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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子的,前一阵需要买个路易威登的包,官方网站上面的太贵,于是想起来去ebay看看。
一个ID为schneeball11的人,当时叫卖很多LV的包(当时也有怀疑过是假的),询问女朋友以后就sofort kaufen了,过了几分钟女朋友通过LV官方途径确定为假货,我也当时写信给verkaeufer,要求撤销出价,因为她卖的是假货,当时脑子一热说可以帮他支付ebay的gebuehr,(货是149欧元),过几天卖家回信说12欧元,当时考虑了一下,决定不付这笔钱(自我的决定前后有些矛盾,当时具体情况比较麻烦),由此作罢。一个星期后ebay给我来信,说我没有付款,再过1个星期还没有的话就要一个verwarnung。我在ebay上面写道根据德国的民法(BGB)规定,如果买卖双方有一方取消买卖关系的话,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logisch),但是有3种情况例外(不需要支付赔偿):1,买卖双方有一家作假,进行欺骗行为。2,威胁性行为。3,假行为。 我认为我属于第一种情况,就是说这个卖家当时网上打的标语就是Louis Vuitton Murakami CHERRY NEU Kirschen Schulterriem,商品的beschreibungl面只是偶尔模糊提到说是LV的新款(今年推出的那种樱桃包),我当时也写信问过有没有etikett,卖家回信说有(所以我当时才决定买的)。
(这个卖家在ebay上卖很多这种包,很多买家给他的bewertung里面也说是假货,而且质量也差,不过也是在我这件事情之后。之前的虽然也是假货,但是还基本上都是positiv的bewertung)
写了一大堆,也不知道各位能不能搞清楚大概。发帖的目的主要是想和大家讨论一下类似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通过某种途径可以像ebay反映。也想听听大家如果碰到这种情况的解决办法。
谢谢各位!$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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