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惠姐 发表于 2011-5-24 13:21

房子啊房子

本帖最后由 小惠姐 于 2011-5-24 13:22 编辑

朋友贴。
朋友中国人,先生德国人,两人有一个共同的孩子。两个人都是二婚。朋友跟前夫有一个孩子,目前工作,但一直在家里住,知道家里要还房屋贷款汽车贷款等,工资全部交给妈妈然后等妈妈给零花钱的中国式好孩子。德国先生跟前妻有三个孩子,均成年,在外另住,只有一个工作,另外两个常年领取失业金,这三个孩子偶尔会来吃饭,问继母要些零花钱,来往不多。
朋友家庭主妇,先生一个普通工人,家庭收入一般般。朋友是中国女人中非常会持家的,两个人买了Wohnung。现在问题来了:
今天朋友忽然得知,等她和她先生百年之后,这个房子的继承权除了他们共同的孩子,她自己的儿子和他先生其他的三个孩子都有继承权,他先生说即使他们有遗嘱也是无效的。她非常不愿意他先生和前妻的那三个孩子享有继承权,不知道有没有办法?还是她必须得卖掉房子才能避免?

chezshen 发表于 2011-5-24 13:23

{:5_329:}2婚都很麻烦

cathyaloof 发表于 2011-5-24 13:28

活着的时候能够自我控制的事情就很少 还要管百年之后的事情 有个词叫撒手人寰

shyshy 发表于 2011-5-24 13:37

把房子卖给她的自己的儿子,房产证写她自己儿子的名字
前提是她老公肯
否则没戏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5-24 13:41

朋友贴。
朋友中国人,先生德国人,两人有一个共同的孩子。两个人都是二婚。朋友跟前夫有一个孩子,目前工作,但一直在家里住,知道家里要还房屋贷款汽车贷款等,工资全部交给妈妈然后等妈妈给零花钱的中国式好孩子。德国先生跟前妻有三个孩子,均成年,在外另住,只有一个工作,另外两个常年领取失业金,这三个孩子偶尔会来吃饭,问继母要些零花钱,来往不多。
朋友家庭主妇,先生一个普通工人,家庭收入一般般。朋友是中国女人中非常会持家的,两个人买了Wohnung。现在问题来了:
今天朋友忽然得知,等她和她先生百年之后,这个房子的继承权除了他们共同的孩子,她自己的儿子和他先生其他的三个孩子都有继承权,他先生说即使他们有遗嘱也是无效的。她非常不愿意他先生和前妻的那三个孩子享有继承权,不知道有没有办法?还是她必须得卖掉房子才能避免?
小惠姐 发表于 2011-5-24 13: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怎么个卖掉房子避免法?现在就卖掉?

这么见不得对方的孩子有继承权,那当初干嘛找个二婚有孩子的?

怕自己吃亏的话,方法:让自己与前夫孩子搬出去自己住,自己生活自己负责,自己工资自己保管。如果当初这孩子也是由继父出资抚养成人的,那以前为家里的贡献就算是报答继父好了。要是没有,那就是报答自己的母亲。这样以来,双方所有孩子都是平等的,你朋友自己也就不用纠结什么了。

josi 发表于 2011-5-24 13:41

不懂得为什么遗嘱无效呢?那有些人把身后的财产写给猫狗不都行吗?

shyshy 发表于 2011-5-24 13:42

不懂得为什么遗嘱无效呢?那有些人把身后的财产写给猫狗不都行吗?
josi 发表于 2011-5-24 13: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在德国,子女有继承权,一般情况下没法剥夺的

josi 发表于 2011-5-24 13:44

在德国,子女有继承权,一般情况下没法剥夺的
shyshy 发表于 2011-5-24 13: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么子女有没有继承父母债务的义务呢?

shyshy 发表于 2011-5-24 13:44

如果那3个子女坏一点,等他们爹过世,这个女的每个月还要付他们钱呢

shyshy 发表于 2011-5-24 13:45

本帖最后由 shyshy 于 2011-5-24 13:46 编辑

那么子女有没有继承父母债务的义务呢?
josi 发表于 2011-5-24 13: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债务我倒是没有听说过
一般都是有债务的话,孩子就放弃继承权,那就放弃债务了

小惠姐 发表于 2011-5-24 13:48

把房子卖给她的自己的儿子,房产证写她自己儿子的名字
前提是她老公肯
否则没戏
shyshy 发表于 2011-5-24 13: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说他们共同的那个孩子她老公肯定没意见,但是这个孩子太小,刚小学。

伪装进步地主 发表于 2011-5-24 13:48

法盲兼道德盲

josi 发表于 2011-5-24 13:49

如果那3个子女坏一点,等他们爹过世,这个女的每个月还要付他们钱呢
shyshy 发表于 2011-5-24 13: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懂得,这个怎么个付法儿呢,有什么法律依据呢?男方的孩子都是成年人了呀

shyshy 发表于 2011-5-24 13:50

她说他们共同的那个孩子她老公肯定没意见,但是这个孩子太小,刚小学。
小惠姐 发表于 2011-5-24 13: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就给这个共同孩子,公证注明父母可以住过世
不过那另外3个如果要找事也麻烦的

shyshy 发表于 2011-5-24 13:53

不懂得,这个怎么个付法儿呢,有什么法律依据呢?男方的孩子都是成年人了呀
josi 发表于 2011-5-24 13: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父亲去世,父亲的财产孩子有继承权
这个财产就包括很多东西,现金,不动产,还有其他的
这些孩子们都有份的
继母不能独吞的
即使是亲生母亲也要给子女的
一般情况下,子女都不要的,
如果要,也必须给的

伪装进步地主 发表于 2011-5-24 13:55

法盲兼道德盲
伪装进步地主 发表于 2011-5-24 13: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pflichtteile(责任份)你是躲不掉的。法律为了避免父母极端偏心,国家比人心公正啊。。。

你可以事先慢慢赠送,你赠送的那点不够每次转房地产的费用,而且10年之内可以anfechten。。。

这个道德上也有问题。。。父亲也是其它孩子的父亲,你无权剥夺人家的继承权是不?

学我,准备死了之后的话,不管多少孩子,卖掉每人得几分钱算球。。。老婆不同意,乱棒打死。你有公司的话,让有能力的继承。。。

josi 发表于 2011-5-24 13:58

父亲去世,父亲的财产孩子有继承权
这个财产就包括很多东西,现金,不动产,还有其他的
这些孩 ...
shyshy 发表于 2011-5-24 13: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就是说如果爹死了妈还在,两人合一起共有四个孩子,那就是说要把夫妻共同财产一分为二,再把其中

一半分成五份,妈拿一份,剩下的给那四头孩子。那跟中国也是一样儿吧?

小惠姐 发表于 2011-5-24 13:59

怎么个卖掉房子避免法?现在就卖掉?

这么见不得对方的孩子有继承权,那当初干嘛找个二婚有孩子的?

怕自己吃亏的话,方法:让自己与前夫孩子搬出去自己住,自己生活自己负责,自己工资自己保管。如果当初这孩子也是由继父出资抚养成人的,那以前为家里的贡献就算是报答继父好了。要是没有,那就是报答自己的母亲。这样以来,双方所有孩子都是平等的,你朋友自己也就不用纠结什么了。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5-24 13: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到点子上了,她就是见不得对方孩子对这个房子的继承权,她认为是她省吃俭用勤俭持家,外加自己另外一个孩子的帮助,才能买这个房子。他先生的另外三个孩子只有两个在他们结婚的时候还跟他们住在一起,后来大了就搬出去住了。她前夫比较有钱,给那个孩子名下有钱,具体那个孩子工作之前,她现在的丈夫是否负责了全部或部分生活费,我也不知道。她明镜儿,知道自己和前夫的那个孩子已经有些存款,就想这个房子单留给她和现任丈夫共同的孩子。她本来想着,她跟前夫的孩子不来争这个房子,现任丈夫之前的孩子也不要来,她跟现任丈夫公证这个房子只留给他们共同的孩子,没想成个个都有继承权,才发愁。

shyshy 发表于 2011-5-24 13:59

那就是说如果爹死了妈还在,两人合一起共有四个孩子,那就是说要把夫妻共同财产一分为二,再把其中

...
josi 发表于 2011-5-24 13: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具体怎么分我不知道,反正就是孩子有份,所以二婚的有孩子的比较麻烦

小惠姐 发表于 2011-5-24 14:00

如果那3个子女坏一点,等他们爹过世,这个女的每个月还要付他们钱呢
shyshy 发表于 2011-5-24 13: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31:} 三个成年子女啊,那这个女的付给他们的是什么钱???

小惠姐 发表于 2011-5-24 14:00

债务我倒是没有听说过
一般都是有债务的话,孩子就放弃继承权,那就放弃债务了
shyshy 发表于 2011-5-24 13:4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债务的我也见过,他老婆放弃继承权。

shyshy 发表于 2011-5-24 14:01

你说到点子上了,她就是见不得对方孩子对这个房子的继承权,她认为是她省吃俭用勤俭持家,外加自己另外一 ...
小惠姐 发表于 2011-5-24 13: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这样的想法在德国行不通的,打官司肯定输

伪装进步地主 发表于 2011-5-24 14:01

你说到点子上了,她就是见不得对方孩子对这个房子的继承权,她认为是她省吃俭用勤俭持家,外加自己另外一 ...
小惠姐 发表于 2011-5-24 13: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死之前把房子卖了。。。钱给这个孩子。。。没别的办法。。。好好挣钱吧,一个破房子,值得那么操心么?

shyshy 发表于 2011-5-24 14:04

三个成年子女啊,那这个女的付给他们的是什么钱???
小惠姐 发表于 2011-5-24 14: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女的老公留下的财产阿,也就是说这个男的留下的东西不是这个女的和他们的共同孩子拥有,他的另外3个子女也有权继承
不但是这个公寓,还要付钱的,如果这3个孩子要求的话

josi 发表于 2011-5-24 14:04

具体怎么分我不知道,反正就是孩子有份,所以二婚的有孩子的比较麻烦
shyshy 发表于 2011-5-24 13: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别说是二婚的孩子麻烦了,就是自己亲生的两三个争起财产来都气死个人,个个都觉着你偏心。到是像我这样一穷二白的,他们也不用惦记,到还省心的说。

话说回来,有时间现在就操心争那么点子东西,还是把孩子培养好了,长大以后自己有本事自己赚吧。

shyshy 发表于 2011-5-24 14:06

别说是二婚的孩子麻烦了,就是自己亲生的两三个争起财产来都气死个人,个个都觉着你偏心。到是像我这 ...
josi 发表于 2011-5-24 14: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家是,公婆都公证了,如果一方去世,另一方全权处理去世一方的财务
我老公和他妹都同意签字了

小惠姐 发表于 2011-5-24 14:09

    这个女的老公留下的财产阿,也就是说这个男的留下的东西不是这个女的和他们的共同孩子拥有,他的另外3个子女也有权继承
不但是这个公寓,还要付钱的,如果这3个孩子要求的话
shyshy 发表于 2011-5-24 14: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明白了,不仅不动产,所有存款,有价证券等,小到一张纸,他先生之前的那三个子女都是有继承权的,法定的,啥办法都没有,我就这样回她。

CindyamMain 发表于 2011-5-24 14:10

法律讲的是公平,她是在讲自己的心情,她的想法别说在德国,在中国也很难实现。有可能的是,现在开始修身养性,争取和她老公一起活得比那几个孩子还长,自然就不必担心继承问题。要么,好好培养最小的孩子,长大后自食其力,兴许那时候人家还看不上这么个房子呢

josi 发表于 2011-5-24 14:11

我家是,公婆都公证了,如果一方去世,另一方全权处理去世一方的财务
我老公和他妹都同意签字了
shyshy 发表于 2011-5-24 14: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样公证挺好的,老人安心,孩子省心。

不过这种情况明显不适用于有二婚子女的家庭吧

dore3 发表于 2011-5-24 14:11

本帖最后由 dore3 于 2011-5-24 14:14 编辑

那就是说如果爹死了妈还在,两人合一起共有四个孩子,那就是说要把夫妻共同财产一分为二,再把其中

...
josi 发表于 2011-5-24 13: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错,那个妈自带的孩子被他爹收养了哇?要是木有的话,他木有继承权的。

现在情况这样,他们共同一孩,女方前夫一孩,男方三孩。
爹S了妈还在的话, 房妈得一半,另一半共同一孩和男方三孩各分四分之一,妈带的前夫的儿木有份的。

相反娘S了事爹还在的话,房爹得一半,另一半共同的孩和前夫的孩一人一半,另三孩木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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