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qpt1990
发表于 2011-1-19 03:31
都是这样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1-1-21 19:53
回复 7# zff518
别头痛, 被别人的错误气出病, 值不当的. 最好嘛发传真, 然后保留传真记录.
hh2
发表于 2011-1-21 23:32
我想,这不是我想听到的回答,但是还是谢谢你的信息
我今天的结果不是有辙或是没辙,我得 ...
zff518 发表于 2011-1-17 21: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觉得lz在理,对方没理,而且思考也挺理性的。没往下看,我倒是建议你如果气还是不顺,继续往上投诉。就算对方同意录音,也只是打官司才有用。但是你以什么理由打官司呢?而投诉用不着录音,也没人听录音,又没有议会会为这点事开听证会。
碰巧知道德国公务员的规定。就算公务员刑事犯罪,但只要不是判的实刑而只是缓刑,也不会开除,该有的一样不少。一样58岁退休拿丰厚退休金。
惹不起躲得起,如果我是你,就听楼上一个tx的建议,换个地方anmelden。这两个人是让你碰着了,并没有代表性的。
zff518
发表于 2011-1-21 23:37
呵呵,先谢谢大家。我气早都消了,谁像他们那么小心眼。
另外,我礼拜二飞瑞士的时候压根就没人检查护照。
明天回德国这个问题再慢慢请教
Arbeitssuchende
发表于 2011-1-22 03:02
完全看完了,似乎是一张照片的问题。楼主回家再取个照片不就可以了吗?或者就近再照一张新的照片?
小玥
发表于 2011-1-22 21:22
本帖最后由 小玥 于 2011-1-22 21:23 编辑
外管局里确实有些JP,有时候是需要强硬一点反击。
上次碰见一个女的,拿着我的学生证件看了一下,竟然问我:这是什么?????
然后看我其他的材料,又说为什么带这样的这个文件。。。
被她问得越来越莫名其妙,
我说,你不是负责学生签证的吧,她说,我问你blabla你就回答这个问题就行了,为什么问我是不是这部分的负责人,你也可以去找别人啊!
什么嘛!这什么态度!
我就口气很强硬的说:我所带的材料正是你们要我带的材料,所以您应该知道为什么是这样!!
她就不吭声了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1-1-23 17:47
回复 56# 小玥
{:5_370:}
熊猫羊
发表于 2011-1-24 01:55
如果你需要证据,只能是白纸黑字的信函,录音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