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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raderlover

[其他] 我是树袋熊在德国,有对我本人的质疑,请来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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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4 16: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D的眼睛 发表于 2016-2-14 15:13
我相信楼主是好心的,只是自己尽力在帮别人而已。也许没查清楚他家底细就热情的帮忙募捐,顶多也是被人利用 ...

有诅咒那男孩的,我觉得她们是觉得从截屏看男孩的回答,态度也跟他家人一样。这样的态度引起大家的反感,进而觉得他们这样的行为会影响到真正需要筹款救命的人,出于这样的情绪才出口的。

而且事实也是,到目前位置这家人没有出来解释,也没有任何一个司法部门出面解决,这只能让大众的情绪更为激化。

虽然我没有言语过重过,但是我理解那些人为什么会对一个病人这么说。

点评

没言语重过说明你心存善意,挺好挺好  发表于 2016-2-14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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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6-2-14 16:23
lz应该对自己的小1万粉丝负责。既然决定揽这件事,就应该联系一下事主,解释一下大家的疑虑,比如说收到多少善款,打算怎么花费。别人又不认识事主的同学,对吧?

既然决定做好人,就应该两边都照顾到。而不是收了钱然后把事情都推到事主身上,自己留个献爱心的好名声。

lz经常说什么同情难民,捐钱的人是圣母婊。这次可好,自己忽悠了一堆人捐款,后边连个解释都不给。这和圣母婊有什么区别呢?

点评

我还能实质有效的做些什么,也希望高人指点  发表于 2016-2-14 16:41
我也不知道我现在能做什么,我也给谢同学本人发了希望他们一家尽早出来澄清,更所有人一个解释的信息。之后我没收到任何回应,网络上有的联系方式,他父母的微信我也加了,也没通过,我和“这就是德国"的博主一样   发表于 2016-2-14 16:40
发表于 2016-2-14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6-2-14 15:20
靠欺诈手段获取不义之财,你说莫非还有好结果?这可不是诅咒,人在做,天在看的。

呵呵,反正我希望这位同为留学生的病人能够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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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专栏

发表于 2016-2-14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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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4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么做,仅仅一句“我很傻,我很幼稚”的解释,也太苍白无力了。恐怕是为了扩大自己的知名度,拉拢更多的粉丝。

点评

你要真写出来“这事是真的,你爱捐不捐,有疑问找谢家,我只发布信息”也可以,可又说大家可以把钱给你,你说为什么大家对你和对这就是德国的态度不一样。。。  发表于 2016-2-14 17:31
这就是德国发现大家的质疑之后,一直是积极的想和谢家取得联系,帮大家解惑,而且直到昨天也一直在关注这事。而你却是,这事就是真的,你爱捐不捐,有疑问找谢家,我只发信息。  发表于 2016-2-14 17:29
也别把自己和这就是德国比……这就是德国比你的影响力大,还加V,他发微博的时候,你这边已经让质疑者“想捐就捐”加看了你的态度之后不敢说话了。  发表于 2016-2-14 17:28
我转发了求助信息,被喷,“这就是德国”这个博主也同样转发了,但为什么差别这么大请问?你说的那些别有居心,我只想说,我没有。不管你信不信,清者自清把,不求所有人谅解,但求自己无愧于心。  发表于 2016-2-14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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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4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奴家 于 2016-2-14 16:16 编辑

楼主是做代购的,韩日化妆品。粉丝多,生意就好。为了图人气,楼主大量转发爱心,还免费当收款员。

这是楼主的代购贴。http://www.dolc.de/forum.php?mod ... 1404&highlight=。帖子里有微信和qq号:448657137

2011年,楼主曾经发帖,在汉诺威求租。留了一个QQ号:949217524。 从QQ资料来看,楼主是江西南昌人,使用了一个高音符号,估计是学音乐的。

2014年,楼主在宠物版发帖,家里有一只蓝色的英短,又收养了一只苏格兰折耳猫。http://www.dolc.de/forum.php?mod ... 4041&highlight=

2015年,楼主的兔子死了。http://www.dolc.de/forum.php?mod ... 0705&highlight=

请问,有人认识这位楼主吗?她是不是在生活中,一如她自己说的,特别幼稚特别容易上当?

点评

你自己发在网上的东西,应该不算隐私吧  发表于 2016-2-15 14:18
没什么别的意思,只是告诉以下lz,这个追究不了法律责任的,因为并非是盗取你的信息,还是网上搜集的你自己发的公开信息,都属于你自己伤到了自己的信息隐私权。最好的做法就是自己以后注意,已经发生的就没办法了。  发表于 2016-2-15 12:40
为什么既能代日本货又能代韩国货呢?我关注的点有些奇怪哈  发表于 2016-2-14 20:49
你好,你这样不经过别人同意,擅自把别人隐私信息发布在网上,这样做就不用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了是吗?  发表于 2016-2-14 17:28
你不用特意把我几年的帖子发到这里,不然一会儿又有人来说你我找来的水军,还把自己代购帖子往这里一放,引起别人的关注,呵呵,怎么说都是错,怎么做也是错,随便了吧  发表于 2016-2-14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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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4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讨论 是否应该捐款
我觉得楼主让人把钱转给你的做法不合适,谁能保证你会把钱转给生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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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4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干嘛老揪着别人不放呢,,,你们要的解释别人也解释了,然后不相信又能怎么样呢。。。。
世界上有那么多人那么多种性格,有的人就是可能热心办了坏事,别人解释了也道歉了,不能包容理解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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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4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idawanqian 于 2016-2-14 16:23 编辑

楼主解释的够多了,没必要单独跟每一个人理论到他们相信,就像我们都不可能做到让每一个人喜欢自己。问心无愧就好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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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4 17: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chopsticks 发表于 2016-2-14 13:05
1. 作为在德国时间不短的人,首先没有对保险报销这件事情有所疑虑和做评判,就盲目的传播这个捐款信息。 到 ...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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