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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上下班通勤,还是顺路接送孩子参加足球训练,只要使用公司配发的公务用车进行私人用途,就必须就由此产生的“实物福利”(geldwerter vorteil)依法纳税。
公务用车使用者在计算这部分应税收入时,可以在两种方法中自行选择:一种是行车日志法(fahrtenbuchmethode),另一种是定额计税法,也就是常说的1%计税法。这两种方法哪一种更合适,取决于具体情况。下面通过一个实际例子来说明。
什么是1%计税法?
由于私人使用公务用车,员工会获得一项需要纳税的实物福利。采用1%计税法时,每月需按公务用车首次上牌时的车辆含税目录价的1%计入应税收入,与实际私用里程多少无关。
此外,用公务车上下班通勤,还需额外计税:
每月按目录价的0.03% × 单程通勤公里数计算。
德国联邦工资税援助协会(bundesverband lohnsteuerhilfevereine)负责人雅娜·鲍尔(jana bauer)指出:“车辆首次上牌时的含税目录价越低,1%计税法就越可能更有优势。”
具体算一笔账
假设一辆公务用车的首次上牌含税目录价为45,000欧元。
1%计税法:
• 私人用车部分:
每月 45,000 × 1% = 450 欧元
每年合计:5,400 欧元
• 上下班通勤部分:
假设住宅到工作地点的单程距离为20公里
每月:45,000 × 0.03% × 20 = 270 欧元
每年合计:3,240 欧元
全年应税实物福利合计:
5,400 + 3,240 = 8,640 欧元
在这种方法下,公务车实际被私人使用了多少,并不影响最终的计税结果。
行车日志法又是怎么回事?
行车日志法的核心原则是:
只对实际发生的私人用车成本纳税。
前提是必须完整、连续、如实地记录每一次行程,包括日期、起止地点、里程数以及用途(公务或私人)。
继续以上例子:
• 假设车辆年行驶里程为20,000公里
• 年度总用车成本为12,000欧元
则每公里成本为:
12,000 ÷ 20,000 = 0.60 欧元/公里
其中,有9,400公里用于私人用途及上下班通勤:
9,400 × 0.60 = 5,640 欧元
这就是需要计入个人所得税的实物福利金额。
结果对比:哪种更划算?
在这个例子中:
• 1%计税法:8,640 欧元
• 行车日志法:5,640 欧元
差额接近3,000欧元
也就是说,如果愿意承担每天认真记录行车情况的额外工作量,行车日志法在这里明显更省税。
结论:没有万能答案,关键看使用情况
雅娜·鲍尔表示,如果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业务用途,行车日志法往往更有优势;
而如果私人使用比例较高,1%计税法可能更省心,因为所有私人行程在税务上都已一次性覆盖。
简单总结一句:
用得越公,越适合行车日志;用得越私,1%法越省事。
选择之前,不妨像上面这样认真算一笔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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