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di 发表于 2009-11-22 15:39

哪挺幸运的。
斥退必须是书面形式。你在两个星期内提交你已经怀孕的证明,你已经享有保护。
前提当然是你怀孕时间要在斥退之前。

然而,宾主信任关系已无,工作也已经没有意义。估计是双方谈条件的筹码。

leibniz 发表于 2009-11-22 15:57

在解雇书面之后有两周时间你可以补交怀孕证明。抓紧时间吧,个人利益大于公司利益,这没有什么好犹豫的,生完小孩之后再找新工作。

大饼 发表于 2009-11-22 16:00

哪挺幸运的。
斥退必须是书面形式。你在两个星期内提交你已经怀孕的证明,你已经享有保护。
前提当然是你怀孕时间要在斥退之前。

然而,宾主信任关系已无,工作也已经没有意义。估计是双方谈条件的筹码。
pidi 发表于 2009-11-22 15: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是很明白你的意思,我这个礼拜一(16号)已经拿到书面的解雇信,而且我已经签字。
你的意思是说我在下个星期内提交怀孕证明就可以了吗?

大饼 发表于 2009-11-22 16:03

当然,我的怀孕日期是在16号以前

leibniz 发表于 2009-11-22 16:04

Eine dem Arbeitgeber erteilte Genehmigung zur Kündigung kann durch den Arbeitnehmer innerhalb eines Monats mit aufschiebender Wirkung angefochten werden. Zur Wahrung der eigenen Rechte kann der Arbeitnehmer außerdem bei einer ausgesprochenen Kündigung innerhalb von drei Wochen beim Arbeitsgericht eine Kündigungsschutzklage erheben; tut er dies nicht, wird die Kündigung wirksam.

大饼 发表于 2009-11-22 16:05

在解雇书面之后有两周时间你可以补交怀孕证明。抓紧时间吧,个人利益大于公司利益,这没有什么好犹豫的,生完小孩之后再找新工作。
leibniz 发表于 2009-11-22 15: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刚才没看到,现在明白了

大饼 发表于 2009-11-22 16:11

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助。
但是我现在除了要尽快提交怀孕证明,
还有什么是必须马上做的呢。

leibniz 发表于 2009-11-22 16:26

怀孕证明不要当面给他,挂号信寄给雇主,要对方签名才能收的那种,注意不是einschreibeneinwurf,留好凭证,然后过几天找老板谈谈,说说自己的苦,还有自己还是能尽力做些事情的,如果单位i实在是劳动力过剩,kurzarbeit或工资少一点都行,就是不要解约。看看他怎么说,他应该知道只要被告,那就是输。哎,其实都不容易,但公司再苦也比个体要强一些吧。

gute_Laune 发表于 2009-11-22 16:51

医生证明你怀孕了几个月?

大饼 发表于 2009-11-22 16:52

可是我们老板下个礼拜要出差,我如果不当面给他,我怕他下个礼拜收不到!
页: 1 [2] 3 4 5 6 7
查看完整版本: 求助!!关于怀孕不能被解雇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