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不够,不能签证,老板说先骗着劳动局再说
是这样的,我刚入职,未过试用期,一边用找工作签证的90天打工允许入职,一边申请工签。现在劳动局给公司打电话,说我现在的Gehalt A太低了,不行,至少要达到Gehalt B那么多。还需要公司提供Stellenbeschreibung的原件,(当时我只给了复印件移民局,移民局weiterleiten到arbeitsamt)。。。老板现在打算,在给出stellenbeschreibung的同时,重新注明我的工资是Gehalt B,实际上我的Gehalt还是A那么多,(他说税局和劳动局不会联系,所以不会被发现),等我过了probezeit,再给Gehalt B那么多,大家觉得可行吗?会有什么风险呢? 他连劳动局都敢忽悠, 忽悠你那还不是小意思. 说就不行 {:4_297:} 关键是你的从公资中扣除的事业保险金时交给劳动局的,能够到推出你的工资,所以是否可行不好说。 楼上的能详细说说,为什么我的失业保险金要交给劳动局吗?是我自己交给他看吗?还是你指劳动局的人会看电脑,看你的失业保险金? 楼上的能详细说说,为什么我的失业保险金要交给劳动局吗?是我自己交给他看吗?还是你指劳动局的人会看电脑,看你的失业保险金?
bbface 发表于 2009-10-13 20:5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些不重要。你只需要问自己,是不是只值这么点钱。如果是,那就答应老板;不是,就走人。 因为第一年拿到的工签一般都是一年,一年到期延签时还得经过劳动局批,而Arbeitslosenversicherung又是交给劳动局的,我不敢肯定,是不是有影响。 理论上是可以的,被抓住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你的老板都不怕,你怕什么呢?何况他还说,过了试用期工资照B拿,试用期这3个月你少拿了钱,工作许可能够签下来比什么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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