灭,为的是陪伴我走过最艰难的时刻。他从大海中来,也该回归大海去。难道他对这个世界的一切不再留恋?

我双手捧起赫宇搁在被面的手,他的手好冷,好冷……

“他希望我陪在他身边,希望醒过来能看到我。虽然他不说,可我知道他是这样想的。前些日子,我们发生了很多不愉快的事情。我不应该在他最需要我的时候不在他身边,何况他是因为我才弄成这样。”大哥在赫宇的身边坐下,等待赫宇醒来已经成了他生命的一部分。

我想,即使赫宇一直沉睡不再醒来,他还是会耐心等着他醒来。

“数个月前,他也这样躺在我的面前。医生对他失望了,可我总觉得冥冥中会有一股力量使他醒来,结果他做到了,这次他也一定会做到。”大哥握住赫宇的手心,把某种生命的韵律注入他的体内。他说:“你看,我对他做的,他有反应。”

我不明白大哥的意思,赫宇看起来很平静,没有半点要醒过来的迹象。他会不会再次摆脱险境醒来?

大哥说:“用心去爱一个人并得到他的回应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他心中既然有爱存在,就有醒过来的希望!”

赫宇的感情如细细流水渊源流长,不用心体会又怎能觉察?大哥长简直就是一部爱的百科全书,他真正读懂了赫宇匿藏于心灵深处的情感,在他生命即将消失时给予他最大的籍慰和最后的挽留。医学的结论是悲观的,但不否认奇迹的出现——只要人类还没有走到绝望的尽头,总有一线希冀在心中。

一道黎明的曙光透过窗户照射到赫宇脸上,似是给他增添了一丝生的气息,让他的脸不再苍白骇人,绝美到了极处。

远处,寺庙的钟声响起。我仿佛看到成千上万的善男信女如潮水般从四面八方涌来,跪在佛像前默默祷告:

魂兮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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