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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在今年递交了辞呈,在7月辞职,公司目前还未支付去年的年终奖。
在辞职的时候,老板表示,如果辞职,去年的年终奖就不发了,或者只会发很少一部分。我觉得,如果全公司去年都没有年终奖就算了。但是如果其他人都有,只有我没有,或者只有我很少,我认为不合理。
我查看了我的合同,相关条款如下,其他并没有约定例如几月离职后就没有年终奖之类的:
(2) Zusätzlich zu seinem Monatsgehalt kann der Arbeitnehmer eine variable Bonuszahlung erhalten, wenn und soweit definierte Ziele erreicht werden. Die Höhe der variablen Vergütung und die zu definierenden Ziele unterliegen einer gesonderten jährlichen Zielvereinbarung.
这个年终目标公司从来没有和我们约定过,但是我们有每个季度的绩效。据我所知,前年的年终奖是根据这个来发放的(去年九月发放)。
我的想法是,今年如果到时候,其他同事收到年终奖的那个月,如果我没有,或者和相同绩效的同事相比我的奖金特别少,我计划
1. 书面写信给公司要求发放或补足年终奖。
2. 如果公司没有回应,继续申请劳动仲裁。
我想请教各位的是:
1. 我的诉求合理么?
2. 各位有打过劳动仲裁么?费用高么?
3. 如果我现在申请法律险,但是它会有三个月的冻结期。那如果我三个月之后再向公司主张发放年终奖,是否满足这3个月冻结期的要求?还是说,这个冻结期是以公司发放年终奖的那个月来计算的?
恳请各位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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