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my365 发表于 2011-1-16 19:48

这种窜货销售处理的是代理商,不是消费者。而且楼主是在台湾买好的再寄过来,不是从台湾代理商那 ...
duliebstmich 发表于 2011-1-16 19: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但是楼主不是自己或者亲友买的再馈赠的,只是通过一个第三方有偿购买的!所以上面很多人也都说了,楼主应该说是赠送的,而不是什么代购的,那样情况会好一些。
但海关不是傻子,同一个台湾地址一个发货人,三天两头赠送格样东西出来给不同地方不同的人,你觉得可能么?
而且海关也没有处理消费者,又没有罚款,只是不允许这个东西进欧盟而已。消费者的损失,可以向销售的去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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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请教: lancome公司和德国海关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