弑童血案连发:你如何看待政府与媒体的博弈?
本帖最后由 空气稀薄地带 于 2010-5-2 16:02 编辑一种观点:
@老沉:(新浪总编陈彤)鄙人认为:如此的乱世环境中,媒体显然不应该“有闻必报”,特别是近日屡发的砍杀儿童事件。大肆渲染报道的效果之一是大家都不愿意看的:越来越多丧心病狂之徒挺而走险。
@郑渊洁:南平医生恶魔被处决当天,雷州小学生接力赛般又遭杀戮。网络和媒体高度关注南平案,在大家愤怒和提高警惕的同时,也启发了某些潜在报复社会者,他们知道用这种方式“见效”最快。我们不能容忍前赴后继连一天都不给我们喘息的校园屠城多米诺骨牌。我们需要这样的事例:到学校行凶者未得逞,被当场击毙!
@阿忆:没错儿,渊洁兄说得对,媒介热报此类事件会焕发潜在报复者,这是世界报业和社会心理学家们证实了的。合理的做法是,禁报凶杀细节,只把报道指向社会成因,同时不忘心理疏导,并吸取教训,为未成年人聚集区域加强警力。
@张颐武:大众传媒对于暴力行为的报道的限度,是媒体伦理的重要研究课题。伯顿著《媒体与社会》教科书中引文可参考:“无怪乎最为持久的担忧就是:大众传媒当中的暴力引发了社会当中的暴力。…安德森的调查结果显示,约77%的研究证明了媒体暴力确实引发了现实生活中的暴力,时至今日,这一结论仍然是成立的。”
@飞象网项立刚:我们社会为什么这样,心中无上帝,行动无底线,为了影响力,媒体哪会有共同约束?
@不沉默的大多数:江苏泰兴幼儿园发生砍杀幼儿事件,导致数名幼儿死亡 泰兴市公安局确认砍人者已经被抓获。泰兴宣传部朱部长表示现场有31人受伤,其中5人重伤正在抢救。另据警方称,目前已有4名小孩身亡。南平事件以后,我已经预言过,舆论对类似事件的评议实际上是在鼓励反社会。
@郭晓松:连续发案,媒体是否无辜,在于媒体自己的心态。如果在追求细节的同时,你以揭秘的思维而非理性关怀去报道,那就不要在今天跳出来喊冤。说无辜之前先自问,也不迟,我们都没权利说委屈,孩子的生命面前,微博上的媒体大佬和装逼的大佬还是别矫情了,看着恶心。
@郭晓松:希望已经在泰兴的记者,文字里少一点细节多一份关怀,少渲染多呼吁。模仿效应下,媒体可能真的很无辜,可昨晚谁不是在等通联各路详细稿。泰兴不是雷州,空一个版面祝福离开的和活下的孩子吧,人生在今天转弯。为人父母更能体会这个撕心的痛楚。
@中青报曹林:面对犯罪传染,寄望媒体不报道就不传染,这是掩耳盗铃思维,媒体不报道,公众不知情,小道消息下公众可能更恐慌。另,媒体不报并不意味着犯罪群体就不知道了。媒体在切断传染上所做的不是封闭,而要有明确的是非判断。要有节制地报道,而不是渲染。要以保护孩子为最高利益,而不能追逐点击率去描绘细节。
@中青报曹林:舆论在切断犯罪传染上也应有所作为。郑民生至死都不承认自己做错了什么,坚信自己受到迫害,报复是正当的——可怕的是,郑这种“反抗即正义,弱者即道德” 的病态逻辑竟赢得支持。毫不客气地说,这种舆论是该对犯罪传染负一部分责任。面对某作家这种混帐逻辑,我曾痛斥“砍的不是你,你可以在这里抒情”
=====================================================================================
另一种观点:
@西门不暗:官员出逃,要限制报道,因为会被模仿;抢劫杀人,要限制报道,因为会被模仿;人为爆炸,要限制报道,因为会被模仿;拐卖人口,要限制报道,因为会被模仿。欢迎添加。
@baozuitun 我宁可校园血案再多十倍,也要新闻报道自由。据说电影中的暴力血腥镜头会导致犯罪事件的增多。一些犯罪分子甚至从电影中学习了作案手段。是否应该为了出版自由的理由而不限制这类镜头呢?
@安替:一些同行搞混新闻伦理本意了吧,西方媒体对涉及儿童事件、对暴力事件,为保护受害人,媒体会隐去其受害者相貌或身份、暴力过程不做渲染,但没有对事件不报道或者克制报道的,这些当是百分百突发头条,因为这样才能警惕社会加以防范、正义才能声张。
长平:重要的是把事情说出来,想方设法防患于未然。我猜想那些不主张媒体报道的人,也不会同意社会对此置之不理。他们会说,可以通过内部渠道,让领导知道就行。领导自然会重视,并想办法预防。但是,这种思维早已被证明不是幻想就是欺骗,现代政治认为权力并非性本善,只有在民意的监督和制约之下,它才可能为民所用。舆论就是民意的重要表达渠道。可以肯定的是,最不希望媒体报道此类事件者,一定是某些地方官员。官员往往会使用各种手段来阻止媒体报道,受害家属则会千方百计向媒体通报消息。想想其间的道理,就不会只看到媒体报道的负面作用了。
=================================
我的观点:各打五十大板--媒体少一些煽动,政府少一些管制
一方面,宣传部门为了上海世博而控制泰兴血案的报道,当地政府禁止家长探望孩子,这种作法非常令人费解,实在不敢恭维。
另一方面,前些日子南平血案发生后,广州《新周刊》记者陈永恒在围脖上写道:
@记者陈永恒:新词:“南平刀客”——他继承了中国社会捅人的光荣传统,一刀下去,保准毕命,绝不复刀。此刻,他不仅是杨佳附体,更是马加爵重生,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它代表了千千万万上行无门的屁民,那些最原始的“野性呼唤”:总有一天,在这个扯淡的社会,你们会关心我,曾经也拥有梦想。
从上海杨佳杀人案开始,类似的记者思维并不少见,许多媒体报道不是以狂躁的发泄博取眼球,就是以泛滥的同情心为暴戾寻求正当性,为凶手开脱。在这一点上,一些媒体的报道基调和凶手的心理状态颇为相似,如果一个社会的整体文化遭到仇恨情绪的毒化,如果记者和编辑完全被怨恨和愤怒所主宰,就无法成为理性的、善意的批评者。一些民粹主义的媒体越是煽动,社会上就越是有人不要命,因为这些杀人的凶手,在潜意识里有一种被媒体注入的英雄感, 这种英雄感就象是一种毒品或春药,一些遭遇到个人挫折的人,一旦被注入这种毒品式的英雄感,什么事都能够干得出来,因为他们就像吸了毒一样,自以为是在替天行道,是在向罪恶抗争,是在以身殉道。顺着这种逻辑推理下去,反社会的杀戮者就会渐渐被描绘为反抗体制、反抗不公的英雄,那些潜在的犯罪群体会在这种舆论不辩是非的同情中获得一种非常恶劣的暗示。这种将问题指向体制的逻辑看似深刻,貌似充满辩证和站在道德高地上,却隐藏着一种让人不寒而栗的逻辑:问题都在体制,弱者从救人到杀人是被逼无奈的反抗,反抗即正义,弱者的报复是有道义借口的。
政府当然非常担心这种舆论,向来就有管制癖好的政府会如何对待媒体,还用多说吗?媒体不能发声,也会更加反感政府的管制,结果就是政府与媒体互不信任,严重对立,这种恶性博弈对包括公众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好处。
anti-cnn专栏作者寒竹在《少一些战斗檄文,多一些舆论自由》一文中,对时下媒体与政府的博弈进行了深刻的分析:
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政府和民间的舆论都处于一种利益的博弈状态,这是双方的立场和利益差异所决定的。但是,世界所有国家的政府对舆论都有一个基本底线,这就是不允许舆论成为体制外推翻政府的一种政治力量。通常,当一个社会的舆论演变为一种体制外的反政府力量时,这就意味着社会革命或无政府时代已经来临。。。。。
从西方社会的发展程度来看中国,中国社会还落后很多年。近百年来,中国社会由于革命文化的反复洗礼和造反精神的发扬光大,政府和媒体之间始终没有进入一种真正的良性互动模式。这是中国今天无法完全实现舆论自由的根本原因。。。。
道理非常浅显,当一个社会正处在转型期,文明社会的公共意识和法律意识尚在建立过程中,政府面临的社会舆论如果以匕首和投枪的方式冲击过来,如果舆论将导致现行制度的崩溃,那么政府采取行政压制的手段则不可避免,这是任何一个政府都有的本能反应。。。。。
由于种种的原因,中国今天相当多的文人、包括知识界和媒体界的一些精英,一直秉承着文化斗士和士大夫的传统。上个世纪的文化大革命更是在许多中国文化人身上注入了深刻的阶级斗争毒素。时至今日,中国政界中人的已经从当年的革命党斗士转化为执政党的政府官员,但是,中国文人当年那种文化斗士和士大夫情结却没有改变,革命造反派的心态没有改变,阶级斗争的狂热也没有消退。。。。。
无需多言,(李鸿忠抢笔事件后)这封“敬请共襄义旗”的公开信已经超出了一般新闻媒体的语言而更像一篇战斗檄文,文字间充满了愤懑和仇恨,很鼓动人,但读来却有一种似曾相似的感觉,仿佛是骆宾王《讨武瞾檄》的现代版。这封信也就不出预料地被中国政府消了声。对于中国政府来说,媒体的这封公开信跟政治动员令已无差异,而不是仅仅在谈舆论自由的问题。中国政府相信,现在若不予压制,则会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而导致整个社会动荡。这封公开信最终成为中国政府控制舆论的一个理由。
从中国的现实出发,舆论自由的实现必须要创造条件,这个条件就是政府和媒体的良性互动。中国媒体最好少一点鲁迅式的仇恨和愤懑,而政府则多容忍一些不同的声音。中国的舆论自由只有在这种理性的博弈中逐步实现。 报道不报道不重要,中央第一时间下来人,搞清真相,然后该杀的杀,该关的关,快刀斩乱麻,然后把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和处理结果一起公布出来。这样可以尽可能的避免节外生枝。
不过大领导要做的够好就比较不容易了。更何况还有一堆鬼子,小人,和幸灾乐祸的。 在文化思想领域,国外政府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政府就承认自己不是全能的吧,去下部叶大鹰拍的天安门,看看当年的解放军遇到自己不懂的问题,是如何团结群众,最后解决问题的吧。现在的那帮土干部,能力不一定是社会上面最强的,脾气倒是社会上面最大的。 连家长探访自己受伤生死未卜的孩子都不被允许,
谈这些东西是不是奢侈了一点? 连家长探访自己受伤生死未卜的孩子都不被允许,
谈这些东西是不是奢侈了一点?
合写社会 发表于 2010-5-2 19: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我不谈大道理,就从人性的角度出发
如果我是孩子的母亲,我宁可ZF把我和我的孩子一起圈起来,我不会泄密,不会向媒体透露一丝半点
我只求能让在极度惊吓之后孤立害怕的宝宝能和妈妈在一起。。为可怜的几十个孩子们想想吧 我靠,5毛这么多?{:5_383:} {:5_355:}
请不要无限夸大媒体这方面的影响力。这不是当前问题的根源所在。
把媒体作为一个大题目来讨论,很明显跑题了。
社会动荡,不是媒体忽悠起来的。只有在一个动荡的社会里,媒体才能显示相当的忽悠能力。 本帖最后由 哈里咯1 于 2010-5-2 23:19 编辑
一种观点:
@老沉:(新浪总编陈彤)鄙人认为:如此的乱世环境中,媒体显然不应该“有闻必报”,特别是近日 ...
空气稀薄地带 发表于 2010-5-2 15:3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另外问空气一个问题,我那篇授权拉灯转载的《新疆,如果真爱,就让这爱经得起考验》,为什么给anti cnn那个网站设置成了,要高级用户才能浏览的,有什么内幕吗?是不是变相河蟹啊{:5_383:}
我倒是碰到两个新疆长大的汉人,认为我的文章写到他们心里去的。{:5_387:} 说句实话,媒体报道有个鸟用,呼吁见义勇为,还是呼吁幼儿园安保建设,还是呼吁潜在凶手良心发现,不要赴前人之路????
杀孩子是个社会矛盾的积累过程和排放过程,社会矛盾的核心问题不解决,再多报道,也是没个毛用的 小哈,这事空气兄弟恐怕也解答不了。这事是其他版主干的,不在空气兄弟的管辖范围。
这事都这么长时间 ...
拉灯 发表于 2010-5-2 23: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问问题也有档期的安排{:5_396:} 小哈,这事空气兄弟恐怕也解答不了。这事是其他版主干的,不在空气兄弟的管辖范围。
这事都这么长时间 ...
拉灯 发表于 2010-5-2 23: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篇文章在anti cnn上面反映如何啊,好奇{:5_379:} 治标不治本。
媒体人其实也很无良,弄新闻只顾吸引眼球。为什么呢?因为社会风气无良。 问:近来,网络和媒体上正在报道一些突发恶性事件的前因后果,有的还作了详细的描述。媒体主动报道公共突发事件,有助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但是,公开社会恶性事件是否也会激发潜在犯罪心理,从而导致有相同境遇的人采取类似的违法行动?
答: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新闻报道的内容不断扩大、深入,这体现了社会的进步,也顺应了群众知情权诉求提升的趋势。但是,一些负面的影响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尤其是在政法新闻的报道中,所披露出来的若隐若现的犯罪细节,被认为可能给潜在的犯罪嫌疑人一种效仿的暗示乃至实施犯罪行为的刺激。这一现象,一直是学术界关注和讨论的热点。
众所周知,心理活动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与人的性格、素质和遭遇有着紧密联系,同时也会受到周围环境和社会氛围的影响。但内在决定外在,人的心理或行为从本质上来说取决于自身。犯罪心理除了具有一般心理活动的复杂性外,还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因为犯罪心理的流露常常会成为警方打击预谋犯罪的对象,所以犯罪嫌疑人大多深藏不露,就算有些犯罪嫌疑人曾在网络上透露其犯罪动机,也往往是匿名,无从查起。正因为其隐蔽,所以盲目自信,认为其犯罪行为的设计天衣无缝。犯罪心理还具有偏执性,对于一个事件的处理方式其实有多种选择,但犯罪嫌疑人常常会钻牛角尖,拒绝解决问题的其他方法,最终铤而走险,走上绝路。
了解了犯罪心理的基本特性,就可以来具体地分析媒体公开报道恶性事件对犯罪心理的影响和作用问题。
首先,心理活动是复杂的,但其规律是简单的,就是紧张和释放的交替过程。正常的人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缓解心理,有些心理辅导中心的心理释放室,还会提供一些设备让相关人员通过破坏性的行为来释放心理紧张。另外,人们也可以通过观看惊悚电影、侦探小说等来缓解情绪。从这个意义上说,相关的新闻报道可能并不会增加犯罪嫌疑人的紧张心理,而是恰恰可以为释放犯罪嫌疑人的压抑乃至仇恨情绪提供一个公共发泄渠道。实际上,如果没有公开的报道,人们无法通过正常途径了解犯罪事实,反倒会在社会上形成一定程度的紧张情绪,给谣言、小道新闻、道听途说以市场,从而激化社会矛盾。
其次,犯罪心理的偏执表现为犯罪嫌疑人观察事物和考虑问题的单一性。即,他们容易将多元简化为一维、将自我放大到无限、将犯罪作为解决问题或矛盾的唯一方法。许多被捕后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司法人员的教育后能够痛改前非,原因就在于司法人员的认真教育让他们看到了问题的全部,使他们幡然醒悟。这就表明,如果事前能够让犯罪嫌疑人全面地考虑问题,就可能预防犯罪事件的发生。而这个重要的任务,通常情况下只能通过媒体的宣传。因为犯罪心理的隐蔽性使其身边的人无从知晓其犯罪动机,但当社会议论、网上讨论、新闻报道和分析出现时,就可以给潜在的犯罪嫌疑人一个全面看问题的机会和途径。坚持社会正义价值取向的公开报道,正在成为新时期预防犯罪和法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再次,恶性事件经媒体和网络的传播,其反社会的行为和心理不可能得到主流意见的认同,在从众心理的影响下,潜在的犯罪嫌疑人将感受到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在现代法治国家,任何犯罪理由都不会得到社会承认,因此对于恶性犯罪事件的公开报道、讨论和反思,将会是主流价值观的体现。潜在的犯罪嫌疑人通过公开渠道了解到了这些信息后,很自然地就会对其犯罪行为的实施予以掂量和判断。
最后,由于我国警方侦查力度的强大,常常会及时地侦破恶性事件,犯罪嫌疑人也会得到法律严惩,犯罪总体而言是失败的。对一些极其重大的恶性案件侦破的汇总报道,就等于给潜在的犯罪嫌疑人一个警告,告诉他们铤而走险是没有出路的,从而打击他们的侥幸心理和仿效心理。因此,充分揭露犯罪事件,讨论其成因,对于防止恶性事件的多发是有积极遏制作用的。
当然也应当看到,媒体公开恶性事件的详细情节对于部分犯罪嫌疑人确有一定效仿的作用,也可能给他们的犯罪心理一个“强化”的暗示作用。这就提醒媒体在公开报道恶性事件时,应该注意分寸,特别是对于细节的把握,防止刻意渲染某些情节。但是,实在没有必要过分担心公开报道会成为犯罪的诱因。客观来说,总是会有那么几个丧心病狂的人,但他们的出现和犯罪行为的实施,目前来看,与恶性事件的公开报道并没有直接的必然联系。
犯罪心理的隐蔽性使其身边的人无从知晓其犯罪动机,但当社会议论、网上讨论、新闻报道和分析出现时,就可以给潜在的犯罪嫌疑人一个全面看问题的机会和途径。坚持社会正义价值取向的公开报道,正在成为新时期预防犯罪和法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另外问空气一个问题,我那篇授权拉灯转载的《新疆,如果真爱,就让这爱经得起考验》,为什么给an ...
哈里咯1 发表于 2010-5-2 23: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一月时在国内,我几个朋友都是新疆长大的汉人,他们还有朋友在乌鲁木齐。他们跟我说,到1月份的时候,乌鲁木齐的维族区还被武警封着呢,那时好像他们网还都没通。 一整半年气氛都没见好,政府大笔的赔钱怕汉人报复维族。 很热烈,很激烈。被主杀派喷了很多口水。俺以一对三大战两百多帖,最后被版主把帖移动到贵宾室,俺被挡 ...
拉灯 发表于 2010-5-3 00: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杀tmd他们全家个头,小白们,就懂个杀,知道性价比吗,靠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利益。
知道恐吓才是最有力量吗,那才是国家的算盘
杀到现在,才枪毙了15个,公检法就这么办案的 本帖最后由 kolinsky 于 2010-5-3 17:18 编辑
应该节制,如果这变成用来报复社会的一种方式的时候。
首先,人权是一方面,他的价值不应该大于任何生命。如,2战时期日军用气球轰炸美国,美国限制了报道,封锁消息,让日本误以为气球攻击没有成效,就停止了攻击。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一些事情不应该报道就不要报道。而且从这个事情上看,这不是政府和媒体的博弈。媒体的作用不是显示人权状况,而是影响社会价值导向,我想认为这个应该和人权挂钩的人是不是对此有所误解。另外,现在舆论对这种事情,骂犯人的最多骂个3天,3天后骂政府控制舆论的多了,这样的效果根本不足以唤醒社会,似乎那一帮人造成政府是最大的犯人就心满意足了。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的舆论并不指向犯罪,而是指向政府。犯人或者有同种想法的人得不到足够的谴责,只能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从而出现杀孩子报复社会,报复政府的事情。归根结底,第一个杀孩子的人也许没有这种意识,而教唆第二个,第三个去干的人却很可能是一帮屁民舆论所为,这帮人就只能做屁民,勿谈公民权利。 @baozuitun 我宁可校园血案再多十倍,也要新闻报道自由。据说电影中的暴力血腥镜头会导致犯罪事件的增多。一些犯罪分子甚至从电影中学习了作案手段。是否应该为了出版自由的理由而不限制这类镜头呢?。。。
这个人的讲话是不是走火入魔了。。。。。 @baozuitun 我宁可校园血案再多十倍,也要新闻报道自由。据说电影中的暴力血腥镜头会导致犯罪事件的增多。一 ...
vie 发表于 2010-5-3 17: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哥们死全家的时候我一定支持大报特报 。。。。。。
一点都不奇怪,媒体与政府的影响其实是互相的。如双轨制一样,媒体也是受政策与时代要求的变化而变化。
一方面新闻压制,一方面市场内在要求新鲜与突破,习惯了伪善套话后总渴望真实或者起码看起来真实点的话,于是有些人开始刻意地石破天惊故意一语惊人,开始打着擦边球迎合读者,所以只有国内的新闻业才会如此非常鲜明的分为三派:
一、新华社《人民日报》系~
二、南方系~
三、大批迎合市场化走低俗八卦路线的各类都市报。。。
真的基本没有跳出这个框架的报纸了,很奇怪的。
代表政府官员立场的党媒,除了派送几乎没有市场;代表很大一批渴望西式民主的所谓“洋买办”的知识分子,主打所谓“精英阶层”;以及一大批正在被市场化与社会风气,越来越不关心政治,熏陶得越来越功利低俗的很大一批新市民阶层…… 封堵新闻能否封堵住弑童血案的持续发生?
政府与媒体的"博弈"是否能解决弑童案的本源问题?
应急性的危机公关能否替代人们对真相的根本认知以及对罪恶的深刻反思? 堵吧堵吧,汤锅堵成高压锅,高压锅了还是接着堵。2012不用等天灾了,人祸就够灭我们了 请不要无限夸大媒体这方面的影响力。这不是当前问题的根源所在。
把媒体作为一个大题目来讨论 ...
储蓄罐 发表于 2010-5-2 22: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0:}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