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先把事情说一下,想看看大家的意见,是付钱息事宁人,还是反抗到底,好呢。希望懂德国法律的大虾不吝赐教。
老妈上个月来的德国,想去一堂布拉格,因为我怀孕不太方便,而且老妈既不会英语也不会德语,所以就联系了正想去布拉格玩同学和老妈一起去。选择的是rainbowl旅行社,同学先在网上定好了旅程,然后我也给我老妈online定了。当时也没太注意AGB的条款。不过没有汇钱。后来由于各种原因,同学又不想去了,我也没有办法,老妈一个人去我又不放心,只好写了封邮件给rainbow说要stonieren这次旅行。rainbow打了电话给我,说没有受到汇款,我当时就说要退掉,Berater也没说什么。
问题是,第2天同学给我来电话说,rainbow的人给她打电话,说要是stornieren的话,需要付70%的违约金。她一看形势不对,又同意去了,所以给我消息。后来我又阅读了他家的AGB上面确实有写要付违约金。不过我的那个berater不怎么负责,没有在电话里告诉我。当天我马上打电话给rainbow要求取消stornierung,参加旅行。可是rainbow说没有位子了,因为我昨天退了,他们把这个位子卖掉了,要我老妈参加下次的活动。可是我老妈一个人去布拉格,我真的是不放心。
昨天收到了rainbow的mahnung要补交违约金的。不过觉得他们这次也没有什么损失(因为再定的时候没有位子了),觉得交的话有点不甘心,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另外,online定的时候,只写了,姓名,住址,邮箱和电话。不知道能不能逃过一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