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ibniz
发表于 2009-11-22 16:56
秘书呢?personalabteilung呢
大饼
发表于 2009-11-22 17:01
医生证明你怀孕了几个月?
gute_Laune 发表于 2009-11-22 16:5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医生我星期1去,但我自己知道大概一个月
大饼
发表于 2009-11-22 17:02
秘书呢?personalabteilung呢
leibniz 发表于 2009-11-22 16:5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公司很小,没有秘书也没有人事部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11-22 22:50
对,在收到解雇信后的两周内提交怀孕证明就可以,实际上这种情况下怀孕也通常在被解雇前,不然2周也太快了。
然后一直到你产后4个月内都不能被解雇,也就是说你还能拿一年多的工资,虽然没什么信任关系了,但大着肚子也难找到工作,且Mutterschutz保试用期,却不保过试用期。
如果实在还找不到其他工作,到时马上申请1年的Elternzeit,还能拿67%的Netto拿一年。
走一步看一步,德国的福利真好啊{:5_366:}
pidi
发表于 2009-11-22 22:53
呼唤liv
如果这种情况老板坚持斥退,打官司,这个咋算。
楼主还是好好想想怎么和老板谈吧。
不过,个人总感觉含有威胁的含义,看老板性格了。
pidi
发表于 2009-11-22 22:54
另外,即使不斥退,是否可以调岗,是否可以减少工作量等等。
pidi
发表于 2009-11-22 22:55
楼主记得上来回报结果。
不能只问不回报噢。{:7_433:}
期待
发表于 2009-11-22 23:46
遇到这样的事儿,真得很不幸。同情一下。以亲身的经历说明一些情况。
一、请问你们公司有多少员工? 怀孕保护法规定的很清楚,如果员工总数在15人以下,那么,就没有怀孕保护。
二、打官司不像大部分人想象的那么简单,一定会赢得说法靠不住,总是有风险的。
三、目前尽快要做的就是提交怀孕通知,看看你的老板是怎么样的人。不过,资本家永远都是资本家。
四、如果能适用怀孕保护法,而且老板坚持要解雇你的话,最好的 出路是,跟老板协商支付遣散费。这也是你老板最可能的做法。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打官司。因为,如果你老板坚持要解雇你,就算能赢下官司,法官一般也都会让你们协商支付遣散费的方式结案。这样一来,最后结果一样,而当事人却要交自己交一大笔律师费,还要遭受打官司的精神压力,得不偿失。
大饼
发表于 2009-11-23 18:00
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助,现在汇报一下今天的进展。
今天跟老板说了怀孕的事,老板的意思是希望减少工作量到35%
工资也减少到35%。工作时间这个提议我原则上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我还有一个问题是,我需要到3月15号才满足Auslaenderamt跟
我计算的Niederlassungserlaubnis需要的工作时间。如果我工作
时间少了,会不会影响签证。
还有就是我们公司少于15个人,如果打官司是不是不利!
leibniz
发表于 2009-11-23 18:13
低于15人的公司就没有kuendigungschutz的说法我是第一次听说。
工作时间在明年三月之前尽量能多一些就多一些,最好你签证明年到期的事情不要和你老板说。签证的事情明年再考虑吧,有一点,德国不太可能因为kurzarbeit赶一个孕妇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