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jkingb 于 2005-11-29 22:43 发表
请教一下楼上的,如果一旦合同签字生效,对方通融倒好办,如果不通融,还是有麻烦,就比较难了.电话推销我遇到很多次,让他们劝的心烦,有时就答应了.后来发现不对头,也就拒绝了.曾经咨询过,说这样是可以的.能给个解释吗
以我的经验在德国如果签合同是书面的, 那么kun合同也一定要是书面的.如果你知道对方的Anschrift, 最好写个书面的Kuendigung.
我知道的电话kuendigung成功的例子目前只有两个:
1:
德国的那种Muenzen Sammlung,以前订过他们的纪念币, 然后就成了他们的会员, 后来他们在我没有bestellen的情况下又给我寄来了其他的纪念币, 我到邮局给他们寄了回去, Empfanger bezahlen的那种, 然后回家打电话, 他们就把我从他们的客户List上streichen了, 并说明了不再需要书面的kuendigung.
2:
就是以前一个朋友做过善事, 签了每个月5欧元, 帮助Kinder, 后来觉得对学生来说有点负担过重, 就给那家Institut打电话, 然后就没再转过钱.
这两种情况的性质和电话合同的性质不一样.所以觉得你最好写个书面的kuedigung.而且在14天内.
有时候一封信或者一个传真, 花费不是很多, 但是可以让自己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烦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