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_job
发表于 2010-5-11 18:58
我也奇怪啊!!
之前真的没有任何法庭的书信交往啥。当然,最近5年搬了几次家,但是每次搬家都有用deutsche Post的Nachsendung Service,让邮件从旧地址转到新地址,不可能存在,任何法律信件因为地址变更,而丢失的可能。
天夏无霜
发表于 2010-5-11 19:28
不太明白lz要交钱还找什么律师啊?
Keinmal
发表于 2010-5-11 19:28
我也奇怪啊!!
之前真的没有任何法庭的书信交往啥。当然,最近5年搬了几次家,但是每次搬家都有用deuts ...
money_job 发表于 2010-5-11 19: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你上一个旧地址的信,还是所有旧地址的信?
money_job
发表于 2010-5-11 19:34
1 律师的Termin也不是马上就有的,而这个马上大约10天后,就来抄家了!
2 咱也跟律师有点经验,一般来说,如果是Polizei, 移民局啥的,律师还可以说说,Finanzeamt那边,律师也未必能说得上啥的。
交了钱就没有什么意义去找律师了。要么在他们到你家来之前做些什么有用的动作,否则交钱认倒霉。
ce0682 发表于 2010-5-11 19:56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Keinmal
发表于 2010-5-11 19:43
这个事情真的奇怪阿。
另外,如果楼主现在承认2005年有几个月时间有电视机和收音机,补交了这个钱,是不是就算是nachtraeglich angemeldet拉?那么,是不是到现在的费用都要补交呢?因为楼主没有abmelden呀。。总觉得只为了60多块钱,这么兴师动众的,肯定不安好心。。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0-5-11 20:08
Gerichtsvollzieher 也没权利抄家的,他也是要法院的手令
yuyu2008
发表于 2010-5-11 21:40
为什么用电脑和手机也得交钱啊?{:5_362:}
GGK
发表于 2010-5-11 21:54
GEZ关FINANZAMT啥事阿 够诡异的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0-5-11 21:54
本帖最后由 pattonoriental 于 2010-5-11 21:56 编辑
为什么用电脑和手机也得交钱啊?
yuyu2008 发表于 2010-5-11 21: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能上网的电脑和手机被定义为21世纪新型radio
hohuhu
发表于 2010-5-11 23:37
Gerichtsvollzieher上门只多收20欧, 太少了吧!!! Fahrkosten都不止20吧。 大概是拿ALG II 的Gerichtsvollzieher。{:5_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