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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sn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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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4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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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4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挪威甘菊[蒹葭苍苍](ZT)

遇见苏离是在2003年的夏天,那时我以一种无所事事的姿态混在苏州的一个小镇上。住在一所古老的房子里,房子下面是一条河,河里的水在夜晚看起来特别的美。遇见苏离那个黄昏夕阳特别的亮,一个女子趴在我客厅的阳台上,穿一条白色的裙子,赤着脚,左脚踝上系一条红色的丝线,头发微微卷曲着,长长的披泻下来,遮住了整张脸。旁边有一盆我不知道名字的植物。我轻轻地敲门,她转过身来,微微的笑,我是苏离。

    她是下午刚搬来的,住隔壁朝西的一个小房间。苏离是一个美女,一点也不张扬的那种。说话的声音细细的,有点沙哑。笑起来却清脆响亮,肆无忌惮。苏离笑了过后,常常眨着眼睛说,我是只疯狂的兔子。她从来不锁门,在家的时候门总是虚掩着,里面飘荡着藤田惠美纯净的歌声。后来她告诉我那张专集叫做《挪威甘菊》。房间门上贴了张藤田惠美的海报,海报上的女子在阳光里微微闭着眼睛,庸懒而温柔,整副画面充满了阳光甘美的气息,像无声电影的一个镜头。下面还有一行日文字,苏离告诉我,那几个字译着中文是:挪威甘菊。就是她在客厅阳台上养的那盆植物。宽宽的叶子,很薄,看起来很有精神。苏离说,挪威甘菊是和真性情的女子一样坚韧的植物。

    她做什么工作的我不清楚,只知道她毕业于一个美术学院。在一起聊天时,曾经问起她家在哪里。她歪着脑袋,故意调皮地说,亲爱的,如果你着一个男人,把他放在心里,家就在心里。她作息很混乱,在我看来完全是随心所欲。还隔三差五的消失几天。出门时斜斜地挎一个色彩很夸张的包包,里面好像装着无数秘密。我的日子平淡无聊,她没有上锁的门对我渐渐变成了一种诱惑。

    在一个下午我偷偷潜入她的房间,完全是窥探别人隐私的那种小心翼翼。推开门,我吃了一惊。房间是蓝色的。天花板被漆成了海底蓝,墙壁上满是蓝色的海底世界,全是自己画的,形状奇怪的鱼和水草,还有闪闪发亮的贝壳。房间布置得很简洁,只有一张床和一个衣橱,一台超薄手提。全是蓝色的,深深浅浅。阳光从巨大的落地玻璃窗里洒进来,一屋子明亮的蓝色阳光。床上方的墙上,有一副相片,是一双眼睛,海报的色调,在蓝色的阳光里散发出冰凉的气息,眼睛里像蒙了一层灰,是望不穿的暧昧。凭直觉,苏离会迷恋那样的眼神,却不会被那双眼睛的主人迷惑。

    几天后苏离回来了,《挪威甘菊》又整日在她房间里飘荡,我想象着那有着透明阳光的音乐和蓝色的阳光糅合在一起,是怎样的一种柔情似水的美丽。几天后,她又消失了,我又潜进她的屋子里。墙上那双男人的眼睛变了,变成了另外一双男人的眼睛,依然是望不穿的暧昧。阳台上那盆被她称作挪威甘菊的植物,依然在每天缓慢的生长。

    以后苏离每一次消失了又回来时,墙上的眼睛都会变换一次。又是一个黄昏,又是一双陌生的眼睛。那一双又一双的眼睛,像一场又一场的过往,刚刚被点燃,还来不及燃烧,就已经熄灭。我站在满屋子的阳光里,想象着在那一双双眼睛背后,隐匿着怎样的一份情感,连苏离什么时候站在我背后我也没有察觉。

    来听歌吧,亲爱的。她拍拍我的肩膀。我们背靠背坐在地板上,抽着她朋友从北京寄过来的中南海,任音乐在房间里肆意流淌。听她细细诉说她和她爱的男人,房间渐渐暗下来,变成一个无边的空旷的海洋,苏离的声音仿佛从很远的山那边传过来,那个故事,也一点一点,慢慢聚拢到我的眼前,仿佛,那是我自己的。

    十四岁那年,我爱上了一个男人。只为他一句话。那年,爸妈刚离婚。我们居住的城市不大,我常常在黄昏里从东门爸爸的家走到西门妈妈的家。很多很多的黄昏,很久很久的路,我一个人。后来有一天,那个男人出现了。他对我说,苏离,我不会再让你在黄昏里一个人走路。那一刻,我陷了进去。你不知道那种感觉,像一个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他收留了我。但他告诉我那不是爱,只是怜悯。可那一点怜悯也是那个时候我能抓在手里的唯一的东西。他从来不爱我,也从来不骗我。我希望他能够骗我那怕一次也好,可是一次也没有。他喜欢和我做爱,我不喜欢做爱,但我喜欢以那样的方式接近他,在高潮过后,紧紧贴在一起,贴得那样近,连一丝空气也没有。还有,他的眼神很美,特别迷人。

    苏离说话的时候语气很平和,细细的沙哑着,没有恨没有埋怨也没有伤感。这个和挪威甘菊一样坚韧的女子懂得顺其自然是爱的最好道理。

    我爱他,一直都爱。他不爱我,也不爱别的任何女人,我们中间没有隔着任何人。也许有的人天生就不具备爱的能力。我们在一起五年,然后我离开。到外地上学,然后一直不停地走。从一个城市上空到另一个城市上空。寻找一双又一双和他相似的眼神,不是为了逃避和遗忘,是为了记得更清晰。如果哪天他对我说,苏离,我想你了,你回来吧。我就回去。说完这句话,她把烟头轻轻摁灭在陶瓷的烟灰缸里。那个烟灰缸是她在工艺课上自己做的,本来刻上了那个男人的名字,但是想想,也许爱情还不及烟灰缸活得长久,说来就来了,说没就没了,如此无常。就把名字又抹掉了.
   
    她还在房间里挂了一幅大大的中国地图。她说每到一个地方她就买一幅,想离开了就闭上眼睛扔一只飞镖,砸中哪里,就去哪里。回去那天,她就把地图带回去,给他看她到过的地方,在那些小点上,曾留下了她对他怎样的想念。

    她说她遇到过很多的男人,有着同样的令她迷恋的眼神,但是对他们,只有浅浅的爱慕和欣赏,再没有那种深深的心动。萍水相逢过后,是滴水无痕。她说,亲爱的,你相信吗,爱一个人,只是自己一个人的事,这是一场一个人的盛宴,能够一直爱着,就心满意足了。说这些话时她用很低很庸懒的语调,我轻轻触到她的手指,手指冰凉,不知道思念来袭时,又该如何抵御呢。

    末了,她笑着问我,是不是很不值得呢。我没有说话,她又笑着说,只要是自己心甘情愿的,就是值得的。

    一个下雨的午后,苏离来敲我的门,她靠在门上,轻轻地说,他打电话给我了。他说他想我回去。我问她,你开心吗,苏离。开心。她浅浅的笑。然后转身走到阳台上,对着她的那盆挪威甘菊发了一下午的呆。

    之后的一段时间她没有再跑出去。每天都穿着她自己绣的十字绣独兜和一条怀旧色的牛仔短裤,在屋子里晃来晃去。独兜和短裤用我的话来说叫做短得不能再短。她还是赤着脚,在冰凉的木地板上悄无声息地走,脚踝上那条细细的红色的丝线依旧闪耀着温暖的色泽。每天黄昏我们都坐在她屋子里一遍又一遍的听《挪威甘菊》,一支接一支地抽中南海,背靠着背,跟着藤田惠美低声哼唱或者沉默不语。或者,听她讲述她和她的男人。

    她说亲爱的你知道吗,有一次我跟一个男人回家,他把我拥在怀里,亲吻我的时候,把我的头发拨到一边,仔细又温柔。那个混蛋和我做爱的时候,总是粗暴地把我的头发揉得乱七八糟,胡乱纠结在一起,有无数个理不清的结。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我望见了床头上一个女子的照片,是一个长发飞扬的女子。身边的男人是她的男人。只是用习惯性的动作来爱抚另一个无家可归的女子。在那一刻,在一个男人温柔的手指下,我变得无比想念。真的好想他能唤我回去,让我乖乖做他的女人,可他始终不爱我,我始终不是他的女人。有时我相信,这世界上一定有一个男人很爱我,很爱很爱,把我当作生命的全部,而我,也能够全心全意去爱他。

    她说亲爱的,我等他那句话等了好久,我一直不停地走,一直不停的等。原以为我会激动得一塌糊涂,没想到。它真正来临时,我却感到一种心的安宁。仿佛劫后余生。又好象是对自己这么多年的一个交代。为什么呢,亲爱的。靠在我背上的女子,用八年的心和脚步去爱着一个男人,期望得到的,不过是一句怜悯多于疼爱的话语背后的慰藉和温暖。这样的慰藉和温暖,足以支撑她继续走下去,继续一个人背负对另一个人的爱,或者,寻找自己有时会相信的幸福。等得久了,已经成了习惯。不再需要结果。终于等到这一刻,只需要眼泪缤纷。或者这一切的坚持,看似爱情,实则与爱情无关。

    但是我什么也没有说,这个如挪威甘菊一样坚韧而美丽的女子,比我更明了自己的内心。

    一天从外面回来,苏离又消失不见了。没有和我告别。我的门上贴着藤田惠美的海报。她用蓝色的颜料笔在阳光里写着几个字:送给亲爱的。再见。苏离。

    苏离的房间,被白色的油漆粉刷一新,掩盖了所有她曾经来过的痕迹。只剩下墙上的地图,被飞镖狠狠砸中的地方,是一片蓝色的海域。阳光从落地窗里洒进来,明亮而耀眼,灰尘在轻轻飞舞,仿佛很久以前,这里曾住过一个叫苏离的女人和一盆被她称作挪威甘菊的植物。她们一样的坚韧,一样的真性情。

    我坐在我们曾经背靠背的地板上,点燃了一支中南海,愿上苍保佑所有真性情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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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4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某年某月某天的擦肩而过[有病呻吟](ZT)

1
                 
  我问小单,在她的世界里有什么。
                 
  她说,单单只有我们。
                 
  我们是纯粹孤单的两个个体,走在城市的天空下。基本上,她活在现实中,我藏匿在网络里。我始终坚信我们从前一定相遇过五百回,总算换来了今生的一次相遇。就站在街道的两端。
                 
  我和小单说,我们一定是感觉熟悉的人。某年某月的某一天绝对的擦身而过,只是差了一个转身的距离而已。她摇摇我的脑袋,豫东,不要做梦了。我们要为现实去拼搏一次。
                 
  今年夏天,我在间客流量很大的餐店打杂。我是早班,清晨走在淡泊宁静的中,而后迅速进入喧哗的菜市场,在歇斯底里地呼喝声里寻找番茄,南瓜,牛肉的踪影。小单负责清点与收银工作。我们会有很长一段时间在宽大的厨房交流。她有和我说起她的理想,就是找个有钱的老实的胖男人嫁掉。因为她死在过两棵树上。
                 
  “树?”我很诧异地问她。
                 
  “是树。爱情的大树。我吊在两棵爱情的大树上,被人遗落。”小单说话的时候眉宇间皱纹很深,是属于她的孤单感。
                 
  有时候我可以兴致盎然的敲打南瓜,有时也会偷偷在大锅里煮早点而后与小单分吃,喝廉价的牛奶。小单的一天都是在兼职里渡过的,上完早班后就会去附近的网吧打杂。而我,无事可干。仿佛失去的生存的意义,早班结束后习惯和小单去网吧,我在里面呆一会儿,抽烟,看flash.十点钟离开。
                 
  入夏以来的城市繁华了许多。学生们大多开始悠长假期。所以常会在路上看见群群落落的花花少男女游乐。为了几元钱的甜筒争吵,为了一场电影哭泣。每次遇见那些画面,我都会微笑。送给他们我的微笑。虽然大多时候我会被当成有病的,可却依然。
                 
  老R和我说,他狂热崇拜巴西队,所以要在夏天来临时将名字改叫老R.并剪了罗纳尔多的阿福头。然后我们去收集海报,世界杯的热情刚刚落幕,街上囤积了大量的球星海报。我们就像是疯狂的孩子,永不疲倦的买走,而后老R去穿了一个耳洞。
                 
  “痛吗?”我很关切地问。老R将海报抱在怀里,“原来失去她的世界是那么孤单,我一直在逃避孤单。”
                 
  后来他又去纹身,我陪伴在老R身边。老R细腻的皮肤展现在灯光下,他咬咬牙,和店员说,“纹一个名字,在后背左上方。纹上。彦。”
                 
  眼泪在他眼中飘忽着流淌了很远,“我从来没有想过会有那么一天,彦怎么可以离开我的身边。”老R断断续续的抽泣。忧伤也遍布在了我身边。
                 
  离开老R后,我发现我已无处可逃了。偌大的城市居然没有令我能够安稳的地方。陆炜忽然打来了电话。就像是灵魂失散很久的人,在一个朋友的关怀里重新燃烧。我坐在大马路上,任车辆川流不息。我询问,陆炜。在澳大利亚过得好吗?他说,很美好那,豫东。这里有美丽的空气,美丽的花园,美丽的女子,和愈来愈美丽的我喔。我说,有短暂流泪的冲动。三个月过去了,很想念你。陆炜慢慢去哭,豫东,你知道吗。我多么孤单,几乎没有人和我说话,只是不停息的抽烟,念书。看着自己堕落发胖。我想回去了,回到从前快乐的时光,我们可以一起为了几元钱的甜筒争吵,为了寻找女孩看电影而面目通红。我渐渐承受不来外面的压迫了。
                 
  天空慢慢昏暗了,而后出现了星空。我站在孤寂的山顶欣赏远方的风景,和陆炜有一句没一句的言语。我羡慕星空的耀眼,伸手去触摸,忽然才明白陆炜和我已是遥远而不可及的了。
                 
  我在网络里敲击文字,和别人说我在喜欢一个人,却不知道喜欢的是谁。我在等待一个人,那个人却从来没有出现。我的每天总是不停去寻觅,我会盛开一朵花朵,只为了喜欢的人盛开,可是心中的花现在还是枯萎的。无论现实如何变换,我总是在流浪爱情。偶尔两三个人在网络的另外一端为我感动,第二天又大骂我在有病呻吟。
                 
  黑暗过去清晨来临,今天的城市下了一场大雨。我穿着宝蓝色的雨衣,走在脏乱的菜市场。心中又冒出了离开这里的冲动,每一次当发现现实已令我厌倦的时候,我总是会辞去工作,休息一段时间。可是这样反复半年后,我才知道。原来什么都不曾拥有过。小单和我说,“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找到喜欢的人,再按照自己的方式生存下去。所以。要尝试去飞。”
                 
  “飞?”我困惑了。
                 
  “在这个城市里飞,阻力越大越要飞翔,穿透云雾的缭绕,坚持朝着一个方向飞到尽头。而后在疲劳里死去。”
                 
  朦胧里,我还是不能明白小单说的感情。不过我已去接受,再多的不快乐都藏入心痛中。雨还是没有停止,强烈的落在我湿透的长发上,左手和右手被盛蔬菜的塑料袋占据了,我走在回程的路上,有些伤感。
                 
  “你的眉头很紧哦?”小单帮我擦拭雨水的时候说。
                 
  “会吗?”我潜意识的疑惑,皱皱眉,而后松懈开。
                 
  放班以后我又去了小单的网吧。我们还是保持客人和店员的关系。我坐在许多人群里,愈发显得渺小。我很注意去观察那些人的表情,有时兴奋,有时落魄。大多都会叼着一支烟,盯着屏幕里跳动的文字和头像发呆,再打出一段海誓山盟。
                 
  她叫雨夏。也藏在网络里。偶然会观看我的文字,然后和我说,豫东。你真棒。我们会不停息的去聊天,为了一些琐碎的事情。比如她告诉我,在现实里她是备受痛苦的。喜欢的人失去了,失去的人不可以再次喜欢。雨夏问我,你会喜欢我吗?我说,我真的真的不知道。
                 
  我知道雨夏生活在我生活的城市里,在最东的地方,那里有混乱的交通和人群,遍布垃圾。不过她居住在很高的楼层中,早晨会被太阳叫醒,然后出门跑步。她说每个清晨都是生命复苏的时候,万物的欢畅她都可以感受得到。她有耍太极拳的嗜好,会拜七十岁的老人为师,在缓慢的动作里感受生命的流动。八点钟,准时进入单位上班。
                 
  雨夏在一间类似四合院的编辑部当打字文员。大多时候存在网络中,观看那些零碎的文字,敲打键盘。她说,这就是没念多少书的悲哀。不能选择更美好的生存方式。所以,她同样会找一个有钱的男人嫁掉。我说,其实,最深深深的爱情还是隐藏在心中吧。就算被钞票包围,你仍然是每天都在期待爱情的。她说,没错。可那不是我所能抉择的。
                 
  这个时候小单站在我身边,双手插腰,顽皮地冲我发笑。“小小年纪又在发牢骚了吗?你应该回去了。”十点钟,我离开网吧。阳光忽然很刺眼,身体的温度突然沸腾。原来,已是盛夏了。

    2
                 
  处于城市里的人群,无论何时都是孤单的?我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没有表情的哭泣。世界总是瞬息万变,雨夏和我说根本没有地久天长的事。就像互联网身后的我们,为了各自忧愁的事情去忧愁,而,离弃了陌生的对方。
                 
  父亲从上海打来电话,“总不能持续这样生活下去,来这念书吧?”我们聊了一会儿,就断线了。拉开窗帘,外头登然光芒万丈,我渐渐被吞没了,离开这个巨大的欲望里。我是要好好生活了吗?轻轻地问自己。
                 
  有的时候会冲动,写这个城市的日记。在日记里记录福州当天的天气,人群,表情。到后来才发现,除了天气外,陌生的人群和陌生的表情是我无法用词汇琢磨的。决定干脆写我们。我们?是我和谁,另外另外的女子,还是另外另外的朋友。在福州,除了老R,小单,雨夏外,已没有我们了。
                 
  晚上我徘徊在热闹的街角,接近十一点,还是灯火通明,我听见角落传来吉他声,走过去。有一个长卷发的外国男子坐在地上,他唱了很久,都是同样一首英文歌曲。歌词也只有一句话,爱我,永远爱我。我用很不流利的英语问他,“感觉忧伤吗?”他笑了,曲调乍止,换成轻快的乐章,有乡村田野浪漫的气息,可是歌词依然是,爱我,永远爱我。那些跳动的音符穿越进我的心灵,何必悲伤呢?我用笑来承受悲伤。
                 
  小单和我站在酒吧外。她说,“豫东,我都快把胆吐出来了。”整个身体赖在我身上,将我抱住。酒吧里走出两个客人,拉走小单。其中一个发胖的中年男人发嗲地说,“喂,再去喝喔。”他们就像两只凶狠的狼,永不疲倦的贪婪。我按住那个胖子,在他肚子上捅了两拳,另外一个逃走了。
                 
  “你是不是疯了。”小单在车里喃喃抱怨我。“那两个客户是我好不容易才拉到的。他们明天去公司一投诉,我就得走人。”
                 
  “喂。干嘛不说话。你要怎么赔偿我。”小单说,“失去了工作,我靠什么养活。我不像你,实在不行,可以跪在父亲面前了事。我是单独存在的,没有任何依赖。”
                 
  我说,因为,那个时候的我,有疼你的责任。
                 
  她扑在我怀里,“四处都在天旋地转,很混乱,我快要不省人事了吧?在我醉倒的刹那,发现有你,我已不再孤单。”
                 
  我守候在小单身旁直到第二天清晨。
                 
  “一个晚上都没有睡喔?”她很焦虑地问我。
                 
  “今天休息吧?我也不去上班了。”小单微笑着说。
                 
  “可以吗?”
                 
  “有你在呀。你要有疼我的责任。”
                 
  我笑了。
                 
  很久没有游乐在游乐场中,星期三,风淡云轻。这里是脱离城市的地方吧,每个人不必为了繁重的工作而把眉头锁紧,仿佛快乐可以无限。小单坐在旋转木马上,一圈圈的缭绕,像童话里的公主,飘起长发,等待南瓜马车的故事蔓延。我们又去了很多地方,回想起童年,回想起纯真。最后买了五圈摩天轮的票,从低处飞翔到高处而后又落下。明天会怎样?我转换一下右手无名指的戒指,茫然所错。
                 
  雨夏又在抱怨南方的天气和越加繁忙的工作。她开始寻求逃避了,临睡前看一会儿安徒生童话,第二天上午用小白兔牙膏。她说喜欢童话里的美好,善良与丑陋是那么分明。
                 
  我说我在很早很早的时候就恋过一个女孩。那年和她一起过完四岁。我很想和她在一起耗尽余生,什么都不发生,就是两个人坐在大树下,听风的声音,看待年复一年的变换。很快,随着父亲工作的迁移,我和她也失去联络了。
                 
  雨夏在网络那头打出笑的符号。她说等待我的文字就像在等待一只蜗牛爬过来,会令人精神崩溃。我说,那就做两只同样慢节奏的蜗牛,张扬着触角去嘲笑人群。
                 
  她说,天哪。豫东。我快要不可思议的担心你这种生活状态了。你是如何存在于这个社会里的。我说,也许过一阵子就要离开了。一个男人不可能永远这么无所作为,我要去念书,去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去过不再漂泊的生活。她叹息,又有一人要离开我了。
                 
  第一次体验互联网所带给人的无奈,原先以为在网络中的男女不过为了一夜风花雪月或者爱情的轰轰烈烈而延续。但是愈久之后,我面临必须离开互联网却又加倍的不舍。远去那些同样伤感的人群,为了逃避走到一起,互相安抚已被城市毒伤的灵魂,不分昼夜,不分心情的好坏。
                 
  小单又去找了一份精品店铺的晚班兼职,变本加厉的被生活摧残。我们聊天的次数逐渐变少,她只是习惯趴在我身上睡一会儿。九点钟的放班,在网吧静静地过完一个小时。我从不去询问她到底有没有爱过我,现在的爱情就像气泡,一触摸可以破碎。
                 
  老R邀我去看电影,我揪住他的耳朵,“你这傻丫,有时间还不如卖醉酒吧来得畅快。”他想想也对,“干脆,去游泳吧?”我愣在那里。
                 
  老R赤裸的后背上会泛出‘彦’的字体,是用仿宋文体纹上的,隐约的伤。我们站在半人高的浅水池里,从一群人走到另一群人身边,最后老R猛地跳跃起,又迅速被水的阻力所按下,进入深水区。他像一只鳄鱼,注定悲伤和不悲伤都要全力哭泣。
                 
  我们进行比赛,在深水区里。从一头游向另一头,选择蛙泳的姿势,短暂仰起头呼吸,又沉溺入水里。漂白粉将我头发伤得粗糙坚硬,会在呼吸的时候看老R,他的双手在水里无节奏的挥舞,速度很缓慢。我在终点,他留在水中央。
                 
  突然之间老R就这么沉落下去了,停止了一切,浮在水里,无力的手,冒出的头发。我拼了命地游过去,抓起他,老R,“你不想要命了吗?”他抬起头,“我的爱情彻底死去。”他后背的‘彦’字又在刺痛。
                 
  只是要爱的人爱我,确实很困难。我打完这段话,告诉雨夏,我要睡了。她和我告别,晚安,豫东。明天我们相见。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去寻找一个感觉熟悉的人。熟悉的你。
                 
  3
                 
  我去见了雨夏。确切的说我坐在小酒馆里的第五个小时后。我从来不知等待一个人可以用这么长时间,也从来不知道我会用这么长时间去等待。仿佛时间在我二十三的生命里失去了意义,每天我都只是碌碌无为的这样生活。雨夏还是出现了,那天她穿了套黑色的吊带裙,她在我身前站了会儿,便坐下了。
                 
  大半天我们一言不语的沉默着。我仔细观察面前的这个女子。她的脸中流露出脱离尘世的味道。这种味道在她的举止之间,即使她已老练成熟,即使她已溶入风尘,也无法褪去。她掏出个发卡将长发固定,挽到左肩前。她冲餐牌上的水果布丁伸出舌头。她若无旁人般的自顾自的玩短讯息,而后哈哈大笑。她的年龄在二十二岁左右,她是我在网络上无话不谈的网友,她是雨夏。许久后,雨夏才将目光停留在我的面容上,认真地说,“豫东。你和我想象的一样。”
                 
  “在你想象里我是什么样的?”
                 
  “像只蜗牛那样,从来无法适应别人的速度。”
                 
  “因为我力不从心。”
                 
  “你要去哪里?”
                 
  “我就在你这里啊。”我吃了一惊。
                 
  “请不要悲伤,好吗?”
                 
  我更是大惑不解。
                 
  她啜口茶,娓娓道来,“你的眼中有一种莫名的悲伤,这种悲伤我也不大了解是什么。像是在逃避,逃避开城市里的人群。又充满了希望,想从别人的眼中找寻到希望。但你过得很彷徨。刚才的你一直在瞧着我。看我的眼中会不会有你寻找的东西。请别在意,因为我也在偷偷看你。”雨夏说完后笑了一下。
                 
  “你厌倦了生活吗?”
                 
  “当然不会。”她真诚地说,“生活的每天都是美好的。虽然现在的工作索然无味,但我依然相信坚持不懈的努力会有出人头地的那一天。谁都是这样开始的,不是吗?”
                 
  我们吃了餐简单的晚饭,席间我们不断探讨社会的问题。这和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在虚拟世界里的网友们到了现实生活,应该是更轻松和幽默地。比方说说自己最近看的电影听的歌曲,还有曾经心痛的恋人。最后目光直勾勾看着对方,问一句你也会这么伤害我吗?在网络里爆发的火花是瞬间和绚丽的。我知道城市里的许多人都有一次刻骨铭心的网恋。可是,在雨夏的唇间,却给了我很现实的东西。社会的残酷,弱肉强食,人际处事关系等等。“在我离开虚拟的网络后,我就要活得纯粹现实。”雨夏是这么说道的。
                 
  那么,现实和虚拟里的雨夏,我会更需要哪一个?
                 
  回到家里,我没有开灯,径自走向床铺。在黑暗里我绕过椅子,按起留言电话,移开床上的吉他,而后无力地躺下。我毫不费力的躲开那些可能会弄痛我的东西,这里的一切对我太过熟悉了。熟悉到就算闭上眼,都可以在自己的屋内行动自如。像是长久来令我习惯的生活方式吗?当所有的磕磕碰碰都不再发生的时候,我弄不懂什么是疼痛,畏惧疼痛,所以拒绝改变现状。
                 
  但是这个年龄的我们,一切都还不由自主。发生和结束都在忽尔之间。我从不知道这是我此生倒数第二次见老R.不然我不会若无其事,不会再狠着脸让他付我的饭钱,而坚持不多喝一罐啤酒。老R和我说,“豫东,你的体育成绩一向是不及格的吧?”我说是的。他问我为什么呢?我说,我老是觉得自己跑步的姿势笨拙,所以没有用尽全力。
                 
  “哦。”他叹了一口气,“我常常看你的眼睛,每一次都发现你的漠然。我想若是不太熟悉的人很难和你相处吧。”
                 
  我笑着勾搭在他肩膀上,“所以,我无法失去你。”
                 
  “豫东。我们奔跑吧?”老R突然提议,他径自走到巷口,俯身单脚跪地。“喂。过来呀。从巷口跑出去,沿着城市去跑,路过繁华和孤寂,直到精疲力竭为止好吗?”
                 
  我应允。
                 
  “预备。”老R弓着要,双眼锐利地望着前面的街道,“出了巷口往左弯,你跟着我跑知道吗?”
                 
  我说你怎么确定你肯定跑得比我要快?
                 
  他淡淡地说,“因为,我要带你进入一个森林,属于我们的森林。”
                 
  “开始啦。”我们都冲出了起点。老R真是一个天生的运动员,那天他穿了黑色的衬衫,深色宽牛仔,跑在我前面,还是能隐现出有力的轮廓。脚步渐渐放慢了,靠近我身边,“豫东,我很想沿城市奔跑一次,很多时候都是从车里透过玻璃看世界,那些画面一闪而过,不会记得。”
                 
  他喘了一口气,“这个城市是我所迷恋和极度热爱的。我觉得它就像是一座巨大的森林,每个人都是在林中歇息的生物。为了延续生存而和平相处或者残食。”他认真起来,“我有一个奇怪的愿望,就是有一天当百兽之王。站在辉煌的神殿上。所以,我一定要出人头地。”

  我们跑了很久,从东面到西面,从一条街道横越过下一条街道。有许多人在看着我们,也有许多人经过。我的双腿感觉无力了。对老R说,我实在跑不动了。老R还是在和我谈论什么,好像说他要离开了,去哪里?去哪里?轰隆的喘息声响彻我的耳畔,什么都听不清晰了。我抬起眼,看着他越来越远,显得那么骄傲。
                 
  第二天老R就告诉我,他要出国了。我不知所措的赶到机场内。
                 
  “喂。豫东。在这里喔。”老R大包小包地扛着握着行李。“是不是有种特别壮烈的感觉,好像奔赴战场的勇士?”
                 
  我笑着过去拥抱他,而后悄悄落泪在他肩膀。
                 
  “八年后,等我混得像样了,就回来。你的邮箱和门牌号都会不变换吧?”
                 
  “谁知道呢。八年失去联络的我们会成为什么模样。”我淡然。
                 
  “豫东,我要走了。会想念我吗?”
                 
  我承认。
                 
  “呵呵。再见吧。豫东。”他转身,而后又很快回头。“我忘记带走一样东西了。”
                 
  “嗯?”我显得很悲伤。
                 
  “带走我最要好的朋友。”
                 
  站在露天平台上看着飞机起飞,知道什么都已无力去更改了。我是如此渺小,面对巨大的现实。任何停留都会有一个终结。老R,我相信一切会如你所愿的。
                 
  我从父亲寄来的MBA招生简章里挑中份,便去办手续。我以为要离开一个城市是简单轻松的事,收拾起行囊,坐上飞机便可以了。他们看着天真的我,“回去等消息。一切通过了,我们通知你。”
                 
  渐渐我和小单的话题已被沉默取代。小单在父母的安排下,约会了几个条件不错的男人。当她每次脱掉高跟鞋,在我面前埋怨昨天的晚餐有多么多么难以下咽。我问她那男人怎么样?小单无可奈何一笑,“现在的我,这样的我。是没有资格选择别人的。”我注意到小单身上的香水正一天天浓烈,虽然还是同一间餐店的早班,看到对方后感觉熟悉。我们之间的距离却已飘忽遥远。
                 
  我去问雨夏,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会不会随着年复一年,相隔遥远而冲淡呢?那么就在身边的两个人有没有彻底释然的那天?雨夏告诉我说,这就是现实,你在现实里只是一个大学毕业没多久的服务生,而我是个二流编辑部的文员。逃避现实的地方是网络。在网络里我可以请你吃满汉盛宴,去威尼斯举行婚礼,生百子千孙,烧钞票,杀几个看不顺眼的江湖人。偌大空虚的互联网里会有一种脱离现实的快感。不需要付上任何责任。我可以陪伴你,无论何时。但是一回到现实中,我就会给自己安好面具了。
                 
  面具?我问。
                 
  雨夏和我说,编辑部有一个转到大杂志社的名额,为此她戒掉了晨练的习惯,她在单位日日扫地,泡茶,派发报纸。给叔叔伯伯们阳光灿烂般的微笑。给主编大人送礼,请吃饭陪喝酒。“我们还睡过一晚。豫东。浑身酸痛的我站在镜子面前。居然已不会哭泣。”
                 
  “蠢猪。”餐店老板在我打翻第五个盘子后骂了一声。
                 
  “蠢猪。”我回了一句。
                 
  小单在我身前阻止我。“豫东,你快道歉。好不容易干了三个月的工作说放弃就放弃了?”
                 
  “蠢猪。”当老板骂了第二声时,我无奈朝他竖起了中指。
                 
  他们将户口调移的证明材料交给我。淡淡地说,祝贺你。我拆开父亲寄来的信。信上写道:“在你打算动身前往上海的同时,我正坐在飞往纽约的客机上。为了一个重要的博览会,我必须在那呆上有一段时间。我期待我和我儿子的下一次重逢。现实就是如此,请记得不要悲伤。”我拉开窗帘,很美丽的秋天,阳光却那样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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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三岁的我坐在巨大白色客机上,飞往上海。我从没去过那里。完全陌生的城市里。会有加倍陌生的人群?加倍陌生的表情吗?无论生活何样,我都要去学会面对。
                 
  “要喝点什么吗?”漂亮的服务员莞尔一笑。
                 
  “不需要了。”我说。
                 
  几小时后我站在拥挤的机场外,望向这座美丽的城市。手机突然响了,先是阵阵欢庆的呼喊声,而后传来陆炜的哭泣。“我结婚了。豫东。他妈的,老子我终于结婚了。我和MAY.我们。我们。”我莫名其妙的悲伤起来,也不知道这种悲伤是为何。我一屁股坐在黑色行礼箱上,想到雨夏。按电话号码拨过去,传来的却是嘟嘟的忙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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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4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错过了谁的爱情咒语[藤上风铃] (ZT)

有些过错完全在我们自己。——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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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岁,紫樱升高二,教室从二楼搬到了四楼,从窗户上可以看见远远的莲湖里现出一片焦黄色,这是个奇怪的季节,每个人都开始生出心事,有些人开始为高考暗暗使劲,表面上装出很轻松的样子,有些人却突然变得害羞与内敛,仿佛一个暑假过去,性别意识就重了起来,看着某人,心里会有隐隐的动。

  紫樱坐在第二排,上课认真听讲,做笔记,从来不回头,偶尔会和同桌说些话。某天,班主任找她谈话,说倒数二排的徐燕视力不好,要求调个座位,你看你能不能照顾一下,都是同学嘛。

  没有意见,读书十年,紫樱对于老师的话向来就是服从,可能这也是老师挑中紫樱的原因。整理好书包,从顺二排转移到倒二排,心情突然紧张起来,坐在那里,一条腿却怯怯的放在座位外面,教室是分区的,从三排开始的那个区是她从来没有涉足的禁区。坐在她旁边的是裴力,那个有着高高的个头物理课代表,他向来都是紫樱眼里的怪人,一年来,他和紫樱说的话不超过十句。

  整整一堂课,紫樱不知道老师在说着什么,只看到坐在隔壁的裴力不停的用刀削着铅笔,没完没了,一支接着一支。她很想问问他在干嘛,可是话在她的喉头凝住了,她发现自己开始不知道怎么与他交流了,这向来都不是她曾经想过的问题。

  熬到下课,紫樱赶紧逃离了那个令她压抑的地方,跑到走廊上大口呼吸,看见楼下蹦蹦跳跳打闹追逐的低年级学生,觉得人还是不要成熟的为好。

  上课铃响,回到座位,习惯性的打开笔盒取笔记笔记,里面多了一张字条:“如果你不说第一句话,那我就说第一句,你好!”紫樱脸上燃着了火,侧过脸朝着裴力努力地露了一个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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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人知道,紫樱的日记里早就记满了一个人的名字:裴力。那一本日记是黑色的,藏在家里抽屉的最深处,上面用各种无关紧要的东西掩着,就像一个黑色的秘密。她只想这是个秘密,情窦初开的情怀,谁会没有呢?她把自己的心绪一点一点的用文字记载下来,偶尔咀嚼,偷偷笑过,觉得很幸福。

  可是,他一下子就这么贴过来了,成了她的同桌,让她措手不及,她从来没有想过要跟他说什么,更没有想到某天会成了他的同桌,朝夕相处,于是她更小心、更谨慎,生怕哪里漏了破绽。

  平日里的压抑,让她不得不在日记里花更多的字数发泄,裴力两个字出现得越来越频繁,她觉得自己都要控制不住想要去告诉他了,可最终她还是忍住,将那些情愫深深的埋藏。

  紫樱的学习成绩开始下降,老师不知道原因,一遍一遍的找她谈心,语重心长,以为是临高考前的紧张引起,却一点效果没有,他们在背后悄悄的叹气:女孩子到了高中,学习就是不行了,紫樱就是个例子。

  高考,黑色的七月。裴力考取了武汉大学,而紫樱落了榜。毕业会上,每个人都在交换着留言,在紫樱的纪念册里,被她用钢笔标注着裴力的那一页空着,她不想他再给她留下什么,哪怕是只字片语。

  裴力临行前,请所有的同学聚餐,看着他眉飞色舞的样子,紫樱微笑,在心里轻轻说祝福你,我最亲爱的朋友。回到家,找了一支毛笔,蘸了浓墨,把记载了那么多心事的日记一一涂黑,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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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工作,入社会,紫樱一夜之前从孩子变成了一个大人,开始为挣钱操劳,为纷繁的人际关系头疼,与曾经的同学渐渐失去联系。开始有人追她,写情书送礼物接她下班要与她约会,被她拒绝,一个痴情的男人在她家楼下唱了一夜的情歌,把所有的邻居感动,却没有感动她,他问,为什么?我不够好吗?她脱口而出,你不是我心中他的模样。他好奇,又问,那你心目中的他是什么样子。她想都没有想,就说高高的个子,瘦长的手指,不大的眼睛。说完了她才吃惊的发现这明明就是裴力的样子,那个她以为遗忘了的影子一下子清晰的浮出来,站在她的面前望着她笑,她的心被狠狠的刺激了一下,而这一次居然比四年前的第一次心动更加令人不安。

  翻出曾经的日记,上面全是黑色,一条一条的,像混沌沌的诗,记忆从那些黑色的背后涌上来,居然那么清晰,每个字都在她的脑子里闪过,像在说:你忘不掉他的。抱着日记,她坐在地上,像一只无助的白兔,开始流泪,因为她没有他的消息,没有人告诉来告诉她,她也没有问过任何一个人,但是她的心告诉她,她是多么渴望知道。

  被她拒绝过的男人总是很无趣,有时候还会打些默不作声的电话,紫樱对着电话喂喂了几声,问了你是哪位就听到挂机忙音,她想不到为什么会有这样无聊的男人,有一天,她忍无可忍,对着话筒大吼了一句:你别再烦我了。那次之后,不作声的电话真的没再来烦她了。

  逢了寒暑假,她也想试着拨个电话给裴力,问问他现在怎么样了?可是问过之后又能怎么样?还有什么可以说的话么,他现在是名校大学生,而自己已经在社会上摸打滚爬了两年了。

  尽管这样,思念却仍像藤蔓植物附满了紫樱的心,密密匝匝,箍得她心疼,有时候疼得她会躲在被子里无声的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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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过了两年,紫樱还是一个人,她的心就像满水的杯,空不了,自然也容纳不了。她用上网打发时间一个人的时间,发现了chinaren,发现了同学录,发现了那里有那么多的同学,他们在交流着学习生活的经验,说着考研、考托、考级、出国、毕业、找工作,紫樱觉得那么近又那么远,她关闭了注册的页面,决定做一个看客。在那些熟悉过的名字里,她的心被揪起:裴力。他在那里留了email和QQ号。

  从来不用QQ的她注册了一个名字,在资料栏里她填了一个很远的地方,她不希望从蛛丝蚂迹中被得知她是紫樱。裴力很快就通过了她,小广播发出滴滴的呼喊,她的心跳快了起来。

  点开他的头像,她不知道如何说出第一句话,一如五年前她坐到他身边来。沉默着好久,裴力发过来两个字:你好。再平常不过的一句问候语这时却像一根锐利的钢针,直直刺透紫樱的泪腺,弄湿了键盘。

  她装做轻松的跟他说话,风趣幽默,像另外一个人。他也一样,从未见识过的有趣,一个晚上,两个人说了那么多的话,比真正在现实里交谈的多出了几百倍。

  从此,她对QQ有了瘾,总是开着,虽然对于所有要求加入好友的信息全部拒绝,虽然那QQ上只有一个好友,虽然唯一的好友还经常灰色。紫樱常时间的对着那个头像发呆,只要他一亮起来,就迫不急待的打个招呼,你好。看似平淡,却匿着那么多激情。有天,他终于有些奇怪,问:为什么我每次来你都在?她说,没有什么,因为我无聊的时间多,聊天打发时间嘛。裴力哦了一声,问那你的QQ上一定有许多朋友了。她说是啊,许多呢。为了证明有许多人同时聊着,她故意在收到消息后迟一点再回复过去。

  日子一久,他们开始聊得远了,不再仅仅是胡说八道,有一天,紫樱忍不住问:“你喜欢过什么人没有?”看似漫不经心,却鼓了很大的勇气。裴力说:“有啊,只可惜打扰了她。算了,过去很久了,别提了。呵呵”紫樱心里翻涌起来,被他打扰着该是如何的幸福啊,为什么那个人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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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岁,紫樱的2002.周围的同龄人已经陆续进入围城,紫樱的父母也开始着急的催促:樱子,26,不小了,人家都已经结婚生孩子,可你却还不谈恋爱。她不理他们,我行我素,继续在网上扮演着另一个人与她曾经那么迷恋的男人交流,知道了他毕业后在武汉的XX银行工作,知道了他住的地方对面可以看到鸽子,知道了跟他同住一间屋的阿仁的许多糗事,知道了他的女同事都非常爱吃薯片,以至于上班的时候总没有饿肚子的时候,等等等等。她知道了关于他的那么多的生活,觉得很幸福。

  藏匿了十年的日记被父亲无意中发现,他猜透墨汁背后的秘密,知道女儿为什么至今不想去谈恋爱,这是中了爱情的咒啊。他撕开那本没有字的日记,用火柴点燃,黄色的火焰抖然升起,灼痛了紫樱十年的感情,她伸手去抢,被母亲使劲拉住,她生平第一次声嘶力竭:不要烧啊~求你了爸爸。火花窜起,转眼吞没了那些早已经染了色的过去,一切尽成了灰烬。捧着那些冰冷的余灰和丁点儿残损的碎片,紫樱忍了那么久的感情一触而发,像个孩子一样跪在地上嚎啕大哭,母亲在一旁抹着眼泪,说:“孩子,别怪我们,我们只是不想看着你再这样下去。

  哭累了,一个人走到房里锁上门躺在那里想,是呵,父母做的也许是对的,这样无止境的痴情又为了什么呢?于是拔了电话线,开始戒网,决定忘掉那些虚幻的东西。

  周六跟吴阿姨的侄子见面,那男孩学美术的,高高瘦瘦,手指细长,眉宇间都透着艺术气,紫樱不讨厌他,决定跟他约会,吃饭、看电影,后来他们牵了手,再后来他吻了她,她26岁才来的初吻,冰冷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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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好像忘了那个男人,是呵,八九年没有见过面了,何必再去想他什么样。何况那个学美术的男人也向自己求婚了。这天上午看报纸,突然被一则新闻惊住:武汉XX大厦发生火灾,虽无死亡,但有人重伤,而那个叫裴力的男人告诉过她,那个银行就在XX大厦的一楼。手上的茶杯哗拉落地,像什么东西碎了。回去上网,几个月没有用的QQ响了起来,除了系统消息,就是他的,他问:“好久没见了。在么”“在么?”……日期是都上个星期以前的。她给他回复,如他一般:“在么?”“在么?”等了几天,没有一点回应。她焦急起来,整夜失眠,脑子里都是他在火中挣扎,火呵,烧掉了过去,何必还要烧掉他。实在熬不住了,跟单位请了假两天假,坐在去武汉的车上,看那些绿树飞快的向后跑去,紫樱开始笑自己的傻,这该不是一个26岁女人可以做出来的事吧。

  打的直接去了那间大厦,一楼的确是XX银行,门口有人搭着架脚在修复,银行是空的,没有人,紫樱走进去问是否知道上次的火灾伤了哪几个人,所有的人都摇头,回答:“我们只负责修理。”

  漫无目的,找到一家网吧,进去,习惯性的打开那个只有一个人的QQ,信息到达的滴滴声响起,急匆匆点开,是裴力的留言:“单位出了点事,我们暂时搬家,电脑都不能上网,现在好了。”他的头像是灰色的,不知道在哪里。她回复了一句:“嗯,在报纸上看到消息了,没事就好。我要结婚了,祝福我吧。我不再聊天了,再不见”关掉QQ,她便搭上了返程的车。

  下了车,紫樱突然生了感慨,觉得感情就像搭车,如果一直不下,就永远到不了要去的地方,到站的时候,就该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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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元旦,紫樱的结婚日,新郎是那个学美术的男孩子,她穿白色的婚纱笑得山花烂漫,每个人都祝她幸福,可是她在心里对新郎说了声对不起,因为自己知道,曾经中过爱情的咒,那么深,深到在心上勒出了痕迹。可是有些事情可能她永远不可能知道,那就是裴力也有过一本日记,在他的脑子里,记满了关于紫樱的一切,他坐在倒数二排的地方深深的凝视过她的背影,上了大学,他拨她的电话想告诉她什么,听到她的声音却没有办法说出一句话来,某天,听到她说你别再烦我了,他以为他打扰了她,所以默默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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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4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水色[掌心](ZT)

1.

  “小姐,小姐!”

  身边有人轻轻拍我,我回过神,此前有片刻的恍惚。今昔何夕,我这是在哪里?我要去哪里?

  灯光明亮却不刺眼,音乐怡人,“你我约定,伤心的往事不许提……”

  多温柔的女声,婉转千回,伤心的往事不许提,不许提。

  我看四周,随处可见推着购物车的男男女女走来走去,面前有收银小姐对住我彬彬有礼地微笑,就算是穿制服的保安也一律英俊可人,面孔友善。

  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一切我都熟悉,都认得。

  “小姐,小姐!”笑容甜美的收银员坚持不懈地问:“这是您要买的东西吗?”

  是了,这是在超市,我一拍脑袋,呵我想起来了。购物台上琳琅满目,我低头检查,没错,是刚才选的东西:四瓶装酸奶,绿的水汪汪的菜心,活蹦乱跳的鲈鱼——刚给水产部的师傅剖了,现时它的活蹦乱跳,算作最后的挣扎,鱼且拼力求生,可见生命实在华美而丰盛——我全都想起来了。

  朝收银小姐点点头,掏出钱包准备付帐,可是不对劲,我的脸上怎么热热的,有液体陆续从眼睛里流下来。真羞愧,大庭广众之下,我在流泪。我用手背去擦拭。有保安注意到我了,他望我很久,然后从容地掉转目光,几秒钟后他又望过来。

  蓦地,我听到小小的声音传入耳朵:妈妈你为什么哭了?

  我大惊,谁?

  那小小的微弱的声音转瞬不见,我屏气凝神,再也找不到声音的来处。

  周围有孩子嬉笑着追逐打闹,看上去没有一个人会楚楚地站在我身边,更何况,小心翼翼地唤我妈妈。

  我突然明白,那只是幻觉中我的孩子。我和它只见过一面,当时它是液体的形状——是了,这么说来,刚才那个人一定是他爸爸。

  由是我的耳帘有微微的痛楚。

    2.

  彼时我只得十九岁,在广州读大学,晚晚穿着平底布鞋去周石的办公室写论文。

  我也有过那样的时光,太好的年纪,不得不目光清澈,不得不肌肤娇嫩,连声音都脆生生的能拧出水来。

  校园里的追求者愈多,我愈加知道自己美丽,久而,清高和骄傲打着滚翻着倍与日俱增。

  甲近视,乙肤黑,丙太浮躁,丁无才气。我拿定决心要挑剔,必然满目疮痍。

  怕什么,日子还长,仿佛怎样过也过不完。我不着急恋爱,将漆黑的长发挽成簪,脑门光滑,目不斜视。

  周石的父母察言观色,暗自在心里做好了打算,他们喜欢我不似别家的野丫头,小小年纪即学会打情骂俏;喜欢我头发漆黑盘成矜持的簪,穿布鞋和长得无懈可击的裙——呵那样单纯的从小看到大的媳妇啊。

  周母给我母亲打电话,喜不自禁:“等秦水毕业,我们恐怕真能做亲家。”

  周家三口皆为有板有眼的巨蟹座,果然算盘珠子敲得勤,恨不得将人生规划径直做到八十岁。

  周石是我儿时的邻家大哥,十六岁那年他们全家迁至广州,两年后我考入广州。仔细一想,也算缘分。

  我目光清澈,大人们的用意一一看在眼里,却懒得解释。其一,周石的公司毗邻校园,我需要安静的地方作论文,作得晚了,在一旁加班的周石会下楼给我买来莲子羹。其二,我不知道将来会不会真的爱上周石,或者,如此这般之乎者也,就嫁了。

  周石是那样的人,他只对两件事情专注,其一工作,其二,我。他细心得天衣无缝,我对着电脑一个字一个字敲论文,他的办公室就常年备着滴眼液和清凉油。

  我感激他的好意。

  可爱情是什么?

  我是中文系才女,术业有专攻,我读《红楼梦》,读《西厢记》,读《罗密欧与朱丽叶》,却不明白爱情是何方神圣。一部煽情的铁达尼号让室友们将眼睛哭成桃子的形状,我却没有哭。黑漆漆的影院里泣声一片,我的眼睛明亮目光迷惑。

  我猜爱情大概就是一次偶然,如那电影,除了爱着的两人,其余人只是闹哄哄,穿插而过。不过是配角。

  校园里众多欢喜冤家,我再自恃清高又如何,不过也成了他们的道具配角。一念至此,我隐隐生出些失落。

  彼时我只得十九岁,将漆黑的长发挽成簪,脑门光滑,目不斜视。

  我猜爱情大概就是一次偶然。



     3.

  时令进入九月,气候仍然炎热不堪。一到黄昏天色便暗暗的,我又闷又热,身上微微出了些汗。我比之高考前胖了些,所以愈加怕热。

  上大学总归长胖一点,母亲在电话里说,女孩子圆润些好,我最担心你营养不良。我噗嗤一声笑,妈妈你最不该担心这个,我对自己很好。

  是的我对自己很好,不愿意待在教室里一边流汗一边晚自习,遂给周石去电话。

  他在陪客户吃饭,分身乏术,又不想撇下我不管,便让我自己去公司,“就说是我朋友,值班室大爷应该认识你。”他那头嘈杂喧嚣,又交代几句,只好挂了电话。

  我因此而记住了那个黄昏。

  记得出门前将头发细细地盘起来,穿藏青色纯棉长裙,简单的线条,一点点花边装饰也没有。

  记得满树满树的紫荆花,少许花瓣纷纷扬扬地飘在发间,轻轻拂落至地,香气和心事一般柔软。

  记得低着头跟在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身后,我的布鞋小心翼翼地踏在楼梯上,悄静无声。他摇头晃脑哼唱不知名的曲,忽而转过身饶有兴致地望我:“小妞,你到底是周石那小子什么人?”

  之前有大片的尴尬和对峙。看门大爷换了人,我站在值班室门前不得其法地对他解释:“我是周石的朋友,晚晚都来的……我就在中大读书,只想过来晚自习……我真是周石的妹妹,你不信一会可以问他……”

  大爷不认识我,恼了:“小丫头,你到底是他朋友还是妹妹,小小年纪即学会撒谎。”

  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只好怨恨地盯着他,他仍不放我进去,甚至慢悠悠地泡了茶,打开收音机来听评书。天地灰灰,我紧紧咬住下唇,生气又不懂发作。

  然后就有轻浮的口哨声飘然而至。

  “老王头,这谁啊?”

  “哦,不知是周石的朋友还是妹妹,最近治安不好,不敢乱放人进来。”

  他走至面前肆无忌惮地望我两眼,又吹几声口哨,乐滋滋,好似从商场掏到减价货品。

  我蓦地抬起脸,不得不和他对视。

  呵事后回想起这场对视,只怕我所有的词汇都要用尽。

  可我当时懵懂稚气,只知把脸一红,低下头去眼鼻观心。

  他瞬间笑意更浓,对住守门大爷煞有介事地大声囔囔:“我想起来了,确实是周石的妹妹啊,我带她进去吧。”

  我因此而记住了这天黄昏。

  布鞋多柔软,小心翼翼地踏在楼梯上,悄静无声,心跳却生生地加剧,咚,咚,别这样。

  他转过身:“小妞,你倒是走快点啊,怕我么?”我瞪着他,语气生硬:“为什么要怕你。”他扬眉:“不怕就离我近点儿。”“已经够近了。”我的声音有点抖。他于是得意地笑,  又忽然说:“周石这小子,存心不良。”

  这种交流竟然像电报,哒哒哒,简洁得过了头,反倒让人警觉。怎么形容呢,唉,很隐晦。

  我们一起进了办公室,我坐下,打开电脑,上身挺直坐着,僵硬而紧张。他一路吹着口哨,摇头晃脑走到另一头,开空调,脱外套,解领带,口哨声不断,悠扬轻浮。

  快走罢,我慌乱地默默恳求,他早些离开我才能静心作文,可是,倒也不见得真心希望他离开。这混乱矛盾,忐忑不安,七上八下,真正无计可施——才知自己愚钝。

  稍倾,有女子在楼下尖声唤他:“梁小瑜!梁小瑜!”

  他霎时春光满面,探头至窗外:“就来了,乖乖等着啊!”

  他原是上来调整行头和等女人,而且,他叫梁小瑜,竟是这般柔和甜美的名字。飞快地,他分花拂柳般穿过办公室桌椅,路过我身边时仿佛稍有迟疑,然后一顿足,还是转身走掉了。

  楼道口电梯叮咚一声响,确信它已缓缓降落,我才吁出一口气,又想起来什么,跌跌撞撞跑到窗口往下看。

  是个卷发蓬乱的女子,低肩吊带裙,腰肢有韵律地扭动。他揽着她,低声说些话,她便纵声大笑,我头次深刻见识到那样的笑声,妖骚的、妩媚的,浑身上下带着劲。

  是另一种人生。

  玻璃窗反射出我的摸样,一脸素净,简单得轻易可漠视的藏青色长裙,自认为出淤泥不染的布鞋,头发其实黑亮柔顺,却也高高盘起,像是怕被人发现。

  我转身缩了回来,靠在墙边,突然感到非常委屈。
4.
  便有了一些显而易见的心机。日后来看这些心机,明明幼稚得令人捧腹,可当时我不自知,还一昧地陶醉在“精彩”的构思里。比如开始披散头发,直直的漆黑细软的发,我偏爱刚洗完时洗发精的香,故湿着头发去周石的办公室晚自习,长发由湿至干的过程,洗发精的芬芳便溢了满屋子。

  有时他不在,我怏怏地,暗自觉得浪费了这满屋的发香,几近自怜。偶尔他在——也只是来办公室打个转便去约会——我又忐忑,为这肆无忌惮的芬芳感到有些难为情。

  有次他夸张地吸鼻子,转头大声问周石:“什么东西这么香?”我不争气,先“自首”般满脸通红,一颗心上窜下跳,得得得得的,梁小瑜,你这混蛋。

  周石望了我一眼,抓起手边纸团掷他。

  以为无人知我心事起落,对他的欢喜害怕全都惴惴地藏在心里,其实不然,我太天真。

  “为什么,”某天周石正视我,表情忿然,“你不要犯傻,梁小瑜不值得。”

  我惊讶,仿佛人赃俱获,只好低下头去握住自己一双手。

  他愈加愤慨:“秦水你原来是真傻,那游手好闲的花花太保,除了一张脸,还有什么?”

  走廊有脚步声传来,我却只是呆呆地,听他一直讲下去。

  呵周石不明白我,我何尝不知道梁小瑜生活放荡,可谁有他那样的脸?谁有他眼眉细长清澈,鼻梁挺直如塑?谁能像他那样嘴角牵动,不怀好意地似笑非笑?至关键我已闯入这个偶然,自此判若两人。

  脚步声渐渐靠近,周石只好打住,又重重叹气,在我耳边抑扬顿挫:“你认为他会喜欢你吗?”

  我的心顿时如气球升空。来不及回答,梁小瑜已走进来,他结一条绚烂郁金香丝质领带,黑色衬衫,皮鞋裎亮,正拥着一女子大笑。见到我们,象征性地放开那女子,又打招呼:“周石,你妹子越来越漂亮了。”他身边是新换的女友,闻声,拿眼睛瞥我两眼,抿嘴笑。

  见周石阴沉着脸,他只好收起嬉笑的表情,认真对周石说明天不来上班,让他代为请假。周石勉强点了点头。两人遂鸟语花香地离开。转身前他对我做鬼脸,嘴巴往右扯到极致,眼睛眯起来,从缝里望我。

  我几乎要掉出眼泪。

    5.

  “小姐,小姐!”超市收银员把手伸到我跟前,大声地:“这是找您的钱,三块九,请收好购物小票。”

  哦好的,谢谢!我回过神,把零钱装进口袋。

  七年,隔着七年的光景看最初,竟也清晰而不差毫厘,似只是隔着层层叠叠的水,水该是没有颜色的罢,所以才会历历在目。

  七年后周石说,原谅你年少无知。

    6.

  纯洁素净的女孩,要得到一个四处沾花惹草的贪欢男人,听起来大抵类似周瑜打黄盖。于我却实在感到来之不易,可见得当时水深火热,毅然要投奔爱情的急切。

  不就是要极尽妖冶艳丽么,哪里会难,我是身受高等教育的女子,足已学会适应外界改变。我开始仔细揣摩,把头发卷成繁复的浪,我要他另眼相看,穿黑色镶有碎花的吊带小背心,只一根柔软的绳绕住颈脖。

  哪里会难,摇曳,放纵,不过是一个姿态。

  起初不习惯,可效果显著,立即换得他伫足对视,他惊讶却不动声色,开始打量起我,开始有意无意地,晚晚来办公室转一圈。

  我渐渐怀疑自己原本便有“扮嘢”的天分,后来竟懂得穿艳极的桃红色绣花鞋,丝绒鞋面,没有跟,走起路来猫也似的,悄然无声的诡异。

  可我虽下了决心改变形象,他身边女子依然日新月异。我深呼吸,劝慰自己,这变动于我并非坏消息,至少说明他仍未定性。若是动了真心,就不会再转移。

  我多年轻,如那初生牛犊,决意要做他最后一个女子。

  入了秋,天气渐凉,周石得到出差任务,赴上海一个月。现在想来,他是隐隐料到要发生事情的,所以走之前来学校看望我,忧心忡忡。

  “梁小瑜毫无业绩,迟早会被公司解雇,你看吧,”他苦口婆心,“若非女人给他钱,他撑不到今日。”

  这些话哪里入得了我的耳,我只妒他勤换女友,故把头压得低低的,不去看周石。

  周石叹气:“总之你要看清楚,别蒙了眼睛。”

  我小孩子脾气,有点烦,转过身给他一个“别理我”的背影。

  他便不放心地出差去了,我一下子没了拘束,越发强烈地想看到梁小瑜。

  于是将行动托付给宿命,掷硬币,正面便去找他。我也知荒唐可笑,可除此以外,又感到没有别的办法。

  掷三次,皆为反面。我皱眉,将硬币扔出窗外。转身换了件深紫色低肩丝绸长裙,又描眉涂唇,我涂浅紫色闪亮蛊惑的唇彩,从某个角度看,颜色有些捉摸不定的迷离。出门前迎面碰上室友,她惊艳:“秦水长心事了,识得风情了。”

  我顿时平添百倍自信。
 
  贸贸然便去了,也“正好撞”上他,停了下来。

  如我没有记错,这是我第一次勇敢注视他。呵他的样子真是,斜靠在门边,高大,需低下头来检阅我的目光,然后他便笑,无声的调侃意味的笑。

  我微微有些昏眩,喉间干涩,说我来看你。

  他说我知道,随手至西装口袋里摸出烟来点上,姿态利落,极动人。可他藉此透过烟雾看我,神情倨傲,脸上找不到一点点感动。

  他说,有人在楼下等我,我走了。

  他说,小妞你懂得约会么你什么都不懂。

  最后一句话是快回去吧,现在不是夏天,吊带裙该换了别着凉。

  梁小瑜走得极快,像是急于逃离现场。我一个人呆呆地站在原处,抬头看窗外,天色跌下来,黑得毫无预兆。我没有败下阵来的感觉,只是一个人如此站着,非常非常寂寞。

    因这寂寞,我慢慢落了些泪。

  不知站了多久,也不知最后怎样艰难地提脚离开,只知回到寝室,室友们刚好也从图书馆晚自习回来,夜宵的冲凉的聊天的,好不热闹。见我回来,都七嘴八舌地说你刚约会回来吧,真是桃花不断,可怜的陈甲等你一夜。

  哦是吗,高我一年级的陈甲,如我般痴心的陈甲。

  于是想到了放任。噔噔噔跑下楼去给陈甲回电话,那头受宠若惊,当即从男生宿舍跑过来,玫瑰花是早准备好的,一日一束,我原本从未打算与他约会,此刻却笑盈盈将玫瑰花收下,抱在怀中。

    7.

  第二天开始与陈甲约会,他善良忠厚,小心翼翼,外表自然不及某人,何止外表,气质也……但我只是要约会。其余的概不重要,我打扮漂亮,放肆地和他出入成双,偏要和他出校门散步,偏要遇见某人——看,我并非无人问津。

  约会还不容易么,不过浓烈地笑,眉目含情。可惜,我原本只想对他一人吐露娇研。

    一念至此我心里隐隐生痛,加快脚步。和陈甲约在校园湖边,我已经迟了些,虽然再迟他也不会有怨言,他说已把等待的时间当成享受。

  谁知刚出宿舍竟被人一把拉住,用力拽到拐角处去。我受了惊吓,正要大声叫,抬起头却看到那双眼,定定地望着我。

  “秦水,何必呢。”他又如上次般斜斜地靠着墙,目光却专注了许多,也柔和了许多。

  他这样望我,我只感到脸颊火烧般滚烫,又委屈,开不了口说话,窘迫中推开他就想转身离开。

  他趁势抓住我,“算了,还是我来教你约会吧。”他恶狠狠地说,终于一把将我拉入怀里。

  我早知自己不至于就败下阵来,可我从未曾想过,他可以对我这样热,他的身体这样热,在我颈脖留下这么多细密的亲昵。

  梁小瑜,梁小瑜。我闭了眼睛,跌进一个逶迤绚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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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4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结束不是我要的结果[水果](ZT)

I.

  夜色撩人。

  徐徐的清风穿过纱窗迈着优雅的步子进入她的屋子。北京入秋的夜晚有一些清凉。房间里除了一盏光线暖昧的台灯始终环绕着她,就只剩下指尖被点燃的最后一根“七星”香烟,在或明或暗的光线里伴着无声的寂寞和她在一起。

  整整一个夜晚,她盘腿坐在地毯上,背靠着柔软的枕垫歪在沙发前再一次翻看德国著名作家本哈德o施克林写的小说《生死朗读》。看到第182页,汉娜死了。汉娜是在黎明时分她的情人到来前自缢身亡。这是一部经典爱情小说。不适合独自一人的时候去看。

  她把书丢到一边,闭上眼睛,企图不让眼泪涌了出来,想重新调整情绪。她站起身给自己泡了一杯热果汁,又随手按响室内的唱机,音响里放的是一张陶哲钢琴演奏版的CD《沙滩》。她迷恋陶哲音乐里传达出来的那种表面上什么都无所谓实则是有所谓的情绪。

  这是唯一的一张他送给她的唱片。她还是惯性似地想起了他。 

  第一次和他见面是在亚运村“没完没了”酒吧。那是音乐圈子里的一个小型的聚会,一群朋友围坐在一个长方形的桌子四周,吸烟喝酒打牌聊天玩塞子听音乐。

  她被朋友带到他的面前。见到对方,她和他都感到些许的意外。他们是两个不同圈子里的人,在此之前,两个人都曾听说过对方的名字。她和他在那样一个嘻嘻哈哈的环境里相遇,这个故事的开头从一开始就开错了。

  II.

  她是写文字的女孩子,写过几本不值钱的书,在一家报社副刊做记者。她最开始听他的音乐还是一名在校女大学生。她收集了他全部的唱片。每每喝咖啡过量的夜里,她就戴着耳机彻夜不眠地听他的音乐。一度,她在他的音乐里沉沦迷失。

  事隔多年,她和他见面的时候,已经出落得大大方方。她没有像其它的歌迷那样矫情地向他表白曾经有多迷恋他和他的音乐。他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件事,就像她永远也不会对他说出那三个字。

  在一个喧闹的环境里,她和他始终面对面地坐着,中间隔着一只燃放在高脚杯里苹果型状的小蜡烛。烛光忽闪忽闪地印在他和她的脸上,乍看上去感觉他俩长得有些相像。

  周围的人都在说说笑笑中嬉闹。他含笑不语地注视她。在座的人里只有她要了一杯橙汁其它的人都在喝酒。他建议说像你这样有味道的女孩子应该尝试喝一点酒。

  她接过他递来的一大扎啤酒,他和她频频地碰杯,那架式就是要把她灌醉。她不知道这次聚会是个隐形陷阱。那个夜晚的存在仿佛是专门为了他和她的相遇。

  末了,他主动提出开车送她回家。她已经有些微醉。等到了家门口,她才发现不知在什么地方丢失了房门的钥匙。她极度尴尬,束手无策地望着他,无助在一刹那间将她击中。

  居民楼的灯光像夜空寂廖的星星,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家窗户还亮着柔和的灯光。它们在他们的视线里依次熄灭。夜,漆黑一片。

  他带她去了他的住处。他像个慈善家一样地收留了有家不能回的她。

  “蒋宅口”是一个值得纪念的地名。打车从三环路到安贞桥往右拐第二个红绿灯到那座看上去像乌龟“王八”型的天桥下面下车,路边那幢引人注目的白色高楼的第十八层就是他的家。

  后来,每次途经那座天桥,她都会联想起他尖刻的比喻:这座天桥的形状看上去就像一个乌龟“王八”。她见物思人忍俊不禁地暗自发笑。

  III.

  只是一夜之间,就改变了她和他的关系。

  她醒来的时候,他还在熟睡中。她环顾四周一点都不觉得陌生。这里仿佛是她居住过的地方。她翻过身用双手托住下巴小心翼翼地趴在他的脸上数他长长的睫毛。这是一张棱角分明的男人的脸,数到第十根,他捉住了她的手。她和他像是相爱多时的情侣,她分不清这是不是一场游戏。

  她喜欢他吞噬她的方式。那一刻,她觉得他的出发点是因为爱。

  这是一套装潢考究面积约一百多平米的空间,室内的花盆里栽种了十几棵绿色植物。她很想知道她是第几个走入这间屋子里的女孩。她用疑惑的目光猜测他。她看见他的眼睛里也同样写着一个大大的问号。忽然,她和他心领神会地相视一笑,两个有经历的男女在一起相处就简单得多。有所保留有时只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她躺在他的怀里听他唱歌。一首接一首。唱到她最喜欢的那首《答案》。他动情地唱到一半就唱不下去了,她知道这是他为另一个女孩写的歌。这个浪漫的情节后来出现在她写的某一篇小说里。

  他从不看她写的文字。在她的房间里,他让她读给他听。一篇一篇地为他阅读。他企图用这种方式来亲近她的心灵。她想起小说《生死朗读》中的男主人公给予汉娜唯一的爱就是为她朗读世界名著。十年如一日,那是汉娜一生中最大的幸福。

  她用阅读文章的形式向他讲述她的故事。他看不透身边的这个女孩子。但他知道她和他一样都是有故事的人。那些故事与他无关,所以对此她总是缄默不语。

  他和她分布在北京两个不同的方向。每一次约会,就像是长途跋涉,两个人不远千山万水来相见。

  每一次,她从他那里离开,她拒绝他送她,他不知道她还会不会再来?

  每一次,他从她那里离开,她面带微笑地目送他从她的视线里消失。在情爱面前,她太懂得把握分寸。这使得她的收放自如被他误解为她根本就不爱他,她和他走到一起仅仅是出于寂寞,彼此只是对方生命里一段空白时期的填充。

  她把每一次和他的见面和分开都当作是最后一次,所以无比地珍惜与他的约会。她是那种轻易不会主动向他要一个结果的女孩子。这个过程足以让她用尽所有的快乐来换取。哪怕最终的结局是个悲剧。

IV.

  她和他交往了整整有一年之久。他们是双方生活里的一个秘密。只要是在公众场合,他们就心照不宣地伪装成普通朋友。

  只有一次,她单独随他去参加一个好朋友的生日PARTY。路途上,她嘱咐他一定不要泄露和她之间的关系。他不解地问为什么?她说这也是为他好。他一言不发地把车开得飞快,她看见他的脸色有一些受伤。

  那是她唯一的一次与他双双公开出现在朋友面前,她故意表现出一副与他的生活互不相干的样子。她知道他是一个绯闻不断的人,她不想成为他传说中的一个。

  很多次,他也听到各种关于她的绯闻,他想问她但话到嘴边又咽下了。一个写字的女孩子背后会有什么样的经历,他想像得出来。因此,他固执地认为她只是为了搜集素材才走进他的生活。

  他开始冷落她。约会由一周一次减少到一个月一次。有时甚至几个月都失去了联系。她猜测他又有了新的女友。这是她预料中的事。明知道后果不堪设想,却还是飞蛾扑火般飞向他。

  没有他的日子里。她逃离到网上。

  网络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它能让人有一个真实的释放。一根网线便能拴住两个人的心。光通过电脑进入她的精神世界。

  V.

  人潮涌动的聊天室。不同的网名代表一张张不同的脸,他们拥有同一个表情:空虚寂寞。她点击一个叫光的网友的名字。

  她:你好!
  光:为什么不睡觉?
  她:失眠。无助。孤单。寂寞。
  光:你可以尝试在黑夜里听音乐有助于睡眠。
  她:我做不到。
  光:你常来聊天室吗?
  她:第一次。
  光:网络会让你上瘾。
  她:我只对爱情上瘾。
  光:???
  她:呵呵。

  光在显示屏上连连打出三个大问号。她在电脑前面扑哧地笑出声来。聊天就这样开始了,接下来的日子里,她每天晚上都和光相约在夜里上网聊天。为了随时随地都能与对方取得联系,光教她注册了一个OICQ,光说如果在聊天室找不到他就用OICQ给他留言。

  光最喜欢的书居然也是德国作家本哈德o施克林写的小说《生死朗读》。光还将小说中男主人公送给汉娜的那首情诗转送给了她:

  当我们敞开心扉时,
  我们合二为一。
  当我们沉浸时,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当我们消失时,
  你在我心里,我在你心里。
  这之后,
  你是我,
  我是你。

  她和光遵守网络上的游戏规则,从不问彼此的真实身份和姓名。但她和光说的每一句话都真实可信。有时,她对着电脑想像光的样子。光是怎样的一个男人?他善解人意的背后有着什么样的经历?他为什么和她这样相似?光变成了她心中的一个谜。

  

    VI.
  报社下派给她一个新的采访任务。是和他同一个唱片公司推出的一位新歌手。她想起他已经很久没有打来电话。她的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失落。

  她主动接通他的电话。努力抑制自己不平静的心情。她尽量把这个电话演绎成一个为了工作而打的电话。

  她:喂,你还好吗?
  他:你是真的关心我吗?
  她:明天我要去你公司做一个采访。
  他:你告诉我这个干什么?
  她:你能回避一下吗?
  他:为什么?
  她:你是知道的。
  他:你让我很为难。
  她:可你必须这么做。
  他:那好吧。我答应你。

  说完,他挂断了电话。

  他没有给她表达感情和诉说思念的机会。他在报纸上连续看到了几篇她为他而写就的文字。只有他知道是他激发了她的写作灵感。在他的下意识里,他只是成就她某篇文章的一个片断而已。

  第二天,她轻松自如地来到他的唱片公司。歌手临时又将采访的地点改在了附近的一家“仙踪林”酒吧。

  她跟随歌手走进“仙踪林”,她四处张望想找一个合适的位子坐下。她听见歌手喊了一声他的名字,那两个字即使烧成灰她也认识。她看到他和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坐在靠窗的秋千椅上喝泡沫咖啡,女孩子专注神往的眼睛里充满了对他的爱慕。那情形看上去感觉两个人之间很亲密。

  他竟然对她视而不见。她从他身边经过,他和歌手打了个招呼。接下来,她的脑子就像断了电一样不听使唤。

  她不知道坐在面前的那位歌手都对她说了些什么。就像那位歌手也不知道她此时此刻的感受一样。她的余光里全是他那张幸灾乐祸的笑脸。她如坐针毡,恨不能立即钻进地洞里。

  她回到家后,终于忍不住失声地哭了。

  他稳操胜券地打来电话。他听见她失去理智地喊着说要见他。

  他到达她的住处。她已经精心地装扮了自己。她的眼角有红红的血丝。那是哭过的痕迹。原来她是爱他的。

  他和她做爱。在一种极致的快乐将她淹没之际,她下决心这是最后一次和他在一起。她不能将这个未知的游戏再继续下去。她看到了后果将是不堪设想。

  VII.

  她的生活又还原成原样。工作和写作。看书和听音乐。回到家里关了呼机和手机,生活像吃饭和睡觉一样简单。她已经从网络和他的情网中完全解脱出来。

  每个月,她害怕某一天的到来。她的肚子会疼得让她想跳楼。特殊的日子推迟了一天又一天,到了第七天,她开始心慌着急。生平第一次她盼着月经快快到来。她抱着侥幸的心理等待着。她不相信自己会出现意外。那是一个令她不敢想像的场景。

  仅仅只用了两分钟,“早早孕”的试尿纸就显示出不祥的结果。她呆呆地愣了几分钟,她在想上帝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惩罚她?突然她有想要哭一场的冲动。她的内心有一种悲痛欲绝的心伤。

  在心情最穷途末路之际,她打开电脑上网。她感觉自己快要濒临崩溃。她用OICQ找光。她急需要将满腹的心事一并倒给电脑那一端的光来分担。

  她:我现在很绝望,我该怎么办?
  光:你遇到了什么麻烦?
  她:我做了全世界最傻的一件事。
  光:你说出来让我为你分担。
  她:你真的愿意帮助我吗?
  光: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她:我怀孕了。
  光:他是谁?
  她:我和他已经彻底地分手了。
  光:为什么不告诉他?
  她:因为游戏好说好散。
  光:我妹妹在一家医院工作,明天我陪你去医院。
  她:谢谢。

  光和她约好见面的那家医院的时间。她对不曾谋面的光心存感激。

  第二天,她怀着极为复杂的心情赶往医院的约会地点。她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早已等候在那里,对方戴着墨镜,她也认出来了是--他。

  他和她同时脱口而出彼此的网名,然后像两尊雕像一样立在原地。这是她和他最意想不到的结局。答案就摆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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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5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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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5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烟火般的四个爱情秋季[妖精七七](ZT)

北京的阳光很灼热,总会让我想起九月的西安。房间里整整三十度,我没有开冷气。有些东西,说过再见之后,还是会想念。我起身去倒水,碰倒了放在床头的盒子,那个蓝色的盒子,里面装着断翅的纸鹤。所有的东西都撒了出来,落得满地都是。我蹲在地上要捡起它们,还有盒子。这些是家明给我的。他说。要给自己希望,一定要给自己希望。

    他终于找到了我,回到北京后的整整一年内我没有联络任何人。可他还是找到了我。当我听到敲门声打开房门的时候,他正拈花微笑的站在我面前。他说,七七。你说过的,也许有一天,我们在一起。童七七你还爱林锦平吗。还爱就过来让我抱抱。

    从纯白到苍白,从苍白到尘埃。不过是四个秋天的时间。

    我是七七:等。等到一个人。等不到一个人

    那是十九岁的秋天。我从北京来到西安。我眯着眼睛嘴巴里念叨着千里迢迢拉着行李迷茫地走出火车站,白裙子和头发上的水果夹子似乎都要被这个城市的炎热和浮躁晒干了,一场海啸淹没了所有的炎热和风尘。那场海啸的名字叫做林锦平。

    和锦平初识的那一年,我只是个穿着白裙扎着齐腰麻花辫的小女孩。小小的女孩。新生开学典礼上,我被安排代表新生发言,在后台我紧张得说不出话来,手指和额头上都是汗,我心急如焚的一遍遍默背那不到500字的稿子。童七七,稿子可以压在话筒下面,你带上去讲,先喝口水。这个时候,我看见他的脸。他胸前的学生会牌子上赫然写着三个字:林锦平。那双透彻的眼睛,像烟花一样,似乎我一看到它就会绽放。

    林锦平。林锦平。林锦平。后来我曾无数次在心底默念这个名字。他靠在有铁锈楼梯的墙壁上,抬头看着我,用透彻且安静的眼睛看着我,笑容灿烂。

    那一年秋天。我整个生活里的五颜六色都被这场无声的海啸填补。化做一个叫做林锦平的名字。

    很温暖的太阳下,背着大背包走过的锦平,像个过路人一样走过我身旁。穿着白色T恤,在篮球场上奔跑的锦平,鲜活得像茂盛的花朵,跑着跑着就会回头给我一个微笑。在周末晚休熄灯之后一起溜出去买鱼丸和苹果吃的锦平,蹲在酒吧的唱台上对着我唱。啦啦啦啦,她们都老了吧。

    我在一家首饰店里买东西,老板信佛。我在那里挑了一个小小的许愿香囊。可以在纸符上写上自己的愿望,然后放在香囊里。这样愿望就可以成真。想了很久,给锦平许了一个愿望。愿他一切都好,平安。

    匆匆忙忙的走着,我觉得自己走得越来越快,最终丢失在别人的前面,找不到回去的路。我可以和锦平任意的讲话,可以哭,可以笑。锦平也是,纵容着我的放肆。我在他的面前,多变得像个小妖精。可在那么多人的面前,他还会揉着我的头发大喊我的名字。对大家说,这是七七,我的妹妹。精灵一般可爱的天使妹妹。与林锦平相互辉映的名字——是艾紫怡。

    艾紫怡靠着锦平轻轻地说。七七,你这样伶俐这样美好,我和锦平是否应该多疼爱你一些。
  
    我是艾紫怡:我知道。美丽不过是烟火般的事情

    七七入校的时候,我和锦平都已大四了。每年新生入校都是拥挤的时节,当我一个人回到家的时候,长裙已经湿漉漉的贴在了皮肤上,外面还在下雨,我是跑回来的。我在学校里等了一个多小时,以为雨会停,可它一直就是不停,所以我就冲了出来。跑回了家。

    锦平常常说,紫怡,准许我在你手心里画一个圆圈,让你安然的在这个圈里,我要给里面装满我锦绣的爱。锦平就像一颗奶油糖,我每一次想到都会心里就会甜蜜起来。他是那个森林深处的神话。

    我买很多的苹果吃,自己买的都是绿色的,而锦平每次买给我的都是鲜红的。苹果温暖、平静得像绽裂的花朵,快速的枯萎。苹果如果被咬了一口却不再吃的话就会枯萎的,变了颜色,不再鲜艳。于是我只是抱着它们,然后快速的吃掉。

    锦平。一个风云校园的男子。数年后,我知道他绝对给得起也给得了我幸福,可是幸福是何等容易苍老的东西。岁月蹉跎,红颜已改,幸福又谈何容易。我不是不可以数年如一日地等待一个人。可我知道,美丽和苹果一样,不过是烟火般的事。

    出国手续已经办好,一个月后便会启程。去澳洲。

    我未曾告诉锦平我的决定。七七出现后,我就很少与锦平联络了。我真是喜欢那个穿白裙的小女孩。坦率而明亮。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说,姐姐,我与你一样喜欢锦平。你要记得我的样子,以免以后忘记。我记下了这句话,我记得她的样子。她小小的样子,幻灭在太阳下面,成了一个小小的光芒。

    新生入校后一切又步入正轨。没有多少行李,收拾完毕,我已经准备离开。一个人去校园里走走,路过球场,看到锦平在扣篮,一阵阵的叫喊声。他始终是这样,在别人忙着找工作考研累得人仰马翻时还会在球场挥汗、微笑、打球。场外吹着哨子抱着他衣服的是七七。已入深秋,天凉了许多。我走向穿着白色卡其外套的七七,她似乎只穿白色的衣服,纯白的七七。我走过去,喊她的名字。我说七七,告诉锦平,我要走了。请他保重,你也一样。

    没有人知道我的离开。

    我是张家明:插曲般温暖。我想照顾你七七。纵使你只爱锦平

    初秋,我站在城市的街道上落寞的看着七七的字。

    约在学校附近的酒吧里,这个时候她已经大四了。我到的有点早,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七七写过,她不喜欢拥挤。一个穿黑衫的女子走进来,头发淡漠的束起来。据说她大一之前一直都是齐腰的长发。我的确打听了不少眼前这个沉默的女子。她轻轻地笑,家明,你终于见到我了。

    她说终于。是的终于,这个大我两届的冷漠女子,写飘渺忧伤的淡淡的文字,我承认自己是被迷惑了,所有人都知道张家明被迷惑了。身边这个女子和我带来给她的《莫奈卡油画集》一样,纯净得一尘不染,

    她写了那么多故事,我翻了学校所有的有她文章的校报,写温暖的长长的信给她,不管她回不回信,我想她是明白我的。我知道这个女子只是寂静着。后来更加隐藏——很少见到她的身影,在林锦平离开后。当然,这是之前的事情。

    和她说。我可以和她一起阅读《飘》,可以听她倾诉,可以和她坐整整一个下午喝咖啡,一起去西藏站在布达拉宫看夕阳。我把纸鹤装在大盒子里从很远的地方送到她手中。想着在一个清晨,未从睡梦中醒过来的她,听到我温暖的声音在电话的那端朗诵《仲夏夜之梦》给她听,我是知道她在想什么的人,我会陪着她的字,只要不断的阅读,那样就很好。

    终于,见到了她。

    她坐在我对面,委婉而沉静。薄薄的黑衫让她看上去如此单薄,可我看到了她眼里的飘渺和落寞。

    七七。你是如此美丽。

    美丽。呵,家明,你知道艾紫怡吗。我是在努力,尽管刻意也好,我想让自己美丽如艾紫怡,可我做不到。

    艾紫怡?在我四处打听七七的同时,就知道了这个名字,还有一个就是——林锦平。那时他们都是校园里的风云传奇,童七七是林锦平的妹妹,整日忙于学生会和校园大大小小的活动之间,而艾紫怡则不辞而别,去了澳洲。之后林锦平也不知去向。从此,这三个名字沉寂在这所校园里。只有七七,偶尔还可以出现。

    七七喝了很多酒,睡着了。黑色的袖子搭在桌角上,模模糊糊地说,我幻想可以做个摄影师,我只拍海和锦平的脸,我一直拍一直拍,我要拍下所有可以用来记忆的瞬间。又下雨了。我替她擦掉脸上的泪滴。睡着的她,犹如孩子般安静柔软,我在想,这个女子究竟承受着怎样的寂寞和等待。

    末了。送她到楼下。她说,家明,谢谢你陪我喝酒。这个时候她已经醒了,刚刚还是脆弱沉默的女子,现在是何等的控制自如和坚韧刚强。她的甜美早已被藏在那些流离颓废的文字里,我说七七请你让我替锦平照顾你。她笑笑,家明,我爱锦平。我只爱他。那样坚定。

    透过昏暗的路灯,我看到她心里的明亮和爱。


    我是七七:我不是没有打算。我只想陪在你身边

    紫怡离开三年了。听说她已定居澳洲,匆匆嫁了个外商。当初离开的时候,我就想,她是应该锦绣绸缎在温室里过一生的女人,本就不该随锦平漂泊不定的走。

    最近心情不错,和家明见面,那个一直要求见我的好孩子家明。又下雨了,我在心里小声说着,锦平,我每次下雨都想抱抱你,这句话我每次都在心里对自己说。可是我们从来都没有真正地好好拥抱过一次。

    我翻出亚麻的黑白格子裤和黑T恤,穿上它们的时候发现我自己已不能再穿白裙别水果夹子了。我的头发又长了,该剪了。自从三年前紫怡走后我剪掉了它,那以后我就一直不停地折磨它,我还记得我和你说过头发是身体里惟一可以重生的东西。我不想保留自己当初的样子。

    三年前的秋天,只是我空白生活的第一笔,一路走到现在,仍旧只有这一笔。那就是,林锦平。

    其实我和锦平还有见面。偶尔他会打电话给我,在我即将结束的大学生活里。出去吃顿饭,或者在电话里寒暄几句。无非就是问我学习怎样生活好吗。我就看着他身边不断变换的女子和他的电话号码,锦平已经不再是那个为了紫怡的走大醉一场后在篮球场疯狂打球的男子了,他变成了一个成熟凌人的男人。他不再揉着我的头发带我过马路,他身边不停地换着各种各样的女友,我什么都不说。我知道,这种心甘情愿是自己选择的,我必须毫无怨言,因为我爱他。

    而我,也早已面目全非了。只是,或许他根本都看不到这一切。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七七,你的眉宇之间怎么全是神情恍惚。家明这么说。

    我和锦平之间,也变得无话可说了。我知道他爱紫怡,他心中惟一的一个女人。可只要能够做紫怡的替身,我愿意一辈子都这样,即使几经挣扎出这样一个结果。可是,锦平,这些你都看不到。

    七七,你应该为自己想想了。不该一直如此下去,你已经大四就要毕业了。锦平说这话的时候,淡然无谓的口气,仿佛我只是他身边的一个普通人。他的话是一道伤口。那些冻结了的镜头,明亮的笑容,凌乱的头发,消瘦的背影。只是,当他再次出现的时候, 我却没有任何恨的念头,就是什么都可以溶解。两块冰在一起,只能彼此溶解,冰变不了火,这是在他转身三十分钟之后我想到的。我看到自己流泪。我讨厌逃避鄙弃无谓。可他的爱和明亮,早在紫怡走的那天被一并带走了。即使他的事业令很多人羡慕,令很多长辈颔首微笑。他也不再是从前那个林锦平了。

    所以我安静地看着,安静地说话,安静地不说话,然后再安静地离开。这一切,似乎都是应该去做的,我无处可逃。我用三年的时间完成了自己的半个圆,现在却没勇气再去等待追求另外半个圆。我告诉自己,不要再打扰锦平。现在,或以后。我们都会用不同的方式不同的姿势站在不同的地方看着相同的天空。

    我想告诉他。我只是想要一直陪在他的身边。这就是我的打算。

         我是林锦平:我终于要亲口对着她说,林锦平爱童七七

    我爱的第一个女人是艾紫怡,那还是在和七七一样的彩色年纪。我爱她所有的优秀,宛如小王子里那朵只为我而开的玫瑰。我们在努力奔波的时候,累了倦了,看看紫怡如水美丽的脸。我一直都只记得她的美丽,却忘记了她的优秀。她不能任年华这么停留着挥霍,而我不知什么时候才可以带给她幸福。她走的时候我才突然明白,我无法给她一个永远温暖的玻璃花房来善待她这朵花。其实她可以和我在一起过,已应当满足。我对她的爱已不是爱情了,她是一朵遥不可及的花,开在彼岸的那端。于是我带着伤口上路,我明白感情是多么容易疲倦的事情,当你累的时候睡了一小会醒来之后一切都一笔勾销一切都灰飞湮灭一切都擦得干干净净了。可我不明白那些时光怎能抹去得如此干净怎能变得如此不留余地的美。

    现在一晃三年过去了,一路打拼,我已拥有了自己的公司,也拥有了稳定的基础,可心里却始终留有遗憾。

    其实,从未曾告诉紫怡,我没有因为她的不辞而别而记恨。她离开的时候,七七飞奔而来哭喊着说,没了艾紫怡,还有我。我会爱你,让我来爱你。我没有回答。其实,紫怡已在我的骨头上打上了阴影。当我在七七怀里安静下来,像婴儿一般蜷缩在那个和我同样无助的怀抱里,我知道自己是这样的自私和无奈。我不再离开。我带着希望入睡。睡在七七的怀抱里。爱情,所剩无几的时候,是否才能想起自己吃掉的记忆。

    之后。我和七七谁也没有提过那晚的事。我不提,她也不说。就这样,她陪伴在我身边三年。就这样,她从此换上黑衫,对我冷漠相待,却始终未曾离开。看我身边换无数女友,毫无怨言。于是我装做失忆,就这样。一个女子为男人付出,而男人逃避种种,宁愿就这样了却一生。

    可当张家明这个小子拿来七七的信时,此时她已踏上了回北京的路程。

    我开始想一些我们说过的话。她的样子在我眼睛里是模糊的,可以说我已经根本无法清晰的想起她的样子。用家明的话来说,我们才是最大的对手。当一切在激烈进行的时候,我们选择终止。这种嘎然的停止,证明了我们太大的相似。我相信风是有脚步的,它边走边埋葬一些往事。

    七七的信里说。锦平,我的心不痛也不紧,安静地和你说再见。我只是只字不提我们的秋天。有人在唱。一定会有以后,我那铁石心肠承受着爱情。留给你一个回来的原因,当你伤透心。我的头发一直在长,它们究竟有多长了。我什么也抓不住。也许有一天,我们在一起。第四个秋天了,我才终于愿意踏上回家的路程。青春的如刺岁月,始终都是你一个人的名字来填写:林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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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5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八个爱情瞬间和最后一个结局[淡蓝蓝蓝](ZT)

A

        2月21日,天空飘下了第一场小雨。

    水水说春天来了,我们去看草儿发芽。她纤弱的手指躲在我的手掌里,凉凉的。我们沿着墙根寻找,可惜,草儿们都在地下睡觉,没有一株发芽儿。水水望着天,眼睛里都是雾气, 水水忧伤的说春天来了,它们怎么还在睡觉呢?水水忧伤的样子让人心疼,于是我伸开手臂,靠着墙壁直立,我说你看我是春天里第一株发芽的草儿。

    水水笑了,雨水淋湿她的长发,黑黑的发温顺的贴着她的耳鬓,露出光洁的额头,像童话里的小仙女一样美丽。

    从那一天开始,她叫我草草,我是水水一个人的草草。

    水水和草草永远不分离。我们用半截粉笔在濡湿的墙壁上写下誓言,粉笔字在墙壁上一点点被雨水洗去,白色的粉尘落到心底。16岁的时候,我的心里写着那样一句话:水水和草草永远不分离。

        B

        4月7日,校园里那一行杨柳有了很好看的鹅黄色。树底下草色青青。

    我被勒令在教导主任的办公室里做检讨。这是一件轰动全校的新闻,高二年组功课最好的曹笑鸥和高三年级最爱逃课的大熊打架了。震惊校方的是,老师们怎么也想不到我这样品学兼优的学生会去打架;震惊学生的是,骨瘦如柴一副书生相的我居然敢去招惹大块头的大熊。

    我的嘴角有血迹,还有一片淤青色。水水哭了,她用软软的手帕帮我擦洗,我对着她的眼睛笑,我说有这样青青的颜色才像水水的草草。

    打架的理由很少有人知道,因为大熊有一天在路上拦住水水,想让水水做他的女朋友。当我的嘴角生长出那一片青青的颜色时,我就知道我对水水的喜欢已经茂盛的开始生长了。

    同学中开始有人叫水水小静,就像机器猫里一样,那我就被称为小强。水水听到了只是羞涩的笑,脸颊红红的,就像窗外刚刚含苞的桃花。

    这是18岁,我为我的女孩打了生平第一架。我告诉水水:草草是永远要保护水水的。

        C

        5月12日,桐花落了一地,城市每一个有泥土的缝隙都有草草在生长。

    夜里11点,我在快餐店脱下店服,越过城市的黑夜,回到学校。翻过一处破败的墙,偷偷溜进寝室,躺在床上,像一块棉花跌进海里,四肢是一种疲惫之后的伸展,拧亮手电,温一遍当天的英语单词,最后看一看枕头底下水水的照片,安然入眠。

    我必须如此疲惫,在做家教的同时还要去快餐店打工,因为我要攒钱。

    从我读书的这个城市到水水读书的那个城市,要穿过地图上长长的一条线,扩大到现实里就是更长更长的距离。我每个月要去那条线的另一端看水水,因此我必须攒钱支付那么昂贵的路费和旅费。在一起不到10个小时之后,我就要原路返回。每一次见面,都希望白天与白天之间没有黑夜的阻隔。可是老天并不怜悯我们。

    或者,是我太贪心。

    水水说再过三年就好了,我们就会越过城市永远在一起。

    这是20岁,水水和草草用青春的热情期许,三年会转瞬即逝。

        D

        6月23日,街心广场的草坪被修剪得欣欣向荣。

    水水忽然喜欢长发男生,于是我为她蓄发,盛夏的脖颈下生长起了痱子。

    长发且弹一手好吉他的我,在校园里光彩夺目,全赖我可爱的水水的喜欢。于是也有了其他女孩的喜欢。大一的师妹投递来写满喜欢的心形卡片,我笑笑,无奈,硬着头皮退回去,心如铁石的任女孩子在身后嘤嘤哭泣。

    每次见面,水水都会像小猫一样依偎在我怀里,可爱至极;有时又会像小狗一样在我身上嗅来嗅去,寻找另一个女子的味道,小狗吃起醋来,可恨至极。可我还是那么喜欢吃醋的小狗。

    水水看着我颈后的痱子心疼不已,遂拉着我到理发店,一瞬间,长发散地,镜子里是一头短短的草坪头。水水说我若是穿青衣皂袜,俨然就是俊俏的小和尚。我大笑,口念佛号,说若为水水姑娘,小和尚宁愿还俗。

    这是22岁,水水和草草在佛前求了三世的姻缘。  

        E

        7月14日,阳光白白地,像是树顶开出的花朵。

    四年相思,终结在这个夏天。收拾好行李,放弃留在这个城市的机会,我迫不及待的奔回家,火车上一夜无眠,很多年前读过诗人的一句话,说火车开往的方向是梦想的地方,对于我,火车开往的方向是幸福的地方。

    我坐在水水家的客厅里,不停的喝水水妈妈煮的绿豆水,一直到夕照爬满对面的墙壁,水水抱着一摞英文参考书疲惫地回来,我的水水,眼睛里泛着水样的波,像是幽深的湖水。一瞬间,我恍惚,不知道自己所在。我怎么就和我的水水隔着一条河的距离了呢?

    整个夏天,我都在思考,我要不要和水水一起出国。

    出国,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做的梦,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实现的梦。父母的积蓄我很清楚,我不能动用他们一生的积蓄去追寻爱情。水水爸爸坐在沙发上,大度的表示可以为我支付出国的费用。大男子的自尊心极度高涨,我拒绝了这个机会,可能也因此拒绝了爱情的长相斯守。

    这是24岁,夜夜失眠,我下巴上的胡须像野草一样疯长,水水看着草草憔悴的面容说:“再等三年,我就回来。”

        F

        8月18日,初秋的风善解人意的清凉着被夏天荼毒了一季的柏油路。

    翻了两个小时的报纸,终于等到下班。三三两两的人,像慵懒的猫一样,踱出阴郁的机关大楼。

    我是第五层机要室的秘书,薪资一般的公务员。有人说我的前途无量。我心里暗笑,无量的前途也不过是在这个人事复杂的机构里一层一层的向上爬。

    离水水离开就快一周年了。她的电话来得越来越少,我的电话也恹恹的很少拨过去,越洋电话里多的是奢侈的沉默,除了千篇一律的“多喝牛奶少喝咖啡”,似乎找不到什么可以说的话题。打电话的支出慢慢的少了,转而,我开始抽烟,牌子越来越好,咳嗽也越来越厉害。

    我的床头依然还放着草草和水水的合影,那是我们20岁那年的留影,两个青春飞扬稚气未脱的恋人,现在看过去,有点像电影里回忆的镜头,特别是午后的阳光照过来的时候,就像那些微微泛黄的怀旧片断一样。

    这是25岁,一年的机关生活,让我的思想越来越老练,激情转薄,爱情不知道因何淡去。

        G

        9月21日,田野上一片金黄,野草和小麦都是金黄的颜色,分不清到底哪里是麦田。

    华灯初上的街头,我熄掉了烟盒里最后一支烟,面无表情的看着人群。她递过来一盒含片,说烟还是不要抽太多。她半低着头,脸色微红。我想想,似乎有很多年没有见过女孩子脸红了,心里微微动了一下,似乎是往事在动,抖落了些许尘埃,坚硬的心柔软起来,带她走进了街角的电影院。这是我和她的第二次约会,别人介绍的。

    这是26岁,水水和草草分手。是水水提出来的,水水说与其这样僵持在太平洋的两岸,不如各自去寻找各自的岸,如果缘分还在,总会重逢。

        H

        10月29日,白杨树的叶子大片大片的落下来,盖在城市的草坪上,像一大片拼凑的阳光。

    她在更衣室里试婚纱,我漫不经心的看着店里的电视。水水出现的时候,她脸上的微笑精致典雅,那是一个访谈节目,水水坐在嘉宾席上侃侃而谈,水水的眼神里不再有过去的柔弱,是我所不认识的坚强。

    她穿着婚纱走过来,巧笑嫣然,旋转着炫耀着那一身华丽的洁白。我眩晕。继而明白,眼前是我的新娘,刚刚在记忆里滑过的,是永不复归的初恋,在我心底依然深藏的女孩。

    手牵手回家,路过一片拆迁的工地,一面墙特例独行的立在废墟里。刚刚落过雨的泥土飘散着好闻的味道。

    她这一天都被准新娘的幸福所感染,孩子一样的拉着我跑到墙根寻找:“你说落过雨的秋天,是不是也会有春天一样的青草生长呢?”

    古旧的墙身上涂满了小孩子们的粉笔涂鸦,我低头,看到一个蜗牛壳,空荡荡的附在墙角。那一只流浪的蜗牛爬远了,却忘记了带走她的壳,但愿她会找到更暖的壳为她遮风避雨。

    我的眼睛依然可以穿透墙壁,看到砖石之间写着那句:“水水和草草永远不分离。”它们即将坍塌,废墟之上将出现更坚固的大厦。

    这是27岁,我就要成为她的新郎。

        I

    水水不再是草草的水水。

    草草不再是水水的草草。

    只有在偶然的梦里,才有勇气回想起,那一年,水水和草草在同一个岸上相偎的情景。

    从此,我就不再是草草,而是一棵树,让身边的这个女子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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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5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风往爱情的方向吹[夏天](ZT)

很多很多的爱   
           
  六月是道浓烈艳丽的伤痕,每个人都是太阳或明或暗的伤口。

  夕颜说这句话的样子像裂开的水印一样斑驳在我的记忆里。记得那时候我是趴在桌子上微笑着将脸埋在手臂里,看阳光带着夏天的味道将我左手的影子映照在我的右手上。她就这样笑颜如花的看着我,渐渐热起来的风一阵阵的飘进来。

  而我现在习惯了一个人在空空的阶梯教室上自习,一直到自习厅的管理员来说:“熄灯了,回去吧。”然后她不顾我是否收拾好东西关掉那20盏灯走了。我在黑暗中收拾书和文具,踏着夜色回宿舍。

  天气好的时候,我会安静的走在这个北方城市的街道上。仰头看红墙上那些摇晃的树,影子明亮的倾斜在墙上。我一直想会不会忽然听到夕颜那种南方人坚硬生涩的普通话。她发错音的时候就像个做错事情的小孩子捂着嘴笑着,然后蹦蹦跳跳的跑开。

  天上是很久很久的风,就像一直吹了若干个朝代。桃花,宫殿,红墙,被吹散在风里面,像反复褶皱的故事。又像山丘上飘白的蒲公英。

  夕颜说她是隔岸观火的人,只希望安静的走自己的路,不想泅渡。有时候看见烧满天的彼岸,就狠狠的心疼起来。然后继续走。一直走。不再看彼岸。就像埙,一个人的忧伤几千年都是一样。

  我问夕颜为什么。夕颜说埙的声音有一种天荒地老的感觉。而天荒地老,我们谁又抗得住。

  想起看过的《两个女人》中的话:为一个人在屋子里洗衣服做饭需要很多很多的爱。

  那个男人说:我们会度过的,这次以后,我将永远目不斜视,做一个认命的人。其实就这样平安的过一辈子,也会值得羡慕。

  离开学校两年后再回来继续念我的研究生。干净的短发,就像和夕颜一起念大学的时候。

  在图书馆的位子,夕颜习惯的,204教室的靠窗数过来右边的第2个座位。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就那么安静的坐在那,翻动书的声音在夏天涌动,如同潮水一样。

  而现在的夕颜就像一只过境的蝴蝶一样安静的没有表情的生活在她的南方城市。

  想起她的时候,总是想到她说的那些南方景象,南方氛围,还有那些潮湿的空气和厚重的香樟的树叶,充沛的阳光,还有交往的自行车的铃铛的声音,穿着拖鞋的女人,在时间中奔跑的孩子,热热的小笼包子,还有黑暗里长长的木楼梯。

  一场车祸。植物人。始终没有足够的勇气去看她。

  我的生活继续,身边有喜欢自己的男孩子,说好等毕业以后就结婚。

  我想生活的滑翔轨迹就是这样的干净,像某种在风中散开的疼痛一样,错开再错开。
 
    独来独往的人

  夕颜经常逃课,或者上课的时候她就在最后一排狠狠的睡觉。她就像帷幔后面的一阵风一样没有颜色,也没有形状。不需要深刻的旁白。

  学校里她是个独来独往的人。有时候在图书馆。有时候在某条回宿舍的小路上。

  开始和夕颜熟悉起来是因为曾经整个女生宿舍楼相当轰动的一件事情。

  那天回宿舍的时候看见203寝室的习习,哭着跑下楼。刚巧我下课抱着厚厚的字典回寝室。习习是南方一个小城市来的女孩子,长久被她寝室里那些本地的女孩子嘲弄,因为她没有K2的香水,没有可以依赖的家境。在一般的工人家庭长大的孩子,却依然是被父母放在手心里疼爱着长大的,第一次离开家那么远。我抱着她,轻轻的说:习习,怎么了。习习说那些人笑她的手表是破表,然后几个恶作剧的女孩子将表扔在厕所里了。

  我不是个愿意去管很多事情的人。沉默着不说话。

  不知道什么时候,夕颜已经站在我们身边。她很愤怒的样子,咬着自己的嘴唇。

  然后安静的说:现在,朵潜,你带习习去我的寝室,我去处理这件事情。然后不是很温柔的将纸巾给习习说:现在不许哭了。将脸擦干净。眼泪有什么用。            

  然后她一个人去了习习的寝室,剩下的事情是后来听别人讲的。

  夕颜什么话都没有给那些嚣张的女生说,问了句谁扔了习习的表,然后让她带去的几个女孩子将那些扔习习表的女孩子的被子、被单、枕头等物什全部抱下楼甩在垃圾库里。然后冷冷的给那些已经吓傻的女孩子说:我叫夕颜,英语系6班的。你们再这样欺负习习,我绝对不让你们好过。

  没人去给宿舍的管理员说这件事情,那些嚣张的女孩子原本就是很多人看见敢怒不敢言的。

  夕颜是帮了很多人出气。                  

  开始还觉得夕颜很好。越发觉得她其实表面上冷冷的,其实就是个快乐的孩子。    
            
  我们一起在红墙下的CD市场,淘碟片,夕颜说最快乐的就是暴走和淘碟。我喜欢的是一些安静的片子,而夕颜喜欢那些伊拉克或者阿拉伯,意大利,国内很少有正版的碟片,没有引进,只有从这些盗版的碟片市场一张张的淘出来。夕颜说就像《白气球》那片子,总有种淡淡的忧伤让她觉得疼痛,不激烈,却像阳光覆盖的河面一样,安静的表面下却涌动着河床里斑斓的鱼。没有眼睛。没有方向。   

  夕颜擦着流下来的汗水,仰起面庞笑着说是,就像某些已经消失的感情,走出去了便不再回来。我却还站在被他伤害过的地方,仰望或者等待。用他的姿势的时候才知道绝望从一开始便是,只是自己还不知道应该什么时候愿意去承认。                  

  我笑着说:夕颜,我终于知道你消失的时候会怎样生活。

  温暖的北方城市,我们的友情,还有我们爱过的人。

  夕颜说她是个快乐的隐者,不想参加学生会,不想参加那些女生唧唧喳喳的谈论,不喜欢大堆的人。

  喜欢与个性相当安静的人在一起,没有压力。可以长久的沉默。  
年少的激情和忧伤就是阳光明媚的时候风里扩散的丁香,一散千里。         
         
  有时候我们趴在机场外的护栏上说话。安静的。

  阴天的风吹起我们的头发。                 

  “朵潜,又飞了一只大鸟。”                 

  飞机夜航的时候,在灯火燃起时像某种遗忘的告别。

  加速度。心跳。还有忽然远离的城市。或者是回来过,或者是再次的告别。      
           
  “朵潜,我想就这样一直走。一直走,就像那只大鸟一样。那些喜欢我的男孩子,为什么要对我说喜欢我呢,何必将幸福交在我手里,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灾难。我只想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写自己想写的文字。是不是就像你说的:青春是乡愁,而我们的理想国永远在别处?我想去新疆去草原。西藏呢,应该和最爱的人一起去,所以我不会一个人去的,或许一辈子都是看一本杂志——《西藏旅游》,然后幻想着那里的开裂了花一样的阳光和信仰。”     
          
  “夕颜,我想人其实还是都需要那种很俗的幸福。我还是需要有个人在冬天将我的手放在他厚厚的毛衣里将它捂暖,我还是希望有个人吃我炒糊的饭像孩子一样皱着眉却仍旧傻傻的说真的很好吃,我希望阳光明媚的时候有个人牵着我的手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然后忽然将我抱起来。”                 

  很庸俗的幸福其实有时候都只是在彼岸。                  

  夕颜会长时间呆在画室,很多时候我都在怀疑她的专业究竟是美术还是英语。

  夕颜和一些做美术的人很好,一天夕颜说她开始做人体的油画了。我说怎样,她说她的位置不好,关键部分都挡住了。然后笑起来。我的夕颜,总是那么直接可爱。

  有时候听她说:他们出去画画的时候住在小的乡村,男孩子和女孩子一起在干净的河里裸泳,在学艺术表演系的寝室里穿着内衣到处走。                  

  始终记得上课的时候我们坐在最后一排,夕颜告诉我她很喜欢南方的院落。不像北方的样子,南方是在屋子背后有个院落,让人觉得安全和温暖。而北方的院落却在屋子的前面,隐隐让她觉得是没有退路的。我问她是否喜欢北方的城市。她笑着。这个北方城市是我的信仰,因为我生活过了。                  

  大四的时候,总是告别。

  就像在最后的聚餐时系主任——平时那个严厉的老太太,我们在后面叫她黑色寓言的老太太——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哭着说:怎么每年都要来次分别呀,我每年都要看一些孩子出去,舍不得呀。其实这时候才知道什么叫结束。

  夕颜依旧坐在靠窗的位置。很多人在哭,她却没有。她安静的笑。

  其实我们一直在告别。也许这就是她说的彼岸的烟花。看着就足够。何必交出自己的眼泪。                 

  有人在悄悄说夕颜麻木。想起夕颜的话:其实眼泪落下来的时候我一切都忘记了。

  我在微笑的时候其实或许比谁都想哭。比谁都难过。                  

  夕颜回到她生活的南方城市。她说是场放逐,从原点回到原点。

  她想一边走一边看风景。

  我一个人在火车站送她。大家拥抱,笑着,没有敢说很多话。

  再说下去,我们都抗不住眼泪。

  夕颜说你先走吧,我看着你。保持联系。

  我说好。然后使劲尽量快的走出她的视线。

  看着她哭了。

  我在她看不见的地方远远的看着她上车。哭了。

  我大学里最好的朋友。     

  一盏灯亮到天亮

  生活继续。喜欢自己的男孩子还是大学时的那个,我们始终在一起。

  没有改变。我是个懒的人,不需要激情。只是安静的选择一盏灯到亮天亮的感情。

  等着结婚。等着生孩子。等着老。也等着死。

  庸俗的幸福,始终让我觉得安全,因为身边有几千几万几亿的人都是这样生活。死亡,出生,每天都在发生。我安稳的在写字楼里生活着,快速落下的电梯,失重的感觉。有时候收到夕颜的电邮。

  “朵潜,我现在在草原上,知道吗。云一直在走,走,走。我骑马的时候听见风都将我劈裂了,骨头里是芳菲四溅的草的香味。想大声唱情歌。”

  “朵潜,我今天应聘的关于广告设计那个位子没有拿到。看见那个老头子笑着说我不适合的时候,我一直在笑。因为他的头发少得做鸟巢鸟都会被冻死,不要笑呀,因为我觉得他很像我爸爸。我走出公司的时候不是很开心,却觉得相当快乐。你知道吗?人生没有欠我们什么。

    一路走,知恩并感激。就像有你这样的朋友。”

  “朵潜,你什么时候结婚呀,我想做你的伴娘。告诉那个傻小子,要找一个帅气的伴郎呀。”              

  我说过我结婚你一定是伴娘。你笑着说就是在喜马拉雅山上你也提着裙子杀过来做我的伴娘。你毕业以后一直没有回到过这个我们曾经一块待过的北方城市。

  车祸,植物人。我没有办法接受,就是到现在。所以我一直给你写信,等你醒来时便可以看见。医生说还有机会的。是呀,你说要相信奇迹,你说要坚持自己的想法。

  知道吗?今天是个阴天。我去学校的图书馆,看见你喜欢读的那本《围城》还在原来的那个位置,还是那本,缺少第67页的那本。我对面坐着的那个女孩子很像你。很安静,有时候自己在那儿微笑着抄笔记。

  我不是个坚强的人,没有你坚强。所以一直不敢去看你。

  夕颜,答应我:等到我结婚的时候,你一定要醒来做我的伴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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