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zimmerlautstaerke的意思 和限制
大家好阿 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我是音乐生所以在家里有练习 但是楼上邻居下来跟我说 我练习得太多不让练习 (事实上我很照顾他们了每天上午10点半到12点半 下午3点到6点半)但是我的房屋合同上面有
说音乐生可以在8点到22点之间练习 但是有一个词就是zimmerlautstaerke 想请教一下大家这个词的
具体意思是什么 有什么限制嘛 我大概查了一下就是说是室内乐的响度 但是不清楚到底室内乐的响度指的
到底是什么程度?麻烦有知情的好心人给一个答案非常感谢阿 为什么没有人理我? wiki上有说
室内适当响度
室内适当响度是德国租房法中的一个法律概念。它的意思是,由比如说话、音乐或者电器设备引起的噪音、或者吵杂声,在住宅外面,特别是在干扰性声音来源的上面、下面或者是侧面的房间,应该几乎感觉不到。依据这个概念,噪音应当被限制在噪音来源所在的房间。在德国,没有一个法律上规定的作为标准值的声压等级或者额定声级,以便衡量超过这个等级就违反了室内适当响度。
一般白天不要超过40 db晚上不要超过30 db
还有说
Bei Musikinstrumenten gesteht die Rechtsprechung den Musikern je nach Instrument maximal 3 Stunden täglich zu.
既然你住房合同里有条款,可以跟Vermieter/邻居据理力争,apropos 你什么乐器啊,真的很大声炒得别人受不了?
楼主你好,你所提出的更多的是个法律问题,看了Wiki,我愿意试着回答一下。首先说什么是Zimmerlautstaerke,“室内适当响度是德国租房法中的一个法律概念。它的意思是,由比如说话、音乐或者电器设备引起的噪音、或者吵杂声,在住宅外面,特别是在干扰性声音来源的上面、下面或者是侧面的房间,应该几乎感觉不到。依据这个概念,噪音应当被限制在噪音来源所在的房间。”
在德国司法领域,超过屋内适当响度的标准是,一个普通的邻居是否能够感觉到这些声音(普通是指听觉是正常人的程度,如果听力异常敏感则不在此列)。如果邻居能够清楚的听到你的乐器声,那么你的声音就超过了“屋内适当响度”。根据德国法律规定,晚间22只次日早上7点(夜间安睡时间)以及每天下午13至15点不得发出扰乱安静的声音。这主要基于以下考虑“承租人使用房间不得给其他承租人的利益造成可避免的损害”。但是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其他承租人一定程度上的的容忍义务,即如果损害不严重(unwesentlich),那其他承租人须容忍该声音。但是什么是“不严重”很难判断,应该也是以一个感官正常的人的标准来判断。但是德国法院曾经对于乐器的声音作出过判决:按照乐器的种类不同,每天所允许在室内演奏的时间也不同,最长的是3个小时。(案例是这个:BayObLG BReg - Az 2 Z 8/95; OLG Hamm - Az 15 W 181/85 )
希望能够对你有帮助 wiki上有说
室内适当响度
室内适当响度是德国租房法中的一个法律概念。它的意思是,由比如说话、音乐或者电器设备引起的噪音、或者吵杂声,在住宅外面,特别是在干扰性声音来源的上面、下面或者是侧面的房间, ...
碧螺春 发表于 2009-12-17 00: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感谢阿 钢琴哈哈但是说实话我练得真的也不是很多
最多了4个小时 但是晚上楼下的德国小孩在车库里搞摇滚
搞到11点多都没人管 楼主你好,你所提出的更多的是个法律问题,看了Wiki,我愿意试着回答一下。首先说什么是Zimmerlautstaerke,“室内适当响度是德国租房法中的一个法律概念。它的意思是,由比如说话、音乐或者电器设备引起的噪音、或者 ...
ydkzy 发表于 2009-12-17 00: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非常感谢 这次我算是知道了 跟他们协商一下吧因为楼下的德国小孩搞摇滚 搞到很晚 也没有人去说所以协商一下应该有个结果 其实说受不了 就是他们自己瞎搞的晚上搞摇滚都受得了 还受不了白天搞钢琴?而且就只有他们一家人跟我说过其他人家都很好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