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飞翔的翅膀 发表于 2011-6-1 14:19

看了第一条就觉得这帖子在玩字眼。。。
adrenalin 发表于 2011-5-24 19:06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 第一条就是纯属扯蛋 换句话说 中国的法律不太规范 所以才给了律师挖字眼的机会!

ivonnelu 发表于 2011-6-5 15:10

这个真是第一次听说,太搞笑了

前门23号 发表于 2011-6-6 07:25

扯淡

窗外阳光 发表于 2011-6-7 06:41

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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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转帖 三个对中国国籍法的重大误解 -- 中国国籍法实际已默认双重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