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rger
发表于 2010-3-17 18:38
嗯,这是我们那也有,不过没这么胆大,是买通了火葬场停尸的,小时候听爸爸说的,从那以后我都没在国内吃过 ...
Antja 发表于 2010-3-17 18:3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天哪,怎么破的案?
偲菍媞冄
发表于 2010-3-17 18:38
对,我们那也是买通停尸间的。
东镇女巫 发表于 2010-3-17 18: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女巫我真的吐了{:5_330:}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18:42
我随看随转哈
下面再转一个:女刑警的故事
在多数人眼中,刑警是一个叫人心生惊畏而又充满神秘的职业。提到刑警,一方面能让人联想到杀人、抢劫、爆炸、投毒等等恐怖血腥的案件和种种让人匪夷所思的阴谋圈套;另一方面则又让人感到无比钦佩,那一个个迷离叵测的案件总会在缜密的推理中被肢解成明晰的段落,并通过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恢复本来的面貌。然而,我要告诉你,错了!现实中的刑警破案并没有想象的那样刺激离奇,绝大多数刑事案件都是随机性的发生,并通过冗长的走访、调查、摸排而破获的,真正的破案过程绝不好玩,绝不恐怖,绝不神奇,有的只是疲劳、繁琐、枯燥。
下面我要讲的这个系列故事,是从我十年刑警生涯中提炼出来的真实案例,这些案件没有灵异的成分,没有恐怖的堆砌,完全是客观的描述。我只想告诉大家,罪犯不是神,警察也不是神,破案的关键只有两点:线索、证据。
由于种种可以理解的原因,本文对所涉及人物和地点作了虚构处理,案情则尽量保持原生态。
第一个案件:藏尸袋里的报纸
某年5.1 刚过,我所在城市的垂钓协会组织了一场钓鱼比赛,100多名垂钓爱好者齐聚在贯穿本市的太子河两岸,上饵甩杆,忙得不亦乐乎。听说第一名的奖金是5000 元,这也不算是小数目了。
当天上午的比赛中,一个50多岁的老工人无意钓起一个红白蓝塑料编织袋,出于好奇打开一看,里面竟是血肉模糊的人体组织,当场吓得心脏病突发,被送进医院。大赛组织者和参赛者乱作一团,比赛被迫临时取消。
接到报警,我们刑警队赶到了现场。疏散了围观的群众后,就见一个水淋淋的红白蓝塑料编织袋扔在河边,袋口大敞,里面血呼呼一片,各种人体组织零零碎碎地一应俱全,引得苍蝇竞相而来。经过拍照固定后,我们开始进一步的勘验。
经检数,尸体被肢解成27块,凶器怀疑为锐利金属器具。尸体被分割的很零碎,头部严重损毁,但各器官均在,可以判定为女性。同时,还在袋内提取出若干块砖头和一些报纸,初步推断为沉尸时压重和运尸时防止血液沁润所用。由于发现尸体时人员聚集,脚印车辙等潜在线索已经无法辨认。
见没有什么遗漏,队长便让法医回去进行详细尸检,同时分派人手去附近摸排线索,并将当时在场的几个群众领回队内仔细询问。
忙活了一整天,案情没有丝毫进展,晚上开案情分析会的时候,大家都比较沮丧,只能枯坐在办公室里抽着闷烟。
大队长比较体恤民警,说既然没有什么线索,今天就先到这里吧,晚上我请大家吃个饭吧。众人累了一天,便纷纷表示赞同。
法医老刘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问我刊有上一期的福彩中奖号码的报纸在哪呢。我说那天的报纸我早扔了,谁还记得那东西,好像是五一那天的晚报吧。老刘突然想起装尸体袋子里的报纸恰好就是五一的晚报,于是就取出血淋淋的报纸翻看起来。
一个副大队长(女)刚好从边上走过,看见我和法医老刘翻着血淋淋的报纸,刚要说我们几句,突然她又抢过报纸,仔细地端详起来。我凑趣地说,您也买上期彩票了。
副大队长没有理我,大声叫来其他人。指着报纸上一处不甚明显的印记说,大家快看这是什么。众人围过来后,她指着报纸说:我父亲退休后,在外面摆了个报摊,五一那天我们全家去老爷子吃饭,我儿子就拿着老爷子准备卖的报纸乱画起来。这个圆乎乎的东西,就是我儿子用铅笔隔着报纸描拓出来的一元硬币图案啊。大家看了看,果然还真是一个铅笔涂抹之后留下来的一元硬币图案。看着还有点铅印的感觉,难怪大家一开始都没留意。
大家都很兴奋,案情有眉目了,嫌疑人一定是当天买报纸的人。可是问题来了,根据那个副大队长所说,她父亲的报摊每天要卖出 300多份晚报,而且谁也不会刻意留意哪个买报人的具体长相啊。大家又是一阵失落。
突然,教导员拍了拍脑袋,说这张报纸他看过。原来五一当天他作为我局代表参加了市市政法委组织的一个表彰大会。这种会自然是扯淡,台上的废话连篇,台下的昏昏欲睡,于是有的人提前就带了报纸、小说在会场上偷偷看起来。
当时坐在他旁边的是司法局的一位代表,那人就带了一份当天的晚报。教导员也借过来看了几页,其中有一页就带有这个硬币图案。当时他还以为是报纸加印上去的呢,没想到竟然是副大队长的儿子隔着报纸在描拓出的硬币图案。
案情至此变得明朗起来。经请示局长后,立即派人将司法局的那个人带回了队里。这人见我们倾巢而出,立即表示:我明白你们来干什么,我什么都说。
通过他的供述,我们得知死者是他的情人,曾屡次逼他离婚,并且还说不离婚就找司法局领导让他身败名裂。这个人刚好正处于事业上升期,而且老婆还是当地一位领导的千金,离婚是万万不成的。在那个女子多次威逼之下,终于痛下杀手。选择的日子恰好就是五一当天参加完表彰大会两人约会的时候。并且顺手将买来的报纸塞进了装尸袋里。
就这样,这起恶性杀人碎尸案宣告破获。半年后,这名司法局干部被法院判处了死刑。
日期:2009-12-28 19:12:00
第二个案件:保险柜里的男尸
这是多年前的一个案件。当时我刚在警校读书,假期来分局实习。由于没有执法权,每天只能做些整理档案、归拢证据的杂活。那年夏天全市公安机关展开夏季攻坚战役,每天刑警队仅一个副大队和几个内勤在位,其余的人全部深入一线。
某天中午刚吃过饭,指挥中心打来电话,说我市某纺织厂发现一具男尸,当地派出所已经派员前往,要我们也立即出警。由于人手全部在外,在家的一位刑警副大队长就带着我和两位法医赶往现场。
在纺织厂内保科长的引领下,我们一干警员来到发现尸体的财务科办公室。这间办公室不大,也就10个平方,三张老式办公桌分占三个墙脚,一个巨大的保险柜立在另一个墙角,属于那种老款的,不带密码功能,仅能用钥匙开启和锁闭。
死者是一名20多岁的男性,衣着普通,全身蜷缩地斜靠在保险柜最下层的一个比较宽松的区域里。通过初步尸检,判定为非机械性窒息死亡,也就是活生生闷死的,死亡时间初步断定为头天的下午17时左右。
此时,问题出现了,有四点:
1、通过调查财务科三名成员(张科长,男,41岁;马会计,女,23岁;刘出纳,女,35岁)和其他厂方人员,没有一个人认识死者,暂时说明死者是外来人员。
2、保险柜的钥匙由财务科张科长一人保管,没有备用,而死者死亡的时间,恰好是张科长出差的第二天。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18:43
3、马会计当天晚上参加初中同学聚会,有众多目击证人。刘出纳自称在家中看电视,有老公和孩子为证。
4、死者如何进入到保险柜中的。根据厂方介绍,保险柜开启进出钱款之时必须有财务科三名成员中的二人同时在场。
以上疑点叫我们这些警察着实犯了迷糊。总不成是变成蚊子飞进去的吧。现场勘验无果,我们嘱咐厂方保护好现场,将尸体带回了刑警队。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听完我们的汇报也觉得事情十分蹊跷,这个死者究竟是怎么进的保险柜呢。在目前的状况下,我们只能从死者的身份开始查起。
日期:2009-12-28 19:17:00
通过死者手机上的通讯录,我们查明死者名叫吕阳,无业人员,有过前科劣迹,曾因盗窃被判处过三年徒刑。在案情分析会上,大家都认定这个吕阳应该是入室盗窃,不慎钻入保险柜中的。可是他究竟是如何钻进的,这个问题依然找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接下来,我们将重点放在财务科三名成员身上。通过询问、走访,此三人与死者没有任何交往,其亲友也与死者没有交集,根本没有作案的动机和可能性。
就在我们倍感挠头的时候,转机出现了。这个转机是由另一个案子带来的。
在攻坚战役中,我们曾抓获了一个小型盗窃团伙,在看守所民警深挖犯罪过程中,一名团伙分子为了立功,交代了这样一件事情:团伙老大陈青山与一家洗浴中心的服务生是表兄弟,二人密谋创造了这样一种犯罪形式:服务生负责偷开客人(一般为常来的老板级人物)的衣帽柜,只拿他们的钥匙,然后由陈青山迅速带出洗浴中心,交给他一个配钥匙的朋友负责复制。配好后,由服务生再放回柜子里。等过一段日子后,陈青山用复制的钥匙去被盗者的单位或家里实施盗窃。这样,犯罪的成功率极高,而且还能不被人怀疑。
看守所迅速这一情况告诉刑警队,我们立即对这个团伙的老大陈青山进行提审。经过审讯,陈青山承认了这一事实,并交代出目前只偷开了一次衣帽柜,并配好钥匙,但并有实施具体的盗窃行为,而且那串配好的钥匙也于不久前丢失了。根据陈青山的交代,民警迅速将洗浴中心充当内应的服务生抓获,通过审讯得知,那个被偷开衣帽柜“老板”竟然是纺织厂财务科张科长。
侦查员如获至宝,立即对张科长进行了询问,面对我们的询问,这厮还不太好意思承认,在我们一再保证不追究他是否有过其他不端行为后,他才意意思思的承认了自己常去洗浴中心消费的事实,并一再声明大多数是和领导一起去的,自己去的次数极少。想到纺织厂近年效益滑坡,工人工资都发不出的事实,我们侦查员也感到十分无奈。在认定了其确实曾多次在该洗浴中心消费,随身也曾携带过单位保险柜的钥匙后,我们将从张科长身上取来的保险柜原配钥匙交由陈青山辨认,陈青山基本确定认了这把钥匙的确曾被偷配过。
日期:2009-12-28 19:22:00
在新一轮的案情分析会上,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提出了这样的一个假设:陈青山在偷配了张科长的钥匙后不慎丢失,而死者吕阳恰好捡到了这把钥匙。然后,吕阳携带钥匙潜入纺织厂财务科实施盗窃。但不知因何种原因,自己反而被关进了保险柜。因此,不排除吕阳有同伙存在的可能,可能是同伙之间发生内讧而故意实施的杀人行为。
副局长的假设符合我们大多数侦查员的构想,但是问题又出来了。
其一:根据陈青山的交代和民警的调查显示,陈青山与吕阳并不相识,即便是吕阳捡到了陈青山遗落的保险柜钥匙,他又怎么就能知道这把钥匙可以开纺织厂的保险柜。除非他能掐会算。
其二:虽然纺织厂所用的保险柜没有验校密码这一功能,但是其复杂的锁芯结构,也不是一把复制的钥匙就能打开的。同时,根据被抓获的配钥匙人(我市一专门修锁配钥匙的工匠)交代,当时陈青山找他配钥匙时,自己曾说过他只管配,打开打不开没有十足把握。对于这点,生产保险柜的业内人士也予以肯定:复制的钥匙在理论上是不能够打开保险柜的。
其三:通过现场勘验,财务科室内的地面上除了马会计、刘出纳和死者吕阳之外,没有留下任何人的足迹。对于这点,我们结合对刘出纳的询问,是这样认为的:刘出纳一早上班后就拖了地,而全天只有她和马会计一人出入,当然,包括那个偷偷潜入的死者吕阳,而张科长又于前日出差,所以地面只留下三个人的足迹。如果非说吕阳有个同伙,那我们只能说那个人会漂浮了。
其四:即便是吕阳捡到了陈青山遗落的保险柜钥匙,并通过钥匙打开了保险柜,但开锁后钥匙只能留在柜门上,若要锁柜门必须拔出钥匙。吕阳自己是无法办到的,因为他在柜里呢(想起个笑话,大象在冰箱里关着呢。呵呵),那又是谁锁上了柜门呢,导致吕阳被闷死在柜中呢?
日期:2009-12-28 19:30:00
这一次案情分析会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开的并不成功。因为案情没有进一步明朗,反而进入了更深邃的迷雾中。越来越多的不可理解之处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中,根本无法自圆其说。
散会时,副局长这样说:“如果实在没有一个合理正常的解释,我们就可以任意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往最不可思议的方面去联想。这不是我在开玩笑,因为一切的事实决定了我们必须这样做。周围的理性的墙壁堵死了,我们只能朝着感行的道路上前进了。”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侦查员们专门进行了犯罪现场重建。我们首先找来配置钥匙那位工匠,让他再根据保险柜钥匙配置一把,并用配置的钥匙去试验是否可以打开保险柜。在头几次的试验里,配置的钥匙无法打开保险柜,甚至根本连插进都十分费力。然而我们为了排除极小的潜在可能性,一连试验了20余次。终于,有一把钥匙打开了保险柜。侦查员们精神为之一震,看来后配的钥匙是可以打开保险柜的。为此,保险柜的厂方也表示惊异,认为这简直就是奇迹。同时,他们还暗示我们不要将这种情况对外公布,并许诺年年为刑警队提供福利。对此,我们一笑置之。
随后,我们将侦查的着力点放在死者吕阳身上,侧重查他近期的行动轨迹,试图证明他是否有可能捡到陈青山遗落的保险柜钥匙。虽然如大海捞针,但侦查员们还是全力以赴。同时,我们多次前往纺织厂,对所有员工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确保不遗漏任何的蛛丝马迹。
这时,又一个转机出现了。
日期:2009-12-28 19:45:00
陈明虎,男,43岁,纺织厂党委办副主任。陈明虎的办公室与财务科毗邻,当我们询问他在案发下午,是否发现有陌生人进出财务科的时候,他有些犹豫。老道的民警立刻就知道有门儿,经过耐心工作,陈明虎摆脱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负担,说出了当天下午他的一些经历。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18:47
由于眼看临近七一,纺织厂准备发展一批新党员,琢磨着趁着七一搞一个宣誓仪式。说白了,纯扯淡的事,现在工资都发不下来,工人们待岗的待岗,失业的失业,里里外外剩下的就这百八十号人……但这个形式总得搞,国情如此嘛。宣誓总得整一面党旗,难不成让几个小青年对着墙壁喊口号。据陈明虎说,党委办早年有面国旗和党旗来着,现在也不知道甩哪去了。那天上午许书记跟他说,要他出去买面党旗去,还说开个发票回去跟财务报销。
当天下午四点左右,陈明虎拿着新买的党旗和发票到财务科准备报销,看见刘出纳在财务科门口捧着手机打电话,于是就等着她打完电话跟她说报销的事情。可不管好说歹说,刘出纳就是不给报,还说什么张科长没在家,保险柜打不开,没钱。陈明虎说,党旗这百八块钱还用从保险柜里拿,他们抽屉里哪天没有一千两千的活钱儿啊。自己一个老爷们也犯不上跟个老娘们纠缠,于是扭身就回了自己的办公室。他刚进屋,就听到隔壁刘出纳把门甩上了,整得声还挺大。
后来陈明虎上厕所的时候,发现财务科的门敞开了,刘出纳则在走廊的那一边继续讲电话,想到近年来厂子效益不景气,每回报个条子这个费劲,但领导和财务部门条子都是来者不拒的事,他一气之下将党旗甩进屋里。据他回忆,党旗当时完全展开平铺在地面上(这个有点不尊重党旗了),铺开的位置约为门口到保险柜前面。他想反正党旗我买来了,书记问起来就说给财务科了,等着他们报销呢。
扔完党旗,陈明虎回到自己办公室的生闷气。可过一会,他又觉得这样做有些欠妥。于是,他再次回到财务科门前,将党旗收了回来。据他说:当时他在党旗上发现了几枚脚印。当时还暗骂刘出纳太过分,党旗掉地上了不但不捡,还踩上几脚。陈明虎就抖落两下,收进了自己的办公桌里。然后锁门下班回家了。
民警迅速将这一情况上报专案组,专案组随即找来刘出纳进行核实。刘出纳对陈明虎在财务科门口找她报销一事予以承认,至于党旗甩在地面一事却给予否认,据她所说,和陈明虎交涉之后,自己就在走廊口打电话,大概3分钟左右,回来后并没有发现地上的党旗。对于我们之前曾问她下午是否离开过财务科,离开时是否锁门一事,她给出的解释是:在走廊那边打电话,财务科的门就在眼前
,算不上脱离视线。
日期:2009-12-28 19:54:00
专案组立即召开紧急案情分析会,大家一致认定陈明虎提供的线索极有价值。他甩在财务科地面上的党旗上的足迹可视为犯罪嫌疑人所遗留的。第一种可能为死者吕阳的,第二种可能就是锁上保险柜柜门的那个人。其中,第二种可能性最大,因为通过勘验,党旗所覆盖的地面上也留有死者吕阳的足迹,可以认为吕阳是先窜至财务科,而陈明虎扔党旗发生在其后。至于刘出纳所说的在走廊一头打电话,财务科没有脱离视线的言语,专案组认为刘出纳可能过于自信,存在疏忽走眼的概率。
更重要的是,根据陈明虎的回忆,他报销无果后回到办公室的时候,曾听到刘出纳甩门的声音。而根据刘出纳回忆,自己确实摔过门,而且门是完全闭合的,虽然没有锁死,但肯定是闭合。而陈明虎取党旗的时候,门则是敞开的。专案组据此分析认定:死者吕阳是在刘出纳与陈明虎对话之后,也就是刘出纳走到走廊口打电话的时候窜进财务科办公室的,然后利用偷配的钥匙打开了保险柜。但不知道是何种原因导致他钻进柜中,并将钥匙保留在柜门之上。而此时,案件中隐藏的那个锁门人则踩着党旗走进财务科,将柜门上的钥匙拔出。考虑到这个隐藏的人如果发现柜内藏有人的话应该会有所反应,大致能够判定,吕阳是将柜门轻掩上的,而锁门人并未开柜,排除盗窃和故意杀人的嫌疑,估计恶作剧的可定性较大。当这个人取走钥匙之后,陈明虎则来到财务科门前将地上的党旗取走。
整个案情的脉络由副局长一一道出,所有参战民警均感到不可思议,这么一系列离奇的巧合和对当事人心理的大胆推测实在让人匪夷所思,但是,这一切又无法推翻,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案件,似乎只有这样一种可能性。
案件距离最后的水落石出似乎只有一层窗户纸,但吕阳如何得到钥匙,又是如何得知钥匙就是开启纺织厂保险柜的?锁门人究竟是谁,他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为了什么?同时,这一切的推理假设也仅仅是推理假设,尚且缺乏充分的证据。专案组决定加大侦破力度,全力排查当天下午究竟还有谁到过财务科所在的楼层,吕阳又是如何得到了这把钥匙。
日期:2009-12-28 20:00:00
五天之后,案情有了实质性进展。根据办公楼一楼传达室出入档案记录,我们对案发当天的所有外来出入人员进行了暗地里的逐一走访摸排,当天下午有一名男性送水工进入过办公楼,是给三楼工会办公室送水。考虑到案发现场财务科办公室在二楼,依据常理推断,送水工从三楼下楼后窜至二楼的可能性问题,为避免打草惊蛇,侦查员首先对送水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询问。
送水公司负责人表示,纺织厂所需的饮用水均来自该公司,当天恰恰是送水服务满一整年的最后一天。如需再接受服务,需要支付下一年的服务费,也就是一年的水费。往常这项工作由负责送水的送水工找财务科报账,领钱。但当天那位叫陈云飞的送水工回来后,称纺织厂财务科没人,需要下次再去领钱。而根据刘出纳的叙述,当天并没有送水工来找过她。
送水工陈云飞对公司负责人的回复,与刘出纳的描述两相冲突,专案组立即认定,送水工陈云飞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应立即予以抓捕。我与三名刑警实施了这次抓捕。
送水工陈云飞,男,27岁。面对审问,陈云飞交代,当天自己从纺织厂三楼的工会办公室下来后,直接去了二楼的财务科。当时,他是从走廊的西侧走进来的,看见财务科的刘出纳在走廊的东侧打电话,并没有发现自己。他刚要打招呼,就发现财务科的门口铺着一面党旗,屋内空无一人,而且屋内保险柜的门上插着一把钥匙。他当时脑子一昏,踩着党旗走到保险柜前,本想开柜顺手牵羊,但手一摸到钥匙又立刻害怕起来。而且,当时他脑子在想,自己的指纹已经留在钥匙上面,万一这个柜子已经有别人提前光顾过,警察一验指纹,自己岂不是当个冤大头(我当时真的很佩服这个送水工的脑子是怎么想的,这么复杂的推理都想无端想出来)。于是,陈云飞立即将钥匙一拧,将柜门锁死,然后拔出钥匙溜之大吉。
供述之后,陈云飞可怜巴巴地问我们,自己只不过是偷了一把钥匙,不算什么大罪吧。看他这副样子,每名民警都感到又可笑又可悲哀。算过失杀人吗?哎!陈云飞被立即刑拘。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18:51
锁柜门之人已经得到确定,但死者吕阳又是如何进入到纺织厂办公楼的呢?根据守门人回忆,当天下午除了送水工并没有外人出入。专案组另辟蹊径,全体参战民警围绕办公楼周边开始搜检。终于,在办公楼一楼的厕所内,发现一扇破损严重的窗户,此处正好紧贴纺织厂后墙,而后墙则有一处坍塌。通过窗台上的指纹检验,确认为吕阳所遗留。吕阳进入纺织厂的可能性被确定。整个案件最后的疑点只有一处:吕阳如何得到钥匙,又是如何知道钥匙就是开启保险柜大门的,同时,他为何要钻进保险柜内?围绕这个疑点,刑警队查了将近一年,最后仍是没有任何头绪。目前,仍被列为省内督办案件。侦查工作持续进行中。
这个案件基本情况就是如此,至于最后一个疑点没有结局,我也没有办法,毕竟,犯罪嫌疑人死了。警察只能做到相对的还原客观真实,但做不到绝对,这个,真的没办法。
日期:2009-12-28 20:20:00
第三个案件:一张小广告
其实无论多么复杂的案件,现场总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的。可以这样说:警察和罪犯斗的是谁更细心。罪犯留下的证据和线索越少,我们越累,反之,我们越轻松。当然,能否发现这些线索,需要的是经验。下面的这个案件,考验的就是一个刑警的基本素质:观察力。
大概是去年冬天,我市旧城区的一所老式楼房内发生一起杀人案。到了现场一看,死者是个当时独自在家的年轻女护士,被人用手掐死,生前曾遭强暴。经过死者亲属确认,家中财物没有丢失。死者房间在3楼,一楼二楼居民家没有安装防护栏,排除翻窗作案可能。房门锁没有硬撬动痕迹,没有技术开锁特征,也装了猫眼,依据常理推断,应为熟人作案。
在提取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时,我在床脚处发现一张印有“通下水”等字样的不干胶小广告。当时没有放在心上,以为是屋主收集备用的,就顺手放在了桌上。大队长也拿起来看了看,想了半天,就走出去,从一楼开始,一层一层的爬到顶楼,挨个房门瞅了几眼,然后又跑到这栋楼房的其他单元转了一圈。等他回来,就指着那张不干胶小广告说,按照这个地址把这个通下水的找来,凶手应该就是他了。
见大家不解,大队长说出了自己的推理:这类不干胶小广告一般是粘在房门和走廊过道上的,不同于那种名片式是可以由用户自己收集。这张连后面的贴纸都没有撕,不可能是死者自己找来的。死者家对门邻居和一楼二楼住户的门上贴
的了这个小广告,但死者的家门和四楼以上则没有。而且其他单元有的是整个单元贴满,有的是整个单元没有贴。所以,推测应该是这个通下水的在张贴之时与死者相遇,一时见色起意,实施的强奸杀人。临走时,不小心将一张小广告掉在了床脚。
按图索骥把人抓来后,那个通下水很快就交代了罪行。当天他正要往死者家门粘贴广告,正好赶上死者开门外出。由于死者数落了他几句,也不知道是那股子邪火窜上来,他当时脑袋一热,就把死者推回房间,强暴后用手掐死,然后急急忙忙地就跑回了家。却不料,一张小广告在行凶时不慎掉在屋内,最终暴露了自己的罪行。
日期:2009-12-29 21:09:00
第六个案件——救命短信
这不是一起案件,而是我亲身经历的一个极为巧合的事件。
07年6月,刑警队一名副大队给我介绍了个男朋友——陆超,我市一上市国企的中层。陆超有一个嗜好,就是追捧各类新款的手机。凡是市面上新出的手机,他总是会第一时间买来,然后就拼命的刷机、装软件。偶尔捉襟见肘的时候,就从市场上淘换二手货,反正也是图一个新鲜。玩过一段时间后,他的注意力转移到更新的款式上,老手机则送亲赠友。
当年8月的某个周日,陆超在我市和平路二手手机市场买来一部诺基亚N95,然后就给正在单位加班整理报表的我打电话,约我中午吃饭。
我告诉他在街上先逛一会,弄完报表马上就去找他。据陆超事后和我讲,当时他拿着这部N95就站在一幢写字楼的楼下摆弄。由于是二手机,里面有一些通话和短信记录没有删除,陆超饶有兴味的查看着。
删完了通话记录,又开始删除短信。其中有一条短信引起了陆超的兴趣,短信寥寥数字,全文如下:信不信,往前走三步,你就能捡到宝(此信息目前仍保留在陆超手机内)。
当时陆超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反正鬼使神差的就往前走了三步。刚刚站定,就听见身后传来一声重物落地的巨响,同时还有街上行人的惊呼与尖叫。
陆超急忙扭头看去,就见他原来所站的位置上,落下来一台空调的外挂机箱,此时已经多处破裂,一根放置机箱的角铁也滚落在一边。
当时陆超完全吓懵了,自己要是不走这三步,这条小命肯定呜呼哎哉了。写字楼里的人也纷纷跑了出来看热闹,其中一个负责人摸样的中年男子连声对受到惊吓的陆超说抱歉,并将陆超请到楼里好烟好茶的暂时算作压惊。通过检查,原来是放置空调外机箱的一根角铁上的螺丝老化松脱,导致机箱坠落。
我赶到后,陆超对我说了经过。在场的所有人都说陆超的命大,还对那条保留在手机里的短信表示好奇。陆超说自己的命是那条短信救的,好在原机主没有删除。
说着,他拿出手机,说是要按照号码拨打回去,不管对方是谁都要说声谢谢。我对陆超这种孩子气的行为表示嘲笑。但陆超仍旧故我。
电话拨通后,就听到写字楼那个中年负责人身上的电话响起来了。中年男子接通后说了句“喂”。当时在场的人都愣住了,原来陆超按照短信发信人的号码拨打的电话,正是那个中年男子的。
事后,我们弄明白了,原来陆超在二手市场里买来的手机正是中年男子妻子于1个月前所卖的,那条短信是两口子互相逗趣时发出去的。中年男子的妻子在卖手机的时候偏偏还没有删除一些非隐私性的记录。
这件事情过后,陆超和中年男子成了朋友。我们结婚的时候还特别邀请了他来参加婚礼。
日期:2009-12-29 21:15:00
第七个案件 二君山双尸案
(1)
我市城北15公里处有一座二君山,分为前峰和后峰两座山体,海拔都在500米以上,形似两个头戴王冠,面朝南方而坐的君王,故得名二君山。山上古树参天,怪石嶙峋,景致很是不错。尤为称道的是,前后两峰遍布近百个天然岩洞,洞内石英、水晶、云母构成各类钟乳,异彩纷呈,很是好看。其中前峰的一个最大岩洞内,于清朝初年由当地大户出资捐建一个巨大玉石观音像,据说求子求财求学都颇为灵验,从古至今善男信女始终趋之若鹜。
二君山在我市乃至我省一直都是较有名气的风景区,曾几何时,也经历过游人如织的阶段。但近年来,由于宣传不利,外加票价逐步与市场接轨,但服务就是跟不上,来这里游玩的人少了许多。尤其是后峰,山势极为险峻,曾经发生过游人掉崖事故。因此,除了一些涉奇探险和在峰下水潭内钓鱼的痴迷者,平时是少人光顾了。这个案件就发生在后峰,当时很轰动,有辽宁辽西附近的朋友,可以打听打听。
日期:2009-12-29 21:17:00
第七个案件 二君山双尸案
(2)
两名死者身上应携带的诸如身份证、钱款、手机等财物均未找到,疑似凶犯抢劫杀人,并对女受害人实施了强奸。在尸体周围,提取到一块砖头大小带血的石块,估计为行凶所用。现场为岩石地面,足印不可辨别。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18:55
那年四月初的某一天,正好是星期一。中午刚吃过饭,指挥中心就传来指令,说二君山发现两具尸体。
刑警队抵达二君山风景区山脚下,由当地派出所民警带领向后山攀爬,并跟我们介绍着案情:两名户外运动爱好者相约探险二君山,在后峰一个岩洞内,准备用自备酒精炉煮点东西吃。不料却在洞内发现一男一女两具尸体,两人吓得够呛,一边往山下跑,一边打了电话报警。
案发的岩洞位于二君山后峰,位置极为偏僻。洞口不宽,但越望后走越广阔,整个岩洞纵深约20余米。两具尸体并排倒在在岩洞的最深处,其中,男性呈仰姿,女性呈俯姿。现场未发现搏斗痕迹。
男死者大概55、6岁左右,身材微胖,后脑有硬物凿击痕迹,血液凝固了一大片。女死者20岁出头,长得很漂亮,左侧太阳穴同样有凿击痕迹,而且在脖颈处有一圈紫青的掐压痕。女死者裤子被褪到膝下,阴部红肿,有撕裂伤,肉眼可辨干涸的精液。
日期:2009-12-29 21:22:00
第七个案件 二君山双尸案
(3)
法医在现场对尸体进行了初步检验,由于男性死者是仰卧,尸斑出现在枕部、顶部、背部、腰部、臀部两侧和四肢的后侧,女性死者是俯卧,尸斑分布在颜面、胸部、腹部和四肢的前面,均已经进入润湿期,压迫不能使尸斑消退,根据尸斑特征推断,推断死亡时间是在一天前,也就是周日的中午,距案发时间整整24个小时。估计是两个人同时被劫持,男子被打死后,女子又被歹徒实施了强奸,同时因挣扎被掐晕,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其脖子上会出现明显的掐压痕。初步判断,行凶者应不少于两人,可能持有凶器相威胁。
民警在妥善采集现场遗留物后,将尸体拉回了局里。我们先将石块与死者伤口创面进行测量,又将上面的血迹进行了剥离,分离出两种血型,通过与两名死者血型比对,初步证实了石块是致二人死亡的凶器。接下来,又将女死者指甲缝隙内的残留物和阴道内的精液提取出来,连同石块上的血液样本一同送去省公安厅进行检验。
(注:证据是中国刑事诉讼的根本,凶器的指定有严格的程序,必须加以科学上的确认,因此上面的血迹是否为受害人的,必须加以检验;强奸时,女性会激烈反抗抓挠,指甲内可能残留加害人的皮肤组织;至于精液检验,那就很正常的了。当年dna检验在我市还不能进行,因此需要上报省厅,而且检验结果也不是马上就可以出来的,所以需要时间。)
日期:2009-12-29 21:31:00
双尸案(2)的文字顺序错了,第一段落应在全文的最后面。大家自己对调一下看看。应该是:
那年四月初的某一天,正好是星期一。中午刚吃过饭,指挥中心就传来指令,说二君山发现两具尸体。
刑警队抵达二君山风景区山脚下,由当地派出所民警带领向后山攀爬,并跟我们介绍着案情:两名户外运动爱好者相约探险二君山,在后峰一个岩洞内,准备用自备酒精炉煮点东西吃。不料却在洞内发现一男一女两具尸体,两人吓得够呛,一边往山下跑,一边打了电话报警。
案发的岩洞位于二君山后峰,位置极为偏僻。洞口不宽,但越望后走越广阔,整个岩洞纵深约20余米。两具尸体并排倒在在岩洞的最深处,其中,男性呈仰姿,女性呈俯姿。现场未发现搏斗痕迹。
男死者大概 55、6岁左右,身材微胖,后脑有硬物凿击痕迹,血液凝固了一大片。女死者20岁出头,长得很漂亮,左侧太阳穴同样有凿击痕迹,而且在脖颈处有一圈紫青的掐压痕。女死者裤子被褪到膝下,阴部红肿,有撕裂伤,肉眼可辨干涸的精液。
两名死者身上应携带的诸如身份证、钱款、手机等财物均未找到,疑似凶犯抢劫杀人,并对女受害人实施了强奸。在尸体周围,提取到一块砖头大小带血的石块,估计为行凶所用。现场为岩石地面,足印不可辨别。
日期:2009-12-29 21:32:00
第七个案件 二君山双尸案
(4)
不久,留驻风景区的民警打来电话,说根据门票统计,周末几天内每日客流量都在500人左右,而且整个风景区没有视频监控设施,无法确定死者进入双峰山具体的时间和人员情况。
此时,负责解剖的法医又分别送来一条有价值的线索,男性死者所传的衬衣为税务部门制式衬衣。专案组立即与我市国、地税部门取得联系,要求他们配合调查,并提供了死者照片。当晚,市地税局来人认尸,确认了男性死者为我市新月区地税分局监察室主任张国富,该人于周末双休后,周一没有正常上班,电话也无法接通。因其女儿在国外读大学,妻子是长途列车列车长,故此当时无法与家人联系。
确定尸源后,我们立即到移动公司调取了张国富的手机通讯记录,发现其最后一次打出的电话是周日上午8时许,机主的的登记姓名为蔡琳琳。我们按照这个号码找到了蔡琳琳,此人为新月区地税分局下属税务所的一名税务员,36岁,离异三年,独自抚养一个男孩。
日期:2009-12-29 21:40:00
第七个案件 二君山双尸案
(5)
面对我们的询问,蔡琳琳期期艾艾地承认二人是多年的情人这一关系。当问及张国富周日上午给她打电话说的什么,她告诉我们,张国富说要去钓鱼,晚上回来再接她一起吃饭。可她等了一晚上,也没见张国富回来,打电话过去也是关机,没想到竟然被害了。蔡琳琳提供的情况也得到了印证,新月区地税分局多人证实张国富确实有钓鱼的爱好。但结合现场出现的另一个女子和没有发现渔具这一现象,似乎也说明他应该是为了私会另一个情人,才对蔡琳琳谎称去钓鱼的。为了谨慎起见,我们又出动全体警力,对案发周边和二君山所有适合钓鱼的场所进行大规模搜索,另一组人则去张国富家中进行搜查。结果是,两处均没有发现遗落的渔具。
结合收集上来的情况,专案组开了第一次全体民警参加的案情分析会,会上,对本案的疑点进行了全盘梳理:
1、张国富在周日上午8时给蔡琳琳打电话称其去钓鱼,目前尚不能加以确定,毕竟案发现场没有发现渔具,而且行凶者也绝对不会在杀人之后拿走那套并不值钱的渔具的,似乎是张国富说了谎。但张国富的家中也没有找到渔具,其妻子也证明周六自己晚上去火车站的时候,渔具还在家里,说明张国富有可能是在第二天临时决定去二君山钓鱼的。当天张国富外出时,是否有目击证人,需要调查。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18:57
2、按常理推测,如果是张国富私会情人,两人结伴去二君山钓鱼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问题在于,张国富手机近六个月的通话和短信记录中,所有拨打出去电话和发出去短信的机主,我们不是一一进行见面,就是与其取得了联系。对于这个不存在于手机里的女子,我们似乎只能认定在二人联系时,都是该女子给张国富致电,因此没有留下该女子的通讯记录,但这又太不符合常理。那么,与张国富一同死亡的女子是谁呢?应该立即发出协查通报,全力排查我市近期失踪的年轻女性。
3、如果假设张国富确与该女子认识,二人亦结伴同去二君山,并在后峰遭遇抢劫,那么该如何去证明二人这种关系的存在,这需要直接的目击证人或者其他佐证。但这种排查要开展起来,就无异于大海捞针了。
日期:2009-12-29 21:46:00
第七个案件 二君山双尸案
( 6)
案情分析会后,经向局长请示,从全局局机关、大队、派出所临时抽调100名警力补充到刑警队,围绕这些疑点展开了铺天盖地的走访摸排。
在我们走访的过程中,省公安厅DNA检验结论报告出来了。石块上的血迹确实是张国富与无名女子的。女子下身提取出的精液分别为两个男子,指甲残留物与其中一名男子吻合。应该是两名男子对女受害者实施了轮奸,其中第一人在施暴过程中被抓挠,故而在受害人指甲上留下少量皮肤组织。而第二名男子是在女子被掐晕后实施的强奸。这与我们最初的设想完全一致。
连日的走访基本上属于白忙,任何有价值的线索都没有搞到,但是也取得了一些成效,是张国富的一位邻居称周日上午8时许,曾看见张国富携带渔具出门,应该是其与蔡琳琳通话的时间段前后。
案件至此进入僵局,大家都感到有些沮丧。就在这时,蔡琳琳找到了我们,说了一些没有被我们掌握的一些情况。据蔡琳琳说,最近一些日子,张国富经常在她面前说抓住了单位一个头头在工作上的小辫子,自己这个岁数也不指望再往上走一步了,准备借机捞点钱,为女儿在国外置个家,同时也给蔡琳琳分一笔,不枉两人情人一场。于是,我们立即按照这条线索顺藤摸瓜开展调查,结合张国富分管税务监察这一岗位特点,请求地税局上级主管监察部门配合市公安局税侦支队对其分管业务进行复核,同时对新月分局所有领导进行秘密调查。
经过公安、地税两部门的通力合作,我们掌握了地税局副局长韩斌帮助不法商家偷税漏税的事实,并且张国富在这个事情上已经有所察觉。于是,我们当即对韩斌展开了秘密调查,调查的结果让我们如获至宝。第一,韩斌的邻居证实,曾在周日的早晨看见韩斌携带渔具开车出门。第二,在去往二君山必经路口的视频监控录像中发现了该车,车内似乎还坐有第二人。第三,……(此处略去一重要技术手段,见谅)
日期:2009-12-29 22:37:00
第七个案件 二君山双尸案
(7)
专案组决定立即传唤韩斌,在与韩斌的正面接触中,我们抛出了最有利的证据(就是前文的第三点,恕我不能说,实在是秘密,说了会触犯纪律的),韩斌没几个回合就交代了罪行。
原来张国富发现他包庇商家偷税漏税的问题后,曾多次借此向其索要金钱。几番下来,韩斌发现无法满足其胃口,终于忍无可忍,决定一劳永逸的解决后患,杀掉张国富。为此,韩斌仔细盘算了很久,他侧面询问了张国富妻子的出车时间,并多次提起有机会找其钓鱼,但故意不去约定具体时间,然后在随后的日子里尽量避免使用手机与其联系。当觉得时机成熟了,在那个周日当天,谎称手机落在家中,一大早就用公用电话拨打张国富手机约其钓鱼,让张国富出门后在离其家一个较远处等候自己。
韩斌接到张国富后,开车带着他来到二君山,借故将其骗至岩洞附近,趁其不备,抓起一个石块猛凿其头部,并拖入岩洞,又用力凿击几次,确认死亡后,独自下山开车返回家中。
日期:2009-12-29 23:01:00
第七个案件 二君山双尸案
(8)
韩斌的交代始终没有提及无名女子,无论我们怎么讯问都是一问三不知。同时,他还交代,自己当时是将渔具随手扔在岩洞外的,并拿走了张国富的随身财物,那块行凶的石头就扔在了张国富的尸体旁,有意布置成图财抢劫杀人的假象。
这让我们感到了差异,那个无名女子呢,她究竟是谁,为什么会死在张国富的身边,为什么同一个石块又会沾上她的血迹,还有就是,张国富的渔具哪去了?
将他押后,我们对其所述供词进行了分析,一致认为应该是真实的,韩斌既然已经招供了杀害张国富的事实,左右是一个死,没必要推脱杀害无名女子的罪名。看来无名女子的死亡,应该是另一起案件,恰好就发生在同一个岩洞,凶器也是同一块石头,结合两人的死亡时间,甚至可能在同一个时间段内发生的。唯一不同的,凶手却是两个人。这样的结论,让我们这些经历各种奇案的刑警感到了前所未有的不可思议。
日期:2009-12-30 19:36:00
第七个案件 二君山双尸案
(9)
(很不舒服,尽快收尾了,见谅。其实一个案件只要掌握了任何一条线索,余下的事情就是顺藤摸瓜地查下去而已,千篇一律,没什么可多说的。所谓犯罪表象复杂,但撕开表象之后,和我们吃饭、睡觉一样简单)
本以为抓到了韩斌,无名女尸的身份就能得到确定,但目前看来是没有任何指望了。于是,经请示局主要领导,我们在我市各大媒体刊登认尸通报,并配以死者大幅照片。第二天,我市一琴行经理找到了我们。经他确认,死者为该琴行调琴师,名叫唐莉。唐莉今年22岁,为我市南水县人,家中条件很好,本人曾在省城师范专科学校学习器乐,毕业后来到这家琴行,并在市内租房独居。由于调琴师的工作不需要坐班,因此一时没有人发现她的失踪。
唐莉来本市不久,人际关系简单,我们调取了唐莉的手机通讯记录,发现唐莉死亡前一周曾与一个手机号码频繁联系,最后一次通话就是在案发那个周日的早上7时。随后,唐莉的手机就彻底关机。
专案组认定,此陌生号码机主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我们利用技术手段将机主刘成学带到队里,对他展开了凌厉攻势。在巨大的压力下,刘成学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但他的供述却让我们更为疑惑不解。
日期:2009-12-30 20:37:00
第七个案件 二君山双尸案
(10)
刘成学与唐莉在案发的两周前通过网络结识,两人聊得十分投机,并在后期频繁通话。案发前一天,也就是周六,两人相约明日一早乘坐旅游小客去二君山探险,也算作第一次网友见面。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19:06
抵达二君山后,两人绕过前峰,直接攀爬后峰。当来到案发现场岩洞附近的一片小树林后,唐莉提议休息一下。打见面就对唐莉十分倾慕的刘成学终于鼓足了勇气,跟唐莉说希望她能做自己的女友。当唐莉得知刘成学自毕业后一直待业在家,其父母均为下岗工人的情况后,一口予以回绝。同时,唐莉还对刘成学在网聊中没有如实说出自身情况表示气愤,认为刘成学欺骗了自己,并要立刻下山,以后俩人不用联系。同时,还说了一些很扎人心的话。一直以来郁郁不得志的刘成学被唐莉话所深深刺痛,头脑充血,在失控状态下将唐莉推倒在地实施了强奸。由于唐莉不断放抗,他掐住了唐莉的脖子,错手造成唐莉窒息死亡。见唐莉死去,刘成学感到恐慌,具备一定反侦察能力的他,拿走了唐莉身上的财物,然后下山逃之夭夭。我们问他作案离开的时间,他回答下山时曾看过手表,好像不到上午的11点。
可无论我们怎么讯问他是否有同伙时,刘成学都始终给予否认。经过测谎仪检测,也没有发现异常。面对这样的一个结果,侦查员百思不得其解。唐莉死亡的第一现场既然是在岩洞附近的树林内,而且两者相距30余米,唐莉死后尸体是怎么进的岩洞,太阳穴为何又出现石块敲击痕迹,为何下身又提取出第二个人的精液。
经过一番讨论,副局长给出如下结论:刘成学在上午10时至11时之间强奸并掐死了唐莉,然后抛尸在小树林内;大约在其后的不久,甚至就是在刘成学逃离现场的同时,韩斌将张国富骗至岩洞口,趁其不备将其击杀,两者死亡时间相距不远,所以尸斑特征较一致;在两起杀人案件相隔的短暂时段内,应有另一人恰好路过这一位置,先是看见了赤着下身死在小树林的唐莉,或许是变态心理作祟,对唐莉实施了奸尸行为,也许是在奸尸的过程中,也许是在奸尸完毕还未逃走时,该人发现了在岩洞口行凶的韩斌,并目睹了杀人全过程,但其人没有声张,而是待韩斌逃跑后,为了掩盖自己的这种不光彩行为,同样也许是出于戏虐心理,将唐莉的尸体搬至岩洞内放到张国富尸体的身旁,并用韩斌行凶的石块击打唐莉的头部。出洞后,看见了韩斌故意遗落的张国富的渔具,或许此人也是个钓鱼迷外加爱占小便宜,顺手牵羊将其带走。既然法医检验唐莉是头部受创而死,那么可以说,刘成学的掐压行为并没有造成唐莉真正死亡,而是暂时性休克,真正致唐莉死亡的,应该是这个陌生人的最后一击。
(双尸案到此终结。无论副局长的推理是荒诞还是离奇,案件本原如此,至今未破获,我们的侦查仍在继续中。大家不要骂我,至少我这个还不算是灵异类型,完全是有理有据的推理,虽然很离奇,但也不失为有这样一种可能。我故意将本案分为10个段落,取得就是一个完满的意思,虽然案件并不完满。但天地本不全乎,何况案件哉。。。接下来,发《日租房密室谋杀案》,稍后奉上)
日期:2009-12-30 21:55:00
第八个案件:日租房密室谋杀案
(1)
如果有人问,大学周边做什么买卖的最多而且最赚钱,也许多数人会说,那肯定是网吧和饭店了。但近几年,还有一种行业正悄然兴起在大学附近,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这就是日租房。
走在大学周边的住宅区,我总会在墙壁或者公告栏上,看见各种或是不干胶黏贴,或是漆喷写成的“日租、时租”字样,每到周末或者节假日,一对对年轻学子们携手揽肩,嬉笑着走进一间间民宅,去过属于他们的二人世界。或许在这些处于青春躁动期的孩子们眼里,找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肆意挥洒旺盛的荷尔蒙,就是爱情的最佳表达方式吧。下面这个案件,就发生在一个日租房内。
前年刚入秋,某个周一的下午,大概三点左右,刑警队接到报警电话,我市师范大学附近一民宅内发生命案,一对大学生情侣被人杀死在屋中。接警后,我们立即来到发案现场,技侦和法医民警负责现场勘验,其他人负责对报案人——女房主进行询问。
案发民宅在一幢老式居民楼的4楼,房间面积不大,也就50多平,只有一卧、一厅、一卫,人就死在卧室的双人床上。两名死者躺在床上,一条毛毯将两个人上身盖住,四条腿露在外面。毛毯覆盖头部的部位有一大片沁润式血渍,一些血水沿着毛毯角流到水泥地面上,床头挡板及上方的墙壁有大量喷溅血迹。掀开毛毯,男女死者赤身裸体呈仰卧状态,男死者的右臂垫在女死者的颈下。男死者前额有一个极深,直径约四厘米的圆形凹陷创口,皮肤严重挫裂性破损,额骨呈内陷倒折状,血液及脑组织外溢;女死者更惨,脑袋几乎被砸扁,五官基本稀烂,一个眼球带着神经纤维滚落在头侧,似乎在看着什么。观察尸表特征,判断两人的死亡时间为12——15个小时之间。
日期:2009-12-30 22:01:00
第八个案件:日租房密室谋杀案
(2)
我们在现场地面提取到三种不同足迹,房间其他可手触位置提取到多枚指纹。外防盗门和内门锁均没有撬动痕迹,各处窗户完好,均从室内锁闭。死者衣物整齐叠放在床边的写字台上,钱物俱在。房间钥匙放在一旁。通过死者钱夹内的身份证件,我们知道了男死者叫王凌宇,女死者叫杜慧慧。
经询问女房东,该人称:两人是师范学院学生,以前曾多次找其租房。上周五晚,王凌宇给她打来电话,要求租住一个周末。双方在租房内见面后,女房东用拖布将整个房间拖了一遍,并换上新被褥,然后将一把备用门钥匙交予二人。双方约定,租住期为周五晚上到周一清晨。二人临走时,会将钥匙放在房间内的电视机上。同时,她还表示,自己只有两把钥匙,备用钥匙给出后,原钥匙一直待在身边不曾脱离。昨天从晚上18时至今日凌晨 6时一直在与人打通宵麻将,然后回家睡觉。案发前接到学生电话要求租房,回到租房内就发现王凌宇、杜慧慧双双毙命,于是立即报警。
封锁好现场,我们将死者遗体和一应物证带回局里作具体检验。通过检验,结果如下:地面足迹为两名死者和房主所留,说明在案发后,没有第三人进入到现场。现场指纹为多人拥有,可辨别的有死者和房东,余下估计为其他租房者留下的。结合死者伤口创面,采取创面应力试验和微量元素提取技术,怀疑凶器为金属制地圆形钝物。
同时,外调工作收集信息如下:王凌宇和杜慧慧均系我市师范大学新闻学院学生,王凌宇为大三学生,学生会主席,杜慧慧为大二学生,班长。师生证明两人系恋人关系,平时人缘不错,没有与人发生矛盾,同寝同学证实两人经常在周末外租房同住,案发前周五当晚两人均和室友打过招呼。日租房所在居民楼有住户表示曾在周末两天内见过二死者出入,发案民宅的邻居表示,当夜没有听到争吵、呼叫等异常响动。同时,女房东打麻将也被人证实。
结合死者钱物未失,行凶者手段残忍等特征,我们一致认为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凶手与两名死者必定有着很深的矛盾,所以才会采取极端手段。但现场室内密闭,没有留下第三人足迹,却有让我们感到十分蹊跷,究竟凶手是如何进入现场的呢?当时有人说,这就是推理小说中常见的密室杀人案了。
日期:2010-1-3 15:25:00
密室杀人,是“不可能犯罪”的一种,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种。是在表象和逻辑上都不可能发生的犯罪行为.指凶手通过一系列手段,使被害人被杀的证据全部指向被害人所处封闭的空间内.没有第二者,而又非被害人自杀的杀人方法.
burger
发表于 2010-3-17 19:09
奶宝 ,补充个包子的。刚才老刷新没有,就去搜了搜:
西单人肉包子发生的是二起,我上面说的是80年代初的那起案子,下面这个就是90年代西单人肉包子的事。
看贴子前最好别吃带肉馅的东西。
90年代北京西单人肉包子
下岗后钱贵临街开了一个包子铺,生意马马乎乎,刚够养活一家人。
新年后,猪肉的价格一个劲的涨。成本高了,利润也就少了。钱贵为此很犯愁。再加上老婆又生病了,花了不小的一笔医疗费。眼见小店里连周转的钱也没有了。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开口向哥哥借了。
钱富在市火葬厂上班,老婆也是工人,因该有些闲钱。
打电话,哥哥没有在家。说是去加班了。晚饭后钱贵来到火葬厂找钱富。
其实他是很不愿意来这里的。这里晦气,让人害怕,连风都冷飕飕的入骨子。
问过门房,说他在停尸房,钱贵只能去那里找他。没到走到门口,一股冷气就袭了过来,有点发霉的味道,又有一点肉被火烧焦的味道,很难闻。哥哥再里面给一具尸体在化装。他叫钱富出来,哥哥却招手示意让他进去。
躺在板车上的是个胖女人,被人杀死的,听说是她丈夫。那人已经被逮捕了,要枪毙。胖女人的头被砍了好几刀,伤口翻裂的很大,白森森的肉看的显显的,脑浆子在板上淌了一堆。钱贵的嗓子眼一阵阵的泛恶心。
“啥事?”钱富问。
“出来说!”
“说嘛!我正忙这呢!”
哥哥低头摆弄那个胖女人,掀开毯子给她穿衣服。那个女人全身一点衣服都没有穿,说是尸检时验伤都脱掉了。整个身子肉都都的,像个大木柱子,皮肤白净,就是有几处伤口。
“家里头还有没有现钱啥?给我那些店里周转一下。钱贵难为情地说”
钱富停下了手中的活。“哎呀!不瞒你说。我住的房子现在在房改,要不笑的一笔钱啊!我和你嫂子也犯愁呢,本想管你借点,可这秀兰(钱贵的老婆)一生病,我们也就没有开口,这不,加班挣个十块八块的!”
钱贵没有说话,哥哥递给她一只烟,她准备接,可又看到哥哥手上白白的、一点,一点的东西,又没敢接。
已经有一个已经推进了焚尸炉,钱富按下了点火开关,机器轰轰的响,半尺长的火苗子就在尸体上舔上了,突然里面的那个尸体坐了起来,这下把钱贵吓了一个激灵,一下蹿到钱富身后,捏住他的手“哇”的叫了一声,惊出了一身冷汗。
“没事,烧人时经常这样,一加热,神经一收缩就起来了。一会就躺下了。”钱富解释说。
钱贵没敢在哥哥那多停留。回到家,一夜睡来他满脑子都是猪肉,买不了肉,铺子怎么开啊?一家人怎么活路啊?他来回地盘算。突然他有一个可怕的想法,他想到了女人身上满满的肉,白净净的。都烧掉了,要是…….,他没敢接着想下去。
第二天,所有的钱除了买菜、调料之后只买了十几斤猪肚皮肉。钱贵很犯愁。
晚上钱贵又想起了胖女人的尸体,开始有些害怕,但忍不住还要想,拿来白酒压上两口,感觉好多了。
十二点,老婆、孩子睡的很熟了,他电话给钱富。
“哥!你赶紧来我这里一下,有急事。”钱贵细声对钱富讲。
“都睡了。”钱富不想过来。
“一定过来!急事!”钱贵的声音有些颤抖。
半个时辰,钱富来了。先没说事,钱贵拿了一盘泡菜、一盘花生、半盘火腿肉和两瓶酒。一人倒了一满碗。
“眼下真是没有钱!”钱富以为钱贵还是要找自己借钱。
“不是找你借钱!是让你挣钱!”钱贵神秘的说。
“挣钱?大半夜的上那挣钱?”钱富睁大眼睛问。
钱贵把嘴凑到哥哥的耳朵上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他。
钱富一拍桌子占了起来.“你疯了?”他大声叫道。
钱贵急忙示意他声音小点。
“你想钱想疯了吗?不行!”钱富语气肯定。
“我都想好了!”钱贵又对着钱富的耳朵。告诉了他自己的计划。
钱富惊诧至极的看着弟弟,自己脑门子上渗出一层汗。
“这不仅伤天害理!闹不好还是掉脑袋的事情!”钱富有些激动。
“哥哥哎!我实在是没有别的法子了,你看我这实在是没有办法、、、、、、”说到困难之处钱贵抽哽咽了起来。
二人沉默了一会。
“赚钱对半分!”钱贵说。
钱富思量了很久问“行吗?”
“肯定行!”
两人一直合计到凌晨。两瓶酒干净了,但都没有醉,全出了冷汗。
天刚白肚,兄弟二人先来到饭馆,收拾好家伙径直去了火葬场。火葬场的处地很偏,再加上天还没有亮,周围很安静,没有一丝声响。钱贵呆在外头,钱富独自进了火葬场。
钱复借口睡不着,提前接早班,支走了值夜班的。自己进了停尸房。
拿着蛇皮袋子,揣着尖刀,钱富有点紧张。心跳的利害,好像自己要去杀人,有点胆怯。
三排二号,和三排一号上面都贴着一个标“可执行”。钱富吧他们拉了出来。一个正是前天化妆的胖女人。丧事都已经办妥了,家属就等着领骨灰下葬了,今天一早就打算烧。
站在旁边,举着刀,半天不敢下手。外面传来弟弟的咳嗽声音,那是在催促自己。
“烧了也是烧了!这不是人肉是猪肉!是猪肉!”钱富自己对自己说。咬紧牙挥起尖刀,拨掉胖女人的衣服。顺着盆骨的骨缝,三下五除二,一条完整的就卸了下来,由于死时已经流了很多血,加之其余的凝聚在肌肉当中了,所以没有流太多的血。
根冲下立起来,一手扶着脚腕,刀从脚脖子向下,一条、一条往下削。肉不算老,刀子很锋利,一小会工夫就约莫削了有二三十斤肉,剩下个骨头架子,血乎乎的。更本看不出人形。
第二条腿也被割了肉。然后把胖女人翻过身子。把后背、屁股、胳膊上挨个剃掉,装进口袋。钱富心里害怕,没有仔细剃,只是把肉多的地方削了。把剩余的尸骨推进焚尸炉,启动了按钮。
钱贵吧肉仍在车上,三轮车消失在蒙蒙的晨色中。
回到饭馆,钱贵把肉倒进绞肉机,全绞成肉馅,和上了一大盆的猪油,足足半斤的花椒粉,一大碗的辣椒面拌匀,在放上盐和酱油。头一回自己拌肉馅,不知道咸淡,鼓足了勇气,用舌尖添了一下,味道除了麻辣和猪油的香味,什麽也尝不出来。钱贵还不放心,他又加了一大勺的料酒。总共满满的三大盆肉馅放在了冰柜里面。
天大亮了,小伙计也来了。
“今天买的肉不错嘛!瘦的还不少。”伙计说。“老板还拌菜吗?”
“不拌了,今天我早起买的肉便宜,今天就包纯肉包子。”钱贵说。
“那卖的?”伙计又问。
“赶紧和面!”钱贵没有回答。
包子出锅,“来小赵,尝尝今天的包子味好不好。”钱贵招呼着。小赵尝了一口,“哎!还真香!”
“味道对不对?”
“没啥不对啊!香!”三口两口小赵就吃完了一个包子。钱贵悬着的心总算落了下来。七点开张,三十笼屉包子不到九点都买出去了。收入一百多块。
晚上兄弟俩碰面,给了钱富五十,二人喝了一顿酒。
没上十天,钱贵包子铺的生意异常的红火,每天出七八十笼屉包子,六点半就有人排队。每天都有两百元的收入。原因是:包子馅大、瘦肉多、香。
后来有几回,人家在包子里面吃出了卷曲的毛发,还有指甲盖。找上了门,钱贵都二话不说给人退了钱,还白送了包子,也就没有出事。
转眼半年,钱家哥俩日子都过的好了,钱贵又雇了一个伙计,除了每天亲自打肉馅,就剩下数钱了。包子铺在城里的名气也大了。听说每早还有开车来买包子的。整个城里的人大半都吃过了钱贵得大陷包子。
又一年开春,旅游火爆,就在城西起了一回车祸,撞死了一个人,是个二十多的姑娘,尸体送到了钱富那里,停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家属。由于怕尸体坏了,公共安全专家局说已经结案了,可以火化。
由于包子的生意好,钱富几乎不放过每一个尸体,这个女子也照旧剃了肉。可是正巧焚尸炉坏了,削了肉后没能火化。就在这时,姑娘的家属从广州赶了过来,无论如何要见自己女儿一面,警车带着家属直接堵到了火葬场门口,钱富拼命也没有拦住。家属看见了尸体。
姑娘的两腮、背部、、胳膊、屁股、、小腿的肉全部被剃掉了,胳膊、腿的骨头散开了,肉剃干净了,红红的骨头和还能看出形状的躯干躺在停尸床上。姑娘的母亲当场晕死过去了,家人痛不欲生。pol.ice也都惊呆了,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阵势。钱富被当场逮捕了。
次日,钱富、伙计也被逮捕了。当天,整个城市炸开了锅,人们都害怕都恶心,因为昨天还吃过那里的包子,有些人在自己的父母亲人火化的日子也吃过钱家的包子,恶心啊!
记者挤满了公共安全专家局的大门,老百姓堵在市go-vern-ment的门口,要求严办凶手。整个城里的包子铺都没有人去了。
没几天,检察院以涉嫌毁坏、侮辱、奸污尸体、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等罪名把兄弟二人起诉到了法院。因为伙计也是受害人所以被释放了。
案件应人们的要求公审了,人山人海。钱贵认罪很彻底,在法庭上讲述了犯罪的主要事实。法庭的书记员是个女的,当场晕倒了。她在过去的一年一直吃钱家的包子。
三天后,兄弟二人随着两声枪响上路了。
自达这件事情以后,城里的包子铺都关闭了,人们早点再也不吃包子了,见着包子就吐。特别是大馅的、麻辣味的肉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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