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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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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和他的朋友们》--作者: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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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4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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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伤痕

    高处,风很大……红衣服少女站在不远处,朝他微微笑:“你难道不想我吗?”

    豫文急急的回答说:“想,当然想了!”话未说完,整个人扑过去,那少女笑,低头看看自己的脚。

    她一双秀美的红色小鞋漂浮在半空中:“这里,是山顶啊,你怎么这么傻,难道那天氖虑椋你真的一点都不记得了吗??br />
    豫文没有回答,因为已经踩空,掉下山崖。

    第01小节

    他梦中醒来,又是一身冷汗。

    “为什么要做这么莫名其妙的梦呢?”自言自语,接着起身去厕所。瞥一眼夜光闹钟,才半夜一点多钟,豫文叹气,近来这个梦变本加厉的折腾起来。

    不如明天找个师父看看,别是惹上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接着躺在床上,他这样想,闭上眼睛。

    一秒、两秒,他把眼睁开。

    睡不着了,怎么会睡不着了!他是从来不会失眠的。

    而且……什么声音?有人在哭!豫文很想依照每次受到这样的惊吓一样用被子蒙上头,狠狠的睡去,可是这回不灵,很久,他还是能听到那哭声,清楚的往耳朵里灌。

    算了,他火气上来,把被子一掀,下了地,朝有哭声的地方窜过去。

    “你……”

    隔壁房间的角落,那个红衣服的少女蜷曲着身子,悲切的哭着。豫文愣了,不知道该怎么做,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仅仅在又一个恶梦里。

    “你不要哭了……”他刚刚开口,少女抬起头来,雪白一张脸,额头上鸡蛋大一个窟窿汪汪的滴着血。

    这张脸……巨大的恐惧袭击了豫文,他大叫一声然后不费吹灰之力的倒下,从此人世不知。

    ※※※

    雪白……一片,我在医院吗?他这么想着,看到一张嬉皮笑脸。“哥,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在自己屋里还会摔倒,幸亏我那天早上灵机一动去看你,否则你不早挂了。”

    弟弟阿风依旧是阳光着脸,说:“得,别起来,妈叫我监督你直到好了为止。”

    豫文在心里想,我是谁?

    我叫豫文,是个外企公司的职员,今年二十六了。除此以外呢?弟弟,家里人……还有……

    阿风还喋喋不休的说:“……哥,妈一直在担心你啊,我说,你有点问题了,这么多年连个女朋友都不找,还莫名其妙非得一个人租间两室一厅的房子。我要过去住你还不让,你是不是头大啊?”

    豫文已经扶着墙自己站起来,窗外是一树又一树的新绿,他一回头,肩膀后面是弟弟的尖下巴:“看什么呢,哥?”

    “春天来了。”豫文慢慢,而且无比认真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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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02小节

玉亭把头发梳的高高,对着餐厅的玻璃好好照一番,如此这般,她定下心,这次一定要把那个死鬼解决了。

    慈云寺,大殿门口。

    “师父,你一定要帮我解决了。”

    和尚开始双手合十,后来不耐烦了,头摇得好像波浪鼓:“跟你说了多少次了,我根本不会捉鬼。”

    “和尚怎么能不会捉鬼呢!你不要见死不救!你要是不帮我我就不走了。”

    和尚被缠的无法可施,道:“女施主,魔由心生,只要你心中无鬼,是绝对不会有事的。”

    “你在变着法儿骂我是不是?你一个出家人,怎么……怎么……”和尚见她说到一半,忽然住口,两只眼睛睁的贼大,不知道盯着自己身后什么地方。“阿弥陀佛。”

    念了一声,趁机溜之乎也了。

    剩下玉亭,傻呵呵的笑着,盯着刚进寺院的一个年轻人。

    “恰恰正好是我梦中情人的形象啊。”她自语道,“我得过去瞧瞧。”

    ※※※

    豫文本来从不拜佛,不过最近奇异的事情出的太多,便来寺院看看。在这香烟袅袅的慈云寺,他感觉自己出奇的平静。

    很久,没有这么静了,他深吸一口气,真恨不得永远留在这里。不过不可能,手机响了,他边走边接。

    “好,这个事情我知道了,跟他约在……下礼拜一吧,就这样。我下午赶回公司去,你先顶着。”

    挂了,他摇头苦笑,为了那个不牢靠的饭碗,真是一时都不得轻闲啊。

    他并不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被人观察上了。

    玉亭盯了她心目中的“帅哥”很久,还是不能鼓足勇气过去搭讪,怎么办呢?正无计可施,无意中瞅见大殿柱子后面,露出一片瀑布一样的长发。

    看上去好像某个女孩,也在那里姿势暧昧的窥视。

    呵呵,有战友了,她高兴的过去,打算拍拍她肩膀,交流一下,毕竟女孩子之间比较好说话。大咧咧过去,一句“你好”到了嘴边,却愣住了。

    不折不扣的愣住了,柱子后面没有女孩,但是……有一头长发。

    一头飘在空中的长发,乌黑并且顺滑,如果长在哪个女孩头上,都是一件令人羡慕的事,可是令人遗憾的是,谁也没有。那头发就在空中飘着,肆无忌惮的飘着,直到最后,玉亭感觉自己的双手正抚摸着那水一样的头发,发稍从自己的肩膀上洒下来。

    “啊!”她吓得坐到地上,周围的游客被惊动了,有一对老夫妇过来关心的问她怎么了。

    “头发,头发!”

    老太太爱怜的说:“你的头发真好啊,姑娘,一定是十分爱惜吧。”

    好?玉亭经常觉得自己的头发发黄,发质也不见得好,不过现在,她再摸一摸,从头上垂下来的发,真是好的不得了了。

    她暗叫一声苦,明白是刚才那鬼头发长到了自己的头上了。

    怎么办啊,怎么办?已经有个大麻烦了,现在又添了更大的麻烦!她完全不顾形象的咬着嘴唇,十根手指掐到头皮上……接着,好像做梦一样,看了好久的那个帅哥蹦到她面前来,关切道:“你没有事吧?”

    这个有点不好意思了,看其他人的目光,都以为自己跟他是一对儿吧,不能这么没尊严的,玉亭心里说,不过脸上已经傻乎乎的笑开了,人家来扶她,她就趁机站起来,人家跟她说话,也只是怯怯的什么都答应。

    豫文没见过这么傻乎乎的女孩,而且好像早就认识他似的总含着笑。

    刚才听见尖叫的时候,望过去只是看到了她那一头长发,那头发看上去,让他有一种软软的感觉,好像那发稍曾经千百次掠过脸颊的熟悉。

    不自禁的过去,扶她,却在对方的脸上看出了陌生。

    也没什么,请她吃饭吧,他对自己说,因为跟她在一起的感觉,很温馨啊。那边玉亭的脸早像个小苹果一样,暗地里掐掐自己,对自己说不是做梦。

    嗯……对,不是做梦,要勇敢些。

    这样的认识了,是福还是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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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03小节

公共电话亭,阿风用自以为很潇洒的拎着听筒。

    “……对,妈,那个告诉你一个爆炸性消息,我哥恋爱了!……我说真的,别激动啊,他可真是有眼光啊,我那个未来的嫂子长得真是漂亮,尤其是一头长发,都能去做广告了。”

    他身后,过了一条街,落地的玻璃窗里面,豫文正跟玉亭对坐着吃西餐。“瞧瞧你的傻样。”豫文笑道:“吃的像个小花猫一样。”

    玉亭愣呆呆。

    “你怎么了?”豫文在她眼前晃了晃。

    玉亭笑,露出只有一只的酒窝:“没什么,第一次看你这么开心的笑。”

    “难道我以前没笑过?不会吧,没想到你这么缺乏发现美的眼睛。”

    玉亭道:“你以前也笑,不过从来不是开心的笑啊。”

    豫文刮一下她鼻子:“你是不是想启发我,是你给我带来了快乐啊,小迷糊,吃完没有?电影快开演了。”

    两人付了帐相拥而去,完全没注意餐厅角落里还有一对男女,一直静静瞅着他们的背影消失。

    “你看见了?那是咱们班的豫文啊!还带着一个女朋友。”女的说,声音低低的。

    男的道:“我认出来了,那个女的长的瞒漂亮,这小子有眼光。”

    女的道:“他一向是有眼光啊,像以前林佩……”

    ※※※

    电影院里,大屏幕上一部悲惨的爱情剧,玉亭哭得一塌糊涂,偏偏不承认。豫文握着她手,哭笑不得道:“你没哭?我的袖子已经没的看了。”

    身边玉亭忽然不哭了,脑袋歪在他肩膀上。

    丝丝的长发滑下来,痒痒的……豫文含笑转过头,屏幕照过来的闪光下玉亭赫然也在看着他,一对眼睛乌黑滚圆,有血滴下来。

    “你……”豫文愕然,再一看,玉亭五官已经全变了,额头上那个斗大的伤口,那么的似曾相识,还有头发,软软的……

    玉亭开口了,声音有点嘶哑:“你难道不想我吗?”

    豫文火燎了一样甩开她的手,玉亭的指甲不知何时变得又尖又长,他只觉得手背一疼,再看多了个血红的抓痕。“你倒底怎么了?”他怒道,站起身,直弄得后面的小青年大声骂街。

    玉亭,此时没了声音,倒在座位上,头发遮住了脸。

    豫文瞅着她,一时间视线和脑子里只有她,有什么不对劲,他对自己说,不过不能丢下她不管啊。“玉亭!”他拦腰一抄,把她抱了出去。

    ※※※

    厨房,玉亭在忙,炒菜,嘴里哼着歌。

    “盐……盐没有了!”她熟练的打开左上角的柜子,一个男人的头颅探出来,不怀好意的笑着说:“做饭呢?好香,你好久没在家做饭了。”

    玉亭白他一眼,道:“你少废话,把盐给我。”

    男人的头缩进柜子,不一会儿嘴里叼着调料瓶子出来,玉亭拿了瓶子接着忙,男人的头便一跳到灶台旁边的桌面上,盯着她。

    “谁这么有口福啊?是刚才那个男的?”

    玉亭想起刚才自告奋勇去买主食的豫文,就是一笑,说:“是啊,他是我男朋友,你别乱来啊。”

    男人的头一皱眉:“他知道我的事情吗?”

    玉亭板着脸道:“有必要吗?你算老几?”

    “我?我这么告诉他,说我叫张真,是前年刚刚死在这间屋子里的房客,玉亭小姐的男友。”

    男人头说着说着尖叫一声,因为玉亭狠狠的给了他一锅底。

    “我告诉过你少废话,我不知道上辈子倒了什么霉,竟然租了这么一间倒霉的房子,怪不得当初谈假期这么便宜,因为这里死了你这么一个家伙!你死了就死了,非得阴魂不散,还缠着我。”

    张真一个脑袋滚来滚去,喊着:“死了也不是我的错,如果我活着一定会追你,让你当我的女朋友的!虽然现在晚了点儿,可也不错,我还剩下一颗头呢,你瞧瞧,我够不够帅?”

    玉亭一脚把他踢到角落里,说:“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了,别再缠着我!”

    张真碰到墙上,头一下子破了,腐败的脑浆滴下来,眼珠子变得鲜红,声音也改成了嘶哑:“玉亭,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玉亭看那样子,心里怕了,但是有股力气让自己毫不犹豫的说:“你少废话,别来惹我!”

    怎么会这样呢?胆子大了,还是……门响,是豫文回来了。玉亭不再思考,毫不犹豫的跑过去,就要投入他怀里,冷不防豫文身后闪了个瘦小的人影出来。

    豫文介绍说:“这是我的老同学,刚才在街上碰见的,一起吃饭吧。”

    玉亭答应了,虽然有点失望,不过……“他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她这么想着,回厨房整理菜肴。

    剩下豫文和莫灵脑袋凑到一起。“你看到了吗?她有什么不对劲吗?”莫灵摇头说:“现在还不能确定,不过这间屋子……”

    豫文吓一跳,道:“怎么了?这间屋子有问题吗?”

    莫灵点头道:“没错,这间屋子里阴气很重,一定死过人,而且到现在阴气还没有退,八成是还有个厉鬼。”

    豫文道:“我说怎么那么不对劲呢,幸亏今天碰到了你。咱们可是老同学,你一定要帮帮我女朋友。”

    莫灵又点头,刚要从兜里掏什么东西,玉亭突然跑回来。

    她头发乱蓬蓬,瞪着眼睛冲莫灵吼:“你给我滚出去,我跟豫文的事情犯不着你来插手!”

    莫灵站起来,冷静的说:“我不打算管你们的事,是豫文叫我来做客的。”

    玉亭双手抓到头发里,晃悠着脑袋道:“你别当我是傻子,你想做些什么我能不知道吗?”豫文目瞪口呆的看着她,觉得天忽然阴下来。

    整个屋子笼罩在一种骇人的气氛中,玉亭一挥手,所有东西都朝莫灵飞过去。

    莫灵手里捏个法决,中指一弹,空中的东西噼里啪啦掉了一地。

    “这次是你自寻死路。”他说,从怀里掏出一把银光闪闪的小宝剑,嘴里振振有辞……豫文看见宝剑忽然飞起一圈,贯穿了玉亭的身体。

    玉亭一阵惨叫,双手在空中乱抓,有一次抓到了自己的头发,头发连着头皮呼一下掉落在地,马上有生命一般飘起。

    再看玉亭倒下没有了声音。

    只有头发静悄悄的跟莫灵对着。

    莫灵将宝剑一挥,在空中拖出长长一条线,头发发出哀嚎,底下隐约的出现了一张女孩的脸:“不要杀我!”

    莫灵道:“你已经死了,还怕什么?况且我已经给你讲过,你是自找的。”刚要挥剑过去,那头发叫道:“别杀我,阿莫别杀我!”

    “阿莫?你怎么知道我这个名字的?”莫灵十二万分的好奇起来,定睛一看,吃惊不小:“你……你是林佩?”

    旁边的豫文听到这个名字,好像被雷霹了一般,过去扯住莫灵道:“阿莫,你再说一遍,她是谁?”

    头发的主人淡淡的影子挪了挪,哀怨的瞅着他说:“我是林佩,林佩啊。”

    飘飘长发,红衣少女,夜半哭声,还有电影院里的事情……豫文想起一直追踪他的女鬼,可不知怎的忽然有一种好像不同于恐惧的死心裂肺的感觉。“你是谁?为什么要缠着我?”

    女鬼笑,惨然的笑。

    “你不认识我,哈哈哈哈,你竟然不认识我。那么以前的事情你全忘了?在学校里的事情,我们的事情,你竟然全忘了?”

    豫文抱着脑袋,面前的一切开始扭曲,好像过了水的信纸,本来的字迹那么熟悉,却一行也辨不出……

    莫灵道:“你不要再想了,那不是什么好事。”

    女鬼道:“不是什么好事?阿莫,我们也是同学啊,你这样对我,过意的去吗?”

    莫灵冷冷道:“你已经死了,况且我是个天师,本职就是捉鬼。现在不杀你已经是看在以前的情分上,你不要再纠缠豫文,快些去吧。”

    豫文差不多已经头疼的没了思维,嘴里跟着念道:“不要纠缠,快……些去吧。”女鬼听了大吼一声,本来秀丽的双眸红通通一片,扑上来照着豫文就是一爪子。莫灵见机快,拉着豫文躲开了最厉害的攻势。

    但是豫文还是大叫疼痛,再一看手背上紧挨着电影院里被抓的伤口,又添了第二道伤痕。

    皮外翻着,鲜血淋淋,这道伤口更深些,豫文疼得不住呻吟。

    为什么如此疼痛,痛彻心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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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04小节

阿风在医院门口的电话亭里。

    “没事的妈,哥绝对没事,对……对,他有个老同学在照顾他,人家真是好的没话说了。他女朋友?已经出院了。……嗯,妈,有些事情不好说啊,我觉得哥的毛病不在身体啊,咱们不是一直觉得他上大学的时候有别的事情瞒着我们吗,我看是真的……

    没有,他同学也不肯说,不过我看那是个好人,他说不定能帮上哥……”

    后面,医院大楼,三楼,玻璃窗里,豫文茫然的双眼,不带一丝光芒。

    莫灵在他身后,有点愤怒的说:“发呆,发呆,就知道发呆!我告诉你从这里跳下去死不了,顶多只能致残。”

    豫文猛然回过头来,说:“你别说了,什么都别说了,我想起来了。”

    莫灵道:“你想起什么来了?”

    豫文道:“关于林佩,你跟我的同学林佩,也是我的女朋友……”

    ※※※

    “咱们是一个班的,她是那么漂亮,可爱,又会弹琵琶。从开学第一天我就对她一见钟情,那时候很多人喜欢她,我知道你也是,咱们还打了一个赌。”

    莫灵道:“对,同时约她,星期一晚上六点学校喷水池边。让她不得不至少拒绝一个人,那个被拒绝的人,一定要退出。结果她选择了你。”

    豫文道:“我记得了,她那天穿着最喜欢的红色裙子,一头长发,好像那天晚上的风一样,让我醉倒了,从此开始谈恋爱,一直到快要毕业,她千方百计的在这个城市里找到工作,为了和我在一起。我也答应,要在那个星期日把她介绍给我妈妈。”

    莫灵朝窗外看一眼,说:“你弟弟好像还不知道她的事情。”

    豫文道:“是,我本来想给他们一个惊喜,所以没有把关于林佩的事情告诉家里人一丝一毫。那个星期六……我们去爬山。”

    莫灵忽然窜过去,紧盯着他问:“那天倒底发生了什么,嗯?为什么你一个人回来,林佩却被人抬回来?她怎么会掉下山崖的?是事故吗?告诉我,是事故吗?”

    豫文摸摸手上的两道伤口,说:“看的出你到现在还是很挂心她啊,我告诉你吧,那不是事故,林佩,是被我推下去的。”

    莫灵仔细瞧着他表情,说:“我不信。”

    豫文道:“你不信也得信了,那天我们专捡险路爬上了山顶,那个山顶好高,不过只是一块光秃秃的土地罢了,风很大,吹着她的头发。她问我为什么不把她的事情告诉家里人,我说是因为情况还不稳定,她说:‘还有什么不稳定?难道要等到我们分手了,你情况才算稳定吗?’我说她胡搅蛮缠,她生气了,打我,我就一闪,顺手一推,那块地方很窄,而且没有栏杆,她就掉下去了。”

    莫灵一直看着他,说:“嗯。”

    豫文道:“山,我说了很高,被很多树丛挡住,望不见底下。”

    “嗯。”

    豫文道:“你记得她总是把手指甲留的很长吧?说是弹琵琶的时候方便。她快要掉下去的时候,就来拉我的手,我把手甩开,她的指甲划到了我的手臂,划出了三道伤口。”

    莫灵道:“我记得那时候你手上的三道伤痕。”

    豫文道:“对,她掉下去以后,我就下山去找她,找了很久没有找到,拜托附近的村民,大家一起找,第二天才在一块岩石边上发现了她,已经死了好久,僵硬着。我抱起她的上半身看,她头上有好大一个血乎乎的洞,大概是掉下来的时候磕在哪一块尖石头上了。”

    莫灵摇头道:“这些我不知道,你也没有说过。那天你一个人回来,跟我们说了一句:‘林佩死了。’就倒在床上,我们开始挺担心,可是你只是睡着了,接着是没日没夜的睡,每天只起来一次吃一点东西,然后接着趴在床上。这样连着一个月,连林佩的追悼会都没有参加,我们都以为你疯了,商量着把你送去医院看看。结果还没这么办,你就好了。我记得那天我一个人回宿舍看你,发现你醒着,洗了澡,刮了胡子,穿的干干净净在啃武侠小说。我问你:‘没有事了?’你说:‘没,我还能有什么事?’我也不好说什么,大家都想你一定很伤心,平时也不在你面前提起林佩的事情。”

    豫文道:“我不记得,那时候就算你们提到她,我也是不记得吧。”

    莫灵道:“林佩的爸妈来领她的东西那天,看见你,骂你没良心,辜负了他们的女儿,你竟然睁大眼睛,看看他们又看看我们,问了一句:‘林佩是谁?他们认错人了吧,靠,老子哪里有什么女朋友。’”

    豫文平静的说:“没错,我是那样的人,我杀了林佩,还把这件事忘了。她现在回来了,来找我了,阿莫,还是兄弟的话你就别插手这件事。”他把手举起来,手背朝前:“你看看,那次以后我的手渐渐好了,伤口结疤,脱落,到最后连痕迹也没有留下。现在怎么样?她回来了,她会把伤口一道一道还给我,等到第三道伤痕也出现了,我就把这条命还给她。”

    莫灵没有说话,他接着道:“你也恨我吧?我的确是自找,那天在山上,我本来可以拉住她,却任凭她掉下去,我杀了她!你明白吗?她不是这里的人,帮她找工作也让我烦的不成,有时候就想,如果她死了,如果没有她这个人,一切都没有,也挺不错。”

    莫灵站起来,退后,说:“你比谁都知道她是个多么好的女孩。”

    豫文道:“我知道,一直以来我觉得自己很幸福。不过你知道,幸福的感觉其实是不真实的,不能留住什么的。我在幸福的时候经常想,如果我不幸,如果失去她,我成为一个悲剧人物,也是个很美丽的事情。后来我就真的这么做了,美梦成真了,哈哈……哈。”

    他说着说着泪流满面,好像肚子被打了一拳一样蹲下去。

    莫灵其实没有打他:“你这么想过?”

    “我是这么想,所以我杀了她,然后把她彻底忘了。”

    莫灵低头看他抱着脑袋的样子,接着毫不犹豫的打开门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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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05小节

玉亭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今天在医院豫文不肯见他,并且叫弟弟跟她说分手。

    “上帝啊,是不是我太幸福了,你就要嫉妒?”走在回家的路上,她仰头看看天,“豫文,他是爱我的,跟他在一起的感觉那么真实,我不相信他会这么狠心。”

    一定,有什么苦衷吧?

    也不一定,说不定他从头到尾就是个花花公子……这念头像毒蛇一样刚咬了她一口,就被她掐住了七寸:不对,如果那样他自己亲自跟我说分手也无妨,他不肯见我就是因为有苦衷,怕自己改变主意。

    心里另一个自己冷笑着又说:“你言情片看多了吧,他不想亲自跟你说无非是怕麻烦而已。”

    天呐,她受不了这最后一根稻草的打击了,瘫在地上。

    面前红红的东西……她猛然清醒起来,面前怎么会有红的东西?咳咳,这么的腥臭,天呐,捂着鼻子她想逃跑,不过身后的门怎么也打不开啊。还有这是在哪里?玉亭感觉自己快要窒息,听见有个声音在背后道:“玉亭……玉亭……来陪你的老公吧。”

    是张真的声音,现在这种气氛下如果让她看见那颗丑陋的头颅一定会疯掉的。“不要!”她用劲全力敲着那扇门,直拍到手掌出血也全然不觉。

    “放过我吧,放过我吧!”她带着哭腔喊。

    后面有咚、咚的声音,张真在说:“你怎么不回过头来,看看我啊?我费劲心思才把这里恢复成这个模样,我被杀时候的样子啊,你看看!那天我的头‘嗖’的一下子掉了,滚到桌子底下去,血留了一地,不过没人发现。直到过了好几天,楼下的房客发现天花板上有腥臭的液体渗下来,上来敲门没反应,才报了警……你想想他们发现我的时候是什么模样,你不想看看吗?”

    玉亭泣不成声,嗓子里干干的,哑着说:“不、不!你为什么偏偏要找我?”

    张真的脑袋咬着她的裙子,晃悠起来,冰冷的头颅撞击着玉亭的小腿,一下……一下……玉亭要发疯了……

    “为什么?因为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啊!因为我想不起来谁杀了我的!所以我只能留在这里,我寂寞啊,寂寞啊,你就住进来了,你是老天爷给我安排的老婆啊,你应该也死在这里陪我才是。”

    玉亭抓着门,瞥见墙角的扫帚,抄起来向身后打:“我不怕你!我不怕你!”发稍咬在嘴里,咸咸的,想必是沾上了自己的眼泪,老天爷啊!

    张真在后面嗷嗷直叫,却毫无罢手的意思。

    “你回过头来啊……”

    这声音忽然慢下来,有了浓浓诱惑的味道。玉亭骂着,恨着,怕着,却忍不住要回头去,刚回了一半,疾风接着一个嘴巴过来,把她结结实实的打了回去。

    如水的黑发扫过肩膀……不是自己的头发,她认识到,打她的是头发的主人,一个姑娘。

    “你不要命了?”那姑娘说。

    后面是张真的声音:“你是谁?呵呵……记得了,是叫做林佩的女鬼。”

    玉亭额头靠着门,再不敢回头,哆嗦着。女鬼……

    听见林佩咯咯的笑声:“不错,你记性倒好,阿莫对付我的时候,缩在桌子底下的小鬼!”

    张真道:“没错啊,幸亏那个天师没发现我。”

    林佩还在笑,说:“就算没发现,你也不能再呆下去了。”

    张真的头咕咚一下滚到地上去,玉亭腿一哆嗦,坐到地上。

    “你?你有什么本事?难不成你要嫁给我?娶两个老婆,哈哈,我比做人的时候还要风光啊。”

    林佩说:“想我嫁给你?你梦做的不错啊,你难道不想知道自己怎么死的吗?”

    张真迟疑道:“难道你知道?你……”

    玉亭听到后面啪的一声,好像鞭子破空而至,门上立时出现一道口子。

    林佩在说:“这个你不记得?你的头怎么掉的?”

    张真哇哇大叫:“我记得了,你这个女鬼,你的指甲好锋利,你抓断了我的脖子!是你!你杀了我,为什么?咱们无怨无仇……”

    林佩道:“无怨无仇?你不记得我?……你不是很喜欢爬山吗?”

    张真停了一会儿,说:“你……啊,是山顶上那个姑娘?”

    林佩冷笑道:“还记得,是你害死我的!”

    张真道:“我害死你?我只不过是占了你一点便宜……”

    林佩道:“是吗?那天我和我男朋友刚爬上山顶,你过来说话,本以为是要问路,谁知道你把手往我胸口一推,撒腿就跑。”

    张真咳了两声道:“我占了你便宜,那也不至于死吧?”

    林佩狠狠道:“不至于?你难道不记得我后面不到一厘米的地方就是山崖?你把我推下去了!”

    张真沉默,林佩又说:“你做了坏事,回家睡大觉,居然也不看看新闻,看看我头破血流的样子?”

    张真道:“我怎么知道,那天我又被个女人甩了,就去爬山,快到山顶看见你们两个,男的挺俊,女的又漂亮,最可恨的是你们两个看起来那么好,我生气,我嫉妒,脑子里一闪念头,过去摸了你胸口一把,掉头就跑。后来的事情我怎么知道!我跑过一段再回头,山上已经没有人了啊。”

    林佩道:“没有人?怎么可能没有人,是他趴在地上拉我你看不清!山顶上那么滑,什么都没有,他也差点跟我一起掉下去!这,都是因为你!”

    张真叫起来:“我从来没想到会杀人!不是我!我莫名其妙死了这么久,都没有敢真正杀一个人,今天好不容易想杀玉亭来陪我,是因为我太寂寞了啊!你以为被关在这个屋子里,不知道何时才能出去的滋味好受吗?”

    林佩嗯一声,说:“我知道了,你受的惩罚够多了,现在我把真相告诉你了,继续呆在这里还是马上走,你可以自己选择了。”

    张真的声音里透出一丝兴奋:“真的?我可以走了?我以前试过很多次,都不能离开这个屋子。”

    林佩说:“现在不同,你被惩罚的够了,而且我现在愿意放你走了,你再试试。”

    玉亭听见身后有窗子打开的声音,接着是无数次听过的张真脑袋的咚咚声,不过这次不是越来越近,而是越来越远,最后的一声最远,然后完全听不见。

    “他走了!”

    “啊?”玉亭听出林佩就在自己脖子后面,呼着丝丝凉气。

    “你……你……”

    “我是豫文大学时代的女朋友,刚才的你也听见了?我从山顶上摔下去,死了,豫文好像那时候受了刺激。”

    玉亭听出林佩声音里没有恶意,胆子回来了一点——她本来就是个胆子不小的女孩,否则也不会忍受张真的脑袋这么久了——“所以你后来缠着他?”

    林佩道:“没有,我虽然很想他,一直在关心着他,不过从来没有缠过他。他一直恶梦里见到的,幻觉中见到的红衣服的我,都是他自己想象出来的。”

    “那么慈云寺里……”

    林佩道:“我本来是打算去投胎的,可是我真的不放心,那天躲在柱子后面,我看出他实际上根本不能摆脱那次事情造成的伤害,我好希望他能够走出阴影,重新开始生活。所以我利用了你。”

    想起在柱子后面忽然披在自己身上的长发……玉亭气愤起来,说:“你附在我身上,用你的令人难忘的长发吸引豫文的目光,让他注意我?这不是变相的让他想起你,让他受伤害吗?”

    “你本来不是也想跟他在一起吗?”林佩说:“我成全你有什么错呢?”

    玉亭想,拼命的回想头发跟随自己以后发生的事情,虽然很快乐,不过总好像缺了点什么,对了,是这样的!

    “你真的是在成全我吗?其实你是想利用自己对他的影响,带走他吧?”

    林佩越来越近了,头发的香味,那么浓。

    “你真的很聪明,不错,我是想带走他了。虽然一开始我想的只是成全你们,但是很快我就发现他根本爱的不是你,还是我。他那么爱我,留在人世间的后半生一定不会快乐,还不如我带走他,这样对大家都好。”

    玉亭感觉自己越来越不能控制自己,后面的鬼再可怕,也不管了,举着扫帚回过身去,对着林佩喊:“你真的爱他吗?爱一个人要让他过的好!”

    林佩幽幽的脸看上去美丽无比,淡淡的笑着说:“以前我也这么想,不过他没有了我还会过得好吗?两个人相爱是自己的事情,不需要外人来插手。我利用了你,对不起,不过我也帮你赶走了那个头,咱们互不相欠。现在我要去带走他了,从哪里开始,就从哪里结束。”

    林佩的形象一点一点消失,最后不见的,是那完美的黑发。

    玉亭等到那黑发不见,才恢复了一点真实的感觉,看到自己举着的扫帚,接着,是自己肩头稻草一样的发稍。

    满手血泡,不记得疼,只是扶着自己的头发。

    “这才是我的头发,我的头发本来就是这样。她说得对啊,我比不上她,怎么会带给豫文快乐……”

    想着想着,玉亭哭了。

    可是我是真的爱他啊,我应该在乎这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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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06小节

莫灵看着街头一对对男女,不知道自己的思维是不是打了节。

    “因为太幸福……豫文那家伙是不是疯了……他的话,他说话的样子……他讲的事情……还有我,我是不是还爱着林佩……太遥远了……”

    好像看见对面马路上,那个自己学生时代的梦中情人,披着那令人迷醉的黑发跑过来……

    如果不把她在那一天就让给豫文,而是自己努力再去追一下,会不会不同?咳,都是瞎掰,难道我就一定能带给她幸福吗?

    莫灵正想着,女孩跑到面前了,摇晃着他的胳臂,毫无矜持。

    这么枯黄的头发,不是林佩。他清醒过来。

    “我不是林佩!”没错,是豫文的现任女友玉亭,不过我怎么把心里想的说出来了?

    莫灵满心疑惑。

    “你是林佩和豫文的同学,你知道林佩是在哪座山上出的事吧?”

    莫灵点头。

    “终于找到你了,终于找到你了……我就知道我一定有办法的……她说过从哪里开始就从哪里结束……一定是那里!”玉亭差点喜极而泣,“快带我去那里!去那个林佩掉下去的山头,去救豫文啊。”

    “可是我答应过……”

    玉亭不再听他说:“没时间了!”伸手拦过一辆出租,推着莫灵就钻进去了。

    “见死不救是王八蛋!”她恶狠狠道,莫灵哑口无言。

    ※※※

    山顶,风很大,豫文眼前的头发垂下来,又被吹得几乎挡住了眼睛。

    “小佩,你在哪里?我知道你会来带我走的,我欠你一条命。”

    红裙子的林佩出现在他眼前,悬浮在空中,一双秀美的小脚下面,是深不见底的山涧。

    豫文笑了:“带我走吧,我对不起你。”

    林佩尖尖的下巴点了一点,就要来牵他的手。

    “不要!”

    豫文听见了这声大吼,吃惊不小,朝后面的山路望。玉亭雪白的裙子闪着,后面是莫灵气喘吁吁的追。

    玉亭跑得实在快,转眼已经到了面前,扯住豫文的那只手,喘了半天才说出来:“你不要……跟她走,你没有……对不起她……那次的事情……是……是意外。”

    豫文本来显出一丝温柔的脸决然道:“你不懂,是我把她推下去的。”

    林佩也吃惊道:“不,豫文,不是那样……难道你不是全都记起来了?”

    “我记起来的,是我们吵架,我把你推了下去,我对不起你。”

    “是你推的我?你清楚记得吗?”

    豫文头又疼起来,痛苦道:“不……不……我不是很清楚记得,不过我对不起你,真的是对不起你啊,如果不是我你不会死,这是真的啊。”

    玉亭看他太痛苦,忍不住想抱住他,冷不防豫文身子一转,让她抓了个空,身子一转,脚下一滑,失去了重心。

    “啊——”

    玉亭以为这下自己完了,眼前漆黑一片,一瞬间觉得手指尖一暖,睁眼再看,是豫文的右手抓住了自己的左手。

    “不要……抓紧……”他在说。

    豫文……玉亭心里一暖,却发觉自己在大喊:“放手啊,放手啊!”

    豫文,这不是我喊的!她想告诉他,但是说不出口。不过欣慰的听见豫文在说:“这不是玉亭说的话,小佩,你不是想我跟你一起去吗?让玉亭平安的上来之后,我跟你跳下去就是了。”

    林佩在玉亭身体里大叫:“可是你不记得那天了,你不记得那天就是不记得我,我不要你不记得我!”

    “记不记得有什么关系?反正我一定要跟你走的,因为我对不起你啊,这感觉像烙印一样刻在我脑子里,这么多年都没有消失过啊。”

    林佩愣住了,说:“为什么?我要带走你是因为你爱我,不是因为你对不起我啊,再说你为什么一直要这么想?那天根本不是你的错!”

    玉亭清醒的知道林佩在她的身体里,她看见自己的右手抬起来,指甲一下子变得长而尖利,狠狠向正在抓住自己的豫文的手背挠去。

    血,热乎乎的血滴到她脸上,玉亭想哭,可一切都不由自主。

    “这就是那天的真相啊。”林佩说。

    豫文的手上,第三道伤痕触目惊心的留着血,皮开肉绽,深可见骨。

    风吹得山下的植物哗啦啦响,空中隐约有哭声,林佩的声音说:“那天就是这样啊,你难道不记得了?我被那个家伙非礼,不小心掉了下去,你抓着我,可是这里太滑,根本没有可以借力的东西,你死不放手,眼看着你将要和我一起掉下深渊,我不甘心,我不想要你死!真的,当时我唯一的念头就是让你活下去,所以我用自己的指甲在你的手背上狠狠的抓出来三道伤口……”

    一滴……一滴……鲜血顺着玉亭的脸颊往下淌,淌到她雪白的裙子上……她现在几乎什么也不想了。

    “放开我……”潜意识里,她听到自己心底的声音:“放开我啊豫文,我想要你活下去!是的,我也想要你活下去……林佩是对的……”

    空中,透明澄清的一滴眼泪落下,玉亭抬头,看见豫文的双眼。

    “我明白了,我明白了……小佩,我知道你为了我好……”他说,抓住玉亭的那只手更加的紧了:“不过你知道吗?那天你抓破我的手,让我因为疼痛放开了你,看着你摔下去,我真的好像万箭穿心一样。从此我再也不能原谅自己!你为了我好,可以给我三道伤痕,我也一样,就算你再怎么伤害我,还是不能放手的啊!”

    “可是我放开你了……”玉亭听见豫文说:“我放开你了小佩,从那以后我就开始了无休止的自责,把自己想成杀害你的凶手。你是为了我死的,我欠你一条命!”

    玉亭感觉自己麻木的四肢又有了清醒的疼痛的感觉,林佩悲伤的声音在耳边久久回响着:“是这样吗?真的是这样吗?你一直为了放开我的手折磨自己……有了自己是凶手的想象……”

    “我给你三道伤痕是因为爱你,想带你走也是因为爱你。没想到你是因为内疚才要赔我一条命。”

    在豫文的眼里林佩的形象越来越飘忽。

    “不是,小佩,我是爱你的。”

    林佩道:“我相信,我相信,不过你现在爱的是她,不是吗?我不怪你,我其实应该高兴才对。命运终于让你再有了这次机会,让你不会为了放手再自责下去……”

    她升上来,抬起头,轻吻了一下豫文满是泪水的脸颊。

    “好了……一切都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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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局

莫灵爬上来的时候看见豫文正飞快的滑下去,他毫不犹豫的抓住了他:“坚持住!”

    他喊着,豫文好像也从某种状态中醒过来了,两个大男人连拉带拽,终于把玉亭弄了上来。

    “太好了!”莫灵大口喘着粗气,看着抱在一起的豫文和玉亭。

    “虽然还搞不清楚状况,不过我知道我只有羡慕的份了。”

    ※※※

    回去的车上,豫文感激的说:“谢谢你了阿莫,我现在全好了。”

    莫灵回味着刚才玉亭讲的事情,说:“你能走出阴影就好了,要向前看,否则你根本没办法真实的生活。”

    玉亭本来看着窗外出神,这时候说:“有道理,不过我没想这么多。豫文,我当时只知道我爱你,别的我不管了。本来我以为自己很有自尊,现在才终于明白,爱一个人什么都可以不在乎,我甚至可以不在乎你是否爱我。”

    豫文爱怜的看着她,抚一下她枯草一样的头发。

    “我好了,真的全好了。我爱你。”

    “真的?你可不可以多说几遍?”

    “当然可以,不过你可不可以先坐起来?你已经在我怀里呆了一个钟头了,我不是不想抱你,我只是怕这样下去我这只手要废了。”

    ……

    一年后,豫文的婚礼。

    阿风举着酒杯,慷慨激昂的道:“为了我哥和嫂子幸福的将来,我干了!”

    “你别喝太多啊,这么沉你哥背不动你的。”玉亭笑颜如花。

    她脑后是盘得精巧的一头乌黑长发,上面一支金色发簪光彩夺目。

    豫文笑盈盈的瞧着自己的新娘子,在桌下牵着她的手。

    他手背上那三道伤痕还很清楚,不过看上去一点也不严重,更像一种美丽的纹身。

    这是小佩的礼物吧。

    两人早有默契,相视而笑,心照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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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藏蓝色

在前头的糊里糊涂的话

    昨天我打开电视,突然想起很久以前那个戴着酒瓶底镜片的姑娘,曾经也坐在这里看过来着,那是我的同桌,小南。她现在大概忘了吧?很正常的。

    就像我,现在也记不清楚很多事情。

    曾经跟雀儿聊天的时候,她说过:“你把自己周围发生的事情想象的太美好了,好像电视剧一样。”可能是吧,但我觉得原来就是如此。

    其实我每天都会见到很多人,说很多话,做很多事。这些事情里面有对也有错,倘若我都记得,那么也就不要活了。能快乐的方法是尽量忘记一部分,保留另一部分。而我,很惭愧,我忘记的往往是应该保留的那一部分。所以我很苦恼,为了各种八杆子都打不着的事情苦恼,这样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的思维开始混乱,也开始越来越不耐烦,有人这时候告诉我,写日记吧,把你的经历写下来,给自己看,有好处。

    我才不管有好处没好处呢,但是我真的写了,这个充分证明人说的和做的是两码事。等我真的可以看自己涂的零零散散的笔记的时候才发现,其实我没有故事。

    那其实全是别人的故事,好像白开水,但是又不是全无味。我在其中像一个倾诉者,自己对自己倾诉。我对这个不能说不满意,一般说来被倾诉的那个对象总觉得自己比对方好些,这是很微妙的。我企图使自己变成一个局外人。

    奇怪,有一天我忽然想。无论我走路,说话,吃饭,抑或是睡觉,世界,其他人,都可以在我的眼前,就是没有我自己,我一转过身来,我的影子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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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关于春天,是的,那是一个春天

春天的开始,天气是干燥的,我由马路边走到学校去,身上穿的是学校发的藏蓝色制服。对面几个民工推着一辆大车走过来,其中一个瞧了我一眼。我满不在乎的笑笑,自以为很潇洒,然后就是继续。

    继续我的生活,我好像一直是生活在学校之中的。

    我的班主任是一个很令人舒服的人,高高大大的,虽然他看我一眼会令我不自在,但是说实话我是很希望被人注意,那天是我第一次穿那件制服,紧张和新鲜是同时存在的东西。“老师好。”我说。他好像很惊讶:“嗯,这个是刚发的制服?”我说是。

    客观的说,藏蓝色很适合我,我平时很少穿寂寞的黑或是浅薄的蓝,我害怕过分寂寞或者是盲目的乐观,整个人经常在这两种情绪间摇摆,所以藏蓝色是最好的。我对颜色只有最浮浅的认识,那只是一种本能。在我的认识中黑色永远不能给人带来温暖,正如白色总可以带来一片空白。藏蓝色是一种神秘的颜色,那近乎是一种静穆的无聊的感觉了。

    我到操场去,我们班的哥们儿们在踢球,我看他们奔跑和流汗的样子,边看边爬上双杠,翻过去,头朝下,把身子挺直。双手抓住支撑双杠的杆子,松开,再握紧,再松开,再握紧。就这样一次次大头朝下的往下掉,最后一次时,我的头发尖搭在下面的土地上了,一只蚂蚁正不紧不慢的从不远处爬过。

    我没死,我对自己说,我还没死呢。

    对于死我不是没有概念的,比如我那个从美国回来的爷爷,他百病缠身的时候,躺在很高级的病房里,所在一片雪白中看着我的样子,充满的童真和肃穆。

    那天我也穿了件白外套,去看他,让他苍老干巴的手握了我的手。他已然很老,耳朵也聋,跟他说话要拿出雷公的实力来,而我不想费劲,只是闲坐,对他点头。那个时候听说他挺有钱,我的叔伯兄弟蜂拥而至时,我在楼道里无意见听到三婶对四婶说:“他们家那么有钱,还来争什么!老头子的遗产就应该分给咱们几个。”然后等她们两个走远,我才敢过去,感觉像偷人东西的贼。

    她们口中的老头子我爷爷,正绽放着糊里糊涂的笑脸在热情的儿孙中。我本来以为自己挤不过去了,不想他竟冲我努了努嘴,要我过去,拽了我手他便不再笑,安静下来。

    再后来他就走了。我很诧异,按理该有个回光反照什么的,可是他没有。他是宁愿走的糊涂吗?这个我打算将来死了再问他。

    他把所有的遗产都留给我,我一个。我的堂姐小雯本来急需这钱好出国留学的,一切没有之后她就急了,她说了很多句:“为什么你从小就受宠,为什么就你们家有钱,为什么爷爷就照顾你。你配吗?”我什么也没说,对她鼓着腮帮子笑。接着就走了,走的远远的。

    她说的对,我既不是爷爷的长孙,也不是小辈中最小的,与他的接触只限于握握手,互相大眼瞪小眼的看一看,真不明白他怎么这样对我,把大笔的财产连同亲戚们的怨恨都一古脑过继到我的名下,没留一丝一毫给旁人。后来每想起这个我都大惑不解,有一天晚上做梦又看到了老头的眼神,笑眯眯的,原来很狡猾。醒来我叹气曰:“这老家伙是决计要把麻烦全部留给我了。”

    我不缺钱花,爸妈是他们行业的佼佼者,每年有将近一半以上时间呆在国外,二室二厅的房子我一个人住,他们放心,有我信誓旦旦的保证。在他们眼里我是个好孩子。

    也许我真的是个好孩子?这念头让我发笑,我还真就笑了,头发在地上抖三抖,蚂蚁早爬的远了,我眼前出现一块藏蓝色的布。那其实是一条裤子,穿在一个女孩子身上。

    我头上脚下的站好,她就在我面前,她很尴尬,我同样,但是没这个必要,我们是同桌,所以我说:“几点了?”“我……我没有手表。”小南说,“你,你可以自己看。”我想起自己左腕上的防水运动手表,看了看,再对她笑着说:“嘿嘿,我都忘了。”“嗯。”她说,很拘谨,“你那样子,玩双杠,多危险呀!万一摔到脖子,那个……那个……”“也没什么不好,那样我就有机会身残志坚了。”我说,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跟她走回教室去。我们之间有半米的距离,有一种女孩子是让你不敢和她靠的太近的,再说她也不是那种能让我想入非非的女孩。

    现在许多八十年代的小作家把学校的生活写的多姿多彩,其实学校的生活在我看来平淡的很,哪里有那么多可回忆的,可纪念的,美好纯真的。也许是我没有情趣,也许是我的班主任演讲的太多了,总之我是很少看到欣欣向荣的风景。

    一天又一天,我没有看到什么所谓的素质教育,我看见的只是分数和好学生。第一次考砸的时候我很烦心,第二次很后悔,第三次没去想,拖到现在,自觉性全部演变成了没所谓。这根本算不上什么逆反心理,认真学习我也认为是正当的事情,不过很难。我可以打游戏机,可以看闲书,可以大街小巷的乱逛,就是不大可以念书。虽然我的一天一天也是一天一天的过。

    英语老师把成绩分为几等,我恰好在“不可救药,这样的学生我不管”的那一等里,另一个这样的女生哭了,我很诧异,并且在笑。如果这是激将法的话,我想,他错了。如果不是,那么他不怎么可以救药。我是这么想,同时认定了自己的可悲。

    小南是我座位周围唯一的女生,我们渐渐混得很熟,一早我上学来的时候,往往就会收到她红着脸递过来的一打纸,然后热血沸腾,怀着激动的心情马上抄一遍交上去。我的手法很高明,在抄的基础上也做了一定的变形与发展,不加以研究,根本看不出是属于copy.剩下的时候,我也和她聊聊天。基本都是胡吹大气,瞎嚷嚷一阵,偶尔我也问一句:“怎样,还听吗?”她会点点头,于是我直白呼到口干舌燥,跟她说再见。

    她和我道别,说话的声音非常小,像她的直径不足三毫米的字。我打趣说她应该去搞微雕,她依旧符合着笑。那时我知道她家里困难,但是从不给她些什么,偶尔说起我占的一些便宜眉飞色舞,她很信以为真。这至今令我汗颜。

    有时候我也想,她是不是喜欢我或者我是不是会喜欢她。但是这在当时确实没什么希望,虽然谁都明白不能以貌取人。她不漂亮,甚至有一点丑,又不会撒娇,又不会打扮。女生们没有什么人肯做她的密友,除了有一个人,后来她和她很快形影不离。

    我想雀儿和小南成为朋友的理由和我是一样的。

    学校组织我们去云蒙山,山路很陡,胆小的女生有的在吊桥边就不敢走过去。我一路上闷声不响的埋头苦爬,不久也就到了山顶。还是初春,山顶上小溪的尽头是块巨大的冰,又脏,又凉。到达了极点又怎么样呢?我想,于是下去。下山也不容易,因为陡。我看见小南和雀儿正上来,她们身后的女生都停下了。“上面没什么好看的。”我说。

    雀儿笑了一笑说:“还是亲自看看的好!”和小南上去了。

    那是雀儿上高中以来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我很清楚那句话的纪念意义。曾几何时我们很要好,可是那是个什么时候呢,我想她也不记得。

    坐车回去的时候我注意到雀儿带了顶粉色的帽子,挺好看。车上我和兄弟们打牌,还喝了不少啤酒,老师可能看到了,可能没看到,不过没管。车晃的很厉害,啤酒泡沫撒出来,幸好我穿的是藏蓝色的制服,这颜色禁脏。

    第二天,我向雀儿借钱。“我不借给你。”她笑着说,“因为你是不会还的。”仔细想想我是向很多人借过钱了,还了没有想不起来了,她既然那样说了,充分证明我信用度的下降。一直以来我身上都是不带钱的,我不带钱基本上是为了在学校附近那几个太保面前理直气壮的说:“我没钱。”没想到想要诚实也是要有代价的。我失望的回到自己的位子,感到右眼皮跳。

    所谓左眼跳财,右眼跳灾,又所谓好的不灵,坏的灵,古人的经验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但是我总是见到棺材才落泪的动物。

    接下来的早晨上学的路上,我骑车撞到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很结实的中年人,他二话没说,只是用行动表示了他的愤怒。

    事实证明人是结实的动物,虽然我四肢着地在马路涯子上呆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是我既没有内伤也没有骨折。从旁边停着的面包车玻璃上我照到自己两眼乌青,嘴角咸咸的。周围的为数不少的人在静默的看着我,于是我就笑了,拍拍身上的土,推着砸坏了的车,慢条斯理的去上学。

    我自然迟到了,迟到的很彻底。我去的时候第二节课刚打上课铃,是班主任的课,他老人家依照惯例把我堵在门口问:“你——怎么了?”“啊?”我说。

    “眼睛怎么了?”“青了。”“怎么青的?”我又“啊”了一声然后说:“踢的,我被人踢了一脚。”教室里开始宁静了几分钟,笑意就荡漾开去了,各个角落里开始有好像是窃笑的微微响动,接着是,哄堂大笑。

    可惜这个时候只有我一个人想哭。

    这是一场闹剧,真的。我后来戴上一副有很宽的黑框的眼镜,直到最后眼圈恢复原样。之后,我竟然很长一段时间不能适应不通过玻璃看这个世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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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关于女生,坐在我身后的女生,她们是很有意思的生物

日子好像超级市场里的方便面,不换汤也不换药。当我决定不再吃方便面而改吃面包的时候,雀儿和小娜并排占据了我身后的两个位子,我的身后开始了有两个女生的时代。

    我看来她们是班里最漂亮的两个女生。

    只论眉眼的好坏,小娜还要更漂亮些,我透过她的青春痘也看得出。我很想跟她们说话,课间的时候她们甚至没离开自己的位子,但是我不行,我跑出去了,盘算着如何搭讪。

    接下来是一节自习课,那就是我的自由课,所以我回过头来,甚至没有“你好”一类的开场白。“我给你们讲个笑话好吗?”小娜马上说:“不好!”雀儿傻傻的笑着说:“你随便。”我开始死乞白咧的讲笑话,后来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当时是说了些啥,是个黄色的笑话,这是唯一可以肯定的事情。而雀儿笑了,这叫我诧异,这个故事我自己尚且不清不楚,从她的眼光可以看得出,她一个字也没有听。

    “什么呀,我一点也听不懂!”小娜说。

    我也不在乎,接下来的体育课我踢球,发挥得很好。

    我听到雀儿跟小南谈论《红楼梦》,插嘴道:“还是贾宝玉好呀,身边那么多美女。”小南从一堆卷子里抬起头说:“可是他真正喜欢的还是只有黛玉一个。”我实在不以为然。

    我的车坏了,放学出校门,59路车由打尘土飞扬的马路中央开过去,跟在那后面,我追。

    我奔跑的步子很大,书包在后面一上一下的颠,我听得到里面的文具互相碰撞的声音。追了近一站地,公共汽车进了站,很多人上去了,却没有谁下来。我很失望,踱过站牌,听到一个女孩的喘气声,雀儿的脸红红的。“你跑的真快。”她上气不节下气的还说。“你不也是吗?”我回答。

    “你怎么不上去?”她又问。

    我说:“太挤!”雀儿歪着头笑:“这车一直这么挤,谁让你不骑车!”“车坏了。”“哦,”她说,“等车的人还是这么多,下一辆一定也这么挤。走回去吧?”我诧异:“六站地!”她说:“一个小时一定走得到了,说不定比坐车还快呢!”她真的开始走了,几步之后回头喊:“怎么,你继续等吗?”我看看周围的人,望望路的尽头,跑两步追上她。

    我们两个一言不发的走了好久,终于我说:“咳,这马路修的越来越宽了。”雀儿赞同的点头说:“前两年还没有这么宽呢,大概是咱们初三的时候修的。”我好好想想,初中的时候和她不是一个班,不过小学是的。

    “你笑什么?”她忽然问。

    “我想起小学的时候我们经常打架的,有一次特别的凶,你还抓我,为什么呀?”“我怎么记得?”她说,“我早忘了。”她走得很快,我也一样,后来我说:“你还买《童话大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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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关于飞贼,无论因为什么原因,他永远都是我的好哥们

早晨我上学去,校门口有人等我,是个熟人,我初中的同学,几个人都叼着烟,领头的那个伸手抓住了我的车把:“你小子最近躲到哪里去了?”他问,如果一个人嘴里咬着一根烟,是不会好好说话的,幸好我不会这么开口,我说:“李强,好久不见!”然后我们之间很“友好”的对视。

    “老子进了少管所,能那么早出来吗?”“我再说上一遍,那次真的不是我……”一只拳头杵在我身上,我往后退两步,车被那帮人抢走了,看来形势不妙。“有没有搞错?这是校门口呀。”我小声嘀咕,还想瞅瞅见义勇为的有没,李强身后那些背着书包进校门的校友正像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忙着向未来进军,连看我自生自灭的心情也无。展望一下,一顿打在所难免。

    可奇迹总是要偶尔发生那么一两次,不管抬起头阳光是不是把眼晃的要死。我向后跌的时候撞到一个人身上,然后做梦似的,一个横眉立目,五大三粗的中年男子救了我,一巴掌就哗啦走他们三个。我被这幸福冲混了头脑,迷迷糊糊向教导主任道声谢,和刚才撞到的那位同步冲向教室。

    快到门口的时候我们对视了一眼,他长了一张同样灵动年轻的脸,棕色,炭一样的眉,很陌生。

    所以那天早晨,我有了一位新同学。

    他姓程,叫英飞,不太多话。第一天,闷声不响地踱到最后一排临窗的角落里坐了一节课后,这位老兄径直走到我的面前,两手撑住课桌:“你好,程英飞。”我立马正儿八经答:“你好,周良,你可以叫我小狼。”“嗯,小狼,借我一只圆珠笔。”如愿以后他说声:“谢了。”回座位去。我拧了拧自己胳臂,证实不是做梦,不然这家伙一定是从武侠小说里掉出来的。

    我以为他会使飞刀,其实不然,我房间的门上有个靶子,他还是差点把我的门戳漏。为了这位仁兄和我的房门,我特地换了吸铁石的靶子和飞镖。此后我的房间热闹很多,虽然这个家伙是个闷葫芦,两个人总是比一个动静大。放学后我们混在一起,经常是他专著于扔飞镖,我打我的九八足球。晚上或许他就住下来,也不见他通知家里,我猜他是个自由人,他从来也没说。我也就不问,很多事情是不需要知道缘由的。

    每天第一节课的时候他走过来说:“借我一枝笔。”最后一节课下了,他背着书包经过我的桌子,把笔扔给我,义无反顾的出门去。根据这个规矩,他做值日的次数为零。我常常觉得,他在教室里呆久了一定会窒息。人总是有同感的,尤其是我,所以我也很快的蹿出门去,有几次,他在校门口等我。

    他是这个城市我唯一可以称之为谜的东西,好像从来没人了解过。同学们都认为我们是好哥们,虽然如此我对他也只有个概念,这家伙很少笑,从来不会想到什么说什么,对什么都不上心,尤其是学习。有几次我去他的角落找他,他正发愣,火炭一样的眸子有时精光四射,有时又像个收集了所有光线的无地黑洞。怎么可能有人的眼睛是这个样子的呢?我感叹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了。

    我对着镜子看自己的眼睛,眼圈经常是黑的,还有血丝,没有什么神采,不过还是清澈的足以反射出蓝天白云的,尽管经常对的是漂亮女生。

    我那个可敬的老同学李强,锲而不舍的在路口等了我近一个星期,遗憾的是时代不同了,我走的是另一条路。从那小马路上我可以窥见他伫立在风中,接着我掉头蹬车。我骑车的技术好的很,纯粹是在繁忙的马路上练的,可以两个车轮一古脑压过同一块砖头,车速更是不要命,不止一个老太太骂过我“作死”。不过速度是能够让人上瘾的东西,奔驰一旦快了,很难停止。

    那个时候英飞经常和我一块上学,他骑的是一辆大概是五六十年代的二八男车,那车我抬过一次,非常沉,他蹬起来飞一样,不知觉得就超过我的山地车五六百米。我拼命的追,总看到下一个拐弯,他一脚支在马路崖子上等着,待我赶上来又飞出去,开始下一段的等候和追逐。不用说什么也知道,他不能和我并排走,或者说,不能和任何一个人并排走吧,唉,天可怜见。

    李强学乖了,老老实实带足了一队人马等在我家门口的那一天,我和英飞正一起回来。

    李强恨我是有原因的,虽然我觉得我比窦娥还冤。初中的时候他是汽车爱好者,喜欢收集各种各样的车标。他收集的方法很特别,用撬的。一次春游的时候很不幸让我看到了全过程,偷车标,呵,他也看见我。

    “昨天的事,你最好嘴巴严点。”他在楼道里堵住我的时候说,按理我应该潇洒的问他,这算不算威胁或者其他的什么,结果我只是不自然的笑笑。他来得及瞪我的时候我早已跑掉。没一会儿风云突变,来了几个警察不声不响的带走了他,接下来听说他去了少管所。我隐约听过风声说他打算出来报复我,不过我一向乐天知命,又不能做什么,只有等到时候再说。

    当他众星捧月般亮相于我家楼下,我突然有一种怀旧的感觉,仿佛他老人家和我逝去的岁月联系在一起了,他的嘴角带着隐隐的要报复的快乐的感情,把我即将表现的重逢的喜悦完完全全的顶了回去。我无比想念起我的山地车来,我现在需要的就是那个速度。

    可车已经存在车棚里了。逃跑很不现实了,我想,挨打吧,计划好抱住脑袋的姿势,英飞这个时候问我:“你朋友?”我盯着他,因为我实在想不出干点什么别的了,他好像从地里冒出来的一样,还是老样子,肩膀上挂着书包,双手插在制服的裤兜里,扬着下巴。我突然想起欠一句回答。

    “老同学。”我回答他。

    “哦。”英飞说。

    “以前的事,我给你记着这笔帐,你打算拿什么赔给老子我?一只手,两条腿?还是他妈的几个臭钱?”李强其实汹汹的说,我后悔干嘛不逃跑试试,打架也有至残的。

    “你要钱我可以给,好商量。”我很和气的说,“咱们是老同学嘛。不过那次真不是我告的密,你不要错怪了我。”李强冲我走了一步,我说:“打架解决不了问题。”又走一步我说:“打架是犯法的。”他抄起我的衣服领子,“君子动口不动手。”我还是说。

    英飞就感的这个时候上前一步打爆了李强的鼻子,并且他喊道:“巡警!”其他的小子不自觉的回头看,他拽着我就跑。

    这是一条死路,前面是一堵墙。

    到了尽头,英飞放开我的胳膊,踩着墙下施工扔下的半截水泥预制板一窜就上了墙头,冲我道:“上来!”我不用回头也知道那帮人追来了,心里一急,学他的样子猛一跳,还是差了一大截,好在我的好哥们伸手一抄就把我捞了上去。

    我好像忘了声明我是有惧高症的,眼一花,英飞已经跳到墙的那一头去了。“跳。”他仰头对我说,好像这是全世界最简单的事,我犹豫着,李强竟然显示出爬墙的天赋来了。

    我终于两眼一闭跳下去。

    摔了一个大马趴。爬起来之后我和英飞采取了人类最原始的脱身办法——跑,迅速的消失在这一边的不知道是什么单位的大院内。

    经过那单位传达室的时候我童心大起,高喊一声:“大爷!有人翻墙进咱们院儿了,您快去瞅瞅吧!”然后跑了好远还没看李强追过来,遥想老大爷的奋不顾身不由神往。

    我们没有停下来,我们还在跑,像上足发条的马蹄表。英飞不得不拽着我的袖子,因为我们的速度很难一致,他跑步像他骑车一样快,也许他跑到美国我还在伦敦呢。我想着。这个时候的胡同被我发觉是世界上最有韵味的建筑,我们三绕两绕的跑了好久,出路还是层出不穷,直到最后我们停下来,背靠一堵古老的墙。我累的喉头满是血腥味。英飞把制服的外套脱了,衬衫湿湿的紧贴在身上,他瞅了我一眼,笑了。这是我唯一的一次见到他好像是发自内心的真的笑容。

    我,我站都站不直了,没力气笑。

    我做了个梦,梦见英飞带我到金鱼池子胡同,指着一堵红墙说那边是他的爱人。那女孩是他以前班上品学兼优的班长,某个国家领导人的孩子。可惜一次车祸造成了双腿的残疾,女孩禁不住打击精神失常,每天只能在保姆的看护下坐着轮椅凝视自家墙边那棵法国梧桐的叶子。

    英飞说见不到她很伤心,发疯似的穿过大街小巷,漫无目的的没白天没黑夜的走,终于给他看到有名的飞贼大盗曾某某在翻墙作案。他费尽心血拜了师,要学会这翻墙的技术。直到终于能翻过很高很高的红墙,然后在叶子的缝隙里看望他的女孩。

    后来曾某某终于落网,他也被领导的警卫逮到。教训是惨痛的,惩罚也是深刻的,等他终于脱离了这惨痛与深刻,听说女孩已经离开人世了。

    他平静的讲这事情,抓着我像电视里的大侠一样一跃上了墙头,那边果然有一棵梧桐树,不远处的房檐下竟还有一个一身素白的女孩子,长长的黑发披在肩头,影影绰绰,唱着淡然而清晰的歌。

    “你看,是她!”英飞满足的说,可是我四肢发抖:“她不是死了吗?”英飞恼怒起来,“谁说的?走,我带你去跟她说话,跳,跳下去呀!”我向墙下看,看不到底,几篇白云飘过来,这是多高的地方呀。

    “我……”话未出口英飞已经把我推了下去。

    从梦中惊醒,我一身冷汗。到客厅一看英飞和衣睡在沙发上,茶几上散落着不少的空空的易拉罐,提醒着我们昨天晚上喝多了。后来我爬回床上,重回到浑浑噩噩的梦乡,只有噩梦是清晰的。

    接下来的早晨我给他讲这个梦,英飞笑笑,此后我就管他叫飞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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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关于高考,煤气中毒和上网

我爸妈为了我高考的事情特地回了国。那天我一进屋子就闻到了人类气味。中年发福的父母并排坐在沙发上,问我想报考北大还是清华。我没吱声。

    “这次模拟是班上第几啊?”老爸问,然后讨好的冲我笑。我不喜欢这种态度,而且他们看我的那种充满期待的眼光能像原子弹的光辐射一样灼伤我。“倒数,”我说:“第五。”老妈急急火火的性子一点没变:“什么?你给我们说清楚!”我一字一顿:“第,三,十,八,名。”一时间空气充满了悲伤的火药味。“你怎么会这样呢?这不像我们家的孩子呀!”我不做声,回房间关了门。一会之后老妈敲门来了,温柔的说:“出来,孩子!我给你带回来视力矫正器,来试试。”我把门打开,忽然眼泪就流下来了,不知怎么的,这让我觉得很没面子。“我,我不近视。”我说,接着实在忍不住,把门一摔。

    后来爸妈想给我办出国留学的手续,我花了很长时间让他们相信我在国内会好好读书,我还真就踏实了一阵子。接下来的一次考试我提高了十几名。我爸妈相信他们生了一个举世无双并且总是创造奇迹的儿子,所以他们就走了。

    从机场回来我充满罪恶感,又喝了酒,次日一切照旧。

    后来的一个晚上我洗完澡上床睡觉,半夜又惊醒了,头炸裂一样的疼,闻到强烈的煤气味儿。一定是忘了关热水器了,我晃悠着走出房间去厨房,几步之后脚就像踩了棉花,扑倒在客厅的地板上。听说梦露曾经赤身爬过红地毯,没想到我有朝一日也这么干,不过其状大不雅也。想到这我居然笑出声来,接着晕过去,没有完成我惊世骇俗的模仿事业。

    事实证明人到了最关键的时候,还是得自己救自己。那一天我不但没有关热水器,也没有锁上阳台的门,后来那晚刮风吹开了门,结果我醒来的时候,趴在地上,却是活的。

    高考即将到来的某一天,英飞失踪了。他没有像往常一样迟到并且来我这里借笔,更没在校门口等我一同回家。开始我以为他病了,结果这样很久。教室里的那个角落变得空空荡荡,其他人在紧锣密鼓的学习,空闲的时候就顶着高考倒计时牌,好像那东西偷了我们的时间似的。没有人跟我一样思考关于那个飞贼的问题。好像从来没有那么一个人出现一样,我甚至怀疑关于他,我是做了完完全全的一场梦。那个梦的蛛丝马迹是后来我断断续续的听说他退学了的传言。

    我期待着有一天他再莫名其妙的出现,并为此准备了一打他喜欢用的圆珠笔。但这次奇迹终于没有发生,一直到毕业。

    关于高考我不想多说,它带给我的只有按部就班的模糊的记忆。印象中只有我们考场的普通校的学生感慨某一道题特别难的时候,我那一点点非常疑惑的优越感了。然而我的分数并不高,可以说是勉勉强强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这让我有个不太坏的学校上,我已经很满意了。

    上大学的日子我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一切规定给我的东西看起来都是那么的枯燥。我开始对各种被禁止的东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弄明白之后又唾弃他们。比如酗酒,比如泡妞,它们都不能让我忘了那一种深刻的无聊和孤独。

    记得小时候我不知从什么地方听说一切东西都是有灵性的,就没少跟我们家的排风扇,电饭锅,水池子什么的说话。大了,不再愚蠢,也就不再不道德的絮絮叨叨,顶多说那么三五句罢了。后来看了重庆森林,才知道这样真的很傻。当你穷极无聊并且内心空空荡荡的时候,至少要找个活的东西说话。

    我选择了电脑,变成了一个寂寞的网虫。

    我看来,网上既没有黄金屋,也没有颜如玉,有的只是虚幻的生活和一个个寂寞的灵魂,它们都是没有躯壳的,也许就是因为这样,才能谁也不伤害谁吧。在别人甜甜的做梦的时候,我饿着肚皮上网。遇到很多人,说了很多话,累了,倦了,感觉自己掏空了自己,手还在麻木的打着。

    有一天我遇到同样叫做雀儿的女孩子,她问我:“你从何而来?”

    “从来处来。”

    “那么要向何处去?”

    “不知道。”我老实说。

    后来我们混的很熟,像初中时候的小狼和雀儿一样。那让我想起了一段幼稚的宁静的日子。我知道这不长久。有一天她说:“每次看到你的名字,我就想起一首老歌。”我问是什么,她说:“是邓丽君唱过的《似是故人来》。”我告诉她我也这么想。

    我依旧没有问她是谁,那只是个随机事件,不管是对她还是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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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尾

每个东西都有自己的结尾,比如感慨,比如怀念。我也很想要给自己一个结尾,所以我故意忘掉了很多细节。我不想说以前种种如何,的确很多人的面孔在我记忆中已经像洗过的手纸一样惨不忍睹了,然而我还是很想念。

    我想我是长大了不少,老爸老妈有时打来越洋电话,问我的近况,我已经学会说“很好”,“不用担心”之类,并且开始想更多的实际的问题,让更多的人以为其实很了解的不了解自己。

    我甚至学会了做饭给自己吃。

    我想以后我有了子女,一定让他们生活在自己身边。

    最后,我还是非常爱穿藏蓝色的衣服,尽管这颜色的衣服我只有一件。

    好了,够了,结束,完了。

    完了?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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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怪梦——英飞的三部曲之一

一、雨夜

    淡蓝色的雨伞飞上天空,旋转,伞上白色的花边渐渐模糊,好像一层雾。

    站在街边的少年眯起眼睛,好像在看着什么,却什么都看不到。

    几点鲜血溅到他的脸上,用手指一捻,变成了火焰。

    ※※※

    不知道是第几次做这个梦了,总是觉得梦中的少年和那把淡蓝色的伞清晰亲切,还有白色的花边……我总是有想要搞清楚的冲动。

    我的朋友小狼,在昨天完成了他的第n次补考,于是电话里邀请我去他家游戏。“我不能去,”我说,“我有事。”

    其实我没事,小狼在那头说:“好吧,那回头再说。”

    道别之后,我想这家伙从来不问我为什么,这一点不大可爱,虽然我喜欢。

    但是这一次,不能去找他,我决定一个人解决所有的事情。

    ※※※

    我的抽屉里有小玉儿用来扎头发的一根红色缎带,很普通,但是鲜艳。很少有这样的布料,过了这么久还光亮如新,好像头一天造出来一样。把它拿在手上的时候,我经常想,它系在小玉儿头上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呢?我好像记得清楚,又像完全没有记忆。

    小玉儿如我跟小狼讲过的,是我的女朋友,也是我唯一爱过的人。我们曾经说过一起去死,但她推开我,失约了。我不想责怪她,那一刻我们被火舌包围,没有退路。

    她可以推开我,我却不能放开她。我只是这样想。

    小玉儿……你是怎样想的呢?

    生命如此奇怪,有时候脆弱,有时候却坚强无比。小玉儿死去之后,我常常想随她而去,却再没有当初的心情。所以我继续活着,并且渐渐的忘记。时间,是我更搞不清楚的第二件东西,我眼看着它把我所有的感情一点一点磨灭,无能为力。

    ※※※

    手机响了,是妈妈,问我有没有空周末一起吃饭。真是多此一问,明知道我从来不会拒绝她。挂了电话之后我想,我们母子之间可能要这样客气一辈子了。

    那么去吧,现在是星期五的晚上十一点四十,我还有时间享受睡眠。

    ※※※

    淡蓝色的雨伞飞上天空,旋转,伞上白色的花边渐渐模糊,好像一层雾。

    站在街边的少年眯起眼睛,好像在看着什么,却什么都看不到。

    几点鲜血溅到他的脸上,用手指一捻,变成了火焰。

    ※※※

    醒来,黑暗,我苦笑,我本来不适合在夜晚睡觉的。

    算了,还是洗把脸,出去逛逛,我到了洗手间,打开水龙头,洗脸。

    没有开灯,我从不怕黑。

    自来水很冰冷,在这个季节是个舒服的温度,我尽量的让自己充分的凉快一阵,然后抬起头来。洗手池前面是一面镜子,我在那里面看到了自己,我的脸在黑暗中有种阴郁的感觉,头几秒钟,我感到陌生。

    后来我转身,走了,想出去逛逛。

    ※※※

    有轻微的动静,就在身后。我现在一点惹麻烦的心情也没有,所以提气,狂奔,直到身上开始落汗,才停下来。

    回头,身后什么都没有。

    我不相信,飞贼家族的人都有强烈的感觉……那种被追捕的感觉。有人在追我,并且用的是最上乘的方法——我甚至无法把对方发掘出来。

    “谁?”我短促的问,周围静穆中的房屋街道与白天的热闹气氛仿佛从来不曾接壤,它们都沉默,紧闭门户。

    没有东西能够回答我。

    但我很有耐心,我在等待……只需要一点点起息,我一定要把追踪我的那个人找出来。

    可是过了五分钟,我一无所获,打算再走的时候,忽然听到了那个等待多时的声音。“噌”——他向东边的巷子里去了。穿越这些老式平房,本是我的家常便饭。我迅速掠过一排房顶,跟着跳进墙后的黑暗中。对方行动非常迅速,但再怎么躲闪,也是被动。我准备好飞镖,在他准备拐弯之前招呼过去。

    他沉闷的倒下了,正中目标。我几步便到了跟前,一脚踩住他脊背,另一直手拧住胳膊,喝道:“你是谁?为什么跟着我?”

    没有回答,我只听到轻微的断裂声,有并不倔强的东西断裂了,就在我手中。

    我发现自己扭着的是一只断手,断裂的部分筋骨齐漏,不是新鲜的血肉。那黄褐的颜色显示着腐败。吃惊的放开手,我踢了他一脚。

    他转过身去,断为三截。

    早已经死了,而且很久。我追踪的是一个死人……或者说,一个死人在追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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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怪梦

刺耳的刹车声,蓝色的雨伞旋转着落地,地面上全是水花,少年专注的看着前方。他的表情……

    ※※※

    我醒来,头疼欲裂。那个怪梦更近一步发展下去,它离我越来越近了……但是为什么不让我看到接下来的事情?我甚至没有看到那个少年的表情。

    不过那不是普通的神情,我确信。

    电话铃声响起,仿佛极近的地方打了个霹雷。我几秒钟后跳过去接,是妈妈的好朋友陈明福。这么叫有些不大礼貌,但我并不喜欢他。他是个老警察,在某些方面很像一只老猫。这些年他专注于捕捉飞贼家族的后人,尤其是飞贼家族的掌门,也就是我。

    想到这个我笑了,对面穿衣镜里映出我狡猾的笑容,陈叔叔一向不知道,他毕生追踪的目标每个礼拜都要跟他同桌共餐。

    “英飞,你迟到了。”

    电话那头,陈明福低沉的说。我有些吃惊,去看墙上的挂钟,十二点了。应该不是晚上的十二点,但我也不相信时间变得如此之快。蹿到窗前拉开窗帘,阳光不真实的找到我眼睛里,我马上回答道:“对不起,我迟到了。”

    “马上过来,老地方。”

    我答应,挂了电话。真是的,我以为只有小狼才迟到。穿好衣服,我下楼去,打了辆车。那间叫做“常来常往”的饭店离家里不远,以前的主人是个以贩卖人口为乐的老头。

    但是吴叔已经死了,那以后发生许多事情。唯一不变的是陈明福对这里的牛肉条特别感兴趣,坚持拉着我和妈妈每个礼拜吃饭。

    我跳下车,居然踩在一个水坑里。根本没有发觉昨天晚上下过雨,越来越不对劲了,我被上面的太阳和脚下的泥水刺激的极度不舒服。干脆跟妈妈打个电话,说我不去好了——尽管这样会让她担心。

    我犹豫着,掏出手机。

    可是我没有打,她从我面前走过,抬起头来,像我微笑。

    她……长长的黑发和雪白的俏脸,明亮的眼睛里仿佛含了秋水,那么超脱尘世一样的看着我。

    我傻眼了,呆呆瞧着她,说不出一个字。

    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在这样强烈的阳光下,这样不真实的,你出现了?

    小玉儿……

    ※※※

    “妈妈,我在街上遇到一个好久不见的朋友,聊的太高兴了……对,对不起,今天我就不去了,改天请你和陈叔叔吃饭。”

    挂了电话,我对她说,语气一点也不欢愉。

    “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里是胡同,阳光照不进来,只有地上的水坑提醒我还是在现实世界。小玉儿笑了,她肆无忌惮的笑容让我一下子想起很多以前的事情,我想我要崩溃了。我发现以为可以忘了她是多么愚蠢的想法,关于小玉儿的记忆,以前的种种,她的笑容,她的体温和她散发出来的味道,好像海啸一样撞击我的脑海。我最好的朋友小狼曾经提醒过我,对待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任何生物,都要冷静,这是他多次九死一生的经验。

    可我无法冷静。

    而且小玉儿火上浇油:“你不认识我了吗?不应该吧,你的眼睛都告诉我了。英飞,你忘记不了以前的日子的。”她伸出一直手,拉住我的袖子。

    小玉儿……我再也按捺不住,把她一把拽到怀里,紧紧抱住。

    你回来就好,我管你是什么呢。

    *****************8“英飞,能回来真好。”小玉儿坐在我的沙发上,幽幽道。

    我答应一声。

    “可是英飞,你从来没有问我是怎么回来的。”她又道。我说:“我知道你话很多,就算我不问,最后你也会忍不住告诉我。”

    小玉儿笑道:“你真坏!好吧我告诉你,其实我根本没有死。”

    我身子一颤,道:“真的?”小玉儿道:“你这个傻瓜,我问你,你看见我跳下去之后,有没有追下楼来看看我的尸体?”

    没有,我被消防队员拉住的时候已经快失去理智了。后来的事情一点不记得,估计是当时直接被拉到医院了。

    “那就对了,英飞,你忘了我骗人的技术一流。”

    我有些悲哀道:“我看你骗我的技术一流吧。”小玉儿跳过来,搂住我肩膀,道:“那是因为你总是心甘情愿的被我骗啊,英飞,我就知道世界上你对我最好。”

    好了,小玉儿,没死就好,可你为什么这么久才来找我?

    “我虽然没有死,但是受了很重的伤,后来好一段日子都没有恢复。我不想让你看见我落魄的样子,所以只有完全恢复之后,才能回来找你。”

    好,好,怎样都好,反正你吃定我了。我顺从的反手把她抱在怀里,她依旧娇小的不象话。“只要你别再离开。”我说,“我永远对你这么好。”

    “喂,你对我好还要讲条件啊?”

    我扶着她光亮的乌发,道:“是啊,谁叫你这么狡猾。”

    ※※※

    窗外有个影子擦过,我随便瞟了一眼,没动。小玉儿在我怀里呢,我还要去哪里?永远这么下去好了。

    *****************8“英飞,我是妈妈,你为什么总是不接电话?”

    “英飞,你再不给我回电话我就去看你了!你知不知道这几天我多么担心你。”

    “英飞……”

    小玉儿顽皮的拔了电源,电话留言就此停住。“英飞,你的电话很笨啊!”

    “那是因为你太聪明了。”

    小玉儿在我这里住了……大约是一个礼拜吧。我没有出过门,整天拉着厚厚的窗帘,我不知道时间过得如何,甚至,我都不觉得饿。

    “你在干什么?”

    我说:“我肚子饿,喝罐汽水。”

    小玉儿跳起来道:“不要喝那个没有营养的东西,我给你做的粥还没喝完吧?”当然,那个东西只有我一个人在喝。她跑到厨房,又给我撑了一碗,粘粘乎乎的,尝不出味道,但是确实禁饱,我吃一碗之后,一天都不会饿。

    所以这一锅东西才吃了一星期吧。

    “我要出去了。”我说,“你在这里等我。”

    小玉儿不满道:“我在这里,你还要去哪里?”

    “去看我妈妈,你刚才也听见了,她很担心我。”

    她抱住我肩膀,用小巧冰凉的鼻头抵住我的鼻子,轻轻道:“你妈妈总是能见到你的,而我呢?我很久没有见过你了,所以你说——谁比较重要?”

    我迟疑,然后又抱住她。

    “我不走了,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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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蓝牙

踏过淡蓝色的雨伞,少年走在水坑里,无边的雨打在他身上,他全然不顾。

    他只看着面前,他的面前是个女孩,浑身是血的女孩。

    “雅儿……雅儿……”少年喃喃的说,抓住女孩的双肩。

    于是女孩抬起头来,轻快而迅速的抬起头。

    长发下面,是黑色的骷髅。

    ※※※

    我头好疼,可我醒不过来。好像有两根锥子分别戳我的太阳穴,可我就是睁不开眼睛。“小玉儿……”我喊,感觉嗓子干的发痒,声音又小又低。

    比没有回答更可怕的,我听到了笑声。

    女孩子的天真的笑声,是小玉儿,在她每次骗人之后,就会这么得意的笑起来。她又骗了我吗?我一激灵,集中体内所有的力量,咬牙,坐起来。

    这回真的坐起来了,四周一片黑暗。

    是真的黑暗,有几秒钟我完全看不见。我的眼睛一定是出毛病了,或者……我运了运气,发现自己的身体出奇的虚弱。浑身的力量仿佛一下子消失掉,我手脚发麻。

    这症状,应该是营养不良。可我明明每天都吃饭。

    “英飞……”

    小玉儿在呼唤我,我转过头去,看见她的脸,在黑暗中发着淡白的光芒。“你做噩梦了?”她说。

    “是,很可怕的梦。把灯打开好吗?”

    小玉儿把顶上的日光灯打开了,顿时屋里亮如白昼——也许现在本身就是白天吧。我感觉好了些,但还没有力气马上站起来。

    “英飞,你不舒服吗?”

    “没有,只是——懒吧。”我说。

    小玉儿开始在屋里跳来跳去,打开我的抽屉,翻了几下,拿出那条红色的锻带。“英飞这里怎么会有发带?”她比量一下,笑了,“是我的吧。”

    “说对了,是你的,有一次落在我的屋里。”

    “你真坏,也不说第二天还给我。”

    第二天是你坠楼的日子吧,我不置可否的笑笑,看她已经把自己的长发扎起来了。乌黑的亮发,陪着半透明的亮红色,果然好看。

    可我愣住了。

    好像被人迎头打了一棒子。小玉儿过来问我:“好看吗,英飞?”

    我哆嗦着,伸出手去,快要碰到红色的蝴蝶结的时候,又缩回来。

    “很好看。”

    小玉儿抓住我的手,笑道:“英飞,你没力气呢?”

    我说:“我怎么会没力气?只是不想跟你掰腕子罢了。”

    她犹豫着,道:“如果,我想跟你掰呢?”

    ※※※

    门铃响了。

    “门铃响,我去开门。”我一边说一边站起来,努力像平时一样敏捷。

    来了两个客人。

    一个是跟我年纪相仿的少年,穿着一件海蓝色的样式古旧的有些不合时宜的衣服。另一个身材小巧,浑身上下都被一身黑色的袍子包起来。

    脸上都是绷带,我看不到第二个人的样子。

    海蓝色衣服的少年冲我笑笑,他长得很俊俏,一对柳叶形的眉毛中规中矩,大而漆黑的眼睛似乎在望着我。

    我吓了一跳,因为那眼里藏着深不见底的黑暗。

    “你……”

    少年的声音温柔而平和:“我叫蓝牙,你猜对了,我是看不见的。”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蓝牙接着道:“至于我这位朋友,他是不说话的。我们可以进去谈吗?”

    我向后一退,留了足够大的空间。

    “进来吧。”

    ※※※

    小玉儿对这两位不速之客显然十分不满,但好奇的不愿错过会面,搬了个小凳子,坐在离沙发很远的地方。

    我则尽量招待两位坐在沙发上的客人。

    “我这里什么都没有,如果你们想喝茶,恐怕得等一会儿。”

    蓝牙道:“不必了,你不用跟我客气,其实是我打搅了你。”

    小玉儿道:“是打搅了我们吧?”

    我像她摆手,她才噘嘴继续沉默。

    蓝牙好像没有听到小玉儿的话,继续道:“我们不是第一次见面,你应该记得我。”

    他的确很眼熟,可我记不起来。

    “刚才你还看得见我,不记得了吗?难怪,我没有把我那把淡蓝色的雨伞带来……”

    少年,淡蓝色的雨伞,骷髅……

    ※※※

    蓝牙道:“你终于想起来了?”

    我点头,道:“你有什么能力?为什么可以让我做那样的梦?”

    蓝牙道:“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是个有名的占卜师。你上个月曾经在银翔大厦收拾过一个鬼魂,当时我就在隔壁。我虽然眼睛看不见,但是可以凭感觉知道一切的东西,当你收拾掉那个鬼魂的时候,我发现你就是我要找的人。”

    我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拜托简单点说。”

    “不是所有人都能够避而不见鬼魂的。”蓝牙道,“你有不可思议的能力,只有你才能帮我。我发现这一点之后,就开始用我的第六感觉发觉你所处的地方,并且在每个晚上,让你做相同的梦。目的是让你了解我需要你帮忙的事情。”

    小玉儿打个哈欠,道:“越来越无聊,你都把我说困了,英飞啊,把这个江湖骗子赶走吧,他技术还不如我呢。”

    我没有理会,对蓝牙道:“讲下去。”

    “那件事情是在我成为占卜师之前。我有个很好的朋友叫做雅儿,有一天我们越好在某个商场门口见面,她迟到了几分钟,所以有些匆忙的从马路对面跑过来。当时下着雨,我撑着我那把淡蓝色的雨伞,看着她从马路对面跑过来。可是——”蓝牙有些痛苦,但声音还是温柔的,我很佩服他的忍耐。

    “出了车祸,雅儿死了,这就是你在梦中给我看到的讯息吧?”

    蓝牙道:“是的,但不是全部。有些事情,还没有完全发生。你听说过切割时间吗?”

    我摇头。

    “简单的说,就是把一段时间切割下来,然后让它保持不动。我拥有很强的能力,失明之前,这些能力可以通过任何工具自由的发挥出来。当雅儿出事的时候,我用手中的雨伞旋转的切割下了三秒钟的时间。那是雅儿被车撞,飞向空中的三秒钟,没有这三秒钟,雅儿就不会死。所以雅儿现在还没有死,她还活着,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曾经被车撞过。”

    蓝牙道:“那把伞还留在我那里,伞里包裹着雅儿丧命的三秒钟。我虽然把它们切割下来,但我毫无办法,因为那把伞一旦再次打开,让那三秒钟溜走,现在的雅儿会马上丧命。目前的问题是,我不可能永远不张开那把伞,那三秒钟是雅儿生命中的三秒钟,迟早都会回归到她的人生里。那把伞的封存能力最多只有三年,下个礼拜四,就是雅儿被车撞整整三年的日子。如果在那之前,我不打开伞,从三秒钟之中救出雅儿,她就没有救了。”

    我说:“伞在下个礼拜四会失去效力,也就是说车祸会重新发生?”

    蓝牙道:“你说的很对,时间是不可违背的,但我要救雅儿。”

    我点头,道:“你想让我怎么帮你?”

    蓝牙道:“下个礼拜四,上午十点,也就是雅儿三年前被车撞的同一时刻,我会在同一地点张开伞,雅儿也会同样的,从马路对面跑过来,一切会重演。”

    我看着他,等待接下来的话。

    “我要你在这三秒钟之内,救她出来。”

    如果被撞的全过程需要三秒,那么我必须在汽车碰到雅儿之前行动,这救人的时间只有一到两妙,这个难度,蓝牙不是不知道吧?我很想现在就拒绝这样的事情,但还不行,时机未到。我必须恢复自己的体力到足以应付眼前的麻烦为止。

    “让我考虑一下,为什么说只有我才能帮你?”

    蓝牙道:“因为你看不见那些鬼。马路上经常附着着许多车祸丧生的幽灵,我释放切割下来的时间,势必影响一定范围内的时空。那个时候,要是普通人的话,一定会看到马路上的鬼魂,说不定还会沦为那些鬼魂的替死鬼。你不同,你可以完全看不见那些东西。”

    什么时候这也变成优点了?我苦笑。

    “你必须帮我,我不是来向你征求意见的。”

    蓝牙忽然站起来,拉住我的手臂。

    “你想干什么?”因为感觉不到对方的恶意,所以我没有挣脱。

    “带你,离开这间屋子。”蓝牙道,“我本来想等你深刻体会到梦中的意思,再出面说明的。但是刚才我向你传达讯息的时候,感觉到你的生命气息变得很微弱。你的屋子里一定有很不干净的东西,如果不带你离开,不出三天,你就再也帮不了我了。”

    我说:“那又怎样?我会丧命吗?”

    “会的,你会死在这里,没有人知道。”

    小玉儿出现在我们面前,她的背后是门。

    “不许走,英飞,你糊涂了!这些人随便来编个故事,你就相信?”

    我只相信自己看到的,我说:“让开!”

    小玉儿瞪着眼睛,忽然变得凶狠,道:“死也不让!”

    蓝牙发话道:“其实你根本不是活的!我因为看不见,所以感觉特别敏锐,这间屋子在我进来的时候,就已经感觉到了,除了这位程英飞先生,应该没有其他活着的人才对。”

    “先操纵死人或者死灵魂接近你的目标,再伺机杀害——我猜你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用欺骗的手段让他变得虚弱,便于下手,是吧?如此卑鄙,你原本应该生存在地狱或者很深层的地下才对。”

    小玉儿大笑起来,对我道:“英飞,你说过会永远对我好的,我如何欺骗你,你都不会生气,对不对?”

    我说:“我发过誓永远对小玉儿好,即便是她欺骗我。”

    小玉儿对蓝牙道:“你听到了?就算我是鬼,他也是要心甘情愿跟我去的。”

    我却冷笑道:“这可不一定。”

    铜箫本来就放在门旁边的架子上,我很轻易的抽下来,向着那个小玉儿一挥,吓得她不敢上前。

    “你不是小玉儿!”我说,“尽管你伪装的非常像,差一点连我也认不出来。”

    “不,我是!你看看我,再看看……这个蝴蝶结,我头上的这根发带。”她拼命摇头,很委屈的样子。真该死,委屈的时候,还是那么的像她。

    “你不是,小玉儿的头发是乌黑夹杂着金丝纹的,难怪你学不来,像她那种天然拥有的发色,恐怕再没有第二个人。”

    “是吗?”面前的小玉儿安静下来,一把扯掉了自己的长发,“亏我还花了不少时间寻找这么好的头发,你看看,连头皮都很健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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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封印

我用铜箫拨开那个鬼扔来的头皮,此时此刻,只有愤怒。

    “你为什么要扮成她来欺骗我?”我咬牙道,“你真是不择手段了。”

    “研究如何杀人是我的乐趣。”它说,“地狱公主已经把我们都放了出来了,以后我的伙伴会越来越多。就算这次你侥幸活下去,以后也逃不过的。”

    我挥动铜箫打过去,它在我面前变成两半,又幽幽的合上。

    “没有用的,我们是不会死。”它半男不女的声音在说,“我们没有性别,没有固定形状,没有生死。”

    “怪物!”我又打过去,它再次完好无损。

    “怎么样?没力气了吧?想要杀你我废了不少功夫呢!你就乖乖的死吧!”它化作一个漆黑的骷髅扑了过来,张开一排带着腐臭的牙齿。

    我迅速的躲开,衣服还是被划破了。

    “只要让我看到血,你就死定了。”骷髅道,“来自地狱的尸毒,那可是厉鬼都害怕的东西!”

    我很想扑过去再给它一下子,脚下忽然发软,眼前又无数不规则的星星转动起来。骷髅倒是瞧准了机会,俯冲。

    我被蓝牙沉默的伙伴一下子推开。

    “人类伤害不了我的!”骷髅说。

    接着我看到金色的闪光。

    “黄金宝剑——怎么会——”

    骷髅冒出白色的烟雾,然后四分五裂,转瞬之间地上只剩下一块黑色的碎骨。

    满屋腐臭的气味。

    ※※※

    “可以帮我一个忙吗?”蓝牙道,递给我一个小瓶子和一把小镊子,“把地上的那块骨头夹起来放进这个瓶子,盖好。”

    我照做,那个小镊子在使用之后,很快化作白色的水雾消散了。

    “还好,没有人中毒。”蓝牙道,“恶鬼的骨头毒性很厉害。我在这方面不是专家,这个瓶子,我会拿给我一个做天师的朋友。”

    “它死了吗?”

    “它是不会死的,只是把被暂时封印起来。”蓝牙道,“用的工具只是普通灵魂也能修练出来的黄金宝剑罢了。”

    那位沉默的朋友好像还没有醒过来,我想从地板上扶他起来,但是稍微一用力,袍子掉了,接着是绷带。

    衣物里面什么都没有。

    “那把宝剑就是他啊!”蓝牙道,“他用全身的道行收拾那个鬼怪了,现在你看不到他。”

    我怅然,心里空荡荡的。

    “他不会就这么死了吧,为了救我吗?”

    蓝牙微笑,说:“放心,他会回来的,我可以收集他散落在空中的气息。不过要恢复形态,可能要再过一段日子了。”

    ※※※

    他向我道别,带着黑袍和绷带。

    “我们还会见面的。”临走,蓝牙道。

    我点头,很认真的说,我要拜托你一件事。

    “请讲,能做到我一定答应。”

    “以后有什么事直接来找我,给你留个电话号码。记得千万、千万别再给我托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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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五、黑暗

蓝牙走了之后妈妈就来了,说我屋里乱七八糟,非要给我做饭。有个家长其实挺好,我一边听着妈妈的数落一边享受那晚白粥。妈妈说,要给我收拾好屋子。

    白粥很好喝,妈妈说我的锅里爬满灰尘。真不知道前一个礼拜是怎么活下来的,我边喝粥一边享受的看着她给我收拾东西。

    刚刚叠好两件衣服,她手机响了,内容可想而知,我说:“您走吧,我自己接着干。”

    “你要好好注意身体,累了就别干活,我处理完公司的事情再过来。”

    “嗯。”

    送走她,我知道近几天之内,她都不会来了。公事可以多的铺天盖地,也可以多的恰到好处,关键只是取决于,你到底是不是个工作狂。

    我唯一的亲人,母亲,是个彻头彻尾的工作狂。

    好累……我一头倒在沙发上,接着,睡着了。

    ※※※

    目标钻进了胡同,这难不到我,就算是墙头上的追踪行动,我也要利索很多。一个纵身翻过去,一脚踹到他背后。

    没有回应,他竟然闪开了,我没料到世界上有人能躲开我这一脚。

    尤其是,距离这么近的一脚。

    于此同时一双手搭上我的肩膀。

    “程英飞……你不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因为有我……我比你……更强。”

    不可能,那个声音,是绝对不可能从我身后传来的声音!

    那是我的声音!

    ※※※

    又醒过来,我搞不清楚那个梦的含义。那只鬼应该已经死了,而我自己,不可能追踪我自己。

    算了,洗个脸接着出去溜达溜达。

    我走向洗手间,离门还有一步的时候,停住。

    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了……屋里,还是那么凌乱,桌椅位置没有变化。我可以看清一切,从来在夜晚,不需要灯光。

    没有开灯,也很正常。

    但我终于察觉了,问题在于洗手间,那里一团黑暗,往常走到这个位置,我可以通过半开的门开到洗手池和台子上的洗漱用品,还有镜子,那面镜子实际上在反射比其他物体多一倍的光线,即便在黑暗中,看上去也是更为明亮才对。

    可我现在看不到,洗手间里一片漆黑,实际上什么也看不到,从身后的窗帘间延伸出来的一点点月光也没能照进去。

    那就是黑暗,甚至比黑暗更黑。

    这个世界上,还有我的眼睛无法应付的黑暗吗?

    我忽然怕了,对,我不敢走过去,那种混沌之中,我不知道会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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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舞台

他很不情愿的随着铃子走进了电影院。

    尽管平常他对电影这门艺术完全不感兴趣,但是铃子是他的女朋友,他们在一起许多年了,他总得陪她看场电影才是,人家都是这么说的。

    电影是上映了很久的爱情片,悲剧。铃子哭的一塌糊涂,他装模作样的递了纸巾给她,满心希望她靠过来,唉,这小丫头只知道哭,一哭把什么都忘了。他漫不经心的打量这个旧剧场,饶有兴趣的发现宽大的银幕下面是一个舞台。是的,虽然很旧但确实是一个舞台,一旁阴暗的角落里似乎还有什么东西堆着。是道具吧?他想。

    电影这个时候结束了。领子拽了拽他的衣袖:“喂!咱们不要那么早的走出去吧!我想听听片尾的歌。”他体贴的笑着说:“行呀!”

    看着别人一对对的走出去,他已经开始盘算着呆会跟玲子安排些什么节目了。银幕上一片黑黑的,有许多不认识的外文字幕。女歌手的歌声曲折荡漾。不一会儿,剧场里只剩下他们两个。

    停电了?

    一片黑暗,有什么东西“咯吱”,“咯吱”的接近过来。他的眼前金光一闪。

    “阿杰!我怕黑!”玲子的叫声让他起了一种想要救美的冲动,她在哪里呢?他想抓住她,但是,奇怪的感觉笼罩了他的全身,他动不了!

    灯亮了。

    他看到面前是一对年轻的情侣。玲子挽着的是一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年轻人,那人向自己意味深长的笑着。”这里怎么有一个假人呀?”玲子说,他身边的男友做了个和阿杰平时一样的鬼脸说:“是道具吧!”

    他伸手一推,阿杰就倒退开去,咯吱的声音,是假人脚下的轮子。

    玲子和那个假的自己出去了。

    接下来的日日夜夜,阿杰度日如年,他整天被摆放在剧场的角落里,清洁工甚至懒的将他搬到库房里去。他作为一个假人的粗糙的身体落上了不少灰尘,并且已经开始出现了裂痕。不过他没有知觉,令他难受的只是不能从这个身体中冲出去。不能动,不能说话的作为一块废料的日子,让他都快要发疯了。

    一个没有节目的日子,那个假的阿杰回来了。

    “你好吗?”他眨着灵动的眼睛说,“过的怎么样?”

    阿杰愤怒的不能自已,然而,一片静悄悄。

    “看到了吧?你只是个假人了!而我,已经取代了你。下个月,我就要和玲子结婚了。”

    “哦?对了,你不能说话,呵,让我来猜猜你想说什么!我是谁?我是一个魔鬼。我很久很久以前就住在这里了,有一阵这里还有个剧团呢!那个时候……”魔鬼饶有兴趣的坐下来,大讲特讲:“我们演各种各样的剧目。大家都有分工,不过我就是不服气!我这么有才能,为什么只能演一个假人呢?后来我才明白,你说怎么着?我就是一个假人!哎,没办法,我就想到,为什么我不能做一个人呢?所以我就等待着机会。我不喜欢剧团里的任何人,他们都没有我发挥的余地!我等着,终于等到了你!你不觉的吗?我把你演得很像呀!什么?有多么像?你女朋友都没有看出来!我真的是个伟大的演员呀!”

    然后他在舞台上踱来踱去:“你看,当年,我就是在这个位置。我们演过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女主角就是这样叫‘罗密欧呀罗密欧,为什么你偏偏是罗密欧呢?’,然后……”他跳到另一边比划着,说着。阿杰眼里都要喷出火焰来。

    “你不要生气嘛。”

    魔鬼说:“这是命!你的肉体是注定为我而存在的。”

    “我不信!”阿杰使劲的想着,不知魔鬼能不能感到这声音:“我不甘心!把我的身体还给我!你这个畜生!”

    对方狠狠的瞪着他:“我不叫畜生,我有名字的,我叫做子筝,很多年前我是人的时候,比你英俊多了!你不要不服气,你只要在这里等待着,再过那么几十年,就有能力抢夺别人的身体了。你看,我对你多好!不过现在不早了,我要回家。失陪。”

    他敏捷的跳下舞台,消失在门口。

    如果可以的话,整个地球上都会弥漫着阿杰绝望的吼声的。

    魔鬼子筝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做什么呢?他不知道,扮演阿杰很久了,他喜欢这种不做自己的感觉,天知道那个家伙在剧院里是多么的孤寂。虽然自己以前也有这个感觉,但一解放,他就把它忘了。快乐快乐!既然可以有快乐,干什么要去想那个不快乐呢?

    一阵奇怪的乐声吸引了他,他走进了一间小小的乐器商店。

    点里虽小,人可不少,挤得满满的,听一位少女弹琴。

    她弹的是一把古琴。

    魔鬼的眼睛穿过人群,看到少女纤细的背影,她是背对着众人在弹,音乐四平八稳的,带着空灵的寂静。很久没有如此美妙的声音,一时间子筝什么也不想。白衣少女在湖边为他弹琴的画面深深的刻在他脑中。

    琴声终了,莫儿回身向听琴的人们点下头,匆匆走掉了。

    从乐器店的后门出去是一条小巷,很少人烟。她喜欢在这里逗留,两边都是墙,能走的路只有一条,现在搓着纤纤十指的她像个小女孩一样蹦跳了几下,她要走了,走下去,回家。

    什么?有什么?她回头。

    一个青年男子带了诡秘的笑容对着她看。

    “你——”

    “小姐,你的琴弹得真好听。”子筝说,莫儿白净的脸庞,大大的眼眸,黑黑的挽在脑后长发,给了他很久违的感觉。魔鬼动心了,他不能错过这女孩。

    “是吗?”她脸红了,“我,我弹的其实很……平常,我只是给姥爷的乐器店做些宣传。对不起,我要走了。”

    她跑掉,头也不回。

    阿杰没料想到魔鬼回来看他了,还是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看着这张自己的脸上一副迷惑的表情,他隐隐的兴奋了起来。

    子筝坐在舞台的边缘,两只脚在空中晃来晃去。

    “你知不知道?你那个女朋友有多么烦呀!结婚就结婚吧!整天东挑西选的好不麻烦!刚刚我只是骂了她一句,她就哭着跑了,不知道你以前是怎么忍受的!”

    “咯吱,咯吱”假人的轱辘在响。

    “想说话吗?那么你就说吧,你的话只有我一个人能听到。”

    阿杰想想,说:“你烦她?你不喜欢她?你不是说你可以很好的扮演我的吗?”

    “可是她实在是太烦了。”

    “是你没有进入角色,你根本就不是个好演员!只配当假人!”

    魔鬼愤怒了:“你胡说!我是个天生的演员!”

    “那么你为什么三心二意?为什么不好好的当我?因为你没有本事!”

    魔鬼大吼一声,假人”啪”的倒在地上:“你胡说!我就是个好演员!”

    “你不是你不是你不是!”

    “我是!”

    “哼,胆小鬼,你说你是好演员?那么有没有胆子跟我打一个赌?”阿杰说,他小心翼翼的,这是自己做人的最后的机会。

    “什么?”

    “三天之内,你能心甘情愿的取玲子为妻,在神的面前发誓说爱他。才证明你是个好演员。如果你做不到,你就只配做假人,你要把身体还给我!”

    魔鬼看着假人,嘴边一丝狞笑:“你当我是白痴呀!”

    他走了。

    “莫儿,下雨了吗?”

    “是的,妈,是的!”莫儿匆匆忙忙的把晒在院子里的衣服扯下来,四合院的门口,上次纠缠她的那个年轻人正看着。”你是谁呀?”她不客气的问:“找人吗?”

    “是呀!找你!”

    “你究竟想干什么?”

    “我想认识你!我喜欢你!”子筝急匆匆的说,莫儿看也不再看他一眼,回到屋里把门一关,大骂:“神经病呀!”

    “怎么了莫儿?”……“没什么。”

    “很久以前,有人为我弹过琴。”魔鬼又回到剧场,开始他的独白。

    “可是我早已忘了那个女孩的样子。直到我看见另一个女孩弹琴的姿势,我才想起来。我想,我喜欢那个叫莫儿的女孩。”

    “你根本就不可能成为我。”阿杰说,“把我的身体还我。”

    “你求我这么多次了,你烦不烦呐!”

    “你有病!”

    玲子的家里,她对镜梳妆,镜中的她红颜如玉,却面沉似水。

    “你怎么了?”她的好朋友燕儿问,“你快结婚的人了,不开心什么?”

    玲子的眼泪掉下来了:“阿杰,他变了,他不再爱我了。”

    “怎么会?他不是很耐心的对你吗?我没看出来他有什么不同。”

    “以前陪着我的时候,我知道他很不耐烦,他之所以陪我是因为爱我。现在他跟我在一起很有耐心,但是我觉不到一点温暖,他不再觉得我很重要了。”

    “那你还要嫁给他?”

    “我毕竟,是喜欢他的呀!”

    门响了,子筝走进来。“准备的怎么样了?”他问,然后坐下,丝毫没有注意到玲子脸上的泪滴。他是真的不爱自己了,她伤心的想。

    坐了一会儿,玲子的未婚夫走开了。燕儿拽拽好朋友的衣袖:“你,你听我说。”

    “阿杰他,好像有点不对劲。刚才我在镜子里看他,他的眼睛一闪一闪的是绿光!”

    “怎么可能?”

    “你自己看呀!”

    玲子容忍的笑笑,叫:“阿杰!”

    子筝走过来:“什么事?”他女朋友对着镜子在照:“我漂亮吗?”“嗯,很漂亮。”玲子插入头发里的双手停住了,像被雷击了一样。

    他走了以后,燕儿问:“怎么样?”

    玲子喘着气:“怎么会这样?他难道是……碰上了什么脏东西?”

    “莫儿!”她回头看,什么也没有。

    今天怎么了?这个平时充满友善的小巷看上去阴森森的,真不该呆到这么晚了才回家。想到这里,她加快了脚步。

    “别走,莫儿,陪我一会儿。”后面一只手抓住她胳臂。

    “啊——”她尖叫,马上被捂住了嘴。

    “我不想吓唬你,但是你对我太冷淡了。”子筝说,”我只是喜欢你嘛,为什么你每次都要躲开呢?”莫儿的嘴在动,他慢慢松开她。

    “你究竟想干什么?”

    “我想留住你。”魔鬼说,一片黑雾把他们两个都遮住了。

    剧场里唯一有意识的假人阿杰看见子筝把个女孩抱进来。

    莫儿渐渐的醒了,子筝正在轻拂她的额头。

    “这是什么地方?”

    “我的剧场,我的舞台,我的生命所在。你喜欢吗?”

    莫儿左右看看说:“实在是太破旧了。”

    魔鬼笑了,隐在黑暗里:“你知不知道什么叫舞台?这里是制造一个个梦幻的地方,在这里我们都可以不做自己,而是当别人。你不知道那个感觉,是多么的好。”

    可是莫儿完全没有明白自己的处境,她说:“我不认为这很好!你是在做别人吗?那么你的表白都不是真的了?我要走了。”

    “不!”魔鬼冲过去抱住她:“你不能走!我想……”

    “放开!”女孩挣扎着,直到完全没有动静。

    “你爱她吗?”阿杰嘲笑魔鬼,“可是你杀了她!她不动了,她在你怀里死掉了。这就是你的爱!伟大的演员!”

    “她不理解我。”子筝仍然抱着莫儿,“为什么她不理解我呢?她是我爱的人呀!”

    魔鬼懊恼着,最后把怒火发到了假人身上,他鞭笞阿杰的灵魂。

    阿杰做假人之后第一次有了痛苦的感觉:“打呀!”他叫,“真他妈爽!”呵,呵,呵,他在笑。于是子筝停下了手,丢下女孩,跑掉了。

    “为什么我的戏总是这样不成功呢?”走下舞台的时候,他大声的喊。

    莫儿的灵魂慢慢出来,她坐在阿杰面前。

    “为什么要杀我?”她看得到他灵魂的样子,满是幽怨。

    “不是我,不是我!我是被困在这里的灵魂,杀你的是夺走我身体的魔鬼。”

    “那以后我怎么办?”她哭了,不过灵魂是没有眼泪的。阿杰企图安慰她,结果是徒劳。“那么我们想一个办法,整死那个魔鬼吧!”

    莫儿真的不哭了,他们想办法直到天明。灵魂无处可去的时候,莫儿住进了阿杰的假身体里。

    “这个是什么?”子筝拿着那个奇奇怪怪的东西看。

    “是我给你求的护身符。”玲子说,“戴上呀!能保佑你平安的。”

    魔鬼戴上,玲子快乐的说:“走,我们去看我叔叔吧!”她没注意那个符已经冒出了青烟。

    玲子的叔叔住在城外的寺庙里,那周围种满了桃树,他们两个走过的时候,很多桃花瓣掉下来。“多美!”玲子说。

    子筝也点头,降落的花瓣里仿佛有一个女人,很美。

    那是莫儿的形象。

    “你们来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吗?”方丈客气完了,问玲子,“我记得你可是很少来找我的呀!”玲子指指参观佛像的未婚夫说:“我男朋友最近很不对劲,您能不能帮我看看他?”

    “这样呀……”老和尚眯着眼睛念了几句经文,看过去。

    “他,哎呀,好像灵魂出窍了。”

    玲子急了:“可是他还能动,会说话呀!怎么会没有灵魂了呢?”

    “那个,不是他的灵魂。”

    “那我该怎么办?帮帮我,叔叔!”

    老和尚摇头道:“这只魔鬼,我是无论如何也斗不过的。不过为了你,我就勉力一试吧!”

    不远处,好像在一心一意参观寺庙的子筝,嘴角露出一丝隐隐的笑容。

    窄小的剧场里没什么光亮了,莫儿从假人里出来,叹气道:“这就是命吧!我们没办法。”

    阿杰说:“只是苦了你,你是个可怜的女孩子。”

    “你比我更可怜,被定在假人里行动都不自由。”莫儿说,”那个魔鬼是疯掉了。”

    “是呀,他只想演戏……”阿杰说着突然道,”有了!莫儿,他喜欢演戏,我们就演一场给他看,如果你愿意……”

    子筝走进剧场里,莫儿的尸体还平躺在舞台上,没有人发现。假人靠在一边,安静着。魔鬼正在思索着自己的事情,听到一个细小的声音说:“嘿!跟你在一起真好。”

    是在那个假人的身体里,莫儿和阿杰相拥着,快乐的交谈。

    “你在干什么?莫儿,快出来,我不许你呆在那里面!出来吧,我让你复活。”

    阿杰说:“我们两个呆在这里面很好,你不是有未婚妻吗?回去陪她吧!”

    “少来,莫儿,出来!我帮你复活呀!”

    莫儿犹豫了,但是阿杰说:“别信他!”

    魔鬼迟疑着想把手伸过去,终于还是停住了:“出来吧,莫儿,你还没死过七天,我可以让你复活!”

    “我不!”莫儿说,”我在这里很好,我喜欢……阿杰。”

    “为什么?难道不是我对你更好些!”

    “有你这样的好吗?是你害死了我!”

    “出来!”

    “不出来!”

    魔鬼咬了咬牙:“那么只好我进去抓你了。”他的灵魂迅速的钻出来,冲进假人的体内。假人里是容不下两个男人的灵魂的,阿杰带着莫儿趁机就飞了出来。“啊!不要跑。”魔鬼再一次叫着想出来的时候,一只手把一块符贴到了假人身上!

    “玲子!”空气中的阿杰大叫。

    是玲子,还有她的和尚叔叔。

    “我来救你,阿杰。”玲子说,他叔叔开始念经了。

    魔鬼觉到了天翻地覆的压抑。“放了我!”他喊,“求你们,我愿意永远在这个假人里。”

    “不行,”玲子说,“不杀你我的阿杰就不会活过来了。”

    ……假人体内的魔鬼在融化,一点一点,渐渐的,消失了。

    “叔叔,你好棒!”玲子欢叫。

    老和尚擦擦脸上的汗:“成功了?凭我的道行怎么会……”

    舞台上,一个年轻人的身影晃着:“我是一个好演员!我是一个好演员!”他叫着,“我可以演好任何角色,不过我演得最好的,是一个魔鬼。”他在一瞬间不见。

    阿杰和莫儿醒过来。

    他走了?他死了?他被消灭了?

    难道这只是一场噩梦?

    玲子扶起阿杰,她的真正的未婚夫向她笑。

    后来莫儿参加了一个民乐乐团,一次演出后,有个小伙子献花给她。

    “你真美呀!我还是忍不住要爱上你。”

    她很好奇的看他,对方有一双很善良的大眼睛,不过很快的走掉了。

    “再见了。”子筝暗暗的对莫儿说,“我不能再纠缠你了,这次我演的是一个天使!”

    魔鬼中的疯子湮没在人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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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blog迷途

关于blog迷途的说明

    有个朋友对我说,想多知道一些小狼和他的朋友们的事情,他们的生活,想法或者更多的八卦。这个要求很可爱,但是,为了故事的趣味性和紧凑性,我是无法做到在正传里面罗嗦这些的。而外传,最近抽不出时间来写了。对于这个要求我思考了很久,有一天,在写自己的blog的时候,忽然想起,或许可以给小狼和他的朋友们建立一个blog,让他们可以在这里思考、记录生活(关键是,也不用写得太长)。于是有了blog迷途(这个名字很简单,大家也会在后面的故事里看到)。

    简单的说,有两个功能。

    第一、小狼和他的朋友们会在这里发表简短的日记感想,让大家了解他们的思想,顺便猜测正传故事的发展;

    第二、大家可以给小狼留言,方法是在书评区留言,注明自己想发表评论的篇目,评论的内容。比如:“blog迷途,前世:上辈子做过的事情,反正都要负责任的,你不用着急。”(大家可以在前世的后面找到这段jocker的评论,我只是借来用用)。

    我会不定期的把大家的评论上传到blog的页面里。

    小狼和他们朋友们会在各自的日记后面留言,回答大家的问题。

    这只是个游戏,大家如果只想要看故事,可以不关注,或者在投票区发表自己的意见,如果结果是都不喜欢这个栏目,我删除就是。

    Icy

    2005-5-27

    补充说明:

    成员列表是不断增加的,但都将会是小狼的故事里出现过的人物。基本上每篇日志后面都会属昵称,这是为了更容易畅所欲言。

    功能也可以增加,只要大家有好的意见。

    正传速度不变,一周内不定期更新,最近慢了些,一周一次,因为时间实在紧张,希望大家谅解。日志的更新不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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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成员列表

姓名:小狼

    昵称:wolfling

    生日:3-11

    自述:我很懒,什么都不想写。

姓名:林杰

    昵称:大魔王

    生日:12-26

    自述:我是大魔王!哈哈

姓名:程英飞

    昵称:飞贼

    生日:12-18

    自述:我更懒……

姓名:莫灵

    昵称:moling

    生日:

    自述:我很懒,什么都不想写。

姓名:jocker

    昵称:jocker

    生日:不知道。

    自述:看透命运的人必将受到命运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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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世

最近该死的林杰总是放情歌,在我走进他们寝室的时候,听见很大,很吵的声音。Beyond的,情人。以前觉得这歌挺不错,没想到这时候听来这么刺耳,我不知道他们在唱什么,那只是个荒谬的,关于爱情的歌曲吧。

    爱情这东西真的存在吗?记得以前金庸小说里有一句,情深则不寿,当时很不明白,情深,怎么还会短命?梅,是你让我知道了这件事,知道了并不是深情就不会受伤。你走了之后我想了很久,想我们怎么会这样子,分了手,还痛心,不再见面,还难以忘记。

    可是我想不明白,我想,我是想不明白了。

    你走了之后,我还照常生活,还记得吗?偶尔跟兄弟们打牌,帮林杰抓鬼,跟英飞通电话,至于上课自习,很惭愧,没有你的监督,去的很少。学习这件事情确实有益,可做起来太难了,我一看见书本就脑袋转筋,不知道说什么。相比之下,我做的唯一有意义的事情还是写故事了,记得我给你提过的,子强被附身的事情吗?已经解决了,但后遗症,是学校里又多了个恶鬼,阿炯的同胞苏魇。没想到我快要毕业了,学校里还这么多事情。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啊,好像麻烦越来越大,说不定呆在学校最后的这一年,会是我遇到灵异事件最多的一年呢。

    可惜身边没了你,我好像不喜欢灵异事件了,你说怎么办呢?我已经习惯了牵你的手,现在一个人走向教学楼的时候,总觉得身边空荡荡,冷冰冰的,看见前面的情侣,更是难过了。你走得时候说得很坚决,不知道现在过得怎样?是不是真的变成了树,草坪什么的……我想不会的,你的来世,一定也是这么可爱的女孩。如果我在路上看到你,一定会回头,驻足,不肯走开。这是真的,不要笑,我已经开始期待来世了。我们的苦恼,很多都是自找的,可是快乐的时候不会想到悲伤,悲伤的时候,也不会想到为什么悲伤。理由全是用来蒙蔽自己的,却没人能走出怪圈。说到这里,你又要笑我像个哲学家,说你是在我思考的时候爱上我,又在爱上我之后讨厌我的罗嗦。

    我也不想思考这么多,本性是天生的,无法改掉。最近出了新的事件,林杰收到一封邀请信,我们到了一栋别墅里,被迫解开一个用六人餐桌设的符咒,细节我写在故事里了,我要跟你说的是另一件事。你看,我不能把所有的琐碎都写在故事里的,大家看我的故事,大多是为了消遣或者寻找刺激,悬疑这类的快餐感觉,并不是听我罗嗦的。而你不同,你总是静静的听我唠叨。这次在那个别墅里,我被一个附身在布娃娃里的亡魂追的滚下了楼梯,在那一瞬间,好像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事情,记得自己也曾经这样狼狈的滚下山,四周都是白乎乎的岩石,

    你知道的,我经常胡思乱想,以前也有过奇遇,搞明白自己的前世是一个和尚和一个魔鬼灵魂的融合。后来林杰听说,告诉我这叫灵魂的缘起,还说如果轮回的机会多,一个人可以有很多前世。所以我想,我是看到自己的前世了,在某一个时代生活的我,曾经从某座满是白色岩石的山上滚下去。这个解释说给身边的谁听,都不会信的。说来可笑,林杰都不信,他说我一定是脑子磕坏了。这小子最近除了摆酷,又多了个装忧郁的爱好,经常托着腮帮子做遥望远方状,那天还跟我打听英飞的眼神是怎么练出来的。我说他东施效颦,他说他这是酷并快乐着。哦,他说人要是总惦记上辈子的事情,那就不要活了,况且若不是特别重要,需要烙刻在灵魂上的记忆,是不会有太久的记忆的,谁会把滚下山这类事情记好几辈子呢?综上所述,我就是脑袋磕坏了,轻微脑震荡。

    我承认他也有道理,我是经常胡思乱想的,还经常做白日梦,自己创造出这么个情景,八成可能。平心而论,我期待那不是幻觉,因为最近太无聊了,空闲起来就想自己的前世,我为什么会不知不觉的卷进这么多的灵异事件,说不定能从前世找到理由。我很好奇,想知道我的某个前世是什么样的人,是否也会卷进灵异事件中,也这么傻乎乎的没有本事,是不是认识你,有没有牵过你的手。林杰说,你想这么多干什么呢,前世不需要追究的。也是,以后要是没有类似的情况,我就不会想这么多了。

    刚才看了一遍自己写的东西,发现唠叨了这么多,都是废话啊。说来说去都没有什么实质性问题,只不过絮叨半天,心里舒服多了。我会把这封信保留下来,传到网上,侥幸的希望你会看到。也只是希望被看到而已,没有别的理由,就像扯断了风筝线,希望它落在什么地方,就算没消息也很好。

    别担心,我根本不会烦恼,出了再大的事情,最多睡一觉就会忘记,因为一向大大咧咧、有新忘旧。

    你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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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通灵手记

那天我以为自己就要死了,躺在床上不能动弹,脑子里哗啦啦的好像都是以前发生过的事情,看不清楚。后来小狼叫醒我,才明白是在他们家沙发上睡着了。奇怪的,他们家的沙发是否有鬼附在上面?我虽然没有看出个所以然,但是仍然持怀疑态度。

    小狼跟我说,我不会死的,他非常肯定,因为每次有可怕的事情发生,他都会有预感。我暂且相信他吧——其实我很愿意相信他,小狼这家伙有一种特异功能,那就是当他非常关心你的时候,就会让你心里塌实。可是别的,《通灵手记》里面的话也让我耿耿于怀,我们通灵家族二十代之前的某位的前辈(现在还没搞清楚他叫什么名字),实力排名家族第一,就连阿炯那个混蛋,我看也是望尘莫及。他写的预言难道能有错误吗?

    可是这家伙,干嘛写下这么可恶的预言呢?为了省事吗?如果通灵家族会灭到我这一辈,后面的就不用写了?去,这样想肯定不对,自相矛盾的还不止这一桩呢!他写着四十九代将有灭门之患,家族中的灾星便是四十九代传人。我不知道阿炯发生了什么事,他的名字在家谱中都被划去了,划的太狠无从查起。这本手记真是令人头大啊!

    小狼那天聊起这件事情来,说我跟阿炯同样被列在这本手记上,也算什么……同病相怜,切,我才不干,干嘛要跟阿炯同病相怜?我不承认他是通灵家族的人!小狼还为了上次滚下楼梯看到的幻觉头痛呢,他问我前世的事情,我挑简要的告诉他了,那家伙貌似听懂。我知道他不会停止胡思乱想的,他是我见过的,最喜欢自找麻烦的人。

    我的麻烦也很多,上次……上次子强被附身,小狼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在海边一栋私人旅馆里,我告诉他我在旅游,其实不是的,我只不过是躲在暗处,看看那个叫“薛嫣红”的女人,薛文萁小混蛋的娘。

    咳,这个女人偷走了通灵手记,逃到这边来嫁给一个胖老头,我本来以为她是个瘦弱古怪的女人,没想到她那么……丰满,浓妆艳抹的,看她不明就里的跟我说话,习惯性的抛眉眼,我有点恶心。怪不得薛文萁不在家里住,也是受不了吧。也罢,也算玩完之前了却一桩心事,这女人可能也是我的妈,没理由薛文萁见过、小狼见过、飞贼见过,就是我没见过吧?

    见了以后心情也不好,结帐的时候她多算了我一百块钱,当时没察觉,回来的火车上发现了,弄的我直牙疼。

    小狼跟我说,不如我们也来赶时髦,弄个blog吧,大家来写自己的心情,我有啥心情可写呢?想了半天终于凑足了这么多字,叫他替我传上去吧,有错别字概不负责。他偷看也不要紧,我又没不甚打上自己的银行帐号,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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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男朋友

我今天看见了薄荷,很久不见,她黑了些,也瘦了,下巴变得尖尖的,头发也变成了红色。路上邂逅的时候,她挽着一个男生的手臂,很小鸟依人的样子,我开始没有认出她来,后来她跟我打招呼。“小狼,这是我男朋友。”那男生盯了我半天,点点头。

    客气了几句,他们就走了。晚上手机响,一看是薄荷,跑到阳台上去接,听到她的声音怪怪的,好像喝了酒。贫了半天,她说,今天你看见我男朋友了,感觉怎样?

    我说,比我高。

    “还有呢?”薄荷问我,“没有别的了吗?”

    “是个好人吧,样子很老实。”我说,“你要好好珍惜这段缘分。”薄荷道:“是要好好珍惜至少他对我全心全意。”此后竟然半天没有人说话,直到她在那边咯咯的笑,问我:“你是真心祝福我的吧?”我说:“当然是真心的,不过,我不是圣人。?br />
    薄荷道:“是啊,我说过喜欢你的,不过没有等下去。”

    “幸亏你没有等下去,我不值得你等。”我说。

    “还是最爱你的阿梅啊,”薄荷淡淡道,“真羡慕她。”

    她说完这句,电话就断了,看来真是喝的不少。若不是有男朋友,我一定会去看她的。薄荷是个好姑娘,也许有一天我们能成为很好的朋友,但要等我们都忘了曾经的好感为止。

    唉,梅,如果你还在我身边,我是不会跟你说这个的,可你已经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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