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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 交通法判决:优先通行权是否适用于左转进入主干道的对向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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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3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名享有优先通行权的司机在道路中央行驶,而一名负有等待义务的司机左转进入道路,导致两车相撞。然而,左转车辆的保险公司拒绝支付赔偿金——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即使在避让障碍物时,仍享有优先通行权  

如果在优先通行的道路上行驶的车辆由于避让障碍物而驶入道路中央或偏左位置,该车辆仍然享有完整的优先通行权。这种优先权适用于整条道路的宽度。  

如果另一辆车在此时左转进入优先通行道路,并与避让中的车辆相撞,则应由左转车辆的司机单独承担事故责任。德国萨尔布吕肯高级地区法院(OLG Saarbrücken)的一项判决(案件编号:3 U 23/24)就明确表明了这一点,ADAC对此作出了提示。  

因避让其他车辆而在道路中央行驶  

本案中,一名男子驾驶一辆大众(VW)巴士在市区的一条优先通行道路上行驶。由于右侧停有车辆,他无法完全靠右行驶,因此选择在道路中央行驶,并继续前进,驶向一个十字路口。当他刚准备回到正常行驶位置时,一辆来自左侧支路的汽车右转进入了大众巴士的对向车道。随即,两车发生碰撞。大众车主随后向对方索赔。  

他的理由是:自己享有优先通行权,并且只是因交通状况被迫行驶在道路中央。另一辆车在进入主路时,应当先确保道路畅通,而不是贸然驶入而忽视从右侧驶来的优先车辆。然而,对方司机的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案件最终经过多个审理阶段进入法院。  

萨尔布吕肯高级地区法院的判决  

萨尔布吕肯高级地区法院最终裁定,大众车主胜诉,对方车辆的司机需承担全部责任。此前的初审法院认为,大众车主因行驶过于靠左,其“运行风险”(Betriebsgefahr)有所提高。然而,高级法院认为大众车主完全合法。法院指出,优先通行权适用于整条道路的宽度,因此大众司机有权在道路中央行驶,因为右侧有停放车辆。  

根据德国道路交通法规(StVO),司机通常必须尽量靠右行驶。而在遇到道路变窄、道路障碍或停放车辆时,必须先让对向来车通过,然后再绕行。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正常流动的对向交通,而不是为了保护进入主路的车辆。因此,在右转进入优先通行道路时,驾驶员必须预料到可能有对向来车驶入自己的行车道,并应当相应地作出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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