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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被“食品级”美妆产品收了“智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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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7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光明网



迟末 作

近年来,坊间出现“食品级”化妆品的说法,商家宣称这类化妆品原料都是“无添加”“纯天然”的,更安全有效。然而,记者日前通过对比多款号称“食品成分”“可食用”的化妆品配料表发现,这些号称“食品级”的化妆品、护肤品很大程度上只是商业营销噱头。今年年初以来,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发布消费提示,称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的概念。

(据《北京青年报》)

实际上,食品与化妆品本身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食品经口摄入,化妆品则应用于人体表面,吸收成分不同,所用原料以及产品指标要求、禁限用要求以及所执行的规范、检验标准均不一样,二者的安全性不具有可比性。需要明白的一点是,商品凡宣称“可食用”,就必须要有“食”字号,而化妆品只有“妆”字号。可见,根本不存在“食用级”化妆品这个概念。

据专业人士介绍,和食品相比,化妆品所用的原料有时候对纯度要求更高,而且化妆品配方复杂,一个配方可能有多达几十种成分,这就要求每种成分的活性物质纯度更高。由此观之,原料是不是“无添加”“纯天然”“可食用”,根本不是衡量化妆品质量高低的标准。

商家炮制出“食品级”化妆品这一概念,只是为迎合消费者追求安全的心理。与此同时,用“食品级”等字眼也是为了规避相关限制。我国《化妆品名称标签标识禁用语》规定,化妆品宣传不能含有“纯植物”“纯天然”等虚假夸大用语,而使用“食品级”这个词,就可替换已被明令禁止的“纯天然”“纯植物”等修饰语。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而使用“食品级”一词,是有意引发消费者产生不切实际的联想,进而诱导消费者购买产品,这同样是违反规定的。因此,市场监管部门除了发布“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概念”等消费提示,更应对化妆品标签标识及广告进行严格规范,消除“食品级”营销噱头。

广大消费者也不要被“食品级”噱头所迷惑。痴迷于“纯植物”“可食用”,只会上当受骗,被商家收了“智商税”。

作者:李秀荣

来源: 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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