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19:10

抵达二君山后,两人绕过前峰,直接攀爬后峰。当来到案发现场岩洞附近的一片小树林后,唐莉提议休息一下。打见面就对唐莉十分倾慕的刘成学终于鼓足了勇气,跟唐莉说希望她能做自己的女友。当唐莉得知刘成学自毕业后一直待业在家,其父母均为下岗工人的情况后,一口予以回绝。同时,唐莉还对刘成学在网聊中没有如实说出自身情况表示气愤,认为刘成学欺骗了自己,并要立刻下山,以后俩人不用联系。同时,还说了一些很扎人心的话。一直以来郁郁不得志的刘成学被唐莉话所深深刺痛,头脑充血,在失控状态下将唐莉推倒在地实施了强奸。由于唐莉不断放抗,他掐住了唐莉的脖子,错手造成唐莉窒息死亡。见唐莉死去,刘成学感到恐慌,具备一定反侦察能力的他,拿走了唐莉身上的财物,然后下山逃之夭夭。我们问他作案离开的时间,他回答下山时曾看过手表,好像不到上午的11点。

  可无论我们怎么讯问他是否有同伙时,刘成学都始终给予否认。经过测谎仪检测,也没有发现异常。面对这样的一个结果,侦查员百思不得其解。唐莉死亡的第一现场既然是在岩洞附近的树林内,而且两者相距30余米,唐莉死后尸体是怎么进的岩洞,太阳穴为何又出现石块敲击痕迹,为何下身又提取出第二个人的精液。
  经过一番讨论,副局长给出如下结论:刘成学在上午10时至11时之间强奸并掐死了唐莉,然后抛尸在小树林内;大约在其后的不久,甚至就是在刘成学逃离现场的同时,韩斌将张国富骗至岩洞口,趁其不备将其击杀,两者死亡时间相距不远,所以尸斑特征较一致;在两起杀人案件相隔的短暂时段内,应有另一人恰好路过这一位置,先是看见了赤着下身死在小树林的唐莉,或许是变态心理作祟,对唐莉实施了奸尸行为,也许是在奸尸的过程中,也许是在奸尸完毕还未逃走时,该人发现了在岩洞口行凶的韩斌,并目睹了杀人全过程,但其人没有声张,而是待韩斌逃跑后,为了掩盖自己的这种不光彩行为,同样也许是出于戏虐心理,将唐莉的尸体搬至岩洞内放到张国富尸体的身旁,并用韩斌行凶的石块击打唐莉的头部。出洞后,看见了韩斌故意遗落的张国富的渔具,或许此人也是个钓鱼迷外加爱占小便宜,顺手牵羊将其带走。既然法医检验唐莉是头部受创而死,那么可以说,刘成学的掐压行为并没有造成唐莉真正死亡,而是暂时性休克,真正致唐莉死亡的,应该是这个陌生人的最后一击。

  (双尸案到此终结。无论副局长的推理是荒诞还是离奇,案件本原如此,至今未破获,我们的侦查仍在继续中。大家不要骂我,至少我这个还不算是灵异类型,完全是有理有据的推理,虽然很离奇,但也不失为有这样一种可能。我故意将本案分为10个段落,取得就是一个完满的意思,虽然案件并不完满。但天地本不全乎,何况案件哉。。。接下来,发《日租房密室谋杀案》,稍后奉上)


日期:2009-12-30 21:55:00

  第八个案件:日租房密室谋杀案
  (1)
  如果有人问,大学周边做什么买卖的最多而且最赚钱,也许多数人会说,那肯定是网吧和饭店了。但近几年,还有一种行业正悄然兴起在大学附近,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这就是日租房。
  走在大学周边的住宅区,我总会在墙壁或者公告栏上,看见各种或是不干胶黏贴,或是漆喷写成的“日租、时租”字样,每到周末或者节假日,一对对年轻学子们携手揽肩,嬉笑着走进一间间民宅,去过属于他们的二人世界。或许在这些处于青春躁动期的孩子们眼里,找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肆意挥洒旺盛的荷尔蒙,就是爱情的最佳表达方式吧。下面这个案件,就发生在一个日租房内。

  前年刚入秋,某个周一的下午,大概三点左右,刑警队接到报警电话,我市师范大学附近一民宅内发生命案,一对大学生情侣被人杀死在屋中。接警后,我们立即来到发案现场,技侦和法医民警负责现场勘验,其他人负责对报案人——女房主进行询问。
  案发民宅在一幢老式居民楼的4楼,房间面积不大,也就50多平,只有一卧、一厅、一卫,人就死在卧室的双人床上。两名死者躺在床上,一条毛毯将两个人上身盖住,四条腿露在外面。毛毯覆盖头部的部位有一大片沁润式血渍,一些血水沿着毛毯角流到水泥地面上,床头挡板及上方的墙壁有大量喷溅血迹。掀开毛毯,男女死者赤身裸体呈仰卧状态,男死者的右臂垫在女死者的颈下。男死者前额有一个极深,直径约四厘米的圆形凹陷创口,皮肤严重挫裂性破损,额骨呈内陷倒折状,血液及脑组织外溢;女死者更惨,脑袋几乎被砸扁,五官基本稀烂,一个眼球带着神经纤维滚落在头侧,似乎在看着什么。观察尸表特征,判断两人的死亡时间为12——15个小时之间。


日期:2009-12-30 22:01:00

  第八个案件:日租房密室谋杀案
  (2)
  我们在现场地面提取到三种不同足迹,房间其他可手触位置提取到多枚指纹。外防盗门和内门锁均没有撬动痕迹,各处窗户完好,均从室内锁闭。死者衣物整齐叠放在床边的写字台上,钱物俱在。房间钥匙放在一旁。通过死者钱夹内的身份证件,我们知道了男死者叫王凌宇,女死者叫杜慧慧。
  经询问女房东,该人称:两人是师范学院学生,以前曾多次找其租房。上周五晚,王凌宇给她打来电话,要求租住一个周末。双方在租房内见面后,女房东用拖布将整个房间拖了一遍,并换上新被褥,然后将一把备用门钥匙交予二人。双方约定,租住期为周五晚上到周一清晨。二人临走时,会将钥匙放在房间内的电视机上。同时,她还表示,自己只有两把钥匙,备用钥匙给出后,原钥匙一直待在身边不曾脱离。昨天从晚上18时至今日凌晨 6时一直在与人打通宵麻将,然后回家睡觉。案发前接到学生电话要求租房,回到租房内就发现王凌宇、杜慧慧双双毙命,于是立即报警。

  封锁好现场,我们将死者遗体和一应物证带回局里作具体检验。通过检验,结果如下:地面足迹为两名死者和房主所留,说明在案发后,没有第三人进入到现场。现场指纹为多人拥有,可辨别的有死者和房东,余下估计为其他租房者留下的。结合死者伤口创面,采取创面应力试验和微量元素提取技术,怀疑凶器为金属制地圆形钝物。
  同时,外调工作收集信息如下:王凌宇和杜慧慧均系我市师范大学新闻学院学生,王凌宇为大三学生,学生会主席,杜慧慧为大二学生,班长。师生证明两人系恋人关系,平时人缘不错,没有与人发生矛盾,同寝同学证实两人经常在周末外租房同住,案发前周五当晚两人均和室友打过招呼。日租房所在居民楼有住户表示曾在周末两天内见过二死者出入,发案民宅的邻居表示,当夜没有听到争吵、呼叫等异常响动。同时,女房东打麻将也被人证实。

  结合死者钱物未失,行凶者手段残忍等特征,我们一致认为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凶手与两名死者必定有着很深的矛盾,所以才会采取极端手段。但现场室内密闭,没有留下第三人足迹,却有让我们感到十分蹊跷,究竟凶手是如何进入现场的呢?当时有人说,这就是推理小说中常见的密室杀人案了。

日期:2010-1-3 15:25:00

  密室杀人,是“不可能犯罪”的一种,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种。是在表象和逻辑上都不可能发生的犯罪行为.指凶手通过一系列手段,使被害人被杀的证据全部指向被害人所处封闭的空间内.没有第二者,而又非被害人自杀的杀人方法.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19:10

这是我摘自百度知道中关于密室杀人的一段叙述。多数朋友爱看侦破推理小说,主要是欣赏罪案中凶手谋划设计作案的手段和警探是如何进行破解的。但我想说,那些都是文学作品中的杜撰,现实中这类奇玄的案件少之又少。
  其实文学作品看久了,大家应该有所感觉,其中很多作案手段及破案方法都是作者一种想当然的思维延承,是一种主观的铺排设计,将社会背景、物质背景及人物关系设定在一定的范围内,所以虽然看似合情合理,但如果落实在现实中,绝不可能,会受到诸多实际客观因素的限制和制约,甚至完全是不可行的。所以,这是一种想当然。

  至于一些离奇的密案,说白了,和魔术没什么区别,当你知道缘由后,你会有一种原来如此不过如此的感觉。不要认为警察或者罪犯很神奇,其实这仅仅是个职业(如果犯罪也称为职业)。还要说一点,我个人一直有种想法,罪犯是永远无法与警察抗衡的,要知道,罪犯只有一个或几个人,其智慧是有限的,而警察是一个群体,拥有多人的智慧,并拥有先进的科学技术装备。以卵击石,不是一句空话。

  再说一点,有人经常会说,那为什么还有许多案件无法破获,对于这一点,我举个例子,大家或许就能明白。比如拿我来说,我最近每天都要在医院输液,晚上一个人走回家,路过一个冷清的小公园,对面过来一个陌生的路人,我用自己随身携带的凶器将其击杀后,不留下自己的指纹,不留下自己的物品(身份证、驾照、工作证等等),也没有被其他人看见。然后,我顺利回家,处理好血衣和凶器后,继续在天涯上进行写作,假期也正常休息娱乐,然后按部就班的工作,我想,绝不会有人怀疑到我的头上,前提是我不大张旗鼓地告诉别人,我曾经杀过人。大家明白了吗?

  当然,如果我上瘾了,每天或者每周都去那个公园去杀人,那么就啥也不说了,以后大家就看不到我来这里更新文章了。呵呵。
  楼上一位朋友很睿智,密室杀人案确实如你所料,凶手是曾经租过日住房的人。我喜欢大家和我一起进行推理,这也是我写作本文的初衷。
  最近一直在医院度过,被确诊得了甲肝,真是一种倒霉。好几天没来天涯,发现点击很高,感谢大家的关注,我发现很多平朋友每天都要留言,甚至留下多条,谢谢。还要谢谢莲蓬版主,将这个文字着色加粗,深感愧疚,一个新人能得到大神的谬赞,实在惶恐的紧。
  很多朋友建议我还是保持纪实文学风格,我觉得十分正确。再说一点,现实中多数案件并没有推理情节,完全是利用技术手段和艰辛的努力而破获的。大家经常会在我的文字中看到这样一句话:“开展了摸排走访”,文中简单的一句话,落在实际上,往往是几天甚至几个月的不眠不休,其中辛酸,大家自己体会。
  说了这么多,是出于一种感慨,感慨大家对本人及本文的支持。接下来,我将更多的注重案件的真实还原,并适当穿插一些对公安刑侦工作的介绍,让更多的人了解警察。

  很累,写了这些文字,身体已经支持不住了。我需要休息。明天晚上继续更新。将密室案件结案。并发表一个小系列,至于是什么,明天就知道了。
  大家久等了,对不起,请继续支持我,明天晚上,咱们再见。
  还是要说,谢谢每位点击和留言的朋友,谢谢斑竹,大家等等我,明天,咱们一起破案。

日期:2010-1-4 15:18:00

  第八个案件:日租房密室谋杀案
  (3)
  (前言,临场写作,未经校验,大家帮忙看看。抢到这个段落沙发的朋友,你可以提出想看的案件,我结合我经历,进行撰写。许久不来更新,大家依旧支持,很感谢。看结案吧,)
  在某种意义上来讲,越是相对复杂的案情往往越是隐藏着相对简单的案由。结合眼前凶手刻意布置的类似密室的凶案现场和死者财物未失的客观事实,专案组再次认定,凶手绝不对随机性的抢劫作案,而是经过长期谋划有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其必与两名死者或房主有着较深的矛盾。
  如果是与房主有罅隙,凶手完全没有必要采用如此过激手段,并对死者进行残忍的击杀。但不排除凶手曾与房主有过接触,并偷配了钥匙。因侧重调查有可能接近房主并获取钥匙的人,重点放在曾经租住过该房屋的人员。
  男死者头部仅有一处创口,但女死者头部几乎被击烂,说明凶手与女死者积怨更深,甚至完全是冲着女死者而去的。应重点排查女死者的社会关系,结合死者家住外地的现实,排查重点应放在校内。
  至于室内没有足迹,也不难理解,如果凶手是预谋在先,完全可以先在脚上套上一层包覆物,比如塑料袋,然后进入室内实施了谋杀
  确定了侦查重点后,我们对房主和两死者的社会关系进行了大范围的走访排查。

  通过移动公司,我们调取了房主手机6个月的通话记录,从中筛选出97个曾经租住过本房的人员。其中师范学院学生84人,社会人员13人。并对房主亲属、朋友进行了细致摸底调查,排查出有房主有矛盾人员5人。对这102人,我们采取走访摸底,迂回调查,梳理登记,确定重点人6名。同时,我们走访了死者生前的老师、同学,针对死者的交际情况,排查出重点人21名。将结果两相对照,最终的交集锁定快了一个名叫赵东鹏的人。

  赵东鹏,男,21岁,家住本市,与女死者杜慧慧同为我市师范大学新闻学院二年级学生。据知情学生反映,赵东鹏曾在大一期间疯狂追求过女死者杜慧慧,曾多次上演在女生寝室下弹吉他,情人节买来几百朵玫瑰,不顾女寝门岗阻拦当众登楼示爱等轰动校园的戏剧性场面。但杜慧慧对此人并没有好感,经常当面给予严词拒绝和挖苦讥讽。一直到杜慧慧与王凌宇相处后,赵东鹏才逐渐停止了追求。与赵东鹏相熟的老师和同学还告诉我们,该人是走读生,平时内向不善交际,与大家接触很少,而且性格比较偏执暴躁,经常为一些小事与同学闹矛盾,甚至动过手。自从追求杜慧慧失败后,就经常旷课,学业也荒废了,大一下半年考试时即大挂三门,根据学分规定,即便毕业也是拿不到学位证了。

  综合走访调查的结果,我们对赵东鹏进行了犯罪心理学上的施罪性格分析:该人应为偏执型人格,也叫妄想型人格。其行为特点常常表现为极度的感觉过敏,对侮辱和伤害耿耿于怀;思想行为固执死板,心胸狭隘;爱嫉妒,对别人获得成就或荣誉感到紧张不安,惯于把失败和责任归咎于他人。如果说赵东鹏因为家境较差,恋情失败,学业不成,人格发生严重扭曲,对杜慧慧产生极度怨恨心理,进而采取谋杀,在犯罪心理学上是极有可能性的。我们当即决定,以配合调查为名,依法传唤赵东鹏。


日期:2010-1-4 15:20:00

  第八个案件:日租房密室谋杀案
(4)

Antja 发表于 2010-3-17 19:12

天哪,怎么破的案?
burger 发表于 2010-3-17 18: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有次是个10几岁女生死了,一般很少有家属会去碰尸体,所以穿上寿衣别人也看不出来,但是那次是个小女生,父母心疼啊,每次看到尸体就忍不住扑上去哭,结果一扑上去就发现不对劲了啊,然后打开衣服一看,屁股大腿那些地方肉都没了,报警就抓出来了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19:13

面对我们的询问,赵东鹏表现的异常冷静,没有否认曾经追求过杜慧慧这一事实,也承认了确实曾找过小姐在日租房居住过。对于问到是否记得具体是哪家日租房的时候,表示时间已久,记不清楚了。对于案发当晚的活动轨迹,他称自己周五放学后就回到家中上网打游戏,此后周末两天均没有外出。由于其母去外地看望亲友,没有时间上的证人。

  当我们要求去他家进行调查时,他给予了配合。在他家中,我们发现了很多侦破推理小说,很多都已破旧不堪,说明此人又阅读推理小说的习惯,应具备一定的反侦察能力,或者说熟悉作案手段。同时,我们还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他的家中有一个自己焊制的八斤重铁质哑铃,两端均为球体,中间为手握横杆。按常理推断,哑铃应为一对,绝不是单个存在。面对我们的询问,赵东鹏略显慌张,称不久前晚上拿出锻炼时,不慎遗落在外面一只。我们将其家中哑铃拿回来队里,通过比对死者颅面创口和微量金属提取,大小基本吻合,质地完全同一,只是没有发现血迹成分,不排除击杀凶器为另一只哑铃的可能。

  所有的线索似乎已经指向了赵东鹏,但却缺少最直接的现现证据,比如真正的凶器和现场遗留物。如果另一个哑铃真为击杀凶器,那么肯定已经被赵东鹏藏匿,找到的机会不大。他也完全可以说是被别人偷窃后实施了犯罪。而且,室内没有足迹这一现像仍是无法解释,假如真如我们推断,赵东鹏是进屋前将双脚包裹,我们是根本无法找出有利证据的。

  在依法留置期限内,专案组发出指令,再次对现场进行勘验,确保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由于发案后现场已经封闭,基本上维持第一时间原貌。多名技侦人员携带大量技术勘验装备进行了新一轮的现场勘查。
  通过多波段蓝灯探测器显影,没有第三人足迹;汗液纳米提取,没有赵东鹏指纹……为此,所有侦查员均感到一筹莫展。就在留置时间即将到来的最后一个小时内,一个转机出现了。
  一名老技术民警在外房门一侧的墙壁折角处发现了一个轻微凹陷痕迹,虽然不大,但可以判断为撞击痕。由于墙壁的墙围子是蓝色油漆刷的,在最初的勘验中我们并没有发现这个痕迹。同时,我们还注意到最初勘验时忽略的一个位置,在紧贴房门的位置处摆放了一个鞋架,由三块木板拼接钉制而成,几双拖鞋和两名死者的鞋子就放在上面。其中,拖鞋和女死者的鞋子均放在第二层和第三层,鞋尖对着墙壁, 男死者的皮鞋则放置在最上面的一层,鞋尖朝外。鞋子下面有几张折叠起来的超市宣传单,旁边还有鞋油、毛刷和一个插排等日常生活备品。

  根据日常生活习惯来说,进门换鞋是不足为奇的,但鞋架第一层横板上已经堆放了杂物,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放在鞋架的二、三层。而且,换鞋一般是身体正对鞋架,脱鞋后,鞋尖的朝向和用手提起的动作,都应该保持鞋尖面朝墙壁方向。而这双死者的鞋子却违背了以上两个日常性习惯。怀疑一切,不放弃一切潜在可能是刑警的必备的素质。当即,我们将几双鞋子带回了队里。通过指纹检验,发现男死者的皮鞋内帮处有几枚非死者指纹,并确定拥有者为赵东鹏。同时,我们在赵东鹏家中发现了一个单肩夸式书包,在书包的布缝中,提取出少量蓝色粉末状物体,经检验,与日租房墙壁上的蓝色油漆成分具有同一性。至此,一个完整的作案脉络浮现在我们的眼前。

  带着这些有利证据,我们再一次讯问了赵东鹏。在大量确凿的证据下,赵东鹏终于放弃抵抗,如实交代了自己预谋杀人的整个作案过程。
  追求杜慧慧失败后,赵东鹏感到人生受到了极大挫折,心理极度颓废下,选择了自暴自弃,经常旷课打游戏,偶尔还在按摩房、洗脚屋找来小姐嫖宿。大一下学期,其功课三门大挂,彻底宣告了他未来学业的终结,此人更感生活无望,对周边一切都充满憎恶。案发前的上个学期,他无意中看到王凌宇和杜慧慧去日租房居住。内心充满怨毒的赵东鹏认为自己能有今天是杜慧慧造成的,便经常在周末伺机跟踪两死者,当发现两人经常去同一家租住时,他也在心中逐渐酝酿出了一个杀人计划。

  由于经常阅读推理小说,赵东鹏自认为还是有一定作案天赋的。在大二开学后,他就找到日租房女房主要求租住,并偷配了房门钥匙,然后等待时机。一个月后的周五,当他发现两死者又去那间日租房居住时,他决定实施自己的犯罪计划。
  案发的周一凌晨2时左右,赵东鹏将家中的一个哑铃放在自己的单肩书包内,在距离自己家较远的位置打车去了日租房。通过靠门倾听,判断二人已经熟睡后,他悄悄用钥匙拧开两道房门。由于疏忽,他将携带的手套遗忘在出租车上,只能借着钥匙插在门上的力道将门推开。门开后,他发现墙边放置的鞋架,原本准备用塑料袋套脚的他,觉得警察会发现塑料袋留下的痕迹,临时灵机一动,站在门外将男死者的鞋子拿了出来自己穿上,然后走进房间。

  进到主卧后,他借着外面的月光看到两死者相拥而眠,心内更是怨恨难当。据他交代,当时看了足足5分钟之久,内心也曾犹豫过。但看到女死者熟睡中将身子紧紧的帖在男死者身上的亲密状,内心醋意、愤恨立刻膨胀到了极点,觉得是这两个人害了自己的一生。毕竟追求过杜慧慧,赵东鹏将第一个目标选择了王凌宇。他拿出包内哑铃,猛力向王的头部砸去。王凌宇当时毙命。惊醒的杜慧慧睁开眼看到了他,当时惊呆了。情急之下,赵东鹏又对杜慧慧实施了击杀。带着一腔恨意和惊恐,一连凿击了杜的头部10余下。

  二人死亡后,赵东鹏感到一阵恐惧,尤其是看着杜慧慧滚落在一旁的眼珠,更是毛骨悚然。于是,他将毛毯拉拽覆盖到了二人头部。并在原地,将哑铃放在了随身携带的塑料袋内,装进书包,退出了主卧。
  走到外门口时,不小心让书包内的哑铃撞到了墙壁,当时他也没加留意。出房门后,褪下死者的鞋子,隔着房门又摆放在鞋架上。可能是出于情急和紧张,他忽略了死者鞋子原本是摆放在第二层的,而是放在第一层,然后锁闭房门逃离了现场。
  逃离现场后,他将哑铃丢到了附近的河沟内,又将身上的血衣脱下,换上早就预备在那里的衣服,血衣则在现场进行了焚烧。至于书包,由于没有沾上血迹,便没有抛掉,而是带回了家中。
  得到供述后,我们带着赵东鹏找到了河沟内的哑铃,上面的血迹证明了这就是凶器。同时,还发现了焚烧痕迹。至此,这起案件顺利告破。
  破案后,我又回到了那个日租房解除封锁。在阳台上,看到那里堆满了饮料瓶,大概有上百个。女房东告诉我,现在的大学生找日租的特别多,不长时间就能收集到不少瓶子。看这那些空空的瓶子,我突然有种感慨,希望那些大学生所谓的爱情真的能够长久,而不要像这些瓶子一样,一时畅饮之后,就被遗弃在某个角落了。

东镇女巫 发表于 2010-3-17 19:13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19:17

第九个案件:都市狼影系列——可笑的狼
  呵呵,无推理无惊悚无悬疑,大家对付看,女性朋友尤甚,大家看完要多注意了。呵呵。看吧。
  我市城北区属于旧城区,大前年市里新换了一届领导班子,搞的第一个民心工程,也可以说是面子工程,就是对旧城区进行改造扩建。一声令下,在众多挖掘机、铲土机的连夜工作下,许多多年的老民居均被拆除,成为一片瓦砾。但由于后来主抓该工作副市长因经济问题被双轨,和后续资金链断裂,工程进展到一半就搁置了下来,而且这一耽误就直到现在。
  大片的空地被闲置,许多有经济头脑的人就在上面建成了简易民房,那种多间板房围成的四合院式建筑,并以极其低廉的价格租住给了外来务工人员和一些大学刚毕业尚在都市中打拼的年轻人。
  由于租住人员成分复杂,外加流动性极大,,一些刑事、治安案件时有发生,其中多以盗窃为主。
  去年8月的一天晚上,恰好轮到我在队里值班,大概9点刚过的样子,突然接到指挥中心的电话,旧城区一板房区内发生入室盗窃案。接警后,急匆匆拔掉还煮着方便面的电锅插销,叫上两名技术民警赶往事发地。
  案情其实很简单,租住其中某一个大院内的单身女孩回家后,发现房门虚掩,进屋一看,所有值钱物品被洗劫一空。
  说实话,这样的案件很难破,平时白天这个地区的人多进城务工,许多盗窃分子都是流窜作案,或者是临时起义,只要现场没有遗留有利证据,基本上是无迹可循。
  按照办案流程,技术民警对屋内进行勘验,我带着一个新分来的男实习生在院内对报案人和周围的邻居做询问记笔录。
  由于夏天天热,院内很多人都睡得很晚,见我们警灯警车的呼啸而来,不明所以的人们纷纷出屋,在其他院内居住的人也跑来瞧热闹。
  对询问人的笔录做完后,我叫实习生对周围的邻居做笔录,权当一种锻炼。我则绕着院内踱步,思索着最近这个地区曾发生过的类似案件,看看是否可以进行串并案侦查。
  看热闹的人见没什么新鲜东西,也纷纷散了回房间。其中一个年轻男子见我走进,表情变得既不自然,欲走还留的样子,僵了一会还是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往屋里蹭。
  出于职业的敏感,我不由得多打量了这个人几眼。借着院内架起的灯泡不甚明了的光线,我突然发现这个人下身穿着似乎很别扭。
  他上身光着膀子,下身是一条样式普通的运动短裤,见我打量他,神情更是慌乱,低着头急匆匆地往屋里走。

  就在他即将进屋的瞬间,我终于发现了为什么此人看着别扭的原因。原来,他的短裤内,竟然穿着一条女性的肉色裤袜,裤袜的袜桩露在短裤腰部松紧带外面。趁着灯光,两条腿显得异常光滑细腻。
  我立刻叫住了他。见我叫住他,这个年轻男子立刻萎了下来,慌乱地说,不是我干的,真不是我干的。我也没说破,叫他走到我近前,直直地盯着他。在我眼神的攻势下,年轻男子愈发的慌乱。他低着头,我没去她屋里偷东西,我......我就是......
  周围未散的人也纷纷围了上来,在大家的注视下,这个男子汗水直冒,吭哧憋肚了好半天,终于说了出来。我就是偷了外边晾着的女士乳罩、裤头和丝袜什么的,从来没有偷东西啊。
  他的话让大家哄笑了起来,一些在附近居住的女孩子也纷纷嚷了起来,都称自己晾晒在外面的内衣有过丢失。

  面对这样的情景,我感到十分可笑,问他到底怎么回事。这个年轻人称,自己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但又不想回到乡下老家,就在这里租住了下来,平时东一头西一头找活度日。由于没有固定女朋友,时间久了,就打起了外面晾晒的女士内衣的主意。
  案发的当天,他回来比较早,看到晾衣杆上的一条裤袜,心痒之下偷了回来。等晚上,就破不接待地穿上,一边摆弄着以前偷来的衣物,一边看着电脑里的淫秽图片,并准备自慰。
  刚巧这时,我们到来。听到外面人声,他以为自己偷裤袜的事情发了,但又不能不出去,这样难免会招人怀疑。于是迅速地将以前偷来的内衣裤和丝袜藏好,却偏偏忘记自己腿上穿着的这一条,套上一条短裤就跑了出来。
  对于这样的人及行为,我们基本上还是以训诫教育为主。于是狠狠地批了他一顿,让他归还拿走的衣物。
  回来的路上,我坐在车上突然乐了。同去的实习生问我乐什么。我说,你们小男生是不是都好这个口儿啊?那个年轻的实习生的脸立刻红了,半天也不支声。
  呵呵,这个是都市狼影系列案件中比较有意思的一件。临场写作,未加校验,博君一乐,笑谈笑谈。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19:24

奶宝 ,补充个包子的。刚才老刷新没有,就去搜了搜:

西单人肉包子发生的是二起,我上面说的是80年代初的 ...
burger 发表于 2010-3-17 19: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承认你这个故事比我那个好,让我又吐一回{:5_330:}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19:27

关于盗窃器官的解答
  借用鬼吹灯里一句话,盗窃器官是一个技术活,不是请客吃饭...需要完备的医疗条件、高超的手法和妥善的保存措施。流传甚广的活人被摘取肾脏更是子虚乌有。要知道,盗窃肾脏基是为了移植,移植前要进行各种各样繁琐的配型试验,然后才能确定是否具备移植条件。试想,你随便找个人把肾脏摘了,将来你卖谁去?就算摘了,你怎么保存,运输?还有说把人迷晕后,让进冰块堆里,等被害人苏醒后自行拨打电话求救,呵呵 肾脏的作用是干什么的,俩肾脏都摘掉了,这人只能去找阎罗王报道了。

  呵呵,也就这样解答了。不知道满意否?
日期:2010-1-5 20:19:00

  第十个案件:连环刨锛案
  (1)
  (根据真实案例改变,有少量杜撰成分,比较血腥,心理素质薄弱者勿入。ps:临场写作,想哪写哪,没准还会推倒重来。呵呵。但在结案后,会整理成一个完整帖。大家先对付看。)
   200*年11月的某个晚上,女教师孙洋带着微微酒意从同学聚餐处回来。走进楼道,她咳嗽了一声,借着亮起的声控灯,边走边低头在挎包内掏摸着钥匙。突然听到后面有人喊了一嗓子,“嗨”。出于本能,她回头瞧去,未等看清来人,就觉得眼前一暗,然后头顶一阵剧痛,紧接着又是一阵剧痛,随后脑子一蒙,倒在了地上。
  当晚21时左右,刑警队接到电话,我市某居民楼楼道内发生命案。我们抵达现场一看,都不禁哆嗦了一下。女死者仰面朝天躺在一楼楼道地面上,颅骨多处塌陷,下颌骨双侧粉碎性骨折,牙齿全部粉碎,头部几乎被凿成了瘪茄子,大量血液和脑组织红的白的流了一地,已经开始凝固。即便是冬夜,现场仍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
  死者身边丢弃有一个女士挎包、一个空钱包和若干女性日常用品,没有发现手机。通过肉眼观察,尸体后脖颈有浅淡勒拽摩擦痕,中指有圈形印痕,应为行凶后,将死者随身佩戴的戒指和项链拉拽洗劫造成。

  根据先期抵达的派出所民警汇报,报案人为该楼居民宋某。宋某称,当晚加班回来较晚,刚进楼道就发现死者躺在地上,于是跑上楼通知了死者的丈夫娄国栋,并立即报警。死者的丈夫娄国栋称,由于孙洋在下班前打来电话说晚上同学聚餐,便邀请几个朋友在家喝酒,直到有人告知妻子被害。
  确认现场遗留物提取无误后,经过拍照固定,我们将死者拉回局里做详细尸检。
日期:2010-1-6 19:01:00

  (第十个案件我将采取了相对小说化的笔法,原文第一段大家略过。当然,本人文笔实在拙劣稚嫩,毕竟成天撰写程式化公文,所以难免污浊大家眼球。但我依旧坚持在本文这样做,主要是想让大家知道,刑警不是天天风火来去、不食人间烟火、不懂儿女情长的神,我们也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难处。但出于使命和责任,我们只能抛弃一些属于自己的东西。希望仅以此文能稍稍扭转阅读我作品的朋友对警察的一贯误解。希望吧。)

  第十个案件:连环刨锛案
  (1)  
  200*年11月初,久旱的城市终于迎来了第一场雪。
  连续三天的大雪过后,气温骤然下降,白天温度接近零下三十度,到了晚上,更是冷的扎骨头,让外出的人死的心都有。

  案件就发生在雪后的第二个晚上。
  那天晚上,女教师孙洋带着微微酒意从同学聚餐处返回。
  下了公汽,她踩着积雪,七拐八拐的,走进自家这个已经略显陈旧的开放式小区。
  单元防盗门早就坏掉了,后来也不知道被那个缺德鬼给摘了下去。

  孙洋心里暗骂着,物业都干什么吃的,早晚出点事就好了。
  她边骂边嘘着手走进楼道,稍微停了停,使劲跺了跺脚,磕下上面附着的泥雪,然后借着亮起的声控灯微弱的光线,低头在挎包内掏摸着钥匙。
  “嗨”,突然,身后有人喊了一嗓子。出于本能反应,孙洋回头瞧去。
  一个黑乎乎的身影快速冲了上来,未等孙洋看清来人面目,就觉得眼前一暗,然后头顶一阵刺骨的剧痛,紧接着又是一阵剧痛,一股热乎乎的液体从头顶泻下,立刻模糊了双目。
  随后,孙洋脑子一晕,倒在了地上……
  当晚21时左右,刑警队接到电话,我市某居民楼楼道内发生命案。
  在队里值班的副大队长罗显阳立刻向大队长肖天明做了汇报,然后通过指挥中心群呼系统给全队民警的手机上发出了到现场集结的指令。
  当时,女儿陆爱艾正在发高烧,我和陆超连夜送她去了市儿童医院。
  在病房里接到手机指令后,我为难地看了看陆超,将手机递到他面前。
  陆超扫了一眼,没好气地说:去吧。
  见我出门,又突然叫住了我,将遗忘的围巾绕在我颈上,淡淡地说了句,路上滑,你开车长点眼睛。
  我心里一暖,只是笑笑,亲了他一下,又瞅了一眼仍在熟睡的女儿。然后走出医院,发动车子向案发地驶去。
  天黑路滑,车速始终提不上来,我是最后一个抵达现场的。
  法医小刘看我来了,朝我摆了摆手,喊着:一个女的,脑袋都被敲碎了。尽管有心理准备,但看到尸体时我还是不禁哆嗦了一下。
  女死者仰面朝天躺在一楼楼道地面上,头顶颅骨多处塌陷,下颌骨双侧粉碎性骨折,白森森的骨茬刺破面颊露在外面。嘴唇被撑得大张,往里瞧去,牙齿全部粉碎。整个头部几乎被凿成了烂茄子,大量血液和脑组织红的白的顺着伤口流了一地,已经开始凝固。
  虽然是冬夜,但现场仍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
  大队长肖天明跟我说,好像是刨锛,你检检现场,我去上楼问目击证人。
  我戴上手套,仔细勘验着现场。死者身边丢弃有一个红棕色的女士挎包、一个空钱包和若干女性日常用品。翻检了一下,没有找到手机。
  法医李文生一边摆弄着死者的肢体,一边念经似的说,死者后脖颈处有浅淡勒拽摩擦痕;左手中指根部有累积性圈形印痕,整根手指表皮轻微破损,应为行凶后,凶手将死者随身佩戴的戒指和项链大力拉拽造成的。死亡原因,就不用我说了吧。
  我点点头,让技术员开始照相。
  看着死者与我年纪相仿的脸庞,我不禁有些愣神。隐隐中,总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头。但当时,却始终想不出来。
  过了一会,肖天明带人下了楼,手里攥着几页笔录纸。
  弄好了没,他问我。恩。没什么问题了,可以回去了。我扫了眼现场,回答他。
  临走前,肖天明让外围警戒的派出所民警务必告诉围在一边的记者,一定不能透露案情,这样的案件肯定会造成社会恐慌。
  在确认现场遗留物提取无误后,我们将死者搬上车往队里开
  路上,肖天明和我说说了询问情况。
  报案人为该楼居民宋某。当晚这个宋某加班回来较晚,刚进楼道就发现死者躺在地上。由于邻居相熟,宋某立即跑上楼通知了死者的丈夫娄国栋,由娄国栋打电话报警。
  死者的丈夫娄国栋称,孙洋曾在下班前打来电话说晚上同学聚餐,自己便邀请几个朋友在家喝酒,直到宋某上楼报信才知道妻子被害。

  我问肖天明对案子怎么看。
  肖天明想了想:看现场应该是刨锛抢劫杀人,可凶手这手段也忒狠了些,一榔头下去人肯定晕了,没必要将脑袋敲成烂倭瓜啊。
  停了一会,他又说,回去你再给派出所去个电话,告诉那边一定要封住记者的口。这帮孙子有一个能说俩,有俩就敢说一万。一定不能透露具体案情,尤其是行凶手段,就说抢劫杀人。让记者在媒体上告诉大家最近提防点就行了。
  说完,他使劲蹭了蹭车窗上凝结的一层白霜,露出一个圆洞,看着暗夜里深邃沉默的都市,肖天明叹了口气:如果不出我的预料,系列刨锛案即将开始了……
日期:2010-1-6 22:55:00

  第十个案件:系列刨锛案
  (2)
  回到队里,法医老李和小刘尸体将尸体抬进尸检房进行详细检查。
  我抽空给陆超打了个电话,询问孩子怎么样了。
  电话里,陆超的声音很疲惫,说孩子的烧已经退了,叫我别担心,并问我什么案子,是不是要干通宵。
  我简单的和他说了几句,告诉他今晚是回不去了,或许这几天都不能完事。
  陆超嘱咐我悠着点,孩子就交给他了。
  撂下电话不久,前期负责外调的民警陆续回到队里。
  一个民警揉着耳边,骂骂咧咧地说,这破天太他妈的冷了,都给我冻成犊子型了。
  肖天明杵了他一下,别废话。然后让大家去会议室说说外调结果。
  当晚与孙洋一同参加聚会的同学证明,孙洋离开饭店的时间是20时15分左右,一位男同学与她一起坐的公交车。民警模拟孙洋步速,从饭店走到公交车站,乘车后,又步行走到小区,大概花了20分钟。结合报案时间来看,孙洋遇害的时间应在 20时35分至21点之间。至于死者的社会关系,由于天晚,只能明天再做具体调查了。
  法医的尸检结果也陆续送上,死者躯干部没有外伤,胃内容物未检测到有毒物质,死因确实为颅骨破裂引发的大出血,凶器应为刨锛之类的金属质锐物。同时,从创口破损面的深度来看,凶手的臂力应该极大,每一次击打都深入颅骨。
  看到基本上都是些无用线索,肖天明说,今晚大家别回去了,翻翻过去的案件登记,看看有没有类似案件,然后就在队里窝会儿吧,明天一早接着查。
  当晚,所有民警都在大队办公室凑合了半宿。

  大概第二天早上6点左右,值班室的电话又一次响起。市某小区楼道内又发生刨锛案,死者是一名赶早上学的高中生。
  听到这个消息,肖天明咬了咬牙,看来年前是闲不着了,走,去现场。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19:32

真喜欢这人肉包子的故事,
东镇女巫 发表于 2010-3-17 19: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哪天把你做成包子,对啦,你怎么不发那个流鼻血的贴啦{:5_318:}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19:35

第十个案件:连环刨锛案
  (3)
  报案人是一个早起买菜归来的老年妇女,看到死者当时就吓得腿肚子转筋不会动弹了,坐在地上使劲嚎了几嗓子,惊动他人报的警。
  这个现场与第一个基本如出一辙,男死者是一名起早去上自习的高三男孩,头朝下脚朝上,俯身趴在一楼的缓步台上。后脑勺正中有一个明显的击打凹坑,体表没有检测其他伤痕,身上财物也被劫掠一空。除此之外,未在现场提取到任何有价值线索。
  我安慰着死者父母,做着询问笔录。根据他们叙述,死者是清晨5点30从家出门上学的,推测应该在一楼遭遇凶手刨锛杀害的。想到死者是头下脚上的趴在楼梯上的,我估计应该是下楼时从后面遭到凶手偷袭的。
  想到这里,我爬楼梯来到7楼。那里有个天台,门锁早已脱落。推门进去,靠近门边的雪地里有很多新鲜凌乱的足迹。有极大地可能,凶手是很早就窜到本楼蹲守在这里,听到有人下楼的脚步声尾随行凶的。我立即叫技术民警喷射固体石蜡进行保护,然后反复喷胶,加固支撑材料,提取了几枚相对完整的脚印。好在当时天冷,脚印边缘不会以为温度升高发生扩散现象。
  下楼后,我把这一情况跟肖天明说了。他狠狠骂了句,操他血妈的,这犊子真有忍劲儿,天没亮就跑楼顶蹲着去了。
日期:2010-1-8 12:32:00

  不设小标题了,以后我尽量不跟帖,跟帖就是案件,有需要和我交流的,站内信息联系。
  一夜之间发生两起刨锛劫案,这样轰动性案件立刻成了街谈巷议的热点话题,加上媒体的推波助澜,谣言长了膀一样四处乱飞。有人说年轻少妇与高中男生苟合,少妇丈夫于是刨锛妻子,第二天又刨锛男生;还有人说,楼道恶魔现身,随身带着一把大榔头四处敲人,死者惨状也被描述的无比放大……反正什么说法都有,引发的恐慌不亚于当年艾滋针事件。

  来自上面和社会的压力十分巨大,全队民警自第二起案件发生后一律取消休假,全力投入侦破中。无论是蹲坑布控,还是串联类似案件,嫌疑人找了一大筐,就是没有找到真正凶手,倒是顺带着将几起抢劫、强奸的积案破了。这个刨锛恶魔也蒸发了似的,此后一个多月再也没有作案。
  侦破一直在继续中,眼看着春节将近,这时我市又出了一件轰动性案件。
  (刨锛案绝非太监,穿插案件,只为说明很多案件都是同时发生。这个案件发完后,继续撰写刨锛案)
  这个案件由一起自杀事件引起。
  我市“城市在线”网站有个灌水论坛。某天,一网友在上面贴出10余张女浴池换衣间偷拍照。此贴一出,顿时掀起轩然大波,一时间盖楼无数,留言满天。其中有一张是一女性清晰正脸照,正在穿戴内衣。巧的是,某网友在下面留言,称该女子为本市某企业的女职工。众多无聊的人犹如打了鸡血,展开了疯狂的人肉搜索。一些原本是女受害人的朋友、同志、甚至是亲人的人,怀着某种不可言喻的扭曲心理,在网上狼性大发,短短两天内,该女子的姓名、电话、qq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甚至其配偶和子女的信息纷纷被公之于众。

  也不知道该网站管理员是不是最近忙着过年,反正是第三天才发现此贴,并做了删除。但帖子已经被多人转载,流传甚广,事件变得不可挽回。
  在这帮缺德兽的推波助澜下,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开始电话骚扰这名女子,一些人甚至将电话打到了其单位和家里,语言极尽下流猥琐。个别心理变态者还将照片洗印贴在了该女子的家门口。
  女受害者心理素质还较差,煎熬两天,一个没想开,趁丈夫上班之际,一脑袋从7楼扎了下去,留下了一个才上小学的7岁儿子,和一个痛哭流涕的丈夫。这件事在我市引起了强烈震动,原本乐此不疲的网友又摇身一变成了卫道士、同情者,在指责部分网友缺德行为的同时,究竟这些照片的拍摄者是谁也成了焦点。
  (注:我所选取的案件均有原型基础,试图反映一些社会不良现象,并勉力做一些成因分析。头几年,我曾十分关注铜须门、死亡博客等事件,人肉搜索确实可怕可畏。希望大家在狂欢的同时,能为当事人做些考虑。同时,这个案件也算狼影系列的一篇,总之想为女性朋友提个醒。小心点,现在狼多……)
  市领导十分重视,责成公安局必须尽快破案。这类网络案件本该由网监科负责,但分局的网监人手少,而且又隶属刑警队,由于刨锛案还在攻坚阶段,肖天明就指派我领导网监几个人负责侦查。这时候,我已经是负责技侦中队的副大队了。
  我们通过发帖者的ip地址迅速找到了他,具体就不说了,反正不是什么好鸟。该人称自己是在一个色情网站的视频中截取下来的。按照他说的网址,我们登陆了这个色情网站。里面充斥着乳房大腿,丝袜内裤、裙底透视,其中有一个原创偷拍专栏,是网友自行上传的偷拍照和偷拍视频。在一个id叫“我是美人”的专辑里,我们发现了照片的原始视频,同时,还发现了另外的14段偷拍视频,都是在女浴室更衣间拍摄的。上传时间不同,而且女浴室室内陈设也证明不是同一家。

  我们把这个情况跟该网站服务器所在地公安局做了通报,打击该网站的工作他们自己搞,单说我们这边的事情。
  通过技术手段,我们找到了“我是美人”的上网处所,没想到是家网吧。管理很混乱,上网根本不需要身份证,想查证嫌疑人是没指望了。看来,只能从这些视频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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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ZT天津刑警奇闻录-第四页转个人肉包子案,胆小的别拍我,看吐的别怪我,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