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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LNL

[其他] 当事人曝光这个素质低下的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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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就是一时生气,又没法报复对方,在这里发泄发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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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事论事好了,说到日本人中国人什么的根本与你们之间的问题无关啊。。。
还有关于留学生啥的,也跟你们之间的纠葛没什么 关系啊。。
楼主是想让对方成为众矢之的么?
warsonwang 发表于 2009-4-21 11:41


lz当然不是善鸟,善鸟也不会跟这种展商有瓜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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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我初来乍到 于 2009-4-21 12:10 编辑

房租也不便宜阿 大家讨论起房租出租 别忘了租出去的可不是自己的财产 学生宿舍允许你们这样随便出租么 因为考虑到这种人员流动性 对mitbewohner的利益有可能损害

从价格来看 通过这种方式赚钱的可能不是没有哦 楼主说   但绝对没有人能通过这个做法反而盈利
说得这么绝对 绝对的我很是怀疑 就好像做生意 遇到各种生意伙伴都可能 所以就别搬出来什么同是中国人 在海外不容易 互相帮助之类的话 本来就是以赚钱为初衷嘛
举例来说 贩毒的 买家不给钱 无论是非如何 本身贩毒就是不合法的 德国是法治国家 一般没人仔细听你的各种故事 人家也没有逼你来德国 想勤工俭学 可以 但是要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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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PS .据我所知,学生宿舍是不允许提供租房证明的。本身学生宿舍是不允许私自外租的。就算LZ提供了,签证时也会有麻烦的。
所以,我分析的是,他们肯定是向LZ索要了住房证明,但是没有拿去延签。说不定是靠现在居住的住房证明用以延签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报警那套旧不管用的。
展商人品先不谈(绝对是恶劣的,无耻的,下三滥的。。。。该用的词我都用了,欢迎补充)
但是这件事,LZ绝对也是有责任的。
如果他们如你所说,刚开始那么有诚意的话,就会马上支付定金,定金的金额不必太大。100欧即可。
没有人会在支付了定金之后再耍赖的。(就算有这个贼心,也没有这个贼胆。呵呵)----不过从事实看来,他们一直就没有和你敲定房子的事。
如果在没有支付定金的前提下,你就去延长合同,又在外面租了房子,还给展商提供住房证明,那就只能说,你实在是太笨了!!!最后变成你的一厢情愿了。
别人还在那里物色了其他的房子,你这里就全部就位了。展商是自私的,他们考虑肯定是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会先考虑你的。你为他们做了那么多,他们不会感激的。他们反而会觉得你蛮不讲理,又没有和你签订任何的合约,凭什么他们就一定要住你那里?在他们看来,刚开始他们所做的一切,都只是询价。当然这是我个人认为展商们的想法,本身这个展商的素质就是非常的低。BS他!!!
LZ,这个就当教训吧。看看现在房子还能不能便宜的租给去展会作翻译的留学生们。给他们提供一下廉价的住宿,顺便弥补一下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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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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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接下来我想说的是,在这件事情当中,让人生气的不是他们来不来住的问题,而是他们恶劣的态度,和毫无诚信可言的作风!!!这不是强买强卖,谈了三个月的事情,而且是早早就决定了的事情,而且双方都欣然接受,不该是 ...
LNL 发表于 2009-4-20 21:03

yangwei这个名字好熟悉,是不是女的,如果是,那就是以前曾经在德国留学后回中国的。楼主同情你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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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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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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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可以去警察局告他们,以涉嫌骗取签证的理由(说大了,可以涉嫌以后非法居留),如果他们真的以你提供的住址来签证,最后又另住它处的话,对德国领事馆来说,他们具有欺骗签证的嫌疑。至于你提供的住房是否满足中国签证的条件,这个你不用管,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出租户还要精通各国的签证条例。即便他们没用你的住房签证,你也可以去告,反正你是怀疑,而且你可以提供足够的证据这样去怀疑,取证是警察的事。
另外你的房子是否能出租,这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你住的应该不是学生宿舍,如果是私房的话,只要事先房主同意就可以。
这事很简单,就是那家公司找了好几个住处,各个都满口答应,最后挑一个他们认为最合适的,找个借口把别的推掉。至于你提供住房为了赚钱,没有什么可指责的,他们来参展,就是为了以后赚钱,是商业活动,你给他们提供服务,获取差价,有啥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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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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