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KVB罚款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求助!
初来德国不久 在学校注册后一直持学生票乘车,但由于不懂德语,没仔细研究上面的话,一直都不知道坐车还需要同时带护照,直到有一天 被查票了 郁闷的是我还带了一个同伴 虽然是晚上七点以后了。。。结果查票的开了两张40欧的罚单 后来我去KVB的票务中心(不知是叫这个名字吧。。。)解释,工作人员让我写了一封信 einwand des fahrgastes,解释一下整个过程。当然我用英文写的,那个工作人员也没说不可以。然后就让我回去等消息。后来我突然想起来我在信里忘记写同伴的名字了,然后我又去了一趟票务中心,重新跟他们解释了一下,并且说我来过一次,写过一封信了。这次的工作人员直接让我交罚款,我7欧,同伴40欧。我说不对啊,应该是一样的啊。他跟同事嘀咕了一下,说OK,两个7欧,但最终结果他们说了不算,依然让我回去等最终结果,会有信寄来告诉我这样就ok了还是要补交33欧。于是我交了14欧就走了。
今天收到一封信,包含我第一次去的时候写的陈述信,还有当时复印的护照和学生卡。信的内容是 in vorbezeichneter Angelegenheit senden wir Ihnen Ihr Schreiben zu unserer Entlastung zuruck mit dem hinweis , dass die Amtssprache Deutsch ist.
wir muessen Sie deshalb bitten, den Betrag von 40欧 unter Angabe des Aktenzeichens 91344/09 bis zum 04.12.2009 auf unser Konto 119-502 bei der Postbank (BLZ...)zu uberweisen.
google 翻译了一下,七零八碎的,是不是12月4号之前交40欧啊,不明白的说。不过这封信应该是在我第二次去票务中心之前寄出来的,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不会被要求交两次罚款吧 冤死了啊 也没看明白你们到底交过了40欧还是没交过啊?
那段德文的内容是说请用法定语言德语写信;12月4号之前交40欧。
只是因为护照没有带的话,好像根据规定,这钱还能要回来的吧?但是按程序,罚款还是要先交的;但是并不妨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抗诉,说根据某某规定,应该退回这40欧。就是这个einwand。
柜台工作人员可能不知道语言上的规定,是可以理解的。 带上已经交过14欧的收据和这封信再回去一趟。记得把这封信复印了。他们可能会回收这封信的。但是你可以要求他们在这封信的复印件上加盖作废的印章。
实际上,他们是高抬贵手了。假如规定你的学生证必须配合证件使用,而你使用的时候没有配合证件,那么严格的说,的确算是此次乘车使用无效车票的。 没交40欧,第一次去就只让写了信。第二次去让交了两个7欧,已经给了Pruefung vorbehalten。怎么办呢?我担心不会过两天又来一封信,让我再交33吧。。。 那样的话这封信还有效吗 我到哪里去查这个规定啊??? 是啊 碰上熟人啦? ^_^ 我明天就去 哼哼~~~ 真被罚了我请蛋糕吃 晦气。。。 恩,应该是你自己交7欧,但是你的同伴绝对是逃票的,应该是40欧啊。你同伴是没票的吧。
他们的规定一般是有票没带的是7欧,没票的是40欧,你护照没带按照规定就是不算有效票但是算是忘带的情况,罚7欧,你同伴就真的是逃票了,所以是40欧的,工作人员让你交两个7欧算便宜你了。现在原则上你就应该补交差额33欧就可以了。 学生票不能带人啊 楼主不知道么 科隆学生证晚上7点以后可以带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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