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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目前在德国有Niederlassungserlaubnis, 明年打算去美国工作几年, 由于是工作绑定签证(L1), 所以想尽力保留德国长居身份, 以防万一.
由于在德国学习工作已超15年, 本打算去外管局开一个证明, 即便离境6个月以上仍可凭此证明和Niederlassungserlaubnis入境. 但我在网上看到一个信息, 入境时可能要核实我的独立经济能力, 如果那时候我没有工作的话 (在美国被辞退导致L1签证失效), 估计会有麻烦?
另外一个办法: 把Niederlassungserlaubnis换成离境时限更长的Daueraufenthaltserlaubnis-EU, 然后每年回来一次, 保持它们的有效性. 对此我有几个问题想向大家请教:
1. 是否可以快速(几个月内)将Niederlassungserlaubnis换成Daueraufenthaltserlaubnis-EU?
2. 保持有效性, 每年只需要入境欧盟一次? 对逗留时间有没有要求?
3. 离开德国的时候可以abmelden吗, 是否可以取消租房和医疗保险.
4. 如果在美国被辞退是否可以凭借Daueraufenthaltserlaubnis-EU入境并在德国申请失业金, 并继续找工作?
原则上长期离开德国和欧盟身份就消失了, 但是如果我卡在"长期"定义时限的边缘, 是否可以避免独立经济能力的审查, 让我在没有工作的情况下也能回德国找工作?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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