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520520
发表于 2009-11-27 22:40
回去就回去呗,反正你这么有才华,国家也需要你在国外和过洋墨水的,也算是个不一般的了,属于海归派,国家欢迎你回家。
xiao520520
发表于 2009-11-27 22:41
谁老是删我的回复
xiao520520
发表于 2009-11-27 22:43
谁老是删我的回复?
xiao520520
发表于 2009-11-27 22:46
那只能和律师商量了
xiao52052
发表于 2009-11-27 23:03
回去就回去呗,反正你也是实实在在的海归,国内也正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xiao52052
发表于 2009-11-27 23:04
他妈的,谁老删我的贴。
lillyanna
发表于 2009-11-28 00:51
五月份毕业后,你的学生签证按规定就失效了,应该马上去换的。从五月份到10月份,你实际上是非法居留的。给你个白条,应该是以申请博士位置理由的。你现在又不读博要工作,理论上是改变居留目的了,要回国签的。另外 ...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9-11-26 21: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无知哟, 你不懂非法居留的概念。如果楼主没有签证叫非法居留,外管局叫明年一月份走人,那就是说楼主所持签证直到明年一月份合法有效
lillyanna
发表于 2009-11-28 00:53
你那边的外管局在10月份的时候同意让你换成找工作签证,其实已经手下留情了,他们完全可以以你非法居留为名,把你驱逐出境的。LZ在毕业拿到毕业证之后应该立刻通知外管局,然后更换签证的,你有找工作签证才能名 ...
小茜vs小粉猪 发表于 2009-11-26 22: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来无知帮不上忙反添乱
lillyanna
发表于 2009-11-28 00:56
法版大名鼎鼎的"太有才了"出面帮忙,肯定轻松搞定
xiao52052
发表于 2009-11-28 13:55
回去就回去呗,反正你也是个人才。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