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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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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男女 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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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9 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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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作者 : 安逸

  玺彤跟我说:

  龙虾和芥末,

  婚姻与激情,

  有人吃龙虾可以不要芥末,

  但没人会为了芥末放弃龙虾!

  我不屑一顾,我说:

  没有芥末我就不会吃龙虾!

  她说:

  那只能说明你是个渴望得到婚姻还要去寻找激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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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19 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部分
灰色城市
作者 : 安逸

  一

  今天,简直是个奇迹!

  阳光像成都女人的眼波,明媚而热情地布满这个灰色城市的每个角落。

  成都的冬天很少有这样的天气,连一向瓦灰色的天空,也碧蓝得万里无云。

  我真没想到,老天会如此厚待我——在我婚礼的当天,赐我无价的阳光。

  我对着镜子,镜中的我空前美丽,雪白的婚纱,唯美复古的希腊风格,一层一层的纱缠绕包裹着我,映衬着我化着明艳新娘妆的脸。右手无名指上那枚小小方钻,朴实大方,低调而不乏品位,很符合我心血管内科医生的身份。

  我有些紧张,喉头有点发干,连手心都是汗。

  母亲已经第20次看表:“这个陈志谦,怎么还不来?哪有新郎迟到的?”

  我更加紧张,难道志谦逃婚?

  天,我不要在婚礼当天出天字第一号的丑!

  “玺彤,给志谦打电话!”我声音有点哑。

  “已经打过了,接不通!”为了不抢我的风头,一向美丽的玺彤特意打扮得很低调。

  我也开始频频看表。

  我不断望向窗外,秋水已经望干。

  “锦诗,时间到了,我们走吧!”志谦被人簇拥着走进我的房间。

  谢天谢地,他终于来了!

  我险些沦为弃妇!

  我松口气。

  咦?志谦的头发有点油腻,西装下摆甚至皱了一小片。

  奇怪,志谦一向爱好整洁,今日怎如此马虎?

  我的心往下沉了一点。

  我深吸一口气,提醒自己:锦诗,今日是你的大日子,开心一点。

  “锦诗……”志谦看着我,无比专注。

  我仰起头,也凝望着他,期待他说出每个新郎都会对新娘说的那句话——今天你是最美的新娘!

  “锦诗,怎么你口红的颜色恁地艳?太妖娆,不配你!发髻梳得太高,有点显老!”

  我差点昏厥,当着诸多亲友的面。

  新郎竟在结婚这天抱怨新娘不够美!

  我忍不住瞪志谦。

  谁知,他竟白我一眼,那目光竟这样不屑。

  我的心情立即跌至谷底。

  突然,那阳光变得分外刺眼,仿佛在嘲笑我:梁锦诗,这才是开始!

  木然地跟着车队到了餐厅,一大群人,闹哄哄的,有人叫我上台与新郎行结婚礼。

  我固执地坐在椅子上不肯动,真要把自己交给这个男人吗?

  “锦诗,该你行礼了!锦诗,快上台去,志谦在等你!”

  我还是稳坐着不动,如同赌气一般。

  婚礼现场哄闹起来。

  现在不是赌气的时候,我想站起来,可是婚纱却缠在椅子上,一点也动弹不得!

  我急了,一用力,“哗!”婚纱顿时被撕成两半。

  我猛地睁开眼睛——窗外的阳光还是那么慵懒,桌上还放着一个玻璃小碟,碟子里是融化的冰淇淋。

  我摸摸额角,这个梦太逼真,竟惊骇出汗来。

  我没有结婚,我正坐在新开张的“百度”咖啡厅吃哈根达斯!

  等人,等志谦,等这个和我交往了5年,已经谈婚论嫁的男人,一家广告公司的平面设计师。

  等太久,我竟不知不觉睡着了!

  我不禁讪笑。

  隔着偌大的落地玻璃,春熙路上人来人往,时尚的、落魄的、幸福的、窘困的、散漫的、不快乐的、颦着眉的、瘪着嘴的……

  奇怪,只隔了一层玻璃,一切都不同了,仿佛玻璃里的我和玻璃外的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似乎一切凡尘俗事都与我无关。

  不过,一切只是似乎,并不是真的如此。

  生活里有太多的幻象。

  我的好友原玺彤常常嘲笑我是“春熙路动物”。

  是的,我承认,我喜欢春熙路,胜过这世上任何一条街。

  从我上中学起,从春熙路还只是一条窄窄的、破落的小街开始,我就迷恋它。

  只要有不开心的事情,扎进春熙路的人群里,我就能快速地平静下来。

  玺彤常说,“百度”不过是一间搭在公厕上的玻璃房子,凭什么一个单球冰淇淋要卖28元?

  可是,我偏偏喜欢。

  冬日,躲进这不透风的玻璃房子里,晒太阳,喝咖啡,吃冰淇淋,看一本闲书,是可以忘记一切烦恼的。

  现在是下午4点半,太阳已经有些提不起精神了。

  志谦还没有来。

  不过,我并没有着急。

  我已经习惯等他,对于他,我永远都在等待。

  他总是迟到或者不到,很多事情频繁发生,渐渐人就会麻木,说好听一点,就是习惯。

  我正努力把最后一点冰淇淋填进嘴里,手机响了。

  我接起来。

  “锦诗,我来不了了,你别等我了。我现在在机场,到上海出差,一个星期以后回来。你自己回家吃饭吧,跟你父母解释一下。”

  “哦,路上小心!”

  “晚上睡觉关好门。”

  “我……”

  我话还没说完,志谦的电话已经挂了,只留给我嘟嘟的忙音。

  我叹口气,拨了家里的电话。

  “喂,妈妈!志谦不能来吃晚饭了,他出差了!”

  “又临时出差,他好几个月没来吃饭了!”母亲的声音有太多的不满。

  “那你回来吗?”

  “我,我也不回来了,玺彤约我吃饭!”为了不回家听母亲抱怨唠叨,我咬咬牙,狠下心来。

  母亲一言不发地挂断电话。

  真难想像,平时温文的母亲会这么无礼地挂断别人的电话,不过,我不是别人,我是她的女儿。她无须在我面前讲礼貌,她大可把平生所受之气,全都发到我身上。

  谁叫我那么不听她的话呢?

  我抬头看看天。

  奇怪,不过打了两个电话的时间,天空突然不再蓝得通透,连阳光照在身上都没有了暖意。

  我禁不住打了个寒战。

  信手拨电话给玺彤,约了她晚上在MIX见面。

  挂了电话,我喉头像堵了一块卵石,有些透不过气。

  看着窗外熙来攘往的人群,想到自己又形单影只一个人,我不禁悲从中来。

  我甩甩头,买了单,走出来。

  清冷的空气,瞬间将我包裹起来,我甚至能感觉到干燥的空气即刻吸干我裸露在外皮肤的水分。

  这一刻,寂寞更像深入骨髓的癌细胞,迅速在我体内扩散,走在热闹的街头,我却已被寂寞吞噬。

  不能让这阴郁的情绪控制我,我努力对着橱窗给自己挤出一个笑容。

  然后,随着人流走进商场。

  我和所有女人一样,特别喜欢购物。

  开心的时候,要Shopping庆祝,不开心的时候,亦要Shopping发泄,心情平和的时候,Shopping更是工作的动力。

  我在太平洋选了一件Hermes的粉红色羊绒大衣,质地异常柔软,像情人的嘴唇。

  然后,一件驼色的无袖大翻领毛衣抓住了我的视线,我试穿了一下,毛衣非常贴身,把身材衬托得分外婀娜,尤其是胸部到腰间的线条,玲珑而优雅。那厚实的大翻领更是让脖子显得颀长又高贵。

  换了平时,我不会买这件毛衣,高领的无袖毛衣非常挑剔穿着的气温,太冷、太热都不适合。

  一年当中,穿它的机会,不会多过两次。

  可是,有什么关系呢?

  我今天,心情不好。钱又是我赚的,谁又能说“不”呢?

  我侧着头想——哦,志谦一定会说“不!”他还会说“锦诗,你的衣服已经多得穿不下了!”

  可是,志谦现在不在,山高皇帝远啊!

  我偷偷笑,爽快地买单。

  未婚,就是有这点好处。

  我大可告诉他,这些衣服,是我大前年买的,反正,我那么多的衣服,他未必记得住。

  想到等一下要到酒吧去,我脱下身上这件白开水一样没有味道的毛衣,换上了这件新买的无袖装。

  成都的冬天,天黑得特别早。

  等我从商场出来,已经华灯初上,夜上浓妆了!

  “夜上浓妆”,我很喜欢这个词,就像夜晚流连欢场的女人,在五彩浓妆的掩盖下,在虚假的屈意承欢中,让人辨不清真伪。苍白的面孔、憔悴的神情、空洞的眼神、糜烂的灵魂,全都悲哀地掩藏在浓妆之下。

  成都的夜,在华灯的浓妆下,不知道藏起了多少故事,引发了多少欲望……

  好不容易挨到8点钟,我打车到MIX,径直走进最里面的小厅,这里播放的都是电子音乐,有种很异样的情调,总觉得有无数赤裸的欲望在蠢蠢欲动。

  我选了最角落的位子坐下,要了一瓶蓝宝石,我这个人凡事喜欢低调,非常不喜欢在酒吧里遇见熟人,尤其怕碰见我的病人。

  很多病人在酒吧里遇见自己的医生,都会觉得难以接受,似乎泡酒吧的医生都不够专业,似乎医生就活该活在福尔马林里。

  尤其是我的病人,都有脆弱的“心灵”,我可不敢刺激他们。

  为了我的专业形象,为了我的病人,我不得不低调、低调、再低调。

  酒吧里人不多,连打碟的DJ都还没到。

  可是,我还是注意到,我斜对面的桌子上坐着一个男人。

  除了我这个寂寞的人,谁还会如此早就到酒吧里泡着呢?

  我禁不住打量他,可是,酒吧里灯光太过迷离,我只能隐约辨认他的轮廓,不出意外,这应该是个相当好看的男人。

  不过,我对好看的男人一向没有兴趣,男人一好看了,难免让人觉得不够深度、不够稳重、不够专业、不够man。

  可是这个男人有点例外。

  他在等人,抑或一个人?

  我下意识地猜测,谁知,他也向我看过来。

  我慌忙把头移开。

  他发现我在看他了吗?

  我的脸有些发烫,但愿没有!

  一个女人直勾勾盯着一个男人看,总不是件光彩的事情。

  玺彤还没到,美丽的女人总是让人等,我已经习惯。

  可是酒吧里其他的客人也还没来。

  偌大的酒吧,除去这个男人,似乎也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停留目光的地方了。

  我又偷偷望向他。

  天,他居然还在看我!

  我慌忙把视线闪到一边,假装欣赏他身后的吧台。

  可是,就算不看他,我还是能感觉到他在注视我。

  我的脸开始发烫,从来没有哪个男人这样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承认,我也算是个美丽的女人,可是在医院里,整日面对的都是愁眉苦脸的病人,他们全都对着我作“西施捧心状”,哪里有工夫欣赏这个穿着白大褂的女人五官是否长端正了。

  而志谦更是对我视若无睹,每当我穿了新衣服,换了新妆容,向他询问意见,他总是头也不抬,埋首书中,胡乱应付一句:“还过得去啦!”

  不是不影响心情的,但是,时间一久也习惯了。

  玺彤常安慰我:“没关系,天仙美女也会3日看厌的,何况他对着你整整5年。”

  我忍不住,又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打量这个男人。

  咦?他好像已经没有看我这边了。

  我抬起头,又开始明目张胆地看他。

  哦,他好像有很挺的鼻子,嘴角的线条很性感,眉毛很浓,眼睛嘛……

  啊!我们的视线居然碰到了一起,要想移开,已经来不及了!

  我的心顿时漏跳一拍,冬冬地快跳起来,似有人在急叩我的心门。

  我想迅速低下头,可是他对着我笑了笑,那笑容很清澈,没有一丝杂念,我也只好故作大方地对着他牵了牵嘴角。

  这笑容,一定尴尬到极点。

  我暗暗发誓,今天晚上绝不再看他第二眼。

  还好,有客人陆续进来,酒吧一下喧闹起来。

  玺彤还是没有来,而且她竟然打电话告诉我,有客户约她谈事情,来不了了。

  “原玺彤,我今天已经第二次被人爽约了!”我几乎忍不住对着电话抱怨。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让她放下工作来陪我这个寂寞无聊的大龄女青年吧?

  我叹口气,拿起酒杯,猛喝了一大口。

  很怪,我很喜欢喝蓝宝石对水晶葡萄,口感异常清爽,像夏天雨后的黄昏,清新又热情。

  还不到10点钟,我左边桌的三位美女便已被隔壁桌称不上帅哥的男人勾走了。

  而右边桌的三位美女则已经喝得烂醉如泥,瘫倒在桌上了。

  其余的美女则保持着高度的清醒,目光如炬,妄图在昏暗的灯光下,发掘真正的帅哥。个别还不时蹿进洗手间,填补残缺的妆容。其实如此迷离的灯光下,哪个男人又怎能分辨出女人脸上胭脂是否脱落呢?

  我暗自好笑。

  酒吧里,人越来越多,可是我觉得越来越寂寞。

  我试着打志谦的手机,可是电话一直关机。

  本来平静下来的心又烦躁起来。

  摇着手中的液体,我的心一点一点沉下去。

  还记得刚和志谦谈恋爱的时候,他一下飞机就会立即给我打电话,抱着电话,我们谁也不想先挂断。

  可是,现在……

  我禁不住想笑,难道时间真的可以磨灭任何一种激情?

  我一杯接一杯,喝下去。

  渐渐,整个人轻飘飘的,眼前的焦距似乎有点散乱,身边的人变得忽远忽近。

  也许,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本来黏得很紧的两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分隔千里。

  人如此,心也如此。

  志谦,你的心已经离我很远了吗?

  志谦,你还把我放在心上吗?

  志谦,我还把你放在心上!

  蒙眬中,我看见斜对面桌的那个男人,还是一个人在自斟自饮。

  哦,原来他也一个人。

  被人爽约了,抑或本就一个人?

  我下意识地猜测着。

  原来孤单的人不只我一个,也许这座城市里,每一个酒吧,都有孤单的人。

  趁自己还能清楚地向出租车司机说清楚家庭住址,迅速把剩余的大半瓶酒存了,离开这个喧闹的地方。

  走出MIX,寒风像刀片一样划向我的脸,我顿时清醒了许多。

  回到家,我匆匆沐浴,头发湿着,便昏昏沉沉倒在床上。

  被子很软,很香,可是,没有志谦。

  我一向要抱着他才能入睡的,志谦是我的安眠药,幸亏今天有酒,我才能迅速合上眼睛。

  可是,一直半梦半醒,睡不踏实。

  蒙眬中,听见志谦在唤我:“锦诗,起来,锦诗起来,头发还没干,不能睡!”

  我挣扎着,睁开眼睛——原来电话响了。

  我接过电话,志谦的声音传过来:“锦诗,我手机没电了,又没带充电器,借别人电话打给你的,你早点休息!”

  我含含糊糊应了一声,挂了电话,埋头继续苦睡。

  志谦没有忘记我,志谦给我打电话了!

  我的心顿时塌实下来,瞬间睡得死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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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19 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恨它入骨(1)
作者 : 安逸

  二

  早上6点半,闹钟便乱叫不止,声音响得简直可以追魂夺命。

  我恨它入骨,却又离不开它。

  完全如同一些伴侣的关系,离不开舍不下,却又相互怨恨。

  好不容易挣扎起床,头痛欲裂。

  我迅速把微波炉打开,放进一袋牛奶,然后冲进洗手间洗漱。

  天,我的脸上全是被单褶皱印。

  我赶紧拍了一张保湿面膜在脸上。

  女人一过25岁,皮肤就开始走下坡路,不得不随时注意。

  像我这样的女人,年龄一大,身材容易变形,皮肤会干燥,头发开始分叉,眼睛也逐渐暗淡,再不结婚,就会打破“新娘是整个婚礼最美丽女人”的神话了。

  说不定志谦哪天突然醒悟,扔下我,寻找青春美少女!

  哦……

  幸亏有面膜。

  面膜是大龄女人的救生圈。

  我亲爱的面膜。

  为了买更多更好的面膜,我必须加倍努力地工作。

  这个月我值白班,一整天都得待在医院!

  一想起医院那浓重的消毒水味道,我心里就不舒服,像有无形的蚂蚁,密密麻麻爬上我的脊背……

  拉开衣柜,我顺手拿出一件米黄色的大衣,样式非常普通。

  一进医院就得换上毫无特色的白大褂,穿什么样的衣服出门,已经不重要了。

  我相信,我医治过不少病人了,可是真正记得我的脸的病人,没有几个。

  他们根本自顾不暇,全都揣着“心事”。

  我在住院部工作,不过休息了两天,竟然又新添了5位病人。

  这年头,人的心脏承受能力越来越低。

  不过也好,病人一多,时间过得特别快。

  我8点整开始查房,然后进一步了解新住进来的病人。

  中午到食堂吃饭,遇到我们门诊部的柯?钜缴彩切难芸颇诳埔缴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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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19 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恨它入骨(2)
作者 : 安逸

  为着昨天的爽约,玺彤还心存内疚,除了答应和我一起去MIX,还附加请我去红高粱吃海鲜。

  我立即把这好消息告诉乐忻怡,忻怡开心地连声说好。

  忻怡是我的小学同学,因读书早,她比我小整整两岁。而玺彤则是我的高中同窗兼室友。

  我们三人一向情同姐妹,亦是最佳损友搭档。

  玺彤是出了名的美人,高中时学校里三分之一的男生都或明或暗地喜欢过她,不少男生都给她写过情书,虚荣的玺彤至今还保存着满满两大抽屉情书。

  她常常把这些情书拿出来,在我和忻怡面前炫耀:“看,我收的情书多得可以砸死你们!”

  如今的玺彤呢?更添成熟风韵,举手投足风情万种。

  她的追求者,更是多如过江之鲫了。

  我4岁的小侄儿总是夸耀地对她的小同学们说:“电视里的万人迷不漂亮,我的玺彤阿姨才是真正的万人迷。”

  看,小小年纪就已经被玺彤的美色收买!

  最可贵,玺彤工作态度一流,加之天生一副水晶心肝、玲珑肚肠,很快成为房产界的翘楚。

  每每看到玺彤累得半死,忻怡就会感叹:“你天生一副不劳而获的面孔,为什么还要这么拼呢?找个男人养你不好吗?”

  玺彤定会给她一个白眼:“金丝雀太娇贵!我不过贱命一条。”

  “交个男朋友,不如养条狗!这句话,你没听说过吗?”

  ……

  呵呵,她就是一张嘴太刻薄,让人吃不消!

  忻怡不是特别美,但是有种特别的味道,她非常得出尘,有如今中国女人少有的温婉、雅致和天真。可能和她的职业有关系吧,她是音乐学院教古筝的老师。

  不过,只我和玺彤知道,看似柔顺的忻怡骨子里倔强无比,她认定的事情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从小忻怡就开始练习古筝,可能她的那分难得的古典韵味,就是靠它培养出来的吧,难怪现在的父母都要让孩子学学乐器。

  每次听她弹《高山流水》,我就要晕,而玺彤更是不客气,抓过琴就乱拨,奇响无比,她还美其名曰:“这就是著名的《秦王破阵子》!是否够铿锵?”

  我们笑成一团。

  笑着笑着,都成了大龄女青年。

  呵呵……

  下了班,玺彤来接我,忻怡已经在车上了。

  我一上车,忻怡就皱眉毛:“好浓的药水味道!锦诗,没有男人会喜欢你的!”

  “没关系,我的消毒水味道有志谦喜欢,倒是你,用这么好的香水还找不到男朋友!”我嘴巴也不肯饶她。

  忻怡佯作恼怒,抓起车上玺彤的“奇迹”就往我身上喷,我赶忙躲闪,玺彤一边开车一边大叫:“多喷点,让她淋个香水雨!哈哈,香到极致会变臭哦!”

  我们闹成一团。

  唧唧喳喳吵个不停。

  每次和她们在一起,我的心就会充盈而喜悦,谁说女人没有友情?

  只是女人的友情更娇弱,需要比爱情更多的呵护。

  忻怡用“哉”,很清淡,像她的人,飘逸但又有足够亲和力。

  而玺彤,她的香水乱七八糟,专门挑瓶子漂亮的买。

  我们常常说她恶俗!

  而且,香水的价格似乎和它的味道无关,反而是瓶子越精美,价格越不菲。

  唉!这个买椟还珠的年代!

  基本上,我不喜欢用香水,用了也盖不住消毒水味道,说不定还会怪怪的。

  况且,一个身上香喷喷的年轻女医生,会让病人没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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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19 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部分
我恨它入骨(3)
作者 : 安逸

  看,为了病人,我放弃我诸多女人的嗜好。

  谁说医生没有牺牲?

  这就是牺牲!

  一路上,都有人往玺彤这辆火红的热情的POLO上瞄,一车美女,香味四溢,而且唧唧喳喳闹个不停。

  这可是名副其实的“香车美女”!

  到了“红高粱”,我们点了最喜欢的龙虾、三文鱼、蒜蓉青口、红烧九肚鱼、两道精致的小菜,用龙虾头煲了白粥。

  龙虾蘸芥末酱油碟,十分好味。一入口,芥末浓厚的味道,如游丝般钻进鼻内,瞬间直达心脏,泪腺受到强大刺激,随即泪盈满眶,每个人看起来都似有无穷伤心事,全都吃得眼泪汪汪。

  我们忍不住哈哈大笑。

  忻怡一边擦眼泪一边说:“我失恋也没流过泪,这芥末太厉害了,比爱情还让人难以控制!”

  玺彤抹抹嘴角说:“龙虾和芥末,像不像婚姻与激情的关系?有人吃龙虾可以不要芥末,但没有人会为了芥末放弃龙虾!“

  我不屑一顾:“没有芥末我就不会吃龙虾!“

  玺彤笑得前俯后仰:“那只能说明你是个渴望得到婚姻还要去寻找激情的人!”

  我白她一眼:“我有志谦,我们很相爱!”

  “那你们还有激情吗?还会一日不思量,也攒眉千度吗?会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吗?他还会深情吻你吗?”

  我被玺彤连珠炮似的问题问得愣住了。

  是,我们还没有结婚,可是已经不会牵肠挂肚地想念对方,如果不做爱,几乎不会拥抱接吻了,甚至——连做爱,也如同刷牙一般。

  “玺彤,爱情不会永远充满激情!”我有一点失神!

  “没有激情的爱情,简直不能称作爱情!”忻怡轻声怪叫。

  “但,没有激情的婚姻仍然是婚姻!”我看着她们,突然间,我们都若有所失。

  “那不是等于喜欢芥末的人,必须不蘸芥末吃龙虾?”忻怡瞪圆了眼睛,“锦诗,这样的婚姻,你想要吗?”

  “有了芥末,龙虾可以卖得很贵,可是,没有芥末,龙虾却还是龙虾!”我也望着忻怡,“所以,人们不会为了没有激情而不去结婚!”

  “没有激情的爱情不算爱情,可是婚姻里却缺少激情,那婚姻里岂不是没有爱情?多可怕!”忻怡笑起来,“我可不愿意结婚了!”

  玺彤忍不住笑起来:“婚姻里是有爱情的。只是婚姻里的爱情没有激情,所以很多人才会到婚姻以外的地方寻找激情,然后打着爱情的幌子。”

  我和忻怡全都笑起来。

  然后忻怡正色:“如果不能让我很心动,我是不会结婚的!”我们都知道,忻怡以前谈过好几次恋爱,但是因为实在找不到那种极至心动的感觉,都一一作罢。

  她常常回忆起高中时代,暗恋一名学长的感觉:“整日想着他,偷偷骑了车,跟在他身后转半个城,丝毫不觉气喘,只觉满心欢喜,虽只是背影,也可在睡前反复咀嚼回味。如果有机会从他身边走过,心脏几乎激动得可以跳出来……可惜,从此以后,对着任何一名男子,我都无法再产生这种心动的感觉了。如果找不到这样的男子,我宁肯终生不吃龙虾!”

  忻怡负气地说着。

  那时候,我们也常常躺在被窝里,听她描述梦中情人,她做梦一般的神情与现在一般无二。

  此刻,见她如此心驰神往,似乎又坠回高中时代,我和玺彤同时尖叫:“把嘴里的龙虾吐出来!”

  忻怡被我们戏谑,忍不住还击。

  一顿饭吃得异常热闹。

  到了MIX,音乐立即铺天盖地将我们包裹,密密实实,水泄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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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19 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部分
我恨它入骨(4)
作者 : 安逸

  我们选了靠墙的位置坐下。

  想起早上的头疼,我尚心有余悸,暗自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喝多了。

  可是,蓝宝石那样诱人,志谦仍旧一个电话也没打给我。

  我又一杯一杯接着喝下去。

  幸亏对了水晶葡萄,否则一早醉死。

  正在聊天,手机响起来,是赵凯。

  我看了玺彤一眼,赵凯是她的前任男友。

  “喂?锦诗,你那边好吵,你在哪里啊?”赵凯几乎对着电话在吼。

  我也对着电话大声喊:“我在MIX,找我有事吗?”

  “下周我结婚,请你来观礼!我马上把喜帖给你送过来!”赵凯声音里透着喜悦。

  “别……”可我话还没说完,他已经把电话挂断。

  我看了看玺彤,她正在和忻怡讲她一个追求者有多么无赖,两个人笑得前俯后仰,花枝乱颤。

  我咽了口唾沫,决定先不告诉玺彤,还是等赵凯自己送上门来吧。

  过了半个钟头,我正俯身听忻怡讲她的暗恋史,见玺彤突然表情僵住了,直愣愣看着我身后。

  我回头一看,一个男人站在我的身后,笑容可掬,哦,赵凯已经来了。

  “玺彤、忻怡你们也在啊?”赵凯有些意外,“正好,我把帖子也给忻怡!”

  “什么帖子?”忻怡白他一眼。

  “我下周结婚,请你来喝喜酒啊!不过,我没准备玺彤的,如果你不介意,也一起来吧!”赵凯眼睛看着别处,根本不敢在玺彤身上停留。

  “好啊,看我那天有没有空。”玺彤瞥一眼赵凯。

  我赶紧打圆场:“赵凯,你还有很多喜帖要送吧,赶紧去吧。”

  赵凯离开。

  玺彤瞪了我一眼:“他要来,你怎么没告诉我!”

  “他自己要来的,我可没叫他来。怎么,听见老情人要结婚,新娘不是你,心里不舒服?”我决定再刺激一下玺彤。

  “我有什么不舒服的?”

  “你不难过吗?”忻怡也不肯放过她。

  “难过?难过也得有时间啊!我每天忙得跟条狗似的,哪有工夫?”玺彤一脸的不屑。

  然后,玺彤定下来,开始和临桌一名窥视她已久的男子眉来眼去。

  天!就着昏暗的灯光,我们都能清晰地辨别出那男人有一口大黄牙!

  玺彤这么苛求完美的女人,这么对男人不屑一顾的女人,竟然对这口黄牙视若无睹,还频频向对方放电。

  还说自己不介怀?

  我和忻怡对看一眼,各自都在心里叹了口气。

  事情过去这么久了,玺彤竟然还放不下。

  赵凯是玺彤大学时代的恋人,两人死去活来地爱了3年。

  可突然有一天,玺彤发现赵凯的目光不再流连于她的身上,连说话都心不在焉,老躲在一旁发短信,打电话。

  精明如玺彤,哪里有不起疑心的?

  一调查,果然,小赵同志和一名小学老师又偷偷好上了。

  玺彤气结,揪着赵凯不放。

  那一日,我和忻怡都在,赵凯苦着脸辩解:“我是爱玺彤的,小学老师怎么能和她比呢?可是两人朝夕相对,感情早就降温。我找小学老师,不过图一时新鲜快乐,如同看书、钓鱼一般,是业余爱好、消遣。可玺彤是正职,怎么能相提并论?”

  我们三人都被他气得哭笑不得。

  原来老婆是正职,情人是兼职或者业余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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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19 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部分
我恨它入骨(5)
作者 : 安逸

  天底下竟然有这样的男人。

  不过,这可是大实话,在爱情的道路上,也许每个男人都愿意拥有一份优渥的正职外,还兼职数份,顺便有广泛业余爱好。

  呸!美死他们!

  那段时间,我也盯志谦特别紧,一下班就回家守着他。

  可志谦还是一如既往,上班、下班,一回家就对牢电脑和书本。

  电话从头到尾也不响一声,身上没有任何其他异性的香味,只有永恒的我的消毒水味,

  我放下心来。

  可是,现在玺彤的状态让我和忻怡都很不放心。

  她一个劲地喝酒,娇笑不已。

  笑着笑着,眼泪自眼角滑落,滴进酒杯里,泪水晶莹,一跌进酒里便再寻不到。

  如同玺彤的悲伤,在喧闹的酒吧里,融进去,便不易察觉。

  明明是玺彤主动和赵凯分手,难过的应该是赵凯。

  可偏偏放不下的是玺彤,而那厢,赵凯已经欢天喜地结婚发喜帖了!

  这大概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吧。

  玺彤对着酒杯独自垂泪,发了一会儿呆,又自顾自深吸一口气,突然笑了。

  她以为我和忻怡没有察觉,故作开朗地举起酒杯:“来,希望我们都能拥有龙虾和芥末!”

  我和忻怡只得陪她喝了一杯。

  谁知她又给自己斟满,一饮而尽。

  她快速地给自己斟酒,又飞快喝下,拦也拦不住,还不时大声笑:“今天很开心!你们要陪我多喝几杯!”

  我和忻怡担心地看着她。

  很快,玺彤就醉了,伏在桌上,一边笑,一边哭。

  脸上的妆容全糊了,任谁也看不出,这就是回眸一笑百媚生的原玺彤了。

  结果,忻怡只好开车送玺彤回家。

  看见玺彤这样,我心里突然憋闷无比,自己的眼泪也快要忍不住了。

  我没有离开,反而坐下来,继续喝酒。

  我一向不是嗜酒的人。

  可是,这两天,不知为什么,我开始觉得酒是好东西。

  喝到熏熏然,飘飘悠悠,所有烦恼都可以化解。

  志谦,你把我忘了吗?

  12点,正是酒吧里人最多的时候,突然我觉得好像有人在注视我。

  我抬起头,看见隔了两个座位,一名男子正看着我微笑。竟然是昨天在这里遇到的那个男人,他还是一个人。

  刚才那张桌旁坐的还不是他,可见他刚来。见他望着我笑,我也大方地对他笑笑。

  他突然对我比画了一下,我没看懂,只好睁大眼睛一直看着他。他用手轻轻抹了抹自己的眼睛,又指指我。

  我下意识照他的动作,抹了抹自己的眼睛——竟然满脸是泪。

  原来,我哭了,但是我自己并不知道,需要一个陌生人来提醒我!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有些尴尬。

  他观察我有一阵了吧?

  他似乎察觉到我的不自然,举起酒杯,对我做了个干杯的动作。我突然轻松起来,也回应他,把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他笑了,我也笑了。

  隔着几张桌子、隔着烂醉的人群,在明暗不定的灯光里,在暧昧的音乐中,我和一个陌生得只见过两次面的男人,相视而笑……

  这可不是我的作风。

  天,我一定醉了!

  回到家,我倒头便睡,梦里有一双眼睛一直看着我笑,在这笑容里,我轻松而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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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9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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