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43

卜案·大唐李淳风传奇-----------游侠令

第二卷 游侠令

  汉时,长安有行刺组织,称为游侠令。行事之日,在革囊中盛以铅丸,摸到红丸者杀武官,黑丸者杀文吏,白丸者负责料理后事,称为探丸借客。

  三月初三,依旧长安。

  以唐时风俗来说,这一天正是上巳节,在当时是与立春、端午并列的重要节日。士女云集,金吾不禁,晨昏旦暮,一城轻狂为一春。自骊山以西,南至少陵原,北至龙首原,芳草如茵,绿柳如织,繁花如海,春色如醉,恰似一幅缓缓展开的锦绣画图。

  春色最浓处在城东灞河。一座百丈长桥横跨两岸,堤上杂花乱树争先恐后,纷纷将倒影投入河中,使得清澈的河流融汇了这个春天至为富丽的色彩。花树丛中随处可见踏青游人,身披彩绡的女子鬓边簪着带叶花枝,面上红云比鲜花更为妖娆;与之相对应的是轻袍缓带的公子王孙,青骢马、银丝鞭,顾盼间尽显风流年少。另有一班贵族富贾,领着家中伎乐,便在灞桥上搭起长长的彩棚,丝竹歌舞竞豪奢,引得路人围观喝彩。倘若此刻有仙人从九霄云外拨开云雾窥看下界,必以为俗世繁华远胜天上百倍,永日欢愉,长乐未央。

  游之乐不在景而在人,相比而言,仅一水之隔,桃花反倒闲了下来,游人大多无暇赏看。清风拂过,一朵桃花悄然从枝头坠下,回旋良久,最终轻飘飘地落到了一只手掌中。花瓣嫣红,边缘处已褪成浅白,显示出萎谢的迹象。

  “未到落花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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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那人显然没有看到这一幕,应声道:“当然。真是春光无限好啊!”

  说话的二人就站在灞桥之上,前者身穿一袭灰色儒衫,面目端正,双眉微锁。服饰简朴无华,却有一种令人不敢轻忽的严正肃然;后者则身材高大,眉宇之间有勃勃英气,头发略有些蜷曲,这特征和他那号称勇冠三军的伯父尉迟恭甚为相似。

  毫无疑问,后者正是勋卫府校尉尉迟方,另一人名叫方恪,是京畿华原的县令,因为赈灾有功,刚刚调京叙用。二人文武虽别,但年龄相仿,性情相投,因此一见如故。

  方恪淡淡一笑,顺手将那朵残红收入袖中。“良辰美景,是至乐之境。回想起数月之前那一场大雪,真有恍如隔世的感觉。”

  “没错,”尉迟方望向方恪,神色敬重,“方兄治理华原,井井有条,将自己的俸禄尽数捐出抚恤灾民,京城官场提到方兄的名字,无不敬仰。圣上这次特意召你进京,必有封赏。”

  “尉迟谬赞了,我不过尽自己的本分。”

  “如果大唐多几个像方兄这样的本分之人,那就什么也不怕了。”校尉诚恳说道:“这几天和方兄盘桓,得蒙教诲,每每令我茅塞顿开。小弟是武人,只知道枪刀棍棒,对朝政一窍不通,还望方兄多多指教。”

  “哈哈,尉迟才是热心肠的好男子啊。此次上京,无意中交到了你这样的好朋友,实在是最值得高兴的事情。”眼望江水,方恪语气突然沉凝,“我是寒士出身,自小便在战乱中丧了家人。自古兴亡,最苦就是平民百姓,这一点感同身受。圣上委任我做一方父母官,我便当尽心竭力,为民求福。不论文武、不分贵贱,只管有一分力尽一分力。倘若人人如此想,何愁天下不平、江山不固?”

  此言一出,尉迟方刹那热血如沸,想也不想伸手与方恪紧握:“说得好!不论文武,不分贵贱,有一分力便尽一分力,正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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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掌相交,彼此都能感觉到来自掌心的温度。正默契之时,耳边突然传来语声。

  “这位公子。”

  路旁出现一名女子,容貌秀丽,姿态娴雅,梳着双丫髻,穿一件鹅黄衣衫,看起来是对自己说话,校尉却从未见过。

  “是叫我吗?”

  “当然。”女子双手递上一只木盒,式样古雅,绘着缠枝莲华的图案:“请您收下。”

  尉迟方伸手接过,正要询问主人是谁,那女子福了一福,转瞬间消失在人群中了。

  “尉迟果然人品风流。”目睹此情,方恪不禁面露微笑。唐风通脱,女子常趁上巳、中元等出游的节日与心上人暗通款曲,收受信物,早已见惯不怪。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44

 “咳,方兄误会了,我不认得这位小姐。”

  “不必推托,若有不便,在下回避便是。”

  方恪一面说着一面当真转过了头。校尉忙道:“不必,不必。”他拿起木盒,伸手就想打开,却找不到接缝。端详片刻,才发现盒盖上有一朵莲花微微凸起,试着一按,机簧立刻弹开,露出一张薄绢。尉迟方好奇地揭起,突然睁大了眼,啊的一声,盒子险些从手中掉落。

  薄绢之下,是一对干涸的人眼,看起来已经离开它的主人多时。原先瞳孔的位置只剩下一层灰翳,似是仍在瞪视这个已不属于自己的世界。方恪脸色突然苍白,猛地往后退了一步。不经意间,方才那朵花从他的袖中飘落到了地上,原先粉白的颜色刹那变作鲜红,如同血色。

  与往常一样,陈六拖着一条跛腿,将装有糖糕的担子挑到启夏门边柳树荫下。正是三月阳春,天色澄蓝碧青,不杂一丝闲云。阳光晒在身上如羽毛一般又轻又暖,让人直想舒舒服服躺下来睡一觉。一向勤勉老实的小贩也不由得舒展了身子,伸了个懒腰。就在这时,他看见一个人背着手,施施然从城门走了进来。

  随随便便一个人,随随便便一件青布长衫,随随便便结起的长发,阳光温煦,照得他眉宇清澈。他神色懒洋洋,有几分落拓模样,偏偏清爽干净之极,好像长安城漫天尘土沾不上这人木屐。这感觉如此强烈,以至于陈六第一个念头是:遇到仙人了。直到那人走到自己身边,才注意到他手中牵着的物什——一口肥猪。

  陈六揉了揉眼,确认自己并未眼花。一点不错,正是一头猪,俯首贴耳,驯顺地跟着那神仙一样的人向前走。然后他便看到那人笑了笑,扔下一枚铜钱,又从摊上拿走两块糖糕。

  陈六后来赌咒发誓,那日他见到一个眉开眼笑的仙人,牵着一头眉开眼笑的猪。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44

 一人一猪逍遥自在地走着,来到一处道观。山门上有“玄妙观”三字,古意盎然,不知哪朝哪代,谁人手笔。地方虽大,看上去破落已久。草木极繁盛,因为不曾有人管理,自顾自地生长着,似乎要占尽一春的生机。斑驳院墙边是星星点点的牵牛,花已合拢,藤蔓却牵缠攀爬,映得白墙绿意深深。墙内墙外则是一望无际的桃花,如火如荼,粉白轻红,浓丽渲染,繁盛得竟有妖艳之感。不知为何,这样的妖娆景致却令人无端兴起惆怅,仿佛天边残霞,瞬息变幻,万千魅影终将归于沉寂。

  来人却毫无伤春悲秋之意,脚步不停,自顾自往里走去,直到远远传来一声清脆的叫声:“喂!”

  青衫人这才站定脚步,扬起脸。一个白色身影流星一样在树梢上穿行,瞬间到了面前,跳了下来。那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赤足,亮闪闪一双眼,稚气中透着桀骜不驯,一头长发却是雪一样白。因为奔得急,她微微喘气,双颊尽是红晕。

  “小猴儿。”青衫人举起手中糖糕,在对方鼻尖上方晃了晃。少女眨了眨眼,似乎是要确认来人身份,突然咧开嘴,圆圆左颊现出一个酒窝,兴高采烈地大叫起来:“老道士,快出来!是木头先生来啦!”

  她拉住青衫男子衣袖,一把抢下他手中的糖糕,几乎没看见动作,迅捷又轻盈地攀上了一棵桃树,坐在树杈上专心地啃起了手中食物。她的双脚一荡一荡,模样神态竟真的像是一只白猴子。

  接下来的一幕令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两株桃花像是活物一般缓缓移动,向两边分了开去,立刻,茂密桃林中现出一条通道。来客却似司空见惯,径直向前走去。一直走到桃林最深处,那里有一团消长不定的白光,定睛看,却是一人舞剑,白色身形被裹在耀眼剑光之中,飘忽不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剑刃劈空,突然一声厉啸,宝剑宛如闪电,挟雷霆万钧之势向青衫男子飞了过去。

  这一下猝不及防,来势之快、力道之猛,简直匪夷所思。剑风瞬间及体,眼看就要穿胸而过,正所谓离弦之箭,以剑势而论,即使出手之人本身也断然无法收回。

  男子仍然静静站在那里,没有丝毫闪避,甚至脸上表情也还是镇定自若。就在这一瞬间听见仿佛琉璃破碎的轻细声响,紧接着光芒流散,宝剑已寸寸断裂,碎片接连落地,发出铿锵之声。满天桃花便在此时飘落,一场红凌乱。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44

  “好剑法。”在生死边缘打了个转的人毫无所觉地拍手笑道,紧接着又叹了口气:“可惜了这柄剑。”

  在他对面,是一双比剑光还要锋利,还要冷冽的眼,正凝视着他。逐渐地,那眼中寒意缓缓退去,取而代之的是温暖笑意。

  “不可惜。”

  “哦?”

  “天绝之剑,有去无回。剑意一尽,这把剑也就到了尽头。”

  “哎呀,世间哪有尽头之事?走到无路可走之时,回头便是。阴极阳生,否极泰来,祸福相倚——咳,不说了,这道家的道理你比我熟悉得多啊。”

  “哈哈。”持剑的人顺手将剩下那一小截断剑抛去,刚才那令人不可逼视的气势此刻方散。终于看清舞剑人身形,道士装束,一袭白袍上有清晰的灰色纹理,是以丝葛织就,腰间束着质地相同的长丝绦。单看面貌,竟不知年龄,凤眼修眉,飘然如仙。

  “虽说否极泰来,毕竟有生有灭。此剑不灭,灭的便是你了。”

  “这么说来,我该感激观主将我的性命看得比剑重要吗?”

  “何止。”

  “李某幸甚。”

  青衫男子正是随意楼的掌柜李淳风,道人则是玄妙观观主。此人来历奇特,又深居简出,无人知道他的姓名。只因为这里桃花繁盛,便称其为种桃道人。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45

 桃林深处,以古拙桃根雕成桌椅,形状大小不一,式样也不拘一格。炭火炉上水正沸,清幽茶香和馥郁花香混在一起,弥漫于空气之中。白发少女依旧躺在桃花树上,手中握着一根树枝,悠闲地逗弄着树下那头一心想睡觉的猪,主人则与访客对坐在春日阳光下:这情景似可入画。

  “说吧,找我有什么事?”

  “这句话当真无情。难道无事便不能叙旧了?——小心,莫伤了它,那是我今晨出诊的酬劳。”

  后一句却是对正在跟那头猪戏耍的少女说的。道人并不答话,只是双目凝视。酒肆主人只得咳了一声,收起嬉笑之色。

  “这个,其实是想请你帮忙参详一物。”

  伸出手掌,现出一粒黑沉沉的东西,约有核桃大小,看起来像是一个弹子。道人接过掂了掂,方才觉得沉重,竟是铅做的;放在鼻边嗅了嗅,有淡淡血腥气。道人面色为之一变。

  “你从何处找到这个?”

  不动声色,道:“捡来的,信吗?”

  “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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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干脆之极,李淳风不禁苦笑,摇了摇头:“人若太过严肃,未免无趣。”

  道人丝毫不理会对方的调侃,直接问道:“死去几人?”

  “六个。两位内侍,三位朝廷命官,还有一位则是萧妃之弟。”李淳风转动着手中弹丸:“死状相同,弹丸均是从眉心射入,不偏不倚。被杀者之前都曾接到一些奇怪的东西,一片耳朵,一颗人齿,或一枚断指之类,后不出三日,即遭杀害。此外,死者无一例外脸孔扭曲,面带恐惧,似乎在临死之前看到了极其可怕的事情。刘学士死得最离奇,他接到警讯后便躲在家中足不出户,四门均由家丁严密看守,结果还是难逃厄运,横尸自家床上,门户紧锁,没有丝毫破坏痕迹。”

  道人哼了一声,道:“这世上哪有不留痕迹之事。”

  “正是,因此才要向观主请教啊。”

  “不是说随意楼的李先生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吗?”

  “世间以讹传讹之事甚多,这便是其中一例。”酒肆主人笑吟吟地放下弹丸,捏开一枚花生,“李某唯一的长处,大概就是有几个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朋友吧。”

  “少奉承。探丸借客之事,道之(李淳风字道之)不会没听说过吧?”

  汉以来,长安便有行刺组织,称为游侠令,以替人报仇为业。目标选定之后,在革囊中盛以铅丸,摸到红丸杀武官,黑丸者杀文吏,白丸者负责料理后事,称为探丸借客。这些人行踪诡秘,人莫能测,正是职业杀手的雏形。后世渐渐绝迹,至隋唐一代,已是传说中的人物。

  “有所耳闻,却不知内幕。”修长手指敲着桌面,李淳风若有所思:“汉之尹赏曾筑虎穴,网罗追捕,坑杀者数以千计,此后销声匿迹。难道这组织并未被摧毁?”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45

  “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尹赏能毁去游侠令,可不是他能力过人,而是令中内部分裂。莫氏一派以红阳侯王立为靠山,暗地介入外戚篡汉的阴谋,出力为王家剪除朝廷中的阻碍势力;羽字系则是江湖散客,奉行替天行道、惩恶锄奸的原则,不杀善类。两派理念不合,矛盾也越积越深,终于莫氏借尹赏之手,将敌对派别全数清剿。”

  “难怪。我读《汉书》,便曾奇怪此事。当年游侠令在长安城中横行无忌,势力何等庞大,而尹赏却能在短短一月间一网打尽,未免过于神奇。原来却是毁于内部纷争。”

  “不错。所以说,游侠令一直存在,只是由明转暗。直到王莽败亡之后,莫氏失去靠山,党羽也死伤殆尽,于是辗转江湖,代代相传,逐渐演变成秘密杀人组织。他们有自己的暗语,秘传术法,武艺高强,身份隐秘,靠杀人获取酬劳,除非令中人士,旁人一无所知。”

  “你是说,城中发生的暗杀与这组织有关?”

  出乎意料,道人却摇了摇头:“难说。据我所知,为防止泄露身份,游侠令中人此后便很少以弹丸杀人。”

  嗯了一声,李淳风将弹丸收入怀中,起身拱手,“多谢观主告知,在下告辞。”

  目送男子远去,道人亦站起身来,负手喟然,意兴萧瑟。少女已吃完糖糕,此刻懒洋洋地蜷在树上,似乎已经睡着。透过繁密的桃花,依稀看见高而澄蓝的天空,薄云微卷,真是个好天气。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微弱光线只在东侧青砖墙的上方逗留,狭长小巷已经完全笼罩在阴影之中。跛腿陈六挑着糖糕担子,深一脚浅一脚向前走。这是他最熟悉的一条小路,但即使如此,生性谨慎胆小的商贩依然走得小心翼翼,仿佛生怕担子碰到墙壁刮坏了家什,或一不留神踩到碎砖扭了脚。直到看见自家那简陋茅屋他才松了口气。屋顶炊烟袅袅,一派安闲气氛,空气中散发着新鲜的馒头香气。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45

 陈六放下担子擦了把汗,顺手拿起里面那块与其说是卖剩下的,不如说特意留下的糖糕,叫道:“阿大!爹回来了!”

  以往伴随着这样的喊声,门口便会探出一个圆圆的小脑袋,稀疏黄发用红绳绑成冲天小辫儿,笑嘻嘻张开双手向他扑来,可是今天却毫无动静。四周安静得有些异样,香气依旧,烟囱中的烟却微微发黑,好像是有什么东西沾湿了柴草。

  陈六猛然停住脚步。从半开的柴扉中可以看见炉灶,火舌从灶膛中逸了出来。旁边地上露出一角衣裳,原本是蓝底白花,此时已完全染成鲜红。深褐色液体在地上流淌,一直蜿蜒到灶中。

  陈六向后退了一步,然后一把抽出扁担,毫不考虑地转头飞奔。就在他回头的那一刻,一道铁链已经凭空而降,紧紧锁住他的咽喉,将他整个人拉倒在地。随即,一个冷冷的声音响起:“怪不得你能在那次伏击中活下来。连自己妻儿都可以弃之不顾的人,才会做出背叛宗主、出卖同伴的事吧?”

  “饶命……饶……”陈六一面挣扎,一面断断续续地说道。铁链勒住了他的脖颈,用力巧妙,将他的头拉得仰起,无法看到身后的人。

  “哼。十年前,冷血十三这条命倒还值得几文铜钱。可是现在……一个残废的懦夫,又能做什么?”

  “不、不,我不要死!”感觉到颈上铁链又在收紧,陈六失控地大叫,“什么都可以……要我做什么都可以,只求留下小人性命!”

  身后那人犹豫了片刻,在陈六而言,这短暂一瞬简直长过一生。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46

 “看来为了保命,你什么都肯。羽之竟然有你这样的弟子,难怪被灭。也好,便给你一次机会。”

  伏击者走了过来,在陈六耳边说了几句话,随后,他黑色的身影仿佛鬼魅一般,消失在长巷之中。在他身后,火舌挟带浓烟从茅屋中窜了出来,陈六像是死一般俯伏在地上,连最后看一眼妻儿的勇气都失去了。他一只手仍然下意识地紧紧握着扁担,另一只手中则是捏得粉碎、再也看不出本来形状的糖糕。

  夜色已深,崇化坊中一座大宅依然亮着灯火。仓促间蒙上白纸的灯笼发出黯淡光线,反衬得四周更加漆黑如墨。后堂隐隐传来一声女人的嚎哭,凄惨厉烈,却又猛然顿住,仿佛是被人硬生生断成两截。

  黑衣男子左手举着一支蜡烛,右手托住左臂。在他下方是一张大床,新髹的红漆如血色,床沿倒卧着一具尸体,胡须花白,面容干瘪,张大着嘴,现出十分恐惧的神色。双眉之间有一个圆形的血洞,血迹已干涸,看起来就像是第三只眼睛,和另外两只无神的眼一起,冷冷与他对视。

  旁边一人早已扭过了头,此刻还是止不住地打起了寒战。无论是谁,被人从华丽的歌舞场、温柔乡中拖到这阴森可怖的地方,感觉都不会好过。更何况他是易秋楼,名满长安的贵胄公子,向来风流自赏,出了名的讲究舒适。只是身为雍州府长史,这案件确是他分内之事,脱身不得。黑衣人则是有“天罗地网”之称的荆烈,长安城中第一捕,也是易秋楼的得力助手。

  咳了一声,易秋楼道:“如何?”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46

 死者刘钧,是翰林学士,是死在铅丸之下。荆烈伸出右手,探入刘学士额上伤口,尔后收了回来,在鼻端嗅了嗅,这动作看得易公子一阵恶寒,连忙从怀中取出一张芸香薰过的绢帕,捂住自己口鼻。

  “与此前几人一样,铅丸入脑一寸。”仔细看着那可怕创口,名捕用一种司空见惯的平静语调说道,“力道拿捏恰到好处,是高手所为。”

  “可是这屋子四面都有人看守,刺客是如何下手的?”

  “伤口下斜,很明显,攻击来自上方。我已登上屋顶察看过,屋瓦有被移动的痕迹。就在此处。”

  荆烈向前走了两步,停下,仰面。“看伤口情况,当时的情形必是刺客以声音或其他手段引得刘钧注目,然后就在他抬头的刹那飞出铅丸,将他杀死。”

  易秋楼缩了缩脖子,登时不自在起来,不着痕迹地向边上移动了一下,好像生怕那致命的弹丸还会从那里落下。

  “不必担心,”看出自己上司的畏惧,荆烈轻描淡写地说道,“那刺客杀人之前必有预警,此事已成惯例。”

  言下之意易秋楼并非行刺目标,不必杯弓蛇影。长史不禁尴尬,好在他虽然惜命,个性倒豁达大度,不以为忤:“那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话音方落,一人接道:“不错,这便是此事的关键了。”

  听到这声音,易秋楼不禁喜形于色,叫道:“李先生!”门口那人青衫木屐,身形修长,正是李淳风。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46

  易公子上前一步,抓住青衫男子的袖口,一副如释重负的模样:“嗨,你总算来了。”

  “公子有约,不敢不至。”来人话说得悠闲,倒好像约的不是杀人查案,而是风雅诗会一般。荆烈却皱起了眉头:“这位是……”

  “随意楼中李淳风。”不等易秋楼开口,酒肆主人先行拱手,“见过荆大人。”

  “久仰李先生大名,长安城中都说你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荆烈目光有意无意地扫了一眼长史,“原来易大人请了这样的高人相助,却胜过荆某多多。”

  弦外之音连易公子这样一向迟钝的人都听了出来,刚想张口,李淳风已接道:“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这八个字,该当璧还荆大人才是。除了长安第一神捕,还有谁担得起这个名头?至于在下,拿人钱财替人筹谋而已,小小营生,不足挂齿。”

  “那么这件事,李先生如何筹谋?”荆烈步步紧逼,竟然不留余地。

  “有因方有果,追根溯源,无论怎样匪夷所思的事情,也必有其‘因’。找到它,事情便迎刃而解。”

  “高见,”虽是称赞,荆烈脸上的揶揄神色却显而易见,“可惜在下愚鲁,只知道勘查行踪、追寻痕迹,至于因果,便不能明了了。”

  “其实也不难。”丝毫未觉对方敌意,李淳风笑吟吟说道:“比如荆大人此刻身在此地,便是因;下一刻府中来人传唤,即是果啊。”

  “哼,我府中何曾——”

  一句话尚未说完,一名亲随突然慌慌张张跑了过来,叫道:“荆大人!不好了,你家孩儿晕厥了,夫人要你赶紧回去!”

  室中突然静了下来,亲随有些发愣,左右看看,以为是自己说错了话。过了片刻荆烈方才醒悟过来:“你……这……你怎知道?!”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47

  这句话却是对李淳风说的。酒肆主人毫不在意地道:“如前所说,因果而已。至于令郎病症,药方中须去掉青蒿一味,便无妨了。”

  眼看荆烈仓皇告辞,易秋楼竖起了大拇指。

  “原来李先生果真有未卜先知之能,秋楼今日可是大开眼界呀。”

  “哈。其实不过是见到他身上药渍,偶然想到。”

  “药渍?”细一回想,荆烈袖口处确实有一块显眼的痕迹。

  “近日城中小儿疫病盛行,医者往往依照神农方加入青蒿。殊不知此次疫病以寒毒为主,青蒿性寒,一旦过量,两个时辰之内病儿便会抽搐晕厥。荆大人身上青蒿气味甚烈,因此断定他家必有病孩,且用错药物。”

  “但你怎知他家人会来寻他?”

  “依常理判断。荆大人袖口、衣领均有药渍,显然是亲自为孩儿喂药,怜子之情可知,家人又怎敢怠慢?”微微一笑,李淳风道:“没想到名震长安、冷面无情的‘天罗地网’,竟是位慈父。”

  “妙啊!”双手一拍,长史大人显得兴高采烈,“难怪马周对你推崇备至——对了,你方才说追根溯源,是什么意思?”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47

 “常人行事必有目的,作恶者也是如此,真正的无头案极少。寻得了动机,祸首便呼之欲出。公子可知死去六人是什么样的身份背景,平时是否经常来往,有何特殊之处吗?”

  “这……”易秋楼抬起头来仔细想了想,道:“两名内侍一人隶属东宫,一人侍奉杨娘娘,其余几人似乎也并没有特别交情。至于身份背景,有山东世族,也有江南寒士,更有前朝降臣,实在想不出为何被害。”

  “嗯,如此说来,为钱财杀人的可能性便增加了。凶手不可能与这些人同时有仇,除非收了别人的买命钱。”啪的一声捏开一枚花生,青衫男子眼中光芒一闪而过,“也许当真是刺客集团死灰复燃。”

  “什么?”易秋楼刚想问个究竟,门口突然卷入一阵旋风,紧接着一个清亮的声音道:“怎么回事?是谁杀了老师?”

  在场众人眼前都是一亮,那是一名女子,带着两个侍女。侧面看去,女子身上穿着的并非绫罗绸缎,而是男子式的素白长袍,袖口紧束。发髻也不是时下流行的高髻,却是天然云鬓挽起,只插了一支艳红通透的珊瑚簪子,簪头刻成一朵莲花。

  易秋楼脸上表情又是吃惊,又是欢喜,连忙拱手行礼,道:“郡主!你怎会来这里?”

  还未回答,身后一名小侍女已经开口:“刘学士是郡主的老师,教习琴艺已经好几个月了,郡主为何来不得?”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47

 “咳,岂敢岂敢。下官的意思是,这里刚发生凶杀事件,恐怕对郡主不利。”

  “无妨。”来人这一句斩钉截铁,毫无辩驳余地。她转头看着地上死尸,脸上竟无一般女子常见的恐惧之色,而是叹了口气,郑重行弟子礼,而后才转过头去,低声道:“谁杀了他?”

  “正在勘察,”易秋楼终于有了插话机会,连忙殷勤道:“郡主不必担心,有下官在此,定能擒获真凶,为刘学士……。”

  女子截断了他的话,道:“不必多说,只要你担保一件事:三日之内,让凶手伏法。”

  “这……这……”

  “这是强人所难。”接话的却是一直袖手旁观的李淳风。女子回头,如惊鸿一瞥。 恍惚一道白光,又或是一轮明月,李淳风突然明白方才易秋楼为何如此诚惶诚恐。额际开阔,双眉淡远,是聪明智慧之相;鼻高而挺,李氏皇族特有的隆准显示出柔弱外表下隐藏着的决断和勇气。总体说来,这面貌绝非十全十美,但只要看她一眼,便再难将眼神分向别人。如皓月当空,群星自然黯淡无光。

  “你是何人?”

  “闲人。”

  目光转过,女子不再看他:“长史大人,官衙办案,何时允许闲人旁观了?”

  “既不容我旁观,为何又容郡主限定时日?”

  “你说什么?”这一回双目注视对方,隐隐含有怒气。这女子虽然容貌秀雅,却天生有一种威仪,令人不可逼视。年长侍女已经喝道:“大胆!怎敢对拂云郡主无礼!”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47

  长安城中,拂云郡主之名无人不知。她是太宗姐姐平阳公主与柴绍的女儿,一向深得皇帝欢心。平阳公主性情坚毅,胆略过人,曾为李渊起事召集兵马,俨然女将军。后病逝于军中,高祖痛悼,亲手以军礼葬之,女子而葬以将军之仪,王朝历史中可谓空前绝后。太宗与长孙皇后极为喜爱此女,诏封郡主,并将当初宇文化及私邸赐予她做别院。京中盛传她的美貌,与杨淑妃、莫邪夫人并称。

  “郡主息怒。”李淳风微笑拱手,仿佛未看到对方神色,“在下只是就事论事。郡主虽是皇亲,却无实职,对于官衙来说,你我都是闲人。何况凡事皆有来龙去脉,水到渠成,急不得也缓不得,倘若硬要以威势相压,限定时日,除了打乱正常办案步绪之外,毫无用处。”

  他说这番话的时候,易秋楼在一旁又是咳嗽又是暗地里扯袖子,不欲他说下去,李淳风却置之不理。果然,话音方落,女子脸上便起了两朵红云,双眉也拢了起来。她地位尊崇,深受皇恩,加之容貌美丽,身边人对她的意旨,往往不愿、不敢也不忍拂逆,便是小小违拗,也不多发生,何况当面顶撞。长史张皇失措,此人生性风流多情,对拂云郡主一向甚为心仪,此刻见她变色,顾不得官场威仪,连忙圆场道:“全怪下官办事不力,郡主莫要动怒……”

  拂云郡主摆了摆手,不让他继续说下去。脸上红色渐渐褪去,忽地敛衽为礼:“此事是我孟浪,易大人不必放在心上。”

  “啊?”大惊之下易秋楼几乎忘了回礼,“这……哎呀……这……”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48

  女子不再理会易长史,目光转向李淳风:“先生所言甚是,拂云受教。”

  微微一笑,青衫男子恭敬一揖,目送拂云郡主远去。易秋楼这才从刚才的惊讶中回过神来,看了身边人一眼,正要责怪他不知进退,门外匆匆走进一名兵士,手上提着一只小小包裹。

  “易大人,刚才有个乞儿,说是要将这包裹交予你。”

  “什么东西?”李淳风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包裹是青布的,看起来甚是平常。

  “不知道,但他说与大人所查案件有关。”

  “哦?”

  易秋楼伸手接过,将那包裹打开,里面是一层油纸,再往下,忽地惊叫起来,将那包裹一抛,面无人色,仿佛随时都会昏倒。李淳风眼明手快,一把接过那只包裹,只一眼,便叹了口气。

  包裹中是一只断手,血淋淋的,看起来新鲜热乎,似乎刚切下不久。

  夜色缠绵,空气中细细密密都是花香,令人未饮先醉。偶然一阵风过,绯色花瓣一点一点飘下来,飞散在澄澈如水的夜里,仿佛年少时未能出口的一声叹息。远处有头戴毡帽的醉客,踉踉跄跄地走着,用并不年轻的声音,唱着久远以前的战歌。苍凉沙哑,却与这春夜意外地契合。倏忽之间,时光已将当年的金戈铁马席卷而去,纵有千种风情,亦化作萧瑟心事,溶解在骀荡春风、朦胧花月之中。

  青衫男子袖着双手,木屐在青石板上踏出清越声响,似有似无地应和着远处歌声。这大约是此人独有的特质,无论在何种情形下,都能自然而然成为景中一角,而不显突兀。不过此刻心情,倒是和悠闲步态相差甚远。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48

  “麻烦。”李淳风苦笑着想起方才情形。那位雍州长史几乎要将他衣袖扯破,一定要他留下来保护自己。若不是他见机行事,到现在恐怕还不得脱身。

  “不过,”目光转而一敛,轻轻笑了起来,“麻烦也是乐趣的一种啊……”

  声音悄然蔓延在夜色中,尔后,仿佛回声一般,引起了某种暗流,滑过路旁花树。大朵桃花因为这暗流瞬间坠落,纷纷然洒了李淳风一肩。与此同时,身后传来一声低沉的呼喝:“站住!”

  李淳风停下脚步,眉头随之皱起,又展开。

  “借问,这条路走不得吗?”

  眼前黑影一晃,紧接着一柄明晃晃的长剑拦住去路:正是之前高歌的醉汉,毡帽将整个面孔笼罩在阴影中。“别人走得,你却走不得!”

  “为何?”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48

 “少废话,交出来!”

  “噫,莫非壮士手头不便?”李淳风看了看前后二人,伸手拍了拍衣裳,又将空空如也的衣袖亮给对方,“可惜李某身无长物,未免辜负了两位的期望。”

  身后那人哼了一声,道:“不要装傻,快将游侠令交出来!”

  三字入耳,心中登时一动,李淳风面上却不露声色:“阁下怎知游侠令在我手中?”

  身后那人明显迟疑了一下,可以感觉得出,他正征询自己身前之人。由此断定,头戴毡帽者身份较高,应是主事之人。

  “问那么多做什么?交出来,留你一命。”

  “两位要的本来就是东西,不是李某这条小命。”李淳风神态自若,反而令眼前人莫测高深:“不过在下是生意人,生意人有生意人的规矩,若无利益,岂可轻易放货?”

  “你——”身后那人性情较急,刚叫了一声,已被毡帽客阻止了:“你要什么条件?”

  “只要二位肯直言相告,是谁说出游侠令在我这里,我便将它的下落知会你们。这小小条件,想必不成问题。”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49

  毡帽客明显犹豫了一下:“你说的是真?”

  “当然。我要那东西也无用处,何必骗你?”

  以眼前局势而论,李淳风已在二人掌握之中,所说也是实情,毡帽客终于点了头。

  “好。那人是——”

  话音未落,他面色突变。半空中传来一声大喝,一个巨大的身影猛扑过来。毡帽客心中一惊,手中长剑直刺对方;来人竟没有丝毫闪避,只是侧过身,用一只手抓住剑锋。尔后剑身便轻了,未见对方作势发力,已把那宝剑折成两截。

  练剑多年,他从未见过这样古怪的招式、这样神奇的力量。眼前这个如同巨灵神般的大汉,上身赤裸,油黑的皮肤在月色下闪出亮光。心中蓦然掠过关于随意楼主人的种种传说,一瞬间几乎以为这是用术法招来的神将。

  另一人见情势有变,长刀立刻劈向青衫男子,却在半空中被另一把刀架住。刀的主人身材魁伟,英气逼人,一身校尉服色,正是勋卫府的尉迟方。

  “快走!”被大汉折断长剑的毡帽客大声喝道,随即转身飞奔。另一人早有默契,从袖中飞出一蓬白烟,烟雾弥漫之际,人已隐没在黑夜里。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49

  “当真及时。”这声音正来自酒肆主人,顺手掸了掸衣上的落花,“不过,可惜呀……”

  这“可惜”二字显然意有所指,确实,倘若再迟一些,线索也不致就此中断,但尉迟方显然并不知道。

  “我去随意楼寻你,等了半日没有等到,却在回家路上遇到你被这两个歹徒所胁。”尉迟方转头望向大汉,惊讶道:“你是……钟馗?”

  “是我。”大汉脸上放光,显然很高兴对方还记得自己,“你,大人?”

  “叫我尉迟便可,你怎会在这里?”

  “我,悄悄的,跟随主人,”大汉钟馗汉语不甚流利,边说边比画着,“小贼,有我,不用怕。”

  钟馗是沙陀流浪人,天生神力。《傀儡术》一章中,此人曾为李淳风所救。

  “你我本非主仆,就算有恩,这一次相救也抵过了。”伸手拂去肩上花瓣,李淳风神色淡然,“去吧。”

  钟馗黝黑脸上现出不知所措的神情。酒肆主人不再理他,一拉校尉,直向前走去。尉迟方有些不忍,道:“李兄,收留他也好。”

  “多一个人,牵绊便多一分。”

  “嗨,这是什么话,你又不是和尚,怕什么俗世牵绊。”

  “哈哈。”

  “不对,”听到笑声古怪,尉迟方突然想起了这位刚结交的友人吝啬性情,不禁狐疑起来,“你该不是怕多一人的花销吧?”

  “哎呀呀,”酒肆主人一脸被说中心事的心虚之色,“看此人身量,饭量想必也少不了……若收留了,说不得是桩赔本买卖……”

  “居然真是……”不知该气还是该笑,尉迟回头远远见大汉还站在原地,偌大一个人,表情看起来沮丧得像是个被人丢弃的孩童,“你还当真忍心。”

  “以钟馗之能,自然有他的去处。”李淳风不动声色地继续向前走,“李某一介凡夫,管不了那许多闲事。”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49

  “少来。当真不管,又怎会有人追杀?”

  “一桩小事,适逢其会而已。还是说你吧,等我到这么晚,想必有很特别的事?”

  “对。”想起了上午的遭遇,尉迟方神色也郑重了许多,于是将事情原原本本说了。李淳风侧耳倾听,眉头也渐渐皱了起来。

  “木盒中的人眼……这么说来,尉迟你也是暗杀集团的目标了。”

  “原来李兄也听说了铅丸杀人之事。”

  “岂止听说而已。”酒肆主人摇了摇头,眉头却一直未舒展。尉迟方以为他在忧心自己,连忙道:“李兄不必担心,不是夸口,有这把刀在手,无论是谁,要想动我都须仔细掂量。”

  “不是为这个。关于此事,我心中原本有一个假设。但你这样一来……”

  话未说完,耳边响起清朗语声:“花月良宵,岂可空过。请来共饮一杯,如何?”

  声音来自道旁河中,一只小小画舫,并无朱漆彩绘,单纯木色而已,形状却甚是精巧。尉迟方一怔,转头看向李淳风,对方却露出了笑容。

  “郡主有命,不敢辞。”

  校尉惊讶之意更甚,连忙往舟中看去。恰在此刻,玲珑通透的雕花窗悄无声息地支起,露出一张侧脸。秀长颈项微微低垂,清淡姿容,映着皎洁月色。一瞥之间,心中突然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风过处,恍惚有千万片花瓣在这瞬间离枝而起,飘飘荡荡,竟不知身在何处。

  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到,只在通道尽头处有一点微光。然而距离如此之远,竟分辨不出是真实还是仅仅出自想象。朦胧意识中,两壁越来越窄,仅容一人,越往前走,呼吸也随之急促起来。一片寂静中只能听到自己的脚步与心跳。无论是谁,在这样的境地下总难免恐慌,方恪也不例外。黑暗中无形的压力令这个一向端方自持的人几乎要张口呼救,理智却分明告诉他,即使大喊也无人听见。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49

  强压下心中恐惧,他一步步向前走,尔后,那光点越来越大、越来越亮。虽然仍是如萤如豆,却不由自主心生狂喜,脚步也加快了。

  微光像是有生命,缓缓地飘移,周围景物也更加清晰。方恪环顾四周,惊讶地发现这里布置竟跟自己在华原的官衙一模一样,连桌椅也分毫不差,衣架上整齐地挂着他那件绿色官袍。案头笔墨犹新,他不由自主走过去看,纸上字迹极淡,看不清楚,砚中犹有余墨,于是提笔蘸了一下,啪地一声,浓墨落在纸上,迅速洇开。定睛望去,不由倒吸一口气,挣扎着向后退了几步——纸上一片鲜红,竟是血迹!方恪惊惶地抬头,官袍无风自飘,转了过来,赫然现出一个骷髅。空洞的眼神凝望着他,森森白牙,似乎正在狞笑。

  “大人,大人?”

  方恪猛地抬头,眼前一灯如豆,正发出温暖的黄色光芒。面前是长相忠厚的白须老者,正关切地看着自己。再看四周,哪里来的官袍,哪里来的骷髅,倒是桌上还摊着自己方才看的书,笔墨纸砚一应俱全,也没有鲜血。他这才惊魂稍定:方才只不过是趴在桌上打盹,做了个噩梦。

  “大人你没事吧?”

  “啊,没……没什么事,多谢老人家关照。”

  “这就好,方才巡查,听见这屋中有古怪声响,还以为方大人你叫我……”

  “放心,我无妨。夜深了,你也快歇息去吧。”

  “好,好。我就在隔壁,方大人有什么事,只管传唤。”方恪在华原安抚灾民之事,京中早已传遍,众人交口赞誉。对眼前这知礼而勤奋的青年官员,年长的馆丞甚是爱敬。

  目送馆丞颤巍巍地带上了房门,方恪下意识地长出了一口气。视线停留在墙上挂着的绿色官袍上,他皱了皱眉,起身将它取下折起,手指不经意拂过下摆一处淡得看不出的污渍,突然触电一般缩回了手,脸上神情似乎是恐惧,又夹着一些黯然。

  有些事、有些片段,并不需要特地记忆。譬如说某个花月良宵,无端邂逅一名女子。在当时不过一场惊艳,多年之后回想,或许面貌也已淡去,如同梦寐,但那夜花香与酒香,却还缭绕不散。对于尉迟方而言,这一夜便是如此。身在舟中,眼前是低眉敛袖的白衣女子,心却似真似幻,不知落于何处。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50

  然而这一霎心情立刻便被身边之人破坏了。一只手伸过来,在自己眼前晃了晃,尉迟方这才回过神,连忙转头。酒肆主人一脸诧异表情,却明显是佯装出来的。

  “尉迟醉了吗?”

  “啊,没,没……”这才醒悟方才拂云郡主在问自己姓名,连忙端正坐姿,道:“在下勋卫府尉迟方。”

  “嗯,尉迟校尉。不知吴国公是你何人?”

  “正是家叔。”

  “难怪。”拂云笑容展露,如芍药初绽,“令叔武艺高强,为人忠义,是我向来佩服的。大唐江山有劳诸位扶持,请。”

  举杯相邀,再放下酒盅已空。并不像一般女子扭捏作态,这位容貌俊丽的郡主饮酒竟颇有男儿豪气。尉迟方连忙干了自己面前那一盅,却因为饮得过急,猛地咳嗽起来,耳听小侍女扑嗤一声笑了起来,脸上顿时通红。拂云却转头看了侍女一眼,神色有责怪之意。

  见此情形,青衫男子不动声色替友人解围,道:“如此深夜,郡主雅兴不浅。却不知是无心偶遇,还是有意安排?”

  眼波流转,拂云不答反问:“都说随意楼的李先生未卜先知,何妨猜上一猜?”

  “坊间传言,岂可尽信。”李淳风端起面前酒杯,目光并不与对方交接。烛光勾勒出线条分明的轮廓,染出淡淡光晕,却又将其余面容隐没在阴影中:“无心也好、有意也罢,斯时、斯地、斯人,才是最重要的。”

  “哦?莫非李先生也要效仿江湖术士,以模棱两可之言诱出我的来意?”语气虽俏皮,但掩饰不住淡淡的失望。

  “郡主说的不错,李某确是江湖出身,一无所长。小小骗术,用来混吃混喝而已。”一面说着,一面从容饮尽杯中酒,似乎要为这“混吃混喝”四字做个注解。

  尉迟方却听得如坐针毡,生怕拂云因此着恼,连忙圆场:“李兄说笑惯了,郡主不要放在心上。他的能耐是在下亲眼所见,绝非江湖骗术可比。无论何事,拜托他即可。”

  边说边连使眼色,岂料李淳风却毫不领情地截口道:“尉迟大人的能耐也是在下亲眼所见,绝非江湖骗术可比。无论何事,拜托他也可。”

  “咳,李兄你……”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50

  看着眼前面不改色的无赖友人,校尉一筹莫展。倒是拂云忍俊不禁,一面笑着,一面亲手为二人斟满。

  “是我出言莽撞,抱歉抱歉。不过,的确有事想烦劳二位。”

  “关于刘学士那张琴?”

  李淳风这句话信口说来,拂云郡主却愣住了。

  “你怎知……”

  “郡主和李某本不相识,骤然相邀必与刘钧之死有关。刘钧以琴闻名,又教授郡主琴艺,我在他住处却没有看到琴囊。他在京城并无亲人,你与他既是师生,交托于你也顺理成章。”目光转向拂云身后,小侍婢手中所捧之物,“若猜测不错,那匣中便是刘学士的琴了。”

  拂云眼中流露一瞬间的怔神,随即宁定:“一点不错,李兄果然料事如神。”

  示意侍女将木匣打开,顿时现出一张古琴。古色斑斓,不知哪朝哪代之物,桐木因摩挲日久,发出墨玉一般柔润光泽,一角用小篆刻着“凤兮”二字。稍一撩拨,便有悠远空灵的金石声响,动人心弦。

  “好琴,当真是无价之宝。”这一句赞叹脱口而出,发自内心。尉迟方呆了一呆,他似乎还从未见过李淳风脸上露出如此郑重的神色。拂云郡主轻轻抚摸古琴,黯然道:“确实,老师将这张琴看得重逾性命。因此三天前当他来找我,要我收下它的时候,我甚是惊讶。他说,他命不久矣,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这张琴,定要为它寻个好去处。”

  “三天前……想必是收到寄来的残肢了。”

  “是。后来我便听说了他的死讯。老师痴于琴艺,为人良善,从不与人结怨,实在想不出有谁要置他于死地。因此想拜托二位,帮助查找凶手,也可告慰他的家人。”

  李淳风点了点头,却没有说话,只凝视着那张古琴,若有所思地转动手中酒盅,忽然道:“除此之外,刘学士还说了什么?”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50

  拂云托着腮想了想,道:“对了,他说了一句很古怪的话。”

  李淳风目中倏地掠过一丝亮光,仿佛猎鹰发现猎物一般:“什么话?”

  “因爱成痴,悔之已晚。”

  一字字缓缓道来,却听得另两个人都怔住了。

  曾有人总结世间败兴之事,如花间喝道、焚琴煮鹤之类。但在尉迟方看来,最败兴的莫过于自己一腔感想急于倾吐之时,偏偏遇上了一个心不在焉无精打采的听众。

  “当真意外,竟然见到拂云郡主……”

  “嗯。”

  “连酒量也如此出众,真是出乎意料啊……”

  “啊。”

  “你觉得她会不会……”

  “哦。”

  “……什么,我还未说完……”

  “闭嘴。”

  这两个字倒是清晰明了,简洁有力,顿时将校尉一肚子话都咽了回去。默默走了一会儿,李淳风才如梦初醒。

  “抱歉,刚刚一时走神。你方才说什么?”

  “呃……算了,没什么。”自然而然,有关方才那场艳遇的话题便无法继续下去了,而是转到眼前关注的事情上,“有头绪吗?不妨说出来一起参详。”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50

  “恰恰相反,不是没有头绪,而是线索太多。”

  “对了,李兄,袭击你的那些人似乎说,要你交出一样东西,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

  “不知道?那他们怎会认为在你手中?”

  扔了一颗花生入口,李淳风模糊不清地说:“这便是第一个线索了:至少有一群身份不明之人在争夺游侠令。起先我只知道它是刺客集团的名字,现在看来,它应该还是一样宝物,很可能便是用以号令这个组织的令符。”

  “那就该说明你不知道此事,东西也不在你手中。”

  摇了摇头,李淳风道:“那样一来线索反而断了,不如将计就计,令人不知虚实。再者,即使我说不知,他们也必不肯信。真正有趣的倒是将这线索引向我的人,倘若只是为了要我性命,何须如此兴师动众;如果不是,目的便耐人寻味了。”

  月光下,李淳风眼眸在黑夜中闪闪发亮,倒像是孩童发现了新奇的游戏,一副跃跃欲试神色。尉迟方看在眼里,只好肚里叹了口气,转移话题道:“还有其他线索吗?”

  “尉迟练过腕力吗?”

  “当然。”

  “好。”李淳风从怀中摸出那枚铅丸,交到尉迟方手中,“用最大力气,掷向那株柳树。”

  柳树距两人不到一丈,虽不明白同伴的意思,还是依言出手。劲风掠过,扑的一声,铅丸钉入了树身。

  “好大力道!”赞了一句,李淳风走过去细看。铅丸入木半寸左右,牢牢嵌在树中。他取出袖中一把小刀,将它剜了出来。

  “以你的力量,也只能入树半寸。比起柳木,脑骨要硬上许多,而凶手却能入骨一寸,功夫高得未免匪夷所思。”

  “入骨一寸?”尉迟方不禁咂舌,“莫非用了连弩之类的机括?”

  “果然是行家。”

  “但军中所见的机括只怕也无此威力。”

  “江湖中的邪门秘术和两军战阵自然不同。如果是机括,凶手便不仅限于武艺高强的人,即使老弱妇孺也可以轻易用它取人性命。这样一来,凶手的范围便扩大了。此外,就是那张琴……”

  听到这句话,尉迟方精神一振:“你是说,郡主手中那张?”

  “到目前为止,死去的六人我已请易长史查勘过背景,大多并无可疑之处。而刘钧这张琴,很可能是个突破口。凡事皆逃不过因果,除非偶然失手,杀人一定有其原因,或谋财,或报仇,或灭口,这其中必有我们所不知道的联系。”

  “难道凶手杀刘钧,是为了那张古琴?”

  “倘若属实,”冷静地看着前方,李淳风缓缓道,“嫌疑最大的便是它现在的主人。”

  “什么?!”尉迟方突然明白了对方话中之意,一下子跳了起来,“你,你竟然怀疑郡主?!”

  将手指放在唇上嘘了一声,做了个少安毋躁的手势:“只是就事论事。”

  “那也不该!郡主折节下交,何等雍容可亲,你却说她谋财害命!”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1:51

 “正是这一点才可疑,岂不闻礼下于人,必有所求?”

  “你!”理屈词穷之下,尉迟方只得恨恨瞪着对方,青衫男子却是一脸坦然无辜。

  “哎呀哎呀,假设而已,莫伤和气。”

  “无凭无据,算什么假设!”

  “当然不是一点凭据也没有。”李淳风不理会同伴的恚怒,自顾自地说了下去,“可还记得船上见到的那只琴匣?”

  “不过是个普通……”话说到这里,突然顿住了,依稀想起木匣上刻着一朵浮雕莲花,与自己接到的那只装有人眼的盒子极为相似。

  “看来你也记起了。”

  “说不定是巧合……”

  “自然有此可能。但反过来说,巧合之中,或许正有玄机隐伏。”

  这回尉迟方是真正无话可说了。默然走了一段,酒肆主人看了兀自气鼓鼓的校尉一眼,笑意隐现:“尉迟。”

  “什么?”

  “你也是个古怪人啊。”

  “过奖,”校尉余怒未消,没好气地说道,“与李兄比起来,在下自觉正常得很。”

  “呵呵。我是第一次看见不担心自家生死,却为别人惹闲气的。”

  尉迟方这才想起早间之事:“嗨,那有什么好担心,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我可没你那许多猜疑念头,只有一身武艺,好歹要派些用场。”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刺客手段诡诈多端,跟战场上一刀一枪的对抗毕竟不同。”

  “怕什么,我又不曾做过亏心事……”校尉突然想起对方先前的话,“对了,你刚刚说杀人必有原因,可我当真想不出谁要置我于死地。”

und 发表于 2010-12-14 22:34

“是啊,这就是先前所说的难解之处。”说到这里,酒肆主人手指轻弹前额,呆呆出神。

  见他如此,尉迟方心中倒有点过意不去,安慰道:“李兄放心,莫非你信不过我的本事?结交朋友,讲的便是信任二字。恕我冒昧,你有时实在是猜疑过多了。”

  “哈哈,好好,我不疑郡主便是。”

  “咳,”尉迟方脸上一红,分辩道,“我可没说她……对了,改日我引见另一位朋友给你,就是华原县令方恪。那可真是位好男子,品格见识都是一等一的。你见了他,一定投缘。”

  “嗯。”李淳风应了一声,又回到心不在焉的状态之中,良久方才抬头。“你说什么?是谁?”

  “华原方县令,如今刚调入京中任职。今早正是和他一起游览的。”

  李淳风突然伸手抓住校尉肩头,猝不及防,让尉迟方吓了一跳,再看对方脸色,竟是意料之外的严肃。

  “你是说,今早他与你一起?”

  “没错。”

  “接到木盒之时他也在场?”

  “是……”

  不等他说完,李淳风立刻问道:“他现在哪里?”

  “这……他……应该住在驿馆吧。”尉迟方被弄得昏头转向,“怎么了?”

  “快走!”

  夜已深,薄云掠过,掩住月光。扑的一声,却是桌上灯花爆了一下。方恪揉了揉酸涩的双眼,取过烛剪,刚碰到灯芯,突然一阵风飒飒吹了过来,手一颤,烛火奄然而灭,只留下一道发白的烟气,消散在黑暗中。

  方恪转头望去,只见窗上树影摇晃。此刻眼睛已稍稍适应了黑暗,于是他站起身,借助星月微光摸索到窗前,却是关得严实,窗纸也完好无损,就在此刻,突然听到耳边传来一声似有似无的叹息。

  方恪一瞬间毛发倒竖,哑着声音叫道:“谁?是谁?”

  迷蒙暗影中沉寂了片刻,随后便听到一些细小怪声,像是被压抑在地底的低泣和呼救。恍然自身所在之处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坟墓,四周到处是绝望濒死的人,空气被一丝丝抽走,呼吸也变得困难,重压之下他听到自己心跳如擂鼓。

  “不!”

  方恪拼尽全力叫出这一句,随即眼前一黑,便跌入了无所知的空间中。

  “不!”

  这一声已经近乎惨叫,易秋楼的脸色看上去比起死人好不到哪里:“别的都好商量,要我去当诱饵,万万不可!”

  荆烈无可奈何地看了一眼李淳风,一脸“我早知这样不行”的神情。此刻这位风流自负的雍州长史、世家公子,正靠在最宠爱的侍婢身上,裹着两床锦被瑟瑟发抖,丝毫没有往日脂粉丛中倜傥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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