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boy99
发表于 2010-7-22 20:33
支持楼主的提议,对偷东西的人,别给予法律建议,不然他哪天就来偷你了.
fifi
发表于 2010-7-22 20:37
被约束和被批判本来就是2个概念
我写得已经很明白了:“管好自己的事情再说”
kiro 发表于 2010-7-22 20:2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问题是我可以管好我自己~~~那些偷东西的呢??{:5_386:}
tulip
发表于 2010-7-22 20:43
本帖最后由 tulip 于 2010-7-22 20:46 编辑
照楼主说的,律师就都要失业了。
就算是坏人也有自己的法律权利。再说犯罪还分故意和过失呢。
如果那个拿香蕉没付钱的同学真是无心之失,那你也不帮吗?你自己不帮还号召大家都不帮?挺可恶的。
毕竟德语不是母语,如果那位同学用德语解释不清,就被直接定论了,到这论坛上找人帮忙,大家应该帮想办法吧。至于最后判断是否故意,那是德国警察和法官之类的人的事情。
什么都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那种恶性,恶习,积习难改的,还可以照楼主的方法对待。
我觉得你开这个贴,看得出来你有很正义但也很冷漠的心!
tulip
发表于 2010-7-22 20:53
再说了,我觉得楼主很奇怪!你为什么瞧不起土耳其人?就因为有些土耳其人偷东西?
我认识的很多土耳其人就很有教养,学习成绩也不错。
你怎么就先入为主瞧不起土耳其人。认人要分个体,你这种打翻一船人的认知本来就是严重的歧视!
你自己应该好好想想你的道德水准有多高!我觉得你发这个帖子也暴露了你很狭隘的一面。
德国人里就是因为你这类的人多,才会对中国人,土耳其人,等等非我族类,并且国家实力不如德国强的那些人产生歧视!
我觉得最应该鄙视的倒是这种人!说白了,你这种想法跟非常勿扰里的杭州男沈勇和他妈没啥区别。
atlantic
发表于 2010-7-22 21:14
德国是个法制国家,在这里有时候杀人都不一定有逃税蹲监狱的时间长。
不论小偷,强奸犯,诈骗犯等等,都是有权利找辩护律师的,当然更有权利在这里咨询。
你看不惯可以不看,但绝对没有权利限制他人自由,
否则你就基本上跟中国法西斯差不多了
atlantic
发表于 2010-7-22 21:18
照楼主说的,律师就都要失业了。
就算是坏人也有自己的法律权利。再说犯罪还分故意和过失呢。
如果那个拿 ...
tulip 发表于 2010-7-22 20: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于楼主这厮来说
冷漠是正解
正义他妈了个*,楼主这家伙就是个自了汉,他更多是怕自己丢人罢了。
还扯出来什么民族阔论,典型自卑可怜虫。
中国就是因为这种败类太多了,所以才这么孙子。
permanent19
发表于 2010-7-22 21:21
对于楼主这厮来说
冷漠是正解
正义他妈了个*,楼主这家伙就是个自了汉,他更多是怕自己丢人罢了。
...
atlantic 发表于 2010-7-22 21: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哈哈 你那么激动干啥
permanent19
发表于 2010-7-22 21:21
居然还都拍lz,受不了
泡馍王子 发表于 2010-7-22 15: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得好 看见有人还骂楼主 是在我也崩溃了
permanent19
发表于 2010-7-22 21:22
顶LZ~~~~
fifi 发表于 2010-7-22 15: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顶
闪人路过
发表于 2010-7-22 21:44
《圣经》里有个故事经常被人引用:有妇人犯通奸罪,依照摩西的法律当乱石砸死。法利赛人把这桩公案交给耶酥裁决。耶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砸她。人们听了这话,从老到少一个一个都离去了。结果,没有一个人敢把手中的石头砸向这位妇人。
喜欢偷东西的人继续偷吧,喜欢逃票的人也继续逃吧,喜欢干什么就去干什么,这里好心的人们会给予你们这样和那样的帮助和建议的。一如既往,好心人始终保持着善心。但是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的。不管是心理疾病还是什么原因,他们最终要面对警察和法官。
冰水
发表于 2010-7-22 22:00
咋都拍楼主呢,明明偷东西的人不对,他们确实影响了华人的声誉
文道
发表于 2010-7-22 22:21
拍楼主的是病人,原谅他们吧。
多点儿楼主这种有民族责任感的留学生就好了
人穷志才短,估计某些喜欢占小便宜的中国人富裕点儿就好了吧
tulip
发表于 2010-7-22 22:29
本帖最后由 tulip 于 2010-7-22 22:32 编辑
对于楼主这厮来说
冷漠是正解
正义他妈了个*,楼主这家伙就是个自了汉,他更多是怕自己丢人罢了。
...
atlantic 发表于 2010-7-22 21: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自了汉,这三个字说得太到位了。
让我想起经常在影视作品里看到的,某些人在战场上丢下受伤的战友,让他们在战壕里自生自灭去。到头来,还美其名曰是为了整个战役的胜利,是从大局出发。
对于有病的人,治病救人才是重点,难道凡得了病,就都直接拉出去活埋了不成。
那些病入膏肓的,救不了的,你就是相帮也帮不上啊!
xiaoran
发表于 2010-7-22 23:23
对不起,在看了跟贴后, 我发现在我的陈述过程中, 关于对土耳其人态度的描述有措词错误.
我的本意是这样的, "很多在德国的中国人和很多德国人一样都瞧不起土耳其人"
我完全没有瞧不起某个民族的想法. 正相反. 土耳其人在德国的社会融合方面比我们想象的要好. 我自己身边也有来自土耳其的朋友.他们在学业和事业上都可圈可点.
讲个我身边的实例: 我的邻居来自国内一大城市, 喜欢吃新鲜蔬菜, 喜欢去附近的土耳其店购买, 不过她都叫"土店".去年初的时候她找我和我的另一个邻居要替她报仇.她说土耳其店里的工人对她动粗了, 更确切地说, 里面的一个工人煽了她两耳光, 还大骂中国人, 决定不许中国人再迈进他们的店.
我们一听当然义愤填膺, 这口气一定要替她出的.
事情的调查和取证我就不详述了. 只是最后的结果是恶人先告状. 原来她因为在店里偷东西被发现了, 被店里的员工一气之下打了耳光.那个店不但是她去不成了, 我们也连累地不能去了. 不过内心话, 我们也是觉得再去那里很丢人. 购物的时候被人家盯着绝对不是一种享受. 这就是一条鱼腥了一锅汤.
与其给小偷们出主意减免处罚, 不如让这种可耻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这就是我的初衷.
liuliu66
发表于 2010-7-22 23:46
只有小部分的人是无疑识的犯错。在一定的范围内要允许人犯错,人在犯错的过程中,认识到错误,以后不再犯,那还是很可取的。
但是很多人来求助,非要把自己的有意识描述成无意识,可能真实性连60%都不到。今天来求助了,是因为被抓到了,怕了,如果不被抓到的话,是不是就一直下去?这样的人就不该帮,要重重的罚。
所以也不能一棍子打死。
armerloch
发表于 2010-7-23 03:13
8国联军还抢我们东西呢,抢可比偷更恶劣,等中国强大了,这偷鸡摸狗的事谁还爱干啊
梅梅梅梅
发表于 2010-7-23 09:55
《圣经》里有个故事经常被人引用:有妇人犯通奸罪,依照摩西的法律当乱石砸死。法利赛人把这桩公案交给耶酥裁决。耶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砸她。人们听了这话,从老到少一个一个都离去了。结果,没有一个人敢把手中的石头砸向这位妇人。
喜欢偷东西的人继续偷吧,喜欢逃票的人也继续逃吧,喜欢干什么就去干什么,这里好心的人们会给予你们这样和那样的帮助和建议的。一如既往,好心人始终保持着善心。但是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的。不管是心理疾病还是什么原因,他们最终要面对警察和法官。
闪人路过 发表于 2010-7-22 21: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1
buddha
发表于 2010-7-23 10:00
拍LZ的人就自己想想干了些什么事吧. 我只讲一个真实的情况来看看个人给群体造成的影响吧. 我住的城市在大概7年前只有一个中国人走的时候房子搞得乱七八糟什么都没做就回国了. 到了现在这个城市只要是中国人想租房, 房主都是拒绝. 我帮朋友租房都被告诉被租出去了. 而后我找德国人去问别人很热情的约看房时间. 德国什么行业都是有协会的, 如果有人吃了亏, 协会会马上通知大家的.
cqtank
发表于 2010-7-23 10:42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的观点是大家可以因为各种原因不去帮助这些人,但最好也不要阻止或号召其他人去帮助这些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道德观,大家求同存异吧
cqtank
发表于 2010-7-23 10:45
拍LZ的人就自己想想干了些什么事吧. 我只讲一个真实的情况来看看个人给群体造成的影响吧. 我住的城市在大概 ...
buddha 发表于 2010-7-23 10: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这个我经历过,在斯图加特的时候就挨过人白眼,但反过来,某些同胞找工作的时候,中国人和汉语又变成一种优势,所以有时正反想想也就释然了{:5_383:}
cqtank
发表于 2010-7-23 10:48
“这两者一点也不矛盾。以前我们从事战地救护的时候就一直有人质疑说我们不分政治立场地救所有人是不对的,这里面也许就有士兵被我们救活后回到战场继续杀人。这个可能性当然存在,但我觉得我们没有能力对这样的事情作出判断,但救活一个人却是一件实实在在的善事,这比他被救活后去干什么更重要。巴布亚新几内亚的情况也是一样,我知道这个国家没救了,但每救活一个伤者,或者给某个受到伤害的妇女提供一个倾诉的机会,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善事。” 摘自土摩托日记
lola118
发表于 2010-7-23 12:42
任何在道德上不具备100%完备性的人不具备在道德高度上批判和定性别人的资格
喜欢动辄就用道德来批判别人, ...
kiro 发表于 2010-7-22 17:1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94:}
小狮子
发表于 2010-7-23 15:19
对于楼主这厮来说
冷漠是正解
正义他妈了个*,楼主这家伙就是个自了汉,他更多是怕自己丢人罢了。
...
atlantic 发表于 2010-7-22 20: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顶LZ,就算冷漠了一些也比那些偷东西犯法的好。 你不觉得丢人我觉得,更恨那些在咨询帖子里面说什么 没关系,德国警察管不了那么多,大不起回国就好了 的人。
dalianer
发表于 2010-7-23 15:31
嘿,那些偷过的或者将要偷的,都到我这里来领刀,我自费给每人捐一把双子星菜刀,货真价实童叟无欺。拿到刀的人可以选择,自绝,自宫,自剁一手。要脸的赶紧到我这里报名。
泡馍王子
发表于 2010-7-23 15:33
嘿,那些偷过的或者将要偷的,都到我这里来领刀,我自费给每人捐一把双子星菜刀,货真价实童叟无欺。拿到刀 ...
dalianer 发表于 2010-7-23 15: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太逗了{:5_387:}
Xuanyuan
发表于 2010-7-23 16:24
经朋友推荐认识了这个网络群. 可是在这里发生的许多事情让我无比愤慨.正如昨天一位说的, 这里的中国人怎么那 ...
xiaoran 发表于 2010-7-22 14: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写了这么多,想必也是认真的
但是很多年轻的孩子,现在少年懵懂,可能犯错误,就像我们的孩子一样,现在他们的心智未必健全,需要我们网络的正面力量来帮助他们走出黑暗,阳光的生活。通常第一次犯错真是应该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走出纠结的时候,而不是踩上一万只脚让他们永世不得超生。抱着平善的心,给他们一些忏悔的机会,改过的机会
xumeng
发表于 2010-7-23 16:29
德国政府会帮助他们的,大家不用操心
泡馍王子
发表于 2010-7-23 16:30
LZ写了这么多,想必也是认真的
但是很多年轻的孩子,现在少年懵懂,可能犯错误,就像我们的孩子一样 ...
Xuanyuan 发表于 2010-7-23 16:2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别太高看自己的力量了,这里没谁能让谁永世不得超生。而且lz只不过号召不要给小偷免费的帮助而已,又没拦着小偷去找律师。又没人欺负他,犯了错还不想付出应有的代价,哪那么好的事。
最关键的,你不觉得这坛子里小偷也太tmd多了么?这帮贼严重的伤害了每个中国人在这里的声誉,lz出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支持一下又怎么了?
paranonia
发表于 2010-7-23 16:35
回复 60# 泡馍王子
有这个感觉,隔三差五就能在萍聚上看到小偷求助贴。
不知道是真是假,但觉得概率上高了点。
泡馍王子
发表于 2010-7-23 16:37
既然俺都说了这么多了,那就说说也网络的正面力量,轩辕同学认为,像dolc这样的海外华人论坛,是树立一个好的道德准则重要呢?还是给予小偷们各种各样的帮助重要?
我觉得现在dolc法律版有点小偷咨询中心的意思,就差交流偷窃经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