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xi14
发表于 2009-10-29 23:25
谢谢喽
lillyanna
发表于 2009-10-31 20:07
随意更改居留目的可以的话,那还要签证干什么。。。
irvine 发表于 2009-10-22 10: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肯定可以改!
炳哥
发表于 2009-10-31 20:56
lz目前的团聚签证带有无限制工作许可(除自雇外),所以如果lz在这里找到工作了,不需要申请工作许可,更不用回国折腾,直接去上班就行了,当然记得先去拿税卡和rentversicherung号码
我不敢说我说的完全对 ...
ii120mph 发表于 2009-10-21 15: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在官司没打完之前,移民局肯定得给签证延期!!因为你的官司还没打完。这段时间内你一样不需要申请工作许可,直接去上班。
炳哥
发表于 2009-10-31 21:13
是,在团聚签证有效的时候,可以工作(如果带工作许可)。结束了就没有了。团聚转工作签证是变更居留目的,通常是要回国重新签的。
irvine 发表于 2009-10-21 15: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官司没打完之前,德国ZF就必须给签证。
我曾经帮朋友做过翻译,到官司打完,她也拉到拘留证了。说来一大篇,不说了。
如果想拖的话,你可以少给一两证件之类什么的。 几个月以后,法庭就会来信让你补交。
哈哈 这一来一回的,我看要一年吧。
幸福99
发表于 2009-11-1 22:06
咱们同为天涯苦命人
幸福99
发表于 2009-11-1 22:07
我都愁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