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你的猫
发表于 2010-8-3 10:18
真有此等愚蠢女人之品种?{:5_317:}
gdgdgd
发表于 2010-8-3 10:19
你们是在法兰克福使馆登记的。这个应该算是中国的民事案件吧。回国打官司,还能省点钱,离婚手续费好像记得才9块钱。
dream
发表于 2010-8-3 10:22
真有此等愚蠢女人之品种?
我不是你的猫 发表于 2010-8-3 11: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真的很鄙视拆散别人家庭的人!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唉
可爱猪
发表于 2010-8-3 10:22
情况如此,我和我老婆都是留学生,在德国结婚,生子,现在快毕业了。小孩现在在德国出生的,在国内女方父母 ...
冰川纪 发表于 2010-8-3 01: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1。按照中国的法律离婚,你们可以协议离婚,如果不涉及财产的话,很快。
2。孩子应该是双方监护权,抚养的话,一般都是给母亲,除非她放弃。还有如果孩子一直在国内的话,你见不到儿子,每次还得回去,这个需要咨询律师了。
LZ这个情况挺麻烦。主要是孩子。我还是觉得好好考虑一下。
tiantian15181
发表于 2010-8-3 10:30
可怜孩子了{:4_300:}
leolili
发表于 2010-8-3 10:32
ich sitze sich , warte auf 8
tracywyt
发表于 2010-8-3 10:34
坑--鉴定完毕。
如果真是自己发生这种事,是不可能给帖子起个这么样的标题的--标题很八卦{:4_285:}
armerloch
发表于 2010-8-3 10:39
现在的男人都想什么啊, 记得以前有个大花花公子说过一个原则,不动人妻
dream 发表于 2010-8-3 08: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是有本事的花花公子,想花又没本事的,只能见个女人就上了
johndoe
发表于 2010-8-3 11:11
只要日子过得去,哪怕头上有点绿 {:5_386:}
水库小混混
发表于 2010-8-3 11:20
ma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