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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kinkin85

长篇小说 亵渎 (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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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6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嗯,你能了解这一点,非常好。其实以你对力量的了解和掌握,要远远超过了大卫,大卫这种层次也敢宣称掌握了力量的本质,呵呵,真是可笑!不过这世界所谓的大陆强者们,绝大多数也只能停留在他那个层次罢了。单以对力量的掌控来说,现在就算是奥菲罗克也不见得比更加深入。假如把你们的力量限制在同样程度上,他们是斗不过你的。可是你们之间力量的绝对差距太过巨大,已经不是技巧可以弥补的了。这就好比一只全副武装的老鼠,在老鼠的世界里是所向无敌的,甚至连猫都可以斗上一斗,但是面对猛虎,装备再精良,技艺再高超的老鼠都是无能为力的。”

  老死灵法师停了一会,给了罗格一点思索的时间,续道:“在对付魔界探子这类小卒的时候,就算是那个什么剑圣普罗西斯亲至,也不见得比你更历害;但如果对手是奥菲罗克,你们的下场就会完全不同。所以你想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强者,首要就是增加自己魔力!”

  长叹一口气,罗格有点垂头丧气的,本来他还以为可以不用象以前一样努力了呢。现在看来,还是得天天冥想增长魔力啊,不过,有没有速成的办法呢?

  当,胖子头上挨了死灵法师重重一击,虽然是幻影,可是打人倒是一样的痛。“哪有这等好事?魔力的增加只有靠你自己努力,用功一分,就强得一分!”

  罗格嘿嘿一笑,不敢再胡思乱想了。

  “我们再来看看,这技巧的本质是什么?”罗德里格斯重新摆了一盘棋。

  二人又对弈起来,这次不同的是,罗德里格斯一边下,一边指点罗格棋艺。罗格人也聪明,一点就透,十几步过后,虽然仍是被打得落花流水,但和上一盘全无还手之力比起来,局面已经好得多了。

  “这技巧的本质,就是规则!”死灵法师的声音突然有如千均之重,每一个字都似有排山倒海之威,轰轰隆隆的在罗格脑海中炸响。

  一盘棋有游戏规则。

  一个家族有家法。

  一个国家有法律。

  水往低流,树向阳光,鹿马逐水草而居,候鸟依天时而徙。

  就是这天,也有雨露风霜,也有四季分明。这地,也有山川湖泊,也有地脉龙气。

  世界万物,日月星辰,莫不依规则而行。

  罗格脑中如雷轰电闪,但觉妙悟明思不绝而来,手下妙着频发,顷刻间已经扳回了局势。

  “世人诸多强者,无非是由力量而技艺,再由技艺而力量。正有观树是树,观花是花;观树不是树,观花不是花;以及观花还是花,观树还是树三重境界。其实返朴归真,万流归宗,依然是徘徊门外罢了。我既然曾为十大魔导师之首,而你是我选之人,(当然了,当时也别无其它选择),怎么也不能给我丢脸!增长魔力之道,天长日久,急也急不得。可是如果眼光见识,还停留在观花还是花,观树还是树这一层上,未免太说不过去了。”

  两人棋局胶着。

  “孩子,你那日所见的,是在所有规则之上的,这世界运行的最基本规律。只是你现在力量不够,还不能全部领悟罢了。现在你看了,但没有看到;终有一日,你会看了万物为空,但你还是看到了。”

  转眼之间,棋局急转直下,罗德里格斯已是岌岌可危了。

  “我的孩子,有朝一日,当你面对着理解了所有规则,掌握了至高无上的技巧和力量之人的时候,你要如何取胜呢?”

  罗格这一次愣住了,那只将要绝杀罗德里格斯的手始终放不下去。

  他苦思片刻,终于落下棋子,将死了罗德里格斯,且要看他如何破解这局面。

  罗德里格斯诡秘一笑,棋局骤生变化,那王飞了个大斜线,躲入角落自己的阵营中去了。同时,所有小兵都在原地升后,反而将罗格将死了。

  “这!……你……你居然耍无赖?!”罗格气得话都有些说不出来了。

  “孩子,你再仔细看看,我是不是在无赖?”

  罗格运起精神力仔细的探索起整个棋盘来,突然惊叫一声,:“啊!?这规则怎么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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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6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哈!我订的规则,我当然可以改变它。就算你规则掌握的再好,只要威胁到了我的存在,我就会设置一套新的规则来限制你,束缚你,直至绞杀你。”

  这真正的力量,就是制订规则。

  罗格再次苦思起来。

  突然,他站了起来,手一挥,所有的棋局都烟消云散。

  “我不玩了!”胖子笑眯眯的说。

  “哈哈哈哈”,老死灵法师仰天长笑,道:“好,好,好!我虽然没能躲过审判之光,但有了你和风月,这世间完美无缺的轶序,已经算是破了一角,不枉我一生心血了。”

  狂笑中的死灵法师自下而上,突然亮了起来,躯体迅速化作无数光点,飞散在空中,随后消失无迹。

  “其实,还可以下我这一局啊。”罗格喃喃的说道,面前又现出一个棋盘。

  罗格这里一王十后,老死灵法师那边只有孤零零的一个王,且动弹不得。

  罗德里格斯临去前终于看到了这一局,眼眶中闪过一丝欣慰。

  适才还热闹无比的小楼,这一刻却显得无比的空旷。

  良久,一滴水滴落了下来,溅起几片小小尘埃。

  空白。

  巨大的空白。

  罗格不知道这空白该如何填补,也不想去填补。

  壁炉里的火渐渐的熄了,小楼里慢慢的充斥了寒意。

  对面的那张椅子上,就在不久之前,还坐着罗德里格斯,最伟大的死灵法师,一百多年来稳居大陆十大魔导士之首。可是现在,所有曾经的伟大,都已经逝如流水,只有那把普普通通的椅子,还默默的立在那里。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这大魔导师至少还有九个,为什么审判之光单单找上了罗德里格斯?

  罗德里格斯苍凉的声音又在心底响起:“每一个大死灵法师都是操纵灵魂大师,这一点,大概就是神族追杀死灵法师最重要的理由。”

  是了,一定是这个原因。灵魂,应该是神的领域,所以神以审判之光来灭绝一切渎神者。相应的,光明教会以火刑柱来对付所有的异端。

  只是那高高在上的父神啊,你宣称为众生之父,你身为慈爱祥和之身,圣光照耀之下,众生莫不分享你的荣光。

  无人敢大声颂念你的名,只会全心意的聆听你的教诲,遵从你的指示,将你的福音带至每一个角落。

  只要信仰你的名,那苦痛的,必得救赎;那饥饿的,必会饱食;那寒冷的,必将温暖。

  这种种恩赐之下,何以容不下一点点的异端呢?

  曾经是最伟大的死灵法师,如今连一点灵魂的印记都未曾留下。再过得几十年,记得他的人都随风月逝去的话,后世恐怕再也无人知道曾经有这样一个人存在过吧。倒是这把他曾经坐过的椅子,无知无觉,坚固持久,或许会再经历百年以上的岁月呢。

  冥顽多长命,灵秀易早夭。这又是何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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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6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有了灵魂法珠,罗德里格斯要躲过审判之光,安心过得几百年,绝对不成问题,为何他一定要选择与神族对抗之路?为何拼却放弃几乎无尽的生命,也要给这世界的轶序投下一点变数?

  清冷的月光透过窗子照在罗格的脸上。没有了炉火,小楼里早已经冷如冰窖。

  罗格静静的坐在窗前,身旁还是那盘刚刚开局的棋局。他苦苦的思索着,却不知自己早已经是泪流满面。

  回想自己二十三年的人生经历,似乎一直缺少了什么。在道德学者那里,自己算得上是无恶不作了;在贵族当中,自己的所作所为其实也就是不上不下的。杀人、放火、强暴、陷害甚至行善积德都做过了不少,可这一切的行为背后,又是为了什么呢?无论为善为恶,总是有个目标的,自己的目标在哪里?

  难道说自己二十三年来,这所谓人生意义,都是一片空白?

  黑雾涌动,风月静静自异界跨了出来。

  罗格看着风月,突然痛哭起来。

  风月巨大的骨翼张开,轻轻将罗格罩了起来,骨翼下是一个温暖的世界,就如这世上最后的庇护所一般。

  一缕阳光照在罗格的脸上,提醒他新的一天已经到来了。

  罗格猛然站起来,四处张望,才发现风月已经回到了异界。

  略略活动了一下已经发麻的手脚,嘿的一声,胖子吐出了胸中的一口浊气。“啊啊啊啊!”他又学着猩猩一样捶击了一番自己的胸膛,才多少提聚起一点精神来。“嗵嗵”又在原地跳了起下。突然他停了下来,慢慢的脸上露出了微笑。

  地板上刻着:“活着”用的是大贵族间和教会常用的哥德花体。

  是啊,活着。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只要活着明天就永远是个未知。管他什么意义、理他什么主义,先要活着,还得活得好些才成。

  心结一去,罗格又活了过来,仿如放下了一个巨大无比的包袱一般。

  只是这风月,什么时候又学会写字了,还写得龙飞凤舞的,颇有自知之明的罗格知道自己与风月比书法,就如魔法学徒和大魔导士之间的差距一般。胖子蹲了下来,用手指顺着地上的刻痕轻轻的描着,感受着木刺轻轻的刺在指尖的感觉。

  街道上渐渐喧闹起来,偶尔也会有一辆马车呼啸着驰过。罗格略微梳洗,准备出去走走。他推开了房门,一股骤风带着寒气钻进了他的脖子,让他打了个哆嗦。

  街道上一片喜气洋洋,宾舍大道富人区的那一边,多是深宅大院,各色的彩带、彩球以及以魔法光芒照耀的雕塑,将这些大户人家装点得花团锦簇的。大道的另一边则多是罗格那小楼一样的房舍,适合中等偏上的人家居住,相形之下,就寒酸得多了。宾舍大道十分宽阔,路中央有一条绿地,种植着修剪得整整齐齐的常青灌木,每隔数米,就会栽种一棵雪松,将两边有意无意的隔离开来。虽然住在宾舍大道上的人们,在里尔城中只能算是勉强混入上流社会,但这道断断续续的绿色隔离带却让他们感到与中产阶级有了一道实实在在的距离。尽管这安全感只是心理上的,不过仍让宾舍大道两边的地价相差越来越大。

  看着充满节日气氛的城市,四处喜气洋洋的行人,罗格益发感受到了心中那道巨大的,无法填补的空白。虽然风月的留言让他暂时压抑了心中的悲伤,却并不足以让他空旷的灵魂重新饱满起来。

  突然,一股思乡之情涌上心头,也许,该是回家看看的时候了吧。

  虽然罗格对自己的家没有多少眷恋,最近一年来也完全断了联系,但毕竟是与自己血肉相连的亲人啊。幼年时候,老里弗斯每次喝醉酒,都会拿下人出气,有时罗格倒霉遇上了,也会挨顿狠揍。但是不管怎么样,他毕竟是自己父亲,回家看看吧。

  回家。这个念头一起,就再也不可抑制了。也许自己只是需要一些亲情或者是感情来填补心中的这个空白吧。但不管怎么样,还是回去一次吧。

  小时的花树,还在茂盛的生长着吗?那小镇上的民众,还是一样的朴实和好欺负吗?还有家里的婢女苏拉,自己的第一个女人,还在吗?

  新年祭礼很长,足足有两周的狂欢,是莱茵同盟最重要的传统节日。

  罗格抓紧时间与一群损友们聚了聚,言明自己准备离开十天,回家看看,众人也都表示理解。其后罗格一边通知奥菲罗克,一边收拾行装。费斯敖了一个通宵,终于将罗格原先的全身盔甲改造完毕,刚好赶得及第二天清晨罗格的起行。

  新年第二天,罗格跨下一匹通体乌黑的高头大马,一身雪亮的圣骑士全身甲,身披猩红的天鹅绒披风,造型古拙的长柄战斧挂在马股上。罗格身后是十个全身披挂,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龙与美人骑士。这些骑士都是属于孤家寡人类型,就算是新年也无亲人可以团聚,这段时间又在军营里被训得狠了,听得队长大人要衣锦还乡,拼死拼活的跟了上来。

  众败类们本来也想去游山玩水一番,但听罗格家乡穷山恶水,民不过数千,兴趣就有些缺缺。再者战神之锤正是创业之时,也的确不能离开,是以都留在里尔城,出则练习屠宰之技,入则苦修杀人之术。

  相送千里,终有一别。一众贵族恶少们各自订下了需要的土产之后,心满意足的回城了。罗格一行则拨马疾驰而去,此去路途遥远,沿路多有艰难险阻,土匪强人自也不少。只是罗格等人也今非昔比,虽说习惯了以多欺少,但对付点山贼土匪的,近来已能以少敌众了。若有那不开眼的贼找上门来,只是来送盘缠路费罢了。罗格心情实在不佳,路上惹是生非,端几个匪窝,也很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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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6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卷 月陨 第七章 归途


  返乡途中,罗格等人无疑是十分显眼的。这十余骑人高马大,衣甲鲜明,紧跟在罗格身后的一个骑士高高打起龙与美人的团旗。这面团旗是佛朗哥亲自设计,由雾幻审定的作品。旗面上漫天的龙焰,烈火中一个绝色的女魔法师凌空漂浮着,一袭黑袍裹不住魔鬼般的身材。她双手交叉在胸前,仰面向天,一头金发都向天飞舞。虽然从这个角度看不见她的面容,但颈项处绝美的线条已然足够引发无穷的想象。
  ‘看不到的美人才是最美的。’雾幻如此评价道。

  美人的背后,火焰当中,是一对眼睛。巨大的,龙的眼睛。

  罗格这身银色的全身甲也很有奥妙之处。经由三道魔法强化之后,其本身物理防御力已经非常的超卓。与贵族败类相处的这几年,费斯灵感不断,炼金技艺突飞猛进,足可当得大师二字了。此次精心泡制的全身甲,还能差了?

  首先胸前领口处一道看似装饰的金色常春藤花纹其实是以纯精金打制的魔法阵,魔法符号都蚀刻在金纹的背面,表面是看不出来的。这道法阵的作用就是在身周形成一道相当于“强化魔法盔甲术”的力场。

  其次,在打制盔甲时,金在里面掺入了足足一斤的玄铁,并以精湛的技艺使其均匀分散于整个甲片之中。如此打制出的甲片坚韧无比,金曾让一个龙与美人骑士持破甲斧,全力劈斩一个甲片,结果只是留下半分的浅痕,砸弯了一点而已。

  当年罗格巧取豪夺来的那根红色羽毛,经由埃丽西斯法眼鉴定,居然是火焰魔兽不死鸟的尾羽。只是埃丽西斯的黑焰与这魔火格格不入,这羽毛才没被贪污了去。费斯苦阅无数典藏之后,终于引动了这羽毛之中的魔炎之力,封在这盔甲之中。此后整副甲胄变成一片火红,并且这红焰还在不停的流动,盔甲周围三尺之内,宛如熔炉,人畜难近。为此费斯再将一颗极为珍稀的冥海冰泪石熔入魔银,融在盔甲的表层之上。冥海冰泪石拥有至纯的水系能量,滤掉了不断外发的热力。此后这副盔甲就变成了普通的银甲。

  至于这甲的好处,罗格是深有体会的。他亲自操斧,大力一斧对着一片甲片砍下,连玄铁都挡不住这厮的蛮力,被斧子破开一个大口子,然而就在要贯穿甲片之际,一股火焰之力炸开,将斧子炸到了一边,甲片终究未被砍穿。过得一个小时,那甲片竟自行恢复了。费斯加得几锤之后,又是崭新的一片甲。

  然而这甲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式样颇为古朴雅致。罗格逼着雾幻在甲片角落里刻上了自己的名字,于是这甲又成了雾幻的设计之作。罗格的如意算盘是,将来万一落泊了,就把那刻有雾幻名字的甲片拆下来单卖了,至少十年豪华生活还是能够保证的。

  这副盔甲,哪件材料都非常罕见,不是金子可以买得到的。

  罗格对这付全身圣骑士甲喜欢非常,因其破后还可再生,是以命名为:“轮回”

  “轮回”几乎用光了战神之锤所有稀罕的原料,可算是无价之宝。奥菲罗克观后评价道:“若此甲能有灵魂,则立即可成神器。”罗格马上对灵魂二字留上了神,没办法,死灵法师们个个对灵魂有说不出的敏感。胖子本来想问如何让盔甲拥有灵魂,但硬生生的忍住了。

  死灵法术中自有将灵魂封于物体或是不死生物中的技术,其实严格点说风月就是这种法术的产物。只是随着风月力量的日益强大,慢慢的产生了独立的意识,而其它的不死生物则会绝对服从魔法师。想想虽然神之本源这等灵魂能量可一而不可再,但世间强者的灵魂总是有不少的吧?日后遇到机会,再慢慢加害不迟。

  罗格那战斧也非凡物。斧柄可拆可合,合则是长柄战斧,拆则是短斧短枪。整把战斧以最上品的深蓝玄钢打成。这深蓝玄钢钢质远较一般精钢来得硬和韧,且含有少量冰属性魔法能量,有少许宁定人心的作用。深蓝玄钢虽然远比不上玄铁的珍贵难寻,但也不易得,好在塞勒斯堡铁矿中采到一些原矿,这才得以打成这柄战斧。至于以玄铁和魔法加持,那也是必须的。但以战神之锤这等财力,也只能做到在外表镀一层玄铁罢了。

  斧头是一个朴实无华的小小半月,没有雕刻也没有装饰。由于本身是短柄战斧,斧头并不算大。只是整把战斧沉重异常,比之当日战神之锤卖出的破甲枪重了三倍!也只有罗格这等力气大过了半兽人的怪物才拎得起来。就算如此,罗格也得施展“蛮牛之力”后才能显得举重若轻,行有余力。罗格目前魔力只是个八级法师的水平,但魔控水平精妙无比,是以这“蛮牛之力”一天足可使上七次,外加魔法戒指里贮存的四个“蛮牛之力”,胖子就是想一天二十四小时保持在这魔法加持的状态之中,也不是多大问题。

  那斧最大的奥妙,则在于斧头处镶的一块极品黑水晶。这块水晶据称是来自魔域最深处,可以束缚一切怨者的灵魂。这可是对罗格再合适不过了,对死灵法师来说,多少灵魂都是不够用的,力量强大的灵魂更是越多越好。是以此斧名作:“缚魂”

  惟一可怜的,就是胖子那马而已。平心而论,此马神骏非常,就是称不上千里名驹,也是甚为难得。只可惜胖子连人带斧,直有四个人的份量,一路上压得那马苦不堪言,跑上几里,就得歇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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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6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它几个败类对顷全店之力给罗格打造两件准神器级的装备倒是没多少怨言。一是战神之锤本来主要就是罗格的心血,二是战斗之中,魔法师的威力要远远大于战士的威力。有这两件装备的罗格,外加那个莫名其妙的风月,只要不是对上大卫.罗歇里奥那类十五级以上的强者,几乎可以说是近战无敌。当然这是指一对一的情况。至于以少打多,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发生在这些败类的身上。一个可以安心施法的魔法师,哪怕是罗格这类八级的菜鸟,也绝对是敌人的恶梦。试想一个一个的“衰弱术”“恐惧术”或者是“疾病术”放过来,就算是实力强运气好,一直不中,也很恶心人的。

  罗格临行之前,费斯就已经宣称再不给他打造装备,今后一切要靠他自己了。想要东西,自己动手吧。

  “身为炼金大师的弟子,居然打个最简单的魔法戒指都不成,实在也太说不过去了。”

  罗格只有嘿嘿傻笑。他蛮力太大,虽然领悟了一些精神力运用的秘密,但对肉体力量控制还差得远呢。魔法戒指不管是什么材料做的,胖子一锤下去,都会砸成一个硬币。

  一行人走了半日,已经渐渐驰入了山区。一座阴森森的树林慢慢出现在众人眼前,那条大路穿林而过。此时前无商队,后无旅人,就只这孤零零的一小队骑士。

  胖子精神力搜索之下,发觉林中隐着无数充满敌意的精神能量,只是那些精神能量实在不怎么强,比之在异界遇上的最普通的僵尸都不如,正合了胖子以强凌弱的心意。

  此时身后一个尖嘴猴腮的“龙与美人”骑士跟了上来,低声问道:“大人,属下感觉前面好像有埋伏。”罗格微觉意外,看来自己属下能人不少,这骑士能感觉到林中的杀气,颇不简单。于是回头问道:“不错,看来是有埋伏。现在就看埋伏之人有没有胆子出来了,叫兄弟们把钱袋都挂在外面!”

  只可惜猎物也有危险直觉。

  十一个披挂华丽的骑士在林间大道来回徘徊,不住把玩金银财宝,就差没打面大旗,上书“我有钱,来抢我啊!”

  林中埋伏众人一个个透过树叶草缝死死盯着那些金币珠宝,却伏在地上不敢稍动,只想等对方冲进来,好中了设好的陷阱。这土匪首领也很有点小聪明,在林中下了不少埋伏。一旦打劫失利,就可退入林中。若是敌人追来,猝不及防之下,肯定要吃上大亏。此计过往屡试不爽,但那首领看到罗格,总是莫名其妙的寒毛倒竖,打死也不肯出林了。

  罗格等了良久,也不见土匪出来,气得对着林中破口大骂了一番。然后提起战斧,对着道旁一棵参天古树砍去,几斧下来,刮出了光溜溜一片,再倒转 ‘缚魂’,在树上刻下一行大字,

  ‘此处绝无土匪陷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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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6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字刻好后,方才骂骂咧咧的离去。

  半小时之后,一队商队在五十多位全副武装的佣兵护卫下,开到了这里。入林之间,一个看起来是首领的佣兵驰到树前,仔细的看了这个告示,思索片刻。命两个游击骑兵前行探看道路,其余佣兵弓上弦,刀出鞘,缓缓跟上。

  众土匪见了这等阵仗,自是不能轻举妄动。

  再过一会,一小队商旅来到此处,看了告示吓了一跳。罗格那几笔字实在不怎么样,越看越象出自念过两天书的山民之手。小商旅立即决定绕路而行。

  “老大!”一个土匪趴在首领身边,低声道:“再这样趴下去,兄弟们要受不了了。为什么不派两个人去把字给刮了?”

  “废物!跟了我这么久都没半点长进!那肥猪骑士说不定正等着我们出去哪!命都危险,还想打劫?去告诉兄弟们,想保命的给我趴到天黑,不许说话行动,大小便就地解决。现在就指望周围这些陷阱啦!”那首领说完,侧耳伏地,仔细听起周围动静来。

  又有一只手拉了拉首领的裤角,那首领低声怒喝道:“不是让你们老实的趴着吗?!”背后却没有回答。首领向左回头一看,见所有手下都笔直地站在原地,动都不动,一脸恐惧的盯着自己背后。首领再向右回头一看,见那肥猪骑士笑眯眯的盯着他,把手中战斧随手往树上一靠,斧头立刻没进了树干中去,道:“俺是胖了点,肥还说不上吧。”

  那首领这一惊可非同小可,眼前一黑,差点晕了过去,幸好还有份急智,扑地跪在地上,伏地痛哭起来。

  这一哭把罗格也弄得呆住了,问道:“怎么了?是不是上有高堂,下有妻儿啊?”

  首领浑身一抖,差点把“你怎么知道?”给说了出来,话到口边,又给咽了下去。他哭声不绝,心思急转,道:“小人遭奸臣迫害,全家遇难,是以不得以在此地劫掠为生!”

  罗格哼了一声,示意不信。那人急道:“小人自幼父母双亡,先寄人篱下,后流离失所,……”

  胖子一把将斧头从树中提了出来。“小人自小为仇家所掠,多年折磨……”

  大斧高高举起。“小人家有悍妻,不堪折辱……”

  斧光一闪!“小人毕业于帝国军事学院!!!”

  斧子正正好好的停在那首领的脖子上。首领面孔扭曲,大汗滚滚而下,急道:“小人毕业于德罗帝国军事学院,哦……不敢隐瞒大人,是还差半年就毕业了。在毕业前军略对抗上,只因小人出身贫寒,就被要求输给一位侯爵的小公子。后来小人心有不甘,多喝了几口酒,路遇一小美人,小人就……就将她打昏,拖入无人所在,强行上了。事后才发现她是那侯爵公子的意中人。小人连夜出逃,被那侯爵家杀手一路追杀,直逃到此处。生活无着,才聚起一班兄弟落草。”

  首领说得又快又急,身子却挺得纹丝不动。刚才那斧子自行入木,锋利无比,他又哪敢动上一动?

  罗格仔细打量了几眼这个首领,见他二十七八年纪,中等身材,还算眉清目秀。适才能看破自己在一旁反埋伏,还有几分能耐,更为难能可贵的是,这群土匪居然纪律还很严明,这人带兵本事不错。想到这里,罗格哈哈一笑,道:“你奶奶的,居然拿这等酒后乱性的鬼话唬我。若是你心中没起过念头,喝多少酒也乱不了性!”

  “是,是。大人明见,其实小人早就知道那女子是谁。只是胆子太小,不喝酒不能成事。”

  “你奶奶的,这样吧,今后你就在我手下办事吧,你叫什么名字啊?”

  那首领感激涕零,道:“小人名叫罗伯斯基,多谢大人栽培。小人能跟着大人这样的明主,那是三生有幸,家门……”

  罗格听得头大无比,怒喝道:“给我住嘴!再乱拍马屁,小心我斧子不长眼睛。让你这帮兄弟先回营地里休整,让他们这段时间小心谨慎,你这就跟我去吧。等我办事回来,这些人要还没给人灭了,我自会想法安排他们。”

  午后斜阳下,一行骑士又上路了。只是这次衣甲鲜明的队伍中多了一个土匪山贼打扮的人,颇不和谐。那人此刻紧紧跟在罗格身旁,正在领受教诲。

  “以后拍马屁,要恰到好处,不能乱拍一气。你奶奶的,老子我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你这不着边际的马屁拍上来,我如何听得舒服?嗯,对了,当日你喝酒之后,所作所为之事,现在给我细细的道来。”

  “是,是。那日小人多喝了点酒壮胆,便去那小丫头必经之路上埋伏……”

  古树,斜阳。一众骑士的身影拉得长长的,渐渐的远去。

  转眼间日薄西山,风尘仆仆的骑士们遥遥的望见了一个小镇。这小镇规模不大,看起来不过三千人的规模,但位于交通要道附近,旅馆酒店倒还是不少。小镇上的人看起来也还算富足。小镇里刚刚进驻一个规模不小的大商队,光护卫的佣兵就足足有两百人。看那服色旗号,有经验丰富的骑士告诉罗格,这是罗恩公国大佣兵团‘百战佣兵’护卫的商队。

  不等罗格吩咐,自有下属骑士挑了一家最大的酒店,进去抢占了两张桌子。此时这酒店里早已经坐满了佣兵和商队的一些头面人物。罗格等人进得店来,店内众人都抬头看了一下,见是正规骑士团打扮,都不愿招惹。

  这种行走于各国之间的大商队和佣兵之中,多得是亡命之徒,罗格也不愿意随意惹是生非。多年生意做下来,他倒是更想看看这商队之中,有没有大家一起发财的机会。

  罗格刚刚坐下,就有两道热辣辣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一个女子猛地站起来,喝道:“老天有眼,终于让我遇见了你这头混蛋的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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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6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人一头金色长发束在脑后,面容娇好且透着一股野性,年纪二十七八上下,身材高挑,穿着百战佣兵制式的土黄色半身锁甲,身旁是一把巨大的双手剑,正是奇薇!罗格朝她望去,与三年前相比,她少了原有的天真,多了成熟与坚毅,还有一股说不出的味道。她肤色略略有些黑,想来是风餐露宿的佣兵生涯的缘故。

  奇薇见罗格并不慌张,还有那里盯着她猛瞧,不由得怒火上升。三年前要不是这胖子卑鄙无耻,机关下毒,无所不用,自己怎么会失身在他手里,还连累了哥哥死于非命。‘呛’的一声,奇薇巨剑出鞘,就待扑上相斗。

  这边龙与美人的骑士们一见事情不对,立刻抓起兵刃,掀翻了两张桌子作屏障,人人亮出一把三箭手弩,指着百战佣兵和商人们。

  “辛蒂,住手!”一个三十多岁、长着一张国字脸的中年佣兵拉住了奇薇,奇薇奋力挣了几下,那只手却是纹丝不动。“放开我!道尔,我今天一定要杀了那头肥猪!”那被称作‘道尔’的中年佣兵眉头一皱,见有点拉她不住,一把将她揽在了怀里,喝道:“辛蒂,你冷静点!到底是怎么回事?”

  奇薇叫道:“这只肥猪他把…他…他害死了我的哥哥,也是害得剑与血玫瑰佣兵团覆灭的凶手!”

  “是吗?”那中年佣兵听了,爱怜的搂了搂奇薇,如刀锋般锐利的目光却盯住了罗格,“这位骑士大人,我想这件事情您需要给我一个解释!”

  “哈哈哈!”罗格道:“你是在命令我吗?你,一个罗恩公国的佣兵,要在莱茵同盟境内命令同盟骑士团的大队长?如果我不同意给您解释呢,尊敬的道尔先生?是不是就要率领您这二百位佣兵将我拿下呢?可是您不要忘了,这个小镇人可不少,此地又深入莱茵同盟境内五百多里,您以为您可以平安的逃回罗恩公国吗?好吧,就算您本领高强,可以逃得回去,这些下属呢,能逃回去几个?您为了一个女人,就可以放弃手下两百条性命了?”

  那道尔听了,道:“我的部下和我的生命一样重要,而我的妻子,辛蒂,我也会用我的生命去保护她,让她快乐。如果您不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我会以一个武者的身份向您提出决斗的要求。想来一个骑士是不会拒绝一场合理的决斗要求的吧!”

  “做你的梦吧!我们大人要务在身,地位重要,你这种不知哪里冒出来的佣兵说决斗就决斗,想解释就得给你解释?嘿嘿,你怎么不去找同盟军务大臣罗歇里奥决斗去呀,他也是骑士呢。又怎么不找剑圣普罗西斯决斗啊,是不是怕打不过就不决斗了?这么说起来,你要决斗也是因为有把握胜得罗格大人才提出来的吧!这是决斗吗,这是谋杀!什么武者身份,我呸!”

  新加入的罗伯斯基口齿尖刻无比,非止于奉承拍马而已。这一番话说得又急又快,又条条在理,只把道尔说得羞愧无地。

  道尔呆了片刻,才道:“这位先生说得也是,是我考虑不周。然而无论如何,我决不能让奇薇受了委屈!这样吧,如果这件事是我错了,我道尔会任罗格先生处置;如果是罗格先生错了,还请答应我的决斗请求,至于时间、地点、方式可由罗格先生选择!”

  “不!”奇薇叫了起来。“这肥猪卑鄙下流,什么手段都用得出来!你别答应他什么!放开我,今天我非杀了他不可,一切事情有我承担!”

  “这位奇……啊不,现在是辛蒂小姐!呵呵,你看我笨的,应该称呼你为道尔夫人才是。”罗格笑眯眯的说。奇薇一见罗格的笑容,禁不住从心底有股寒意,待得听他叫自己作辛蒂,才多少放下点心事,不由得担心的看了道尔一眼。这神色变化,都被罗格看在了眼里。

  “道尔夫人,您的哥哥可不是死在我的手里吧?他好像是死在莱茵城城防军的手上吧?至于原因难道还用我说明吗?”罗格的口气渐转严厉。

  商队几个领队一听,眉头立刻皱了起来,其中一个老者责问起道尔来:“道尔先生,您所属的百战佣兵团受我们委托,是要保护我们平安到达莱茵同盟南部海港的,并不是与人起冲突的。更何况是与莱茵同盟王都军队起冲突?您这位夫人,不会来历上有什么问题吧?想必您也知道,我们克拉克商会一向声誉卓著,是绝不会将任务委托给有任何不良纪录的佣兵的。这件事,我想您该首先给我一个解释才是,如若不然,我们可要向贵团团长进行投诉,或者提议公国商会断绝与百战佣兵团的往来的!”

  商会一向是佣兵团最大的主顾,如果罗恩公国的商会断绝与百战佣兵团的往来,那百战佣兵团就只有解散一途。道尔由百战佣兵团团长自幼带大的,情若父子。这佣兵团是老团长一生心血,他又哪能让佣兵团在自己手中覆灭呢?可是辛蒂,难道就这样看着她的仇人不管不成?

  道尔心内为难之极,罗格则在一旁微笑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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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6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卷 月陨 第八章 吾往

罗格对奇薇和道尔的关系越发的感兴趣了。一双笑眯眯的眼睛不停打量着他们,捕捉着他们之间每一个细微的表情。
  道尔穿着一件土黄色的半身钢甲,防御力仅次于全身战士钢甲及圣骑士甲,每一块甲片都整洁之极,闪闪放着油光。甲胄下是天蓝色的底衣,看那质料是由上等天麻制成。宽大、高高立起的护颈中可以看到丝制的白色衬衣,熨烫得笔挺之极。道尔也是使一把双手巨剑,护手由红木包铜制成,剑柄上麻线缠绕得异常的整齐,未端镶着一块红宝石。罗格精神力悄悄的探了过去,除了此剑曾经由魔法强化了一个硬度之外,没有其它的特殊之处了。

  道尔眉头紧锁,在商会首领和奇薇的双重压力下,心内不断交战,戴着皮手套的手不断抓起剑柄然后又放下。面颊不断抽动着,时而咬牙时而叹气,斗气时闪时灭。

  看着道尔的皮手套,罗格心内忽然一动,一滴油汁由道尔面前的菜盘中飞出来,啪的一声,沾在道尔的盔甲上。“啊!”道尔的表情突变,就如刚刚吃下了一只死老鼠一般。他大退了两步,掏出一块雪白的手帕,仔细的擦拭着那一点油渍,反复擦拭了好久,只至再没一点痕迹留下,才厌恶的将那手帕远远扔了。

  罗格微笑。

  如果评价笑容的话,胖子的笑容绝对是一流之列。如果说少女的微笑可以点亮世界,长者的微笑可以抚慰心灵,胖子的微笑就是理解,就是平凡,就是多年不见的老友之间的笑。胖子笑的时候,眼睛是眯眯的,欢畅的。所以胖子笑的时候,也就没人发现他眼中时时闪动的银丝,何况那银丝是如此细小,就是不眯着眼睛,也无人会留心的。

  奇薇痴痴的看着道尔刚毅的面容,只有她才知道道尔为得到今天的地位付出了多少汗水和鲜血。

  老团长公正无私,对道尔这个义子的要求比其它人苛刻得多。在道尔的功绩足以升任三次大队长的时候,老团长才任命他作了佣兵大队长。只有她才知道,道尔每天夜里都会在无人处疯狂习练剑术,清晨又比任何人都要早的起来,修习斗气。也只有她才知道,道尔深埋心底的雄心壮志,对事业的狂热执着。

  同样只有她才知道,道尔为她付出了多少。三年前,当她被同盟军队追杀,同伴陨尽,走投无路的时候,是道尔收留了她;三年里,多少次道尔以他的剑、以他的盾甚至以他的鲜血将自己护翼在他的臂膀下?一年前成婚的那夜,滴酒不沾的道尔第一次喝得酩酊大醉,醉后的道尔抱着奇薇大哭,道出了自己深埋心底三十五年的无数心事。得夫如此,更有何求?

  然而奇薇对道尔有无比的愧疚。事事追求完美的道尔同样也有一个缺点,洁癖。在道尔求婚之时,已经深爱上道尔的奇薇没敢将三年前的那场往事说出来。人的天性中总是有自私的一面,经历了太多伤痛的奇薇并不想放弃好不容易到手的幸福。

  三年过去了,莱茵同盟的官僚们早已经淡忘了那个被通缉的小小佣兵团。奇薇这才与道尔同回莱茵同盟。没想到,却在这里遇到了命中的魔星罗格。

  “唉!”奇薇心里叹了一口气,眼前又浮现出道尔那血肉模糊的手腕。当初二人出任务时路遇大队魔兽,被逼入塔什干大沙漠。在无水无援的情况下过了两天后,奇薇终于支持不住晕倒。道尔一路背着奇薇,时时咬破手腕,以鲜血延续着奇薇的性命。一天后,二人终遇路过的商队,这才获救。

  就是那一次,奇薇已经死去的心又复活了。

  “神啊,为什么!要让我经历这么多苦痛,要让我的幸福如此的短暂啊!”奇薇心里在哭泣,脸上却换上了一副平静的表情,拉住了道尔的手,柔声道:“道尔,我…..”背后如一道冰水淋下,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这是罗格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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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6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罗格哈哈一笑,道:“奇…..”

  胖子满意的看着奇薇全身战抖了一下,才续道:“您看,我又说错了,该是道尔夫人才是!当年我和你们之间的确是有些误会,令兄的死我也很抱歉。唉,其实当初令兄多点耐心,多听听我们的解释,也不至于误袭城防军军官了。后面的事,谁都没想到会到这种地步,唉!”胖子长叹一口气,怅然若失。

  奇薇心中怒极,此刻她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小姑娘了,自然清楚当初实际是中了罗格布下的陷阱,然而现在又发作不得,只有死盯着罗格,喘着粗气。

  道尔沉吟片刻,他非是愚蠢之人,当初追杀奇薇的是莱茵同盟的警察部队,他当然知道奇薇来历并不简单。只是日久情深,奇薇终于向他吐露了当年的辛酸往事,只是瞒过了受辱一节。此刻见奇薇如此激动,这罗格自然是当年凶手之一。奇薇此刻表现,其实是不愿自己毁却前程罢了,才宁愿放过杀兄仇人。

  当年罗格等人还只是几个不成气候的小贵族,就已经能动用警察部队追杀奇薇。眼下不过三年功夫,眼前这罗格竟已经成了骑士团的大队长。看他笑眯眯的,这份镇定功夫叫人佩服,然而却半点高手的气势也没有,想来一定是靠阴谋或拍马上来的了,如此并不足虑。

  然而道尔二十年佣兵生涯,眼光老道,识见不凡,马上就想到不对之处。罗格虽然只带了十个骑士和一个……等等,那人怎么越看越是山贼的样子?先不管那么多,那十个骑士人数虽然是绝对劣势,然而却毫无惧色。手弩威力巨大,这么近的距离之下,在场众人怕是只有自己能够躲得过去。一旦开战,已方必然伤亡惨重。

  他缓缓看了看周围部下,人人剑拔弩张,只等自己一声令下,就要上前围攻了。奇薇漂亮豪爽,武艺过人,在佣兵团中很有人望。佣兵们多是悍勇亡命之徒,百战佣兵又是个大佣兵团,团中之人早已习惯了说上句话,此刻看到奇薇仇人,早已经跃跃欲试了。有那被弩箭对正之人,脸有惧色,却是强自镇定。

  再看龙与美人骑士,竟脸有兴奋之色,更有几人不住轻舔嘴唇,显然是手上有无数血腥的嗜血屠夫。再看装备,又是极为精良,虽非魔法装备,但品质之精,就是自己这个佣兵大队长的装备也有所不及。这分明是王牌骑士团精锐中的精锐啊!那面团旗气势逼人,但怎么也想不起来是哪个旗士团的团旗来。

  虽然一时半会之间,这一仗可能还打不起来,但龙与美人骑士们都不曾松懈。罗伯斯基看了道尔神色,与身边骑士们低声交谈了几句,众骑士的弩弓全部转向,一半指向的都是明显年轻且经验不足的百战佣兵,另一半则指向了商队的头领们。

  克拉克商会几位长者神色大变,只有为道的那位老人还是镇定如初。罗格见了,斥责手下道:“这争端是我和百战佣兵团的事情,怎么可以把克拉克商会的长者们牵连进来?!这点常识都没有?快把弩弓给我放下了!”

  几个骑士立即称是,弩弓却不放下,只是转了方向,五把弩弓都指上了奇薇。

  克拉克商会老人们脸色好看了很多,都悄悄的擦了擦汗,看向罗格的目光充满了感激。那为道老者却向罗格微微一笑。

  道尔突然长叹一声,喝道:“大家把兵器都放下!”佣兵们虽然不解,但命令就是命令,还是垂下了刀剑。

  罗伯斯基赞道:“识时务者为俊杰!”紧跟着唉哟一声,却是被罗格提起来,重重扔在地上。罗伯斯基心知这次马屁又拍错了地方,脸上堆笑,心下仔细检讨。

  道尔伸手撕下了胸前的百战佣兵的标记,平静对身后佣兵中一位年长的道:“从现在起,你就是百战佣兵团第七大队的队长,负责将克拉克商会贵宾们平安护送到目的地。”

  奇薇惊慌起来,死死拉住了道尔的胳膊,哭道:“道尔!你….你要干什么!不要做傻事啊。”她顿了顿,看了一眼罗格,那胸有成竹的笑容更让她心生寒意,死死抓住道尔的胳膊不放手。“道尔,我…我认错人了。他并不是当年那些人之一,当初我和他只是个误会罢了!求求你,我们走吧,走吧!”

  道尔淡淡一笑,轻抚着奇薇的头发,道:“奇薇。”奇薇大吃一惊,全身麻木,动弹不得,呆呆的看着道尔。

  道尔把奇薇揽在了怀里,柔声说道:“知道吗?你是个爱说梦话的孩子,所以,其实所有的事情,我早就知道了。这一年来,看着你每一次从恶梦中惊醒,我的心都会破碎一次。我疯狂的练习剑术,就是为了眼前这一刻。你怕我知道你的遭遇后会离开你,傻孩子,我娶到了你,就是得到了整个世界了,我怎么会放弃这个世界呢?”

  道尔抬头望向罗格,斗气缓缓提起,平静的道:“当年的事非恩怨,我们都心知肚明。作为百战佣兵的大队长,我应该以客人委托为至高利益。但现在我已经不再是个佣兵,而只是一个深爱着自己妻子的丈夫。人生在世,有所必为,有所不为。罗格阁下,希望您能有一个骑士的最起码尊严,接受我最后的请求。”

  道尔深吸一口气,淡红色的斗气笼罩了全身。“我,道尔,谨在此挑战罗格阁下及其所有下属!”

  另一个身影也踏上一步。“我,奇薇,谨在此挑战罗格阁下及其所有下属!”

  生又何欢,死有何惧,虽千万人而吾往矣。

  轻轻提起战斧,罗格笑道:“你真是要挑战我和我的下属们?”下属们几字特别强调了一下。

  道尔站势如岳停山峙,道:“正是!但我仍有一个小小要求,希望此战无论我是胜是败,罗格阁下都不要为难我这些下属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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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6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头看了看奇薇,她也是一脸的坚毅,罗格叹了口气,道:“以一敌众,你这要求也并不过分。但是奇薇,你忘了提醒道尔先生,我是个魔法师了吧?”

  酒店里顿时哄的一声。武士与一个拥有一小队骑士作护卫的魔法师作战实在是与自杀没什么区别。酒店老板见两拨人在自己店里决斗,本来就已经脸色发白,只是不敢出来阻止。此刻竟听得其中一方竟是魔法师,天哪,魔法师一个火球,这店里的一切可就报废了!他双眼一翻,终于晕了过去。

  道尔也是脸色惨白,但看那罗格实在没有半分魔法师的样子,身穿的是最强壮的骑士才能穿得动的亮银全身甲,手提长柄战斧,若这也算是魔法师,那恐怕兽人也能当魔导士了。奇薇嘴里发涩,想起了往事,声音发苦:“他…他真的是一个魔法师!”

  “妈的!我们一起上,宰了这帮兔崽子!”百战佣兵们鼓噪起来,刀剑再一次举起,就待一拥而上了。一个极为威猛的大汉拎着一把重战锤,站在阵前,指着罗格骂道:“你这肥猪,还不自己抹了脖子,难道要等着大爷动手不成。”

  罗格嘿嘿一笑,道:“呵呵,怎么今天人人都对我这个同盟骑士团大队长喊打喊杀的?好象本人就是任人宰割的不成!罗伯斯基!意图杀害同盟军官的,莱茵同盟律法是怎么说的!?”话到后来,语音已是极为严峻。

  罗伯斯基当年也是德罗帝国军事学院的高材生,肚子里很是有几分货色的。自从在莱茵同盟转职成山贼之后,首要工作就是研究同盟律法,什么人不能动,什么事不妨一作,都研究得清清楚楚。自此打劫大法不犯,小错不断。地方警备机构无力围剿,所犯之事又不值得正规军队出动,所以山贼事业如鱼得水,蒸蒸日上,直到遇到了罗格,这才失手被擒。实在是非战之罪。

  一听罗格问话,这马屁精哪能不立刻上前凑个趣呢?“罗格阁下,攻击同盟军官(大人您是中校大队长,绝对是军官了)是同盟律典十二条死罪之一。聚众意图攻击同盟军队的,证据确凿的,为首者与攻击同盟军官同罪,斩!协同者处五年至十五年苦役不等!”

  “所以……”罗格打量着那为首大汉,“就是我杀了他,也没什么事了?”目光所到之处,那大汉如被针刺,疼痛无比。

  “正是,大人。这店中老板侍者,镇民酒客,都是证人,此人确是意图聚众围攻同盟军官!”

  道尔已经看出不对,喝道:“都住口!你们都退下!今天这事,哪个百战佣兵都不得插手!” 那人却还在嘴硬,“你这肥猪,只管过来啊,看大爷我一锤砸烂了你的乌龟壳!”

  罗格哈哈一声狂笑,喝道:“你一个小小佣兵,居然狂妄到如此地步。冰雪银狐佣兵团又如何?!雪狐还不是死在我手里!今天不斩了你,还当我怕了你们不成!”说罢,一道白色光环自脚下升起,呼的一声笼罩了全身,正是‘蛮牛之力’已经发动了。

  战斧‘缚魂’第一次被运起,向那大汉砍去。这一斧速度不快,但却带起奇异的“呜呜”风声,仿佛地狱中的恶魔正在挣扎着要跨出来吸取血肉一般。

  道尔大惊,叫道:“手下留情!”斗气大灸,照亮了半个酒店!他扑了上来,就要救人。

  那大汉心里害怕,口里还道:“看我一锤砸烂了你的破斧子!”一锤抡了过来。那铁锤光看外形,比‘缚魂’大了一倍不止,要说砸烂,似乎也不是什么大话。

  锤斧相交,嚓的一声,‘缚魂’轻轻巧巧的就将锤头一削两半,大汉如被雷击,口中狂喷鲜血。罗格狞笑着,手腕再一运力,‘缚魂’画了个弧形,再次当头斩下。

  道尔正在此时赶到,挥剑架上,斗气漫延到剑上,艳红如火焰!

  空间中黑光一闪,那大汉登时被斜劈成两段,血柱冲天而起!

  一把巨大的镰刀这才现身出来!

  镰刀顺势一转,刀柄电闪雷鸣般刺向道尔面上!

  道尔浑身寒毛直竖,他从没有如此与死亡如此接近过!

  千钧一发之际,道尔狂喝一声,全身潜力崩发,终于在刀柄离喉间只有二寸之际架住了这柄来自地狱的魔刀!

  轰的一声,一团紫色电火在刀柄上炸开,将道尔远远的炸飞出去,重重摔在了地上,周身细小的电光乱窜,每一道电光窜动,道尔就抽搐一下。

  风月这才从异界跨了出来。

  罗格登时头大无比。

  此时的风月比罗格还高了半个头,一身骨骼是晶莹玉润的黑色,背后的骨翼比罗格上次见时要大得多了,全张开来有近一人高,骨翼上覆着一层黑色的膜,那把巨大的镰刀斜提在手里,时时有紫色电火流窜。

  一道无形的力场从风月脚下扩散开来,被力场波及的人立刻心胆俱丧,哭叫道:“恶魔!恶魔啊!”连滚带爬,只求能离风月远上一点。本来准备一拥而上的百战佣兵们立刻被清出一个二十米的空地来。

  相比之下,龙与美人骑士们就要强得多了,众人跟随罗格已久,都见过风月,虽然每次见时风月都有所不同,但毕竟心有准备,好得多了。另外众人也都是心志坚定,胆大妄为之徒,对这道恐惧力场的抵抗力,远超常人。此刻虽然人人脸色难看,但都还挺立不动。不过众骑士每见过风月一次,就越发坚信罗格阁下一定是将灵魂卖给了魔鬼了,再联系罗格平日所作所为,更是印证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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