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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享受人生

《中短篇小说集》--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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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唱一首六便士的歌


爱德华·帕利泽爵士是一位大律师,他住在安娜女王小巷9号。安娜女王小巷是条死胡同。地处威斯敏斯特贵族居住区心脏地带,这里依旧保留了一种静谧的、远离二十世纪喧嚣的古朴氛围。这正合爱德华·帕利泽爵士的口味。

爱德华爵士曾是最杰出的刑事法庭律师之一。既然他现在不再从事律师行业,于是就去大量搜集犯罪学书籍加以收藏,并以此自得其乐。另外,他还是《知名囚犯回忆录》一书的作者。这天傍晚,爱德华爵士正坐在藏书室壁炉边,嘴里呷着爽口的咖啡,一边冲着意大利著名犯罪学家龙勃罗梭的一本著作摇头。这些天才的理论已经完全过时了。

门几乎是悄无声息地开了,训练有素的男仆从厚厚的绒面地毯上走了过来,小心翼翼地低声说道:

“有位年轻女士想要见您,先生。”

“年轻女士?”

爱德华爵士感到诧异。这事颇有些不同寻常。但他转念又想,这一定是他的侄女,埃塞尔——可是,不会。如果这样,阿穆尔刚才就会这么说的。

他小心地询问。

“女士没有通报她的姓名吗?”

“没有,先生,不过她说她敢肯定您希望见到她。”

“带她进来。”爱德华·帕利泽爵土说道。这种说法倒是激起了他的浓厚兴致。

进来的是一个高个头、黑肤色、年近三十的女郎。她身着黑色衣裙,剪裁得非常合身;头上戴着一顶小黑帽。她走到爱德华爵士面前,向他伸出一只手。她脸上的神情似乎在急切地辨认对方。阿穆尔退了出去,随手把门悄无声息地关上。

“爱德华爵士,您的确认识我,不是吗?我是玛格达琳·沃恩。”

“哦,当然。”他热情地握住那只伸过来的手。

他现在完全想起来了,乘坐西卢里克号从美洲重返故园的那次旅行!这个可爱的孩子——因为当时她比孩子也大不了多少。他记得,自己曾向她求爱,摆出一副谨慎、老到、深诸世故的架式。她当时正值妙龄——如此热切——如此满怀钦敬与英雄崇拜——遂一举俘获了一个年近六旬男人的心。想到这些,他握起手来格外亲热。

“你能来,这太好了。请坐。”他把她安置在扶手椅上。他平心静气地侃侃而谈,心里却在思忖她此行的来意。他终于结束了轻松的闲聊,此后是片刻沉寂。

她把手在椅子扶手上握紧又松开,随后舐了舐嘴唇。突然,她唐突地开口说话。

“爱德华爵士,我想要您帮我。”

他感到惊讶,只是机械地问道:

“什么事?”

接下来,她加重了语气说道:

“你说过如果我需要帮助——如果世上有什么你可以帮我做的——你会这么做的。”

是的,他的确这么说过。这种话一个人的确会说,特别是在分手的时候。他还记得自己结结巴巴的声音——他将她的手举到唇边。

“如果任何时候有什么事我可以做——记住,我会去做的……”

是的,一个人会那么说……可二个人说过的话很少、很少必须忖诸行动!而且是在过了——多少年?九年或是十年之后。他飞快地瞟了她一眼——她依旧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不过对他来说,她已经失去了魅力——那种纯洁清新的青春气息。现在这张面孔也许在年轻人看起来别有风情,但是,爱德华爵士却一点也鼓不起当年那次大西洋航海结束时的热情和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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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的神情变得郑重其事,小心谨慎。他语调略显尖刻地说道:

“当然,亲爱的年轻女士。我很乐意尽我所能——尽管我怀疑自己到了这把年纪,是否对于任何人还能有什么大的帮助。”

如果说这是他在为自己准备退路,她可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她属于那种眼里一次只能看到一件事情的人,而此时此刻,她所看到的只是自己的要求。她理所当然地认为爱德华爵士会乐意帮助她。

“我们遇到了可怕的麻烦,爱德华爵士。”

“我们?你结婚了?”

“没有,我是说我和我的兄弟。哦!进一步说,还有威廉和埃米莉。但我必须解释一下。我有——有一个姨奶奶——

克雷布特里小姐。你也许在报纸上读到过她。事情糟透了。

她被人杀掉了——是谋杀。”

“啊!”爱德华爵士脸上燃起一丝兴致。“大约一个月以前,是吗?”

女人点点头。

“也许更短些——三周。”

“是的,我想起来了。她在自己屋里被人猛击头部。凶手仍旧逍遥法外。”

玛格达琳·沃恩又点点头。

“警察没有抓到那个人——我想他们永远也抓不到的。

你瞧,也许根本就没有要抓的人。”

“什么?”

“是的——这糟透了。关于这件事,报纸上还没有结果。

不过,这正是警方的看法。他们知道,那天晚上没有人走进那间屋子。”

“你是说——”

“是我们四个人当中的一个。一定是。警察不知道是哪一个——我们自己也不知道是哪一个……我们不知道。我们每天坐在家里,彼此偷偷观望,心里疑惑。哦!如果是外面的人——但我不知道这怎么可能……”

爱德华爵士盯着她,觉得自己突然来了兴趣。

“你是怀疑家庭内部成员?”

“是的,这正是我想说的。当然,警方没有这么说。他们彬彬有礼、待人和善。不过,他们在屋里四处搜查,向我们所有的人提问,而玛莎更是被盘问了一遍又一遍……因为他们不知道是哪一个,所以迟迟不肯下手。我感到害怕——非常害怕——”

“亲爱的孩子。得了,你准是在夸大其词。”

“我没有。是我们四个人当中的一个。一定是。”

“你指的是哪四个人?”

玛格达琳坐直了身子,更平静地讲话。

“有我和马修。莉莉是我们的姨奶奶。她是我祖母的姐姐。自从十四岁起,我们就和她生活在一起(你知道,我们是双胞胎)。还有威廉·克雷布特里。他是她的侄子——她兄弟的儿子。他和妻子埃米莉也住在那儿。”

“她供养他们?”

“多少是这样。他自己有些钱,不过,他体格并不健壮,只好呆在家里。他属于那种安静、好幻想的人。我敢肯定,他根本不可能——哦——甚至我这样想都太可怕了!”

“可是,我还是一点也不明白眼前的局势。也许,你并不介意扼要讲述一下这些事实——如果这不会使你过分伤心的话。”

“哦!是的——我愿意告诉你。这事我依旧记得很清楚——非常清楚。你知道,下午我们吃过茶点以后,就分头去做各自的事情。我去缝制一件女装,马修去打字机上打一篇文章——他平时写点新闻;威廉去摆弄他的邮票。埃米莉没有下楼来吃茶点。她刚刚服用了止头痛药粉,正躺在床上。所以,我们所有的人都忙忙碌碌。当玛莎七点半进屋去摆放晚餐的时候,莉莉姨奶奶躺在那儿——已经死了。她的头部——哦!真是太可怕了——整个被击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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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凶器找到了?”

“是的,是平时放在门边桌上的一块沉甸甸的镇纸。警方在上面查找指纹,可根本没有。它已经被抹掉了。”

“你的第一个念头是?”

“当然,我们以为是盗贼。书桌的两三个抽屉被拉开了,似乎窃贼在找什么东西。当然,我们以为是盗贼!随后,警察来了——他们说她死了已经至少一小时,然后问玛莎有谁进过房间,她回答说没人进去过。可是,所有的窗户都从里面闩着,而且,似乎屋里的东西也没人碰过。随后,警察就开始向我们提问……”

她停下来,胸部一起一伏。她恐惧而又恳求的目光在从爱德华爵士眼中寻求着许诺。

“比方说,你姨奶奶死后,谁会得到好处?”

“这很简单。我们当中的每个人获益均等。她把财产留给我们四个人平分。”

“她的个人财产价值多少?”

“律师告诉我们,在支付遗产税后还有大约八万英镑。”

爱德华爵土略显诧异地睁大眼睛。

“这笔数目可不小。我想,这事发生以前你就知道你姨奶奶的财产总额?”

玛格达琳摇摇头。

“不——我听说以后感到很意外。莉莉姨奶奶对于钱总是谨慎得要命。她仅有一个仆人,而且总是说要节俭。”

爱德华爵士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玛格达琳坐在椅子上,略微向前欠了欠身。

“你会帮我的——是吗?”

此时,爱德华爵士正在对这个故事本身发生兴趣,而她的话把他吓了一跳。

“亲爱的年轻女士——我能做些什么呢?如果你想要好的法律咨询,我可以给你名字——”

她打断了他。

“哦!这并不是我想要的!我想要你本人的帮助——作为朋友的帮助。”

“你这么说很迷人,可是——”

“我想要你到我们家里来。我想要你问问题。我想要你亲眼看看,然后作出自己的判断。”

“可是,亲爱的年轻——”

“记住,你答应过。任何地点——任何时候——你说,如果我需要帮助——”

她望着他,目光恳切然而自信。他感到惭愧,他被莫名其妙地打动了。她发自内心的真诚,她对于随口允诺的坚信,十年了,依旧认作神圣的、具有约束力的东西。这种话,有几个男人没有说过——几乎成了陈词滥调!——而他们之中鲜有几个被要求兑现诺言。

他有气无力地说:“我确信有很多人能比我给你更好的建议。”

“我有很多朋友——当然是这样。”(他被她天真的自信逗乐了)“不过你瞧,他们当中没有一个算得上聪明。不像你。你已经习惯于盘问别人。而且,你经验丰富,一定知道。”

“知道什么?”

“他们究竟无辜还是有罪。”

他对自己自嘲地笑笑。他自以为,总的说来,他从前通常是确信这一点的。尽管在许多场合,他个人的见解与陪审团的意见并不一致。

玛格达琳神经质地用手把额上的帽子向后推了推。她环视了一下屋里,说道:

“这里真安静。有时,你不渴望有些声响吗?”

死胡同!她无意中随口说的这些话触到了他的痛处。死胡同。是的,不过总有出路——你来时的路——你重返世界的路……内心的冲动与青春活力在搅扰着他。她纯朴的信任触动了他性情中善良的一面——而她所处的困境又触动了其它的什么——那个内心的犯罪学家。他真想见见她提到的这些人。他想要作出自己的论断。

他说:“如果你确信我能帮忙……听着,我不能保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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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指望她喜出望外,但是,她表现得很平静。

“我知道你会这么做的。我一向都把你当作真正的朋友。你能现在就跟我回去吗?”

“不。我想,如果明天去,结果会更令人满意。你能把克雷布特里小姐的律师的姓名与地址给我吗?我想问他几个问题。”

她用笔写下然后递给他。随后,她站起身来,颇为羞涩地说:

“我——我真是太感谢了。再见。”

“你自己的地址是?”

“我有多蠢。切尔西,帕拉丁街18号。”

第二天下午三点钟,爱德华·帕利泽爵士一本正经地踱着步向帕拉丁街18号走来。此前,他已经做了几件事情。

早上,他刚刚去过伦敦警察厅,那里的助理厅长是他的老朋友。此外,他还会晤了已故去的克雷布特里小姐的律师。因此,他对于情况有了更清楚的了解。克雷布特里小姐对于钱的安排有些不同寻常。她从不使用支票簿。相反地,她习惯于写信给她的律师,要他准备一定数额的五英镑面值的钞票,数额几乎总是一样。每次三百英镑,每年四次。她总是乘坐四轮马车亲自来取钱,她认为马车是惟一安全的交通工具。其余时候,她从不离开家门。

在伦敦警察厅,爱德华爵士得知,对于此案的金钱问题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调查。马上又快到了克雷布特里小姐取钱的时候。据推测,她已花完——或是几乎花完了先前的三百英镑。但正是这一点难以确定。通过核查家庭支出,很快发现克雷布特里小姐每季度的支出远低于三百英镑。另一方面,她习惯于将五英镑的钞票送给那些贫困的朋友和亲属们。她去世时屋里究竟有很多还是几乎没有钱值得探讨。

屋里一个便士也没有找到。

当爱德华爵士走近帕拉丁街时,萦绕在他脑海中的正是这个问题。

屋门开了,里面走出一位个头不高的老妇人,她警惕地盯着他。他被领进走廊左边的一间宽敞的双人房间里。就在这儿,玛格达琳小姐来见他。比先前更加明显的是,他看到她的脸上流露出紧张不安。

“你让我问问题,我来了。”爱德华爵土说,当他握手时,脸上带着微笑。“首先,我想知道,是谁最后见到你的姨奶奶,当时的准确时间是多少?”

“是在吃过茶点以后——五点钟。玛莎最后一个见到她。她那天下午去付账,随后给莉莉姨奶奶拿回了零钱还有账簿。”

“你信任玛莎吗?”

“哦,绝对信任。她跟了莉莉姨奶奶——哦!我想是三十年。她一向为人忠厚。”

爱德华爵士点点头。

“还有一个问题。埃米莉为什么服用止痛药粉?”

“哦,因为她当时头疼。”

“当然。可她这样头疼会不会另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呢?”

“噢,是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这样。那天午饭时有些大煞风景。埃米莉生性易于激动,神经紧张。她过去有时和莉莉姨奶奶吵架。”

“她们吃午饭时吵架了?”

“是的。莉莉姨奶奶动辄对小事发难。总是无事生非——随后就唇枪舌剑——埃米莉会信口胡说一通她根本不会当真的话——说她离开这儿,再也不回来了——说她气得吃不下饭——哦!各种各样的傻话。莉莉姨奶奶说,埃米莉还有她的丈夫最好及早收拾包裹离开。可事实上,这些话根本不是当真的。”

“因为克雷布特里先生和夫人根本就担负不起收拾行李离开?”

“哦,不仅这些。威廉喜欢莉莉姨奶奶。他的确这样。”

“不会凑巧一天吵了几架吧?”

玛格达琳涨红了脸。

“你是说我?关于我想成为一名时装模特的争执?”

“你的姨奶奶不同意?”

“是的。”

“你为什么想去做时装模特,玛格达琳小姐?你觉得这种生活很吸引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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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只是无论做什么也比在这儿无所事事住下去好。”

“嗯。那么现在你已经得到优厚的薪金喽?”

“哦!是的,现在情况大不一样了。”

她极其纯朴地承认这一点。

他笑了笑,没有继续这个话题。相反地,他问道:“你的兄弟呢?他也跟人吵架了吗?”

“马修?哦,不。”

“那就没人能说他具备动机,希望除去他那碍事的姨奶奶。”

他随即觉察到她的脸上掠过一丝沮丧。

“我忘了,”他不经意地问道,“他欠了很多债,不是吗?”

“是的;可怜的马修。”

“不过,现在一切都好了。”

“是的——”她出了口气。“现在可以松口气了。”

她依旧什么也没有看出来!他匆忙转换了话题。

“克雷布特里先生和夫人,还有你的兄弟,他们现在都在家吗?”

“是的;我告诉过他们您要来。他们都急着要帮忙。哦,爱德华爵士——不知怎的,我有种预感,您不会发现什么异常的情况——我们当中没人与这事有牵连——终究,凶手是家庭成员以外的人。”

“我可不会导演奇迹。我也许可以找出真相,可并不能使真相成为你所希望的样子。”

“不能吗?我觉得你能做到任何事——任何事情。”

她离开了房间。他心里不安地想:“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她是想要我辩护吗?是为了谁呢?”

这时,走进一个年约五旬的男子,打断了他的思路。他生就一副健壮的身板,不过背有些驼。他衣着不整,头发凌乱。他看上去态度和蔼,不过神情却有些茫然。

“是爱德华·帕利泽爵士吗?哦,您好。玛格达琳要我来的。您想要帮助我们,我敢肯定,您是个好人。尽管我认为人们最终什么也发现不了。我是说,他们抓不到那家伙。”

“那么,你认为是盗贼了——家里人以外的什么人?”

“喔,一定是这样。不可能是家里人。如今的窃贼都很狡猾,他们像猫一样攀援,进出自如。”

“克雷布特里先生,悲剧发生时,你在什么地方?”

“我正忙我的邮票——在我楼上的小起居室里。”

“你什么也没有听到吗?”

“没有——不过话又说回来,当我全神贯注时什么也听不到。我真蠢,可情况就是这样。”

“你说的起居室在这间屋子上面吗?”

“不,在后面。”

门又开了。走进一个矮个金发女人。她的双手神经质地抽搐着。她看上去焦躁不安。

“威廉,你为什么不等等我?我说过‘等一下’。”

“对不起,亲爱的,我忘了。爱德华·帕利泽爵士——这是我妻子。”

“你好,克雷布特里夫人。希望你不介意我到这儿来提几个问题。我知道你们都急着想把这件事情澄清。”

“当然。可我没有什么情况能告诉您——我能吗,威廉?

我当时睡着了——在我床上——直到玛莎尖叫时我才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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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她的双手依旧在抽搐着。

“克雷布特里夫人,你的房间在什么地方?”

“就在这间屋子上面。可我什么也没听见——我怎么能听到呢?我睡着了。”

除此之外,他再也从她嘴里得不到什么。她一无所知——她什么也没有听到——她一直在睡觉。

她用一种受到惊吓的女人的偏执反复重申这一点。然而,爱德华爵士知道这正是——可能是——事情的真相。

他最后找了个借口脱身——说他想问玛莎几个问题。

威廉·克雷布特里主动提出带他去厨房。在门厅里,爱德华爵士几乎与一个正疾步向前门走去的高大黧黑的年轻人撞个满怀。

“是马修·沃恩吗?”

“是的——不过听着,我没时间。我有一个约会。”

“马修!”楼上传来他姐姐的声音。“哦!马修,你答应过——”

“是的,姐姐。可现在不行。我得去见一个人。而且,无论如何,这该死的事情谈了一遍又一遍究竟有什么用。我们跟警方已经谈够了。我对这出表演烦透了。”

前门砰地一声关上了。马修·沃恩已经退场了。

爱德华爵士被领进厨房。玛莎正在熨衣服。她停下手里的活,手里还抓着熨斗。爱德华爵士随手把门关上。

“沃恩小姐要我帮她的忙,”他说,“希望你不反对回答我几个问题。”

她看着他,随后摇了摇头。

“不是他们当中的人干的,先生。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他们是你所能见到的最好的绅士淑女。”

“这点我并不怀疑。但是,你知道,说他们好,这我们爿不能称之为证据。”

“也许不能,先生。法律真是可笑,但是也有证据——

像你所说的,先生。他们当中如果有人这么做了,我不可能不知道。”

“可是,肯定——”

“我知道我在说什么,先生。喂,听那个——”

“那个”是指他们头上发出的吱嘎声。

“楼梯,先生。每当有人上下楼时,楼梯会发出刺耳的吱嘎声。无论你走起路来多么安静。克雷布特里夫人当时正躺在床上,克雷布特里先生正在翻弄他那些可怜的邮票,而玛格达琳小姐又在楼上摆弄她的机器。如果他们三个当中有一个下楼来,我当时应该知道。可他们并没有!”

她说话时那种深信不疑的样子打动了律师。他想:“一个出色的证人。她的话很有分量。”

“可是,你也许并没有注意到。”

“不,我会的。可以这么说,即使不去注意,我也会注意到的。正如当门关上,有人出去时,你会注意到一样。”

爱德华爵士转换了他的立场。

“可以证明三个人不在场,可是,还有第四个人。当时,马修·沃恩先生也在楼上吗?”

“不在,可是,他在楼下的小屋里。就在隔壁。他当时正在打字。从这儿可以清晰地听到。他的机子一刻不停。一刻不停,先生,我可以发誓。是讨厌的、烦人的僻僻啪啪的打字声。”

爱德华爵士停顿了片刻。

“是你发现的她,不是吗?”

“是的,先生,是我。可怜她头发上沾满了鲜血,躺在那儿。由于马修先生打字机的噼啪声,我们什么声音也没有听到。”

“你能肯定没有人走迸那间屋子吗?”

“他们怎么能呢,先生,又不让我知道?这儿的门铃会响,而且,只有一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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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盯着她的脸。

“你喜欢克雷布特里小姐吗?”

她的脸上泛起——真正的——显而易见的——红色。

“是的,的确是这样,先生。但对于克雷布特里小姐——

哦,我现在上了年纪,现在也不必介意提起这事。当我还是一个女孩时,先生,我遇到了麻烦,而克雷布特里小姐保护了我——让我重新回到她的身边,她这么做了,直到麻烦结束。为了她我可以去死——我真会这么做的。”

爱德华爵士听出了其中的真挚。玛莎是真诚的。

“就你所知,没有人走近房门?”

“根本不可能有人来过。”

“我是说就你所知。但如果克雷布特里小姐当时是在等什么人——如果是她自己为那人打开门……”

“哦!”玛莎看起来吃了一惊。

“我想,这是可能的?”爱德华爵士旁敲侧击地问道。

“这有可能——是的——不过不大可能。我是说……”

她显然感到震惊。尽管她无法否认,可她的确想这么做。为什么?因为她知道事情的真相另有内幕。果真这样吗?家里面的四个人——其中一个有罪?玛莎是要庇护那个有罪的当事人吗?楼梯当时是否发出了吱嘎声?是否有人偷偷下楼来,而玛莎知道那人是谁?

她本人是诚实可靠的——爱德华爵士确信这一点。

他望着她,依旧坚持己见。

“我想,克雷布特里小姐当时是有可能这么做的,那间屋子的窗户正对着大街。她可以从窗户里看到那个她正在等的人,随后走到门厅,让那个男人或是女人进来。她甚至希望旁人没有看见这个人。”

玛莎看起来心烦意乱。最后,她勉强说道:

“是的,先生,也许你是对的。我从未考虑到这一点。没有想到她当时是在等一位绅士,是的,这完全有可能。”

似乎她开始洞察到这种说法的优点。

“你是见她最后一面的人,不是吗?”

“是的,先生。是在我收拾完茶点以后。我把单据和剩下的零钱交给她。”

“她给你的是五英镑面值的钞票吗?”

“只有一张五英镑的钞票,”玛莎的声音里透露着震惊。

“单据上的数目从未达到过五英镑。我一向小心谨慎。”

“她把钱放在什么地方?”

“我并不十分清楚,先生:依我看,她自己随身带着——

在她的黑色天鹅绒手提包里。不过,当然也可能她会把钱放在卧室的抽屉里,然后锁上。她总喜欢把什么东西都锁起来,尽管总是把钥匙弄丢。”

爱德华爵士点点头。

“你不知道她有多少钱——我是说,五英镑的钞票?”

“不,先生,我说不出确切的数目。”

“而且,她从未向你说起什么,会使你以为她在等什么人?”

“没有,先生。”

“你非常肯定吗?她当时究竟是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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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喔,”玛莎考虑了一下,“她说屠夫都是恶棍和骗子,还说我多买了四分之一磅的茶叶,她还说克雷布特里夫人不喜欢吃人造黄油纯粹是胡说,还说她不喜欢我替她找回的六便士硬币当中的一枚——是一枚新市,上面有橡树叶子——她说它不好用,我费了好大气力才使她回心转意。她还说——哦,说鱼贩送来的是黑线鳕鱼,而不是牙鳕,又问我是否告诉了鱼贩,我说是的——真的,我想就是这些,先生。”

玛莎的言辞使得这位已不在世的女士清晰地浮现在爱德华爵士眼前,即便是再详尽的描述也做不到这一点。他漫不经心地问道:

“是位不大容易讨好的女主人,呃?”

“有些爱挑剔。不过,可怜的人儿,她并不经常外出,总是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于是不得不找些事情开心。她虽然很挑剔,但心肠很好——凡是上门来的乞丐,没有一个是空着手走的。她也许挑剔,可真正是一位慈爱的女士。”

“我很高兴,玛莎,她在去世后还有人怀念她。”

老仆人屏住了呼吸。

“你是说——哦,可是,他们都喜欢她——是真的——

在内心深处。他们都不时与她发生争吵,可这并不意味着什么。”

爱德华爵士抬起头来。屋顶上发出吱嘎声。

“是玛格达琳小姐在下楼。”

“你怎么知道?”他突然向她提问。

老妇人涨红了脸。“我听得出她的脚步。”她喃喃说道。

爱德华爵士疾步离开了厨房。玛莎是对的。玛格达琳刚刚走下楼梯。她满脸期望地看着他。

“到目前还没有大多进展。”爱德华爵士说道,算是应答她的目光,随后,他又补充了一句:“你碰巧不知道你的姨奶奶遇害那天她收到了哪些信件?”

“它们还都在。当然,警方已经都检查过了。”

她在前面领路,走进一间双人起居室。她打开一个抽屉上的锁,从里面取出一个大黑天鹅绒制成的手提包,上面还带有一个老式的银制钩子。

“这是姨奶奶的手提包。这屋里的一切都正如她遇害那天一样。我保留了它的原样。”

爱德华爵士向她表示感谢,随后将包里的东西倒在桌上。他想这提包算得上是一个脾气古怪、上了年纪的女士的手提包的典型样品。

包里有些剩余的银市,两个小姜饼,三份有关乔安娜·索斯科特的花边文字的剪报,一首描写失业的歪诗,一份老莫尔年鉴,一大片樟脑,几副眼镜和三封信。一封署名“表妹露西”寄来的字体细长的信件,一张修表的账单,以及一家慈善机构的呼吁书。

爱德华爵士仔仔细细查看了每样物品,随后把包重新装好,递给玛格达琳。最后,他叹了口气。

“谢谢你,玛格达琳小姐。恐怕这里面没有什么重要的线索。”

他站起身,一边评论说从窗户可以清楚地俯瞰到前门的台阶。随后他握住玛格达琳的手。

“你要走了吗?”

“是的。”

“可是这——这一切都会没事吗?”

“从事法律工作的人从不这样轻易下结论。”爱德华爵士庄重他说。随后,他溜走了。

他走在街上,陷入沉思之中。难题就在他的掌中——但他却解决不了。需要一样东西——某件小事。只是指明一下方向。

有只手在他肩膀上拍了~下,他吃了一惊。原来是马修·沃恩。他有些气喘吁吁。

“我一直在追你,爱德华爵士。我想道歉。为了我半小时以前的粗鲁举止。不过,恐怕我是世界上脾气最好的人了。你能过问这件事真是太好了。你想知道什么请随便问。

如果我能帮忙的话——”

突然,爱德华爵士挺直了身体。他的目光紧紧盯住——不是马修——而是街的对面。马修有些不知所措,又重复道:

“如果我能帮忙的话——”

“你已经帮了我的忙,亲爱的年轻人,”爱德华爵士说道,“在这个特别的地方拦住我,让我的注意力集中在我本来也许会错过的一件事上。”

他用手指了指街对面的一家小餐馆。

“二十四只黑画眉餐馆?”马修困惑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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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是。”

“它的名字有些古怪——不过我想你在那儿总能吃到像样的饭菜。”

“我可不想冒险去试验。”爱德华爵士说道,“朋友,我比你早离开托儿所,不过,我对于儿时的童谣可能记得更清楚。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有一首是这样的:唱一首六便士的歌,一只装满黑麦的口袋;二十四只黑画眉,在馅饼里被烘烤——诸如此类。它的其余部分与我们无关。”

他猛地转过身。

“你去哪儿?”马修·沃恩问道。

“回你们家去,我的朋友。”

他们无声地往回走,马修·沃恩狐疑地瞅着他的同伴。

爱德华爵士走进屋里,大步走到一个抽屉跟前,拿出一个天鹅绒的提包并把它打开。他看看马修,年轻人不情愿地离开了屋子。

爱德华爵士把银币倒在桌子上。随后,他点点头。他没有记错。

他站起来,按响了铃,一边把一样东西塞进手里。

听到铃声,玛莎走了进来。

“告诉我,玛莎,如果我没有记错,你曾经与你过世的女主人因为一枚六便士的硬币发生了小小的口角。这里有两枚六便士的硬币,可它们都是老式的。”

她迷惑地盯着他。

“你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吗?那天傍晚的确有人来过这间屋子——你的女主人给了这个人六便士……我想她给他六便士是为了换这……”

他迅即把手向前一伸,取出那首描写失业的打油诗。

只看一眼她的脸就什么都明白了。

“游戏结束了,玛莎——你瞧,我明白了。你不如把事情的始未都告诉我吧。”

她跌坐在椅子上——泪水从脸上簌簌落下。

“的确——的确——门铃不能正常发声——我当时不敢肯定,于是就想最好是去看看。我走到门边时,他正把她击倒。一卷五英镑的钞票就在她面前的桌子上——是看到了这些钱——还有以为她是独自一个人在家的想法才使得他这么做的——因为是她亲自来给他开的门。我喊不出声。

我都瘫倒了,这时他转过身来——我看到他正是我的儿子“哦,他一向是个坏孩子。我总是尽可能把自己的钱都给他。他蹲过两次监狱。他一定是来看我的,这时,克雷布特里小姐看到我没有去开门,就自己去开门。他吃了一惊,拿出一张描写失业的传单。慈善的女主人让他进来,取出六便士。而此时,那卷钞票依旧像我给她零钱时一样,放在桌子上。可魔鬼附体,他走到她身后,随后把她击倒了。”

“随后呢?”爱德华爵土问道。

“哦,先生,我能怎么做呢?我自己的骨肉。他的父亲很坏,本也随他——可他是我自己的儿子。我把他推出屋外,返身走回厨房按时准备晚饭。你认为我非常邪恶吗,先生?

当你问我问题时,我尽量不撒谎。”

爱德华爵士站起来。

“可怜的女人,”他动情地说,“我真为你难过。然而,你知道,法律会自有公论。”

“他已经逃离了这个国家,先生。我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

“那么,他也许可以逃离绞刑架,不过别指望这个。请叫玛格达琳小姐来见我。”

“哦,爱德华爵士。你真太出色了——你真太出色了。”

当他详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后,玛格达琳小姐说道,“你把我们都救了。我该怎么谢你呢?”

爱德华爵士俯身冲她一笑,轻轻拍拍她的手。他简直就是个伟人。小小的玛格达琳当年乘坐西卢里克号航船从美洲归来时,可真是楚楚动人。十六岁的花季——真美妙!当然,她现在已是青春不再了。

“下次你需要朋友的时候——”他说。

“我会直接去找你。”

“不,不,”爱德华爵土警觉地喊道,“我可不想你这么做。还是去找年轻人吧。”

他老练地摆脱了那满怀感激的一家人,叫了一辆出租车。当他跌坐在车上时,才长长松了一口气。

即便是清纯的十七岁的魅力,看起来也值得怀疑。

这根本无法与汗牛充栋的犯罪学藏书室相提并论。

出租车掉头驶入安娜女王小巷。

他的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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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德华·鲁宾逊的男人气概


“比尔挥动着健壮的臂膀把她抱起来,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她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伸出双唇给了他一个连做梦都没有想到的吻——”

爱德华·鲁宾逊先生叹了口气。他放下手中的《爱至高无上》一书,目光凝视着地铁的窗外。他们正在穿越斯坦姆福德小河。爱德华·鲁宾逊心里还在想着比尔。比尔绝对属于那种女小说家笔下所垂青的具有完美男性气概的男人。爱德华羡慕他的肌肉,他粗旷英俊的面容,还有他炽烈的激情。他再次捧起书,阅读有关马切萨·比安卡的那段描述。她的美貌如此令人倾倒,她的魅力如此令人陶醉,以致于强壮的男人在她的面前就像是九柱戏中的木柱一样横七竖八地倒下去,他们因为爱而变得孱弱无助。

“当然,”爱德华自言自语道,“一派胡言,这种东西。纯粹胡说,一定是。不过,我想知道——”

他的眼神中流露出惆怅。生活当中何处有浪漫与冒险?

真有令人陶醉、美貌动人的女人吗?真有像火焰一样能把人吞噬的爱吗?

“可是,我生活在现实中,这是事实。”爱德华叹道,“我还是得像其他的小伙子们一样处事。”

可他又想,总的说来,自己算是个走运的年轻人。他有理想的栖身之所——在一家生意兴隆的公司作文书工作。

他身体健康,没有人指靠他,而且他跟莫德订了婚。

但是一想到莫德,他的脸就罩上了阴影。虽然他绝不会承认,但他是怕莫德的。

莫德。他爱她——是的——他依旧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他从后面欣赏着她从那件廉价的四英镑十一便士的短衫里露出的雪白脖颈。当时他在电影院里坐在她的身后。与他同来的朋友认识她,就介绍他们相识,毫无疑问,莫德非常出色。她模样俊俏,人很聪明,又极有淑女风范,而且,她总是熟请世事。人人都说,她属于那种能够成为贤淑妻子的人。

爱德华不知道马切萨比安卡是否能够成为这种贤妻。不知怎的,他有些怀疑这一点。他想象不出,性感的比安卡,红红的嘴唇,婀娜的身姿,如何能够温顺地为充满阳刚之气的比尔缝缀纽扣。不,比安卡属于浪漫故事,而眼前是现实生活。他与莫德在一起会很幸福。她的知识那么丰富……

但是,他依旧希望她不是这么——嗯,尖刻,这样动辄“责骂他”。

当然,她这么做完全是她的精明与常识使然。莫德非常通晓事理。通常,爱德华也很明白事理,只是偶尔有的时候——比如,他曾经想要这个圣诞节结婚。而莫德则指出,再等一段时间要明智得多——也许一两年。他的薪水不多。他曾经想要送给她一只昂贵的戒指——她被吓呆了,迫使他把它收回,换了一只便宜的戒指。她所具有的特点都是优点,只是爱德华有时倒希望她身上能多一些缺点,少一些美德。正是她的那些美德迫使他作出一些孤注一掷的事情来。

比如说——

由于负疚,一朵红晕在他的脸上蔓延开来。他一定得告诉她——立刻告诉她。他内心的负疚感已经使他行为乖戾。

明天是三天假期的第一天,她曾经建议他到她家里来与她的家人共度这一天。而他却以一种愚笨的方式,一种不可能不引起她怀疑的方式,从中脱身——他编了一个冗长的故事,说自己已经答应跟他的一位乡间的朋友共同度过那天。

他在乡间根本没有朋友。他有的只是内心的负疚感。

三个月以前,爱德华·鲁宾逊与几十万个其他年轻人一道,参加了一家周报举办的竞赛。

要求是将十二个女孩的名字按照她们受欢迎程度的顺序排列出来。爱德华当时就有一个绝妙的主意。他自己所偏好的总是错的——这一点他早在先前的几场类似的竞赛当中就注意到了。他把这十二个名字按照自己的顺序排出来,然后,从这张名单的顶端和底部依次轮流取一个名字,重新把它们写下来。

结果揭晓时,爱德华十二个当中答对了八个,被授予一等奖五百英镑。这项结果,虽易于归为运气,但爱德华坚持认为这是他的“系统”的直接结果。他为自己感到十分自豪。

接下来的是,该怎么花这五百英镑?他很清楚莫德会说什么。用它去投资。对于将来是一笔不错的储备金。当然,莫德非常正确,这他心里明白。但是,在竞赛中赢钱,这种感觉是世上任何事情都无法比拟的。

如果这笔钱是作为遗产留给他的话,他倒情愿把它捐给教会,权且用作皈依费用,或是购买英国政府发行的债券。但是,仅仅通过动一下笔杆就得来的钱,正如孩子的六个便士一样——“就是你的——来得容易花得快。”

在他每天去办公室的路上,必定经过一家精品商店。在这店里,有一个难以置信的梦想中的物品:一辆小型双座汽车,长长的、闪闪发亮的车头上清清楚楚地标着价钱——

465英镑。

“如果我有了钱,”爱德华日复一日地冲着它说,“如果我有了钱,我就把你买下来。”

而现在他——如果不算富有的话——至少拥有一笔钱,足以实现他的梦想。那辆车,那辆熠熠生辉、诱人心魄的可爱的车,就是他的了,如果他愿意付这笔钱的话。

他本打算把钱的事告诉莫德。他一旦把这事告诉她,他就可以便自己免受诱惑。面临莫德的威仪与反对,他绝不敢固执己见。但是,碰巧,是莫德自己促成了这件事。当初,他带她去看电影——而且是那儿最好的座位。可是,她却好心而又坚定地向他指出他做的傻事——把好端端的钱都浪费了——花T英镑六便士,而不是两英镑四便士。而一个人坐在后排一样看得很清楚。

爱德华听着她的指责心里在生闷气。莫德感到她的话起了效果,觉得心满意足。可不能让爱德华这样挥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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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她爱爱德华,但她也意识到他的弱点——她目前的任务就是去影响他,使他正确行动、处事。她看着他蠕虫一般的举止,心里感到十分满意。

爱德华的确像是一只蠕虫。像蠕虫一样,他转过身子。

他依旧为她的言辞压得喘不过气来,然而也正是在这一刻,他下定决心要买那一辆车。

“去她的。”爱德华自言自语道,“平生第一次,我将做我喜欢的事。莫德尽可以去管自己的事情!”

第二天一早,他走进那家玻璃制成的宫殿。里面还是那些神气的住户,它们的瓷釉与金属闪烁着光芒。带着一种他自己都感到吃惊的漫不经心,他买下了那辆车。买辆车是世上最容易的事!

他买下这车如今已有四天。他开着车子四处游荡,表面平静,内心却沐浴在狂喜之中。迄今,他对莫德只字未提。这四天里,每天一到午饭时间,他就去接受指导,学习如何摆弄这个可爱的生灵。他是个聪明的学生。

明天就是圣诞前夜,他得带她到乡村去。可是,他向莫德说了谎。如果必要,他还要撒谎。他的整个身心都被这件新的财产所占据了。对于他,它就代表浪漫、冒险,以及他渴望然而从未获得的一切。明天,他将与他的情人~道启程。

他们将在凛冽的寒气中疾驰,将伦敦的心悸与烦忧抛到脑后——到宽阔空旷的地方去……

此刻的爱德华,尽管他自己并不知道,已经非常接近于一个诗人了。

明天——

他低下头,看看手里的书——《爱至高元上》。他笑着把书塞进衣兜里。汽车,马切萨·比安卡的红嘴唇,以及比尔非凡的英勇都掺杂到了一起。明天——

天气,对于那些指望她的人来说,通常就像一个让人难过的荡妇。可是,第二天的天气却正合爱德华的心意。她给了他梦寐以求的那种天气,闪闪发亮的白霜,淡蓝色的天空,橙色的太阳。于是,满怀探险的激情和不顾一切的鲁莽,爱德华驾车驶出伦敦。他先是在海德公园之角碰到了麻烦,随后又在帕特尼大桥遇到了意外的事情:变速器出了毛病,而且车闸不时发出刺耳的尖叫,其他司机的呵斥向爱德华倾泻而来。但是对于一个新手来说,他的表现还不是很糟。

此刻,他正开车驶上一条司机们所钟爱的宽阔的公路。今天,这条路上没有什么阻塞。爱德华继续向前开着,深为自己能主宰这样一辆光彩照人的汽车而陶醉。他满心欢喜地在寒冷的银白世界里疾驶而去。

这一天他欣喜若狂。他先是在一家老式客栈停车吃午餐,后来又在这里停车用午后茶点。后来,他才极不情愿地调头——重新回到伦敦,回到莫德身边,回到那些无可避免的解释与指责之中……

他叹了口气,被打断了思绪。明天就由它去吧。他还有今天。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着迷的?车子在黑暗中疾驰,车灯搜寻着前面的道路。哦,这是最绝妙的了!

他断定自己已没有时间停车用晚餐。在黑暗中驾车需要小心对待。回伦敦的时间比他原先想象的要长。八点整,他驶过欣德黑德,来到“潘趣酒碗”的边上。月光下,两天前的降雪还未融化。

他停下车,停在那儿瞪眼看着。如果他直到午夜才返回伦敦,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他根本再也不回去又有什么关系呢?他还舍不得马上离开这里。

他跳下车,向路边走去。一条婉蜒而去的小径诱人地出现在眼前。爱德华无法抵挡这种诱惑,接下来的半个小时,他心旷神怡地漫步在一个冰天雪地的世界里。他从未想到世上有如此景致。而这是属于他的,都是他的,是他那正忠实地候在路边的光彩照人的情人给他的。

他又重新爬上路边,钻进车里,一路驶去。刚才发现的美景依旧使他感到有些眩晕。而这种美景,即使是最平凡的人也会偶尔遇到的。随后,他叹口气,又回过神来。他把手伸进车兜里去拿这天早些时候他曾经放在里面的一条备用围巾。

可是,围巾不见了。车兜是空的。不,不完全是空的——

有些略手的、坚硬的东西——像是卵石。

爱德华把手探到兜底。接下来,他像是丧失了理智,直勾勾地瞪大了眼睛。

他手里拿着的,从指间垂落下的,月光在上面撞击出上百个火花的,是一条钻石项链。

爱德华瞪眼看了又看。千真万确。一条或许价值数千英镑的钻石项链(因为都是大颗粒的钻石)原来一直在车兜里恬然而憩。

可究竟是谁把它放在那儿?自然,当他离开镇子的时候,项链还不在车兜里。当他在雪原中漫步时,一定有人来过,然后有意把它塞进车里。可为什么?为什么选择他的车子?

是否项链的主人弄错了?或者,这项链也许是偷来的?

随即,正当这些念头在他的脑中飞速旋转时,爱德华突然感到身体发僵,全身冰凉。这不是他的车子。

的确,这很像是他的车。它有同样耀眼的深红颜色——

红得就像马切萨·比安卡的嘴唇——它有同样的长长的、闪闪发亮的车头,但是借助于上千个微小的痕迹,爱德华意识到这不是他的车。尽管这是辆新车,闪闪发亮,可是车上有星星点点的疤痕,而且,还有一些尽管细微但绝不会错的、磨损的痕迹。如果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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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德华没有再犹豫,他迅速调转车身。车子调头不是他的强项。倒车时,他总是仓皇失措,打错方向盘。而且,他常常会被纠缠在油门与脚闸之间而产生灾难性的后果。然而,最终,他成功了,于是,车子又径直向山上呜呜开去。

爱德华记得,当时不远处停着另外一辆车子,只是他并未特别留意。他散完步往回走的时候,选择的不是那条他先前去山谷里散步时的路。他当时想,正对着路口的就是他的车子。实际上,他的车子一定是另外一辆。

大约十分钟后,爱德华又回到了他当时停车的地方。可路边一辆车也没有。这辆车的主人一定开着爱德华的车走了——或许,他也因为车子相似的外表而弄错了。

爱德华从兜里取出项链,茫然地让它从指间滑过。

下一步该怎么办?开车去最近的警察局?解释一下情况,递上项链,再给出自己的车牌号码。

可他的车牌号码究竟是多少呢?爱德华想了又想,可无论如何就是想不起来。他感到身上发凉,心里一沉。在警察局里,他看上去会是最大的傻瓜。号码里面有个8,这是他惟一能够记起的。当然,这并不真正重要——至少……他不安地看着项链。设想一下,如果他们认为——噢,他们不会的——可他们也许还是会的——认为是他偷了车子和项链,怎么办?因为,毕竟,想想这事,理智正常的人谁会把昂贵的钻石项链漫不经心地塞进敞开的车兜里?爱德华跳下车,走到车子后部。车牌号是XR10061。除了一个事实,就是这绝对不是他的车牌号以外,这数字在他看来毫无意义。

随后,他又有条不紊地搜寻了所有的车兜,终于找到一张纸片,上面用铅笔写着一些字。借着车灯的光亮,爱德华很容易地读出了上面的字。

“来找我,在格里恩,索尔特街拐角处,十点钟。”

他记得格里恩这名字。这天早些时,他曾在路边一根柱子上见过这名字。紧接着,他下了决心。他要到格里恩村去,找到索尔特街,去见那个写这纸条的人,把情况当面解释一下。这么做比在当地警察局里看上去像是个傻瓜要强多了。

他几乎是兴高采烈地开车离去。这件事不同寻常,而钻石项链更使得它令人激动而又神秘莫测。在寻找格里恩时,爱德华颇费了些周折,而找到索尔特街更不容易。但在敲门唤醒了两户村民以后,他终于成功了。

他小心翼翼地沿着一条狭窄的道路行进,一边仔细留意路的左边,村民们告诉他,索尔特街在这边分岔。可这时距离约定的时间已经过了几分钟。

他转过一个拐角,突然出现在那条街上。当他停车时,一个人从黑暗中走上前来。

“总算来了!”一个女孩的声音喊道,“杰拉尔德,你路上走了这么久!”

她说着,走到车前,车灯照在她的身上,爱德华屏住了呼吸。她是他所见过的最光彩夺目的生灵。

她很年轻,漆黑的头发,鲜红的嘴唇,身上厚厚的斗篷敞开着。爱德华看到她穿着全套的夜礼服——一套火焰般的紧身连衣裙,勾勒出她完美的体形。她脖子上还戴着一串精美的珍珠项链。

突然,这个女孩吃了一惊。

“噢,”她喊道,“不是杰拉尔德。”

“不是。”爱德华匆忙说道,“我得解释一下。”他从兜里掏出钻石项链,拿到她的面前。“我叫爱德华——”

他没有说下去,因为这个女孩拍拍双手,打断了他:

“当然,是爱德华!我非常高兴。可那个傻瓜吉米电话里告诉我,他会派杰拉尔德开车来。你能来,这可真够冒险的。我太想见到你了。记得我六岁以后就再未见过你。我看见你手里已经拿到了那条项链。村里的警察也许会前来观赏它。啊,这里冷得像冰一样。让我上车。”犹如梦中一般,爱德华打开了车门,她轻盈地跳上车来,在他旁边坐下。她的毛皮衣服扫过他的面颊,一种难以捉摸的气味,像是雨后紫罗兰的气味,直刺他的鼻孔。

他没有计划,甚至没有明晰的思维。瞬间,下意识地,他屈从于冒险的欲望。她把他称作爱德华——如果他是另外一个爱德华又有什么关系呢?她不久就会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同时,还应该让这出戏演下去。他合上离合器,轻快地驾车离去。

过了一会儿,女孩笑起来。她的笑声正如她本人一样迷人。

“显然,你对汽车不是很在行。我想你在外面没有车吧?”

“不知道‘外面’是指什么地方?”爱德华心里想。他大声说,“不是很在行。”

“还是让我来开车吧,”女孩说,“在我们重新驶上干道之前,在这些小巷里找路可是件棘手的事。”

他欣然让位给她。不久,他们在夜色中嗡嗡穿行的速度与莽撞都使爱德华感到暗自吃惊。她向他扭过头来。

“我喜欢开快车。你呢?你知道,你一点也不像杰拉尔德。没有人会把你们当作兄弟。”

“你跟我想象的也完全不同。”

“我想,”爱德华说,“是我过于平凡了。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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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平凡——而是特别。我没法理解你。可怜的吉米怎么样了?我想,他一定是牢骚满腹吧?”

“哦,吉米挺好。”爱德华敷衍道。

“这么说可够轻巧的——可他不走运,刚刚扭伤了脚踝。他把整个事情跟你说了吗?”

“他只字未提。我完全被蒙在鼓里。希望你能告诉我。”

“哦,这事就像一场梦。吉米从前门进来,男扮女装,穿着他女朋友的衣服。我等了他一两分钟,随后爬上窗台。艾格尼丝·拉雷拉的女仆正在为她整理衣服和珠宝,还有其它东西。突然,有人在楼下大喊一声。爆炸声响了,人们大喊救火。女仆冲了出去,我跳进房间,抓起项链,闪电一般出屋下楼,随后走小路穿越“潘趣酒碗”,离开了那个地方。我把项链和该在什么地方接我的纸条顺手塞进了车兜。随后,我回到旅馆去见路易丝,当然是已经换掉了棉靴之后。这是我不在场的最好证明。她根本不知道我外出过。”

“那吉米呢?”

“哦,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他可什么都没跟我说过。”爱德华从容地说道。

“哦,在嬉闹时他被裙子绊了一下就把脚扭伤了。他们不得不把他抬上车,让拉雷拉家的司机开车送他回家。想象一下如果当时司机凑巧把手伸进车兜里!”

爱德华与她一起笑起来,可他的心里一片忙乱。他现在多少知道了些情况。拉雷拉这个名字他隐约感到耳熟——

这是个与富有联系在一起的名字。眼前这个女孩,还有一个未曾谋面的叫做吉米的男子,密谋窃走这串项链,并且得手了。因为脚踝受伤,而且有拉雷拉的司机在场,吉米在打电话前没功夫去看车兜里面——或许根本没想去看。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另外一个不曾谋面的“杰拉尔德”一有时机就会这么做。而在里面,他会发现爱德华的围巾!

“情况不错。”女孩说道。

一辆电车从旁边一闪而过,他们已经到达了伦敦市郊。

他们穿梭于往来的车流中。这个女孩是个出色的司机,可她太冒险了!

一刻钟以后,他们在一个寒气逼人的广场中央一座宏伟的庭院前停下车来。

“在我们去里特森之前,”女孩说,“我们可以先换掉一些衣服。”

“里特森?”爱德华询问道。他几乎是满怀敬意地提到那家著名的夜总会。

“是的,杰拉尔德没告诉你吗?”

“没有。”爱德华严肃地说,“那我的衣服呢?”

她皱了皱眉。

“他们什么也没有告诉你吗?我们会把你装扮起来的。

这事我们一定得做到底。”

一位神情庄重的管家打开门,站在一边把他们让进屋。

“小姐,杰拉尔德·钱普尼斯来过电话。他非常着急,想要和您通话,可他不肯留言。”

“我敢肯定他急于与她通话。”爱德华心里说,“无论如何,我现在知道自己的全名了。爱德华·钱普尼斯。可她是谁?他们称她小姐。她为什么要偷别人的项链?是为了偿付打桥牌欠下的债务?”

在他偶尔从报纸上读到的法文长篇连载小说里,美丽高贵的女主人公总是被桥牌债务逼得走投无路。

那位神情庄重的管家把爱德华领到一边,交给一个态度安祥的男仆。一刻钟以后,他在大厅里再次见到女主人,他身着萨维尔·罗服装店缝制的华丽的夜礼眼,再合身不过了。

天哪!多开心的一个夜晚!

他们开车去著名的里特森夜总会。像别人一样,爱德华也曾读到有关它的一些丑闻。只要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迟早会在这里出现。爱德华惟一担心的是认识真正爱德华,钱普尼斯的人会出现。他安慰自己说,这个真正的爱德华显然离开英格兰已经有些年头了。

他们坐在靠墙的一张小桌旁边,呷着鸡尾酒。鸡尾酒!

对于淳朴的爱德华来说,它就代表了放荡生活的本身。那个女孩,裹着一条缝制精美的披中,漠然地呷着杯里的酒,突然,她取下肩上的披中站起身来。

“我们跳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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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爱德华能够全力去做的只是跳舞。当他与莫德走进舞场携手共舞时,那些舞技稍逊一筹的人们都静静站着,满怀艳羡地旁观。

“我差点忘了,”女孩突然说,“项链呢?”

她伸出手来。爱德华已经全然心醉神迷。他把项链从口袋里取出来交给她。使他惊异的是,她居然从容地把它戴在脖子上,随后冲着他迷人地一笑。

“现在,”她柔声说道,“我们跳舞吧。”

他们翩翩起舞。总之,里特森夜总会里看不到更完美的舞姿了。

一曲终了,当他们走向桌边时,一位自命不凡、面有倨傲之色的老年绅士冲着爱德华的舞伴打招呼。

“啊,诺琳女士,总见到你在跳舞!是的,没错。佛里奥特上尉今晚在这儿吗?”

“吉米摔了一跤——扭伤了脚踝。”

“真的吗?怎么回事?”

“详情现在还不大清楚。”

她笑着从他身边走过。

爱德华跟在后面,脑中飞速转动。现在他明白了。诺琳·艾略特女士,闻名遐迩的诺琳女士本人,也许是在英格兰人们谈论最多的女孩。她以自己的美貌、胆识而出名——

她是聪明的年轻人团体的领导人。她与豪斯霍尔德骑兵队的詹姆斯·佛里奥特上尉最近刚刚宣布订婚。

可那条项链?他依旧无法理解那条项链。他必须冒着泄漏自己身份的危险,他知道自己必须这么做。

当他们再次就座时,他提到这件事。

“诺琳,为什么这样?”他问,“告诉我为什么?”

她脸上带着一丝朦胧的微笑,眼睛望着远处,依旧沉浸在舞蹈的魅力之中。

“我想,这个你很难理解。对于同样的事情,人们会变得非常厌倦——总是同样的事情。偶尔去寻宝还行,可是很快一切又习以为常。偷盗是我的主意。五十英镑的入场费,然后抽签。这是第三次了。吉米和我抽到了艾格尼丝·拉雷拉。你知道规则吗?盗窃要在三天之内完成,而偷来的东西要在公众场合佩戴至少一小时,否则你就失去了所下的赌注,并且要罚款一百英镑。吉米扭伤了脚踝真不走运,可我们赢得了所有赌注。”

“我明白了。”爱德华说道,深深吸了一口气,“我明白了。”

诺琳突然站起身,围上披中。

“开车带我到什么地方去,到码头去。到使人恐怖而又激动的地方去。等一等——”她伸手取下颈上的项链。“这个最好你拿着。我可不想因为它而被谋杀。”

他们一起走出里特森夜总会。车子停在一条狭窄、漆黑的偏僻街道上。他们转过街角向车子走去时,另外一辆车停在路边,一个年轻人跳下车来。

“谢天谢地,诺琳,总算找到你了。”他喊道,“真倒霉。那个愚蠢的吉米开走的是另一辆车。天知道那项链现在什么地方。我们把事情搞得一团糟。”

诺琳女士盯着他。

“你说什么?我们已经得到了项链——至少爱德华拿到了。”

“爱德华?”

“是的。”她用手指一指身旁。

“现在是我遇到麻烦了。”爱德华心里想。“十比一的胜率,这位就是杰拉尔德老弟。”

年轻人盯着他看。

“你说什么?”他缓缓说道,“爱德华还在苏格兰。”

“哦,”女孩喊了一声。她盯着爱德华,“哦!”

她的脸上一会儿红一会儿白。

“那你,”她低声说,“是真的盗匪?”

只是瞬间,爱德华就明白了局势。女孩的眼中流露出恐惧——也许是——倾慕?他应该解释一下吗?不能这么驯服!他要把这场戏演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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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彬彬有礼地鞠了一躬。

“我得谢谢你,诺琳女士。”他说,带着公路劫匪的腔调,“你使我度过了一个非常愉快的傍晚。”他飞快地瞥了一眼那个年轻人跳下的那辆车。深红颜色,车头闪闪发亮。正是他的车!“祝你们晚安。”

他纵身一跃跳上车,踩了一脚油门。车子向前一蹿。杰拉尔德站在那儿目瞪口呆,但是那个女孩动作要更为迅捷。

当车从身边经过时,她纵身跃上车的踏板。

“你得把项链给我——哦,你必须得把它给我,我还得把它还给艾格尼丝·拉雷拉。大度一些吧——我们一起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一……我们一起跳舞——我们是——朋友。你难道不把它给我吗?给我?”

一个美得使你陶醉的女人。这样的女人……

而且,爱德华还巴不得丢掉这条项链。这是一个让他故作慷慨姿态的天赐良机。

他从口袋里取出项链放在她伸出的手上。

“我们是——朋友。”他说。

“啊!”她的双眼燃起熊熊烈火。

出人意料地,她冲他俯下头。一瞬间,他抱住她,她的嘴唇贴着他的……随后,她跳下车。深红色的汽车向前一跃,疾驶而去。

浪漫!

冒险!

圣诞节这天中午十二点,爱德华·鲁宾逊阔步走进户拉珀姆区一幢房屋的客厅里,嘴里说着“圣诞快乐”。

莫德正在重新整理枞树枝叶,只是冷淡地和他打了声招呼。

“跟你的朋友在乡间玩得开心吗?”她问道。

“听着,”爱德华说道,“那是一个谎言。我在比赛中赢了五百英镑,我用它买了一辆车。我没有告诉你是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会为此大吵大闹。这是第一件事。我买下了这辆车,关于它再没有什么好说的了。第二件事是——我不愿再闲荡下去了。我的前途不错,我想下个月娶你。明白吗?”

“哦!”莫德声音微弱地说。

这是——这可能是——爱德华在以这种主人般的方式讲话吗?

“你愿意吗?”爱德华说,“愿意还是不愿意?”

她盯着他,被镇住了。她的眼里满是敬畏与钦佩,而看到这种神色让爱德华感到陶醉。那种使他恼怒的慈母般的宽容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昨晚,诺琳女士也这么盯着他看。可是诺琳女士已经远远逝去,与马切萨·比安卡井肩消失在浪漫之乡里。眼前才是现实。这才是他的女人。

“愿意还是不愿意?”他重复一遍,向前迈了一步。

“愿——愿——意。”莫德支吾着说,“可是,爱德华,你怎么了?你今天与以往大不一样。”

“是的。”爱德华说,“有二十四小时的时间,我是个真正男人,而不是一条虫——而且,老天作证,这的确值!”

他把她拥在怀里,几乎像是超人比尔那样。

“你爱我吗,莫德?告诉我,你爱我吗?”

“哦,爱德华!”莫德喘着气,“我崇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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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伊斯特伍德先生奇遇记


伊斯特伍德先生看着天花板。而后他又俯视地板,接着他的目光渐渐移到右边的墙上。最后,他的目光突然紧紧盯住了眼前的打字机。

洁白的纸张上面用大写字母涂抹着一条标题。

“第二条黄瓜的秘密。”上面这样写道。一个令人愉悦的标题。安东尼·伊斯特伍德觉得,任何一个读到这条标题的人都会立即产生兴趣,为它吸引。“第二条黄瓜的秘密,”他们会说,“这里面可能说些什么?黄瓜?第二条黄瓜?我一定得读一读这故事。”他们会被这侦探小说大师在围绕这一普通蔬菜编织惊心动魄的情节时所表现出的娴熟技艺而激动、着迷。好极了。安东尼·伊斯特伍德非常清楚这故事该是什么样子——麻烦的是不知何故,他写不下去了。小说的两要素是标题和情节——其余的只是艰苦的准备工作。有时,甚至可以这么说,单是一个标题本身就能构成情节,然后其余的事就一帆风顺——只是,眼前的题目依旧点缀在那张纸的顶端,情节却还踪影皆无。

安东尼·伊斯特伍德再次将目光投向天花板、地板,甚至墙纸企图以此来寻找灵感,可是依旧一无所获。

“故事的女主角名叫索尼娅。”安东尼说着,一边给自己鼓劲。“索尼娅或者是多洛丽斯——她有象牙般苍白的皮肤——倒不是健康不良的那种,眼睛就像深不可测的水池。男主人公叫乔治,或是约翰——一个矮个子英国人。还有花匠——我想,一定得有个花匠,我们得想方设法把那条黄瓜牵扯进来——花匠可以是苏格兰人。他对于早霜的悲观态度令人好笑。”

这种方法有时管用,不过,看来今天早晨不行。尽管安东尼已经清晰地看到了索尼娅、乔治,还有那个可笑的花匠,可他们看起来都懒得动弹。

“当然,我也可以用香蕉。”安东尼绝望地想,“或是离宦,或是甘蓝——甘蓝如何?事实上这是个密码——失窃的元记名债券——居心险恶的比利时男爵。”

曾有一刻,他的眼前出现了一丝光明,但是随即又消逝了。比利时男爵根本不能成型。安东尼突然想到早霜与黄瓜很不相宜,这使得那个苏格兰花匠引人发笑的言辞霎时全都化为泡影。

“哦!见鬼!”伊斯特伍德先生喊道。

他站起身来,一把抓起每日邮报。也许能在上面找到某人被谋害的消息,这很可以赋予一位急得冒汗的作家以灵感。可今早却尽是些政治与国际新闻。伊斯特伍德先生厌恶地把报纸抛在一边。

接着,他从桌上抓起一本小说。闭上双眼,然后用手指轻轻翻开一页。命运的安排,他的手所指的正是“绵羊”这个单词。霎时间,伴随着耀眼的智慧火花,一个完整的故事在伊斯特伍德先生的脑海中展现开来。可爱的女孩——男友在战争中丧生,她的精神错乱,去苏格兰山区牧羊——神秘地与故去的男友再次重逢,结局是绵羊与月光,就像是奥斯卡影片那样,女孩倒在雪中死去,雪地上留下两串脚印……

这是个美妙的故事。安东尼叹口气,从构思当中清醒过来,难过地晃了晃脑袋。他很清楚编辑不会喜欢这种故事——尽管它也许很美。他们想要——而且坚持要得到的(顺便提一句,他们得到后偶尔也会支付丰厚的报酬),总是有关神秘的黑衣女人,她被人刺穿心脏,年轻的男主人公被不公正地怀疑,而突然之间,借助于少得可怜的线索,谜团解开,有罪的正是那个最不可能的人——事实上,这线索正是“第二条黄瓜的秘密”。

“尽管,”安东尼沉思道,“可能性是十分之一,但是,编辑会问也不问我一下,就把标题改成诸如‘最阴险的谋杀案’之类乌七八糟的东西!哦,该死的电话。”

他怒气冲冲地跑到电话跟前,摘下听筒。过去的一小时当中,他已经两次被铃声唤到电话机前——一次是对方拨错了号码,另一次则是被一位他深恶痛绝的轻挑的上流社会夫人纠缠去赴宴,只是她的不屈不挠使得他无法抵挡。

“喂!”他冲着听筒里面吼叫一声。

应声的是个女人,声音柔和亲切,略带外国口音。

“是你吗,亲爱的?”这声音温柔说道。

“哦——呃——我不知道。”伊斯特伍德先生小心翼翼地答道,“是谁在讲话?”

“是我,卡门。听着,亲爱的。我被跟踪了——处境危险——你必须马上赶来,这性命攸关。”

“请原谅。”伊斯特伍德先生礼貌地说道,“恐怕你拨错——”

他还没有说完,她就打断了他。

“哦,圣母!他们来了。如果他们知道我在做什么,就会杀了我。别辜负我,赶快来,如果你不来我就必死无疑。你知道,柯克大街320号。暗号是黄瓜……嘘……”

他听到咔嗒的一声,对方挂了电话。

“唉,我真倒霉。”伊斯特伍德先生说道。他感到非常诧异。

他走到烟叶罐子跟前,小心地填满了烟斗。

“我想,”他沉思道,“这是潜意识的自我所造成的异常效果。她不可能说过黄瓜。整个事情非同寻常。她究竟说过黄瓜,还是没有说过?”

他来回踱步,犹豫不决。

“柯克大街320号。不知道是什么事情?她正期待那个男人出现。我真希望当时在电话里解释一下。柯克大街320号。暗号是黄瓜——哦,不可能,这有多荒唐——是大脑紧张产生的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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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恶狠狠地盯着打字机。

“我不知道,你究竟有什么用处?我已经盯了你一早晨,这使我获益非浅。作者应该从生活当中寻找情节——从生活当中,你听到了吗?现在我要出去找一个回来。”

他把一顶帽子扣在头上,深情地凝视他那珍贵的珐琅收藏,随后离开了寓所。

大多数伦敦人都知道,柯克大街是一条长长的大道,旁边尽是些古玩店,各种各样的假货价格令人咂舌。还有老字号的铜器店、玻璃器具店、门庭破败的;日货商店以及;日衣物贩子。

320号是专营旧玻璃的。各式各样的玻璃器具把店里挤得满满当当。安东尼不得不沿着中间的过道小心地前行,过道两边是闪闪发亮的葡萄酒具,而在他的头上摇来晃去。烟烟生辉的则是一盏枝形吊灯。店铺里面坐着一位年迈的女士。她长着些许短胡,这一定会让很多大学生艳羡不已。而她的举止也甚为粗蛮。

她看着安东尼声色俱厉地喝问道,“什么事?”

安东尼属于那种动辄会感到不安的年轻人。他于是马上打听起了一种白葡萄酒杯的价格。“每半打四十五先令。”“哦,是真的吗,”安东尼说道,“相当不错,不是吗?这些多少钱?”

“它们很好看,是老式的沃特福德玻璃器具,一对十八几尼。”

伊斯特伍德先生觉得自己在自找麻烦。过了片刻,在这个虎视眈眈的老妇人目光下,他已经犹豫着要买下什么东西。可他依旧无法使自己离开这家店铺。

“那一件呢?”他指着一盏枝形吊灯问道。

“三十五个几尼。”

“啊!”伊斯特伍德先生遗憾地说道,“这样的价钱我可付不起。”

“你想要什么?”老妇人间道,“是结婚礼物吗?”

“是的,”安东尼说道。他一下子抓住了这个解释。“可要找到合适的可真不容易。”

“啊,是的。”女士的脸上带着毅然的表情站起身来。“一块好的老式玻璃不会错过任何一位主顾。我这里有几件老式的玻璃酒瓶——还有一套漂亮的甜酒酒具,正是送给新娘的东西——”

在接下来的十分钟里,安东尼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女士把他牢牢地抓在手里。玻璃制造技艺中每件可想象得到的作品都被摆列在他眼前。他感到绝望。

“漂亮,真漂亮。”他搪塞地喊道,一边放下手里一个硬塞给他的大高脚杯。随后,他匆忙喊出一句,“我说,你这儿有电话吗?”

“不,这儿没有。就在对面有个邮局,在那儿可以打电话。好了,你说什么,高脚杯——还是那些漂亮的老式酒杯?”

因为不是女人,所以安东尼对于如何不买一件东西就走出店门的艺术还不曾掌握。

“我还是来那套甜酒酒具吧。”他怏怏不乐地说道。

这看起来是最微不足道的器具。当递给他的是枝形吊灯时,他被吓坏了。

他满腹酸楚地忖了钱。随即,当老妇人在打包货物时,他突然来了勇气。毕竟,她只会认为他古怪,而且,无论如何,她怎么想又有什么关系呢?

“黄瓜。”他说,声音清楚而又坚定。

“呃?你刚才说什么?”

“没什么,”安东尼挑衅地撒谎道。

“哦!我想你刚才是说黄瓜。”

“我是这么说的。”安东尼挑衅地说道。

“唉,”老妇人说道,“你为什么不早说呢?白白浪费我的时间。穿过那扇门上楼,她正在等着你。”

似乎在梦中一般,安东尼穿过那扇门,踏上肮脏不堪的楼梯。楼上的门微开着,现出一间狭小的起居室。

椅子上坐着一个女孩,呆呆地盯着门,脸上一副希冀的表情。

这样一个女孩!正像安东尼笔下经常写到的那样象牙般的苍白。还有她的眼睛!什么样的眼睛!她不是英国人,这一眼就看得出来。甚至从她朴素的衣着之中也流露出一种异国情调。安东尼在门口站住了。不知怎的,他感到窘迫。看来是该解释的时候了。可是,那个女孩欢快地喊了一声就扑进他的怀里。

“你来了,”她喊道,“你来了。哦,感谢天使和圣母。”

安东尼是个从不错过机会的人,他热烈地随声附和。最后,她脱开身,带着迷人的羞涩仰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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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本来不该认识你。”她宣布道,“我真的不该。”

“不该吗?”安东尼无力地说道。

“不该,甚至你的眼睛也不一样——而且你比我想象的要英俊十倍。”

“我是这样吗?”

安东尼心里对自己说,“孩子,保持镇静,保持镇静。局势进展得不错,不过别失去理智。”

“我能再吻你一下吗?”

“当然可以。”安东尼真心实意地说,“随你吻多少下。”

接下来是一段令人愉快的插曲。

“不知道我究竟是谁?”安东尼心里想,“希望那个真家伙千万别出现。她真是太可爱了。”突然,女孩脱开身,脸上现出瞬间的恐惧。

“到这儿来没人跟踪你吧?”

“上帝,没有。”

“啊,但是,他们非常狡猾。你不像我这样了解他们。鲍里斯是个魔鬼。”

“我会很快替你把他解决掉。”

“你像一头狮子——是的,一头狮子。至于他们,就是一群乌合之众——他们都是。听着,我得到它了!如果他们知道,会杀了我。我害怕一一不知道该怎么做,这时,我想起了你……嘘,那是什么声音?”

是楼下店里传来的声音。她示意他呆在原处别动,然后蹑手蹑脚地走到楼梯口。当她返回时,面色苍白,两眼发直。

“哦,圣母!是警察。他们正在上楼。你有刀子吗?左轮手枪?有哪一样?”

“亲爱的,你不会真要我去谋杀一位警察吧?”

“哦,你疯了——疯了!他们会把你带走,然后把你吊死。”

“他们会怎么样?”伊斯特伍德先生问道,他脊背上面直冒凉气。

楼梯上传来脚步声。

“他们来了。”女孩低声说道,“什么也别承认。这是惟一的希望。”

“这还不简单。”伊斯特伍德先生悄然应声道。

片刻之后,两个男人闯进屋里。他们身着便服,但是,他们的一举一动说明他们训练有素。开口说话的是个矮个子,他身着黑衣,灰色的眼睛显得宁静。

“康拉德·弗莱克曼,你被捕了,”他说,“因为你谋杀了安娜·罗森伯格。你所说的任何话都将成为法庭上控告你的证据。这是逮捕令,你最好还是老老实实跟我们走。”

女孩差点大声喊起来。安东尼脸上带着镇静的微笑走上前。

“警督,你弄错了。”他甜甜地说道,“我的名字叫安东尼·伊斯特伍德。”

两个警探对于他的声明看来完全无动于衷。

“这些我们以后再说。”先前没有开口的那人说道,“现在,请你跟我们走。”

“康拉德,”女孩抽泣着。“康拉德,别让他们把你带走。”

安东尼看着警探。

“我敢肯定,你们会允许我同这位年轻女士道别?”

那两个人比他想象得还要体面,他们走向门边。安东尼把那个女孩拉到窗户旁边的屋角,急促地低声和她说话。

“听我说,我讲的是真话。我不是康拉德·弗莱克曼。你今早打电话时,他们一定给你接错电话号码了。我的名字叫安东尼·伊斯特伍德。我是应你的请求而来的,因此——噢,我就来了。”

她不相信地盯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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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是康拉德·弗莱克曼?”

“不是。”

“哦!”她喊了一声,语气中流露出深深的痛楚。“可我却吻你了!”

“这没什么。”伊斯特伍德先生安慰她。“早期的基督徒还把这作为一种习俗。很明智。现在你听着,我会和他们一起走。我会很快证明我的身份。同时,他们不会再找你的麻烦了。你可以警告你这个亲爱的康拉德。然后——”

“怎么样?”

“嗯——就这样。我的电话号码是西北1743——小心别再让他们接错号码。”

她泪中含笑地给了他迷人的一瞥。

“我不会忘记的——真的,我不会忘。”

“很好。再见。我说——”

“什么?”

“再提及早期的基督徒你不会介意吧?”

她抱住他的脖子,与他相吻。

“我真的喜欢你——是的,我真的喜欢你。无论发生什么,你会记住这个,不是吗?”安东尼不情愿地挣开身,走近逮捕他的人。

“我现在可以跟你们走了。我想,你们不会拘留这位年轻女士的,对吗?”

“不拘留她,先生,这没关系的。”矮个子斯文地说道。

“真是些体面的家伙,这些伦敦警察厅的警察。”当安东尼随着他们走下狭窄的楼梯时,他暗自思忖道。

没有再看到店里的那个老妇人,但是安东尼听到从后门那里传来重重的喘息声。他猜想她可能就站在门后,小心翼翼地观察眼前发生的事情。

走出肮脏的柯克大街,安东尼长出了一口气。他冲着两个警察中的那个矮个子开口说话。“喂,警督——我想,你是警督?”

“是的,先生。警督维罗尔。这是警士卡特。”

“哦,维罗尔警督,是该谈谈正事了——而且该好好地听着。我不是康拉德。我会告诉你们我为什么来这里。我叫安东尼·伊斯特伍德,我告诉过你,我的职业是作家。如果你们跟我一起去我的寓所,我想,我能够向你们证明我的身份。”

安东尼说话时那种认真的态度看来打动了这两个警探。一丝疑云开始掠过维罗尔的脸庞。而卡特显然还是不肯相信。

“我敢说,”他讥讽道,“你还记得方才那年轻的女士称呼你‘康拉德’。”

“啊!这是另一回事。我并不介意向你们但白,我向那女士冒充一个名叫康拉德的人。是私事,这你们应该明白。”

“真像是那么回事,不是吗?”卡特品评道,“不,先生,你得跟我们走。乔,叫住那辆出租车。”

一辆路过的出租车被拦了下来,三个人上了车。安东尼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同两人中更肯相信他的维罗尔说话。

“听着,尊敬的警督,顺便去我的寓所看看我说的是不是真话,这又有什么损害呢?如果愿意,你们尽可以坐着出租车去——由我来出钱好了!五分钟不碍什么事。”

维罗尔上下打量着他。

“我会这么做,”他突然说道,“尽管看起来不可思议,我相信你说的是实话。我们可不想因为抓错了人而在局里出丑。地址是什么地方?”

“勃兰登堡住宅区48号。”

维罗尔探身向前冲着司机大声说出地址。三个人静静地坐着,直到目的地。卡特跳下车,维罗尔示意安东尼跟在身后。

“不必把事情搞得不愉快,”他下车时一边解释道,“就像是朋友来访,好像伊斯特伍德先生带了几个朋友回家。”

对于这个提议,安东尼满心感激。他对于刑事侦察部的看法每时每刻都在抬高。

很幸运地,他们在走廊里遇到了搬运工罗杰斯。安东尼停下脚步。

“啊!晚上好,罗杰斯。”他随口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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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晚上好,伊斯特伍德先生。”搬运工恭敬地答道。

他喜爱安东尼,因为他是个慷慨大方的典范。而这一点,他的邻居们就做不到。

安东尼一脚踏在楼梯上时,他停了下来。

“顺便问一句,罗杰斯。”他不经意地问道,“我住在这儿有多久了?我刚才还在和我的这两位朋友谈论这事。”

“让我想想,先生。到现在一定快有四年了。”

“和我想的一样。”

安东尼得意地瞥了一眼两个警探。卡特咕哝了一声,但是维罗尔的脸上绽出微笑。

“很好,但是还不够好,先生。”他说道,“我们上楼好吗?”

安东尼用他的弹簧碰锁钥匙打开寓所房门。他记得仆人西马克外出了,这使他感到欣慰。这场灾难的目击者越少越好。

打字机依旧是他离开时的那个样子。卡特大步走到桌前阅读纸上的标题。

“第二条黄瓜的秘密。”他语调沮丧地读道。

“是我写的故事。”安东尼漠然解释道。

“这一点不错,先生。”维罗尔说着点点头,他的眼睛闪闪发亮。“顺便问一句,先生,这故事是关于什么的?第二条黄瓜的秘密究竟是什么?”

“啊,你问着了。”安东尼说道,“正是这第二条黄瓜才惹出了这场麻烦。”

卡特专注地看着他。突然他摇摇头,用手指重重地敲了敲前额。

“真是闻所未闻,可怜的年轻人。”他用清晰可闻的旁白低声说道。

“现在,先生们,”伊斯特伍德先生轻快地说道,“我们来谈论正事。这是寄给我的信件,我的银行存折,还有与编辑们的通信。你们还要什么?”

维罗尔仔细查看了那些甩给他的纸张。

“就我个人而言,先生,”他恭敬他说,“我不想再要什么了。我已经深信不疑。但我不能承担擅自把你放走的责任。你瞧,尽管可以肯定,你作为伊斯特伍德先生已经在这儿住了有些年头,但是有可能安东尼·伊斯特伍德与康拉德·弗莱克曼是同一个人。我必须仔细搜查寓所,录下你的指纹,然后给总部打电话。”

“这看来是个全面细致的计划。”安东尼评论说,“我保证欢迎你们探查我的罪恶秘密。”

警督咧开嘴笑了。就侦探而言,他颇有人情味儿。

“先生,我一个人在这儿忙碌时,你能否与卡特一起到那边的小屋去?”

“好吧。”安东尼不情愿地说道,“我想能不能以另外一种方式进行?能不能?”

“什么意思?”

“你,我,还有几瓶威士忌和汽水在那间小屋里,而我们的朋友,警士先生来彻底搜查。”

“你更喜欢这样,先生?”

“的确如此。”

他们留下卡特郑重其事地熟练地搜查着桌子里的东西。当他们走出屋门的时候,听到他取下话筒给伦敦警察厅打电话。

“情况还不坏。”安东尼说着坐了下来,将一瓶威士忌和一瓶汽水放在旁边,殷勤地招待维罗尔警督。“我是否先喝,好证明威土忌里面没有放毒药?”

警督笑了笑。

“非同寻常,这所有一切。”他评论说,“但我对这行当还略知一二。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我们弄错了。但是,当然,我们得例行公事。你没法摆脱官样文章,你说能吗,先生?”

“我想不能,”安东尼遗憾地说,“然而,警士看上去不怎么友善,对吗?”

“啊,卡特警土是个好人。但你要哄骗他可不那么容易。”

“我已经注意到了。”安东尼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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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问一句,警督,”他补充说,“你是否反对我听一听有关我自己的事情?”

“以什么方式,先生?”

“得了,你没看到我已经快被自己的好奇心吞食掉了吗?谁是安娜·罗森伯格,我为什么要谋杀她?”

“先生,你会在明天的报纸上读到有关的一切内容。”

“昨天的我与今天的我可能会相差一万年。”安东尼引经据典地说道,“警督,我真的认为你应该满足我这完全合法的好奇心。抛开你作为警督的谨慎,把一切都告诉我吧。”

“这不合乎规定,先生。”

“尊敬的警督先生,难道在我们成为这么要好的朋友之后也是这样?”

“嗯,先生,安娜·罗森伯格是个德国犹太人。她住在汉普斯特德。不知以什么为生,她一年年变得越来越富有。”

“我恰恰相反。”安东尼评论道,“我有维持自己生计的手段,而我却变得一年比一年穷。也许,如果我住在汉普斯特德日子会好过些。我总听人说汉普斯特德令人心旷神冶。”

“有段时间,”维罗尔接着说道,“她买卖旧服装——”

“这就好解释了。”安东尼打断说,“我还记得在战后卖掉了自己的制服——不是卡其布军服,是另外的东西。整个寓所里到处都是红色的裤子和金色的镶边,眼花缭乱地铺在眼前。一个身着格子西服的肥胖男人坐一辆罗尔斯一罗伊斯,带着一个手提口袋的仆人前来。他出价一英镑十便土要买下这堆东西。最后,我添了一件猎装,还有几副蔡斯公司的眼镜才卖了两英镑。只一个信号,那仆人就打开袋子,把东西统统都收了进去。而那个胖子拿出一张十英镑的票子要我找零。”

“大约十年以前,”警督接着说,“有几个西班牙人来伦敦政治避难——他们当中有一个叫唐·费尔南多·费拉雷茨,带着年轻的妻子和年幼的孩子。他们一贫如洗,而妻子又正在生病。安娜·罗森伯格到他们的寓所前去探询,看他们是否有东西要变卖。唐·费尔南多不在家,他的妻子决定卖掉一块非常漂亮的西班牙围巾,上面有精美的刺绣,是他的丈夫在逃离西班牙之前最后送给她的礼物之一。唐·费尔南多回家以后,听说卖掉了围巾,不禁勃然大怒。他徒劳地试图找回那块围巾。当他最终找到那个经营旧服装的女人时,她说她把那条围巾转卖给了一个不知姓名的女人。唐·费尔南多绝望了。两个月以后,他在街头被人用刀子捅伤,伤重而死。从此以后,安娜·罗森伯格的钱就多得让人生疑。在随后的十年中,她的房子至少有八次被夜盗光顾。有四次这样的企图被挫败,没有丢失东西,而在另外的四次当中,一条带有某种刺绣的围巾连同其它物品一起被盗走了。”

警督停顿了一下,看到安东尼急切的手势,他又继续往下说。

“一个星期以前,唐·费尔南多年轻的女儿卡门·费拉雷茨从法国的一所修道院抵达英国。她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在汉普斯特德寻找安娜·罗森伯格。在那儿据说她与老妇人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她临走以前所说的话被一个仆人无意中听到。

‘围巾还在你这儿,’她喊道,‘这些年来,你依靠它发家致富——但我郑重地告诉你,它最终将给你带来厄运。对于它,你没有道义上的权利,总有一天,你会希望自己从未见过这条绣花围巾。’

“三天以后,卡门·费拉雷茨从她住的旅馆里神秘地失踪了。在她的房间里找到一个名字和一个地址——这个名字就是康拉德·弗莱克曼,还有一张据称是古玩商人送来的条子,问她是否愿意出售一条据信在她手中的刺绣围巾。条子上的地址是假的。

“显然,这个谜的中心就是这条围巾。昨天早晨,康拉德·弗莱克曼拜望了安娜·罗森伯格。她与他单独呆了一个多小时。当他离去的时候,她卧床不起,这次会晤之后,她就面色苍白,浑身发抖。但是,她吩咐说,如果他再来的话,一定让他进来。昨晚大约九点时,她起床外出,就再也没有回来。今天早晨,在康拉德·弗莱克曼住过的房间里发现了她的尸体,心脏被刀子刺穿了。在她旁边的地板上——你猜是什么?”

“是围巾?”安东尼喘了口气,“绣花围巾?”

“比这更令人恐怖得多。是一件能够解释整个围巾之谜井揭示其潜在价值的东西……对不起,我想来的是局长——”

的确有人在按响门铃。安东尼竭力抑制住自己的不耐烦,等着警督回来。现在,他对于自己的处境已经不再担心。他们一旦取到指纹就会意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

随后,也许卡门会打电话……

绣花围巾!多么离奇的故事——这故事与那个美貌女郎正相宜。

他从白日梦中猛地醒来。这警督怎么去了这么久。他站起身来,拉开门。寓所里异常地寂静无声。他们已经走了吗?当然不会不辞而别。

他大步走进隔壁的屋子里。里面空空如也——起居室里也一样。异样地空旷!里面看起来凌乱不堪。天哪!他的珐琅——银器!

他在寓所里面狂奔。可处处都是一个样子。这个地方已经被洗劫过。像真正的鉴赏家一样,安东尼喜欢收藏小玩意儿,可现在每样值钱的东西都被盗走了。

安东尼呻吟着颓然倒在一把椅子上,双手捂着头。忽然,他被前门的门铃声唤醒过来。他一开门正撞上罗杰斯。

“先生,请原谅。”罗杰斯说道,“可那两位绅士告诉我,说你可能想要什么东西。”

“哪些绅土?”

“先生,就是你那两个朋友。我尽力帮他们包装好物品。幸亏我在地下室里找到两个大箱子。”他的目光落到地板上,“我已经仔细把稻草扫过了,先生。”

“你是在这儿打包的?”安东尼呻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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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先生。这不是你的意思吗,先生?是那高个子绅士让我这么做的,先生。看到你在小屋里正忙着和另外一位绅士说话,我就没有想打搅你。”

“不是我在跟他说话,”安东尼说道,“是他在跟我说话一一一见他的鬼。”

罗杰斯咳嗽了一声。

“我深为你必须这么做而难过,先生。”

“必须这么做?”

“必须与你小小的财宝道别,先生。”

“呕?哦,是的。哈,哈!”他发出阴森的笑声。“我想,他们现在已经开车走了。我是说,那些——我的那些朋友?”

“哦,是的,先生,刚才走的。我把箱子放在出租车上,那个高个先生再次上楼,随后,他们两个从楼上跑下来,立即把车开走了……对不起,先生,出了什么问题吗?”

罗杰斯问得有道理。安东尼发出的空洞的呻吟声无论在哪里都会引起猜测。

“每件事都出了问题。谢谢你,罗杰斯。但我知道这不能怪你。让我独自呆一会。我想打个电话。”

五分钟以后,警督德莱沃坐在他的对面,手里拿着笔记本,而他正在把故事灌进警督的耳朵。德莱沃警督这么没有同情心,(安东尼暗想)他一点也不像个警督!事实上,他显然是在装腔作势。是又一个把艺术置于自然之上的典型范例。

安东尼讲完了他的故事。警督也合上他的笔记本。

“怎么回事?”安东尼焦急地问道。

“很显然,”警督说道,“又是帕特森匪帮。他们最近连续作案。高个金发男子,矮个黝黑男人,还有那个女孩。”

“那个女孩?”

“是的,一个非常美貌的女郎。通常是作为诱饵。”

“呕,是个西班牙女郎?”

“她也许会这么自称。她出生在汉普斯特德。”

“我说过这地方令人心旷神怡。”安东尼喃喃说道。

“是的,事情很清楚。”警督说着起身准备离去。“她打电话给你,然后编造一个故事——她猜想你一定会去。随后,她跑到吉布森老妈妈那里,给她一笔小费,以便可以使用她的房间,因为在公众场合不方便——是指情人们,这你明白,与犯罪没有任何关系。你自然上了钩,随后他们把你带回家里,一个人给你编故事,而另外一个则盗走宝物。这无疑是帕特森匪帮——他们惯用的伎俩。”

“那我的东西呢?”安东尼焦急地问道。

“我们会尽力的,先生。不过,帕特森匪帮非常狡猾。”

“看来是这样。”安东尼难过地说道。

警督起身离去。他刚走,门铃响了。安东尼打开门,一个小男孩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个包裹。

“先生,你的包裹。”

安东尼意外地接过包裹。他没有料到会收到包裹。回到起居室里,他把丝线断开。是那一套甜酒酒具!

“妈的!”安东尼骂了一句。

随后,他注意到在一个玻璃杯的底部,有一朵小小的人造玫瑰。他的思绪又回到了柯克大街的那间楼上的屋子里。

“我真的喜欢你——是的,我真的喜欢你。无论发生什么,你会记住这个,不是吗?”她是这么说的。无论发生什么……她当时是说——

安东尼竭力控制住自己。

“这样不行。”他告诫自己。

他的目光落在打字机上,于是神色坚定地坐了下来。

第二条黄瓜的秘密

他的神情又变得迷离。绣花围巾。尸体旁边的地板上究竟找到了什么?是一件能够解释整个谜的可怕物品?

当然,什么也没有,因为这只是盗匪用来吸引他的注意力而胡乱编造的一个故事。而故事的讲述者采用了古老的《天方夜谭》中的技巧,在最引人人胜的地方戛然而止。但是,难道真的没有一件能够解释整个谜的可怕物品?现在也没有吗?如果一个人费尽心机去找呢?

安东尼把那张纸从打字机上扯下来,换了另外一张。他打下了标题:

西班牙围巾之谜

他静静地思忖片刻。随后,他开始飞快地打起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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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公的绿宝石


詹姆斯·邦德再次把注意力集中在手中的书上。这是一本黄色小册子,在它的封面上印着一行简洁却又诱人的说明,“你想要工资每年增加三百英镑吗?”书的定价是一个先令。詹姆斯才刚刚读完两页。上面的段落惬意他讲述如何察看老板的脸色,如何培养一种生龙活虎的个性,以及如何营造一种高效率的氛围。他刚刚读到一个更为微妙的话题,“有的时候应该坦率,有的时候应该审慎。”这本黄色小册子如是说,“一个强人不会总是说出他知道的所有事情。”詹姆斯合上这本小书,举目凝视外面广袤的蔚蓝色大海。一丝恐怖的疑云浮上他的心头,他不是一个强人。强人应该能够左右眼前的局势,而不是成为它的牺牲品。于是,这天早晨,詹姆斯第六十次念叨自己的失策。

他正在度假。度假?哈哈!冷笑。是谁劝说他来这个时髦的海滨胜地,海上金普顿的?是格雷斯。是谁使得他人不敷出的?格雷斯。而他居然就热切地同意了。她把他弄到了这儿,可结局如何呢?当他呆在一所距离海滨区不到一英里半的不起眼的公寓里时,格雷斯本该呆在一间相似的寓所里(不是同一间,詹姆斯圈子里的人都很审慎),但是,她却公然把他遗弃了,而且居然住在海滨区的埃斯普拉奈德旅馆里。

看起来,她在那儿还有些朋友。朋友!詹姆斯再次冷笑。他的思绪回到过去三年中对格雷斯的那个悠悠然的求爱阶段:当他第一次惟独对她另眼相看时,她欣喜异常。不过,那一切发生在她后来在大街上的巴特斯女帽店里一举成名之前。那时候,詹姆斯威风凛凛,可现在,哎呀!情况正相反。用行话来说,是格雷斯在“挣大钱”。这使得她趾高气扬。是的,不可一世地趾高气扬。詹姆斯感到困惑,脑海里又浮想起某册诗集里的只言片语,大致是说“为了一个好男人所付出的爱,我感谢上帝而斋戒。”但这种事在格雷斯身上根本观察不到。在饱餐了埃斯普拉奈德旅馆的早饭之后,她全然忽略了一个好男人所付出的爱。事实上,她正在接受一个名叫克劳德·索普沃斯的男人的呵护。这个人,詹姆斯觉得,根本没有诸如道德之类的价值。

詹姆斯把一只鞋跟在泥上上蹭了蹭,然后望着远处的地平线愁眉不展。海上金普顿。究竟是什么吸引他来这儿的?对于富人与那些时髦的人们来说,这里是个绝好的胜地。这儿有两家大型旅馆,还有绵延数英里之遥的风景如画的别墅,分属于那些时髦的女演员们,富有的犹太人,以及娶了富有妻子的英国贵族们。这里面积最小的别墅,摆设上家具,每周的租金就要二十五个几尼。难以想象那些宽敞一些的房子租金会有多少。在詹姆斯的背后,就正有一处这样的宫殿。它的主人是著名运动员爱德华·坎皮恩勋爵。此刻,屋里贵宾云集,其中有位印度王公马拉普塔那,他的财富难以数计。詹姆斯在那天早晨的周报上曾读到有关他的情况。他在印度丰厚的家业,他的宫殿,他收藏的奇珍异宝,报纸上还特别提到了一块闻名遐迩的绿宝石,并且热烈地宣称它有鸽子蛋那么大。詹姆斯长在城镇,对于鸽子蛋的大小有些懵懂,但是他心里留下的印象却是美好的。“如果我要是有块这样的绿宝石,”詹姆斯说道,一边再次冲着地平线皱起了眉头,“我就把它拿给格雷斯看看。”

这种伤感有些朦胧,不过,说出来之后他感到好受些。身后传来阵阵笑声,他猛一回头,正碰上格雷斯,在她旁边还有克拉拉·索普沃斯,艾丽斯·索普沃斯,多萝西·索普沃斯,还有——哎呀!克劳德·索普沃斯。女孩子们挽着手臂,正在格格地笑。

“唉,你可真是个怪人。”格雷斯顽皮地喊道。

“是的。”詹姆斯回答道。

他心里琢磨,自己本该找到一句更为有效的话来反驳。因为仅用一个单词“是的”无法给别人留下具有生龙活虎个性的印象。他腹中作呕地盯着克劳德·索普沃斯。克劳德·索普沃斯就像是音乐喜剧当中的男主人公一样衣着华美。詹姆斯热切地盼望着能有这样一个时刻:会有一只热情的海滩上的狗把它潮乎乎的、沾满沙子的前爪搭在克劳德一尘不染的法兰绒白裤子上。他自己身上穿的是一条耐穿的深灰色法兰绒裤子,这条裤子已经穿了有些年头。

“这儿的空气难道不清——新吗?”克拉拉说道,一边用鼻子吸气,作赏识状。“相当提神,不是吗?”

她说着格格地笑起来。

“是负离子。”艾丽斯·索普沃斯说道,“这就像营养品一样,你知道。”她也格格地笑了。詹姆斯心想:

“我真想让她们愚蠢的脑瓜撞在一起。她们不停地笑什么呢?又不是在说什么好笑的事情。”

清白无辜的克劳德疲惫地低声说:

“我们是否去海里游泳,或者这么做太累人了?”

游泳的想法被一片刺耳的尖叫声接受了。詹姆斯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他甚至还略施小计,拽着格雷斯落在别人后面。

“听着!”他抱怨道,“我最近几乎连你的影子也见不到。”

“好了,我敢肯定,现在我们又在一起了。”格雷斯说道,“而且,你可以跟我们去旅馆吃午饭,至少——”

她犹豫地看着詹姆斯腿上的裤子。

“怎么了?”詹姆斯气势汹汹地质问道,“我想,是不是穿着不够滞洒,配不上你?”

“亲爱的,我的确认为你该多花些工夫。”格雷斯说道,“这里的人个个都很滞洒。你瞧瞧克劳德·索普沃斯!”

“我已经瞧过他了。”詹姆斯冷冷地说道,“我从未见过什么人像他一样,完全是头蠢驴。”

格雷斯挺直了身子。

“没有必要批评我的朋友们,詹姆斯,这有失体面。他的衣着正像旅馆里任何一位绅土一样。”

“呸!”詹姆斯喝道,“你知道我前两天刚刚在《社会简闻》上读到什么吗?哦,是什么公爵——某某公爵,我记不得了。但无论如何是位公爵,他是英格兰穿得最差的人,是的!”

“我相信,”格雷斯说道,“可是,你该明白,他是个公爵。”

“这又怎么样?”詹姆斯质问道,“我要是有朝一日做了公爵呢?至少,不是公爵,也是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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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拍了拍兜里的黄色小册子,然后背诵了一长串国内贵族的名字,他们的出身比起詹姆斯·邦德来要寒微得多。格雷斯只是格格地笑。

“别这么蠢,詹姆斯。”她说,“不如幻想你是海上金普顿的伯爵!”

詹姆斯瞅着她,恼怒与绝望交织在一起。海上金普顿的空气一定吹进了格雷斯的脑瓜。

金普顿的海滩是块绵长平坦的沙滩。一溜海滨更衣棚沿海岸线均匀地排开,绵延约有一英里半。一行人在一排六间更衣棚前停了下来,上面都醒目地标着“仅供埃斯普拉奈德旅馆的游客们使用”。

“我们到了。”格雷斯欢快地说;“可是,詹姆斯,恐怕你不能跟我们一起进去,你得去那边的公共更衣篷。我们在海里会面。再见!”

“再见!”詹姆斯说着,一边大步朝着所指的方向走去。

十二间破敝的篷子肃穆地立在海边。一个上了年纪的水手守卫在一边,手里拿着一卷蓝色的纸张。他接过詹姆斯递来的一枚硬币,从他的纸卷上撕下一张蓝色的票,扔过一条毛巾,然后用大拇指向身后指指。

“排队等着。”他嗓音沙哑地说道。

正是在此刻,詹姆斯意识到了竞争这一事实。除了他以外,别人也在想着入海。不仅每个账篷都占着,而且在每个帐篷的外面都有一群神色坚定的人们在彼此瞪眼。詹姆斯排在最少的一队人后面等待着。帐篷的线绳一分,一个身上几乎没有什么遮盖的漂亮的年轻女子跃入眼前,一边在整理她的泳帽,脸上的表情似乎并不介意把整个早晨都浪费掉。她大步走到水边,然后坐在沙滩上,呈陶醉状。

“这可不好。”詹姆斯自言自语道,然后立即排在另一队人后面。

在等了五分钟以后,第二个帐篷里动作的声音侧耳可闻。随着喘息声与用力声,帘子一分,从里面走出四个孩子,一位父亲和一位母亲。帐篷这么小,看起来有些像是变戏法。一瞬间有两个女人向前一跃,每人抓住了帐篷的一片帘子。

“对不起。”第一个年轻女子微微带喘地说道。

“对不起。”另一个年轻女子瞪着眼睛说道。

“我想你该知道,我比你早到这儿十分钟。”第一个年轻女子飞快他说。

“人人都知道我已经在这儿足足等了一刻钟。,’第二个年轻女子不买账地说。

“好了,好了。”老水手说着走了过来。

两个女人都冲他尖声喊叫。当她们喊叫完以后,他用大拇指冲着第二个年轻女子一指,简洁地说:

“该你了。”

随后他转身离去,对于抗议声充耳不闻。他既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是谁先到的,可他的决定,正像报纸上所说的,是最终的。绝望的詹姆斯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

“喂!”

“什么事,先生?”

“还有多久我才能等到一个帐篷?”

老水手漠然地瞥了一眼排队的人流。

“也许一个小时,也许一个半小时。我说不准。”

就在此刻,詹姆斯望见格雷斯与索普沃斯家的女孩子们正轻盈地沿着沙滩跑向大海。

“妈的!”詹姆斯自语道,“哦,妈的!”

他再次拽了拽那个老水手。

“我不能在别的地方找个帐篷吗?这边的棚屋怎么样?看起来里面是空的。”

“这些棚屋,”老水手威严地说,“是私人的。”

他申斥完以后,继续向前走去。詹姆斯感到受了捉弄,他从等待的人群当中脱身出来,沿着海滩狂奔起来。这是限制!这是纯粹、完全的限制!他怒视着他经过的一问问齐整的更衣棚。此刻,他由独立自由派变成了狂热的社会主义派。为什么富人就可以拥有更衣棚,能在他们任意选定的时间在大海里游泳,而不必在人丛中等候呢?“我们的制度,”詹姆斯含混他说,“完全错了。”

从海上传来年轻人的嬉闹的叫喊,夹杂着拍打水花的声音。是格雷斯的声音!盖过她的喊叫的,是克劳德·索普沃斯蠢笨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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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妈的!”詹姆斯说着咬了咬牙。以前,他从未这么咬牙切齿过,只是在小说里面读到而已。他停下脚步,狂乱地捻动着手中的棍子,坚定地转过身背对着大海。他凝视着,把所有的仇恨都集中在“鹰之巢”,“布埃纳远景”,还有“我的愿望”上。这是海上金普顿居民的习俗,给他们的更衣室起各种稀奇古怪的名字。“鹰之巢”在詹姆斯看来愚不可及,而“布埃纳远景”又超出他的语言能力范围之外。但是,他的法语知识足以使他意识到第三个名字的恰如其分。

“我的愿望,”詹姆斯说,“我想这正是我的愿望。”

就在此刻,他注意到尽管别的更衣棚的门都紧紧关着,惟独“我的愿望”的门微开着。詹姆士若有所思地左右瞧了瞧海滩上,那儿多是一些大家庭的母亲们,正在忙着照看她们的孩子。现在才十点钟,海上金普顿的贵族们来此游泳的时候还早。

“可能还在床上大吃涂脂抹粉的仆人们端来的鹌鹑与蘑菇,呸!他们当中十二点以前不会有人来这儿。”詹姆斯心里想。

他又望了望海上。像是反复训练过的音乐《主导主题》一样,格雷斯的尖声喊叫从空中飘来。紧接着是克劳德·索普沃斯的“哈,哈,哈”。

“我会这么做的。”詹姆斯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

他推开“我的愿望”的门走了进去。看到钉子上挂着的各式衣物,他先是蓦然一惊,随即又镇静下来。这间棚屋分成了两个部分,在右边的钉子上挂着的,是一件女孩子的黄色运动衫,一顶破旧的巴拿马草帽,还有一双沙滩鞋。而左边则是一条穿旧了的灰色法兰绒裤子,一件套头衫,还有一顶防水帽,这表明是男女分开的。詹姆斯匆忙走到棚屋里男士一端,飞快地脱掉衣服。三分钟以后,他已经在海里畅然地吸气吐气了,一边做着种种极其短暂的,看起来像是职业运动员的泳式——头部潜在水下,而双臂在海中挥舞——就是那种样式。

“哦,你在这儿!”格雷斯喊道,“那边等待的人那么多,我还以为你得过好一阵子才能来呢。”

“真的吗?”詹姆斯问道。

他依旧在亲切而又忠实地想着那本黄色小册子。“强人有时也会谨慎从事。”此刻,他克制住自己的脾气。他必须以愉快而又坚定的态度同克劳德·索普沃斯谈话,后者正在教格雷斯手臂伸出水面划水:

“不,不,老伙计,你全弄错了。我来教她。”

他的语气非常自信,克劳德不得不垂头丧气地退到旁边。惟一遗憾的是,他的胜利是短暂的。英格兰水域的温度从不鼓励游泳的人们在里面久呆。格雷斯与索普沃斯家的女孩子们已经下颌发青,牙齿打颤。她们跑上海滩,而詹姆斯独自一人回到“我的愿望”。他使劲用毛巾擦身,随后套上衬衣,感到心满意足。他觉得自己已经表现出了生龙活虎的个性。突然,他静静地站在那里,被吓呆了。屋外传来女孩们说话的声音,而且与格雷斯及她的伙伴们的声音截然不同。片刻之后,他意识到了事情的真相,“我的愿望”的合法主人到了。如果詹姆斯衣着齐全的话,他本来也许会仪态庄重地等待她们到来,然后试图作出解释。可这时他已经完全慌了手脚。“我的愿望”的窗户被深绿色的帘子恰如其分地遮掩着。詹姆斯扑向门边,死死抓住门把手。外面有人徒劳地试图转动把手。

“门锁上了,”是一个女孩的声音,“我记得佩格说过,门是开着的。”

“不,是沃格这么说。”

“沃格真是太过分了,”另一个女孩说道,“太糟了,我们得回去取钥匙。”

詹姆斯听到她们的脚步声渐渐远去。他长长地,深深地出了一口气。他匆匆忙忙披上其余的衣服。两分钟以后,他已经在沿着海滩不经意地散步了,脸上全然一副若无其事的表情。一刻钟以后,格雷斯与索普沃斯家的女孩子们和他在海滩上会合。接下来的早晨时光在掷石子、沙滩上写字、瘪戏打闹中安然度过。随后,克劳德瞥了一眼手表。

“该吃午饭了。”他说道,“我们最好还是往回走吧。”

“我饿坏了。”艾丽斯·索普沃斯说。

其他的女孩子们也都说饿坏了。

“你一起走吗,詹姆斯?”格雷斯问道。

无疑,詹姆斯正怏怏不乐。他挑剔起她说话的语调。

“我的衣服不能与你相配,我不去。”他难过地说,“也许,是因为你太出众了,我最好还是不去。”

这是在暗示格雷斯表示异议,但是海滨的空气没有给格雷斯留下什么好印象。她只是答道:

“很好。随你便。那么,今天下午见。”

詹姆斯站在那儿目瞪口呆。

“唉!”他叹道,一边盯着渐渐远去的女孩子们。“唉,在所有的……”

他心情抑郁地走到镇上。在海上金普顿有两家餐馆,里面都炎热、嘈杂,而且人满为患。这次又像是在更衣棚里一般,詹姆斯不得不排队等候。而且,他不得不等待更长时间。前面刚刚出现一个空座,一位才来的主妇就肆无忌惮地抢在了他的前面。终于,他在一张小桌旁落座。在他的左耳边,几个头发剪得参差不齐的少女正在喋喋不休地胡乱谈论着意大利歌剧。幸好詹姆斯对音乐一窍不通。他漠然地打量了一下菜单,把双手深深插进口袋里。他心里想:

“无论我要什么,结果总是‘没有’。我一向不走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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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的右手在口袋深处摸索着,触到一个异样的东西。感觉像是一块卵石,一块大的圆形卵石。

“我究竟把石头放在口袋里做什么?”詹姆斯心里想道。

他用手指抓住它。这时,一个女服务员飘然而至。

“请来些炸比目鱼,还有炸土豆条。”詹姆斯说道。

“没有炸比目鱼。”服务员低声说道。她眼瞅着天花板,如在梦中。

“那就来点咖哩牛肉吧。”詹姆斯说。

“咖喱牛肉也没有了。”

“那这张菜单上还有没有‘没有’的东西吗?”詹姆斯质问道。

女服务员看上去心情很不好受,她用一只苍灰色的食指戳在“蔬菜炖羊肉”上。詹姆斯只好听天由命,点了蔬菜炖羊肉。他心里对于餐馆的服务怒火中烧。他从口袋里拽出手,手中抓着那块石头。他张开手掌,漫不经心地去看手里的东西。随即,他吃了一惊,那些细枝未节的小事都抛到了脑后。他瞪大了眼睛看着。他手里拿着的不是一块卵石,它是——他几乎无法怀疑———块绿宝石,一块硕大的绿宝石。詹姆斯盯着它,心里充满了恐惧。不,这不可能是块绿宝石,这一定是有色玻璃。不可能有这么大的绿宝石,除非——印刷字体在詹姆斯眼前跳动:“马拉普塔那王公——闻名遐迩的绿宝石,有鸽子蛋般大小。”这是——这可能是——他正在看着的这块绿宝石吗?女服务员端来了蔬菜炖羊肉,詹姆斯抽搐着把手合上。他的脊梁里热气与凉气直冒。他觉得自己陷入了可怕的困境。如果这是那块绿宝石,可这是吗?这可能是吗?他松开手掌,不安地偷看。詹姆斯对于宝石并不在行,但这件珠宝颜色的浓度和光泽使他确信,这真是那件宝物。他把双时支在桌上,向前探过身,视而不见地看着面前盘子里的蔬菜炖羊肉凝结成块。他一定得把这事想明白。如果这是王公的绿宝石,该怎么办呢?“警察”这个词在他的心头一闪。如果一个人找到了什么贵重的东西,应该把它交到警察局。詹姆斯正是听着这样的训诫而长大的。是的,可是——这块宝石是如何跑到他的裤兜里的?无疑,警察必定会这么问。这是个令人尴尬的问题,而且,这个问题的答案他现在还没有找到。这块宝石是如何跑到他的裤兜里的?他绝望地望着自己的双腿,就在此刻,他的心里掠过一丝疑虑。他聚拢目光细看。一条旧的灰色法兰绒裤子与另一条旧的灰色法兰绒裤子的确非常相像。可是,詹姆斯依旧有一种直觉,这不是他的裤子。他靠在椅背上,对于这个发现呆若木鸡。他现在才明白发生了什么,在匆忙逃出更衣棚的时候,他错拿了裤子。他还记得自己把裤子挂在一条旧裤子旁边的钉子上。是的,这就解释了目前的处境,他错拿了裤子。可是,究竟为什么把价值成百上千万英镑的宝石放在那儿呢?他越想这事,就越觉得离奇。当然,他会向警察解释——这很尴尬,这点毫无疑问,这定会令人尴尬。这里必须提及一个事实,就是他有意闯进别人的更衣棚。这当然并不是什么严重的过失,只是他才刚刚崭露头角,这会让他蒙羞。

“先生,还要别的吗?”

又是那个女服务员。她目光犀利地盯着未曾碰过的蔬菜炖羊肉。詹姆斯匆忙把菜往自己盘子上倒了些,然后要求结账。拿到账单,他付了钱,然后走出店外。正当他犹豫地站在街上时,对面的一张海报映入他的眼帘。邻近的哈切斯特小镇有一家晚报,而詹姆斯读的正是这家报纸的目录。上面宣布了一个简短、轰动的消息:“王公的绿宝石失窃。”“我的天!”詹姆斯声音微弱地说着,侧身靠在一根柱子上。他打起精神,摸出一个便士,买了份报纸。他没有费什么工夫就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当地新闻中鲜有轰动的消息。报纸头版登载着大字标题“爱德华·坎皮恩勋爵家里发生轰动一时的夜盗案件。闻名遐迩的绿宝石被窃。马拉普塔那王公损失惨重。”文字寥寥无几,事实清楚明白。爱德华·坎皮恩勋爵前一天傍晚在家里款待几位朋友。席间,王公想向一位在场的女士出示这块宝石。当他去取宝石时,才发现它不见了。警察被召来。目前还没有找到线索。詹姆斯听凭报纸落在地上。他依然不明白宝石是如何跑到更衣棚里一条旧法兰绒裤子的兜里的,但是,他每时每刻都意识到,警方会怀疑他所说的话。他究竟该怎么办呢?此刻,他正站在海上金普顿的一条干道上,口袋里悠悠然揣着身价与皇帝的赎金相当的赃物;而此刻,这个地区的全部警察都正在忙着寻找同一件赃物。他眼前有两条出路。第一条路,他可以径直去警察局,然后讲述自己的故事——但是必须承认,詹姆斯害怕这么做。第二条路,想方设法除掉这块绿宝石。他想到可以把它裹在一个齐整的小包里,然后寄给王公。随后,他又摇摇头。这种做法他在侦探小说里读到得太多了。他知道,超级侦探会手拿放大镜和种种新奇的器械忙碌起来。任何一个称职的警察都会忙不迭地查看詹姆斯的包裹,不出半个小时就可以查出寄送者的职业、年龄、习性以及容貌。此后,也就只要几个小时即可将其擒获。

恰恰就在此时,一个再简单不过的计划浮现在詹姆斯脑海中。现在是午饭时间,海滩上相对地人比较少,他可以返回“我的愿望”,把裤子挂在原处,然后重新取回自己的衣物。于是,他步履轻盈地向着海滩走去。尽管如此,他的良心感到隐隐刺痛。宝石应该归还给王公。他怀有一个想法,自己或许可以做些探查的工作——就是说,在他一旦重新取回自己的裤子,与那条裤子更换之后。心里这么想着,他迈步向那个老水手走去。他把他看作是有关金普顿信息的无尽源泉。“对不起!”詹姆斯礼貌地说道,“不过,我想我的一位朋友,查尔斯·兰普顿先生,在这个海滩上有一处更衣棚。我想,它的名字叫‘我的愿望’。”

老水手正端坐在椅子上,嘴里叼着一只烟斗,凝视着大海。他挪动了一下烟斗,目光依旧盯着远处的地平线说道:

“‘我的愿望’属于爱德华·坎皮恩勋爵,这大家都知道。我从未听说过查尔斯·兰普顿先生,他一定是刚来这里不久。”

“谢谢你。”詹姆斯说着转身离开。

这个消息使他不知所措。当然,王公本人不可能把宝石装在兜里,然后忘记。詹姆斯摇摇头,这种理论不能令他满意。显然,家庭聚会的某一成员就是那个窃贼。眼前的情形使詹姆斯联想起他最喜爱的一些侦探小说。

然而,他的目标依旧坚定不移。好在一切都轻而易举。海滩上正像他所希望的那样,几乎空无一人,更幸运的是,“我的愿望”的门依旧微微地开着。转眼间,他已经溜进屋里,他正要从挂钩上提起自己的衣服,这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他突然转过身来。

“我总算抓到你了,伙计!”这个声音说道。

詹姆斯张大了嘴巴瞪着眼睛。在“我的愿望”的门口站着一个陌生人;是个衣着体面,年约四旬的男人,他的目光有如猎鹰。

“我总算抓到你了!”陌生人重复道。

“你——你是谁?”詹姆斯结结巴巴地问道。

“伦敦警察厅的梅里利斯警督。”对方利落地答道,“请你把那块绿宝石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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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块——那块绿宝石?”

詹姆斯在试图磨蹭时间。

“我已经说过了,不是吗?”梅里利斯警督正色道。

他说起话来干净利落,一本正经。詹姆斯强打起精神。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他摆出一副尊严的架式。

“哦,不,小伙子,我想你明白我的意思。”

“整个事情,”詹姆斯说道,“是个错误。我可以轻而易举地解释——”他停了下来。对方面露厌倦之色。

“这些家伙总这么说,”伦敦警察厅的人冷冷地低声说道,“我想你是在沿着海岸漫步时捡到的,呃?通常就是这类解释。”

詹姆斯心里的确是这么想的,这一点他意识到了,可他依旧在争取时间。

“我怎么能知道你就是你自称的警察?”他心虚地质问道。

梅里利斯将外衣向后一扬,露出一枚徽章。詹姆斯看着他,眼睛差点瞪出眼眶。

“现在,”对方得意地说,“现在你明白自己是在跟谁作对了!你是个新手——可以看得出。你第一次做这事,不是吗?”

詹姆斯点点头。

“我也这么想。现在,小伙子,是你把绿宝石交给我,还是我必须搜你的身?”

詹姆斯总算说出话来。

“我——我没带在身上,”他宣称道。

他正在绝望地考虑问题。

“是把它留在自己住处了?”梅里利斯问询道。

詹姆斯点点头。

“很好,”警督说道,“我们一起去那儿。”

他抓住詹姆斯的手臂。

“我可不想让你跑掉。”他温和地说,“我们去你的住所,然后你把那块宝石给我。”

詹姆斯说话都变了腔调。

“如果我照办,你会放我走吗?”他战战兢兢地问道。

梅里利斯显得有些局促不安。

“我们想确切知道,这块宝石是如何被拿走的,”他解释说,“还有那位与此事有牵连的女士的情况。当然,如果这一切顺利的话,王公不想声张这事。你了解这些当地的统治者们吗?”

詹姆斯对于当地的统治者们一无所知,只有时下这起轰动一时的事件例外。他点点头,现出一副心领神会的模样。

“当然,这将不合规定,”警督说,“但是你会安然无恙地脱身。”

詹姆斯再次点点头。他们已经走过了埃斯普拉奈德旅馆,正在走进镇子。詹姆斯指点方向,可对方却片刻不停地紧紧抓住詹姆斯的手臂。

突然,詹姆斯踌躇着慑懦又止。梅里利斯目光犀利地看着他,随后笑起来。他们正在从派出所旁边经过,他注意到詹姆斯正在痛苦地扫视里面。

“我会先给你一次机会的。”他和颜悦色地说道。

正在此刻,事情发生了。詹姆斯怒吼一声,擒住了对方的手臂,他高声喊叫:

“来人!抓贼。来人!抓贼。”

不到一分钟,他们就被人群包围。梅里利斯试图把他的手臂从詹姆斯手中挣脱出来。

“我控告这个人,”詹姆斯喊道,“我控告这个人,他从我的兜里偷东西。”

“你在说些什么,你这个傻瓜?”对方喊道。

一位警察走上前来处理这件事。梅里利斯先生和詹姆斯被带进派出所。詹姆斯反复重申着他的指控。

“这人掏了我的衣兜,”他焦躁地声称,“他右边的口袋里装着我的钱包,就在那儿!”

“这个人疯了。”对方发着牢骚。“警督,你可以亲自看看,看他说的是否属实。”

在警督的示意下,那个警察小心翼翼地把手插进梅里利斯的口袋。他取出一样东西,然后吃惊地喘着粗气把它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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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上帝!”出于职业礼仪,警督吃惊地喊了一声。“这必定是王公的绿宝石无疑。”

梅里利斯比任何人都感到难以置信。

“这太奇怪了,”他仓促地说道,“太奇怪了。一定是这个人在我们一起走路时把它放进了我的口袋。这是栽赃陷害。”

梅里利斯憾人心魄的个性使得警督开始动摇。他转而怀疑詹姆斯。他对那个警察耳语了几句,后者随即走了出去。

“现在,先生们,”警督说道,“让我来听听你们的说法,一个一个说。”

“当然,”詹姆斯说道,“我正在沿着海滩行走,忽然我遇到这位先生。他谎称认识我。我不记得以前见过他,可我讲究礼貌,不能这么说。我们就一起行走。我对他起了疑心,正当我们走到派出所对面时,我发现他正把手伸进我的口袋里。我于是抓住他呼喊求援。”

警督又把目光移向梅里利斯。

“现在该你了,先生。”

梅里利斯看起来有些窘迫。

“情况大致如此,”他缓缓说道,“但不完全这样。不是我和他凑近乎,而是他和我凑近乎。无疑,他想除掉这块绿宝石,所以当我们说话时,就把它塞进了我的口袋。”

警督停下了手里的笔。

“啊!”他不偏不倚地说道,“好了,过一会儿会有一位先生来这里,他会帮助我们把这事查个水落石出。”

梅里利斯皱了皱眉头。

“我真的没法再等了,”他喃喃说道,一边从兜里掏出表。“我还有约会。当然,警督,你还不至于荒唐地认为是我偷了绿宝石,然后把它放在兜里散步?”

“这不大可能,先生,我承认。”警督答复道,“但你还得再等五到十分钟,直到我们澄清这件事情,哦!勋爵大人到了。”

一个四十岁光景的男人阔步走进屋里。他穿着一条破旧的裤子和一件旧运动衫。

“好了,警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你说已经找到了那块绿宝石?好极了,干得真漂亮。这些是什么人?”

他的目光掠过詹姆斯落在梅里利斯身上。后者憾人心魄的个性看起来变得畏畏缩缩。“噢——琼斯!”爱德华·坎皮恩勋爵大声喊道。

“你认识这个人,爱德华勋爵?”警督机敏地问道。

“当然认识,”爱德华勋爵冷冷地说,“他是我的仆人。一个月以前来到我这儿。从伦敦派来的人立即识破了他,但是,在他的行李中丝毫没有那块宝石的踪迹。”

“他把它装在外衣口袋里,”警督声明道,“这位先生帮我们识破了他。”他指了指詹姆斯。接下来,詹姆斯受到热烈的祝贺,并且被握住了手。

“亲爱的小伙子,”爱德华·坎皮恩勋爵说道,“那么,你说你一直都在怀疑他?”

“是的,”詹姆斯说,“我不得不编了一个故事,说他掏我的口袋,才把他送进派出所。”

“嗯,很好,”爱德华勋爵说,“真是好极了。你得随我回去一起吃午饭,如果你还没有吃过的话。时间有些晚了,我知道,快两点了。”

“不,”詹姆斯说道;“我还没有吃过午饭——不过——”

“别说了,别说了。”爱德华勋爵说,“王公,你知道,他想要为重新找回绿宝石而向你致谢。我还没有听你详细他讲述这个故事。”

他们走出警察局,站在台阶上。

“事实上,”詹姆斯说,“我想我还是告诉你这件事情的真相。”

他接下来这么做了。勋爵感到兴趣盎然。

“这是我一生中听到的最美妙的故事,”他宣称,“我现在都明白了。琼斯偷了那块宝石以后,一定是匆忙赶到了更衣棚,因为他知道警方一定会彻底搜查家里。那条旧裤子是我有时外出钓鱼时穿的,没人会去碰它,而他可以在有空的时候重新找回宝石。他今天去了以后,发现宝石不见了,一定大吃一惊。你一出现,他就意识到是你拿走了那块宝石。只是我依旧不太明白,你是如何看穿他的警察是伪装的!”

“一个强人,”詹姆斯心里想,“知道何时应该坦诚,何时应该审慎。”

他不以为然地笑笑,手指轻轻滑过衣服翻领的里面,触摸那家默默无闻的俱乐部——莫顿公园超级自行车俱乐部的银质徽章。真是令人吃惊的巧合,那个叫琼斯的人也是俱乐部成员,的确这样!

“喂,詹姆斯!”

他转过身来。格雷斯与索普沃斯家的女孩子们正在街的对面喊他。他转身面对爱德华勋爵。

“能等我一下吗?”

他穿过大街向她们奔去。

“我们要去看电影,”格雷斯说,“想到你可能也想去。”

“对不起,”詹姆斯说,“我得回去与爱德华·坎皮恩勋爵一起共进午餐。是的,就是那个穿着舒适的旧衣服的男人。他想要带我去见马拉普塔那王公。”

他彬彬有礼地举起帽子,然后返身向爱德华勋爵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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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菲洛梅尔山庄


“再见,亲爱的。”

“再见,我的心上人。”

阿利克斯·马丁斜倚在村舍的大门边,望着丈夫的身影向着村里那个方向一路渐渐远去。不久,他绕过一个拐角,看不见了。可是阿利克斯依旧呆在原地未动,一边心不在焉地用手持平一缕吹拂过脸庞的深棕色头发。她的眼睛眺望远方,神情有些恍惚。

阿利克斯·马丁并不美丽,严格来讲,甚至不能算作漂亮。可她的脸上,她那不再是妙龄女子的脸孔上,神采焕发,态度温和,竟至于她先前力、公室里的同事们几乎认不出来。阿历克斯·金小姐曾是一位齐整、有条不紊的年轻女子,她办事卓有效率,尽管举止略显粗鲁,可是很显然,她精明能干,讲求实际。

阿利克斯毕业于一所严格的学校。十五年来,从十八岁直到三十三岁,她一直做着速记员的工作养活自己(其中有七年还要赡养她卧病在床的母亲)。是生存斗争使得她少女的脸庞上柔和的轮廓变得坚毅。

的确,她曾经有过浪漫经历——不过名不副实——是和迪克·温迪福德,一位一起工作的职员。阿利克斯内心里依旧是个女人。尽管她表面上没有流露出来,但是她心里明白,他的确在意。表面上他们只是朋友,没有更深的交往。迪克生活很艰难,他得从自己每月的微薄收入之中省出钱来供养一个正在上学的弟弟。当时,他还没法考虑结婚。

随后,突然有一天,这个女孩以一种最意想不到的方式从每天的劳苦当中解脱出来。一位远房的表姐去世了,把她的财产留给了阿利克斯——有几千英镑,一年的利息就足有几百英镑。对阿利克斯来讲,这就是自由、生活、独立。现在,她和迪克不需要再等了。

但是,迪克作出的反应却让人始料不及。他从未当面提及对阿利克斯的爱慕;而现在,他看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不会这么做。他躲避她,神情郁闷愁苦。阿利克斯很快意识到了事情的真相。她已经成为一个拥有财产的女人。矜持与自尊妨碍了迪克向她求婚。

她对他的爱并未因此而减弱。事实上,她正在考虑她自己是否应该采取主动。可是,没有预料到的事情再一次降临到她的头上。

她在一位朋友的家里遇见了杰拉尔德·马丁。他热烈地爱上了她。不出一周,他们就订婚了。阿利克斯一向认为自己不属于那种“坠人情网的人”,这次却感到激动不已。这无意中触怒了她原先的情人。迪克·温迪福德来找她,由于愤怒,他说起话来结结巴巴。

“你根本就不了解这个男人!你对他一无所知!”

“我知道我爱他。”

“你怎么能知道——一周之内?”

“并不是每个人都需要花上十一年时间才发现自己爱上了一个女孩。”阿利克斯生气地喊道。

他的脸色变得苍白。

“自从遇到你,我就一直喜欢你。我还以为你也在意。”

阿利克斯道出了真话。

“我也一直这样,”她承认。“但那是因为我还不知道什么是爱。”

随后,迪克又一次爆发了。祈求,恳求,甚至威胁——是有关取代了他的那个男人的威胁。阿利克斯吃惊地发现,这个她曾经自以为很了解的男人缄默的外表下原是一座火山。而今,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当她斜倚在山庄的门边时,她的思绪又重新回到那次见面。

她结婚已有一月,过着一种田园牧歌式的快乐生活。然而,在暂时见不到她心爱的丈夫之时,在她元忧元虑的生活当中平添了几分忧虑的色彩。而这忧虑的根源正是迪克·温迪福德。

自从她结婚以来,有三次她梦见同样的梦境。周围环境不一样,可主要情节总是一样。她看至丈夫死在地上,迪克·温迪福德站在他的身边,而她一清二楚地知道,他就是那个给了丈夫致命一击的人。

尽管这已经让人害怕,还有比这更恐怖的,这就是,在她醒来之后。因为在梦中,一切看起来都那么自然,那么没法避免,她,阿利克斯,看到她丈夫死去,感到高兴;她感激地向那个杀人犯伸出双手,有时还向他致谢。梦境的结局总是一样的,她自己被迪克·温迪福德紧紧拥抱着。

关于这个梦境,她只字未向丈夫提及,只是私下里,这个梦境比她所愿意承认的程度还要更深地困扰着她。这是否是一个警告——一个有关迪克·温迪福德的警告?

屋中传来的尖厉的电话铃声打断了阿利克斯的思绪。她走进山庄拿起了听筒。突然,她的身于晃了一下,然后伸出一只手扶在墙上。

“你说你是谁?”

“哎呀,阿利克斯,你的声音怎么了?我真想象不出。我是迪克。”

“哦!”阿利克斯说,“哦!你——你现在在哪儿?”

“在‘旅行者纹章店’里——它就叫这名字,不是吗?或者,你难道连自己村子里的酒馆也不知道?我正在度假——在这里钓鱼。介意我今天傍晚吃过饭后去看一看你们两人吗?”

“不,”阿利克斯尖声说道,“你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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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片刻沉默,随后是迪克的声音,语调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他接着讲话。

“请原谅,”他一本正经地说,“当然,我不想打扰你们——”

阿利克斯匆忙打断了他。他一定以为她的举动异乎寻常。的确异乎寻常。她的神经都要崩溃了。

“我只是想说我们——今晚没空,”她解释说,尽量使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自然。“你——你能明晚来吃饭吗?”

但是,迪克显然注意到了,她的语调缺乏热诚。

“不胜感谢,”他用同样郑重的语调说道,“但我也许随时都会离开。取决于我的一个朋友是否会来。再见,阿利克斯。”他停顿了片刻,随后又匆忙加了一句,换了种腔调:“祝你走运,亲爱的。”

阿利克斯挂上话筒,感到如释重负。

“他一定不能来这儿,”她对自己重复道,“他千万不能来这儿。哦,我真傻!把事态想象成这个样子。不过,他不来我还是很高兴。”

她从桌上抓起一顶乡村式样的灯心草帽,再次跑到外面的花园里,驻足仰视刻在门廊上的标牌:“菲洛梅尔山庄”。

结婚以前,有一次她问杰拉尔德:“这名字是不是有些古怪?”他笑起来。

“你这个小伦敦佬,”他充满挚爱地说道,“我相信你从未听过夜鸳的歌唱。很高兴你没有。夜营只是为情侣们歌唱。在夏夜,我们可以在自己屋子外面一起聆听它们唱歌。”一想到他们是如何真正听到夜茸歌唱的,阿利克斯站在门边,脸上泛起了幸福的红晕。菲洛梅尔山庄是杰拉尔德找到的。一天,他兴冲冲地来见阿利克斯。他已经找到了适合他们的栖身之所——独一无二的———块宝地——这样的机会也许一生当中只有一次。当阿利克斯看了这个地方以后,也为之着迷。这地方是相当偏僻——距离最近的村落也有两英里——可是这个山庄非常雅致,老式的模样,坚固,舒适的盥洗室,热水供应系统,电灯,电话,使她即刻为它的魅力所倾倒。可随后遇到了麻烦。这里的主人,一个富人,突然改变了主意,拒绝出租这个山庄。他只愿意出售。

尽管杰拉尔德·马丁收入颇丰,可是他不能去碰他的资金。他最多只能筹集到一千英镑。

可这里的主人要价三千。然而,阿利克斯已经一心一意要买下这个地方。于是,她赶来援救。她自己的钱是无记名债券,很容易就变卖了。她把这笔钱的一半用于购买这个家园。

于是,菲洛梅尔山庄就成了他们的家,而阿利克斯也从未有片刻对于这个选择懊悔过。的确,仆人们不会喜欢乡村的寂寞——事实上,此刻他们根本没有仆人——可阿利克斯早已渴望家庭生活,她对于能够烹制可口的便餐,照看这所房子感到满心欢喜。

花园里面鲜花四处盛开,它由村里的一位老人照看,他一周来两次。

当她绕过屋角时,阿利克斯诧异地看到那个老花匠正俯身在花坛边上忙碌着。她感到诧异是因为他的工作日是周一和周五,而今天是星期三。

“喂,乔治,你在这儿做什么?”她问道,一边向他走去。

老人直起腰一笑,伸手摘去头上的一顶年深日久的帽子。

“夫人,我可以想见你有多吃惊。事情是这样的。周五乡绅那儿有个庆祝会,我对自己说,马丁先生和他的夫人不会因为我有一次周三而不是周五来上班而见怪的。”

“这没什么,”阿利克斯说,“愿你在庆祝会上过得开心。”

“我想会的,”乔治简短地说道,“能够吃饱,而且自始至终都知道不用你付钱。真是好极了。对于他的佃户,乡绅那里还有一顿像样的由仆人端上的茶点。夫人,在你走之前,我还想知道你对这个花坛有什么意见。夫人,我想,连你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吧?”

“可我并没有要出门。”

乔治盯着她。

“你明天不是要去伦敦吗?”

“不去,是什么让你这么想的?”

乔治把头向肩上一扬。

“昨天遇到主人去村子里。他说你们两个明天都要去伦敦,而且,他什么时候回来还不能肯定。”

“真荒唐,”阿利克斯笑着说,“你一定误解他了。”

可是,她依旧想知道,究竟杰拉尔德说了什么使得老人犯了一个这么奇怪的错误。去伦敦?她从来没有想要再回伦敦。

“我恨伦敦。”她突然粗鲁地说道。

“哦!”乔治平静地说,“我一定是不知怎么弄错了,可在我看来,他说得非常清楚。你能来这儿看看我很高兴。我可不赞成四处闲荡,而且我也觉得伦敦不怎么样。我从没有必要去那儿。汽车大多了——这是当今的问题。一旦人们有了车,如果他们依旧可以在一个地方呆下来,那就该祝福他们。艾姆斯先生,这所屋子以前的主人——在他买下汽车之前是个不错的安静的绅士。买下车子还不到一个月他就要出售这个山庄。在这座房子上他也花了不少钱,所有的房间里都配上了插座,电灯,还有其它一切。‘这些钱你再也收不回来了,’我对他说。‘可是’,他对我说,‘为了这所房子,我将一个便士也不少地得到两千英镑。’而且,的确,他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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