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三个对中国国籍法的重大误解 -- 中国国籍法实际已默认双重国籍
三个对中国国籍法的重大误解 -- 中国国籍法实际已默认双重国籍中国国籍法实行三十年来,由于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实施细则,造成了人们的很大误解,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理解去解释国籍法,来对自己的情况作出判断. 而因为大部分人并不是法律专家,结果造成很多流传甚广,以至于大家都普遍接受的错误结论, 很多人甚至稀里糊涂的以为自己丧失了中国国籍. 最主要的误解是以下三个:
1. 一个中国公民加入外国国籍后,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2. 本人在外国出生时具有外国国籍的,即不具有中国国籍;
3. 中国国籍法既不承认双重国籍,也不默认双重国籍.
笔者做为一名具有十多年执业经验的律师,在这里对以上重大误解进行一下解释.
1. 一个中国公民加入外国国籍后,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这一误解,是基于对中国国籍法第九条的规定: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实际上,根据这一规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要具备两个构成要件:第一,本人已经定居在外国; 第二, 本人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 如果只具备第二个条件,而本人并未定居在外国,则并不会因为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而丧失中国国籍. 定居可以有很多解释,而中国国籍法对定居并没有清晰的界定. 有很多海外华人,虽取得外国国籍,但并没有决定定居在外国,甚至在取得外国国籍后,便很快回中国发展,这样的情况,便不会丧失中国国籍.那么,读者可能会问,中国国籍法第三条不是明确规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吗,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和国籍法第三条的规定矛盾? 回答是,不矛盾,因为第三条只是说不承认双重国籍,也就是说,中国对该中国公民获得的外国国籍不予承认.所以,如果你并没有定居在外国,而通过某种途径合法取得了外国国籍,在中国政府眼中,你还是中国公民,并不具有外国公民身份.
2. 本人在外国出生时具有外国国籍的,即不具有中国国籍:
这一误解,是基于国籍法第五条的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对于这一误解,最典型的例子,是留学美国的中国学生,他们在美国所生的子女,根据美国法律的规定,自动具有美国国籍.因此,很多人便认为他们的子女并不具有中国国籍. 这是完全错误的. 实际上,根据第五条的规定,'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是有条件的,条件就是'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 如果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但父母任何一方都没有定居在外国,比如父母为留学生,则本人同样具有中国国籍,再根据第三条的规定,其获得的外国国籍中国不予承认.
3. 中国国籍法既不承认双重国籍,也不默认双重国籍.
近来,很多人呼吁中国政府即使不能承认双重国籍,但可以象很多其他国家一样,默认双重国籍. 默认双重国籍的意思是说, 中国公民可以获得外国国籍,但中国政府并不予以承认, 除非本人正式声明放弃中国国籍. 实际上,这一呼吁是不必要的,因为根据对前面两个误解的解释,中国国籍法已经默认了双重国籍.
另外,中国国籍法第十条规定,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但是一个隐含的条件是,该中国公民已经通过某种途径获得了外国国籍,否则, 如果该中国公民在未获得外国国籍前, 便申请退出中国国籍, 便会出现一个荒唐的结果: 他将在申请批准后,变成一个无国籍人. 结合中国国籍法第九条的规定,我们便得出结论: 如果本人定居在外国,并获得了外国国籍,虽然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但在程序上,还必须经过正式申请得到批准后才能生效,因为本人是否定居,是确定是否丧失中国国籍的法定条件,需要在申请中进行详细审查, 如果申请人确能证明自己已经定居外国,便可以认定该申请人已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可以对其退出中国国籍的申请予以批准,但在批准生效之前,还将被看成中国公民来对待. 实际上, 这已经等同于默认双重国籍了.
其实,中国国籍法还有许多模糊不清的规定,时间限制,暂时先做以上澄清.
后记: 实际上中国国籍法有很多混乱和自相矛盾之处.以上的解释,是最合乎逻辑的理解.不过,这部法律是三十年前制定,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当时法律制定者的法律水平,可想而知. 而且中国当时对外交往才刚刚开始,这部法律也没有什么用处,制订者在当时也并没有认真对待这部法律. 所以,直到现在,连一个实施细则都没有,以至于这部法律在实施中,非常任意, 问不同的大使馆,不同省市的公安出入境部门,以及在不同的时间(或不同的领导),都可能得出不同的回答. 当务之急,是拿出一部详细的实施细则,对国籍有关问题作出详细而权威的解释, 对实施中以及法律本身的混乱予以澄清. 强帖沙发{:4_276:}
看错了,原来是转帖{:4_282:} 居然有人说是强贴。。。
那你还不如认为我转的这贴也是真的
本次撤侨大使馆和埃及外交部通力合作
凡是没有用中国护照入境的统统拍飞了
护照都被当场撕碎了
现场揪出38个
中国护照上没有埃及入境章的一律报埃及外交部人员
埃及外交部五分钟内就知道他是以哪国人身份进的埃及
然后护照就被撕了个粉碎
港澳人士只持有港澳护照的和大陆一起走不分先后
持有其他签证的和WW被剩到最后,然后被告知:必须提供个人信用卡号,收费:4200
本帖最后由 gdgdgd 于 2011-5-24 16:34 编辑
这是你这么想,等到执行的时候可以试试和海关或者法院聊聊,看他们是怎么理解的。就像在德国坐火车你觉的你的票是有效的,而罚不罚款就不是你说了算的 回复 4# gdgdgd
正解
难道到了海关还能和海关人讲法律? 这个太搞笑了。法律规定模糊的时候也不是说就可以随便怎么理解的,要看法律解释权在谁手里。认不认双重国籍,得问国务院而不是律师。律师能做的,顶多就是援引一下条文而已,司法机构不支持,辩得天花乱坠也白给... 看了第一条就觉得这帖子在玩字眼。。。{:5_386:} 问题是,你分析的再好,总结的再精辟,用你这个东西去大使馆,人家根本不鸟你 两个字:悲哀 脑残文章! 我觉得选择什么国籍是每个人的自由。但是我不是很赞成双重国籍。既然入籍,就要宣誓。都宣誓了,还蹭着以前的国籍。感觉有点像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我觉得选择什么国籍是每个人的自由。但是我不是很赞成双重国籍。既然入籍,就要宣誓。都宣誓了,还蹭着以前 ...
rodersberlin 发表于 2011-5-25 09: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是就有很多人都是这么想的啊!双重国籍偶认为是不可能的,中国政府可没这么笨,
再说中国人这么多,还巴不得你多拿点其他国家的国籍。。。{:4_289:} 我觉得选择什么国籍是每个人的自由。但是我不是很赞成双重国籍。既然入籍,就要宣誓。都宣誓了,还蹭着以前 ...
rodersberlin 发表于 2011-5-25 09: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阅读提示
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昨天表示,凡已入籍加拿大的中国公民必须注销中国护照。若有人持中国护照返回中国,却又以加拿大护照离境,一旦被中国入境管 理部门发现,可要求对方返回原居城市,取消户口及中国护照,始获离境。然而,若当事人以加拿大护照进入中国,便没有问题。
早前有网页指,“有华人持中国护照入境探亲或商务活动,当在离境时却被告知,他们在中国的户口还没注销,必须注销后才能出境”。中国政府的目的,是加大力度清理海外华人在中国的户籍。
须返原居地注销户口始能离开
由于这些原中国公民必须返回原居地,才能注销户口,而又事出突然,故被事件耽搁了返加时间,影响他们在加国的工作或其他安排。
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近日亦接到不少有关的谘询电话,未知与该报道是否有关。但总领馆新闻领事郭鑫昨天接受本报查询时澄清,只有当事人出入中国境时,前后使 用不同证明文件,例如他们持中国护照进入中国国境,却又持加拿大护照离境,那样才会被要求取消户籍。而取消户籍的手续虽然简单,但当事人则必须返回原居地 办理。
若取得加国公民身分的原中国公民,使用加拿大护照入境中国,离境时便没有困难,亦不会出现被要求取消户籍的情况。
郭鑫承认,要是已有加籍的原中国公民依旧使用中国护照出入中国,入境管理部门的确不容易察觉,但其实仍违反了中国法律。若当事人出境时被发现其外籍身分,虽未必有什么处分,但亦会被要求注销中国护照。
郭鑫称这种做法是其他国家亦普遍存在,他并不认为中国政府有意收紧对出入中国的海外华人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等 规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凡取得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不应再持有中国护照,也不应保有中国常住户口。而有关法例并不适用于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
有从事旅游业的人士表示,原中国公民不想使用海外国籍返中国,可能涉及福利或税务问题,例如过去公务员保持中国公民身分可继续领取退休福利。
相关文章: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加入外国籍不能持中国护照入境
来源:明报 鉴于以上事实,这个帖子是没有事实依据的。如果当你已入籍却拿着中国护照出入中国,被发现后就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中国是不承认双国籍的,德国也是不承认双国籍的。 德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记得08男篮世锦赛卡曼好像就是德美双重国籍啊,当时是快船队中锋吧,进美国国家队没戏,然后代表德国出赛 回复 16# lu2009
你可以去查,德国也是最近几年才开始不承认双国籍的 回复 17# lyzr
瞎说。
看看德国国家足球队的,拿着土耳其和德国两个国籍。后来他选择为德国效力,受到土耳其人的鄙视。 回复 18# Dortmund110
不要动不动就说别人瞎说 Kann man bei der Einbürgerung seine alte Staatsangehörigkeit behalten?
Grundsätzlich verlangt der deutsche Staat bei einer Einbürgerung, dass die bisherige Staatsangehörigkeit mit der Einbürgerung aufgegeben wird oder "verloren geht". Dieses Prinzip halten die meisten Staaten ein. Es soll u.a. der Rechtssicherheit dienen. Wir wollen hier nicht politisch werden, gehen also nicht näher auf die Gründe ein, die dahinter stecken. Hier geht es darum, die Folgen der grundsätzlichen Entscheidung zu erläutern.
Also: Wer in Deutschland eingebürgert werden möchte, muss die bisherige Staatsangehörigkeit aufgeben (also selber aktiv werden), oder diese aufgrund des Staatsangehörigkeitsrechtes seines bisherigen Heimatstaates mit der Einbürgerung kraft Gesetz, also automatisch verlieren. Das deutsche Staatsangehörigkeitsrecht bestimmt z.B. in § 25 StAG, dass ein Deutscher die deutsche Staatsangehörigkeit verliert, wenn er freiwillig, also auf eigenen Antrag eine andere Staatsangehörigkeit erwirbt, sofern diese andere Staatsangehörigkeit nicht eine EU-Staatsangehörigkeit oder die der Schweiz ist.
In § 12 StAG ist geregelt, unter welchen Umständen die Hinnahme von Mehrstaatigkeit als Ausnahme entgegen des oben genannten Prinzips in Betracht kommt: Nähere Erläuterungen dazu gibt es dann in den (leider veralteten, aber neue gibt es noch nicht) Verwaltungsvorschriften zum Staatsangehörigkeitsrecht unter der Nr. 87 ff. Im Wesentlichen ist dies dann der Fall, wenn man die alte Staatsangehörigkeit aus rechtlichen oder tatsächlichen Gründen gar nicht aufgeben kann (es gibt z.B. Staaten, die ihre Bürger nicht aus der Staatsangehörigkeit entlassen), oder wenn dies im Einzelfall einmal unzumutbar sein sollte.
Außerdem gibt es Personengruppen, die in dieser Frage begünstigt sind, wie Asylberechtigte oder anerkannte Flüchtlinge, die den blauen Reiseausweis für Flüchtlinge besitzen. Die Eigenschaft als Kontingentflüchtling alleine, ohne im Besitz des Reiseausweises zu sein, begründet jedoch keine Ausnahme mehr.
Eine weitere Personengruppe sind EU-Bürger und Bürger der Schweiz. Hier wird die Aufgabe der bisherigen Staatsangehörigkeit nicht verlangt, bei den Bürgern einiger EU-Staaten erlischt sie jedoch mit der Einbürgerung automatisch. Einbürgerungs-Interessenten aus EU-Staaten sollten sich daher bei ihrer zuständigen Auslandsvertretung erkundigen, ob der Verlust der alten Staatsangehörigkeit eintritt und ob und wie man dies ggf. vermeiden kann.
Eine Liste der Staaten, bei denen § 12 Abs. 1 Nr. 2 StAG angewandt wird, findet man hier. 回复 20# lyzr
我也不知道你这段话从哪里找出来的,我只知道事实。
事实是,我有个同学,他就是德国和英国双国籍。
你这段话是不是有前提? 鉴于以上事实,这个帖子是没有事实依据的。如果当你已入籍却拿着中国护照出入中国,被发现后就会带来不必要 ...
lyzr 发表于 2011-5-25 10: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以前一直以为德国没有双重国籍的。
但是同事的儿子就是双重国籍,他爸爸德国人,妈妈美国人,他就是德美两个国籍 阅读提示
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昨天表示,凡已入籍加拿大的中国公民必须注销中国护照。若有人持中国护照返 ...
lyzr 发表于 2011-5-25 10: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是不是有些人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我觉得这些人真是无耻,贪得无厌 第一条就是扯淡呢
获得外国国籍的条件一般都是长期居住该国,所以有了外国国籍,即同时满足了长期定居在国外的条件,这里指的是过去时,而作者把长期居住当作将来时来解释,这不是扯淡吗? 我以前一直以为德国没有双重国籍的。
但是同事的儿子就是双重国籍,他爸爸德国人,妈妈美国人,他就是 ...
flora81 发表于 2011-5-25 22:27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知道他在申请德国护照的时候有没有告知他已经有美国护照了呢?
如果说没有告知而得到德国护照的话,那么他这个双重国籍只是他自己这么认为的吧,就像有些中德的家庭的孩子有两本护照,但是使用起来就有困难了。德美之间出入境没有问题,但是可能涉及到其它的问题就会麻烦些了。 回复lyzr
我也不知道你这段话从哪里找出来的,我只知道事实。
事实是,我有个同学,他就是德国和英国 ...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1-5-25 17: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指的可能是英国方面承认的英国籍和德国籍。 回复 26# rodersberlin
他人在德国啊 回复 27# Dortmund110
跟你一样 回复 28# rodersberlin
他和我当然不一样,我拿的是中国护照,每年都要去签证。
他可是拿的两本护照。 德国只承认欧盟国的双重国籍,即英德两本护照是可以的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