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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微信文章
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关系动态演进及影响因素分析程云洁龚桂颖
新疆财经大学
摘要:中药材凝聚了中国传统医学的智慧,依托“一带一路”倡议积极拓展中药材进出口贸易对弘扬中华文化、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选取2011—2020年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中药材贸易数据,分析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关系的演化,以及中国在网络中的地位与作用。研究发现:中国在“一带一路”中药材贸易网络中处于中心地位,中药材进出口贸易总额呈波动上升态势;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间中药材贸易联系逐步密切;GDP规模、边境距离、语言等会对两国贸易关系产生影响。今后应继续拓展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中药材进出口贸易,建设中药材专属国际物流通道和中药材人才培养体系,弘扬中医文化,不断加强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交流与合作。
关键词:“一带一路”;中药材贸易;社会网络分析;贸易网络;
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即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自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不断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共建国家共同繁荣发展。作为中医药大国,我国拥有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同时拥有庞大的中药材需求体量,借助共建“一带一路”平台,我国与多个共建国家签订了传统医药合作文件,建立了中医药海外中心。2011—2020年,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额从1.83亿美元增长到2.64亿美元,年均增幅达4.16%;同期,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额占我国中药材贸易总额的比重从21.5%增长到24.4%注。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因此,研究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格局的动态演化态势,有助于更清晰地把握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中的地位及作用,更好地制定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文献综述
早在20世纪末,我国学者就已开始研究中医药贸易,目前相关研究主要聚焦于我国中医药贸易、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两个方面。
一是关于我国中医药贸易的研究。研究发现,中医药出口受产品及文化差异影响较大,应开办合资示范中医院,制定国际标准[1];同时我国在中药进出口贸易中主要以中药材出口为主,虽然我国中医药在国际市场上贸易规模逐渐扩大,但存在研发投入不足、中药材质量低等问题[2][3][4]。JamshidiKia[5]分析了中药材在世界各国的发展历史,发现世界各国中药材使用需求越来越大,且在亚太地区增长最快。刁莉[6]研究了近代中药材贸易在我国汉口的发展状况,发现中药材贸易增长趋势明显,主要以转口贸易为主。杨雪[7]通过构建竞争力指标对我国中药材国际竞争力进行分析,发现我国中药材国际竞争力有所下降,但市场占有率仍最高。周志伟[8]分析了半夏药材贸易进出口现状,发现我国半夏主要出口东亚与东南亚地区,存在出口对象有限、标准化建设困难、病虫害多及产业链不完善等问题。张小波[9]研究发现,古代中国主要以丝绸换取中药材,且不同时期对中药材的引入及利用方式不同,因而提出做好信息收集、实地调研、打造专业贸易团队等建议。
二是关于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的研究。季琼[10]通过分析发现,我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出口规模不断扩大,贸易市场重心集中在亚洲,竞争力指数逐渐下降。姚玲[11]认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了我国与共建国家的中药材贸易,也促进了我国中药材产业转型升级。周艳[12]研究发现,相较于东盟地区,我国中药产业技术进步效率、规模效率和技术创新效率相对较低,今后应加强产业引导,打造中药材特色品牌,发展生物技术。舒燕[13]分析了我国面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医药贸易的影响因素,认为进口国经济规模的扩大、签署区域贸易协定等对中医药出口有促进作用,两国距离远和经济差异大则会阻碍双方中医药贸易发展。Kuah[14]研究指出,最大的中药材消费市场在亚洲,共建“一带一路”推动了中药材贸易发展。
此外还有学者采用社会网络分析法研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网络格局的演化。如Wilhite[15]将社会网络分析工具与贸易网络联系起来;Garlaschelli[16]将对国际贸易的无向静态网络研究转向有向动态网络研究;Sui[17]对比分析了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沿线贸易与增值贸易,研究发现增值网络的极化比贸易网络更明显,两种网络组织结构存在差异;Chen[18]分析了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谷物贸易网络,发现该网络在演化中呈现出韧性弱、抗风险能力低的特点。
通过文献梳理可以发现,既有文献多聚焦于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进出口现状,鲜有研究关注中国在“一带一路”中药材贸易网络中处于什么地位,以及该网络的空间格局是如何演化的。本文尝试通过挖掘“一带一路”中药材贸易网络的影响因素,为我国制定中药材对外贸易政策提供依据,进一步推动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发展,助力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二、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特征分析
由图1可知,2011—2020年,中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出口与进口均呈波动上升态势,且主要可以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11—2013年,中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出口额与进口额呈“双增”态势,进而推动中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额大幅增加。第二阶段是2014—2017年,受世界原油价格下降、美联储加息等影响,中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进出口贸易呈持续下降态势。第三阶段是2018—2020年,伴随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参与共建的国家越来越多,中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出口额、进口额再次呈“双增”态势,中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额稳步增长。
图1 2011—2020年中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出口额、进口额及贸易总额
三、研究方法和数据选取
(一)研究方法
1. 中药材贸易网络构建。
本文以中药材贸易中各经济体为网络中的节点V,以各国间的中药材贸易为网络中的边E,边的粗细表示两国间贸易量大小,网络中的箭头指向表示中药材出口方向。参照Fagiolo[19]的研究,本文以At构建邻接矩阵来表示t年份两国间是否存在贸易关系,以两国中药材贸易额为权重,以矩阵Wt表示t年份加权贸易网络。本文构建的“一带一路”中药材贸易网络G为:G=(V,E,At,Wt)。其中:网络中节点V为贸易中各经济体集合,V={v1,v2,v3,⋯,vn};边E为贸易中经济体间贸易关系的集合,E={e1,e2,e3,⋯,en};Atij是atij的集合,当atij为1时表示存在贸易关系,当atij为0时表示不存在贸易关系。此外,当i=j时,aij=0,而在无向网络中,aij=aji。在中药材贸易中,当两国对中药材贸易值统计口径不同时,则将出口国与进口国统计值相加后再取均值。
2. 网络测度指标选取。
本文借鉴刘军[20]的研究,从个体特征与整体网络特征两个方面,选取中心度与结构洞两类指标研究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中的地位,利用网络密度与关联度、块模型与核心-边缘结构等指标研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的整体特征。
(1)中心度。
中心度即从多角度衡量经济体在贸易网络中所处的中心程度,本文选取度数中心度、中介中心度、接近中心度研究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中的地位。度数中心度常用来反映某点在整个网络中所处的地位;点度数表示与某点直接相连的邻点数,通常指一国的贸易国数量。在有向网络中,点度数包括点入度和点出度,点入度表示指向某点的邻点数,点出度表示某点指出的邻点数。点度数选用不对称二值矩阵测算,点出度与点入度依据最大值法分别构建对称二值矩阵Yex和Yin,
。其中:vij表示i国对j国的出口,若存在出口关系则记为1,若不存在出口关系则记为0;vji表示j国对i国的出口,若存在出口关系则记为1,若不存在出口关系则记为0。
中介中心度CABi用来衡量某一节点引导其余两点交往的能力,
,且满足j≠k≠i以及j<k。其中:cABi表示当i点作为连接A、B两点的唯一中间点时,i点引导A、B两点进行贸易的能力;bjk(i)表示A、B经过i点的路径数量与A、B两点间所有路径数量之比。</k。其中:c<k。其中:c</k。其中:c
接近中心度
用来衡量某一节点在所处网络中的独立性,
。其中,dij表示i点到j点的捷径距离。CRPi值越大,说明点i越处于整个网络的中心位置,不受外部控制的能力越强。
(2)结构洞。
不同于中介中心度可以直接测度中介节点在整体网络中的重要性,结构洞是从贸易出口国、中介国与进口国三者关系出发,衡量网络中的中介国获取利益和影响利益的能力。对于结构洞,本文选取有效规模、效率、限制度、等级度4个指标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进行分析。有效规模用来衡量网络中的非冗余因素,表示中介国对其他国家贸易直接引导力的大小;效率用来衡量中介国对其他国家贸易的影响程度;限制度用来衡量中介国贸易受结构洞限制的情况;等级度用来衡量中介国受限制的集中情况。上述4个指标中最为主要的是限制度Cij,
其中:
表示从点i直接到点j的关系比例;在间接关系比例中,由于是二值矩阵,故将节点i到中间节点q的关系比例也记为
表示从中间节点q到点j的关系比例。节点i若不与其他中间节点有关系,则其受到的最大限制度为1。
(3)网络密度与关联度。
网络密度D用来衡量网络中节点的紧密程度,
。其中,M表示现实网络中存在的边的总数,
表示网络中由节点数决定理论存在的边的总数。
关联度C用来测度网络中两节点间贸易联系的紧密程度,
。其中,V表示网络中无贸易联系的点对数目,N表示网络中的节点数。关联度越大,说明节点间的贸易关系越稳定。
(4)块模型。
块模型主要用来划分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中药材贸易网络中的位置。本文采用贺胜兵[21]的研究,即当板块k内外贸易额比值
大于板块内成员期望贸易关系比值(K-1)/(N-1),且板块k对其他板块的出口贸易额与进口贸易额之比大于1时,则将该板块定义为双向溢出板块。其中Vk表示板块k内部贸易额,Vn表示板块在整个网络中发生的贸易额,K表示板块k内节点个数,N表示整个板块节点个数。当板块内外贸易额比值小于期望贸易关系比值,整个板块出口额与进口额之比大于1时,则称该板块为净溢出板块。当板块内外贸易额比值大于期望贸易关系比值,整个板块出口额与进口额之比小于1时,则称该板块为净受益板块。当板块内外贸易额比值小于期望贸易关系比值,整个板块出口额与进口额之比小于1时,则称该板块为经纪人板块。
(5)核心-边缘结构。
核心-边缘结构可以用来测度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中的重要性,越靠近核心的国家对网络中贸易的促进作用越大。本文的核心-边缘结构借鉴了陈银飞[22]的研究,将共建“一带一路”中药材贸易参与国分为核心国、半核心国、边缘国3类。其中核心区国家核心度大于0.1,半核心区国家核心度大于0.01但小于0.1,边缘区国家核心度小于0.01。
(二)数据选取
在构建贸易网络的基础上,本文从联合国贸易数据库中选取HS2007版本的中药材贸易数据,其编码为HS1211[23]。考虑到贸易网络格局演化的真实性,本文选取了中国与65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作为研究样本,并选取2011年、2014年、2017年、2020年进行代表性分析。
四、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动态演化分析
(一)个体网络演化分析
1. 度数中心度分析。
本文选取2011年、2014年、2017年、2020年的中药材贸易数据,用Aij构建有向贸易关系网络与无向贸易关系网络研究节点的点度数、点出度、点入度,并列示了排在前五位的国家。由表1可知:在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中,从点度数来看,中国、印度、波兰排在前列,指标值均不小于54,这些国家中药材贸易关系基本覆盖了整个网络。2011—2020年,与中国进行中药材贸易的国家数量没有太大波动,基本保持在60个左右。在此期间,与印度进行中药材贸易的国家数量有所增加,而波兰则利用其“中转站”优势积极推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合作。在中药材出口贸易网络中,中国中药材出口国家数量由2011年的54个上升到2020年的57个,说明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出口贸易联系逐渐加深。中国、印度、波兰、土耳其、埃及在出口贸易网络中排名靠前,出口国家数量多于46个,说明这5个国家在出口贸易中为大多数国家提供了中药材资源。在中药材进口贸易网络中,中国中药材进口国家数量由2011年的33个增至2020年的38个,说明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口贸易联系日益紧密。阿联酋、捷克、波兰、中国在进口贸易网络中排名靠前,俄罗斯在2014年成为中药材进口大国。
表1 2011年、2014年、2017年、2020年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的度数中心度
利用STATA对点出度与点入度进行核密度分析进而可以绘制核密度曲线。由图2可知:点出度核密度分布峰值逐年降低,长尾效应明显,说明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各国中药材出口贸易联系密切,空间差异缩小,但整体上说仅有少部分国家中药材贸易较为活跃。由图3可知:点入度核密度分布态势与点出度核密度分布态势相似,各国中药材进口贸易联系密切,除2017年峰值上升幅度较大外,其余年份呈递减态势。这可能是因发展中国家需求逐渐恢复,部分国家中药材进口合作伙伴增至20个左右,出现点入度核密度峰值上升态势,且与中药材进口少量国家空间差异扩大。整体上说,随着共建“一带一路”的不断推进,各国中药材进口贸易参与度不断提升,贸易空间差异日渐缩小。
图2 2011年、2014年、2017年、2020年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点出度核密度
图3 2011年、2014年、2017年、2020年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点入度核密度
2. 中介中心度与接近中心度分析。
本文计算了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在2011年、2014年、2017年和2020年的中介中心度与接近中心度,结果如表2所示。由表2可知:中国的中介中心度与接近中心度在各年份排名相对靠前且较为稳定,说明中国在网络中对中药材贸易的引导力以及贸易独立性均较强。在共建“一带一路”的过程中,网络整体中介中心度有所下降,接近中心度基本保持不变,说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使网络中国家中药材直接贸易联系增加,各国中药材贸易联系由单一化逐渐转向多元化,各国对中药材贸易的引导力整体呈下降趋势,中药材贸易市场更趋于完全竞争市场。中国的中介中心度和接近中心度在整个贸易网络中一直排在前五位。此外,阿联酋对各国中药材贸易的引导力增强,对网络的控制能力最强;印度在网络中对中药材贸易的引导力先降后升,波兰则与之相反。
表2 2011年、2014年、2017年、2020年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的中介中心度与接近中心度
由图4可以看出,中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中的中药材贸易引导力与贸易独立性一直比较稳定,接近中心度一直保持在0.800~1.000之间,中介中心度保持在0.200左右。这说明中国长期处于中药材贸易网络的核心位置,中国对网络中的其他国家具有较大影响力。中国对网络内中药材贸易的引导力在2012—2013年间出现了小幅波动,中介中心度在此后一直保持在0.200以下。这可能是由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国中药材贸易出口量大于进口量造成的。
图4 2011—2020年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中的中介中心度与接近中心度
3. 结构洞分析。
由表3可知,2011—2020年间,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中的有效规模由39.033降至32.525,效率由0.651降至0.551,限制度保持在0.070左右,等级度由0.055下降到0.041。从整体网络来看,自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整个网络的有效规模、效率与等级度有所提高,限制度有所降低。这说明随着共建“一带一路”进程的推进,中药材贸易网络中国家间的直接贸易关系有所加强,网络中的结构洞增加,贸易冗余性减弱,各国对网络的平均控制能力小幅增强,贸易影响力小幅增强,贸易越来越不受结构洞限制,大部分国家中药材贸易伙伴国数量都有所增加。
表3 2011年、2014年、2017年、2020年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的结构洞
(二)整体网络演化分析
1. 网络密度与关联度分析。
由表4可知: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密度呈波动上升趋势,关联度保持在1.000左右,各国贸易关系稳定性较高。2019年和2020年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密度均为0.294,但据龚炯[24]的研究,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网络最高密度可达0.965左右。对比来看,本文得出的网络密度较低,原因可能是:中药材贸易具有文化壁垒、地理位置限制等特征,导致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部分国家对中药材需求小,与别的国家贸易联系少,这也说明目前中药材贸易网络密度还有上升空间,各国贸易往来还可以拓展更多新渠道。
表4 2011—2020年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的密度与关联度
2. 块模型分析。
结合表5与图5、图6、图7、图8可以发现,2011—2020年间,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中,各板块内部核心国逐渐稳定,板块属性主要以双向溢出板块和净受益板块为主。其中:在第一板块(图5~图8中的上方区域)的动态演变中,主要以中国、印度、泰国、老挝及印度尼西亚为核心支撑。板块内实际贸易额与总贸易额的比值由0.412升至0.865,高于期望贸易关系比值,板块内中药材出口额与进口额的比值由10.416降至3.243,属性恒定为双向溢出类型,贸易过程中表现为板块内国家中药材贸易往来频繁,对板块外国家以中药材出口贸易为主。在第二板块(图5~图8中的下方区域)的动态演变中,主要以阿联酋、菲律宾、卡塔尔、科威特、巴林、文莱、沙特阿拉伯、伊朗、阿曼、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孟加拉国、也门等国家为核心支撑,板块内实际贸易额与总贸易额的比值由0.291升至0.350,高于板块内的期望贸易比值,板块内中药材出口额与进口额的比值由0.127升至0.230,板块属性恒定为净受益类型,对板块外国家以中药材进口贸易为主。第三板块(图5~图8中的右侧区域)与第四板块(图5~图8中的左侧区域)在贸易演化中由无核向有核转换,且不稳定的内部结构表现出不同的板块属性。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2014年后,第三板块主要以塞浦路斯、以色列、埃及、拉脱维亚、俄罗斯、白俄罗斯、巴勒斯坦、爱沙尼亚、格鲁吉亚和亚美尼亚等国为核心支撑,板块内部国家中药材贸易往来增加,板块对外由中药材进口贸易逐渐演化为出口贸易,板块属性由净受益型逐渐演化为双向溢出型。第四板块主要以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塞尔维亚、阿尔巴尼亚、北马其顿等国为核心支撑,可能由于板块内部国家对中药材供给与需求都不大,故板块类型不稳定,常在净受益板块与双向溢出板块间转换。
表5 2011年、2014年、2017年、2020年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的块模型
图5 2011年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中的板块国家
图6 2014年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中的板块国家
图7 2017年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中的板块国家
图8 2020年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中的板块国家
3. 核心-边缘结构分析。
本文利用Ucinet6划分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核心-边缘结构,通过Ge‐phi绘制了2011年、2020年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拓扑图。从纵向时间维度看,如图9所示,核心国数量在26个左右,呈“M”形上下波动,而半核心国数量在36个左右,呈“W”形上下波动。边缘国数量保持在4个左右,且有下降趋势。2015年,由于国际市场不景气,导致外需减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间贸易合作减少,使核心国与半核心国数量减少,边缘国数量短暂增加。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间贸易往来减少,推动核心国向半核心国转变。网络整体核心度的平均值呈下降趋势,核心国、半核心国数量在一定水平上下波动,边缘国数量逐渐减少。
图9 2011—2020年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核心-边缘结构
从时空维度看,如表6与图10、图11所示,中国、印度、土耳其、波兰、埃及的核心度在贸易网络中一直排在前五位,与其余核心国贸易联系较为紧密,直接影响力较强,对中药材贸易起到了促进作用,带动了边缘国家中药材贸易发展。其中,中国核心度由0.313降至0.272,核心度排名由第二位升至第一位,表明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中增进了与其他核心国的贸易联系,带动了半核心国与边缘国中药材贸易的发展,在网络中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埃及、印度、土耳其凭借各自的资源优势在网络中占据了核心地位。此外,波兰利用地理优势成为中药材贸易的桥梁,马尔代夫、文莱和卡塔尔的核心度较低,亚美尼亚、阿曼与核心国的贸易往来增多,由边缘国向半核心国靠拢。
表6 2011年、2014年、2017年、2020年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核心度前十名国家
图1 0 2011年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的核心-边缘结构
图1 1 2020年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的核心-边缘结构
五、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演化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本文借鉴种照辉[25]的研究,从经济、地理、医疗、文化、贸易5个维度,构建解释变量加权绝对值矩阵与二值矩阵,对被解释变量加权矩阵进行回归分析,贸易网络演化影响因素评价体系见表7。
表7 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演化的影响因素评价体系
为剔除数据单位差异带来的影响,本文参照马远[26]、王妍[27]对网络数据统一量纲的处理方式,利用极差标准化处理非0-1矩阵。因马尔代夫、伊拉克、不丹和文莱的研究数据缺失严重,故剔除这4个国家后构建62×62加权矩阵,并选取2011年、2014年、2017年、2020年数据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加权矩阵进行分析。
(二)实证分析
为消除变量间的共线性影响,本文利用Ucinet中的QAP分析法对被解释变量矩阵与解释变量矩阵进行回归分析,并随机置换5000次,回归结果见表8。
表8 QAP回归结果
注:***、**、*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显著,括号内数字为P值。
由表8可知:第一,经济因素对两国中药材贸易作用显著且作用程度逐渐增大。其中,两国人均GDP差值与中药材贸易呈负向关系,中药材贸易更倾向于发生在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两国人均GDP差值越大,中药材贸易越不发达。两国GDP之和与中药材贸易呈正向关系,结合两国人均GDP差值来看,经济越发达的国家中药材贸易越活跃,原因可能在于经济规模越大的国家,医疗保障体系越完善,在医疗保健养生方面对中药材需求越大。第二,地理因素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两国中药材贸易。其中,两国首都距离对中药材贸易有显著的抑制作用,边境相邻的国家中药材贸易较活跃。换句话说,两国空间地理距离作用于双方贸易成本,考虑到运输成本等,距离越近的国家越容易发展中药材贸易。第三,医疗差异对两国中药材贸易作用相对较弱。各国医疗支出占GDP比重的差值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各国医疗水平发展差异。回归结果显示,国家医疗水平发展差异对中药材贸易有抑制作用,医疗水平相似的国家中药材贸易相对频繁。随着共建“一带一路”进程的推进,各国中药材贸易逐渐突破医疗水平差异的限制,医疗支出占GDP比重的差值对中药材贸易的抑制作用逐渐减弱。第四,文化相似度高与减少贸易壁垒均能对两国中药材贸易起促进作用,语言、文化越相近,两国开展中药材贸易的可能性越大。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使各国中药材贸易合作不断加深,签订贸易协定对中药材贸易的促进作用呈先降后升态势,可能是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各国对中药材的需求增加,贸易联系更为紧密,凸显了贸易协定的作用。
六、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本文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法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进行测度,剖析中国在贸易网络中的作用及地位,探究网络结构特征及演化态势。研究得出以下结论:其一,2011—2020年,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出口贸易额、进口贸易额、贸易总额呈波动上升态势,我国中药材出口贸易量多大于进口贸易量。其二,通过对各国贸易指标的测算可以发现,中国处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核心地位。2011—2020年,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总贸易联系和出口贸易联系排名稳居前三位,进口贸易联系排名居于前五位,说明中国与大部分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有中药材贸易往来。中心度测算结果表明,中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引导力和贸易独立性稳居前三位,表明中国具备较强的中药材贸易竞争力。结构洞测算结果表明,中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中药材贸易引导力与影响度呈下降态势,受贸易出口国、中介国与进口国的贸易关系限制情况基本不变,同时受贸易联系国家的限制来源更为分散。其三,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贸易网络中,各国中药材贸易规模逐渐扩大,网络中贸易联系持续加强。块模型测算结果表明,可将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分为4个板块,属性以双向溢出和净受益类型为主,中国在进出口活跃板块。核心-边缘结构测算结果表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网络中所处地位差距缩小,中国始终处于中药材贸易网络核心地位。其四,影响因素分析表明,两国GDP规模大、边境相邻、文化相似、签订贸易协定等均有利于双方开展中药材贸易。反之,GDP规模差距大、首都距离远、医疗卫生支出占GDP比重差异大等对双方开展中药材贸易有不利影响。
(二)建议
依据前文的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一是积极扩大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中药材进出口贸易。今后应更好地发挥中国中药材在出口贸易中的比较优势,扩大中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中药材出口规模,积极拓展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中药材进口渠道,深化双方在中医药等领域的合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中药材进出口贸易联系,充分发挥中国在贸易网络中的引领作用。应利用品种及区域优势,培育中国特有中药材,提升我国中药材质量,打造特色中药材品牌,不断提升我国在中药材贸易网络中的影响力。此外,还应针对不同国家制定差异化中药材贸易政策,与净受益板块国家加强中药材出口联系,与双向溢出板块国家加强进出口双向贸易联系,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似国家构建中药材贸易合作平台,推动我国中药材贸易合作多元化发展。三是降低中药材贸易成本,减少地理因素限制。应完善共建“一带一路”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中药材专属国际物流通道,降低中药材贸易运输成本;拓展新型贸易方式,以数字经济为依托积极发展跨境电商,降低信息搜寻成本,为中药材贸易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渠道,使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中药材贸易联系更加紧密,为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作出更多贡献。四是更加注重对我国中药材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中医医疗水平。应完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制度,提高医疗支出占GDP的比重。同时还应大力培养中药材种植人才、贸易人才和医疗服务人才,打造专业化中药材人才队伍,提供定制化服务,为国际市场提供更高效、更专业的服务,推动中药材走向全世界。五是更好地弘扬中医文化,增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中医文化交流。应搭建中医药相关合作交流平台,建立中外合作中医院,加强中医药学人才交流,增强中医在国际上的认同感,推动中药材品牌国际化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元宇宙等新型业态发扬我国中医文化,开办中医药学院,突破语言限制,为中药材贸易奠定坚实基础。六是制定中药材国际贸易标准,签订专项中药材贸易协定。可建立绿色中药材种植基地,打造中药材加工点,以规范化标准严格要求国内中药材生产流程;积极参与制定中药材国际贸易标准,签订专项中药材贸易协定,打破中药材国际交易壁垒,扩大中药材在国际上的交易范围。
参考文献(略)
来源:新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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