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1-6-8 14:41
这个是个灰色地带,通常人家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实际上是不允许的,lz倒霉
Sky23
发表于 2011-6-8 16:16
貌似同公寓的德国人将LZ告了。德国人很喜欢打小报告。其实搞定这个女人很简单。下次去的时候,将手机拨通,另一方找几个人旁听并且将整个过程录下来。注意:法庭上举证时你需要出示通话记录。你也应该现场录音,最好买个录音笔。
特别注意她有这些词的话的意思:deutsch, anslaender, chinese。
你再发个帖。我将告诉你怎么彻底搞定她。
Sky23
发表于 2011-6-8 16:17
貌似我同学就是这样出去实习,把学校的房子给朋友住,最后被发现了,Hausmeister直接把房子收回了……
za_qj 发表于 2011-6-8 12: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将住房这么收回是违法的。
shreck_xie
发表于 2011-6-8 17:20
回复 12# Sky23
我想过录音的,但那天情况太突然了,根本没反应时间~~~~我现在新开一个哈,等你答复~~~
shreck_xie
发表于 2011-6-8 17:30
这个是个灰色地带,通常人家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实际上是不允许的,lz倒霉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1-6-8 15: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确实是的。。。所以我说遇到个贱女人么。。哎。。。倒霉~~~希望他BOSS为了赚钱可以忽略吧,或者理解我?不指望了。。。
shreck_xie
发表于 2011-6-8 17:31
回复 12# Sky23
应该不是人家告我的。。。。我自己笨,邮件里说了我住这。。。就是赖也没法赖。。
lyzr
发表于 2011-6-8 17:34
回复 13# Sky23
违反哪条法律了?
duliebstmich
发表于 2011-6-8 18:44
自己做错了就要认帐,强辞夺理不好
还有不要轻易把什么都上升到德国歧视中国人,外国人上, 就事论事比较好
shreck_xie
发表于 2011-6-8 20:08
自己做错了就要认帐,强辞夺理不好
还有不要轻易把什么都上升到德国歧视中国人,外国人上, 就事论事比较 ...
duliebstmich 发表于 2011-6-8 19: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就是不知道自己对错。。。我也没强词夺理,如果我错,我就认了。。。
如果你在场,她对你说这些话,你什么感受呢?
我没说我对,我只是气不过她这么说话,什么猪圈,你必须马上离开这条街,给你这种人房子我没有兴趣。。。这位朋友,如果你听着没感觉,那我只能说,你心理素质非常好。。。
za_qj
发表于 2011-6-9 07:43
将住房这么收回是违法的。
Sky23 发表于 2011-6-8 17: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事已经过了一年了。。 木有办法了啊。。