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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snail

送给所有爱版的朋友!![广大网友共同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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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31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由 road 发布
[B]这 谁 写 的 ? ? ? [/B]


Writer:星月飞翔
from www.wya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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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31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由 loveandy0091 发布
[B]发现这个"c... [/B]



nono,also have happy essayette.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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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31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古典爱情之现代演绎 (ZT)

阳台与厕所

    有一幅画,绘的是维洛那小镇朱丽叶的家,据说当年罗密欧就是从这里爬上阳台,同朱丽叶相会。

    莎翁之所以设计这一情节是有深刻文学喻意的(想想,为什么不爬地窖爬阳台呢?)。欧洲历来有骑士传统,骑士们的一个重要规矩便是对爱情的歌颂和对女性的崇拜,唐吉柯德同人或风车打斗之前,常有一段告白,说是为了他的梦中情人而战云云,骑士们见到稍有地位的妇女同志,必得单膝下跪,然后亲吻她们的手或衣裙,以显示出妇女高高在上的地位。(20世纪,这股风也刮到中国,不少电影里,常看到男人们跪着向女性求爱),话说到这里,罗密欧之爬阳台就可解释了。阳台是一幢房子中最浪漫的所在,而且危乎高哉,阳台象征着朱丽叶在罗密欧心中的地位,罗密欧每向上爬一步也就是对心中偶像的磕头朝拜,通过阳台去见情人,意味着这场爱情的圣洁与坚贞,倘若罗密欧是爬进地窖见朱丽叶,那么就不浪漫了,无法表达对女性的崇拜,甚至可能被认为是行苟且之事。

    到了20世纪,骑士精神明显衰落,许多人对莎翁的爱情观也有了怀疑。美国作家厄普代克有一部小说《成双成对》,其中有一章节专为解构莎翁的阳台情结。故事很简单,说的是一个有夫之妇,正在家里接待情人,突然丈夫回家,情急之下,情人躲进厕所,从狭小的窗户爬下楼去,避免了灾难。

    这里有三个对比,一面是纯洁的爱情,一面是私通;一面是阳台,一面是厕所(这可是污秽之地);一面是向上爬,一面是向下溜。也许,厄普代克的厕所故事比较真实,但我还是喜欢莎翁的阳台象征,因为,它是美丽的。

    落难公子VS阔小姐

    落难公子遇上了阔小姐,于是乎后花园相见,又是赠金,又是私订终身,山盟海誓。这是古典戏剧的老套路,赚取了一代又一代人的廉价泪水。说到底,是穷酸文人的白日梦,利用自己可怜的智力优势企图一夜之间改变落魄的地位,获取金钱与性的双丰收。最近看了一个剧本,说的也是落难公子与阔小姐的故事,不过剧情有了戏剧性的改造,颇具现代色彩。这里摘录一个片段,以飨读者。

    衣裳不体面的周公子与披金挂玉的王小姐在后花园相见。

    王小姐捧出一个宝盒递与周公子:“这里有些银两,你且拿着,到了京城,要好好考试,至少取个博士学位来见我。”

    周公子:“小姐放心,有了你的赞助,我一定能马到成功。我也有一样东西要送给小姐”。说罢从兜里掏出纸一卷献给小姐。

    小姐接过,是一纸保证书,上云:“今受王小姐之助,赴京赶考,取得功名后,即同王小姐结为秦晋之好,口说无凭,立字为据,周某某月某日。”王小姐阅后,大喜,双臂环住周公子,两人缠绵良久。

    周公子走后,一直在旁偷窥的奶妈急了,对小姐说:“小姐呀,你真是糊涂,现在这些公子可不是梁山伯、张生啦,他们滑着哪,能不能取得学位还不好说,即使有了功名,也难保不是陈世美,把你给甩了。”

    王小姐冷冷一笑:“你真以为我这么傻吗,你看,我这里有一大叠哪”。说完,从兜里甩出一叠纸,全是周公子一般的保证书。王小姐道:“我可不会在一棵树上吊死。”

    周公子离开王小姐后,又去了李小姐的后花园,同样演出了一幕山盟海誓的喜剧,等到上路赶考,包袱李已有了一大堆金子,他好生得意,这下吃喝玩乐都不愁了,当然功名还是要的,至于同哪一位结婚,还要对各位小姐作一番考察,情感,金钱和美色三者不可缺一。

    故事的结尾是:王小姐浪掷了大量银子,却并未得到如意郎君,周公子落了榜,且有诈骗钱财之嫌,被众小姐所唾弃。红楼新故事

    据说,《红楼梦》有了现代版,对原著诸多篡改,宝黛钗的婚恋关系改变尤多,摘录如下:

    话说宝玉丢了通灵宝玉,神智不清,贾母、王夫人一干人着急万分,决定给他娶了媳妇冲喜。众人商议多时,定了薛宝钗,只有一事犯难,现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管用了,还得本人去民政局登记。不要说宝玉病了,即使没病,他也不愿同宝钗一同登记,他恋的是林黛玉。正万筹莫展,王熙凤拍手叫了:“这有何难,宝玉兄弟不是有个朋友,同他长得一模一样,让他代为登记不就成了。”众人一寻思,都说这个主意好,贾母直夸凤辣子机灵。

    结婚证书办来,拜了堂,喝过喜酒,新人进了洞房。当新娘头盖被揭开时,宝玉顿时大惊:“你,你,你是谁?”

    宝钗脸红得跟头盖布一样:“我,我是宝姐姐呀,是你的……”

    宝玉:“不,你别说了,我娶的是林妹妹。”

    宝钗也顾不得新娘应有的矜持和羞涩,脸一冷,丢过结婚证书:“这可是你跟我一起办的结婚证书,你赖不了。”

    宝玉接过证书,大为困惑:“这,这怎么可能,不,我要找林妹妹。”说完冲出门。

    潇湘馆内凄凄惨惨,林黛玉闻知宝玉已结婚,万念俱灰,正在病榻上焚烧诗稿。突然,宝玉穿了一身新倌人衣裳进了来,黛玉不免又要尖酸:“今天不是你的好日子,跑到这儿来干吗?”

    “好妹妹,不要说了,我上当了。”

    “一切都晚了,还说什么!”

    “不,不,现在大家都在讨论婚姻法,结婚理当自由,我同宝钗的婚姻是不合法的……”

    这一晚,两人谈了半夜,忽而哭忽而笑。

    半月之后,宝玉和黛玉去了欧洲某地隐居,过上了温莎公爵式的生活,不过第一桩婚姻事实还没得到澄清,所以宝钗打算向法院起诉,控告宝玉重婚罪。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安娜后悔了

    已做了100年车下鬼魂的安娜卡列尼娜最近有点后悔,其实她当时未必要卧轨自杀,她还有很多路可走。

    丈夫卡列宁是个虚伪、刻板的官员,那么她是可以同他离婚的。离婚在过去是不体面,而且手续繁琐,三姑六婆都会插一脚,尤其是他们这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更要注意影响,可是现在谁还管得着呢

    渥伦斯基,她的情人要甩了她么?啊,啊,这是个多么落后的观点。女人不应成为男人的附属品,应争取主动,她安娜可以自由而开放性地寻求自己的幸福,她可以首先把渥伦斯基这个虚伪的家伙抛弃。

    喔,喔,安娜已怀了渥伦斯基的孩子,这件事可能有些糟糕,然而,如果她足够坚强的话,可以把他生下来,好好地培育他。当然还有其他办法,现在的医学已经很发达了。

    剩下的问题,便是经济,这也不打紧,她可以工作嘛,她受过高等教育,有很优雅的文化修养,她可以写书,如果写一本自传,一定畅销。

    情侣偶像大搜索

    “你会像王子爱奥杰塔公主那样地爱我吗?”动画片(天鹅湖)里,一只小松鼠悄悄问另一只。经典情侣因美丽的爱情故事而留名,他们比较接近理想中的爱情状态,所以也容易成为比照的对像。时过境迁,标准情侣的套路也该有些变化了。

    但丁和贝阿特丽采:意大利,佛罗伦萨,浪漫之都。在这浪漫的地方遇上美丽的她,并怀念一生,这可能是一见钟情的最好结果,也可以成为他乡艳遇的借口。

    范蠡和西施:35岁成功退休的典范:功成名就,财富无忧,和心爱的人遨游天下。一个成功且有责任感的男人和幸福的女人达到了理想境界。

    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实在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爱情本来就有相互折磨的成分在,相互折腾到了极致,这爱情就成了传奇。

    完治和莉香:“能和完治你相遇,是我人生中最幸运的事。我不会说再见,也不会给你什么承诺。但我们能再见的。”明明是没找对人,还说幸运,为什么越是现代的女人越是找不准男人的感觉?

    久木和凛子:城市深处的爱情好冷,冷得让人堕落。用来逃避现实的爱情像罂粟,没想好之前千万别碰。

    杨过和小龙女:男人的通病: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所以女人要学小龙女,要冷,要有气质,要若即若离,给他留下想象空间。

    痞子蔡和轻舞飞扬:轻舞飞扬和《聊斋》中的狐精其实差不多:在最好的时候消失,节约了男人考虑现实问题的脑力财力,也留下一个美好记忆,只不过把吟诗作赋换成了网上聊天。

    梁朝伟和刘嘉玲:事业伙伴,生活伴侣,各有空间,共享朋友,而且对彼此绯闻的抗毒能力超强。这对金童玉女的唯一缺憾就是:他们总也不想结婚。

    罗密欧和朱丽叶:最佳版本《罗密欧与朱丽叶之后现代篇》不可不看。把手枪和青春、爱情和死亡放在一起,够刺激。

    贾宝玉和林黛玉:他俩可做优秀的美男和美女专栏作家,出版绵绵情书,赚取稿费和芳心。

    徐志摩和陆小曼:都是电视惹的祸,把这段不无“秀”味的情缘铺张成赚人眼泪的消费品。

    杰克和露丝:老套,太老套。(博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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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31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宋词的年代 (ZT)

青藤静静攀在漆迹斑驳的旧墙边,空气里漂浮着不知名的清香,一个罗衫淡淡的女子,提一盏小小的荷花灯,循着词人的韵脚婉约地走来。
  那是多雨季,多忧愁的《雨霖铃》,是被落花和笙箫包围的《满庭芳》;是精致不可临摹的《钗头风》,是蘼丽凄婉,让我伤感的——宋王朝。
  
  整个下午,我素手为桨,宣纸为舟,泛波于千年前宋词的烟波浩渺中。
  当江南的细雨霏霏飘洒,秦淮两岸香拥翠绕,是谁轻舞罗扇扑流萤,黯然伤怀于碧水秋云间的舴艋小舟?
  当渭城的轻尘沾上衣襟,塞外的羌笛悠悠吹响,又是谁身披蓑笠狂歌大江东去,挑灯醉看吴钩犹利?
  回眸之间,万千繁华已落尽。
  
  曾经,想做羽扇纶巾间穿行的女子,在西子湖畔独品晓风残月,绿柳如烟中墨笔添香,做那宋朝华美锦缎上韵短而味长的一笔。曾经,想学闲雅清丽的同叔,凄婉优柔的易安,随手从词里斟杯清酒,便能盛满离人的眼泪;书页间点曲轻歌,便能唱尽万古的痴情。  
  只是,这是一个没有宋词的年代。人类文明的进步,数字时代的到来,那个精致玲珑的朝代,早已浓缩成淡淡的身影,在墨香古卷的文字中沉淀下去。
  在那本该丝弦弄音,霓裳轻舞的七夕之夜,没有谁肯对着秋月伤情悲怀。素笺成灰,相思成灾,赤裸裸的爱恨恩仇随意抛出,还有哪家女子“和羞走,却把青梅嗅”?
  
  这是一个欲望充斥灵魂的年代,充足的物质让我们安逸,流行的泛滥,语言的苍白晦暗,让豪放、婉约成为已逝的背景。黯然回首间,钢筋水泥的丛林,市井巷陌的攘攘冠盖,使暗香疏影早已成为苍海桑田,还有谁肯闲情雅致的栏杆拍遍,欲说还休?
  于是我们总在叹息世路难行,叹息良辰美景虚设,却有谁忍把浮名换作浅吟低唱,笑饮不敌疾风的浊酒一杯?太多的事非功过“剪不断,理还乱”,足以让我们彷徨不知所终,哪里还能用文字表达出无以伦比的穿透力,让人思绪万千,让人拍案叫绝。
  庸俗的无数种定义,在这个恹恹的年代,开出纸一样的花朵。
  
  千年的宋词,那种气韵,那种凝重与低沉,需要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承载。在这空虚浮燥的年代,宋词,象是被不停搓揉的花瓣,在落花流水中日渐式微。再优雅也只能裱挂于房室之中,象是帘幕重重后那只飞起不再回转的惊鸿。而不管枉结多少愁肠,那种意在笔先,神余言外的极致,那个造就山水仙气,世外清音的韵律,早已“零落成泥碾作尘”,于雾霭沉沉之中遁无形迹。
  于是我喟叹,不能象清新婉丽的晏几道,可以惆怅忆着心字罗衣的小萍,寻着旧日的谢桥;不能如柔弱无力的秦少游,徘徊在轻烟小楼里数飞红万点纤云弄巧,看自在飞花与无边丝雨;更不可能似姣花照水弱柳扶风的李清照,守着满地黄花,为绿肥红瘦的雨后海棠叹惋流泪。
  
  没有宋词的年代,兰舟催发的浆声,已在千里烟波的楚江里,一蒿独去。
  每当月照轩窗,我唯有在秦悲柳切,伤花惜春的缠绵悱恻里,化身成崖草边的一朵红菡萏,让长长的雨,把整颗心沁得透湿。我唯有怀想、感伤那个风雨飘摇的宋王朝,那个造就文学奇葩的时代。
  感谢,感谢这段距离——
  沉淀了千年的孤独,让我足以远远地、静静地拈花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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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31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爱穿梭在三生三世 (ZT)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在天堂里上帝都会让他许下愿望,并让他在有生之年实现这个心愿。一个男人说:“我要很多很多的钱。”上帝含笑点头然后是个女的她要举世无双的美貌。上帝也答应了...........

  轮到我时我说:“我只渴望一个爱我的男人,和我爱的男人。”上帝想了想说:“你只可以选择一种。”

  我很坦然的说:“我选择我爱的男人。”

  “爱是一种很折磨人的东西呀。”上帝提醒我。他看见我是这样的坚持然后摇着头说:“你诗歌很特别的女孩子。好!我答应你,让你遇到一个你爱的男人。不过你要记住,如果你不能让这个男人娶你为妻,你酒会倍受折磨,还会失去生命。而且你会下地狱,这样你愿意吗?”我坚决的点头!

  几这样,上帝实现了我的愿望。让我再以后的几天里遇到了他。他和我是一个公司的他是我的经理。见面并不多,在新年舞会上我见到了他,他和她的妻子在舞池里旋转。我的心里隐隐做痛。当他突然邀我共舞时。我把手放在他手里的那一瞬间,我知道我的一生就眨眼能够轻而一举就被他带走了。包括生命。而我究竟会不会是他的最爱的人呢?我也从来没有像那样被他吸引。舞曲完了我偷偷把我手腕上的链子放在他的西服口带里。

  这样我成为他的女人就水道渠成了。因为我本来就是为他而生的。可是我却突然意外的听到上帝的叹息。我知道上帝的暗示.............

  如果着只能是个错误。为什么错的这样美丽?而上帝却说:“因为错觉对于你来说,比美丽更真实。”

  我想离开他他那忧郁的眼神,把我在一次挽回。他的妻子很快的知道我的存在。而我所在的公司。他才是真正的老板。我哭了愿赌服输。我用锋利的刀片割开手腕血喷出来了。我被打入了地狱。一个叫孟婆的女人给每个人发了一碗汤。喝了它可以把以前的事忘了。从新投胎。我把它偷偷的给倒了。我不要忘记他我来生还要见到他。

  人才市场里。我又看到了他,并却把建立给他看,带在我手腕上的手链松了。掉在他面前。他下意识的拿起它,用很困惑的眼神看着我。眼神里闪出一线渴望的光芒。我又一次到了他身边。他在暗处观察我,每次和他四母相交。他就很快闪开。让我很失望。一天在和客户谈生意。他喝多了,他说我张的很像一个他以前的女人。那个女人也有和我一样的手链。是因为他的软弱他永远得失去了她.................

  我哭了我问他:“你爱过她吗?”他点着头,眼泪顺着他的眼角流淌。我依靠在他的肩膀。他紧紧搂着我。这时我知道我无论做出什么样的牺牲我都是无悔的。

  他送我回家因为喝的太多没有看见迎面而来的一辆货车。我把他推开了我的手链飞了我再一次进了天堂,因为我救一生命。上帝问说:“你受苦了孩子。你你这次要什么样的愿望呢?”我想了一会说:“我要当一棵树,张在他明天必经的那条路上。都是一样的不能开口说爱。如果我的存在知识增加彼此的痛苦。我情愿永远沉默。”

  于是,他每天必经的路上。多了一棵树,沧桑而凄凉树干上有个洞。那是上帝怜惜的扣去了我心,怪我再一次为爱心痛。可上帝怎么知道。我对他的爱已经渗透到我每一条枝杆。每一条经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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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31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情开局手册 (ZT)

你对一个男孩迷恋已久,非常想主动地采取一些行动,但你又不知道他会有什么反应。也许他会当面嘲笑你;也许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会像躲避埃伯拉病毒一样躲着你。要是有个方法能让他知道你的心思,同时又不会让你看起来像个十足的傻瓜,那该多好。Girl们,这个问题你们算是问对地方了,下面就是开局四妙招。

  给一个爱的眼神

  嘿,管眼睛叫“心灵的窗户”可不是白叫的,你的双眸是发出无声但又强烈信息的最佳武器。当你的眼神在他身上多停留几秒钟,你发出的信息就是:我看见你了,我喜欢你,让我走进你的生活。不过现在的问题是:不是所有的眼神交流都能达到这种效果。你发出的讯号必须恰到好处。试试这一步,那个温柔的,毫不设防的男孩永远不会知道是什么让你打动了他。现在——迅速地看他一眼,注意不要盯着他看(这样似乎有点神经兮兮),慢慢地让你“不经意”地一瞥形成一个从上到下的角度,即从他的眉毛下颧骨最后到下巴。每隔几秒钟看一下他的眼睛(甚至可以给一个俏皮的微笑)。接着,继续“扫描”他的脸(这个需要做得快些,只用大概七到八秒)。他会意识到你在观察他,但又不会觉得被人死盯着不放。

  奏效原理:由于你一句话也不用说,这个技巧再理想不过了,即使是最害羞的女孩也可以一试。如果他返回的信息是,对你不那么感兴趣(把视线从你身上移开),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你从来没真正地说过喜欢他,不是吗?

  用“碰一下就跑”的技巧

  没有什么能像一点点肌肤相触能让他知道你在乎他。不过在行动之前,要知道这种接触是很有技巧的。要是用力过猛,你可能会把他吓跑。你要做的是一个快速的非言语的暗示,表明你希望和他走得更近。例如,看排球比赛找座位时从他身边擦过,他没有办法知道你撞上他是不小心还是其他什么,但是这会让他注意到你,并且琢磨一下。或者,运动会以后,碰一下他的胳膊肘,说“跑的不错”,然后就走开。下次看见他的时候,碰一下他的物品,比如,拿起他的BP机问问带不带其他功能。每一次接触都要迅速,不要超过一分钟。这样他不会觉得讨厌,但会开始注意并考虑你。循序渐进地,你已经进入到他的私人空间了。

  奏效原理:你不必完全展露你的爱慕之心,只需要让他感到好奇,在几次近距离的接触之后,即使是再愚钝的男孩也会注意到你。

  说一些恰到好处的悄悄话

  想让谈话更亲密吗?其实做法很简单:只要说话的时候比平时稍微轻柔些。这时你的男孩不得不凑近些听你到底说了些什么。(多好的机会,他会闻到你身上那股性感的香水味。)还有一个很酷的技巧是问问题时带上他的名字。不要问“你看过新的哈里·波特电影吗?”试着问“阿杰,你看过新的哈里·波特电影吗?”加上他的名字立马让你们的谈话变得亲密了许多。和他谈话时,留一些小小的暗示,表示你在留意他的个人生活。打个比方,如果你发现他有一只金毛猎犬,你可以说“嘿——上个星期六我好像看见你带了一只狗。是什么品种?”

  奏效原理:一旦他回答了那些问题,他会开始琢磨为什么恰恰是你对他了解的那么多(这点他以前可没有多加注意)。如果你的男孩反应平淡,就要求你慢慢积累对一些简单事情的兴趣——然后继续攻关啦。

  建一张神秘的网

  用E-mail联系时,可能开始的时候一是本正经,但可以很快地发展成打情骂悄。你可以问些关心“他”的问题,像“你觉得这次考试你考的怎么样?”这样你就能把对话持续下去。要是你的网络情人上钩了——太好了,给一个挑逗性的回复“我要去参加一个party,但不想一个人前往,你能陪我吗?”不要把话写得像妥斯托耶夫斯基的小说一样长,玩得酷一点(不管你是多么想穿过屏幕见到他),始终保持他的好奇心,让他想要从你这里知道的更多。

  奏效原理:你的心上人看不到你,所以完全不必担心你的脸红的像只苹果。你也不用当时就绞尽脑汁,想出些机智诙谐的话,因为你有的是时间。写一封回信。如果他并不配合(笨蛋,扫兴!),迅速地打一句“拜拜”,然后抽身而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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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31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30年红烧肉30年情与爱 (ZT)

他们刚认识的时候,两人一起到饭店吃饭,他豪气地说:“吃什么?点吧!”那是70年代初,到饭店是特别有优越感的事,她不好意思有些扭捏地把菜谱推过去:“我随你的口味。”她是江南女子,比较喜欢清淡的菜,而他却偏偏点了一盘红烧肉。
    成家后,尽管家里收入不高,但餐桌上总少不了一碗红烧肉。转眼30年过去了,孩子都大了,红烧肉依然常年不断。近来他血压高,医生建议他少吃油腻的食物。为了他的健康,红烧肉被她从餐桌上撤了下来,取而代之的是一些清淡的菜。一次,他看她吃得津津有味,脑子里忽然闪出一个念头:妻子是南方人呀,陪我吃了这么多年的红烧肉……她仿佛看出了他的心事,“吃了这么多年,已经习惯了!”她淡淡一笑,他的胸口好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隐隐作痛。从那以后,他上街买菜,总买一些清淡的菜。

    结婚纪念日那天,他又吃上了她做的红烧肉,她说:“以后每年都会做一次红烧肉的。”

    于是他盼望那一天的到来,在盼望中,那些年轻的岁月扑面而来。 (荆楚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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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31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毛毛虫一样的女子怎样流泪 (ZT)

故乡就是一口锅,过年回去,和几个死党在一起,在锅下加点柴火,等到热气上升,把某某的搞笑丑事,少年情事丢进去煮,加一点调料,放几勺酒,不一会儿揭开盖子,芳香四溢,那是足以让我们回味一生的味道。

  仍要去走走那些老街,看看那些想念的小铺。偶然经过一家别致的音像店,这家店的名字叫“日落深处”,突然觉得有些东西不大对了。身后突然有人轻声叫了一声:“毛毛虫,是你吗?” 回头一看,果然是螃蟹!一些旧事被这一唤,滚滚而来。

  螃蟹是我的初中同学。当时教室里的过道很窄,而当年的螃蟹就有了一幅高高大大的身板。每次走过道,只好斜着身子,因此得名“螃蟹”。酷酷的螃蟹,不太爱说话,但只要开口,就一定应者如云,他是班上公认的老大。

  老大总是喜欢美女。而班上正好有一位,我们叫她水晶娃,一颦一笑都让螃蟹魂不守舍。她漂亮的发卡和服饰,配上她绝好的长像,被全校同学公认为“四班一景”。

  螃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消瘦,冥思苦想怎么样让水晶娃成为自己的女朋友。在螃蟹所有课本的每个空隙里,都画着水晶娃的正面、侧面、双眸、还有修长的颈。他画画的样子很专注,侧面像极了里奥纳多,而我恰恰坐在他的侧面。

  那天晚自习放学,雄雄和波波,挡住了我的去路,他们都是螃蟹的铁哥们。雄雄说:“螃蟹找你有点事。”螃蟹很少笑,那天他第一次对我笑,他支吾了半天,我才听清楚他想让我帮他写一封情书给水晶娃。

  回家,头很晕。在抽屉里翻来翻去,一张小小的卡片从书中掉出来:深蓝色的底子,几颗笔挺的树,树影拉得好长好长,树影里站着一个穿米黄套装,梳小辫的可爱姑娘,脸上泛着红晕,用力往远处张望,双手在身后,托着一封信,信上有几个字,上面写着“我在日落深处等你”。这几个字是不能多看,怕再多看一眼就要成泪。

  胡乱地抄了几首情诗,然后在信的末尾重重配上那一句话“我在日落深处等你”,差点划破信纸。

  第二天给螃蟹,螃蟹大夸我的文字了得,当他把信又好好地抄了一片,在留名时,却又慎之又慎,紧张地不敢落名。看他这样子,我轻声说:“我帮你传信吧!”当天的阳光照得我一脸坦诚。螃蟹笑着说:“那就拜托了。”

  信发出去了,没有回音,等了又等,还是没有回音。这时校园却开始疯传水晶娃和高二的“帅哥冯”谈恋爱的新闻。校园里两人确实出双入对,有天还很亲密的从螃蟹、雄雄的中间走过去,雄雄气得想冲上去揍人,被螃蟹一把抓住。但螃蟹头上暴突的青筋还是把周围人吓了一跳。

  不过转瞬就到了毕业,大家都以为那不过是年少时飞逝的风花雪月。可我看到螃蟹的音像店名叫“日落深处”时,我不再这么认为了。

  我问他:“生意还好吗?” 他苦笑了一下,皱起眉头,如他当年摊开试卷时的表情。他又说:“毛毛虫,你很能写文章,一定会有出息的。”

  我坐不下去了,我要离开,他扬手帮我叫了一辆出租车。一上车,我的泪就再也控制不住了,心中的痛开始周身蔓延。

  我这只毛毛虫会不会变成美丽的蝴蝶,还不得而知。可我知道当年毛毛虫把信交给水晶娃的时候,说的是“帅哥冯”的名字,不舍得说出“螃蟹”的名字,因为那句写得很重很重的“我在日落深处等你”是我要讲给螃蟹听的。

  谁也不知道,我就是那只蛰伏在树叶丛中等爱的毛毛虫,等着那只我爱的螃蟹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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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31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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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31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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