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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9-2-8 19: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样,我也绝对不敢说我满了,不过在这个事情上,我有个好朋友是保险经纪,以前私法课上我拿他给客人做的第三者责任保险调查作为例子,向教授问过问题,823在这里解释得通,所以一直都记得。
请你再好好看看我的发 ...
哎,本来不想再来这里,可是看到这个回复还是觉得有些话要说。斑斑说你没有提到过AOK,
可是在你以前给的建议里明明提到AOK了啊,正是因为你给出了那么明确地解决办法,而那个办法其实在很多人开来并不是合理的,所以我才有了以上的发言。看看你自己的回复吧: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9-1-30 09:55 发表 0 V p) z5 V+ {) U5 f
看到第4页,了解了事情的大致情况
很简单了,因为C,所以楼主受伤了,不论C是不是故意的,都要赔偿,但是纯医药费(不包括挂号费)由AOK负责,C负责剩下的挂号费车费误工费什么的。如果C有第三者责任保险,就交给保险公司,没有的话,就C出钱。
楼主要做的很简单,把所有账单拷贝以后寄给C,写明几月几号之前要收到钱,收不到就找律师,到时候就不是100欧那么简单的事了。- l! H, R" r0 g$ V! ^
完
上面这段斑竹你没有提到AOK吗?$frage$ 这里我想斑斑已经给了很明确地解决办法了吧?还是我的理解有错误?$frage$
同样,我也绝对不敢说我满了,不过在这个事情上,我有个好朋友是保险经纪,以前私法课上我拿他给客人做的第三者责任保险调查作为例子,向教授问过问题,823在这里解释得通,所以一直都记得。6 g; w7 }$ ~2 C; y" _' d
请你再好好看看我的发言(我自己都找不到在哪一页了),我没有提到AOK,也没有提到抚慰金和损失费。请你把你认为我“好像还是认为自己很懂吧”的地方找出来,并提出你的理由,大家一起学习嘛,谢谢。
[ 本帖最后由 athena_hu 于 2009-2-8 19: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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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看错了,还是你忘记自己以前的发言了?
另外这里没有别的意思,至于投诉,因为这么点小事还不至于。我想斑斑也不至于别人的一点意见都听不进去吧?
这个帖真的没有再来的意义了,还是有些同学说得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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