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收到律师信,关于postbank(已解决)
本帖最后由 ohsasa 于 2010-6-19 17:00 编辑5月19日,今天收到postbank的信说,Aus Kulanz 他们不管我要这个钱了。估计是因为我还是他们的kunde吧!
他们还解释给我,说没收到我的kun账户的信,也不知道他们发给我的信都被打回来什么的。
反正解决了,多谢各位。
我最近也将把我第二次办的postbank的卡给kun了。尽管他们给了我kulanz,我感激不尽,但是我是再也不想跟这个银行有什么纠结了。
2007年,办了postbank的卡,当时是26岁以下免费
2008年签证到期,临回国前,不确定还是否回德国,问postbank前台,他说我可以先不kun掉卡,只要不到26还是免费的,两年不用自动作废。
2009年8月,在国内写信把卡kun掉了。
2009年10月再次到德国
2009年12月,再次到postbank办了另一张卡。
--因为身在国内,所以,从2008年11月到现在没收到任何关于银行的消息和信。
2010年5月,以前的寄宿家庭收到封an 我的律师信,帮我签收了,然后转发给我
上面写,让我在5月31号之前交182元,是我2007年办的卡的管理费,滞纳费,利息以及律师费,不交的话,将越来越多。
我办卡时候,以及最后一次到银行的时候,都是说“26岁以下免费”,本人24,在我在国内期间,银行该政策为“22岁以下免费”,并发信到每个用户的地址(我回国了,abmelden了,但是网银上没改地址)。不zeigen学生和azubi身份的用户将自动转为收费账户的用户。
这些我都完全不知道,也没有任何mahnung,忽然让我交2009年4月到8月的管理费。
钱不多,但是很冤。
各位给出个主意,到底要不要交这钱,我有理吗?
一方面我真的没有收到任何消息, 另一方面银行可能会说“我发信到你的地址了,你没收到跟我们没有关系,是你自己的事!”
我该怎么办 当然要交了,银行没有任何不合理的收费,就是看看这182的具体项目 回复 2# 贺贺有名
我的理由是:但是我完全完全不知道改革的事情啊,我从德国abmelden了,地址就是无效的了啊。并且12月办卡时候也没跟我提要不交什么钱。如果那时候提,也没有那么多钱!并且没有mahnung什么的,也是不合理的啊。
但是不知道理由是否充分。 abmelden不是要通知银行的么,你KUN卡的时候了银行应该是给你书面证明的啊 本帖最后由 ohsasa 于 2010-5-24 01:00 编辑
回复 4# 愤怒的小老鼠
我跟银行说我要离开了,是他们建议我保存卡的,估计那个时候他们也不知道政策会改!
kun卡的时候,我自己写信到银行,从中国寄得。我没有任何从他们寄来的书面证明,记得好像有封邮件,此外就没有了,他们也没说要钱。我也早删了。他们也不会寄信给我到中国啊! 回复贺贺有名
我的理由是:但是我完全完全不知道改革的事情啊,我从德国abmelden了,地址就是无效 ...
ohsasa 发表于 2010-5-24 00: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银行只认你留的地址,支不支持中国地址就不知道了,如果你留的地址收不到信那就是你自己的问题了。
假如到现在你都没有收到通知,那银行就会起诉,法院会去找你,到时候就不是182欧元的事了,可能来德国都有问题了,所以楼主还是庆幸吧 LZ还是交了吧,大不了赶紧kun了它,另外你理由比较勉强,如果这样说的话,你都ABMELDEN了,是不是银行可以把你账户销号呢?里面的钱也没了,这样的话不知道你又作何感想? 银行已经尽到通知你的义务了,只是你给了人家无效的地址,你因此无法收到。银行总不能雇用联邦调查局满世界寻找你把。 嗯嗯,谢谢各位。
但是容我小声辩解一下在:
1,我以前寄宿家庭没有收到任何其他信件啊,也没有mahnung,有的话他们会告诉我的。估计也是邮递员看信箱上没我名字了,就给退回去了。也就是可以说,他们应该是知道我没有收到通知信和mahnung的啊。
2,我kun卡的时候,去年夏天,他们也没有说有管理费的事情,如果那时候通知我,我也马上会交。至少就没有这么多,也没有律师费。
3,我去年12月再办卡时候,也跟他们说了以前有过卡,他们也看到了记录。但是也没跟我说有任何要补交的费用。如果那时候跟我说,我也会交。
只是不爽于,没有mahnung,没有任何东西,忽然间律师信。 写信。把所有问题列上。
这些应该是工作沟通中的问题。
费用并不一定要交。 lz 你这期间换过护照吗?护照号码不同,是会被认定为两个不同的人的 lz你写信给那个律师,让他拿出证明来,证明有关postbank的合同改变的消息确实送到你给出的地址的。
你要说你是全权委托你原来的房东帮你签收信件的,这不律师信不是就收到了,而且转到你手里了嘛?而你之前没有收到任何关于这方面的信,也就是postbank根本没有寄给信,根本没有通知你合同要改变,也没有取得你点额同意,所以你根本不知道,所以他们收你费用是不合理的,是无效的,因为合同双方是不可以单方面随便修改合同的。 回复 12# jochenkan
非常谢谢你的建议。的确是“单方改变合同是无效的”。
银行是说,给每个用户发信了,默认不回复的就是自动同意改为收费账户。
我给那个律师写信了,但是最近放假,他可能也不能马上收到。
律师信上写,如果31号之前不寄钱,钱数将增多,包括法庭费律师费等等。
外加我也约了学校的律师咨询。
但是这一切都不太可能在31号之前搞定了,延期时肯定的,他要是硬把我费用增多....
.我现在担心的是这个.... 回复 10# pidi
写了,但是在他要求的5月31号之前应该是解决不了,有点来不及了。 postbank很烂,以前用过他家的卡,后来想kun就去了post,人家当着我的面把卡里的钱清了,卡也剪了。回头年末收到他家的信,告诉我交钱,好像是每年扣的什么税之类的,因为账户里已经为0了,所以现在就变成负的了。因为是负的还要再交滞纳金之类的。真的火大,明明已经kun掉了,我连账户都查不了了。没则,只能把钱补上,冲着当初给我办卡的人狂喊,不要再来烦我啦。{:5_313:} lz你写信给那个律师,让他拿出证明来,证明有关postbank的合同改变的消息确实送到你给出的地址的。
你要说 ...
jochenkan 发表于 2010-5-24 19: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正解!
楼主坚持自己主张
你没有收到通知,也就不存在默示同意的前提。合同必须双方同意才能变更,不能达成一致协议就可以解除合同。何况你在中国期间又没有使用账户, 对方没有提供服务,凭什么要收你的费
你好好回复一封信,表明自己态度对这个单方面更改的合同不承认,要求解除。然后用挂号寄出,保存好邮局收据 正解!
楼主坚持自己主张
你没有收到通知,也就不存在默示同意的前提。合同必须双方同意才能变更,不能达成一致协议就可以解除合同。何况你在中国期间又没有使用账户, 对方没有提供服务,凭什么要收你的费lillyanna 发表于 2010-5-25 21:2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银行提供服务了,lz自己没用阿
而且lz没有收到的原因是他没有提供有效的地址,(信箱上没有他的名字)不是因为银行没有给他寄阿。银行不可能就单单不给lz寄吧,如果银行所有人都没有寄,随便google一下就出来了,肯定很多人抱怨的。银行要证明给所有拥有这种konto的人,都发过信,那太容易了,肯定也是一笔不小的邮费了,一定会做帐的。 回复 17# kaeferin
楼上说的也有理。
但是,合同这角度说,我办它的卡也是一种合同关系啊,是我个人跟它的合同,而不是所有卡民跟它的集体合同啊。
他在我不知道的条件下更改我的合同,就不是那么合理的吧? 回复 17# kaeferin
lz能收到律师信就可以证明他给的地址是有效的。至于他之前没有收到postbank的信,要么是postbank的问题要么是邮局的问题,反正不关lz的事,这点lz一定要坚持。 信箱上有lz的名字,就是有效,没有就是无效,邮递员投信不就认名字吗?这个lz的前房东就能证明。收到一次律师信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明,也许投律师信的那天lz的前房东正好碰到了邮递员,所以就替lz收信了,其他的几次都没有碰到。 本帖最后由 lillyanna 于 2010-5-27 10:18 编辑
你和银行之间的合同是双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提供了义务才能享受权利,没有提供义务就不能享受权利。反过来说不能享受权利就有权拒绝提供义务,要求撤销合同或者中断合同或者更改合同。
如果你在离开德国之前通知了银行,从何时起到何时止不在德国期间不使用账户,那么银行无权要你付任何费用。即使银行以后更改学生享受优惠的年龄到24岁下降到22岁,你可用自己不同意这个更改条款抗辩,拒绝按更改条款付费,要求解除合同。简单的道理是,当初你和银行的合同是作为学生享受免费优惠到24岁,银行不能单方面更改这个当初双方一致同意的约定。
只要银行不能出示用挂号信或者任何特定给你本人的亲自签收的方式送达了他们的更改条款,你依法都可以直接用没有收到更改条款通知有效地抗辩。 给所有的客户寄发平信,是现有的,默认的,常规的办事方法,是建立在人和人信任的基础上的,如果lz对这种办事方法不满,当然可以去告,但是这样告的就不是一家银行,而是整个社会的这种办事方法。lz可以要求联邦法院增加一条法律,如果类似于银行,电力公司,保险公司等等,单方面要求更改合同,必须给所有的客户寄挂号信,这样的法律现阶段显然是没有的。
如果lz收到信,不满意合同的更改,当然可以即时的取消合同。而且合同上也规定必须要有一个有效的邮寄地址。lz虽然在离开德国之前通知了银行,从何时起到何时止不在德国期间不使用账户,第一,他只是口头咨询了一下,并没有对他的帐户作出任何实质性的改变,也就是说,他的账户依然是有效的。第二,是lz自己不使用,不是银行不让他使用,账号不还是他占着吗?即使是账户冻结了,还是要付帐户费的。 本帖最后由 lillyanna 于 2010-5-27 23:20 编辑
回复 1# ohsasa
我帮你写了一封信做参考,挂号信方式寄出,保存好邮局的收据。然后不用再理睬他们。如果他们继续纠缠,寄平信给你,你就直接当废纸扔垃圾桶。如果寄挂号信之类你再去找学校的律师帮助你处理。根本不要怕他们,因为合同的修改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单方面修改无效。只要他们不能证明把通知送达给你了,他们就赢不了官司。举证责任是他们的事,不是你的事。他们的任何通知,你远在中国不能收到这本身就是抗辩理由。
Betreffend: Ihr Schreiben vom xx.xx.xxxx / Ihre Mahnung vom xx.xx.xxxx
Sehr geehrter Herr Rechtsanwalt xxxx / geehrte Damen und Herren,
ich habe Ihr Schreiben vom xx.xx.xxxx / Ihre Mahnung vom xx.xx.xxxx erhalten und erklaere Ihnen, dass ich nicht verpflichtet bin, fuer die von Ihnen verlangten Betraege von EUR xxx zu zahlen.
Der Grund ist, dass ich die Abaenderung des Vertrags nicht zustimmen will und auch gar keine irgendwas Information von der Postbank erhalten habe. Da ich zwischen xx.xxxx und xx.xxxx fern in China war.
Bevor ich aus Deutschland abgereist habe, habe ich persoenlich bei der Postbank ueber meinen laengeren Aufenthalt in China erklaert, um den Vertrag unterzubrechen oder zu kuendigen. Aber der Angestellte der Postbank hat die Unterbrechung oder Kuendigung des Vertrags als unnoetig gehalten.
Ich bitte Sie um Ihre Verstaendnisse, mich nicht mehr durch das Schreiben und die Mahnung zu belaestigen. Besten Dank!
Mit freundlichen Gruessen
Xxx Xxx 现在是只要是学生就免费,一直免费 回复 23# lillyanna
感激不尽啊!
我问学校律师了,他居然给我回信说只负责学校有关的事务,私人事物他不管。
哪有免费的或者便宜的律师啊,各位推荐我下。 “我发信到你的地址了,你没收到跟我们没有关系,是你自己的事!”这个银行的确是有理的,因为你所有的银行信息是自己有义务保证准确实时。 i是。
楼主找个德语口语好的或者德国人去说吧。
你完全站理
只要银行不能出示用挂号信或者任何特定给你本人的亲自签收的方式送达了他们的更改条款,你依法都可以直接用没有收到更改条款通知有效地抗辩。 回复jochenkan
非常谢谢你的建议。的确是“单方改变合同是无效的”。
银行是说,给每个用户发信了, ...
ohsasa 发表于 2010-5-24 19:35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银行给你的信件通知都有一定有效期,过期不申诉就是默认接受了,你没收到银行是不管的。
你如果现在不交,拖到后来交的更多。因为错不在银行,你既然留了卡没kun,就应该随时和银行保持联系,保证能随时收到银行的通知。 举证的义务在银行,它首先得证明自己确实邮递了
银行给你的信件通知都有一定有效期,过期不申诉就是默认接受了,你没收到银行是不管的。
你如果现在不 ...
guaguama 发表于 2010-5-28 13: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lillyanna
感激不尽啊!
我问学校律师了,他居然给我回信说只负责学校有关的事务,私人事物他不 ...
ohsasa 发表于 2010-5-28 13: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it Deinem Pass und Studentenausweis sowie Bankauszuegen von 3 Monaten zum Amtsgericht um einen Berechtigungsschein zu beantrag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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