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德国永居Niederlassungserlaubnis成为真正永久居留的法律
很多人问,我直接把法律条文贴出来吧。持有德国永居的人,也就是持有Niederlassungserlaubnis的人以及家人,可以永久离开德国而且不失效。条件如下:
1,德国人的妻子或者丈夫持有德国永居长期离开德国永远不失效。
2,中国人持德国永居和自己的妻子或者丈夫在的德国居住超过15年(学习时间全算)后德国永居长期离开德国永远不失效。
持欧盟永居的人不适合这个条款! 法律附件 谢谢 {:5_394:} 双方都是中国人,是否要求双方都居住满15年?
千零 发表于 2010-5-28 20: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谁满15年的不受影响,没有满15年的还有那6个月的限制。 回复 7# chitim
多谢 早着呢。。。还有10年。。。我晕。。。 犯了事情一样被遣送回国。 犯了事情一样被遣送回国。
zxrr 发表于 2010-5-29 09: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犯了事就是德国人也不会没事,一样不爽。在世界上那个国家犯事都不爽的。 csyx 发表于 2010-5-29 08: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犯了事就是德国人也不会没事,一样不爽。在世界上那个国家犯事都不爽的。
请问LZ这法律条款在那里可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